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博士赶在十九日——也就是五日节——的早晨抵达了罗马。他穿过条条道路,径直前往阿文提诺山。虽然疾行了一晚,他却一直没碰到乌尔苏斯的车,也没在沿途驿站发现他的踪迹。不过,博士才不会因此气馁——他希望那人已经到达了罗马。
第一站就是艺术家的守护神密涅瓦的神庙了。当他到达时,门外正聚着一群人,博士一边挤进去,一边同周围的人闲聊。
“密涅瓦真棒,对不对?”他不断对身旁的信徒们说道,“对了,你看起来像位艺术家,认不认识一个叫乌尔苏斯的雕刻家呢?”
然而,没有一个人认识他。他们倒是都知道有这么个人,但乌尔苏斯明显不是那种处在艺术圈中心的人物。他从不加入闲聊,也不与人交换想法;从不推荐供货商,也不带徒弟。他的雕刻技术备受赞誉,可那迅速攀升的名气却未能转化为人气。他在不足一年内便声名大噪,这让那些熬过了多年学徒生涯的人大为不悦,他们感觉受到了威胁,气急败坏地对其冷嘲热讽。
所以,博士打听到了许多关于乌尔苏斯的消息,但唯独无法得知他身在何处。
他拒绝就这样心灰意冷,于是如风一般地奔走于罗马城内。他挨个走遍了所有神庙,却空着手不带祭品,也丝毫不敬重风俗。这让每个见到他的人都疑惑不解,不明白他究竟是最虔诚的信徒,还是最无礼的恶棍。博士还走遍了酒馆和小吃店,近乎贪婪地喝着蜂蜜酒,吃着热馅饼,打听各种传闻。“我知道哪儿有一座乌尔苏斯的雕像。”某人说道,然后博士就会匆匆穿过罗马城,而找到的却只是一座维斯塔或芙罗拉[. 分别为古罗马神话中炉灶与家庭的守护神,以及代表春天与鲜花的花神。
]的大理石雕像。那些栩栩如生的雕像总会让博士感到满腔怒火。他很肯定乌尔苏斯的“天赋”是什么,也很肯定没有任何雕刻家能仅凭锤子和凿子,就在不足一年的时间里创作出这么多艺术品。
夜幕已经降临,博士仍未找到乌尔苏斯、罗丝,或是任何线索。可他依然不愿停止寻找。
后来,他来到一座尚未踏足的圣殿。这座圣殿很小,不像他白天去过的那些神庙般辉煌。然而,这里却是专门供奉福耳图娜女神的圣殿。要寻找一座福耳图娜的雕像,还有比这里更合适的地方吗?相信这位幸运女神定会给他带来好运!
圣殿里没有祭司,这便是他幸运开始的征兆。博士深吸一口气,然后走了进去。
只见圣殿深处矗立着一座福耳图娜的雕像,他的心跳开始疯狂加速。她跟大英博物馆里那座雕像的姿态相同,同样捧着丰饶角,骄傲地目视着前方。但她并不是罗丝,甚至不是一座崭新的雕像。眼前的这尊大理石已然褪色,失去了光华。
“罗丝比你好看多了。”博士对雕像说道。
“谢谢。”雕像回答道。
当然,说话的并不是雕像,那声音来自雕像背后。但不管怎么样,这里一定暗藏玄机。博士正欲上前调查,却发现自己踩到了一只从雕像后面滚出来的小玻璃瓶,里面装满了翠绿色的液体。他拾起瓶子后,刚才那个声音又出现了:“它能让罗丝……和其他人恢复原状。你们要歌颂我……我就是福耳图娜……”
博士又向前走了一步,却突然听到身后有人撞开了门,紧接着便传来了气喘吁吁的声音:“博士!博士!”
