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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奥起床后,心情郁闷地进厨房帮母亲泡咖啡。流理台很高,而且派翠西亚构不到置物架。她得拉长身体,双腿在轮椅前荡来摆去的,有失格调。

  他趁着等水烧开的空档,把公寓客厅扫干净,也洗了脏碗盘。他给参孙换了新的报纸,并在牠的狗碗里添加饲料。然后他一如往常地将咖啡放在母亲的床边桌上,再亲吻她的额头将她唤醒,因为孝顺的儿子就该这么做。

  九点钟的时候,派翠西亚从房间里出来。她穿着式样简朴的洋装和布质凉鞋。泰奥从未看过母亲着装的过程,但他能想象其累人的程度。他曾经提议协助她换上一条新买的牛仔裤,可是她断然拒绝并说:「我就剩这么一点尊严了。」半小时后,她穿上一件洋装,牛仔裤则进了垃圾桶。

  「我要跟玛丽去市集,要带参孙一起去。」她边说边就着桌上的镜子戴上耳环。

  泰奥点点头,目光像被胶水黏在电视上,看着汤姆猫在追杰利鼠。

  「我看起来怎么样?」

  他这才发现她化了妆。「妳在市集里找到秘密仰慕者了吗?嗯?派翠西亚?从实招来!」

  「目前还没有什么仰慕者啦,但生活充满无限可能—我或许是残废了,可我还没死呢!」

  泰奥痛恨「残废」这个词,然而派翠西亚为了强调自己对身体状况不介意的程度,反而常把这个词挂在嘴边。他明白这其实很悲哀。自从那场意外发生后,他们总是避谈这方面的事。轮椅就这么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久而久之,他觉得他们其实并不需要谈。

  派翠西亚从厨房回来,手里牵着参孙,这只黄金猎犬正猛摇着毛茸茸的尾巴。牠是九年前成为这个家的一分子的,当时他们还住在能俯瞰科帕卡巴纳海滩的顶楼公寓里,而现在住在两房公寓里,养牠成了一件不太方便的事。泰奥原本倾向送牠去动物收容所,参孙拥有美丽的长毛和纯正的血统,牠会很快就找到新家的。

  不过泰奥从来没对母亲提过这种想法,因为他知道这只狗在她心里就像自己的孩子一般。就算再怎么合情合理,只要提议把牠送走,她一定会一口回绝。

  门铃响了,派翠西亚去应门。

  「亲爱的玛丽!」

  来者是他们的邻居,她是派翠西亚最好的朋友,深爱所有神秘兮兮的事物。她是个老处女,性格略微愚笨,充当派翠西亚的照护员角色,会协助她洗澡和负责带参孙出门散步。泰奥不晓得在这段关系中,是谁依赖谁多一些。

  她们每周三会一起玩牌。他看到玛丽用纸牌判读他母亲的未来时,总是哑然失笑—她预测的结果通常跟现实完全沾不上边。

  有一回他也让玛丽判读他的未来。「你将来会非常有钱和幸福,」她这么说,「你会和一位非常美丽的年轻女性结婚。」

  他并不相信她。他无法想象自己很幸福。他感觉自己注定不上不下,日复一日过着单调而规律的生活,与快乐或悲伤绝缘。他的人生只是充塞着微弱情绪的空白,而他也安之若素。

  「我们一小时后就回来,」派翠西亚说,「烤肉派对在今天下午喔,别忘记了。」

  「什么烤肉派对啊?」

  「艾瑞卡的女儿生日啊。」

  「我不想去啦,我根本不认识那女生。」

  「那里会有很多跟你年纪相近的人。」

  「妈,我吃素耶。」

  「我那群朋友总是问起你的事,而且我相信那里会有大蒜面包的。」

  泰奥有时感觉自己像被母亲端出去炫耀的奖杯,这是她用来弥补自身缺陷的方式—包括生理和智力上的。

  「我可不是在求你啊,我是在告诉你:你一定要跟我去。」派翠西亚说完后用力带上门。

  公寓里剩下的唯一声响,是卡通音乐声。

  ❄

  血汁和油脂从烤架上的肉块直滴到底下的木炭上,年轻人随着震耳欲聋的放克乐尽情舞动。派翠西亚愉快地和一群朋友聚在一起。泰奥几乎不认识在场的任何人,对于没和汤姆猫跟杰利鼠留在家里深感懊悔。

