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33章
克里斯托弗·布雷登曼在昏迷中拼命挣扎,像被埋进流沙里。他全身酸疼,脸就像用聚硅酮注射过一样,感觉不是自己的,嗓子针刺似的疼,更可怕的是喉咙开始堵塞,呼吸只能靠缩小到可怕程度的嘴巴呼出吸入。此外,除了疼以外还有全身乏力,有一种像被淹死的感觉。更糟的是,他感到热。他不记得曾有这么热,好像是两年前,从得克萨斯西部到洛杉矶的路上,他追着两个保释后逃跑的政治犯,那时他感到奇热,但这次比那次更热,这次是内热,好像吞了太阳。
他呻吟着,极力想踢掉被子,但没有一点力气。是他自己躺到床上的吗?他想不是,这屋子里肯定有别人或有什么东西。有人或有东西……他应该记得,但他却没记祝他知道有人(或有什么东西)要来,他不得不……是什么呢?
他又呻吟了一声,头在枕头上晃来晃去,模模糊糊的眼睛前浮现出一种幻觉:死于1969年的母亲来到这间简陋的小木屋,嘱咐他说:“基特,噢基特,我告诉你别跟那些人搅和在一起,你说你不关心政治上的事,但你接触的那帮男人跟疯狗一样疯狂,那帮女人都是些妓女,基特,你要听话……”母亲的脸消失了,眼前浮现出从黄色牛皮纸裂缝里爬出一批大甲虫。他尖叫着,直至黑色来临,忽然有了杂乱的叫喊声,还有许多皮鞋踩地的走路声……灯,汽灯,浓浓的煤气味。他是在芝加哥掉队的,那是1968年。不知什么地方传来唱颂歌的声音:
全世界人看吧!全世界人看吧!全世界……
公园的路沟里躺着一个女孩,穿工装裤,赤着脚,长发上粘满了玻璃渣子,在街灯无情的照射下,本该闪闪发光的脸显得黑黑的,像一个压碎了的昆虫假面具。他将她扶起来。她尖叫着,往后退缩,因为一个外星怪物正从空中飘来,脚穿着闪光的黑色长筒靴,身穿防弹背心,头带面具,露出两只三角眼,一只手拿着一根警棍,另一只手拿着一罐毒气,咧着嘴,龇着牙。当这个外星怪物撕掉面具,显示出它的狰狞面目时,他们两个都尖叫了起来,因为这就是那个他一直在等待的人,基特·布雷登曼一直很怕的那个人,“步行者”。布雷登曼的尖叫把他的梦境打破了。他在科罗拉多州布尔德坎永大道的一套公寓里,夏天的时候,热得穿着短袖汗衫、短裤都汗流浃背。你面前站着那个世界上最英俊的男孩,个子高高,黝黑的皮肤,笔直的身体,他穿着柠檬色三角裤,身体每一凸出的地方都那么地合适,而且你知道,要是他转过脸来,他一定像拉斐尔天使。喂,西尔弗,过来,你从哪儿把他弄来的,在剑桥大学还是自助食堂讨论种族主义的会议上或者是搭乘便车带来的?可能吗?噢,太热了,幸好有水,一大缸水,罐上雕刻着奇形怪状的男女浮雕,水旁边是药丸,不是避孕丸!是那种把他送到穿着浅黄色三角裤的天使那儿去的。那儿活动的手指能写信,却不能继续往前,那儿花能开在死橡木树上,而且小伙子,三角裤里的荫.经是多么地坚挺!基特·布雷登曼曾这么好色,准备莋爱吗?“上床,”你对着那个光滑的皮肤黝黑的后背说,“上床,抚摸我,然后我也抚摸你,你喜欢怎样就怎样。”“你先吃药。”他直截了当地说。你服了药,凉凉的水流过你的喉咙,一会儿眼前一片陌生,有一段时间,你发现你自己正看着廉价衣柜上的那个风扇,然后,你又看镜子里你自己的形象。你的脸看上去又黑又肿,但你没因此烦恼,因为那只不过是药片。只不过是——避孕丸!!你低声抱怨说,“噢,孩子,我和‘上尉之旅’都是好色的……”他开始跑步,起初,你先盯着那三角裤光溜溜的臀部,然后,你的注意力上升到平平的晒黑的腹肌,然后升到漂亮的光光的胸部,最后从细长的绷紧的脖子到脸上……那是他的脸,阴沉、幸灾乐祸,恶狠狠地龇着牙。这不是拉斐尔天使的脸,而是魔鬼的脸,眼睛里隐约出现一张鬼鬼祟祟的脸;你在尖叫,他在向你走来,嘴里喊着:宝贝,“上尉之旅”来了。
脸和声音是那样地模糊,他记不起来了。
我的上帝,我快死了吗?
