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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我讨厌海,”巴达斯·洛雷登两只手紧抓着剑士号的船舷,船正好驶进了一片不那么平静的水域,“至少讨厌坐船出海。大概因为我是个木匠吧。”

  “真的吗?为什么这么说?”

  “我了解木头的特性。”巴达斯回答,“它们容易腐烂、裂缝、弯曲、磨损、延展,或者直接变成碎木渣。一想到我和死亡之间仅仅隔着一寸厚的松木,很可能还是造船厂能弄到的最便宜的那种——”

  “放松点,船不会沉的。这是艘好船。”

  又一波细碎的浪头击中这艘好船,让它晃了一下。巴达斯的身体猛地一歪,差点滑倒。重新站直之后,木质船舷上留下了他的指甲印。“我觉得我们应该掉头回去,”他说,“趁现在还能回头。”

  “别犯傻了,如果你一路都要这样——”

  “你倒是轻松。”巴达斯闭着眼睛抱怨道,“但仔细一想,你其实没资格居高临下地说我。你对船又有多了解?你就是个卖地毯和坐垫的商人,在这之前,不过是个律师助理。我能想象你第一次见到海的样子:瞧不上,因为海水的颜色跟石头搭配得不好。”

  “好吧,那你呢?先是农夫,然后是士兵、律师和弓匠,都是需要对航海高度了解的职业呢。”艾希莉讽刺地说:“巴达斯·洛雷登,水上好手。”她打了个哈欠,伸展开双臂,“当然,我们确实接过不少海运案子,但你又不用读那些诉状,不用去查那些可恨难懂的航海词。艏斜桅、四角纵帆船、后桅帆……天知道还有什么。真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能像正常人一样说话,比如‘挂在中间杆子上的那块飘来飘去的布’之类的。”

  巴达斯点点头。“说到这个,”他说,“有件事我不太清楚,一直没好意思问——那些无休无止的文书工作到底有必要吗?毕竟,官司是用三分钟的暴力解决的。你费时费力,谨慎措辞,但那些申诉、陈述、答辩状和抗辩状有什么用?你不觉得在做无用功吗?”

  艾希莉吃惊地看着他。“你开玩笑吧。”她说,“你明明干这一行挺久的,打过那么多场官司,你是真的不知道吗?”

  “如果我知道就不会问了。”巴达斯恼火地回答,“你到底告不告诉我?”

  艾希莉笑了起来。“抱歉,我只是觉得——”她说,“好吧。做这些工作是因为,在一个案子获得庭审许可之前,双方需要对审判方——意思是法官,你知道法官吧?就是穿着黑色袍子坐在法庭上面的人。”

  “偶尔注意过一两次,”巴达斯说,“我以为他是个裁判之类的,防止作弊犯规呢。”

  “他也有那个责任,另一项职责是审视诉讼程序,判定被告有没有抗辩的必要。没有这个程序,法律系统就会崩溃,人们就会把法庭当作解决个人恩怨的决斗场,无法在法庭上处理严肃的商业和刑事问题了。”

  “好吧。”巴达斯说,“那么,在我们合作的那几年,有没有发生过法官因为——怎么说来着——被告不必抗辩而拒绝受理某个案子?”

  “没发生过,”艾希莉承认,“这证明了这套系统非常有效。”她执着地补充。

  “效果拔群。”巴达斯笑出了声,“不过说实话,我对此一无所知。你的工作辛苦吗?”

  艾希莉点点头。“非常辛苦,”她说,“费时费力,又很枯燥。你以为我每天都在忙什么,闲坐着梳头吗?”

  “我从没意识到你有那么多活儿,”巴达斯说,“却只拿百分之五的报酬。感觉不太合理。”

  艾希莉看着他。“我不用面对被杀的危险,”她说,“对酬金分配的方式也没有异议。看来你确实从没想过这个问题。事实上,如果没有杀人和被杀的决心,在这个残酷的世界上讨生活是很辛苦的。”

  “我干不了这种工作。”巴达斯摇了摇头,“其实在离开农场之后,我就没有踏踏实实地劳作过了。当兵很辛苦,但那不能叫劳作。军旅生涯又危险又无聊,随时让人送命,但它不能产出任何东西,也无法造福任何人。至于斗剑——那等于是当兵,少了无聊,但风险高得让人极度不适。而制弓——”

  “怎么?制弓总是靠劳动挣钱了吧。”

  巴达斯摇了摇头。“并不是,”他说,“我哥哥一直利用军方采购预算给我丰厚的补助。这件事我怀疑了很久,最近才确认了。他们付的钱比正常价格高很多,远超我的劳动价值。这意味着我做弓只不过是消遣,顶多算个爱好。”他闭上眼睛,“换句话说,我完全是在消磨时间,和思科纳镇上瞎了眼乱逛的老狗没什么区别。这就是他们想要的结果。

  艾希莉什么都没说,他们沉默地站了一会儿,注视着远方的思科纳。此时,小岛已经变成海天之间的一个小黑点。艾希莉低声说她有些事要做,走开了。巴达斯待在原地。

  我应该高兴才对,他在心里责怪自己,按理说,应该大大地高兴一场。毕竟,他得到了他想要的,或者说早就该去争取的东西:一个斩断过去、从头来过的机会。现在,他可以彻底摆脱家人和曾经的身份。和过去有关联的,只剩男孩和艾希莉,而这两个人都帮了他大忙。

