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
“我们这么折腾一辈子,”工程师说,“也不会取得什么进展。照我说,我们应该停止瞎胡闹,跟进后续工作,不然就是在浪费时间了。”
这是轰炸的第三天,昨天的情况和前天一样。太阳挂在天上的时候,抛石机轰炸下层的防御工事、守城器械的基座和小路。太阳落山以后,特姆莱的人出来修补下层工事,将被砸碎以及破裂的机器部件替换掉,填补路上砸出来的坑洞;同时他的轻骑兵队发起突袭,破坏了抛石机。第二天晚上,突击队在另一个头领的带领下再次出动,这次他们遇到了更顽强的抵抗。但他们自己也从前晚的突袭中吸取了一些经验,因此最终结果和前晚一模一样。第三天晚上,巴达斯派了两个连的斧枪手来守卫抛石机,还下令建造他们自己的防御工事,但他被告知所有容易到手的木料已经被对方伐去建堡垒了,所以他只能将就用壕沟和堤坝来充当防御工事,这当然需要花点时间才能建好……
“不,”他说,“我们要继续炸下去。给他们造成无法修补的破坏是迟早的事——你不可能不停地修补已经修补过的地方,相信我,我有经验。只要一个判断失误,我们就有可能输掉这场战争。要是你不介意的话,我宁愿浪费时间,也不愿意浪费生命。”
工程师耸耸肩。“你是头儿,你说了算。”他说,“告诉你吧,无论如何,我都不愿意做你这份工作。”
当天晚上骑兵队没有出现。守卫了九个小时的斧枪手带着精神胜利的满足感下了班,将岗位交给了砲兵。然而,就在交接的关头,大约在太阳升起后半个小时左右,特姆莱派出了他的弓骑兵,可以说是整支军队里最有效率的队伍。巴达斯的前哨还没来得及确认他们的身份并发出警报就被射倒。接着三支队伍排成阵列,从两百码处开始了他们这方的轰炸。这个距离比巴达斯的弓箭手能达到的射程要远。虽然在弩弓的射程内,但弩弓每三分钟才能射一发,而特姆莱方的第二支弓骑兵队齐射的目标正是这些弩弓手。巴达斯下令调派攻城大盾上阵,这是一种牛皮制作的巨大盾牌,用来在攻城时掩护弩弓手。但他遇到了麻烦。运输队长将补给车辆停在了大盾周围,将大盾团团围住了(毕竟,没人跟他说他们有可能用到这些盾牌,而他总得找个地方停车吧)。为了取出大盾,他不得不将车辆挪开,这就导致有三分之一的车辆需要穿过营地……十五分钟内,营地的道路就被马车堵塞住了,以至于妨碍了运输弹药的马车通行,这些马车原本应该从军需站点将抛石机需的弹药运过来的。但这其实没什么。第一支和第三支弓骑兵队正在向砲兵射击,那些设法躲在屏蔽物下的砲兵在敌军撤退之前恐怕不可能发射出任何一发砲弹。
“不,”大家敦促巴达斯采取些措施的时候,他坚持说道,“最基本的原则是:不要用重骑兵来对付弓骑兵。这是我付出了重大代价换来的经验。还有,如果你们认为我会将步兵送到——”(他用不着把话说完,箭雨升腾、滑行、落下,像从间歇泉里喷出的滚烫的水柱。只要一想到要待在这些羽箭下,大家就不由得嘴巴发干)。“因此,”他继续说道,“我们按兵不动。你们知道一个草原人通常会带多少支箭吗?五十支。二十五支在背上,二十五支在马鞍上。等射光了箭,他们就会离开,到时候我们就可以继续了。”
当然,他是对的。不久以后,弓骑手撤退了,将十万支箭中的大部分留在身后。而这些箭是特姆莱国王无法在短时间补全的。到处都是箭:有的插在地上、抛石机以及马车上,有的通过倒钩挂在帐篷一侧和车篷上,有的被压在死人身下,有的从伤亡者的胸膛和胳膊斜斜地向上穿出来。它们像一袭地毯覆盖在地面上,图案是忽然绽放的花朵。它们像苔藓或地衣一样覆盖在马车和机器上。箭羽像生长在湿地里的一簇簇沼泽棉。箭杆踩在走出屏蔽物的砲兵脚下,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像细枝和干草在篝火里燃烧。它们像蚂蚁或蚊子一样无孔不入,像被养蜂人风箱里冒出的烟熏得晕晕乎乎的蜜蜂般筋疲力尽地躺在那里,不飞也不蜇。
“把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清理干净。”一个军官叫道,“还有,让这些机器动起来,我们的时间可不多。首席工程师在哪里?第六砲兵连需要补充十二个人。伤亡名单——谁手上有伤亡名单?该死的,难道每件事都要我亲自去做吗?”