他转过身去,看见格拉西里斯跌跌撞撞地走了进来。“谢天谢地,我总算找到你了!”他急喘着气儿说道,“我是来警告你——”
然而,有人打断了他。那人正是卢修斯·埃利乌斯·鲁弗斯,驿站碰到的那个男人,他率领几名武装卫兵大步走进了圣殿。
“就是他!”鲁弗斯指着博士咆哮道。博士回头看了一眼雕像,依旧满心疑惑,可他最后还是转回了头,眼看着鲁弗斯的人冲上来抓住自己。
“恕我直言,”博士用略带谴责的口吻说道,“你不该在神庙里做这种事。我想这就是人们所说的亵渎神明吧,或者叫大不敬?我永远也分不清这两个词有什么区别。反正就是其中之一。”
但卫兵并没有理会他,而是将他往门口拽。
“我们这是要去哪儿?”博士若无其事地问道。
鲁弗斯露出一颗金牙,笑了起来,“去剧场。”
博士也还以微笑,“出去玩儿!是个好主意,不过,只要有一顿两人独处的晚餐和亲密的交谈就足够了……”
这时候,一名卫兵扇了他一巴掌,博士踉跄了几步。但令他惊恐的是,玻璃瓶竟从手上滑脱了下来。他想挣开,可那几个人十分强壮,而他又因刚才那一巴掌还有些眩晕。“格拉西里斯!”他大声喊道,但他们已经走出了圣殿。经过这番折腾,卫兵又赏了博士一巴掌。
他不仅一步步深陷危险之境,同时也渐渐远离了拯救罗丝的关键之物,甚至还因此无法调查今天遇到的最大疑点——为何会有人在一座古罗马的神庙里,隔着明显像是声音合成器的东西对他说话?
博士很快就发现自己正被带往何方。眼前隐约出现了一座巨大的圆形建筑,看上去足有三十个他那么高,全由雪白耀眼的石头堆砌而成,这让他不禁想到罗丝可能会面临的命运,心情猛地沉重起来。建筑的底层有十几座拱门,虽然暂时看不见人影,但博士知道,这里有时会挤满成千上万的人,迫不及待地涌入那些拱门,只为看到一场鲜血淋漓的表演。
这里就是弗拉维安圆形剧场,日后将以罗马斗兽场之名闻名世界。人们在这里相互角斗、挑战猛兽,还见证了数以千计的血腥处决。
“我们这是要欣赏表演吗?”博士饶有兴致地问道,“不过,我们好像来错日子了。今天并没有什么动静,所以可能得下次再来了。”
“五日节不可见血腥。”一名卫兵告诉博士。
“啊,好吧,很高兴得知此事。既然如此,不如你放了我……”
男人立马露出了令人不快的笑容,“不过,等我们明天为战争之神玛尔斯庆祝时……”
博士叹了口气,他已经感到十分厌倦,于是猛地绷紧身子、站稳脚跟,让猝不及防的卫兵都失去了平衡。紧接着,他双臂往下一拽,挣脱了卫兵的束缚,让他们目瞪口呆地站在原地。
“别担心,先生们,我自己能找到回家的路。”他一边说着,一边迅速远离了卫兵的追捕……
但却撞进了身后两人的怀里。
看来,他今天其实不太走运。
两班人马轮换过后,博士又被拖走了。这一次,他们穿过一扇门,来到一间散发着恶臭的阴森地下室。
看守他的两人与此地的基调颇为和谐:其中一人又矮又胖,脸上有道弯曲的伤疤从眼睛一路斜到嘴角,这让他始终带着一副小丑般邪恶扭曲的神情。另一人则十分高大,长着一张长长的脸,还顶着一头油腻的黑发。两个人都散发着汗液的臭味儿和悲惨的气息。
博士认出了这里——虽然并非这一特定的地点,可他曾经身不由己地造访过许多跟这里类似的地方。那潮湿的墙壁、阴暗的环境,还有令人恐惧的刺鼻气味,一定就是一座地牢了。
“哎,我还没受过审判呢。”他与脸上有疤的人攀谈道。别人都管他叫赛姆斯。
“你不在场时就搞过了。”男人回答道。
“真的?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借走一匹马可罪不至死啊。我的知识可能比较过时了,也有可能太超前了,不过,我感觉用一句‘抱歉,有点儿小误会,这几文钱就当给你赔罪’应该就足够了。”
“我们可不是制定法律的。”高个儿弗拉库斯说道。
“对,不过卢修斯·埃利乌斯·鲁弗斯是。”赛姆斯直言道。
两人似乎觉得这番话说得十分机灵,高兴地哼笑了起来。
“啊,”博士说道,“我猜那位先生是位地方执政官?那种贪婪腐败、渴望权力、自视过高的官员?”