  他垂下头。在这之前,他本以为已经永远失去这个老朋友了。再次见到她时,他又惊讶又尴尬。她的成就给了他很大冲击,特别是意识到两人分开之后她立刻就开始发迹了。但在各种情绪退去之后,两人之间那种轻松自在的感觉就回来了,似乎他们从来没分开过。现在想来,这是他在佩里美狄亚那几年里少有的美好回忆之一,他以前从没珍惜过。她是他唯一的朋友,但她好到让他不需要其他朋友。她的行为屡次证明了这一点。就在最近,男孩到她家门口说了一通疯话,宣布巴达斯·洛雷登要把自己送给她保管(就像银行存款一样,多贴切啊),而她却收留了他,好像那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一样。不知为什么,以前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他不介意接受自己的过去。这感觉还没有回归——这大概是时间问题,只不过和高戈斯见过面之后,不会恢复得这么快。也许这就是他离开思科纳去找她的原因,他需要忘记自己是洛雷登家的一员,以自由人和避难者的身份走出第一步……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在干蠢事?脑子里的声音质问道,这条船开往哪儿都可以,世界这么大,你又不缺钱,可以选择任何地方。结果,看看你选的目的地吧。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我可以问你一件事吗?”

  不知道男孩是什么时候走到身边的。海浪声很大,船上也很吵。他转过身,看见男孩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他有烦心事的时候总是会抓挠脖子,让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说吧。”巴达斯说。

  “我们要去的这个地方,”男孩说,“我们会住下吗?我的意思是一直好好住下去。”

  住下,没错。至于好不好,我还不确定。“是的,就是这个打算。”他说,“在思科纳住下去没好处,再说当初也不是我们愿意来的,是有艘船把我们从水里捞起来,带到了思科纳,这你记得吧?”

  “嗯,知道。”男孩说,“我没意见,只是问问而已。”他靠在船舷上,身高刚好和船舷一样。“中邦是什么样的?是不是总下雨?”

  巴达斯摇了摇头。“当然不是。事实上,降雨量对于种地的来说远远不够。不过每次下雨都是瓢泼大雨,会让道路变成烂泥。”

  男孩点点头,然后继续提问,“也就是说那里很热吗?”

  巴达斯想了想。“是闷热。”他说,“佩里美狄亚也很热,但那是太阳晒的。中邦的温度没那么高,给人的感觉却更热,你懂吧,特别是夏天。冬天会下雪。”

  “我还没见过雪呢。”男孩说,“那里的山多吗?地势怎么样?”

  “靠近海岸线的地方比较平坦,适合放牧。内陆是低矮的丘陵,没有佩里美狄亚城外那种大山。也不像思科纳那么陡峭。”他笑起来,“我一直觉得思科纳是个破地方,因为总可以看到露出草地的岩石,就像老头子的破棉袄,肘部被磨出了破洞。中邦没有那么些扎眼的岩石——事实上,什么扎眼的东西都没有。和你习惯的景色比起来,那里挺乏味的。我们要去的那一带山势低矮,土地贫瘠,不适合种植谷物;还有大片林地,不值得费时间砍伐开垦。不过气候比沿海和高山地区要好些。草木没有沿海那么整齐,山势更高一点的地方就是高沼地,只能用来放羊和采泥炭。”“这样啊,”男孩说,“那里人多吗?”

  “取决于区域。”巴达斯望着地平线,“住在平原的人多些,高沼地人少。中间部分的人口稍微超过思科纳。那里没有村落,人们都住在自己的农场上,所以视线之内总会有房子。看上去没有思科纳那么荒凉。”

  “真奇怪。”男孩说,“到处都有房子,每一座都孤孤单单。”

  巴达斯点点头。“你会经常见到邻居,但除此之外很少见到其他人。”他说,“其实也无所谓,因为中邦人都差不多,干的活都一样。外地人很少,大家甚至长得都差不多。”

  “都长你这样?”男孩问。

  “大概是吧。”巴达斯想了想,回答道,“我们的个头普遍高过思科纳人和佩里美狄亚人,大多数是深棕色头发。口音不难听懂,但平板乏味。对我们来说,佩里美狄亚口音就像唱歌,听着很烦人,不过远不如羊叫一样的思科纳口音难听。中邦口音没什么特点——中邦的一切都是如此。”

  男孩听完想了想,“听起来不坏。”

  “是这样的,”巴达斯说,“普普通通,不坏也不好。那地方就像是用剩菜煮的汤一样,什么都有一点,但味道一般。人也是这样。因为没有村落,没有擅长特定行当的手艺人,所以什么事都得自己做。打铁、织布、修房子、木工和陶器我们都会一点,和你一样大的男孩都会做不错的弓,足够用来射兔子——”

  “中邦有兔子?”

  “要多少有多少,实在不幸。”

  “噢。”

  “如我所说,”巴达斯继续道,“我们什么都会一点,能满足日常需要,但并不专精。没人擅长做任何事,因为那等于是白费精力和物资。相比之下,样样都能胜任更有意义,因为你并不需要一张好弓,一架好犁,或者一只好桶。而且一般来说时间很紧。做完一件活儿就得接着做下一件,下一件做完之后又有其他事情要忙。所以,如果能用绳子把门拴上就没必要装门闩了,一根弯钉子能够起到和榫卯一样的作用,那就用弯钉子。”他瞥见男孩的表情,笑了起来。“其实没那么差,我是说,这样的生活也有优点。中邦已经两百年没有打过仗了,而且人们晚上都不锁门。”

  “是吗?也就是说没人偷东西?”

  “确实没有。偷东西有什么意义呢,大家拥有的东西都差不多。而且,你不论做什么都会被至少两个人看见。大家互相知根知底,至于陌生人——就算吐一口唾沫,消息都会传到方圆五个农场开外。”

  “好吧,”男孩说,“等到了中邦,我们做什么?”

