第35章
除了嗡嗡响的造雾机器,这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只要安静片刻,我什么都愿意做。特朗因不在,洞里好可怕,这下可惨了。我把这念头抛到脑后。因为现在和刚才唯一的不同,就是特朗因抛下我走掉了。难道我在为特朗因离开而感到寂寞?
我大可以跟着他走,这可不是为我自己,而是为了他好,免得他被切成肉片或者曝尸树上。我跌跌撞撞走出了洞口。云雾像河水一样汩汩涌出洞口,汇入一千英尺之下的云线。这些布置的用途一定是保持云线雾气浓密。
不懂爸爸是否知道这里。如果他知道,为什么从不告诉我?我能够保密的。尤其在这秘密是别人告诉我,而非我自己偶然发现的情况下。
特朗因没费什么劲儿,安安静静走到前面的林子里去了。把我甩在后面,他现在肯定非常得意。我知道他刚才没说真心话。我伤了他的心,他肯定很在意。我自己又何尝不在意。
我攀过最缓的岩壁,跟在特朗因沉重的脚步后面。他一路折断树枝,扬起尘土,就连不善追踪的我,都能清晰看到他的路线。
我看到他了,但是他浑然不知,还在自言自语。虽然听不清他说什么,但是他这傻样,连我都替他害臊。
现在他说什么,我听得清了。“你之前不是对我不屑一顾吗,怎么现在又变卦了?”他在为甩掉我时说出的台词而扬扬得意呢。
他走到了一个制高点,一个位于道路尽头,视野开阔的瞭望点。我爬得更近了,看得到他的脸涨得通红,身体有点踉跄,不知道他上顿饭是什么时候吃的。
他又把甩掉我的宣言回味了一遍,还时不时嘻嘻呵呵笑两声。我真想掉头就走,丢下他算了。让他嘲笑我,然后可怜又可悲地不是被吃掉,就是被饿死。
尽管他对拒绝我感到这么痛快,但我仍渴望能有机会做些好事,救这小伙儿一命。
我从树林里钻了出来,把薯根递给他,作为和好的表示。“你肚子饿了吧,特朗因。”
特朗因的笑意消失了,面无表情地瞪着我,显得空洞而烦躁。
“吃点吧,你需要这个。”
“你怎么在这儿?我不是把你丢在山洞里了吗?”他茫然地问,仿佛我是凭空变出来似的。
“我跟着你来的,太容易了。你也没有要避人耳目的意思。”
“但是我明明走开了,永远都不想再见你。我把你丢在山洞里了。”
“你吃上顿饭,是什么时候?”
“如果你的意思是我把你甩在后面,是因为肚子太饿,脑袋不清楚,你可就大错特错了。你到底是怎么来的?我明明甩掉你了。”
“我知道你不在乎我,我知道我之前都对你不屑一顾,现在又变卦了—”
“嘿!那是我说的话!你怎么知道的?那是我想的!也是我说的!不准你学我!”
他真是昏了头了。
我硬着头皮继续说:“拿着吧。人总要吃饭的。”
特朗因满腹狐疑地端详着薯根,仿佛一不留神,就会被我毒死,或者勒死似的。天地良心,我这是要救他!
有些人就是不讨人喜欢。
我把薯根丢到他脚边:“随便你,想活命就吃下去。”我真是不想再管他了。我径直走到制高点上,离特朗因远远的。好吧,要比冷酷的话,我有多冷酷,可是你想也想不到的。我连眼睛都是冰蓝色的。
我背对着特朗因,从眼角瞄到他围着薯根团团转,活像一只好奇的动物。他捡起薯根,小小啃了一口,发觉我在看,赶忙丢到地上。真是笨蛋。我不再理他,一心一意地站在石头上张望风景。我看到大约五百英尺以下,有一块平坦的沙地,再往下约五百英尺,就是云线的茫茫白雾。
我听到特朗因在身后嚼着薯根,心里松了一口气,连自己都觉得奇怪。我虽然没想做他最好的朋友,更不想做他的妻子,但也不想让他渴死或饿死。
“真好吃!这是什么?”他的声音变稳了,恢复了理智。气色也好多了。
“薯根,是一种植物的根块。真见鬼,我哪里会知道?”