他极痛苦,极恐怖地打断了这个念头,头热得就像沙暴一样翻滚而来。这时关着的卧室门外传来一种声音,他的急促呼吸突然憋住了。
布雷登曼起初以为是救火车或警车上的警报器。距离越来越近,声音越来越大,他能听见楼下大厅里很重的参差不齐的脚步声,走过起居室,然后是一群人蜂拥到楼梯上。
他向后躺回到枕头,惊吓使他张开了口,连眼睛也在虚胖的脸上瞪得更大。声音越来越近,根本不是什么警报器,而是一种尖叫,鬼哭狼嚎似的,不是人类所能发出的,也不是人类能承受的,这是一个女妖或几个小鬼的尖叫声,好像是来带他进地狱的。
这时,跑步声沿着楼上的大厅向他这边啪嗒啪嗒地响起来。楼板吱吱嘎嘎作响,证明那些人在往下跑。布雷登曼忽然明白是谁,当门被撞开时,他大喊一声,穿工装茄克的凶手跑了进来,他龇牙咧嘴,就像一把刀闪闪发光,他的脸跟一个疯狂的圣诞老人的脸一样兴奋异常,手举着一只镀锌钢桶。“哎……哟……”
“不要1布雷登曼大喊一声,双臂交叉护着脸,“不!不要1
桶往前斜倾,水流了出来,在浅黄色的灯光下,所有一切立即就像世界上未切割的最大的钻石一样悬挂着。黑暗中,他见那黑衣人被折射成一个巨大的恶魔,就像从最黑暗的地狱来到人间的巨人。水滴在他的身上,凉得他肿大的喉咙,不由自主地张开了,从细胞壁上挤出的大滴血液,使他几乎休克。他极力想踢掉床脚的被子。他抽搐着,身体蜷曲着,痛苦地挣扎着。
他尖叫了一声又一声,接着就颤抖起来,由于发烧,从头到脚全身湿透了,头痛得厉害,眼睛肿胀。他不得不挣扎着呼吸,身体又开始哆嗦和颤抖起来。
“我知道这会让你渐渐退烧1把他当作理查德·弗莱的那人,爽快地喊道。他放下铁桶,铁桶发出铿锵声,“你说呀,你说呀,你知道用了什么诡计。谢谢你,我的恩人,谢谢你对我这么体贴。你感谢我吗?不说?是不是?我知道你不敢。”
“是的1
他跃入空中,两腿绷得直直的。一会儿,水流完了,布雷登曼湿透了的睡衣睡裤中一团粘乎乎的东西从下面流出来,布雷登曼虚弱地叫着。一个膝盖踩着他的胸部,理查德·弗莱穿着蓝牛仔的大腿慢慢地停在他胸口,他的脸就像歌特式小说里描写的地窖火把,烧烤着布雷登曼的脸。
“快醒醒,哥们,”弗莱说,“我可不希望你死去,我们还没机会聊聊呢。”
“……救……救……救我……”
“我没对你说,哥们,起来吧。”
布雷登曼害怕极了,喘着气,哆嗦着,转着眼睛,避开那张幸灾乐祸的脸。
“我们谈谈船,海豹或航行中的音乐,谈谈蜜蜂是否有刺,还可谈谈怀疑是你为我做的证件,汽车,汽车钥匙。我在你家里看见的是切夫运货汽车,我知道那是你的。布雷登曼,怎么样?”