  剑士号在托诺斯靠了岸。在那里,艾希莉为了用商业价值证明这次远航的正当性,以略高于思科纳和科里昂市价的价格买了四捆质量不错的当地产的精纺毛纱,和两打装在笼子里的歌鸫鸟。

  “你买这些干什么?”巴达斯看着人们把装着疯狂鸣叫的鸫鸟的柳条筐运上船,问道。

  “现在岛上流行养。”艾希莉回答,“无所事事的主妇们会一边学它们叫,一边拿银镊子喂它们吃面包渣。而且我知道哪里可以买到便宜又可爱的铜制小笼子。”

  “啊,”巴达斯点点头回答,“它们在中邦是用来炖的。”

  艾希莉低价买下了一驾马车和两匹好马。一行人走海边的道路来到利洪——中邦唯一凑合像样的城市——接着走上主马车道。说是主道,其实是一条由马车和牛车压出来的小径,漫无目的地从一座农场延伸到另一座。倒霉的是,他们迎面遇到了提前一周来利洪赶集的车马。一群群绵羊、山羊和猪被驱赶着往南走,仿佛要推着他们原路返回。第二天傍晚,巴达斯指着远处覆盖着树林的山丘,告诉大家那里再往前就是他们要去的小山谷。到了第三天傍晚,山丘似乎还是那么远,只是换了个方位。

  “无意冒犯,”艾希莉说,“但我们还要赶多久路?”

  巴达斯耸耸肩。“说实话我不知道,”他回答,“这条路我只走过一次,而且当时还是从家里往海边走的。嗯……好像也不是这条路,要不就是路的位置变了。我记得上次花了五天时间。”

  第四天,他们终于走出平原,眼前出现一条笔直但遍布车辙的大路,沿着他们前进的方向攀上山丘。“这是老查封官牛道。”巴达斯解释道,“我还小的时候,城里的大家族掌管着这里的大部分地方,租给我父亲那样的佃农。替大家族做事的查封官铺了这条路,好把牛群从集合站直接赶到海边。他们觉得只要能管理好这里的土地,确保供应链不断,就可以在城里大量发卖自家出产的便宜牛羊肉。但这事最后没成,无法和沿海地区的农夫就通行权条款达成一致。原计划中赶畜群的大路只延伸到这里,接下来就只能和我们先前一样走小路了。最后,他们因为成本太高而放弃了这门生意,像以前一样把田地租出去或者卖给佃农。我们就是在那时买下了我家的地。”

  艾希莉点点头。渐渐远离海边后,巴达斯就开始用“我们”而不是“他们”来称呼中邦人了。尽管他总是调侃这儿的人效率低下、发展停滞,彻头彻尾的乡下思维,但她从没见过他精神这么好。她其实喜欢这样。以她对巴达斯的了解来看,这是他最接近快乐的样子——至少兴致很高。但她并不喜欢中邦,原因正是巴达斯说过的那些。她郁闷地感觉到,这个地方对于农耕之外的一切事物都不关心。离开利洪之后,她再也没见到一扇涂了漆的大门,沿途劳作的男人们也穿着几乎一模一样的衣服:没染过色的浅浅的羊毛罩衣,结实但笨拙的木底靴子。有一次她以为自己看到了花园,但指给巴达斯看之后,他却告诉她那些黄色和紫色的鲜亮花朵是本地一种亚麻植物,用来做牛饲料的。他还说,这是他记忆中第一次有人注意到那些花的颜色。艾希莉想起在佩里美狄亚的时候,她因为在意物品的颜色,总是被巴达斯取笑——灰色和绿色的衬衣有什么分别?用蓝珐琅墨水瓶写出来的字和用普通铜墨水瓶写出来的字有什么不同?等等等等。当时她觉得这种缺乏品味的表现还颇为可爱。现在才知道,中邦人都是这德行。他似乎并不比她更喜欢这个地方,但却表现出一种态度,觉得一切就该这样,这才是对的。要是接受不了,那一定是自己错了,不存在不同意见。待上五年,他就又会变成农夫了,想到这个有点难受,不知道为什么。她心想,也当不了特别好的农夫,她带着一点恶意补充道。

  佩里美狄亚陷落之前,扭捏地跟他道别时,她觉得自己有十分之三已经爱上了他。后来,当她发现那个在思科纳码头轻拍她肩膀的人是巴达斯·洛雷登时,她告诉自己,是的,我确实对他抱有那种感情。而现在到了中邦,她又不确定了。他身上的变化既隐蔽,又矛盾。一方面,他看起来更年轻了,头抬得更高,说话更多,愿意主动给出信息而不是等着被人提问,向朋友介绍家乡的模样几乎有些孩子气。同时,他又似乎变成了另一个人——他说话方式和以前一样,用着惯常的语调和措辞,但所有关于中邦和中邦人的言论中都潜藏着一种不自觉甚至不自愿的尊重。每次表达出一点批判的意思,他都会承认自己的做法是错误的,意见也毫无价值,仿佛在说:这里的规矩就是这样,我没有这么做,肯定是我不对。艾希莉觉得这让人既担心又反感,因此顺理成章地开始质疑自己到底了不了解他,那个她自以为爱上了的男人到底有没有存在过。她意识到,想起巴达斯的时候,自己在心里看到的是法庭上侧身站立、持剑的手臂前伸、摆出老派剑术防守姿势的身影,或者是那个轻易取胜之后消沉地坐在酒馆里酗酒的迷茫又愤怒的男人。当然,她从未看过他当兵的样子,更没有见过身为弓匠和乡下男孩时的他。法庭剑士不过是他人生中的一小段插曲,很可能误导了她。也许中邦根本没有爱情,就像没有窗帘和装饰性陶器一样,所以爱一个中邦人是不可能的。毕竟,爱情有什么好处呢?既不能从布满石头的田地里多割出四斗大麦,也不能磨利一把回火失败的镰刀。