有一半的砲兵无法上阵,尽管伤的比死的多,但人数相差不大。伤员或坐或躺地围在运送砲弹的马车旁边,身上仍然带着箭。军医脚步匆匆,不是在锯断箭杆,就是在用最残酷的方式拔出倒刺。他们将回收的箭头扔在桌子底下,堆成了一座座小山丘,根本没有时间去看后面还有多少必须干的活。时不时有人死去,有安静的,有大呼小叫的。每隔一段时间,就有手推车来把尸体运走。
有人来问巴达斯他们该做些什么。“继续,”他说,“不停破坏他们的道路和防御工事。你们可以把斧枪手安排到机器上,只要每个团队有一名砲兵告诉他们做什么就行了。”
人们拿着巨大的柳条筐来来去去地捡着箭——质量过得去的原材料总有用得上的一天,不是耗费在这场战争中,就是用在下一场帝国认为应该派遣大量弓箭手的战争中。筐子装满以后被塞进空木桶里,装到补给车上。断掉的箭分为两堆:箭头进入废品堆,箭杆留着生火或是交给木匠使用(箭杆很适合做一些小物件的榫钉,比如大盾、掩蔽屏、攻城塔的地板以及云梯的梯级等等)。一排手头有空闲时间的枪兵双腿盘坐,围成一圈,将箭羽切断,扔进大陶罐里。缝补匠人会将它们作为填充物缝进软铠甲。
“这就是一种表态,”巴达斯解释道,“仅此而已。最好的表态方式就是对他们不理不睬,就像你们小时候不想把粥喝完时,母亲对你们的态度一样。”话虽如此,他始终在思考着第二等级的检验,即抵挡箭头的检验。一件盔甲必须能将一张拉力为九十五磅的弓从七十五码外,或是一张七十磅拉力的弓从三十码外射来的穿甲箭挡掉,这才算符合标准。大部分盔甲都通不过这项测试。它们和用过的箭头一起,直接进了废品堆。
他们让抛石机再次运作起来,高高扬起的杆臂像敲击着铁砧的锤子,将山体的一侧打得尘土飞扬。
“我们主要是用他们的石弹来修路。”有人说,“那些大圆石尺寸很合适,就是移动起来比较费力。不过,要是能多弄几台起吊机就好了,他们把我从顶级砲兵连那里讨来的大部分起吊机都砸坏了。”
特姆莱想集中精神,但这不太容易做到。他觉得自己似乎已经在石弹落地的砰砰声中过了好几年似的。他的忍耐力已经到了极限,再也不能无视这个问题了。当天早些时候,有人来告诉他,缇尔丹死了。一发打过头的砲弹砸在露出地面的岩石上,砸成了碎块。飞溅的碎石打在位于营地另一头的帐篷区后部,其中一块碎片打中了缇尔丹。他虽然听到了这个消息,却完全无感。在不断响起的敲击声中,他几乎不可能集中精神,思考什么重要的事。那声音简直像从地面通过脚跟传到他耳朵里似的。他知道,这一切都是对方的策略,试图将他从堡垒里逼出来,在平地上来一场激战。这一套他早就见识过了,不会轻易上当。
“防御工事怎么样了?”他问道,“木材能供应得上吗?”
“不太妙。”他们告诉他,“照你的吩咐,我们优先考虑修路,消耗了大量存货。我们已经开始从最上层防御工事的背面将柱子抽走,反正柱子在那儿对我们的用处不大。到目前为止,我们一直在用被打断的木材来堵住缺口。不过,我们不可能永远这么做。抽走更多的柱子会让那些地方成为薄弱点,到时候就是在自找麻烦了。”
特姆莱拉长了脸。想专心思考手头的问题,就像想拽紧一根绳索似的:你握得越紧,手心的灼烧感越强。“我不介意出现几个明显的薄弱点。”他说,“墙上的某个薄弱点,对敌人是一种诱惑。有时候,给敌人机会反而是件好事,只要在他们接受机会时,我们准备好等在那里就可以了。有时候,在一场战役中,你快要输了的时候反而最有可能赢。”
这番话没有多少人买账。可这是真的。他想说服他们,只要研究一下过去的战争,你们就明白我的意思了。然而,大家似乎都没兴趣上一堂历史课,因此他只能对那些冷脸和皱眉的人视而不见。“总而言之,”他说,“目前,你们就继续拆后墙补缺口吧,轰炸不会持续太久的。相信我。”
(为什么不呢?他们曾经相信过他,这种信心支持着他们登上了佩里美狄亚的城头。当时他只是个小屁孩,除了有些沟通技巧以外,没有迹象表明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现在,他是特姆莱国王,是城市的掠夺者,他们自然应该更信任他。
可惜没那么简单。
好在这些都是他的子民,他们听令行事。不服从命令的,现在都死了,死于内战。)
他们讨论了后勤和行政方面的几个小问题。接着他解散会议,走出帐篷,来到灰尘中。他妻子的死,就像没入水中的鱼饵,离他的表层意识非常近。但他没能探测到巨大的悲痛和内疚。换个时间、换个地点,他会深深爱上她。但现在,他不得不通过特姆莱国王面罩上眼部的缝隙来看这个世界。他发现锋利的刀刃几乎不可能穿透进来。没有缺口、没有接缝,没有薄弱点,敌人毫无机会。
在他穿过高地走向小路的时候,运尸车隆隆地从他身边经过。他看着运尸车远去,意识到自己认识从其中一个人折断的双腿间露出来的另外一个人的脸。目前,他们暂时将尸体堆在谷物坑里。本该储存在里面的粮食被一发打过了头的石弹毁了。他们花了那么多功夫挖了这个坑却没用上,似乎太可惜了。他曾经去看过。他站了一会儿,看着那乱七八糟的一堆东西,看着胳膊、腿、头、脚、身体和手纠缠在一起,像一个凌乱的店铺。然而,在他眼里,一堆尸体就是一堆尸体,没有什么别的意义。
有人从他身边跑过去,向山下而去。接着又有两个,他们的身影从灰尘中忽然出现,又没入其中。然后,更多的人跟着他们往山下跑去。他抓住其中一个的胳膊,询问发生了什么事。“敌袭。”那人气喘吁吁地说,“天知道他们是从哪里钻出来的。他们用了一种便携式浮桥来渡河。”
特姆莱放开他。“我明白了。”他说,“谁是下面的主管?”