他笑了。他当然知道自己在吃一种植物的根。
我开玩笑道:“我的意思是,我又不是植物学家,山顶界又没有这样的食物。”
“噢,我还以为你是个植物学家呢!我想不该再叫你植物学家艾瑟琳了。”他凑了上来,也站到了制高点上。我也掏出一个薯根,啃了起来。和人相处联络感情时,没有比吃更好的手段了,就连对特朗因也不例外。
“尝起来像薄荷,我想可以管它叫沙漠薯根。”
要是特朗因想叫它沙漠薯根,我没意见。“看看你,还给植物起名字呢。说不定你才是植物学家。”
“我妈妈死了,艾瑟琳。”他的口气近乎随便,就像告诉我要换个新发型似的。
“什么?”
在他回答或者解释之前,我看到它了。我看到了可怕的东西,真希望刚才吃的薯根是致幻剂,因为沙地上站着的这个怪物,简直超乎了现实。
它外貌丑陋,先是四肢匍匐,然后两腿站立。移动时,时而两腿前扑,时而四肢着地,敏捷潇洒,迅疾刚猛,令人胆寒。
它直立时,高得吓人,预计足有九到十英尺高,比我见过的任何生物都要高大。身形瘦削刚健,就像壮年的维利塔斯人。这怪物走动时,呼哧呼哧地喘息,破烂邋遢的毛发从头上、背上披挂下来,沾满了泥巴和不知什么污物,恐怕是血迹。怪物在田野里潜行时,周身嘤嘤嗡嗡环绕着苍蝇。虽然距离我们很远,但是那死亡腐烂的气息袭向了我们。我能看到它弯曲锋利的爪子。
在它本该长着脸的部位,只有一片红黑色的阴影。
这个怪兽唯一令人觉得熟悉的地方,是在阴影笼罩的脸上闪烁的一双泛着幽蓝的冷光,令人毛骨悚然的眼睛。它的两眼长在面孔前部的左右两侧,很像灵长类。和人类有点类似,只是更大更圆。
山底凶兽。我之前总是对它的样子满怀好奇。但是现在,我只希望自己从未见过。
我捂住特朗因的嘴,不让他出声,然后拖低他的身子,蹲到地上。希望这个梦魇般的怪物在路过山下的原野时没看见我们。
但是事与愿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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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可以跟着他走,这可不是为我自己,而是为了他好,免得他被切成肉片或者曝尸树上。我跌跌撞撞走出了洞口。云雾像河水一样汩汩涌出洞口,汇入一千英尺之下的云线。这些布置的用途一定是保持云线雾气浓密。
不懂爸爸是否知道这里。如果他知道,为什么从不告诉我?我能够保密的。尤其在这秘密是别人告诉我,而非我自己偶然发现的情况下。
特朗因没费什么劲儿,安安静静走到前面的林子里去了。把我甩在后面,他现在肯定非常得意。我知道他刚才没说真心话。我伤了他的心,他肯定很在意。我自己又何尝不在意。
我攀过最缓的岩壁,跟在特朗因沉重的脚步后面。他一路折断树枝,扬起尘土,就连不善追踪的我,都能清晰看到他的路线。
我看到他了,但是他浑然不知,还在自言自语。虽然听不清他说什么,但是他这傻样,连我都替他害臊。
现在他说什么,我听得清了。“你之前不是对我不屑一顾吗,怎么现在又变卦了?”他在为甩掉我时说出的台词而扬扬得意呢。
他走到了一个制高点,一个位于道路尽头,视野开阔的瞭望点。我爬得更近了,看得到他的脸涨得通红,身体有点踉跄,不知道他上顿饭是什么时候吃的。
他又把甩掉我的宣言回味了一遍,还时不时嘻嘻呵呵笑两声。我真想掉头就走,丢下他算了。让他嘲笑我,然后可怜又可悲地不是被吃掉,就是被饿死。
尽管他对拒绝我感到这么痛快,但我仍渴望能有机会做些好事,救这小伙儿一命。
我从树林里钻了出来,把薯根递给他,作为和好的表示。“你肚子饿了吧,特朗因。”
特朗因的笑意消失了,面无表情地瞪着我,显得空洞而烦躁。
“吃点吧,你需要这个。”
“你怎么在这儿?我不是把你丢在山洞里了吗?”他茫然地问,仿佛我是凭空变出来似的。
“我跟着你来的,太容易了。你也没有要避人耳目的意思。”
“但是我明明走开了,永远都不想再见你。我把你丢在山洞里了。”
“你吃上顿饭,是什么时候?”