  “他们真的会吃鸫鸟?”她问。

  巴达斯点点头。“我们会在树枝和灌木上抹粘鸟胶,”他说,“它们一降落就会被粘住,只要扯下来放进篮子里盖好就行了,烤熟之后味道不坏。而且,”他看了男孩一眼,补充道,“吃腻了兔子之后换换口味也不错。”

  男孩呻吟了一声,巴达斯笑了。像父亲和儿子开玩笑,艾希莉心想,她猜想这可能是他回中邦的原因之一——如果要为男孩负责任,就要按照中邦的方式把他好好养大。相识的这么多年里,家乡和父亲他只提起过三四次。现在她获得了足够的信息,可以想象出克利达斯·洛雷登的形象了:一个典型的中邦父亲,明智、严苛、坏脾气、对失败没耐心、什么活都会干、注重现实,而且(她带着恶意的笑容想)注定不幸。中邦的有些事让她觉得相当好笑,不过她知道巴达斯肯定不这么觉得。

  好吧,如果他坚持要追求不幸,大可自己一个人追求去。这个地方糟透了,我想回去,回到人们不介意为好看的衣服付钱的地方。要在这里住下的话,我会发疯的。不过这儿的人应该还是有救。如果都是他这副德行,肯定早就死绝了。

  在第四天日落之前爬上山丘、抵达前面的山谷似乎不成问题。但在这一天就快结束的时候,大家发现查封官牛道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条杂草丛生的小径,马车无法通过。

  巴达斯骂了一句。空间不够掉头,只能驱马后退,一直退到之前经过的最后一个岔道口。这条岔路带着他们一路向东,爬上另一座小山丘。日落时,他们给马车盖上顶篷,准备过夜。方位又有一些变化,但目标丘陵看起来和中午时一样远。

  “明天就能到了,”巴达斯一边生火一边愉快地说。这天晚上比前一天更冷,艾希莉后悔自己没有多带一条毛毯。“我知道这个地方,我们家的表亲以前在这里当佃农,不过现在已经放弃搬走了。东家执意要让他们在山丘那边的山坡上搭一座葡萄园,当然了,什么收获都没有,浪费了很多时间。据说他是读了一本关于葡萄栽培学的书,确信可以在这些山丘上种满葡萄,大赚一笔。不幸的是,他没把书读完,所以不知道葡萄必须长在干燥且排水良好的土壤上。最后他允许我们把葡萄藤全部拔出来,我记得葡萄藤木还挺适合做工具手柄的。”艾希莉抬起头。“你对一切事物的认知,都仅限于它们能做成什么东西吗?这儿的人都这样?”

  巴达斯奇怪地看着她。“到处的人都这样啊。”他回答,“过去这段时间,我每次在思科纳看到一棵树,都会说‘行’或者‘不行’,取决于我能不能用它来做弓。这应该是一种本能吧——这件东西对我有用吗?它可以做成什么?你也一样。在市场上看见布料卷,你就会想,我能用多少钱买下来?又能在岛上卖什么价?这是人的本性。”

  艾希莉摇摇头。“在市场上是这样,”她说,“因为市场就是做买卖的。但我不会像个拍卖商的助理一样,把看到的所有东西都当作潜在的盈利资源来评估,或者给所有东西定价格。”

  巴达斯耸耸肩。“看你把注意力放在哪儿而已,”他回答。“把一块木头、几团铁矿石这样的垃圾变成有用的好东西,这是人人都会做的事,”

  “但有时候,它们本身就足够好了啊,”艾希莉问,“就像那些鸫鸟。”

  巴达斯笑出了声。“也许吧,但是它们四处飞来飞去啾啾叫不会给我带来任何好处。生活中最重要的是改变——我们改变事物,也被它们改变。不然就只能天天吃草,站着睡觉了。变化一直是佩里美狄亚的风气。”他转过头看向山坡,“城里每个人都以不同形式参与了生产制造。他们原本住在海中央的一块石头上,却把触及的一切都变成了有用或者有价值的东西。当然,有用是指对他们而言——用不上的,一般被他们当作垃圾和麻烦,因此才惹上了特姆莱和他的族人。在中邦,我们的做法也差不多,只不过不会胡乱摆弄人类,只针对物品。所以这里没有战争。”

  艾希莉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了。“有一样东西这里的人造不出来,”她说,“就是一条像样的路。不过,如果哪儿都不去的话,要路干什么呢?请把面包袋给我吧,我有点饿了。”

  “别再吃兔子了,”男孩说,“拜托。”

  “也不要鸫鸟,”艾希莉说,“或者松鼠、鼬鼠、青蛙之类的。拒绝大自然食物柜的免费美食,我只要面包和奶酪,再来点苹果酸辣酱就行了。”

  “你确定?”巴达斯一脸忧虑地说,“我打赌,我只要一分钟就能从附近给你找点配菜——几只甲虫,或者一把潮虫。不过我个人喜欢蜜渍过的潮虫,只用放一点香葱调味——”

  “噢,闭嘴吧。”艾希莉说。

  “又是你。”

  “没错,”高戈斯兴致勃勃地说,“又是我。”看见狱卒想要关门,他补充道,“不,别关。她被释放了。”

  狱卒什么都没说,却表达出了从苦难中解脱出来的宽慰。这让高戈斯想起佩里美狄亚建筑师用来装饰拱门的那种充满戏剧感的浅浮雕——表情强烈,动作夸张。狱卒此时的模样,可以摆在城里的任何一座拱顶上。高戈斯忍住了没笑。

  “开什么玩笑,”伊苏斯说,“她要放我走?”

