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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男生的派对搭讪指南

  “来嘛,”小维说,“棒极啦。”

  “才怪。”我明知道自己早在数小时前就已败下阵来,这时仍在负隅顽抗。

  “一定炫毙了!”小维第一百次重复道,“女生!女生!一堆女生!”他咧着大嘴,露出白牙。

  我和小维两个都在伦敦南边上男校。我们其实也不是没和女生打过交道:小维有过好多女朋友,我妹妹的朋友里,有三个女孩都被我亲过。不过,真说起来,迄今为止,我们基本只和男生说话,只和男生玩儿,只能搞明白男生的心思。嗯,至少我自己是这样没错。别人的事我也说不好。我和小维已经三十年没见面了。如果现在碰上他,我都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我们走在克罗伊登东站后的小路上。当年,这些路就是一片脏兮兮、乱糟糟的大迷宫。有个朋友跟小维说附近有个派对,这家伙就铁了心要去,也不管我乐意不乐意。其实我才没兴趣呢。可惜那礼拜爸妈都出去开会了,我寄居在小维家,被迫成了跟班。

  “派对不就是派对嘛,还不是跟以前一样。”我说,“过上个把钟头,你就和最漂亮的女生不知跑哪儿腻歪去了,留我在厨房里听当妈的掰乎,政治啦,诗歌啦,没完没了。”

  “你不自己搭话是不行的。我觉得好像就是头里那条路。”他高高兴兴地朝那个方向甩了甩包,连包里的瓶子也捎带着。

  “你不认路啊?”

  “爱丽森跟我说的,我把地址记在纸上,结果落在食堂桌子上没拿。没关系啦,我能找着。”

  “怎么个找法?”我心中涌起新的希望。

  “就沿路走呗,看哪儿在开派对就对了。”小维说得好像在跟智障小孩交流一样,“多简单。”

  我的确一路“看”着,可是哪里都没动静。只见一堆逼仄的房子,浇了混凝土的前院里停着生锈的汽车、自行车。还有些书报摊,玻璃门脸灰扑扑的,里面有外国香料的味道。他们什么都卖:生日卡,二手漫画,还有那种黄得不得了、只能用塑料袋子封起来卖的杂志。我以前去摊上时,曾看见小维往毛线衣下面藏了本黄书。不过后来老板追到人行道上,贼赃并获,把书拿了回去。

  我们走到路尽头,转进一条窄窄的小街,街两边都是平顶房子。那个夏天,那个傍晚,一切都静悄悄、空荡荡的。“你是没问题,”我说,“万人迷嘛。不搭话都有人倒贴。”这话的确不假:只要小维祭起他那抹坏笑,派对上绝对一钓一个准儿。

  “不对不对,你搞错了,还是要靠说。”

  以前亲妹妹的朋友时,我什么都没说过。妹妹晃到别处时,她们在附近,恰巧转悠到我的运行轨道上来,我就亲了她们。真不记得大家聊过什么。我跟小维说,我不知道跟女孩子有什么好讲的。

  “不就是女生吗?”小维说,“又不是外星人。”

  小路拐弯了。我原来还指望找不到派对小维就会回去,这时绝望再度降临:前方有幢房子里传来低音炮的轰鸣,被四壁与房门囚禁的音乐闷声大响。时间是晚上八点。对于十六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来说,真的一点儿也不晚。我们都不到十六岁—不过差得倒也不多。

  我爸妈看得可严了,想来小维家父母才不管这么多。他家一共五兄弟,他是最小的。在我看来,这已经很神奇、很了不起了:我自己只有两个妹妹。在家里,我虽然挺特别,却也很孤独。打记事时起,我就一直想要个弟弟。十三岁以前,流星划过,暮星初升时,我还曾暗自许愿,祈求老天爷给我个弟弟。

  我们走进花园。园子里,一条不成体统的石板路引我们走过树篱,绕过孤零零的蔷薇丛,这才来到正门前,只见墙面上嵌着不少小石子作为装饰。我们按过门铃,门开了。屋里站的是个女生,我也说不好她多大。我心目中女生有几大罪状,这就是其中之一:很小的时候,大家都是小男孩、小女孩,成长速度一模一样。我们一起长到五岁,长到七岁,长到十一岁。后来,一夜之间,天平突然倾斜,女孩子拔腿飞奔,跑进未来,把你丢在身后。她们什么都知道,例假来了,胸变大了,脸上开始化妆了。只有上帝他老人家才晓得她们还有什么古怪把戏!—反正我老人家真搞不懂。要说真正的青春期像什么样,看生物书里那些图表可不行,去瞧瞧我们这年纪的女孩子就知道了。

  小维和我还没进青春期。我已经开始怀疑,即使到了天天刮胡子(而不是一周一次)的年纪,女生还是老远老远地跑在前头。

  开门的女孩子说:“怎么?”