  他在保冷箱的一瓶瓶伏特加之间找到一瓶水。他不打算再待下去了,他要坐计程车回家,派翠西亚可以晚点再搭朋友的便车回去。撇开他的不自在不谈,他得承认这个地方很漂亮。

  这栋宅第坐落于嶙峋的山坡地上,区分成好几大块的居住区,以石制楼梯彼此相连,蜿蜒的楼梯之间是山坡地上原有的天然植被。楼梯下方有一栋小屋,派对就在那里举行,现场有游泳池、烤肉和固定在地上的木头餐桌。迂回的石板小径通往一座精心照料、色彩缤纷的花园,花园以一道白色篱笆与旁边的森林隔开。

  「你想逃离的是音乐还是人群?」有个女性嗓音在他身后问道。这个嗓音很有磁性,也有一点醉意。

  泰奥转回身看向她。对方是个年轻女孩,很可能年纪比他小,而且个子很矮—顶多只有一百四十五公分。她那对褐色的眼珠平静地打量着阳台上的花朵。

  「音乐。」他说。

  冗长的沉默横亘在他们之间。

  她打扮入时,短上衣的图案是鲜艳的菱形纹,再搭配黑裙子,不过她本人倒算不上貌美,应该说带点异国风情吧。她的浅褐色头发向后挽成乱糟糟的发髻,有几绺脱落的发丝黏在汗湿的额前。

  「妳刚才在跳舞吗?」泰奥问。

  「是啊,可是我累了。」

  她露齿一笑,他注意到她的上排门牙有一点点不整齐。他觉得很迷人。

  「你叫什么名字?」

  「泰奥,其实全名是泰奥多罗啦。妳呢?」

  「克莱瑞丝。」

  「这名字真好。」

  「老天爷啊,别又提到克莱瑞丝.利斯佩克托1了,因为我根本没看过她写的书啊!那个女的还真是阴魂不散耶。」

  这女孩的抢白令他觉得逗趣,不过他维持着正经的态度。他在这么有自信的女性面前觉得很不自在。他觉得她们高高在上,几乎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克莱瑞丝走向他,把原本拿在手里、盛着腊肠和肉块的盘子搁在栏杆上。她啜了一口杯中物。他从她上衣袖口瞥见一部分鲜艳的纹身,不过看不出来是什么图案。

  「你什么都不吃吗?」

  「我吃素。」

  「也不喝酒?你那瓶是水吧?」

  「我不常喝酒,我酒量不太好。」

  「嗯……」她嘴唇抵着杯缘说,「至少你会喝酒。听说不喝酒的人很危险……那是危险人物的一项特征。」

  泰奥觉得应该以笑声回应,所以他笑了。

  克莱瑞丝又从盘子里拿了块肉。

  「妳呢?妳在喝什么?」他问。

  「黏糊糊的东西,用伏特加和浓缩粉冲的柠檬汁调成的烂饮料。喝起来像漂白水。」

  「妳怎么知道漂白水是什么味道?」

  「我不用真正去尝某样东西才能知道它尝起来是什么味道。」她很有把握地说,好像她的话完全说得通。

  泰奥感觉有点不自在,不过同时又有种不得不继续对话的感受。他低头瞥向她白皙的双腿和如芭蕾舞伶般穿着紫色绑带式凉鞋的脚,她的脚趾甲全都涂上了不同的色彩。

  「妳的脚趾甲为什么涂成那样?」

  「手指甲也是啊。」她举起手来让他看。她的手指修长且纤细,是他见过最柔美的一双手。她的指甲剪得很短,涂着随机排列的各色指甲油。

  「了解。为什么?」

  她不假思索地回应。「为了与众不同啊。」然后她把右手食指凑向嘴巴。

  泰奥注意到克莱瑞丝会啃指甲,他猜这是她门牙不整齐的原因,她的门牙微微向外凸出。尽管他修习的不是牙科,不过他曾大量研读相关资料,好进一步认识葛楚德。

  「为什么要与众不同呢?」

  她扬起眉毛。「这个世界很无聊,我爸妈就是活生生的证明。拿我爸来说好了,他是个工程师,总是在出差,圣保罗、休士顿、伦敦。我妈是个律师,我根本流着官僚的血液嘛。所以与众不同还不赖,不照常规走,管它三七二十一地喝个烂醉,做些事后想不起来的蠢事,把每片指甲都涂上不同颜色,年轻不要留白,对吧?」