两人闻言哈哈大笑起来,博士便将其理解为一种赞同了。
“我要求见一个人,”他说道,“职位高于鲁弗斯的人,比如罗马皇帝。如果我能拜见皇帝……”
此时,看守博士的两人已经笑得不能自已,甚至有些站立不稳了。
“拜……见……皇帝!”弗拉库斯喘着气儿说道,“好,我们给他捎个信。他晚上经常来这儿看我们。”
“哦,那可真是太好了,”博士说道,“哦,等等,你们是在讽刺我吗?因为那明显会帮我一个大忙。告诉我,你们是否接受过社工方面的培训,还是说你们天生就乐于助人?”
此时,他们已经来到了走廊的尽头。这里只有一支忽明忽暗的火把,火光反射在前方的金属栏杆上,在黑暗中闪着微光。赛姆斯放下博士的手臂,掏出一把大号的金属钥匙打开了门。
弗拉库斯则一把扯掉了博士腰间的束口袋。
“不!”博士大喊道。
“没什么‘不’的,”弗拉库斯嘲讽道,“反正这对你也没用了。”随后,他用力一推,博士便踉跄着跌进了牢房里。
“这是个彻头彻尾的冤假错案!”
可他们并没有理会。赛姆斯轰然关上门,然后又落下了锁。
一般情况下,博士完全不会担心,因为任何锁都挡不住他的音速起子。然而这一次,音速起子放在了他腰间的束口袋里,而他的束口袋——罗丝亲手做的束口袋,却在牢门的另一头,在赛姆斯湿滑、肥胖的手里摇晃着,渐渐远离了他的视线。
博士转过身去,这才发现他并不是一个人。火光映出了一双双眼睛,却全然看不见眼睛主人的脸,俨然一幅万圣节卡通片的画面。他往里走了几步,这才看到——那是一张张绝望的面孔,而且几乎没有察觉到他的到来。
他坐在冰冷的石头地板上,对周围笑了笑。他不确定这些人能否看到,或着就算看到了又是否在乎。“你们好,”他说道,“我是博士[. “博士”和“医生”在英文中都可用“doctor”表示,而塔迪斯将其翻译为拉丁语“dottore”也同样有这两层含义,所以容易产生误解。
]。”
片刻寂静之后,黑暗中传来一个声音:“那你能治愈钉刑留下的伤吗?”
“对,还有火刑的伤?”另一个声音问道。
“你们不觉得,这些事情防范大于治疗吗?”博士平静地回答。
这番话引发了众人不满的窃窃私语。
随后,一个更加理性的声音说道:“我们明天都得死,无路可逃。大多数人甚至是自愿选择了这种死法。”
“与其被扔到矿井里慢慢受折磨而死,倒不如痛快一点儿。”又一个声音说道。
“对,所以你别怪我们不够好客。既然明天有可能要杀掉彼此,那现在交朋友又有什么意义呢?”
“哦,这可不好说。”博士回答,“我觉得交朋友永远不是件坏事,你们说呢?我又没指望跟你们一起玩沙包,或者听你们讲述自己有趣的故事。就权当说说话吧。比如,你们明天为什么要杀掉彼此?”
几名听众发出了难以置信的嗤笑声。
“你脑子有问题吗?”
“他一定是异乡人。”一个较为和蔼的声音说道,“伙计,这儿的规矩就这样。我们不知道自己到底会怎么死,但我们注定会死。或许是给活活烧死,或许是在十字架上钉死,又或许是沦为野兽的餐食,或者不得不角斗至死。而唯一的活路,就是不停地厮杀,一直杀下去,在绝望中指望观众能对你印象深刻,甚至希望你最后免遭处死。这就是活着离开这里的唯一办法。”
“看起来机会不大啊。”
“对,但总比完全没有机会好。”
博士的声音充满悲伤,“活着就有希望?我又怎么能说那是错的呢?”他顿了顿,“但尊严何在?为何不主动拒绝这场血腥的表演?为何不团结起来,拒绝战斗?”