“……别……别谈……证件……”他喘着气,刺耳难听。牙齿在一起打颤。
“你最好能谈谈,”弗莱伸出大拇指说,“如果你不谈的话,我就把我的钥匙插到你的淡蓝色眼睛上,你将不得不和一条明眼的狗一起到地狱去。”他把大拇指伸到布雷登曼的眼前,布雷登曼无助地缩着头。“你告诉我,”弗莱说,“我会给你好药的,而且,我会扶你起来,你就能吃药,保重吧,哥们,吃了药,就一切都好了。”
布雷登曼害怕得直发抖,就像着了凉似的,通过颤抖的牙齿,强行说出几句话,“证件……是以兰德尔·弗拉格的名义。楼下梳妆台上。在……有关的证件下。”
“汽车呢?”
布雷登曼绝望地回想着,他什么时候买过这家伙的车?太遥远了,神志昏迷似乎涉及到他的一些神经,整个记忆库已经毁坏,就像烧黑了的变压器。不是汽车,而是,这个令人生畏的家伙想知道有关情况,那是一辆1953年产的子弹头,他已经把它漆成粉红色。
弗莱一只手轻轻地放在布雷登曼的嘴巴上,另一只手捏紧他的鼻孔,布雷登曼拼命挣扎,可怕的呻吟传出弗莱的双手,“这能帮你记忆吗?”
奇怪的是,确有效果。
“汽车……”他说,然后像狗似的喘着气,一会儿天旋地转,一会儿静止不动。他想起一点,“车停在……在科诺科车站后面……就在小镇外。51路。”“镇北还是镇南?”
“南……南……”
“是那儿!我明白了。继续说。”
“用一块防水帆布盖着,别……别……别克车。登记证在方向盘轴套管上,上面写着……兰德尔·弗拉格。”他气喘不止,除了看着弗莱,已不能再多说一句。
“钥匙呢?”
“在地板蹭鞋垫下面……”
弗莱一屁股坐在布雷登曼的胸口,布雷登曼一句话说不出,他坐在那儿,就像坐在朋友房间里舒适的垫子上似的。布雷登曼被压得喘不过气来。
“谢谢,”理查德·弗莱得意地笑着,说,“晚安,基特。”
基特·布雷登曼一句话说不出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
“别以为我不仁慈,”黑衣人往下看着他,轻轻地说,“我们得赶紧了,狂欢节早就开始了,他们开设所有的骑马活动和玩命运轮游戏,今晚,我运气好,基特,我感觉到了,我感到非常好。因此我们得快点。”
到科诺科车站有1里半路,他是在凌晨3点15分赶到那儿的。风越来越大,沙沙作响。走在路上,他已看见了3条狗的尸体,还有一具男尸,男尸穿着制服。星星闪亮,打破了宇宙间的一切沉默。
盖别克轿车的防水帆布用短桩紧紧地固定在地上,风吹着帆布轻轻飘动,当弗拉格拔起短桩时,防水帆布就像一个巨大的黑色幽灵慢慢地飘向夜空中,飘向东方。问题是,他该往哪儿走?
他站在别克轿车旁边,别克轿车是一辆保存完好的1975年车。(汽车呆在这外面还挺好,只是有点潮湿,有点铁锈,发动起来会有些困难),夏天气息以及汽车油味,只有在晚上才能闻见。停在荒地的别克轿车整个就像拆卸了零件的运尸车。引擎已被堵塞,车轴看起来像孩子练习的哑铃,轮箍被风吹得呼呼作响,一块挡风玻璃已被砸碎。还有好多,好多。
他想这些东西最好在舞台上。
他走到别克轿车后面,举手掀起车盖。“喂,小宝贝,你不知道让他们关上窗户……”他轻柔地唱着,用沾满灰尘的靴子踢掉边上的一个水箱,出现了一堆宝石,红宝石、祖母绿、鹅卵石一般大的珍珠、星星一样美的钻石。猛咬一下手指,一切都消失了,暗淡的星光向他闪烁。他要到哪儿去?