  “是啊。我一般会让囚犯把个人物品收好带走,但你应该不想把这里的任何东西带出去,除非是为了烧掉它们。”他露出笑容,“当然,你本人除外。”

  “真风趣,高戈斯舅舅。想到你在沙斯特大街上当乞丐的时候能靠这样的宝贵天赋糊口,我挺欣慰的。”

  高戈斯一本正经地点了点头。“很明显,这天赋是家族遗传的。”他说,“好啦,你还在等什么?你现在可以走了。”

  她摇摇头。“在知道发生了什么之前我是不会走的。”她说,“要说你和我母亲突然洗心革面,痛改前非,你也不指望我相信吧?这是场游戏,对不对?”

  “看在老天的面上,在我改变主意之前快点出去。”

  伊苏斯对他笑了笑,背靠着墙滑下去,蹲在地上。“高戈斯舅舅,你越是想让我做一件事,我就越不会去做。你说,我会不会是历史上第一个被踢出监狱的人?”

  高戈斯叹了口气,在床上舒服地躺下,双手垫在脑后。“说实话,这地方确实有种吸引力,”他说,“你喜欢上这里是有道理的。人很容易耽溺于‘最坏的情况已经发生了’这种想法,因为这意味着不需要害怕任何事了。这感觉一定很美妙。”他打了个哈欠,“乖侄女,出去的时候把门带上。”

  伊苏斯从地上爬起来,双臂交叠,站到他面前。“噢,需要害怕的东西多的是。”她说,“想到永远出不去,想到他们可能会把我埋在这里,或者扔进抛尸的深坑……有时我想到这些,就会跑去砸门,大叫着让他们放我出去,直到手腕流血。我不喜欢这里,舅舅,一点都不喜欢。但在你告诉我原因之前,我是不会离开的。”

  “你自便吧,”高戈斯困倦地嘟囔,“又不是什么大秘密。自从尼莎把你关进这里,我就一直在要求她放你出来。现在,感谢上天,她同意了。就这么简单。我想她应该是听腻了我的声音,就像我听腻了你的声音一样。”

  她一动不动,继续俯视着他。“这么说我可以走了?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嗯哼。”

  “那好,”她说,“如果我告诉你,我要直接去布里欧拉——那村子是叫这个名字吧?——找到巴达斯舅舅,然后杀了他呢?”

  “你大可以试试。”

  “真的?”她皱起眉,“你不会阻止我?”

  “你愿意的话可以努力一下。不会有结果的,但那是你自己的事。你想去就去。”

  她在他旁边跪下来,高戈斯注意到她的动作十分优雅。“拜托,高戈斯舅舅,有点风度行不行?告诉我你们想干什么吧,求你了。”她把脸颊枕到交叠的手臂上,莞尔一笑。

  “看在老天的份上,”高戈斯厉声说,“你别这样行吗?”看到她露出这个年龄的普通女孩常有的表情,他觉得浑身不对劲。她模样很可怕,杂乱的头发纠结在一起,手臂瘦骨嶙峋,双手大得不正常,手掌外侧布满白色的疤痕,从小指根部一直延伸到骨节突出的手腕。“离我远点行吗?你真恶心。”

  “谢谢表扬,”她庄重地说,“告诉我发生了什么。”

  “我最后再说一次,什么都没发生。”

  “那你们为什么要放我走,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

  “不,你做不了,”高戈斯恼怒地说,“因为他已经走了,离开思科纳了。你不用问,我不知道他去了哪里,这是实话。”

  “我明白了。”她平稳地注视着他,睁着蓝色的大眼睛,然后冲他脸上吐了口唾沫。高戈斯哆嗦一下,扇了她一耳光。手掌重重地落在她坚硬无肉的颧骨上,她失去平衡,向后倒了下去。

  “对不起,”高戈斯立刻说,“我不是有意的,只是你……”

  “你被激怒了,”她一边从地上爬起来一边说,“这是我的错。高戈斯舅舅,我一点也不怪你,真的。但你为什么把他放走了?”

  高戈斯耸了耸肩。“他想离开,我无法阻止,就这么简单。”

  “现在轮到我了。小鸡仔一个个飞出窝了,高戈斯舅舅,母亲一定气极了吧。”“她确实不怎么高兴。”他站起身,“我说,你没事吧?我不是有意下重手的,只是——好吧,有些事情让我心烦,我就发泄到你身上了。我不该那么做。”

  “没事,真的,”伊苏斯微笑着说,但高戈斯注意到她的眼睛周围已经肿起来了,“你知道吗,你有很正派的一面,这点很奇怪。尽管做了那么多可怕的事,你仍然不是个彻头彻尾的恶人。我之前常常躺在这里,琢磨这件事——到底什么样的人会毫不犹豫地杀掉自己的父亲?我当时觉得,这显然是恶魔才会做的事,但现在不这么想了。”