“那样一来,我们便会被就地处死,毫无生还的希望。还从未有人成功逃离这里。”
虽然没人能看到他的表情,但博士还是忍不住笑了起来,“那今天就是你们的幸运日了。因为,挑战不可能正是我的专长。”
博士给那四位爱说话的牢友分别起名为约翰、保罗、乔治和林戈[. 均为甲壳虫乐队成员的名字。
]。除他们以外,地牢里还有其他人:他们有男有女,有自由人,也有奴隶,但谁都不愿与他人说话。这里关着好几百号囚徒,只待明天在血腥的游戏中登场。其中有许多人都曾是过往游戏的积极看客,因此也知道自己即将面对怎样的命运。
“他们从未想过要放走任何人,”乔治坦言道,“游戏不是那么玩儿的。每个人都渴望鲜血,而你也会自然而然地跟着咆哮。”
“记得有一次,”保罗说道,“有个男的,是名音乐家,他以为自己是去给观众演奏音乐的。结果演奏到一半,他们把猛兽给放了出来!他还以为是谁弄错了,满场乱跑着想让他们把他放出去。但他们当然不会那么做,于是他就想用音乐来催眠猛兽,还以为自己能够比肩前往冥府的俄尔普斯[. 古希腊神话中,俄尔普斯曾用琴声打动冥王,让自己的爱人重获生机。
]!”
“那他成功了吗?”约翰问道。
“没有。我猜,咬死他的那头狮子对音乐根本没兴趣。”
约翰也分享了他的趣事。“有一次,他们抓来了两个盲人,”他说道,“一人发了一把剑,就让他们开打。他们胡乱挥剑,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偶尔有一方运气好,能削掉一块耳朵或别的什么。简直是太可笑了。”他略微顿了顿,“不过,现在看来就不怎么好玩儿了。”
“确实不好玩儿,对不对?”保罗赞同道。
乔治和林戈也咕哝着表示同意。“那我们聊点儿别的吧。”博士建议道。
一些囚徒睡着了,但博士整夜都很清醒。狱卒偶尔会过来巡视,博士便抓住每一次机会告诉他们,自己是被非法拘禁于此的。然而,他们每次都只会回以大笑。
就连时间感极为出众的博士,都很难确定第二天究竟何时降临。整座地牢都笼罩在永恒的黑暗中,只有牢门外的那支火把勉强充当了太阳和月亮。到最后,唯有声音而非亮光惊醒了所有人——外面传来了一阵阵怒吼和咆哮。
“他们在准备猎兽游戏,”乔治解释道,“也就是惯常的开场秀。”他已认定博士不是罗马人,便主动向他解释起了习俗,“他们这儿有许多稀奇的猛兽。不过,既然你从国外来,可能已经在家里见过其中一些了。”
“他们这儿有豹子、雄鹿,还有些特别高的、叫长颈鹿的玩意儿。”
“还有大象,别忘了大象。”
博士握紧了拳头。“你们知道有多少物种会因为这游戏而灭绝吗?”他愤怒地喊道,“老天爷,你们人类到底是怎么回事?觉得自己是这星球上唯一有价值的东西,觉得自己可以恣意破坏大自然,就为了炫耀某种优越感。你们能理解这里发生的事意味着什么吗?”随后,他迅速冷静了下来,因为愤怒已化作悲痛,“不,或许你们无法理解。而我猜就算你们能理解,也不会去在意的。”
“他一定是异乡人,”片刻后,林戈得出了结论,“要不然,就是个疯子。”
“嗯,异乡人。”其他人赞同道。
过了一会儿,他们又听到另外一些声音从远处飘来。先是音乐声,然后是人群的欢呼声。随着观众数量的增加,喝彩声也越来越热烈。
“他们会把野兽赶到笼子里,”乔治解释道,“然后把笼子拉到地面上。斗兽场内已经准备好树木和山丘之类的布景,驯兽师会用烧红的烙铁把野兽从笼子里逼出去。他们会制造一些恐慌,让野兽满场乱跑,然后便开始猎杀。有的猛兽会互相残杀,那没什么,但最后驯兽师会把它们都解决掉。我曾经亲眼看见一个人徒手杀死了一头老虎。”他意犹未尽地说道。
他们静静地倾听了一会儿。随后,动物的咆哮声渐渐变弱,人群的欢呼声则猛地响彻高空。
“结束了。”约翰推测道。
“那接下来是什么?”博士问道。
“接下来?首先,他们会把动物的尸体清走,那会花点儿时间。”
“然后呢?”