那人耸耸肩。“据我所知,没人。我想,应该是负责建造的头头吧。”
“找到他,”特姆莱说,“告诉他我马上就来。”
那人点点头,像没如流沙似的一溜烟钻进灰尘中。特姆莱思考了一会儿,然后掉头往山上自己的帐篷走去。身边没有人帮他穿盔甲,但他现在已经找到了窍门。随着穿着的次数增多,金属的形状与他骨头和肌肉的轮廓越来越契合,穿戴起来也越来越容易。等穿戴完毕,他的感觉立马变得好多了。事实上,最近他频繁地穿戴盔甲,一旦脱下来,他反而觉得胳膊和腿又轻又弱,颇为怪异。
在他调节头盔内垫的时候,有人来报告说敌方的斧枪手已经突破了防御工事。他微微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我们这边有哪些人在下面?”。
“主要是工兵。”有人回答,“他们一直在用锤子和鹤嘴锄战斗。那里还有些散兵和纠察队的人,胡斯凯已经带着别动队赶到下面去了。”
“追上他,”特姆莱说,“告诉他等我一起走。”
等他找到胡斯凯时,后者显得既不耐烦又有点不知所措,看起来几乎要发火了。“我们得快点过去,”他说,“工兵抵挡不了多久。”
“没关系,”特姆莱说,“我心里有数。”
他带着队伍下了山。他们走得很慢。投弹手将抛石机的角度调高了几度,石弹不再打在下层的防御工事上。现在轮到小路的上半段被砸了,而小路下半段早就是一团糟了。“慢慢来,”他一边在其中穿行,一边对后面的人叫道——他的运气不好,在说话的同时,一发石弹偏偏落在队伍中人比较密集的那一段。因为人太多了,大家挤成一团,以至于无法躲开。石弹落地时,伴随着一声跟碾碎一只大蜘蛛很类似的闷响,有三个人被压在了底下。这一砸,扬起了比以往更大的尘土,但好在山脚下还有战斗的声音传来,让他们得以循声而去。特姆莱发现,穿着沉重的盔甲走下陡峭的山坡实在很困难。护胫的后面那块护甲顶在脚后跟上,将护胫边缘和钢甲靴上沿之间的皮肤夹得生疼。
等他来到离小路的尽头足够近的地方,看得清战况时,他下令让工兵后撤。他第一次喊出命令的时候,大家都没听到,或者没听出他的声音。他们站在防御工事内侧凸起的石坝上,想阻止敌人从一个缺口冲进来。之前有一枚石弹正中围墙,打出了这个两码来宽的缺口。不用说,那块大圆石还在那里,成了阻止斧枪手入侵的主要障碍。敌人试图爬上大圆石时,工兵们双手举着鹤嘴锄和大锤子朝他们砸过去,打在对方的头盔和肩甲上,被弹了起来。声音沉闷而厚实,与锤子打在砧板上的叮当声不同。
他再次下令,士兵们服从了命令,从缺口处向后方退去。在缺口的另一边,正在互相推推搡搡,争先恐后要挤过来的斧枪手忽然发现,前方的道路莫名其妙地通了。等他们纷纷从缺口冒出来以后,特姆莱退回队列中,下令放箭。“扣弦”的命令发出的时候,已经有大约三十名敌兵从缺口钻了过来。等到特姆莱叫出“瞄准低处”、接着叫道“放箭”的时候,更多的人涌了过来,离前排弓箭手的距离已经少于十五码了。
幸好他提醒弓箭手往低里射,在这么短的射程内,射出去的箭会不断攀升。然而,尽管他事先提醒过,有四分之一的箭还是射高了。但是,对付突破障碍的斧枪手,一轮齐射中的四分之三已经足够了。他们像扔进火里的纸张似的蜷成一团,给随之而来的人在正前方的道路上铺就了一层厚厚的障碍物。第二轮齐射让缺口处更为拥堵。此时,由死人以及抽搐、扭动的躯体组成的障碍堆的高度已经过膝。这些躯体纠结在一起,让人无法通过;又因为堆得不稳,让人无法攀缘。然而敌人还在不停地冲过来,似乎在分批接受检验,而后被证明不合格。少数几个通过检验的冲上山坡,朝着弓箭手的队列奔去,相当于在接受下一等级的考验。他们中侥幸没被箭射中的也会被大锤子敲倒,像抛石机射出的石弹似的翻滚着跌下山去。
特姆莱一动不动地站着,袖手旁观。他一边观战,一边想起了佩里美狄亚的陷落,想起了让他的人得以通过的那扇开启的门(比这个缺口大不了多少)。那时候,门的另一边并没有一列弓箭手等着他们,只有黑漆漆、空荡荡的街道,没什么可以证明他的勇气。此时,被夹在锤子和砧板之间(石弹仍在头顶呼啸而过,打在山的一侧,激起漫天尘土),他脑子里反而觉得轻松了一些。
等敌方的上尉下令停止进攻时,防御工事上的缺口已经被填补好了。材料不是从山的另一边劫来的木材,而是一堆纠缠在一起、压得密密实实的不锈钢。他们干得比我们强多了,特姆莱想,省了我们的麻烦。他停下来问自己:他的手下会不会像帝国士兵一样前赴后继、争先恐后地奔赴杀戮区。可这不公平,我们根本没有机会这么做。他摇摇头,示意工兵上前巩固、加强防御。
“你看,”他对胡斯凯(他就是脸色很难看的战时委员会成员之一)说,“给他们一个机会,他们就有可能蠢到自己跳进陷阱。”
胡斯凯没有回答,他被自己看到的情形困扰着。特姆莱能理解。换个时间、换个地点,他也会感受到同样的烦恼。但他已经跨过了那个阶段,将自己防御线上的缺口补好了。此刻,他不禁想道,当巴达斯·洛雷登用燃烧弹打退了对佩里美狄亚发起进攻的草原人,让火焰在不可燃烧的水面上舞蹈时,他是否也有同样的感受。这是一个获取宝贵见解的机会,共同的经历引发了思想的共通——他觉得自己就是一名跟在大师身边的学员。