  高戈斯靠着墙滑坐下去,手掌揉搓着脸颊。“那是个错误,我做错了。”他说,“人都会犯错的,对吧?最愚蠢的是,整件事只花了——多少来着?三分钟——最多四分钟。没错,之前还有尼莎和城里几个男孩的事,但那又怎样?在中邦,给自己的姐姐拉皮条没什么,不过是年轻人赚外快的活计,和驱赶乌鸦、到荒地上摘蓝莓之类的没区别。理智看待的话,真正犯罪的过程只有几分钟,还不够烧开一壶水。我这辈子做的其他坏事都是正常业务中的小插曲。说句真心话,并不会给我负罪感。但所有人看我时都只会看到那次杀人,看到弑父者高戈斯。人们谈起我的时候,好像我以此为生似的,好像我每天早晨吻别了妻儿之后就出门花一整天屠杀家庭成员。这么说等于把我和无端杀人的疯子、为钱杀人的刺客混为一谈。”他停下来摇了摇头,“天知道我为什么要告诉你这些。”他说,“认识我的人都知道,对于曾经发生的事我从不撒谎,但也不会随便坦白。”

  “这不奇怪。”伊苏斯安慰道,“对其他人说不出口的事,你能对我说,是因为我们非常相似,对吗?”

  高戈斯看向她。“无意冒犯,但我不这么觉得。”他说,“除了我杀了我父亲,而你想杀你舅舅之外,我们哪里像了?”

  “你忘了,”她说,“我们还有一个共同点:我母亲。”

  “这算什么共同点。”高戈斯打了个哈欠,“我认识她几十年了,而你基本对她一无所知。你待在这儿的这段时间大概把她想象成怪物了吧。你要是真的了解尼莎,我才会吃惊呢。”

  她皱起眉头。“但你恨她,不是吗?因为她利用你,逼你做你不想做的事,毁了你的人生——”

  “别说这种话,”高戈斯打断了她,“我爱我姐姐。天知道没有她我会沦落到什么地步。这么多年来她一直都是我唯一的依靠。只要看看她的成就——”

  伊苏斯笑了起来。“这是真心话?”她说,“你还真相信这种事儿,真是太稀奇了。”

  高戈斯向前倾了倾,然后坐直身体。“什么稀奇不稀奇的,”他说,“我自己的感情总不能是假的吧?这次你过于油嘴滑舌了。”

  “随你怎么说吧。”她两只手背在身后,踮起脚尖,像个等着吃点心或者出门玩耍的小姑娘。“那么,现在我该去哪儿?”

  “你想去哪里都行,我已经说了——”

  “我的意思是,讲点实际。我没有钱,没有肯收留我的地方,也没法赚钱谋生。我是和母亲住呢,还是被送走,离开这座岛?或者有别的什么安排?我以为你都考虑好了。”

  高戈斯摇摇头。“你觉得我们会把你软禁在家?你会在母亲身边扮演好女儿,乖乖做家务,在客人面前卖力表演吗?我不指望。”

  “为什么不呢?”她露出一个狡诈的笑容,“正常女儿都会这么做啊。”

  高戈斯思考了片刻。“好,”他说,“这样吧。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来我家住。不管你想住多久,我都希望你把我家当成自己的地方。世界上没什么比有家可会更重要的了,你觉得呢?”

  她盯着他,差点笑出声。“老天啊,”她说,“你真的相信这一套,相信家庭生活的愉悦,被至亲环绕的幸福。你活在一个古怪的世界里,高戈斯舅舅。就像佩里美狄亚那些产自科里昂、却被当作本地制品的黄铜碗。记得吗?初看之下,你以为碗侧刻的是通常的那些文字——工匠名字、产地和座右铭之类的。但仔细一看,就会发现它们并不是文字,而是看起来像文字的图形,因为科里昂的工匠根本不会读写。我觉得你就像那些工匠,高戈斯舅舅,明明没有经历过正常生活,却又想依样画葫芦打造一番。”

  高戈斯叹了口气。“这算是同意还是不同意?”他问,“跟你拌嘴虽然挺有趣,但我还有其他事情要做,比如筹划一场战争。”

  “不同意还能怎样?”她耸耸肩,“我又没有别的选择。是啊,你这个邀请真是太体贴了,不管背后有什么原因。当然了,”她补充,“这对你来说不算什么,因为你应该不常回家,需要忍受我这个疯女人的是你的妻子和孩子们。不过,我猜你压根就没想过这些。”

  “确实没有想过,”高戈斯承认,“但他们不会有意见的。毕竟,你是自家人。”

  “我属于洛雷登家族。”伊苏斯微笑着说,“单凭这一点,任何精神正常的人都会把我锁起来连着房子一起烧了。我们这伙人坏透了,不是吗?”

  “可能是吧,”高戈斯回答,“但再坏也是一家人。”

  “不是囚犯,”亚历克修斯严肃地说,“是客人。受尊敬的重要客人。”他不自在地在石凳上挪了挪位置。“如果是六十年前,我肯定会在这张凳子上刻下自己的名字,当初在导师房间外的凳子上就这么干的——每次惹了麻烦,都会被叫去坐在那里等训话。我在那张凳子上度过了许多时间,那个房间和这里很像,那种茫然又恐惧的感觉更是一模一样。本以为到了这个年纪就不用再经历这种事了,看来我错了。”

  维特里丝微笑起来。“有点像我们小时候,”她说,“母亲总说,‘等父亲回家了有你们好看的’。他大部分时间在外经商,在家的时候我们都规矩极了。有时,在他外出几个月之后,我们突然听说有人看见了他的船,当天就要到家——那段时间就难受了,因为他一到家就会知道我们犯下的一大堆错。可怜的父亲只来得及脱下帽子,母亲就会把我们推到他面前,他一脸‘就不能等等吗’的表情……当然了,”她笑了笑,“我总能逃脱惩罚,因为我是个女孩,只要露出难过的表情,再抽泣两声,父亲就会相信我说的任何话。我总是把责任推给可怜的文,而他一直接受不了这一点,坚决不认错,最后为了我干的坏事而受罚。这让他非常恼火,想不通为什么说了实话却讨不回公道。你知道吗?我觉得直到今天,他内心深处还是相信诚实是有用的。”