风呼呼吹着,穿过别克轿车破碎的侧窗。他后面有别的什么东西沙沙作响。他转过身,是基特·布雷登曼,他只穿着滑稽的黄色的三角裤,腰上挂着一个小壶,就像在一场雪崩中死了似的。布雷登曼向他走了过来,越过底特律滚动铁器中成堆的尸骨,一块弹簧铁片刺穿了他的脚,但没有血流出来。布雷登曼的中心是一只黑色眼睛。
黑衣人猛咬一口手指,布雷登曼消失了。
他嘻嘻笑笑,走回到别克轿车前面,坐进驾驶座。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他极力坐直,仍嘻嘻笑着。他明白。
他发动马达,轰大油门,马达轰隆轰隆响。他挂上F档。车子急速驶出加油站,前灯搜索到一对祖母绿,那是野草丛里猫的眼睛。猫嘴里有一只快要断气的小老鼠。猫一看见车灯,圆睁双眼,扔下嘴里的佳肴,露着雪白的牙齿逃跑了。弗拉格朗朗大笑,脑子里什么也不想,只有许多美好的回忆。科诺科的柏油马路已成为高速公路,他向右转弯,开始向南跑去。
凤凰城监狱中的侧厅门敞开着,走廊的铁墙像个天然扩音器,整个上午怪物似的单调的呼叫声一直不停。翻来覆去的回音,劳埃德·亨赖德觉得既像哭声又像惊吓声,令人毛骨悚然。
“妈妈,”声音沙哑,回音又响了起来。“妈妈……”
劳埃德盘腿坐在单人牢房的地板上,双手被鲜血弄得粘乎乎的,看起来像戴着红手套。现在是6月29日上午10点,大约是在7点钟,他发现床右前腿松了,自那时起,他一直在努力卸床架下面的螺丝,他用手指作工具,已经卸了6个螺丝中的5个。结果,他的手指看起来像未经过训练的而被打得遍体鳞伤的拳击手。司法官贝克办公室门厅的大钟停在9点22分,灯灭了。
尼克·安德罗斯一直在看一本平装小说,描写一个受惊吓的家庭女教师希望去教英俊男主人的几个儿子,从而想独占几个儿子的房产。虽然尼克才看了不到一半,就知道幽灵就是那英俊男主人的妻子,她可能被锁在阁楼里,像个妓女似的疯了。
灯一熄灭,他就感到胸口乱跳,一个声音从头脑深处响起。每次入睡,噩梦总是常常萦绕着他,就好像等候着:他为你而来……他现在在外面,在夜晚的公路上……公路上隐藏有一个黑衣人……
他把书扔在书桌上,走上街头。天还没完全黑下来,街上的灯都黑着。
办公室的柜子里有一整盒蜡烛,但是有蜡烛的想法并没有使尼克的心踏实下来,灯灭了的事实对他打击更大。他遥望西方,静静地乞求光明别离他而去,不要将他留在这块黑暗的墓地里。
但灯还是灭了,9点10分尼克走回办公室,摸索着走到有蜡烛的柜子旁。正在右边柜子的搁架上摸索时,后面的门突然打开了。雷.布思从外面晃了进来,戴在手上的戒指发着光。从6月22日晚上,也就是一周前,他就在城近郊的林地里卧床不起。到24日的早晨,他还一直病着,今天晚上,饥饿和恐惧迫使他来到了小镇,除了这个使他陷入困境的该死的哑巴外,他没碰见过任何一个人,当时这个哑巴正穿过小镇广场,走在雷已生活了大半辈子的这个小镇上。司法官的手枪挂在右侧腰上,也许他以为他真的拥有了这座小镇。雷担心,不管如何他都将死去,但这之前他首先要给这个他妈的不穿制服的哑巴一顿教训。