“他们会回来的。”有人说道。一枚石弹打在几码之外,压死了一个人,将另一个人的一条腿扯断了。第二发石弹只砸出更多的尘土。当特姆莱带领众人沿小路上山时,另一组人已经开始加固了。
“是的。”他歇了口气,“等他们再试着进攻时,我们会有另一次机会。别担心,我知道后面会发生什么。”
巴达斯根本没指望参加第一次突袭的人能够平安回来。这次突袭的性质更像是一次实验、一次测试、一场考验。他们通过了第二等级的考验。这个结果已经很好了。同时,他已经实地测试过便携式浮桥,很满意它们起到了作用。他为此感到高兴。
他指挥第二和第三砲兵连选择防御工事的另一点作为目标,其余的砲兵专注于已经被突破过的缺口。接着,他命令斧枪手和长枪手组成一支队伍,将骑兵放在安全的两翼。弩弓手伤亡惨重,无法在实战中起到太大的作用,因此他将弩弓手分配到后卫队去,把弓箭手调上来取代他们。在他看来,帝国弓箭手不太中用,或者至少是他手头这些弓箭手没什么太大的价值。他们用的是七十磅拉力的单体平板弓,跟草原人使用的重量级复合弓比起来差远了。他们在军队里的地位就像沙拉一样,是盘子里的配菜。对此他觉得很恼火。要是行省政府愿意,他们本来可以给他派来一些全世界最好的弓箭手,配备着长弓、复合弓、北部的单体反曲弓、南部的强化弓等。他们可以是步兵或者是弓骑兵,可以轻装或重装上阵,可以以散兵或齐射的方式出战,可以在开阔地或是在大盾的掩护下作战。结果,到他手里的只有弩弓手和一些兔子猎手,用处都不大。但没关系,他可以完美地利用手头已有的资源。
他给了砲兵连一个小时时间来突破障碍,他们在二十分钟内就完成了任务。因此,他转而安排他们对敌军的砲兵连实行压制性的打击。灰尘是额外的收获。没有灰尘,他的计划也能完美地达成,灰尘让他的计划执行起来容易了那么一点点。在抛石机调转角度,锁定新目标的同时,他发出了冲锋的命令。在他们前进的时候,斧枪手开始放声歌唱,他已经不介意自己听不懂歌词了。
这一次,他换了个策略。他不再简单地派遣重装步兵扑向突破口,反而派了几个连队的散兵去安置大盾。如他所料,特姆莱的弓箭手已经挡在那里了。这次,他没有派人去送死,而是用牛皮盾来迎接对方的射击,他自己的弓箭手则通过孔洞以及掩蔽物的边缘展开还击。他们的进展不大,但这不是他的真正目的。他的真正目的是给特姆莱国王一个机会,让他将尽可能多的箭白白浪费在大盾上。他知道,每个草原人背上背着二十五支箭,足以不间断地射击三分钟——之后,他们就不得不依赖从山顶的军需站,通过坑坑洼洼的小路,穿过漫天灰尘送到山下的装备了。三分钟过后,敌军的弓箭手将不再构成重大的威胁。当然,前提是特姆莱得足够短视,看不清他的真实目的。
然而,特姆莱似乎在按照剧本行事,就像他们已经在一起排练了好几个星期一样。大盾在对方的狙击下依旧坚挺(这是经过他改良的版本,将撑开的兽皮包裹在一卷卷粗粗的编织草席上,专门设计来抵挡数不胜数的弓箭的),当羽箭的嗖嗖声变缓,听起来零零星星的时候,他打开掩蔽物,将长枪手送了过去。
这是一道长枪构筑的藩篱,像原始森林里的矮树丛般密实。弓箭手继续射击,但他们的箭射不了多远,简直比射穿交织缠绕在一起的荆棘树丛还要难。需要冲过的距离只有二十码左右,之后长枪就能接敌。草原人想逃跑,但他们后面是自己人,这些人后面还有带来更多箭矢的运输车队,运输车队后面则是从小路上下来的增援部队。当前排的士兵像海滩边的小孩躲避迎面而来的浪花般闪避着由枪尖构筑的藩篱时,人群中还有一些有限的压缩空间。但是等到他们已经跟身后的人紧贴在一起,像装在木桶里的箭一般压得密密实实的时候,无路可逃的他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枪尖刺过来,刺入他们的身体。
前排中有些人被一击毙命。其余还活着的人被挑在枪尖上,就像天国之子配着米和辣椒一起吃的、用杆子串在一起的肉块似的。冲锋的力量大到足以将他们挑在半空中,像被刺中的鱼一般挣扎着(因为斧枪手的背后也有人撑着,而后面的人还在向前冲,让前几排的人就算想放下长枪也做不到。苹果木和白蜡木做的长柄被挑在枪尖的肉块的重量压得像弓一样弯曲,但这些材料都通过了帝国最高标准的考验,因此它们没有折断。同样,四周紧贴在一起的士兵也没有溃散)。第二排敌军加入了第一排的行列,也被挑在了枪尖上,像第二层布料被针线缝在第一层布料上似的。有几根枪柄断了,但数量不多,不足以影响大局。头两排士兵被挑在枪尖上以后,向前冲的势头止住了。或死或被钉住的士兵成了第三排士兵的软铠甲,也可以说是不同形式的垫衬或绵甲之类的防护层,不是硬碰硬,也不是转移方向,而是用以柔克刚的方式来抵抗冲刺(软铠甲的垫衬消弭、分散了刺过来的力量,阻挡了尖刃的推进)。长枪手冲锋的势头缓了下来,正如箭雨趋于零落一般。第一回合结束了,战斗进入了下一阶段。与此同时,特姆莱发现了另一个机遇。他站在小路上,看着下方纠成一团的杀戮场。冲锋停止了,敌我双方的目光穿透灰尘,隔着白蜡木丛林,互相瞪着对方,像隔着藩篱的两个邻居似的。他转向站在他身边的一个人,一个叫列里凯的小队长,拉了拉他的袖子。
“他们动弹不得。”他说。“什么?”
