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者与食者
这是真实的故事,非常真实。无论内容还是寓意,都很真实。那是个天寒地冻的夜晚,我来到一座陌生的城市。我本不该出现在这里,至少不该在这种深夜。我不想告诉你是哪座城市。总之,我错过了最后一班火车,又完全没有困意,只好在车站附近的街巷中游逛,最终找到一家通宵营业的咖啡馆,算是有个暖和的地方可以歇脚。
你知道这种小店,也肯定去过。肮脏的大玻璃窗贴着百事商标,再往上是店铺的名字,所有餐叉上都沾着鸡蛋渣。我不饿,但还是买了一片烤面包和一杯油茶,店员们也就不再管我。
店里有几个人,都独自坐在桌边,把头埋在空餐盘上。不是流浪汉,就是失眠症患者。身上穿着脏外套和防风大衣,纽扣一路系到喉咙。
我拿着餐盘离开柜台,突然听到有人说:“嗨。”是个男人的声音。“伙计。”这声音说。我知道他是在冲我说,而不是冲这房间。“我认识你。来,坐这边。”
我没有理会。你肯定不想和这种地方撞见的陌生人有什么牵连。
接着他喊出我的名字,我只得回头看去。要是别人知道你的名字,那你就别无选择了。
“你不认识我?”他问。我摇摇头,不记得见过这个人。你决不会忘记这副模样的人。“是我啊,”他低声说道,简直像在哀求,“埃迪·巴罗。得了,伙计。你认识我。”
他一说到这个名字,我就多多少少想起来了。我是说,我认识埃迪·巴罗。十年前,我们曾在一处建筑工地干活,那是我和体力劳动仅有的一次亲密接触。
埃迪·巴罗身材高大,肌肉结实,模样漂亮,笑起来像电影明星,有那种懒洋洋的派头。他曾经当过警察。他有时会给我讲些故事,有关犯罪与惩戒的真实传说。他和某个大官之间有点麻烦,所以被迫离开了警队。他跟我说,是总警司的老婆迫使他退职的。埃迪老惹上女人的麻烦。她们总是那么喜欢他。女人啊,女人。
我们在工地干活时,她们就对他穷追不舍,不断送来三明治、小礼物之类的玩意儿。他从没有意做过招她们喜欢的事,可她们就是喜欢他。我曾试图观察他是怎么办到的,但似乎这跟他如何行事扯不上关系。最终,我断定这是因为他就是这么个人:高大、强壮、不太聪明,而且相当相当好看。
但那是十年前了。
坐在丽光板餐桌对面的这个人一点也不好看。双目无神,框着个红眼圈,直勾勾盯着桌面,没有一点生气。皮肤灰白,身材很瘦,瘦得猥琐。透过脏兮兮的头发可以看到头皮。我说:“你这是怎么了?”
“什么?”
“你看起来有点憔悴。”我说。其实他看起来比憔悴要惨得多;他看起来好像死人。埃迪·巴罗过去是个大块头。现在他整个人瘪了下去,只剩皮包骨头。
“哦。”他说。也可能是“哦?”,我分不清。接着他用平静的语气,听天由命地说:“谁都难免遇到这种事。”
他用左手指了指对面的座位。右臂始终直绷绷垂在一边,右手揣在大衣口袋里,藏得严严实实。
埃迪的桌子靠着窗户,街上的行人都能看到你。要我选的话,肯定不会坐那里。但此刻为时已晚。我坐在他对面,啜饮着茶水,一句话也不说。这大概是个错误。闲聊倒没准能将他的故事挡在门外。但我只是抱着杯子,一言不发。估计他肯定是以为我想听他的故事,以为我在乎。其实我不在乎。我自己的麻烦已经够多了,对他和把他整到这步田地的玩意儿之间的抗争,一点兴趣也没有。无论是酗酒、吸毒,还是疾病,我都不在乎。但他还是讲了起来,声音阴郁低沉,我只有听着。
“我几年前来到此地,他们正在修建辅路系统,后来就留了下来。我在摄政王街后面一所老宅子里租了个房间。阁楼间。是个私人住宅。他们只出租顶楼,所以仅有两位房客,我和科维尔小姐。我们都住阁楼,那儿有两个房间,门挨着门。我常听到她走动的声音。家里有只猫,是主人养的。它时不时会上楼来打个招呼,这家人可很少这么做。
“我通常和这家人一起吃饭,但科维尔小姐从不下楼来吃,所以过了整整一个礼拜,我才见到她。当时她刚好从楼上的洗手间走出来,看起来很老,面皮皱皱巴巴,像只老猴子。但她的头发很长,一直垂到腰间,跟个小姑娘似的。
“有意思的是,一提起老人,你就会觉得他们跟咱们的感觉不一样。我是说,这个人,老得足够当我奶奶,而且……”他顿了顿,用灰白的舌头舔舔嘴唇,“总之……有天晚上,我上了楼,看到房间门外地板上放着个棕纸袋,里面都是蘑菇。我立刻就想到这是件礼物。给我的礼物。但那些不是普通的蘑菇。所以我敲了敲她的门。
“我说,‘这是给我的吗?’