“然后,就是我们了。轮到我们去送死了。”
《沙丘》六部曲合集
《波西杰克逊》系列合集
《猎魔人》合集
第一站就是艺术家的守护神密涅瓦的神庙了。当他到达时,门外正聚着一群人,博士一边挤进去,一边同周围的人闲聊。
“密涅瓦真棒,对不对?”他不断对身旁的信徒们说道,“对了,你看起来像位艺术家,认不认识一个叫乌尔苏斯的雕刻家呢?”
然而,没有一个人认识他。他们倒是都知道有这么个人,但乌尔苏斯明显不是那种处在艺术圈中心的人物。他从不加入闲聊,也不与人交换想法;从不推荐供货商,也不带徒弟。他的雕刻技术备受赞誉,可那迅速攀升的名气却未能转化为人气。他在不足一年内便声名大噪,这让那些熬过了多年学徒生涯的人大为不悦,他们感觉受到了威胁,气急败坏地对其冷嘲热讽。
所以,博士打听到了许多关于乌尔苏斯的消息,但唯独无法得知他身在何处。
他拒绝就这样心灰意冷,于是如风一般地奔走于罗马城内。他挨个走遍了所有神庙,却空着手不带祭品,也丝毫不敬重风俗。这让每个见到他的人都疑惑不解,不明白他究竟是最虔诚的信徒,还是最无礼的恶棍。博士还走遍了酒馆和小吃店,近乎贪婪地喝着蜂蜜酒,吃着热馅饼,打听各种传闻。“我知道哪儿有一座乌尔苏斯的雕像。”某人说道,然后博士就会匆匆穿过罗马城,而找到的却只是一座维斯塔或芙罗拉[. 分别为古罗马神话中炉灶与家庭的守护神,以及代表春天与鲜花的花神。
]的大理石雕像。那些栩栩如生的雕像总会让博士感到满腔怒火。他很肯定乌尔苏斯的“天赋”是什么,也很肯定没有任何雕刻家能仅凭锤子和凿子,就在不足一年的时间里创作出这么多艺术品。
夜幕已经降临,博士仍未找到乌尔苏斯、罗丝,或是任何线索。可他依然不愿停止寻找。
后来,他来到一座尚未踏足的圣殿。这座圣殿很小,不像他白天去过的那些神庙般辉煌。然而,这里却是专门供奉福耳图娜女神的圣殿。要寻找一座福耳图娜的雕像,还有比这里更合适的地方吗?相信这位幸运女神定会给他带来好运!
圣殿里没有祭司,这便是他幸运开始的征兆。博士深吸一口气,然后走了进去。
只见圣殿深处矗立着一座福耳图娜的雕像,他的心跳开始疯狂加速。她跟大英博物馆里那座雕像的姿态相同,同样捧着丰饶角,骄傲地目视着前方。但她并不是罗丝,甚至不是一座崭新的雕像。眼前的这尊大理石已然褪色,失去了光华。
“罗丝比你好看多了。”博士对雕像说道。
“谢谢。”雕像回答道。
当然,说话的并不是雕像,那声音来自雕像背后。但不管怎么样,这里一定暗藏玄机。博士正欲上前调查,却发现自己踩到了一只从雕像后面滚出来的小玻璃瓶,里面装满了翠绿色的液体。他拾起瓶子后,刚才那个声音又出现了:“它能让罗丝……和其他人恢复原状。你们要歌颂我……我就是福耳图娜……”
博士又向前走了一步,却突然听到身后有人撞开了门,紧接着便传来了气喘吁吁的声音:“博士!博士!”