  亚历克修斯思考了一会儿。“这挺好的,你不觉得吗?”他说,“对一个商人来说,这种思维方式可能不太合适,但某种意义上仍然值得欣赏。”他叹了口气,又挪了一下,“你有关于打仗的新消息吗?”他问,“卖给我早餐的人信誓旦旦地说,沙斯特在和一个庞大的海盗联盟谈生意,准备把斧枪兵用船运到思科纳岛。作为报酬,他们会让海盗洗劫思科纳镇。不过他的看法是,如果沙斯特人真这么干,高戈斯·洛雷登会把斧枪兵赶回海里,尼莎·洛雷登则会命令她驯养的法师召唤暴雨,打沉那些海盗船。所以他的消息可能不太可信。”

  维特里丝耸耸单薄的肩膀。“这场战争有点像我以前见过的一次争斗。”她说,“在一场婚礼的舞会上,有两个年轻人喝多了——这也是常事——为一个姑娘还是其他什么事起了争执。所有人都觉得他们会打起来,我猜他们也不想让大家失望,所以开始跳上跳下挥舞拳头。结果,其中一个人意外打翻了一座铁质灯台——你知道那种大灯台吧?——灯台重重砸在另一个人的肩膀上。被砸中的那个一屁股坐在地上,骂骂咧咧地揉着肩膀,说对方是个蠢货。第一个人连声道歉。他以为另一个人的锁骨被他砸断了,激动地大喊着‘叫医生来,叫医生来’。旁人想让他闭嘴,被他一拳打在鼻子上。这下完蛋了,那人的鼻子开始流血,只能用手帕按在脸上,跌跌撞撞地四处跑。当然啰,所有人都笑疯了。新娘号啕大哭,因为这下子婚礼舞会被毁了。新郎则对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发了火,亲自上前揍他,结果当然是没打中,一拳砸在墙上,导致手部骨折——”

  亚历克修斯点了点头。“大多数战争的起因都是一个小错误。而大多数战役中,战败方之所以失败都是因为自己犯错,而不是实力不如别人。如果有人觉得愚蠢总比恶意好,这个结论倒是挺合胃口的。”他揉了揉麻木的左侧小腿肚,“她可能已经彻底忘记我们了。”他说,“你说,如果我们直接站起来走掉,真的会被人拦住吗?”

  “可以试试——”维特里丝刚开口,董事办公室的门就打开了,一个文员匆匆走出来,怀里抱着一大捧地图卷轴。“她现在可以见你们了。”他说,“我要是你们的话,会加倍小心,今天她心情不好。”

  亚历克修斯站起身,踉跄了一下,抓住维特里丝的手臂。“腿坐麻了。”他解释,“喔,真该死,我只能摇摇晃晃地走进去了,她肯定以为我喝醉了。”

  董事的办公室里添了一件新家具:一张三条腿的小圆桌,摆在两把来访者用的椅子中间。小圆桌上放着一罐酒性不烈的甜葡萄酒和两只做工精美的酒杯。杯子是用动物的角制成的,杯沿和杯底包了银,还配了精巧的银制小支架,让杯子直立起来。维特里丝认出它们产自佩里美狄亚,已经有些年头了。她意识到这里大概藏有成箱的这类物品。有的来自外邦统治者,想要巴结奉承,有的来自有钱人,想得到某些私人特许权;有贿赂,有讨好,有笼络,更别提战利品了。它们和这间办公室刻意营造的冷峻氛围格格不入。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她心想,也许只是为了让我们不安。谈判的第三条法则:让人混乱,借此征服。她坐了下来,假装没有注意到杯子。

  “我弟弟巴达斯离开了思科纳,”尼莎·洛雷登说,“不知道去哪儿了。我不想让他走。这件事你们知道吗?”

  维特里丝看向亚历克修斯,后者摇了摇头。“我一无所知。”他说。“我相信你,”尼莎站起来,走到小桌前,将酒倒进两只杯子里。“加了蜂蜜和肉桂,”她对维特里丝说,“我想你应该喜欢吧?”

  维特里丝微微笑了笑。“你真是太体贴了。”她说着拿起杯子,但没有凑到嘴边,“无意冒犯,但如果他已经走了,你还需要我们吗?我是说,我们在这儿似乎没意义了——”

  “正相反,”尼莎说。她拿起一口陶罐,往一只普通的木质杯子里倒了些水。“我留住你们正是因为这类意外情况。你们不会不配合吧?”