“‘我亲手采的,巴罗先生。’她说。
“‘这不是什么羊肚菌之类的吧?’我问,‘你知道的,有毒吗?或者会让人产生幻觉?’
“她只是笑。咯咯咯地笑。‘能吃,’她说,‘都是好蘑菇。鬼伞菇。赶快吃了吧。它们很容易变质。最好是用黄油和大蒜一起炒。’
“‘我说,你也吃点吗?’
“‘不,’她说,‘我过去很喜欢吃蘑菇,但现在不行了,胃有毛病。但它们很不错。没有比小鬼伞菇更好的了。人们不吃这东西,可真奇怪。世界上好多东西都是可以吃的,可惜人们不知道。’
“我说了‘谢谢’,然后就走回自己那一半阁楼。这家人几年前把这里改装好,活儿干得是真不错。我把蘑菇放进水池。几天后它们化成了黑黢黢的东西,像墨水,我只能把这堆玩意儿装进塑料袋,准备扔出去。
“我拿着袋子正往楼下走,正好撞见她上楼。她说,‘嗨,巴先生。’
“我说,‘嗨,科维尔小姐。’
“‘叫我埃菲吧,’她说,‘蘑菇怎么样?’
“‘太棒了,多谢,’我说,‘可真好吃。’
“后来她就经常在我门口放些小东西,插着鲜花的牛奶瓶,诸如此类。再后来又没了。突然不再有礼物出现时,我还真是小小地松了口气。
“有次我下楼和主人家吃饭。他们在理工学院上学的儿子正好放假回家。那是八月。热得要死。有个人说起,他们快一周没见到她了,问我能不能去看看。我说无所谓啊。
“所以我去了。门没锁,她在床上躺着,盖着条薄被单,但你能看出被单下面她什么都没穿。可不是说我有意想看,这就跟看到你奶奶没穿衣服似的。这个老太太。但她见到我似乎很高兴。
“‘你要看医生吗?’我说。
“她摇摇头。‘我没病,’她说,‘只是饿了,仅此而已。’
“‘你确定?’我说,‘我可以去叫人来,不麻烦的。他们会为老人出诊。’
“她说,‘爱德华?我不想给别人添麻烦,但是我太饿了。’
“‘好的,我去给你弄点吃的,’我说,‘好消化的东西。’我说。结果她让我大吃一惊。她看起来局促不安,最终用非常非常轻的声音说:‘肉。给我些鲜肉,生的。我不想让别人替我料理食物。肉。求你了,爱德华。’
“‘没问题。’我说完就下了楼。我曾有过一个念头,想着干脆从猫食盆里偷拿点,当然我没这么干。感觉上就像是,我知道她想要,所以必须替她办到。别无选择。我走到冰箱前,给她拿了一包最好的里脊肉。
“猫闻到味儿,跟着我上了楼。我说:‘下去,小猫咪。这不是给你的。是给科维尔小姐的,她不舒服,需要这肉做晚餐。’但这小东西冲我呜呜直叫,就跟一个礼拜没人喂它东西吃似的。我知道这不可能,因为它的食盆还是半满的呢。很蠢的,这猫。
“我敲敲门,她说‘进来’。她还躺在床上,我把那包肉递过去,她说:‘谢谢,爱德华,你心肠可真好。’说完就躺在床上,一把撕开塑料包装。塑料盘底下有一摊棕色的血水,滴滴答答流到她的毯子上,但她根本没注意到。我看着直发毛。
“我走出房间时,听到她用手抓起肉条,狼吞虎咽地往嘴里塞。但她始终没下床。
“第二天她起来了,而且从那之后,尽管她年岁那么大,可还整天进进出出的,忙个不停;我想你明白我的意思。人们说红肉对身体不好,但对她却是好得出奇。而生肉,嗯,就跟鞑靼牛排差不多,不是吗?你吃过生肉吗?”