他转过身去,看见格拉西里斯跌跌撞撞地走了进来。“谢天谢地,我总算找到你了!”他急喘着气儿说道,“我是来警告你——”
然而,有人打断了他。那人正是卢修斯·埃利乌斯·鲁弗斯,驿站碰到的那个男人,他率领几名武装卫兵大步走进了圣殿。
“就是他!”鲁弗斯指着博士咆哮道。博士回头看了一眼雕像,依旧满心疑惑,可他最后还是转回了头,眼看着鲁弗斯的人冲上来抓住自己。
“恕我直言,”博士用略带谴责的口吻说道,“你不该在神庙里做这种事。我想这就是人们所说的亵渎神明吧,或者叫大不敬?我永远也分不清这两个词有什么区别。反正就是其中之一。”
但卫兵并没有理会他,而是将他往门口拽。
“我们这是要去哪儿?”博士若无其事地问道。
鲁弗斯露出一颗金牙,笑了起来,“去剧场。”
博士也还以微笑,“出去玩儿!是个好主意,不过,只要有一顿两人独处的晚餐和亲密的交谈就足够了……”
这时候,一名卫兵扇了他一巴掌,博士踉跄了几步。但令他惊恐的是,玻璃瓶竟从手上滑脱了下来。他想挣开,可那几个人十分强壮,而他又因刚才那一巴掌还有些眩晕。“格拉西里斯!”他大声喊道,但他们已经走出了圣殿。经过这番折腾,卫兵又赏了博士一巴掌。
他不仅一步步深陷危险之境,同时也渐渐远离了拯救罗丝的关键之物,甚至还因此无法调查今天遇到的最大疑点——为何会有人在一座古罗马的神庙里,隔着明显像是声音合成器的东西对他说话?
博士很快就发现自己正被带往何方。眼前隐约出现了一座巨大的圆形建筑,看上去足有三十个他那么高,全由雪白耀眼的石头堆砌而成,这让他不禁想到罗丝可能会面临的命运,心情猛地沉重起来。建筑的底层有十几座拱门,虽然暂时看不见人影,但博士知道,这里有时会挤满成千上万的人,迫不及待地涌入那些拱门,只为看到一场鲜血淋漓的表演。
这里就是弗拉维安圆形剧场,日后将以罗马斗兽场之名闻名世界。人们在这里相互角斗、挑战猛兽,还见证了数以千计的血腥处决。
“我们这是要欣赏表演吗?”博士饶有兴致地问道,“不过,我们好像来错日子了。今天并没有什么动静,所以可能得下次再来了。”
“五日节不可见血腥。”一名卫兵告诉博士。
“啊,好吧,很高兴得知此事。既然如此,不如你放了我……”
男人立马露出了令人不快的笑容,“不过,等我们明天为战争之神玛尔斯庆祝时……”
博士叹了口气,他已经感到十分厌倦,于是猛地绷紧身子、站稳脚跟,让猝不及防的卫兵都失去了平衡。紧接着,他双臂往下一拽,挣脱了卫兵的束缚,让他们目瞪口呆地站在原地。
“别担心,先生们,我自己能找到回家的路。”他一边说着,一边迅速远离了卫兵的追捕……
但却撞进了身后两人的怀里。
看来,他今天其实不太走运。
两班人马轮换过后,博士又被拖走了。这一次,他们穿过一扇门,来到一间散发着恶臭的阴森地下室。
看守他的两人与此地的基调颇为和谐:其中一人又矮又胖,脸上有道弯曲的伤疤从眼睛一路斜到嘴角,这让他始终带着一副小丑般邪恶扭曲的神情。另一人则十分高大,长着一张长长的脸,还顶着一头油腻的黑发。两个人都散发着汗液的臭味儿和悲惨的气息。
博士认出了这里——虽然并非这一特定的地点,可他曾经身不由己地造访过许多跟这里类似的地方。那潮湿的墙壁、阴暗的环境,还有令人恐惧的刺鼻气味,一定就是一座地牢了。
“哎,我还没受过审判呢。”他与脸上有疤的人攀谈道。别人都管他叫赛姆斯。
“你不在场时就搞过了。”男人回答道。
“真的?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借走一匹马可罪不至死啊。我的知识可能比较过时了,也有可能太超前了,不过,我感觉用一句‘抱歉,有点儿小误会,这几文钱就当给你赔罪’应该就足够了。”
“我们可不是制定法律的。”高个儿弗拉库斯说道。
“对,不过卢修斯·埃利乌斯·鲁弗斯是。”赛姆斯直言道。
两人似乎觉得这番话说得十分机灵,高兴地哼笑了起来。
“啊,”博士说道,“我猜那位先生是位地方执政官?那种贪婪腐败、渴望权力、自视过高的官员?”
