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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鹰

他们从东方来。尾羽上有霜,翅膀上也挂着冰,白色的脑袋在月光下闪着明亮的光芒。鹰完全不像猫头鹰——他们不是安静的飞行者。他们飞行过后,强有力的羽翼扇起冰晶的轨迹和雪花的旋风,其中也夹杂着他们自己的羽毛。他们降落时收起庞大的羽翼,就又是突然一阵狂风袭来。艾德米惊叹地注意到他们的翼展长度有一只狼从尾巴尖到鼻子长度的两倍。

“他们来了!风向变了。他们顺风了。他们靠近了。”大一些的那只鹰尖叫道。

艾德米用眼角余光捕捉到了另一团羽毛,是格温妮丝正要落下来。

鹰在边缘之地很少见。他们说话带着猫头鹰王国的口音,让福狼和艾德米听起来有点儿困难。不过这些巨大又威严的鸟类为什么要来找他们呢?一队动物几乎都惊得说不出话来。终于,福狼缓过神来。

“什么?你在说什么?”福狼上前一步问,“谁来了?”

“黄色的狼。”小一点儿的鹰回答。

“西普!”格温妮丝颠簸着降落后挣扎着站住。她看起来完全是筋疲力尽的样子。福狼和艾德米交换了一个眼神。是格温妮丝飞出去看见了西普,又发现了这两只鹰吗?

风停了,一阵沉默笼罩着他们。如果仔细听,雪花拂过大鸟身上羽毛的声音都能听见。

格温妮丝继续说道:“今天晚上我出去沿桥向东侦查了一番,我发现了依龙和赞奥克。”她向两只鹰点点头,“他们是我在银纱森林里的朋友。”

“你说西普跟着咱们来了?”艾德米问,她似乎有点害怕直接和鹰说话。虽然猫头鹰王国里的猫头鹰和鹰交往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了,但边缘之地的狼和鹰却鲜少来往。他们之间似乎只有一种很悲剧的联系,那就是——鹰是食肉动物,他们会叼走被遗弃在特木法的马尔卡达哈小狼崽。这本是很自然的事情,而且根据狼族法典来说也理应如此。但是,在这两只鹰前面站着三只马尔卡达哈——福狼、艾德米和口哨。只是因为天狼座的仁慈,他们才没有变成这些天空王族的口中餐。至少可以说,现在这种情况让他们焦虑。不过两只鹰来这里是来向他们警告危险的——西普要来了!

“对,我们已经暗中跟踪了他们几天。”赞奥克回答说,“他们不像你们这样有组织。西普是个低劣的领导,但他用虚假的许诺激励别人。道路对他们来说也很艰难,但风向现在已经变了。他们是顺风,所以他们行进得很快。有些你们遇到的冰脊已经被新的风给磨低了。”

依龙打断他说:“我们知道他们是坏狼。发生饥荒的时候,我们远离安巴拉的窝出门狩猎。我们看见这些狼和他们的帮派了。你们要去的地方不需要他们。”

“绝对不要!”赞奥克点点头,“他们太野蛮了。”

“那你们呢?”福狼试探地问,“你们从安巴拉来吗?”

“安巴拉已经没有了。”赞奥克说,“我们祖先的巨巢已经掉落。那巢本来已经在那里有成百上千年了,但现在没什么值得回去的了。极少数猫头鹰和鹰离开了,他们决定穿越广阔海到第六王国去。”她顿了顿,嗤笑了一声说,“我猜,它们都是单独去的。”

“我们决定向西飞。”依龙说,“虽然一直都是逆风,不过风向终于变了。”

“他们要赶上我们,新的风向目前还没什么用。”口哨说,他过来值班了。

福狼插话说:“告诉我,你们觉得我们离开冰桥,到外面穿过冰封海怎么样?”