这问题搞得我措手不及。我说:“我?”
埃迪用那双死鱼眼盯着我,他说:“这桌上没别人了。”
“吃过。一点。那时我还是个小孩子,四五岁吧。我奶奶有次带我去肉铺,老板给了我几条生肝。我就那么吃了,在店里,就那么吃。所有人都哈哈大笑。”
我有二十年没想起这件事了。但这是真的。
直到现在,我还是喜欢生肝。有时候,要是做饭时没有旁人在,我就会在烹调前切一小条生肝,直接吃掉,品味肉条的肌理,还有赤裸裸的铁腥味。
“我不行,”他说,“我喜欢料理妥当的肉。再后来,汤普森失踪了。”
“汤普森?”
“那只猫。有人说过去有两只,那家人管它们叫汤普森和汤普森。我不知道为什么。够蠢的吧,给它们起一样的名字。第一只被卡车压扁了。”他用指尖在丽光板桌面上堆了个小糖墩。当然,是用左手。我开始怀疑他还有没有右臂。也许那条袖子是空的。不关我的事。人这一辈子,总要丢点零碎。
我捉摸着,怎么想个法子告诉他我没钱,省得他讲完故事后开口管我借。我真没钱,只有一张火车票和坐公车回家的几便士。
“我从来不是喜欢猫的人,”他突然说,“从来不是。我喜欢狗。大个、忠诚的动物。你知道和狗能处到什么程度。猫不行。一出去就好几天,连个影儿都见不着。我小时候,家里有只猫叫生姜。街尾有家人也养了只猫,叫果酱。到头来,其实是一只猫吃两家饭。好吧,我是说,这些鬼鬼祟祟的小东西,你没法信任它们。
“所以汤普森失踪时,我根本没多想。那家人很担心,但我没有。我知道它迟早要回来的。它们总是这样。
“几天后的夜里,我听到了它的叫声。我正努力想要睡觉,但就是睡不着。到了午夜时分,我听见它喵喵叫。叫啊,叫啊,叫啊。声音不大,但睡不着的时候,这种声音总会让你神经紧张。我想它可能是困在房椽上,或是被关在屋外了。不管在哪儿,反正它老这么叫,我是肯定睡不着了。这我很清楚。所以就起床,穿上衣服,还蹬上了靴子,以防需要爬上屋顶。然后我就出去找猫。
“我来到走廊,发现这声音是从隔壁科维尔小姐的房间传出来的。我敲敲门,没人应声。推了一下,门没锁。我走进房间,估摸这猫可能是卡在什么地方。没准受了伤。我不知道。我只想帮它一把,真的。
“科维尔小姐不在。我是说,你总能看出屋子里有没有人吧,而那个房间是空的。只是角落里有个东西在喵喵叫……我把灯打开,想看个究竟。”
他足有一分钟没再说话,左手的手指抠着调味酱瓶口附近黑糊糊的粘嘎巴。这瓶子形状像个大番茄。接着他终于开口说:“我不明白它怎么还能活着。我是说,它当时还活着。从胸部往上,是活的,还在喘气,毛啊什么的都有。但它的后腿,它的胸腔就像个鸭架子。只有骨头。还有那叫什么东西,肌腱?它抬起头,看着我。
“虽然它是只猫,但我知道它想要什么。主要是它的眼神,我是说,”埃迪顿了顿,“嗯,我就是知道。我从没见过那样的眼神。只要你看到那双眼睛,就会知道它想要什么,只想要什么。我照办了。谁都会这么做,除非他是个怪物。”
“你做了什么?”