  小维说:“我们是爱丽森的朋友。”

  以前我们去德国交流时,组织方为了均衡性别比例,也从本地女校招了些女生。爱丽森是我们在汉堡认识的。她满脸雀斑,一头橘发,笑得要多坏有多坏。和我们一样大的女孩子大都有点粗声大气,有点搞笑,有几个有车、有工作、有摩托的成年男友。在汉堡,有次派对快散场时,一个牙齿参差不齐、身披浣熊皮衣的女生伤心地跟我说,她的大男朋友连老婆孩子都有。当然,这八卦对话照例发生在厨房。

  “这儿没有叫爱丽森的。”女孩子说。

  “没关系没关系,”小维潇潇洒洒地咧嘴笑道,“我叫小维,他是伊恩。”

  果然,万人迷旗开得胜,那女生露出微笑。小维拿出包在塑料袋里的白葡萄酒(从橱柜里管他爸妈“借”的):“这玩意儿该放哪儿?”

  女孩子侧身放我们进去:“后面有厨房,放桌上,和其他瓶子搁一起就行。”她一头金色大波浪,长得特别好看。傍晚厅里很暗,但我看得出来,她真漂亮。

  “说来你叫什么名字?”小维问。

  她说她叫斯黛拉,小维露出招牌坏笑,恭维说他听过这么多名字,就数斯黛拉最美。油嘴滑舌,浑蛋。更恶心的是,他说得好像发自肺腑一样。

  小维走进厨房放酒时,我向前厅望去。屋里奏着音乐,有人在跳舞。斯黛拉走进去,随音乐晃着身子,自个跳起来。我看着她。

  那时朋克风潮方兴未艾,我们自己也有唱片机,总听广告,果酱,扼杀者,撞击,还有性与手枪。去别人家参加派对时,你会听见电光,10CC,甚至洛克西,走运的话还能碰上大卫·鲍伊。在德国时,我们只能拣出一张所有人都愿意听的唱片:尼尔·扬的《丰收》。那首《心如真金》贯穿了整个旅程,如叠句般翻来覆去无止无休:“我漂洋过海,为见心如真金……”

  我听不出前厅放的是什么音乐。听着有点像一个叫动力站的德国流行电子乐组合,也有点像我上次生日时收到的唱片。那唱片灌满怪异的音效,由BBC无线电音乐工厂出品。当然眼下这首曲子更有节奏,屋里有好几个女孩子轻轻随拍子摇摆。不过,我眼里只有斯黛拉。她光彩夺目。

  小维从我身后挤进房间,手中拿了一听淡啤酒。“厨房就是个酒窖!”他丢下这句,径直向斯黛拉走去,聊了起来。乐声中我听不见他们在说什么,不过这儿显然没我什么事了。

  当时我还不大爱喝啤酒,不过去找点能喝的饮料也不错。厨房桌上有一大瓶可口可乐,我拿塑料杯倒了点喝。两个女生在屋里聊天,不过灯光太暗,我不大敢插嘴。她们非常活泼,非常可爱,两人都皮肤黝黑,头发闪闪发光,穿得像电影明星一样。听口音却不是本地人。显然,她们和我不是一类人。

  我拿着可乐来回晃悠。

  从外看这房子没这么深,没这么大。我原以为不过是楼上楼下各两居的板房,其实格局要复杂得多。所有房间都灯光昏暗—我疑心整幢房子里没有一个灯泡超过四十瓦。每间屋里都有人。我记得,所有人都是女生。我没有上楼。