“如果你的意思是我把你甩在后面,是因为肚子太饿,脑袋不清楚,你可就大错特错了。你到底是怎么来的?我明明甩掉你了。”
“我知道你不在乎我,我知道我之前都对你不屑一顾,现在又变卦了—”
“嘿!那是我说的话!你怎么知道的?那是我想的!也是我说的!不准你学我!”
他真是昏了头了。
我硬着头皮继续说:“拿着吧。人总要吃饭的。”
特朗因满腹狐疑地端详着薯根,仿佛一不留神,就会被我毒死,或者勒死似的。天地良心,我这是要救他!
有些人就是不讨人喜欢。
我把薯根丢到他脚边:“随便你,想活命就吃下去。”我真是不想再管他了。我径直走到制高点上,离特朗因远远的。好吧,要比冷酷的话,我有多冷酷,可是你想也想不到的。我连眼睛都是冰蓝色的。
我背对着特朗因,从眼角瞄到他围着薯根团团转,活像一只好奇的动物。他捡起薯根,小小啃了一口,发觉我在看,赶忙丢到地上。真是笨蛋。我不再理他,一心一意地站在石头上张望风景。我看到大约五百英尺以下,有一块平坦的沙地,再往下约五百英尺,就是云线的茫茫白雾。
我听到特朗因在身后嚼着薯根,心里松了一口气,连自己都觉得奇怪。我虽然没想做他最好的朋友,更不想做他的妻子,但也不想让他渴死或饿死。
“真好吃!这是什么?”他的声音变稳了,恢复了理智。气色也好多了。
“薯根,是一种植物的根块。真见鬼,我哪里会知道?”
他笑了。他当然知道自己在吃一种植物的根。
我开玩笑道:“我的意思是,我又不是植物学家,山顶界又没有这样的食物。”
“噢,我还以为你是个植物学家呢!我想不该再叫你植物学家艾瑟琳了。”他凑了上来,也站到了制高点上。我也掏出一个薯根,啃了起来。和人相处联络感情时,没有比吃更好的手段了,就连对特朗因也不例外。
“尝起来像薄荷,我想可以管它叫沙漠薯根。”
要是特朗因想叫它沙漠薯根,我没意见。“看看你,还给植物起名字呢。说不定你才是植物学家。”
“我妈妈死了,艾瑟琳。”他的口气近乎随便,就像告诉我要换个新发型似的。
“什么?”
在他回答或者解释之前,我看到它了。我看到了可怕的东西,真希望刚才吃的薯根是致幻剂,因为沙地上站着的这个怪物,简直超乎了现实。
它外貌丑陋,先是四肢匍匐,然后两腿站立。移动时,时而两腿前扑,时而四肢着地,敏捷潇洒,迅疾刚猛,令人胆寒。
它直立时,高得吓人,预计足有九到十英尺高,比我见过的任何生物都要高大。身形瘦削刚健,就像壮年的维利塔斯人。这怪物走动时,呼哧呼哧地喘息,破烂邋遢的毛发从头上、背上披挂下来,沾满了泥巴和不知什么污物,恐怕是血迹。怪物在田野里潜行时,周身嘤嘤嗡嗡环绕着苍蝇。虽然距离我们很远,但是那死亡腐烂的气息袭向了我们。我能看到它弯曲锋利的爪子。
在它本该长着脸的部位,只有一片红黑色的阴影。
这个怪兽唯一令人觉得熟悉的地方,是在阴影笼罩的脸上闪烁的一双泛着幽蓝的冷光,令人毛骨悚然的眼睛。它的两眼长在面孔前部的左右两侧,很像灵长类。和人类有点类似,只是更大更圆。
山底凶兽。我之前总是对它的样子满怀好奇。但是现在,我只希望自己从未见过。
我捂住特朗因的嘴,不让他出声,然后拖低他的身子,蹲到地上。希望这个梦魇般的怪物在路过山下的原野时没看见我们。
但是事与愿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