  克莱瑞丝拉开她的小编织提袋,拿出一包Vogue牌薄荷烟,抽出一支来。

  「你有火吗?」

  「我不抽烟。」

  她嗤了一声,在包包里翻找。太阳快要隐没在山丘后头了,泰奥望着下方那些微醺的影子在移动。克莱瑞丝找到她的打火机,点了烟,用手护着风中的火焰。她吸了一口烟,朝他的方向吐气。

  「你不吃肉,不抽烟,也不怎么喝酒……泰奥,那你打炮吗?」

  他向后退了几公分,另一方面也为了躲避薄荷味的烟雾。他在逃什么?这个怪人为什么令他如此别扭不安?他感觉不需要为了她装模作样,他喜欢她夹着香烟、口无遮拦的那股百无聊赖劲儿。

  「放轻松,我只是在开玩笑。」她说,并轻轻搥了一下他的肩膀。

  这是他们第一次身体接触。泰奥露出笑容,肩膀被她碰过的位置酥酥麻麻的。他需要说点什么。

  「妳是做什么的?」

  「我是做什么的?」她往嘴里丢了另一块肉,大嚼特嚼。「我酒瘾很大,吃起东西百无禁忌,也什么烟都抽,不过现在我只抽Vogue牌薄荷烟,挺女孩子气的烟。我三不五时会打炮。我在大学里主修艺术史,不过我不确定那是我想走的路。我真正的兴趣是写剧本。」

  「写剧本?」

  「是啊,电影剧本。我目前正在写一部剧本,我还不确定会不会写成长篇。内容提纲已经写好了,然后正文也写了大概三十页。接下来还有很多篇幅有待完成呢。」

  「我想读。」他没经过思考就冲口说出口。他对这么大量的桀骜不驯会创造出什么样的结果相当好奇,他想知道她会写什么、会怎么写。小说家总在字里行间展现自己的身影。

  「我不知道你会不会喜欢耶,」她说,「这个故事的目标读者是女性,讲的是三个单身的女性闺蜜开着车到处冒险,有点像是公路电影。」

  「我要先看过才有机会喜欢上它。」

  「那好吧,我会给你看的。」她用凉鞋鞋底踩熄烟屁股,又吃了两块肉。「那你呢?你是做什么的?」

  「医学系。」

  「哇,超枯燥,我妈会爱死你。她说读艺术史没前途,好像埋头钻研刑法大全和抱着一大迭法律文件走来走去就很有前途似的。」

  「也没有妳想象中那么枯燥啦,医学中也包含艺术性啊。」

  「哪部分?」

  「嗯,首先我们得定义艺术是什么。举例来说,我想成为病理学家。」

  「我看不出那有什么艺术性。」

  「说来复杂,我们可以之后再找机会深谈。」他说。他正努力在两人之间制造出另一个隐形连结。

  「好吧,我得走了。」

  他对她这么急着走不太满意,感觉她似乎出于某种原因想躲开他。

  「我正准备叫计程车呢,要搭便车吗?」他问。

  「不用了,我就住附近。」

  「可以借用一下妳的手机吗?我把手机忘在家里了,可是我需要叫车。我保证很快就好。」

  她伸手到包包里。「给你。」

  泰奥一边打电话,一边打量克莱瑞丝。她把头发放下来了,原来她的发长过腰。她的长发和娇小身躯的反差令他很满意。

  有两盏泛光灯自动亮起。

  「没人接耶,我去街上招车好了。」他把手机交还给她。

  他们一起沿着石板小径走,直到小径分岔成两条路。

  「那条是出去的路。」他指着说。

  「我要回去喝瓶啤酒,跟几个人说再见。你不打算跟谁道别吗?」

  他应该想个借口的,但他宁可说真话。「我不想耶。」

  她点点头,然后倾向他,在他紧绷的唇上啄了一下。接着她转身,一次跨两阶地爬上楼梯,左手玻璃杯里的绿色液体随着她的脚步泼晃着。

  ❄

  泰奥回到家时感觉晕陶陶的,他冲进房间拿起床边桌上的手机,给母亲发了封简讯。接着他检视未接来电纪录,慢慢品尝着最后一组号码。

  他在沙发上躺了许久,盯着天花板,重温一幕幕画面。他体内有什么东西爆发了,是他不能解释、也根本不想去解释的东西。尽管他不知道克莱瑞丝的姓氏、她的住址、或是她在哪所学校念艺术史,但他有她的手机号码,这使得他们心心相印。

  1 注:克莱瑞丝.利斯佩克托(Clarice Lispector, 1920-1977),巴西著名作家,作品极具原创性,被誉为卡夫卡(Franz Kafka)之后最重要的犹太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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