  “你想让我们做什么?”亚历克修斯问。

  尼莎坐了下来,双手交叠。“首先,”她说,“弄清楚他去了哪儿,正在做什么。然后把他带回来。没事,到时候我会告诉你们怎么做的。很简单,就像这样——”

  ——瞬间,他们三人就站在了一条河边,眼前是两个年轻男人和一个女孩。女孩提着一只装满衣物的大柳条篮,两个男人正在试图抓住她。她一边躲开,一边尽量护住篮子,直到篮子被其中一个人拽过去,扔进水中。女孩高声骂他,而他笑了起来,一把抓住她肩膀处的衣料。

  “我都把这忘了。”尼莎说。

  衣服被撕烂了,女孩向后跌倒,用手撑住身体。另一个男人从她身后靠近,向她伸出手,她转身捡起石头砸过去,他的鼻梁发出了响亮的断裂声。

  “看,”尼莎指向一边,“那是高戈斯,就在那边。”

  那是一个高大的年轻人,站在一棵孤零零的柏树后面,一手抓着两匹马的缰绳。他没有看河边发生的事,而是望向身后,神情惊慌。因为山坡的遮挡,维特里丝不知道他看到了什么。他从马鞍上的弓鞘中抽出一张反曲短弓,蹲下身,把下弓臂弯曲的末端抵在右脚脚踝外侧,左腿前跨一步,将弓固定在两腿之间,左膝内侧抵住弓柄偏下的位置,施加压力使弓弯曲,直到能把弓弦套进上弓臂的弦槽内。整套动作从容而优雅,就像练习过无数遍、能够不加思考就完美完成的舞步。

  “我经常重现这一幕,”尼莎漫不经心地说,“但每次都会发现新的东西。你们看见了吗?他一次都没有低头看就上好了弦。”

  他从挂在马颈边的箭袋里拿出一把箭,低头躲过一根低垂的树枝,然后挤进两块岩石之间的空隙。他搭箭上弦,只发出了极其轻微的声响。

  “他对那张弓很有感情,那是巴达斯给他做的。”尼莎说,“我没想到他会借给那个费里安家的男孩。他对它珍爱极了,之前从没借给过任何人。”

  此时,维特里丝知道他之前在看什么了:三个拿着十字镐的人。

  应该叫十字镐吧。亚历克修斯心想,以前的老家管那叫翻啄镐,但这种叫法似乎只有我家乡才用。高戈斯告诉我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听到十字镐,还以为是锄头一样的东西。

  河边的女孩正在尖叫。两个男人惊慌失措,不停地道歉,又对她大喊大叫,想让她闭嘴。其中一个人大声说他很抱歉,他不是故意的,只是取乐而已;另一个则狠狠给了她一耳光,响声连三个奔跑的人都听见了。最年轻的那个脚下踉跄,接着重重摔在地上。他试图站起来,结果抽搐了一下就不动了。年长的男人似乎没注意到,但第三个人猛地躲开,几乎在碎石嶙峋的地面上滑倒,他抬头看向接连射过来的箭,喊了句什么,接着也向后摔去,像是被人推了一把。年长的男人停下脚步,片刻之后,倒在了地上。一支箭刺进了他心脏上方,斜着刺穿他的身体,箭头从右侧肩胛骨偏下的地方露了出来。

  “要我说,有四十码远。”尼莎评价,“三个人里有两个都是一击毙命,利落极了。在箭术比赛里,这算是两个靶心,一个内环。非常厉害,足以得银奖了。不过在实战中,射偏了就是射偏了。”

  高戈斯站了起来,从箭袋里又抽出一支箭,走到河岸边的山坡上。两个男人已经没有管那个女孩了,只是盯着地上的尸体。女孩用拳头捶打着其中一个的后背,被打的甚至没有注意到。他们看着树下的人拉开弓,短暂地瞄准,箭尖稍稍向下调整。下一刻,其中一个男人像一块石头一样掉进河里,弓箭手则摸到皮带处去取下一支箭。另一个人头也不回地飞奔。女孩正要开口,箭就射中了她。她倒了下去——

  “我一直希望能把这段场景放慢。”尼莎说,“不幸的是,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了,我什么都看不清。他放箭的时候手抖了吗?还是他刻意射低了那一箭?不管你们相不相信,其实并不是很疼。”

  “我们一定得看完吗?”亚历克修斯插话道。

  “好吧,”尼莎有些失望地说,“其实接下来也没什么可看的了。他去追赶那个赫丁家的男孩——克利拉斯·赫丁,他的眼睛挺好看,但牙齿糟糕极了。好笑的是,在这件事发生之前,我们俩已经亲热好几天了——当然,金钱交易是有的,但完全是你情我愿——所以他根本没有卷进来的必要,我只是不愿意亲近小费里安而已。但高戈斯不知道这些。”他们现在回到董事的办公室里了,维特里丝手里的酒仍然保留着让人愉快的暖意。“总之,他最后会抓住赫丁,打得他脑浆四溅。等到他回来,就会发现克利法斯和佐纳拉斯正急匆匆地赶过来,而我和巴达斯并没有死。他会放弃努力,接受自己搞砸了的事实,然后逃走。剩下的就只有大喊、尖叫、不知所措……佐纳拉斯一看到血就吐了,幸好克利法斯比较镇定,不然我们俩就都死定了。克利法斯肩膀以上的部分都和砖头似的,什么事情都不会影响到他。典型的农夫。”

  房间里出现了片刻沉默,然后亚历克修斯清了清嗓子。

  “对不起,”他说,“我还是不懂。你为什么要让我们看这些?”

  尼莎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我没有,”她回答,“你们只是回答了我的问题。现在我知道巴达斯在哪儿了——他回家了。事实上,”她说着,倒满了亚历克修斯的酒杯,“我想我知道他现在的准确位置。”

  “这条河以前是一条分界线。”巴达斯说,“我们家的土地在那一边,从这里一直延伸到那一丛冷杉树那儿。转弯的位置就是浅滩。”

  他勒马止步。河对岸有两个男人,正从一棵高大的柏树的阴影中走出来。他们戴着普通的宽檐帽,肩上扛着十字镐。

  “好了,”巴达斯从马车上跳下来,“真是碰巧。”他举起双手朝对岸挥了挥,两个男人转过身,看向他。“我总算回家了。”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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