  温室里,一个女孩子单独待着。她的头发好漂亮,金得泛白,又长又直。只见她坐在一张玻璃面小桌边,双手互握,向外眺望花园,静看暮色渐浓。她好像有心事。

  “我可以坐吗?”我向那边举了举杯子,示意道。女生起初摇头,不过接着又耸耸肩。看来我坐不坐对她没什么区别。于是我移了过去。

  我又羞赧,又尴尬,只知道傻坐着。这时,小维从温室门口经过。他在和斯黛拉聊天,眼睛却盯着我,同时用手比成嘴形,一开一合。对了,要找话说。

  “你住这附近吗?”我问道。

  女孩子摇摇头。她穿一件短短的银色上衣,我努力不去看她胸口隆起的曲线。

  我又说:“你叫什么名字?我叫伊恩。”

  “七星七星,”也不知她说的究竟是不是这几个字,“我是二等星。”

  “呃,你的名字好特别。”

  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望向我:“七星七星,意思是我有个叫七星的前辈,我必须不时向她回报。我可能没有后代。”

  “呃,我说,现在想这个太早了,对吧?”

  她松开手,举起来,伸开十指:“看见没?”

  只见她左手小指形状扭曲,顶端分出两岔,生了两个指尖。是残疾,不过不大严重:“走到尽头时,我必须拿定主意。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幸好决定权在我。现在,完美的姐妹们都静滞在家,我却四处流浪。她们都是一等星,我却是二等。

  “不久我就要向七星回报此行见闻,告诉她这次造访你们的领地有何感想。”

  “其实我不住克罗伊登,”我说,“我不是本地人。”难道这女生是美国来的不成?我一点也听不懂她在说啥。

  “是啊,照你说的,我们都不是本地人。”她蜷起左手,用右掌遮住六指,“我原以为,这儿更大,更干净,色彩更丰富,不过已经很难得了。”

  她打了个呵欠,抬起右手遮了遮嘴,随即又落回桌上:“我从小就跑来跑去,真叫人讨厌。希望哪天不这样了才好。狂欢节时,我在里约热内卢街上看他们过桥,一个个金光闪闪,身材高大,生着虫的眼睛,虫的翅膀。我高兴极了,差点跑上去打招呼,却见那只是化了妆的人。都是人。我问霍拉寇,他们为什么要拼命装成我们呀,霍拉寇说,这些或白或黄的脏小人儿,他们都讨厌自己。我在这里就看到这些,连我自己也长不大了。你们是孩子的世界,小妖精的世界。”女孩子笑了笑,继续说,“幸好他们都看不见霍拉寇。”

  “呃,”我说,“想不想跳舞?”

  她马上摇头。“不许跳舞的,”她说,“可能搞坏东西的事都不许干,我是七星的,得听话。”

  “那想喝饮料吗?”

  “水。”

  我回到厨房,给自己倒了第二杯可乐,又从龙头接了杯清水,从厨房回到厅里,从厅里走进温室。可桌边空无一人。

  也许那女生去厕所了?她可能过一会儿就想跳舞了。我走回前厅,往屋里看去。屋里满满当当的都是人。跳舞的女孩子更多了,还有几个不认识的男生。他们好像比我和小维大几岁。其他人跳舞时都保持一定距离,只有小维牵着斯黛拉的手。一曲终了,他还伸出胳膊搂着她,貌似随便,其实是说“这姑娘是我的”,以防其他人把她邀走。

  看来温室里那女生不在一楼,不知道她是不是上楼去了。

  舞厅正对着起居室,我走进去,在沙发上坐下。沙发上已经坐了个女生。她一头深色短发,梳得支棱八翘,神色紧张兮兮的。

  要搭茬,我想。“呃,这杯水没人喝,你要吗?”

  她点点头,非常非常小心地伸手接过杯子,好像她根本不习惯拿东西,双眼双手全靠不住似的。

  “做个观光客挺好的。”女孩子矜持地笑着,露出门牙间的大缝来。她小口尝着自来水,像大人们细品佳酿一样。“上次我们去了太阳。大家在日冕池塘里和鲸鱼游泳。鲸鱼给我们讲当地历史。外面好冷,我们都在哆嗦,后来游到更深的地方,热流奔涌不息,大家才好受了不少。

  “我还想去。这次出来,我还想去太阳。还有好多东西没看呢。结果大家跑到‘世界’上来了。你喜欢吗?”

  “喜欢什么?”