尼克转过身来,直到有双手紧紧地勒住他的脖子,他才知道在贝克司法官的办公室……不仅仅是他一人,他刚摸到的蜡烛盒从手里掉下去,蜡烛在地上滚得到处都是。他差点被掐死,但他总算镇静了下来,他突然肯定地觉得,梦中的黑衣人已来到了生活中:从地狱来的魔鬼就在他后面,只要他稍不用力,它就会用有鳞的爪子缠住他的脖子。
他本能地用双手去掰掐在他脖子上的手,极力想拉开。急促的呼吸吹在右耳边,形成了一股感觉得到却听不见的风流。勒他的双手越来越紧,他感到呼吸越来越困难。
他们俩在黑暗中扭动着,雷·布思的力气越来越弱,如果他不快点消灭这个哑巴,就根本没有机会了,于是他用全身力气掐住那个骨瘦如柴的小家伙的脖子。
尼克感到世界消失了。刚开始还能感到脖子的疼痛,这时已麻木到几乎觉不到什么了。他用靴后跟狠狠跺在布思的脚上,同时用后背重重地撞击那个大个子。布思被迫退了一步,他的一只脚踩上了一根蜡烛。蜡烛滚了出去,他在地板上摔了一跤,尼克的后背撞在他头上,他这才从尼克的脖子上松开手。
尼克翻身滚了出去,气喘不定,除了感觉脖子像破裂似地疼痛外,其他一切都似乎变得虚无缥缈。
大个子弓着身向他扑过来,尼克想起了枪,用手拼命地抓,枪就在那儿,但怎么也抽不出来,枪被卡在皮套里了。他费劲地拔枪,惊慌之下,不小心扣动了扳机,子弹嗖地飞了出来,蹭破了腿,然后钻进了地板里。
弓着身的大个子像幽灵似的逼近尼克。
尼克的呼吸几乎窒息,有一双大手摸索着他的脸,拇指冲着他的眼睛就挖了过来。在暗淡的月光下尼克看见其中的一只手发出一线紫色的微光,他一紧张,嘴巴不由自主地形成了“布思1的口形。尼克的右手继续使劲拔枪,他感到大腿发出灼热的疼痛。
这时雷·布思的一个拇指已插进尼克的右眼,剧烈的疼痛向他袭来。他猛力一拔,枪终于拔了出来。布思坚硬结实的拇指时而顺时针,时而逆时针转动着,折磨着尼克的眼球。
尼克发出一声难以名状的惨叫,他把枪对着布思的身体,扣动扳机,砰地一声!尼克感到猛烈的后座力,枪的准星还勾在布思的衬衫上。尼克看到枪口火焰一闪,之后就闻到火药味和布思衬衫烧焦的糊味。雷·布思直挺挺地往尼克身上倒了过来。
尼克又痛又怕,用力推掉压在身上的重量,挣扎着从布思的下面爬了出来,腾出手来揉一揉受伤的眼睛。他在地板上躺了很长时间,嗓子火辣辣的,头疼欲裂,好像有一对巨大的卡钳插在他的太阳穴上。
后来,他四处搜索,终于找到了一根蜡烛,用书桌上的打火器点亮了蜡烛,借着这点微弱的黄光,他看见雷·布思脸朝下躺在地板上,看上去像一只搁浅沙滩的鲸鱼。衬衫上的枪眼有粉盒大小,已经变黑。身边流着一滩血,在蜡烛忽明忽暗的闪烁下,布思的影子映在远远的墙上显得又大又怪。
尼克呻吟着,东倒西歪地走进小浴室,照了照镜子。他看见鲜血从指缝间渗出,虽然还不能证实,但他想他现在可能既聋又哑而且已经变成了独眼。
他走回办公室,踢了雷·布思的尸体一脚。
他对着死人愤愤地说,你这个混蛋,你一直盯着我,先是我的牙,现在是我的眼睛。你高兴了吗?如果你杀了我,你一定会把我的双眼挖出来,挖我的双眼,让我又聋又哑又瞎,生活在死人般的世界里。你喜欢这样,对吧?
他又踢了布思一脚,踢到死人肉的那种感觉使他难受。他退回床边,双手抱着头坐了下来。
外面,越来越黑,外面,世界上所有的灯已熄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