两人闻言哈哈大笑起来,博士便将其理解为一种赞同了。
“我要求见一个人,”他说道,“职位高于鲁弗斯的人,比如罗马皇帝。如果我能拜见皇帝……”
此时,看守博士的两人已经笑得不能自已,甚至有些站立不稳了。
“拜……见……皇帝!”弗拉库斯喘着气儿说道,“好,我们给他捎个信。他晚上经常来这儿看我们。”
“哦,那可真是太好了,”博士说道,“哦,等等,你们是在讽刺我吗?因为那明显会帮我一个大忙。告诉我,你们是否接受过社工方面的培训,还是说你们天生就乐于助人?”
此时,他们已经来到了走廊的尽头。这里只有一支忽明忽暗的火把,火光反射在前方的金属栏杆上,在黑暗中闪着微光。赛姆斯放下博士的手臂,掏出一把大号的金属钥匙打开了门。
弗拉库斯则一把扯掉了博士腰间的束口袋。
“不!”博士大喊道。
“没什么‘不’的,”弗拉库斯嘲讽道,“反正这对你也没用了。”随后,他用力一推,博士便踉跄着跌进了牢房里。
“这是个彻头彻尾的冤假错案!”
可他们并没有理会。赛姆斯轰然关上门,然后又落下了锁。
一般情况下,博士完全不会担心,因为任何锁都挡不住他的音速起子。然而这一次,音速起子放在了他腰间的束口袋里,而他的束口袋——罗丝亲手做的束口袋,却在牢门的另一头,在赛姆斯湿滑、肥胖的手里摇晃着,渐渐远离了他的视线。
博士转过身去,这才发现他并不是一个人。火光映出了一双双眼睛,却全然看不见眼睛主人的脸,俨然一幅万圣节卡通片的画面。他往里走了几步,这才看到——那是一张张绝望的面孔,而且几乎没有察觉到他的到来。
他坐在冰冷的石头地板上,对周围笑了笑。他不确定这些人能否看到,或着就算看到了又是否在乎。“你们好,”他说道,“我是博士[. “博士”和“医生”在英文中都可用“doctor”表示,而塔迪斯将其翻译为拉丁语“dottore”也同样有这两层含义,所以容易产生误解。
]。”
片刻寂静之后,黑暗中传来一个声音:“那你能治愈钉刑留下的伤吗?”
“对,还有火刑的伤?”另一个声音问道。
“你们不觉得,这些事情防范大于治疗吗?”博士平静地回答。
这番话引发了众人不满的窃窃私语。
随后,一个更加理性的声音说道:“我们明天都得死,无路可逃。大多数人甚至是自愿选择了这种死法。”
“与其被扔到矿井里慢慢受折磨而死,倒不如痛快一点儿。”又一个声音说道。
“对,所以你别怪我们不够好客。既然明天有可能要杀掉彼此,那现在交朋友又有什么意义呢?”
“哦,这可不好说。”博士回答,“我觉得交朋友永远不是件坏事,你们说呢?我又没指望跟你们一起玩沙包,或者听你们讲述自己有趣的故事。就权当说说话吧。比如,你们明天为什么要杀掉彼此?”
几名听众发出了难以置信的嗤笑声。
“你脑子有问题吗?”
“他一定是异乡人。”一个较为和蔼的声音说道,“伙计,这儿的规矩就这样。我们不知道自己到底会怎么死,但我们注定会死。或许是给活活烧死,或许是在十字架上钉死,又或许是沦为野兽的餐食,或者不得不角斗至死。而唯一的活路,就是不停地厮杀,一直杀下去,在绝望中指望观众能对你印象深刻,甚至希望你最后免遭处死。这就是活着离开这里的唯一办法。”
“看起来机会不大啊。”
“对,但总比完全没有机会好。”
博士的声音充满悲伤,“活着就有希望?我又怎么能说那是错的呢?”他顿了顿,“但尊严何在?为何不主动拒绝这场血腥的表演?为何不团结起来,拒绝战斗?”