  她向四周挥了挥手—沙发,椅子,窗帘,没火的暖气炉。

  “呃,还好吧,我觉得。”

  “我跟他们说,我才不想看什么‘世界’。可家师根本不听。‘你还有很多要学呢。’它说。我抗议说再去太阳我能学得更快。渊薮里也不错。捷莎在星系间结网,我也要。

  “不过怎么说也没用,最后还是‘世界’胜出。家师一口吞了我,我就到这儿来了,这算是什么替身?钙质骨架上一堆不断衰败的烂肉。转生时我感觉身体里不断扑腾,抽抽搭搭,咯吱咯吱的。我第一次学会压迫空气通过口腔,振动声带说话,就告诉家师我宁愿去死。它坦承道,要离开世界,这的确是唯一出路,终究无人例外。”

  她手腕上系着串黑色念珠,说话时不住拨弄:“不过,肉身之中自有智慧,我决心好好学习。”

  我俩坐在沙发正中,靠得很近。我下定决心:这时候得伸出胳膊搂搂她,别太做作就好。对,先把手搭在沙发背上,再神不知鬼不觉地慢慢蹭下去,碰到她身上……女孩子还在说:“还有,有时候眼睛里会流出水来,整个世界都模糊了。没人跟我提过,我一直不明白。我曾抚摩细语的声波,也曾和快子天鹅一起共振,一起飞舞,可我不明白。”

  房子里这么多女生,面前这个虽然不算最漂亮,却也不难看。再说,是个女孩子就行了。我试探性地把胳膊蹭下去一点,正好挨着她后背。她没让我挪开。

  这时,我听见小维在门口叫我。只见他揽着斯黛拉,护着她,一边向我招手。我拼命摇头,暗示眼下顺风顺水,进展良好。可他又不识趣地叫了声伊恩。我不情愿地站起来,走到门口。

  “干吗啊?”

  “呃,你看,”小维不好意思地说,“这个派对吧,不是爱丽森说的那个。我和斯黛拉聊了一会儿,发现是我们误会了。我是说,她跟我解释过了,我们走错门了。”

  “老天爷,有问题吗?他们赶人了?”

  斯黛拉摇摇头。小维靠过去,在她唇上温柔地印下一吻:“我来这里你很开心,对不对,亲爱的?”

  “明知道还说。”斯黛拉说。

  小维站在她身边,眼睛看着我,又摆出招牌坏笑:有点流里流气,又挺讨人喜欢,像《雾都孤儿》里的机灵鬼,有浪子情人的味道:“别担心,反正这些人都不是本地人。估计又是什么国际交流,对吧?像我们去德国一样。”

  “是吗?”

  “伊恩,你要主动说话,也要当个好听众。明白?”

  “当然,已经跟好几个聊过了。”

  “进展如何?”

  “正有进展就被你坏事了。”

  “啊,抱歉。就想跟你说一声。”

  这小子在我胳膊上拍了拍,和斯黛拉一起走了,我见他们去了二楼。

  昏光中,派对上所有女生都可爱极了:长相固然完美,更重要的是,她们既怪异陌生,也容易亲近,掺杂比例恰到好处,释放出奇异的魔力,比漂亮的橱窗模特好得多。斯黛拉是最好看的,不过小维已经捷足先登,带她上楼去了。太正常了,每次都这样。

  这时,沙发上已经坐了几个人和大牙缝女孩聊着。不知谁说了个笑话,引起一阵哄堂大笑。想坐回她身边得推开不少人,再说,看来那女生根本没指望我回去,刚才走人时她也满不在乎。我干脆晃悠回前厅,扫视舞池,向乐声来源走去。四周没有唱机,也看不见音箱。

  我又从厅里走回厨房。

  还是厨房好。来来去去不要什么借口。而且,这次也没见谁家老妈在厨房戳着,算是好事一桩。我把厨房桌上各色瓶瓶罐罐看过一遍,最后倒了杯茴香酒兑可乐,又丢了点冰块进去。一品之下,满嘴糖果店似的浓香。

  “你喝什么呢?”有女生问。

  “茴香酒,”我说,“味道像茴香球,不过掺了酒精。”其实我也是第一次喝。因为某张地下丝绒乐队实况唱片里,可以听见背景声里有人点茴香酒。当然,这些就没必要说了。

  “给我调一杯好吗?”