“他们动弹不得。”特姆莱重复道,“他们跟我们一样,也动不了。把道路清开,派六个连队的弓箭手下来。”
为了保持道路的通畅,他们丢弃了运输车,将车辆推下了崎岖不平的山路。大部分翻滚下去的车辆没有造成什么危害,只是在山坡的岩石面上蹦了几下就散了架,成了一堆废木材。有些则像抛石机的石弹般砸在纠缠的人群中,有的砸中了藩篱这一边的人,有的砸中了另一边。为了充分发挥这一锦囊妙计的价值,列里凯将弓箭手排成两列纵队,命令他们转身,使得他们当中有足够数量的人能够毫无障碍地瞄准下方的长枪手。当箭在空中呼啸而过的时候,巴达斯的人出于本能抬起头来,看到箭矢倾斜、俯冲,像风中的雨点般斜斜地打在他们身上。不用说,他们无路可逃。因此,他们别无选择,只能像紧紧捆成一团的草垛似的立在那里,眼睁睁地看着箭飞过来。弓箭手的目标不仅仅是前排,或前三排士兵,他们从头到尾扫荡了整支队伍。
人被射死或射中以后,就失去了往前推的力道。长枪失去了推进的动量,正如一根主牵引绳被割断后的索桥失去了牵引力一般。纠结在一起的那一团开始分崩离析,就像钢板被锤子砸得两边翘起来似的,直到在长枪另一端的人施加的压力迫使他们把空间让出来。长枪失去了支撑的力道,枪尖上挑着的肉块的巨大重量压得他们向后倒去。长枪纷纷落地,像树木倒在长势过于繁茂的树林里,在矮树丛上堆积、纠缠着。现在是反攻的大好时机,特姆莱注意到。片刻之后,他看到,自己这一方第三排和第四排的幸存者手执弯刀,推推搡搡地越过自己人的尸体,想展开反攻。腾挪的空间太小,因此他们既没办法左右横扫,也没办法由上至下地砍劈,而单凭胳膊和手腕发力,使出来的轻柔招式又被长枪手的头盔和肩甲轻而易举地挡掉,因此结果差强人意。他们最多只是削掉了几根手指、几个耳朵和鼻子(像护林员修剪一棵刚倒下的大树似的)。
“他马上就要犯错误了。”巴达斯大声说道。
长枪手在倒下,在撤退。特姆莱的人抓住了这个意料之外的机遇,不断向前推进。巴达斯派了一两名信差去找斧枪手队伍里的中士,又打发另一个信差到砲兵那里去。
特姆莱看到了这个情况,但不够及时。何况,到了这个地步,他已经失去了对形势的掌控。当他的人一拥而上,冲过突破口去追赶那些长枪手时,立即遭到了被巴达斯安排在两翼的弓箭手的纵向射击。突如其来的近距离齐射阻挡了草原人前进的脚步,士兵像被收割的玉米般纷纷倒地。他们正要转身回去,斧枪手围了上来,切断了他们的退路。特姆莱的信差及时赶到,阻止了即将冲出防御工事的人。但对于已经在外面的那些人,他已经无能为力了。没等追出去的那帮人死光,工兵已经开始用废弃物堵塞住缺口,将他们挡在了外面。巴达斯的第二次机会并没有给他带来太多的成果,特姆莱撤走在小路上一字排开的弓箭手之前,每台抛石机只有两发石弹命中目标。
他们收拾好便携式浮桥,井然有序地开始撤退,没有受到特姆莱那些遭到打击、丧失攻击能力的砲兵连的阻挠。一等到突袭队安全地回到自家的地盘,投弹手就恢复了抛石机原先的设定,将手轮调节器锁定,继续向小路和发射阵地投弹。
“总的说来,”巴达斯解释道,“赢得最终胜利的是我们。我们杀了更多他们的人,迫使他们浪费了大量的箭。当然了,战斗结束时我们占了上风,这也具有鼓舞士气的效果。更重要的是,我们取得了更多在堡垒里进行肉搏战的经验。而且这还只是在演习。他们唯一的安慰,就是还守在原地,而这根本算不上什么进展。”他叹了口气。天知道他是否可以看到军医营地外横七竖八地躺着的伤员,反正他对此一字不提。“要取得胜利,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他说,“但我们已经很接近了。毕竟,佩里美狄亚不是一天建成的。”
“什么,我吗?”高戈斯看起来很震惊,“绝对不是。我为什么要做这么愚蠢的事呢?”