依龙和赞奥克交换了个眼色。

“看上去坚固。”依龙说,“但冰面什么时候开裂可说不好。”

“艾尔米德和卡翠雅可能到水里都没有问题。”格温妮丝说,“所有麦纳玛拉部落的狼都善于游泳。她们住在苦海附近,游泳一直都是她们的训练项目。”

“但那可真不是我们的训练项目。”艾德米说,“我们只为在河里捕鱼而游泳。那可不太一样。”

“这倒是。”依龙说,“不过如果冰裂的时候,到真正出现水道之前还有段时间,你们有时间回到桥上。”他看着格温妮丝,“你们这里有位好导航员,猫头鹰都善于导航。你的姑姑,银纱森林的流浪铁匠,就非常优秀。”

“是……是……是呀。她是很优秀。但是,呃,这里的星星不一样。可能……可能非常混乱。”

“格温妮丝,我能帮忙。”福狼说。

“怎么帮,福狼?我不太明白。”

“我一直在研究新的星图。”福狼走到距格温妮丝的喙非常近的地方,凝视着她的黑眼睛,“和我一起到桥边上来。风小了,我想让你和我一起看,一起弄明白。”

他知道,艾德米心想,他知道她就要盲了。他已经知道了。但他不会直说让她受伤。有没有一只狼可以既凶猛却又这么温柔?艾德米觉得自己的心涨得满满的。

一只狼和一只猫头鹰靠近彼此站在冰桥的边缘。福狼压低身体,和格温妮丝右边的耳缝齐平。“看东方,格温妮丝,就在地平线上方。”他低声说。

“看见了。”她的声音略微有点儿颤抖,“那就是你想让我看的吗?是一个尾巴有点像鲸鱼的星座,对吗?”她眯起眼睛,“没错,像鱼尾。”她声音中的颤抖减弱了。

“还有一个像球茎的头部。”

“最像个罐子,但不像是沼泽巫狼会做的那种。”

“对,像罐子。的确如此,格温妮丝。”他抬起一只爪子,温柔地拍拍她的肩膀,“现在在像罐子的头部前方,你看见什么了?”

“像我父亲曾经为余火之战锻造的短弯刀。”然后她惊呼,“哦,歌佬,莫拉里的歌佬啊!我现在明白了,那是独角鲸的长牙!”

“对,那短弯刀指着西方,而鱼尾指着我们现在站的冰桥。”

“福狼,”格温妮丝转向她的朋友,“如果你一直保持头在右侧,而鱼尾的左边指着身后,我们就永远不会迷路了。这座桥大约据尾巴左边两点的角度。”

“我不懂点的角度什么的,所有这些……这些……”福狼结巴着说。

“是天赋?”格温妮丝柔声说。

“天赋?”福狼问。

“这是一条老保姆蛇形容天空的词儿。我跟你说过珈瑚巨树上所有的保姆蛇都是盲的。但是她们有察觉她们看不到的事物的神秘能力,比如感知天空。她们的能力非常精妙,富于直觉,可以发现一般的动物能看见却错失的事物。我最近好好地思索了一番。”她叹了口气,“有一位非常受人尊敬的老保姆蛇,她叫皮圈太太,她偶尔会和赛林一起飞行。”

“赛林王?”

“对,但那是他成为王之前很久的时候,那时他还是个孩子。据说有一次皮圈太太评论说,天空并不仅仅存在于鸟的翅膀中,不仅是存在于他们的羽毛和骨血之中的冲动,而且是所有动物的天赋。这是你的天赋,福狼。我敢说,你知道星象,就算星星不一样你也知道。你知道如何导航,即使你是只狼。以歌佬的名义起誓,你是我见过的唯一的星狼。”

福狼眨眨眼,格温妮丝是对的,这种天赋当然属于他,而且一直都是。但是她不知道自己是多么正确。她对他毫不怀疑,对他的前世曾经是在猫头鹰王国南北方到处游荡的白雪猫头鹰也一无所知。吟游诗人们是最不安分的猫头鹰,在猫头鹰王国里到处唱歌,几乎从不在任何一个地方久留。他们不筑巢,不在乎洞穴,不找伴侣过家庭生活,也几乎从不孵蛋。虽然总感觉到孤单,但他们以自己的自由为傲,孤单只是为此付出的很小的代价。其实,他们发现单身对他们的音乐来说是更大的资源,他们不断地唱着有关自己流浪生涯的浪漫叙事诗,希望找个伴侣来分析他们的旅行癖,但绝对不想要安顿下来或是筑巢。