“我用了靴子,”停顿,“没多少血。真没有。我只是跺,跺它的头,直到它不剩什么,看起来全变了形。如果你见到它那样看着你,你也会这么做的。”
我没说话。
“突然我听见有人往阁楼上走,就想我该怎么办啊。我是说,当时那场面看起来可不妙。我不知道看起来到底是个什么样;我只是站在那儿,感觉很傻,靴子上一堆臭烘烘的玩意儿。门开了,是科维尔小姐。
“她看到这一切。随即注视着我,开口说:‘你把它杀了。’我觉得她的声音有点古怪,一开始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等她靠近时,我才发现她在哭。
“老年人就是这样,只要他们一哭得像个孩子,你就不知道眼睛该往哪儿看,对吧?然后她说:‘我要想撑下去,就全靠它了。可是你把它杀了,在我付出这么多努力之后,’她说,‘让肉质保持新鲜,让生命留存。在我付出这么多努力之后。’
“‘我是个老太太,’她说,‘我需要我的肉。’
“我不知该如何回答。
“她用手抹去泪水。‘我不想给别人添麻烦。’她一边说一边哭;随后抬起头来看着我。‘我从来不想添麻烦,’她说,‘那是我的肉。现在,’她说,‘现在谁来喂我?’”
他闭上嘴,惨白的脸庞倚在左手上,神色疲惫厌倦。厌倦了和我说话,厌倦了这个故事,厌倦了生命。接着,他摇摇头,看着我说:“如果你看到那只猫,也会那么做的。谁都会那么做。”
他抬起头,自从开始讲这个故事起,他第一次看着我的眼睛。我觉得自己在他的双眸中看到了一种乞求,一种自尊心不允许他说出口的乞求。
来了,我想,他要开口管我借钱了。
外面有人敲了敲咖啡馆的玻璃窗。声音不大,但埃迪的身子猛地一震。他说:“我得走了。这表示我得走了。”
我点点头。他从桌前站起来。他仍旧是个高大的男人,这让我吃了一惊:从其他很多方面来看,他都变得干瘪瘦削。埃迪站起身时,顺手推开桌子,同时把右手从口袋里抽了出来。估计是为了保持平衡。我不知道。
也许他有意要让我看。但如果他想让我看,干吗还一直藏在兜里?不,我不认为他想让我看。我觉得这是意外。
他的大衣下面没穿衬衫和工作服,所以我能看到手臂和腕子。这都没什么问题。他的手腕很正常。但只要你再往下看,就会发现骨头上几乎已经没有肉,就像嚼过的鸡翅膀,只有点干巴巴的渣子,星星点点的碎屑。他只剩三根手指和大部分拇指。我估计另一根指骨肯定是脱落了,因为没有皮肉固定它。
这就是我看到的场面。只是一瞬间,随后他就把手揣回衣兜,推开门,走进清冷的夜色之中。
我透过肮脏的咖啡馆玻璃窗,看着他离去。真是古怪。他讲这个故事时,我一直把科维尔小姐想成个老太太。但在外面人行道上等待他的女人,顶多也就三十几岁。她有一头很长很长的秀发。就是人们常说的那种,能让你坐上去的长发—虽然这句话听起来总像个荤笑话。我觉得她有点嬉皮,还有种饥饿的美感。
她挽住埃迪的胳膊,抬头看着他的眼睛。两人慢慢走出咖啡馆的灯光,怎么看都像一对刚意识到自己坠入爱河的十几岁小孩。
我走回柜台,又买了杯茶,外加两包脆薯片,准备用它们撑到天亮。随后我坐在位子上,想着他看我最后一眼时脸上的表情。
在返回大城市的运奶列车上,我对面坐着一位女子,怀里抱着个婴儿。它漂在一个厚重的玻璃器皿中,泡在福尔马林里。女人急着要把它卖掉。尽管我累得要死,但还是跟她聊起为什么要卖这孩子,以及别的事情,聊了整整一路。
(马骁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