特使不动声色——他们是天生没有表情吗,高戈斯想,还是说,要成为外交艺术的终身学徒,其中一个条件就是得在孩童时期就把脸颊和下巴处的肌腱切断?“我只是在复述我们获得的情报。”他说,“我们的线人说,叛乱是你手下的人挑起来的,他们是在按照你的命令行事。你现在能够和我在这里讨论这件事,而不是被两千斧枪手包围,这就足以说明我们对那个线人的情报的信任程度。”
高戈斯大笑起来,似乎特使刚刚说了个笑话。“哎呀,”他说,“你不告诉我这消息的来源,我着实无法回应。我想,有可能你说的那挑事者以前是我的人,换句话说,他们可能曾经跟我共事过一段时间。但不管他们做了什么,绝对不是我让他们做的。打消这个念头吧。毕竟,”他补充道,“我虽然不是天才,但也没有蠢到为了一帮跟我八竿子打不着关系的商人跟帝国对着干。这简直是自取灭亡。我能给你拿点什么喝的吗?”
特使目瞪口呆地看着他,然后摇摇头。“不用了,谢谢。”他说,“很抱歉打扰你了。不用说,如果你查出是谁——”
“那当然。我会很高兴得到这样一个立功的机会,向你们展示中邦是多么诚心想要加入帝国,成为一名对帝国忠诚有益的成员。我们是第一个自愿加入帝国的国家,我这么说没错吧?”
“这点恐怕我没有答案。”特使说完站起来,用力掸掉斗篷上的苔藓和腐叶土,“我走之前还有一件事:你是否恰巧有你姐姐和她女儿的消息?我们获得了些颇为令人不安的情报,说她们可能被绑架了。”
“不是吧。”高戈斯回答,“真的,我最近一直没有收到她们当中任何一个的来信。不过,我本来就计划着要给尼莎写封信,我会看看我能打听到什么消息。”
“谢谢。”特使严肃地回答,目光犀利地盯着横在高戈斯膝头的斧头,“你继续干活吧,我就不打扰你了。”
“门柱。”高戈斯回答,“砍掉这棵老橡树真是可惜——我记得小时候经常爬上去——但它已经枯死了。最好现在把它砍下来,免得哪天晚上狂风大作,把它吹倒在屋顶上。而且,要造门柱,没有比橡木更好的材料了。”
“毫无疑问。”特使说。一名随从把缰绳递给他,他有点僵硬地把自己拉上马鞍,“多谢你的时间。”
“如往常一样,这是我的荣幸。”高戈斯说。
等特使和他的随从一行人走出视线范围,高戈斯手头的活也快干完了,他决定索性彻底干完再回到屋子里。为了控制树倒下的方向,他在另外三面砍出了缺口。现在,他只需要砍剩下的那一面,直到中间窄窄的树芯再也支撑不住树的重量带来的剪切力。到时候,他用手一推,应该就能把树推倒。
树倒下的过程很顺利,大致倒在他想要的方向。他靠在斧头上,享受这片刻的休憩和满足,静静地倾听雨滴从身后那棵高高的榆树的树叶上滴落,发出轻柔的沙沙声。雨下了一个晚上,但到了早晨,天色放晴,空气清新。如果说有一种气味能让人联想到家的味道,那就是雨后空气里弥漫的香甜气息了。
真可惜,他不能再待得更久一些。但屋子里还有些活要干,他可以先干完那些,回头再来完成现在的工作(反正已经等了三十年了,再拖一个小时也不会出什么大事)。他将斧头靠在榆树上,慢慢地走回屋里。
跟往常一样,他的姐姐和外甥女就在屋子里,在黑暗的房间里,像两条狗似的大眼瞪小眼。他不理解为什么她们要坚持生闷气。但他有种预感,想设法让她们俩和解,恐怕会弄巧成拙。
“今天有人来打听你们两个的消息。”他说,但她们俩谁也没说话,“从行省政府来的,跟我说你们有可能——他的原话是,被绑架了。所以,你们最好在屋子里再躲一阵子,以防他们派人来查探。很抱歉,”在两个女人愤怒的抗议声中,他继续说道,“在我有时间解决问题之前,我不想被帝国的人看到我和你们俩在一块,惹上更多的麻烦。”他坐下来,将苹果酒壶拉到面前。没有什么比砍树更容易让人产生有益身体的干渴感了。“我认为,我们应该接受绑架这个说法。”他说,“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你们俩都被海盗绑架了,他们向我索取赎金。我将计就计,付了赎金,把你们救了回来。然后我追杀海盗,把他们解决了。当别人给你一个能被善加利用的谎言时,出于礼貌,你最好把这个谎圆上。”
她们俩一声不吭。他小口地啜着饮品,微笑着。过了一段时间,他才重新适应了家酿粗制苹果酒的味道。这是那种你会越喝越上瘾的味道,口感不舒服,却有着某种令人安心的熟悉感。“最重要的是,”他继续说道,“在巴达斯打败特姆莱之前,我不想给他添乱。这应该不需要太久时间,所以我们这头只要按兵不动就可以了。该死的帝国还在四处打探消息,但不用说,他们根本证明不了什么。”
尼莎转头看着他。“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她说,“有人告诉我,你派了士兵去岛上——”
“谁跟你说的?”高戈斯问道。
尼莎皱起了眉头。“那天到这里来的一个中士,就是那个个子高高的、长着一头姜黄色头发的——”
高戈斯点点头。“我知道你说的是谁。”
“他以为我是知情人。”尼莎继续说道,“希望我没给他惹上麻烦。”
“可以理解。”高戈斯说,“毕竟,没多久以前,他们还是你的手下,不是我的。没关系,我会解决这个问题的。”
听起来那个中士要倒霉了。其实他当初很不情愿回答尼莎的问题,只是尼莎不会让人轻易回避她的问话。“你到底想干什么?”她问道,“你知道的,你根本不该沾上强权政治。你既不精明,手头又没有强权。”高戈斯咧嘴一笑。“这就像砍树一样,”他说,“关键是要确保事态往正确的方向发展。我知道,在行省政府的计划里,他们自己的将领和军队会从岛屿区出发,负责打败特姆莱,而巴达斯顶多是跟在后头抓几个散兵游勇。这对谁都没好处。所以我就让舰队没法按时出发。”
“真的吗?”伊苏斯笑着问道,“哦,当然。那你是怎么做到的?”