  我又用茴香酒打底,倒了杯可乐,递给那女生。只见她那一头褐发闪着金属光泽,打着卷儿挂在脑袋上。今天这发型已经不多了,当初倒挺常见。

  “你叫什么?”我问。

  “八行诗。”她说。

  “真好听。”我嘴上恭维,心里也拿不准这名字到底如何。不过姑娘倒挺漂亮。

  “是种诗体,像我一样。”她自豪地说。

  “你是诗吗?”

  女孩子微微一笑,垂下眼帘,移开目光,也许是害羞了。从侧面看,她脸上几乎没有曲线,只见完美的希腊式鼻梁和前额连成一线。去年我们在学校剧社演过《安提戈涅》 [1] ,我是给克瑞翁传达女主角死讯的信使。大家还故意戴了半截面具,装出希腊鼻子来。我想着那剧,眼睛盯着她的脸,脑海中浮现出《野蛮人柯南》系列漫画里巴里·史密斯画的女人来。若是再过上五年,巴里·史密斯估计会变成拉斐尔前派,珍·莫里斯,伊丽莎白·西达什么的,谁让我当年才十五岁呢?

  “你是诗吗?”我又说了一遍。

  她咬着下唇:“要这么说也对。我是诗,我是律,我是整个种族。大海吞噬了族人的世界。”

  “身兼三职挺难的吧?”

  “你叫什么?”

  “伊恩。”

  “你看,你是伊恩,”她说,“你是雄性,也是两足动物。身兼三职真的很难吗?”

  “可是伊恩,雄性和三足动物是一样的呀,它们都不……自相矛盾。”自相矛盾,我在书上读到这个词不少次,不过那天以前还没跟人用过。当时我还不知道,不同事物是不能“自相”矛盾的。

  女孩子穿一身薄薄的白色绸裙,眼眸淡绿,现在回想起来,好像戴了彩色隐形眼镜似的。不过,三十年前,一切都和现在不同。我记得当时我还一直琢磨着小维和斯黛拉干吗上楼。今天我很清楚,他们一定在卧室里。每当回忆至此,嫉妒心往往熊熊燃烧,几乎让我心口发痛。

  无论如何,我和厨房里的女孩子聊着,聊着—虽然我们的交流毫无意义,她真名也不会是八行诗。要知道,我们这代人出生时,嬉皮名字还不时兴。那些叫彩虹的,叫阳光的,叫月色的,当时只有六七岁呢。女孩子接着说:“我们知道,末日即将降临。大家把一切写进诗里,告诉宇宙我们曾来过,我们为什么来,我们说过什么,做过什么,幻想过什么,希求过什么……我们用词语封存梦想,赋之以格律,让梦想永生不灭,不至遗忘。后来,我们用磁场曲线将诗传递出去,藏在星星心中。星光的脉冲一波波振荡,横扫整个电磁光谱,传到千万个恒星系之外,传到遥远的世界上。在那里,诗的韵律得以破解。又有人读诗了。终于,它又成为诗了。”

  “接下来怎么样?”

  一双绿眼睛看着我。她好像戴着半截安提戈涅面具,面具最特别、最深邃的地方是那双绿眸。“听诗的人,都会有所改变。”她告诉我,“凡闻其声者,都成了诗的奴隶。诗接管他们,占领他们,诗中韵律融入他们所思所想;诗中图像侵蚀他们的想象;诗中词句,诗中意象,诗中热望,统统成为他们的生命……不出一代,所有新生儿灵魂之中都有诗在。如此这般,不用多久就再无后代出世。孩子?没必要了。只剩下诗,诗就是全部。它得了形体,在广袤的已知世界中四下漫步,四下蔓延。”

  我往她身边凑近一点,已经能感觉大腿贴在她身上了。女孩子好像还挺高兴:她温柔地把手搭在我胳膊上,我感觉脸上乐开了花。

  “有些地方欢迎我们,”八行诗说,“有些地方把我们看作有害的野草,把我们当成传染病,一有动静就要隔离我们,消灭我们。可是,疫病终结之处,怎能诞生艺术?”