福狼闭上眼睛,他脑海中一个深深的地方和他前世那只白雪猫头鹰一起发出光芒。当然,那时候他不是雄性。他曾经是一只浑身雪白的雌性猫头鹰,身上披挂着花哨的花边苔藓,偶尔还装饰着一只斑点猫头鹰身上褪下来的羽毛。那时候他们用成串的鲜亮浆果和冰花缠绕在身上打扮自己!他们都很美,他们用歌声把自己的传说传遍各个王国。节日的时候,他们从让人心碎的柔情叙事诗唱到欢快的舞曲。一首歌的旋律在福狼脑中响起,歌词在他脑中像远方的星星一样闪烁:

和我一起飞走,

让我的孤独暂时终止。

和我一起飞走,

我的心就永远不会感到伤痛。

今夜和我一起飞走。

和我一起飞走,

我来为你的领子找片羽毛。

和我一起飞到黎明。

飞走,然后我们就离开。

我们把洞穴抛在身后,

飞向他们永远找不到的地方。

现在,就和我一起飞走,

我已急不可待。

现在,就和我一起飞走,

千万别犹豫。

我要翱翔在气洞上方

那蒸汽从海上升起的地方。

我要飞跃崇山峻岭,

我要看到另一个世界。

格温妮丝看着他,他好像去过很多其他的地方,去了很久。“福狼,你没事的。我会尽全力帮助你,但你知道……”她的声音消失了。

“我知道,格温妮丝。”

“请别告诉别人。”

“我不会的。”

“我还能飞。我能感觉到风,你明白。我就是这么找到鹰的——是他们的飞行云。猫头鹰能感觉到很多他们看不到的东西,靠他们的砂囊,你知道的。皮圈太太说到的冲动,并没有真正消失,只是略微有点变弱了。”她单脚跳了一下,从桥边缘飞起,赶上一股刚刚刮起来的微风。“看着我,福狼!”她叫道,兴高采烈地把翅膀折成一个角度,飞入夜空中,做了一个尾滑,然后又突然翻转来了一个水平旋转,最后是一个快翻滚。几秒钟之内,她就又回到了桥上。

“怎么样?”她得意扬扬地说,“他们管这些叫炫技。珈瑚巨树上的铜雨季时,总有盛大的节日,我们就举行炫技飞行比赛。哦,太好玩儿了!”格温妮丝惆怅地叹了口气,“你很清楚,边缘之地没什么事能把我赶去南方的猫头鹰王国或是珈瑚巨树,不过炫技飞行比赛对我这样独来独往的人也很有吸引力。”

“我想肯定是的。”福狼说。

“我现在想要出去飞一会儿,我会试着细看独角鲸座。如果飞近一点,我想可以数数它尾巴上的星星。”

“去吧,格温妮丝,那会有用的。”

“乐意至极。”就在面具猫头鹰展开翅膀腾空而起的时候,福狼看见她尾巴上掉了一片尾羽,那是一片上面有几个斑点的可爱茶色羽毛。

“格温妮丝,你需要这个吗?”他捡起这片羽毛。

“哦,歌佬,不要,这就是一片老羽毛。肯定是我的换羽季要到了,不过天知道这附近是什么季节。”

口哨还和班吉一起值班。马利和迪莉娅一边一个护在她们的小弟弟阿班身边一起睡,两只大鹰栖息在远处一座冰压脊上。福狼绕到他和艾德米一起挖的雪暖窝边,艾德米似乎和麦拉一起睡着了,班吉去值班了,所以毛迪也在她身边。

福狼看着艾德米的胸膛有节奏地起伏。她睡的时候通常都独眼朝上,但今晚却把她失去一只眼的皱巴巴眼窝露了出来。她脸上有一道细长的疤痕,那是麦锡部落残忍的族长施加可憎暴力的证据。艾德米出生时是一只健康的小狼崽,但她却被暴力残害,这样麦锡部落才能送一只啃骨狼到神圣火山环去。伤口周围的毛永远长不回来了,所以伤疤的愈合处仍然是深粉色的,几乎还是刚长好的样子。但在福狼眼中,她是完美的。她一直带着的那块骨头横在旁边,上面神秘的雕刻似乎在召唤着他骨髓深处的东西,让他几乎喘不过气来。他现在并不担心这个。他拿着格温妮丝的羽毛,努力想象把这片羽毛插在艾德米深灰色的颈毛之间是什么样子。但艾德米是一只并不需要装饰的母狼。于是,他把这片羽毛放在骨头旁边,等她醒来自己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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