“很简单。”高戈斯说,“我到岛上几个认识的商人那里走了一圈,让他们觉得可以拖一拖行省政府的后腿,以获得更高的价钱。我原以为要大费唇舌,结果却毫不费力。作为一个自称商人的国度,他们可真是太天真了。当然,”他继续说道,“我知道帝国有可能会用吞并岛屿区的方式来获得船只,事实上他们也的确那么做了。但我无所谓。只要巴达斯能在开阔地带追上特姆莱就行。因此,帝国出招以后,我就派了几个手下去岛屿区挑事。他们做到了,神明保佑他们。现在几乎整个战场都在巴达斯的掌控之下。实际情况比我预想的好得多。”
房间里安静了片刻。尼莎轻蔑地摇着头。“我想到的一点是,”伊苏斯说,“你有证据证明巴达斯想亲手将特姆莱的人头献给总督吗?他真的在乎这件事吗?你知道吗,说不定他更乐于在战场边缘地区游荡。”
“别傻了,伊苏斯。”高戈斯说,“你不了解巴达斯,但我很了解他。他是那种善于利用机遇的人——在那一点上,他很像我或者你的母亲,大概是家族遗传。看看自从加入军队以来,他取得了多少成就吧:他为帝国拿下了艾普-埃斯卡托伊;现在他率领着一支军队,拥有现场指挥权;他还有机会为之前的惨败复仇,重振的帝国雄风。做到了这些,他们绝对会让他当上总督,这是他走向辉煌的必经之路。再说,尽管他不是我口中那种睚眦必报的人,但我也不认为从特姆莱那里找回场子会让他难过得肝肠寸断。不像某些人。”他意味深长地看着伊苏斯,加了一句,“不,巴达斯身上有我们其他人都没有的强烈的是非观。他会想要看到特姆莱获得应有的惩罚。不是出于怨恨,也不是让自己满意,而是因为他知道这是一件该做的事。做不到,或者不是他由亲自做成这件事,都会让他浑身不舒服。”
“而你则采取措施来确保他获得这个机会。”
“这算不了什么。”高戈斯回答,“要是什么都不做,反而让我浑身不舒服。而且,说真的,到头来也太容易了。好了,”他继续说道,“今天到此为止吧,我还有几封信没写。你们谁看见佐纳拉斯了?我想让他帮我跑个腿,到托诺斯去一趟。”
伊苏斯耸耸肩。“哪一个是佐纳拉斯?”她问道,“我还是分不清他们两个。”
高戈斯皱起眉头看着她。“真好笑,”他说,“就是说你没看到了?好吧,如果你见到他,告诉他我在办公室。”
高戈斯口中的办公室其实是大屋后面的一个小房间。那里原先是熏肉的地方,一根根火腿吊在一堆燃烧着微弱火焰的橡木屑上。但克利法斯和佐纳拉斯都不怎么喜欢熏肉,因此他们把这里当杂物间来放置一些乱七八糟的小物件。高戈斯换了茅草屋顶,将门的朝向变了一下,重新开了个门,还安了扇窗户。他打算在修完篱笆、把木棚和草屋翻新以后,在庭院的另一头建一个更大的、新的熏肉室。不过,这大概要等上一段时间了。
他有一张颇为精致的书桌,倾斜的桌面高度正好齐胸(高戈斯是个老派人士,喜欢站着书写)。桌上有一个安装在转臂上的油灯底座,可以左右旋转;另一根转臂上有个洞,用来放墨盒。桌上有一个托盘,上面放着他的削笔刀、封蜡、磨石、砚台、砂筛,以及所有那些多少有些用处的装备。这些都是成天花很多时间书写的人在天长日久中一点点累积起来的。桌面下有一块可以拉出来的板子,由两根可折叠的架子支撑着。板子的尺寸正好可以放一块计数板,左边还能容下一块放算筹的搁板。不用说,这张书桌是大约一百年以前,佩里美狄亚出产的。打了蜡的木头颜色较深,触手生温。桌子顶部刻着一行座右铭:“勤奋、耐心、坚持”。这意味着这张书桌是为沙斯特基金会的某个客户定制的。他完全不知道,他父亲是从哪儿弄来的这张书桌。但他记得很清楚,在他小时候,父亲拿这张桌子当垫板,在上面制作和修剪箭羽。作为见证,桌面上布满了几百道细细的刻痕。当高戈斯从储存在半荒废的干草棚里的废弃家具堆里把这张书桌找出来的时候,他本想用皮革或精加工的科里昂橡木薄板来替换桌面。但为了不损坏他父亲留下的清晰印记,他最终还是让它保持着原样。