  “不知道啦。”我还在笑。只听前厅里传来陌生的音乐,一拍一拍,一段一段,隆隆作响。

  女孩子靠了过来。我想,那应该算是吻……反正她把嘴贴到我嘴上,然后满意地直起身子。看那模样,敢情是盖了个戳,要把我占为己有。

  “那首诗,要听吗?”她问道。我忙不迭地点头。虽然我也不知道她想给我什么,不过只要她愿意给,我照单全收。

  她在我耳边低语。很奇怪,诗就是诗,即使出自陌生的语言,你依旧知道:那是诗。你不必学希腊文就能听荷马,而且知道他是位诗人。我听过波兰语诗,也听过因纽特语诗,反正不论如何,一听就知道。她唇间吟出的,就是这样的诗。我听不懂她在说什么,可一词一句清晰通透,从我心中流过。脑海中睁开一双眼睛,我看见玻璃钻石修筑的高塔,看见人们生着最浅最淡的绿色眼眸。我能感到,每个音节之下,都涌动着无情迫近的大海,蕴藏着势不可当的力量。

  也许我曾认真吻过她。记不清了,我一定很想吻她。

  后来,我只觉得小维在拼命晃我。“快走!”他吼道,“快,走啊!”

  神游万里的我渐渐回到现实。

  “傻瓜。快,动起来。”他说着,骂着,气急败坏。

  前厅里响起一首歌。整个晚上所有曲子里,只有这首我听过。萨克斯风呜咽,接着是一串流水般的弦声。男声响起,歌词诙谐,唱的是沉默时代之子什么的。我想留下来听他唱完。

  她说:“还没完,还有好多我没念呢。”

  “亲爱的,对不起。”小维脸上没有半点笑容,“回头再说吧。”他一把攫住我的胳膊肘,又拖又拽,拉我走出厨房。我没有抵抗。过往经验证明,如果小维打定主意要修理我,我一定死得非常难看。他一般不揍人,除非被我惹火了,惹急了—眼下这家伙火大着呢。

  我们冲进前厅,小维推开大门,我又回头看了最后一眼,指望八行诗追到厨房门口来。可她没有。我只看见斯黛拉站在楼梯上,低头怒视小维。她的表情映入我眼中。

  三十年过去,当年的事我忘了很多,以后记起的也只会越来越少,最后,记忆之中必然一无所有。可是,假如将来死后有知,我一定听不见圣歌,听不见赞美诗,唯有这一刻回忆永远相伴:我绝忘不了回头那一瞬间,忘不了小维夺门而逃时斯黛拉的脸。死亡也无法将这记忆带走。

  她衣衫凌乱,脸上的妆弄花了。那双眼睛—

  宇宙生起气来一定十分不妙。我发誓,那双眼睛属于盛怒的宇宙。

  我和小维落荒而逃,远离派对,远离外乡人,远离屋里的昏光,好像屁股后头跟着场雷电风暴。街道交织,一片混乱,我们狼狈不堪地跑过街道,穿过迷宫,一路不敢回头,跑得快断气了才停下。两个人大口大口喘着气,再也动弹不得。身上真疼。我扶着墙,小维呕得厉害,埋头对着下水道吐了很久。

  吐完,他擦擦嘴。

  “她是个—”小维摇摇头,咽下后半句话,又开口道,“你看……我觉得,一开始你有多大胆就走多远。再往后,只要再往前一步,难道你就换了个人?难道你就有罪了?有的雷区就是不能踩……今天晚上就是这么回事。”

  我自以为明白他的意思:“你是说,你想搞她?”

  他一拳捣在我太阳穴上,狠狠拧了几下。我想,也许我得跟他开打,再做一次手下败将。不过,没一会儿小维就垂下胳膊走开了,嘴里低声吸着气。

  我好奇地看着,突然反应过来:小维哭了。只见他满脸通红,眼泪鼻涕一起往下淌。哭得那么伤心,那么真,简直像个小娃娃。就这样,他甩下我,肩膀一耸一耸,快步沿路走去。我看不见他的脸。不知道他们去楼上后出了什么事,居然让他这么失态,这么害怕。我想破脑袋也猜不出来。

  街灯一盏盏亮起来。暮色中,小维歪歪倒倒地走在前头,我跟在后面,步子沉重,脚下隐约打着节奏。那是一首诗,一首我不能记起,无法重复的诗。

  (张秋早 译)

  [1] 古希腊戏剧家索福克利斯的著名悲剧作品,剧中女主角安提戈涅为俄狄浦斯王之女,因执意埋葬兄弟被继位者克瑞翁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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