“那样一来,我们便会被就地处死,毫无生还的希望。还从未有人成功逃离这里。”
虽然没人能看到他的表情,但博士还是忍不住笑了起来,“那今天就是你们的幸运日了。因为,挑战不可能正是我的专长。”
博士给那四位爱说话的牢友分别起名为约翰、保罗、乔治和林戈[. 均为甲壳虫乐队成员的名字。
]。除他们以外,地牢里还有其他人:他们有男有女,有自由人,也有奴隶,但谁都不愿与他人说话。这里关着好几百号囚徒,只待明天在血腥的游戏中登场。其中有许多人都曾是过往游戏的积极看客,因此也知道自己即将面对怎样的命运。
“他们从未想过要放走任何人,”乔治坦言道,“游戏不是那么玩儿的。每个人都渴望鲜血,而你也会自然而然地跟着咆哮。”
“记得有一次,”保罗说道,“有个男的,是名音乐家,他以为自己是去给观众演奏音乐的。结果演奏到一半,他们把猛兽给放了出来!他还以为是谁弄错了,满场乱跑着想让他们把他放出去。但他们当然不会那么做,于是他就想用音乐来催眠猛兽,还以为自己能够比肩前往冥府的俄尔普斯[. 古希腊神话中,俄尔普斯曾用琴声打动冥王,让自己的爱人重获生机。
]!”
“那他成功了吗?”约翰问道。
“没有。我猜,咬死他的那头狮子对音乐根本没兴趣。”
约翰也分享了他的趣事。“有一次,他们抓来了两个盲人,”他说道,“一人发了一把剑,就让他们开打。他们胡乱挥剑,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偶尔有一方运气好,能削掉一块耳朵或别的什么。简直是太可笑了。”他略微顿了顿,“不过,现在看来就不怎么好玩儿了。”
“确实不好玩儿,对不对?”保罗赞同道。
乔治和林戈也咕哝着表示同意。“那我们聊点儿别的吧。”博士建议道。
一些囚徒睡着了,但博士整夜都很清醒。狱卒偶尔会过来巡视,博士便抓住每一次机会告诉他们,自己是被非法拘禁于此的。然而,他们每次都只会回以大笑。
就连时间感极为出众的博士,都很难确定第二天究竟何时降临。整座地牢都笼罩在永恒的黑暗中,只有牢门外的那支火把勉强充当了太阳和月亮。到最后,唯有声音而非亮光惊醒了所有人——外面传来了一阵阵怒吼和咆哮。
“他们在准备猎兽游戏,”乔治解释道,“也就是惯常的开场秀。”他已认定博士不是罗马人,便主动向他解释起了习俗,“他们这儿有许多稀奇的猛兽。不过,既然你从国外来,可能已经在家里见过其中一些了。”
“他们这儿有豹子、雄鹿,还有些特别高的、叫长颈鹿的玩意儿。”
“还有大象,别忘了大象。”
博士握紧了拳头。“你们知道有多少物种会因为这游戏而灭绝吗?”他愤怒地喊道,“老天爷,你们人类到底是怎么回事?觉得自己是这星球上唯一有价值的东西,觉得自己可以恣意破坏大自然,就为了炫耀某种优越感。你们能理解这里发生的事意味着什么吗?”随后,他迅速冷静了下来,因为愤怒已化作悲痛,“不,或许你们无法理解。而我猜就算你们能理解,也不会去在意的。”
“他一定是异乡人,”片刻后,林戈得出了结论,“要不然,就是个疯子。”
“嗯,异乡人。”其他人赞同道。
过了一会儿,他们又听到另外一些声音从远处飘来。先是音乐声,然后是人群的欢呼声。随着观众数量的增加,喝彩声也越来越热烈。
“他们会把野兽赶到笼子里,”乔治解释道,“然后把笼子拉到地面上。斗兽场内已经准备好树木和山丘之类的布景,驯兽师会用烧红的烙铁把野兽从笼子里逼出去。他们会制造一些恐慌,让野兽满场乱跑,然后便开始猎杀。有的猛兽会互相残杀,那没什么,但最后驯兽师会把它们都解决掉。我曾经亲眼看见一个人徒手杀死了一头老虎。”他意犹未尽地说道。
他们静静地倾听了一会儿。随后,动物的咆哮声渐渐变弱,人群的欢呼声则猛地响彻高空。
“结束了。”约翰推测道。
“那接下来是什么?”博士问道。
“接下来?首先,他们会把动物的尸体清走,那会花点儿时间。”
“然后呢?”
“然后,就是我们了。轮到我们去送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