一天之前,他刚刚用一根灰色的条纹鹅羽修剪出一支新笔。尽管不需要削笔尖,高戈斯还是用那把短短的小刀削了起来。从他记事起,这把小刀就在家里了。经过几十年使用,它的刀刃已经磨损得像纸片那么薄(他的母亲曾经把它拿到厨房使用过,她用这把刀剥皮和肢解肉块)。然后,他打开墨盒的盖子(墨盒是他亲手做的,但盖子和小小的黄铜铰链是巴达斯做的。这些都是用从废弃的剑鞘包头上回收的黄铜片打造的,而满是绿锈且金属已经变脆了的剑鞘包头是他们在一条小溪的河床上找到的),将笔在里面蘸了一下,开始写信。这是一封很短的信,写在一小张重复利用了三次的羊皮纸上。打磨以后,他将羊皮纸卷得紧紧的,塞进一根比箭杆略细的薄铜管中。然后,他把手伸到桌子底下,摸出了一支箭。
这是一支标准的帝国穿甲箭,小小的菱形箭镞下是细瘦的长铤。他毫不费力地将箭头拔下来,把黄铜管尽可能向长铤深处推进。然后,他从书桌上方取下一个小皮袋,打开它,从里面抖出一些棕色的晶体到自己的手掌上。托盘上还有一个小小的黄铜碟子,是丢了很久的一把秤的其中一个秤盘。把手里的晶体放进秤盘内以后,他拿起削笔刀,在前臂上割一个小口子。他对准角度,让胳膊上的血滴在晶体上。当晶体被血充分地覆盖以后,他用一块布把伤口包扎好,然后小心翼翼地吐了些唾沫到盘子里,直到血和唾沫的比例大致相等为止。最后,他从塞在袖口里的一卷羊皮纸内抓了一大撮锯屑加进去。
他将油灯的转臂拉向自己,拿起秤盘在火上烤着,用削笔刀的刀柄搅动着混合物,使晶体(从浸泡过的生牛皮里提取的胶)融化。当黏稠度达到要求时,他用小指尖蘸取一团胶水,涂抹在箭杆尾部,也就是要插进插槽的那一头。小心翼翼地将插槽套在箭杆上、确保箭镞和箭杆在一条直线上以后,他用一根长长的、荨麻茎搓成的细绳缠绕在结合处,用剩下的胶水将绳子末端固定好。
最后一步就是在箭上做标记。他再次在墨水里蘸了一下笔,用心地以细小的、棱角分明的文书字体将“此处”二字写在主箭羽和尾翼之间。
他还有其他信要写。正当他正忙于写信的时候,佐纳拉斯进来了(还是老样子,永远不敲门)。
“啥事?”他说。
高戈斯抬起头来。“你来了,”他说,“帮我个忙,骑马去一趟托诺斯——”
“什么,今天?”
“是的,今天。到‘仁慈与贞节’——我不需要告诉你那是什么地方了吧——去找一个准备前往艾普-埃斯卡托伊的马洛船长。把这几封信和这支箭给他——”
“他要一支箭干什么?”
“你只要确保他拿到这支箭就行了。”高戈斯说,他的语气让佐纳拉斯的眼睛睁大了。“他知道要拿来干什么。办好这件事以后,我请你喝一杯,绝对不要在办事之前喝。”他递给对方几个银夸特,佐纳拉斯什么也没说,迅速收下。“行吗?”
佐纳拉斯点点头。“母马的一只马掌掉了。”
“什么?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佐纳拉斯耸耸肩。“前天。”
高戈斯叹了口气。“好吧,”他说,“那就骑我的马去,注意不要让她跑在坑坑洼洼的路面上。等你回来,我们再把母马的马掌钉上。”
佐纳拉斯皱起了眉头。“我手头有好多事。”
“好,我来钉行了吧。现在去吧。记住,‘仁慈与贞节’,准备前往艾普-埃斯卡托伊的马洛船长。你觉得自己能记住吗?”
“当然。”佐纳拉斯离开后,高戈斯愁眉苦脸地靠在书桌上。佐纳拉斯是最有可能把一件简单的任务搞砸的人。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佐纳拉斯骑马去托诺斯的‘仁慈与贞节’,喝得酩酊大醉又是全世界最平常的事。这是他在过去二十年间的常规活动,一个习以为常的场景很容易让人视而不见。
离开办公室之前,高戈斯像往常一样在门口停住脚步。他抬起头来,看着挂在门框上方两根钉子上的既威风又精美的弓。这张弓是巴达斯为他制作的,正如他以前制作的墨盒盖、小小的铜砂筛以及三段式折叠黄杨木尺一样。无论去哪儿,高戈斯都将那把尺子随身带着(在佩里美狄亚的时候,它被折断过。他将折断的尺子保留着,多年以后请佩城最好的仪器制造商用最好的鱼鳔胶和小到几乎看不见的银钉将它修补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