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格街凶杀案
塞壬唱的什么歌,或阿喀琉斯混在姑娘群中冒的什么名,虽说都是费解之谜,但也并非不可揣度。
——托马斯·布朗爵士
被人称为分析的这种智力活动,其本身就很难加以分析。我们领略这种活动仅仅是根据其效果。我们于其他诸事物中得知:若是一个人异乎寻常地具有这种智力,他便永远拥有了一种乐趣之源。正如体魄强健者为自己的体力而得意,喜欢那些能运用体力的活动;善分析者也为其智力而自豪,乐于从事解难释疑的脑力活动。只要能发挥他的才能,他甚至能从最微不足道的小事中感到乐趣。他偏爱猜谜解惑,探赜索隐,在他对一项项疑难的释解中得出的结果,实在是有一种全凭直觉的意味。
解难释疑的能力可以凭研究数学而大大加强,尤其是凭研究它那门最高深的分支;该分支因其逆运算而一直被错误地认为是最杰出的分析。然而计算本身并不是分析。譬如下象棋的人算棋就无须分析。由此可见,下象棋凭智力天性的看法完全是一种误解。我现在并非在写一篇论文,而是非常随意地用一些凭观察而得的知识作为一篇多少有点儿离奇的故事的开场白;因此我愿意趁此机会宣称,较强的思考能力用在简单而朴素的跳棋上,比用在复杂而无聊的象棋中作用更加明显,更加见效。在象棋中各子儿皆有不同的古怪走法,并有不同的可变化的价值,而人们往往把这种复杂误以为是深奥(不足为奇的谬见)。下象棋务必全神贯注,若稍有松懈,一着不慎,其结果将是损兵折将或满盘皆输。象棋的走法不仅多种多样而且错综复杂,出错的可能性因此而增多;十局棋中有九局的胜者都赢在比对手更全神贯注,而不是赢在比对手聪明。跳棋与象棋正好相反,它只有一种走法,而且很少有变化,因而疏漏的可能性很小,相对而言也无须全神贯注,对局者谁占优势往往取决于谁更聪明。说具体一点儿,假设一局跳棋双方只剩四个王棋,这时当然不存在疏漏之虞。显而易见(如果棋逢对手),胜利的取得仅在于某种考究的走法,在于某种智力善用之结果。若不能更用通常的对策,善分析者往往会设身处地地去揣摩对手的心思,这样倒往往能一眼看出能诱他误入歧途或忙中失算的仅有几着(有时那几着实在简单可笑)。
惠斯特牌一向因其对所谓的计算能力有影响而闻名,而那些智力出众者素来爱玩惠斯特而不下无聊的象棋也为众人所知。毫无疑问,在这类游戏中,再没有什么比玩惠斯特更需要分析能力。整个基督教世界最好的象棋手或许也仅仅是一个最好的棋手,可擅长玩惠斯特就意味着具有在任何更重要的斗智斗法的场合取胜的能力。我说擅长,是指完全精通那些获取正当优势的全部渠道的牌技。这些渠道不可悉数,而且变化无穷,并往往潜伏在思想深处,一般人完全难以理解。留心观察就能清楚记忆,就此而言,专心致志的棋手都是玩惠斯特的好手,只要他能把霍伊尔牌谱中的规则(以实战技巧为基础的规则)完全弄懂。于是记忆力强和照“规则”行事便普遍地被认为是精于此道的要点。偏偏是在超越规则范围的情况下,善分析者的技艺才得以显示。他静静地做大量的观察和推断,但也许他的牌友们也这么做,所以所获信息之差异,与其说是在于推断的正误,不如说是在于观察的质量。必要的是懂得观察什么。我们的牌手一点儿不限制自己,也不为技巧而技巧,从而拒绝来自技巧之外的推论。他观察搭档的表情,仔细地同两位对手的表情逐一比较。他估计每人手中牌的分配,常常根据每人拿起每张牌时所流露的眼神,一张张地计算王牌和大牌。他一边玩牌一边察言观色,从自信、惊讶、得意或懊恼等等不同的表情中搜集推测的依据。他从对手收一墩赢牌的神态识别那张牌是否声东击西。总之,对手偶然或无意的只言片语,失手掉下或翻开一张牌及其伴随的掩饰或满不在乎,计点赢牌的墩数以及那几墩牌的摆法,任何窘迫、犹豫、焦急或惶恐——全都逃不过他貌似直觉的观察,都向他提供了真实情况的蛛丝马迹。两三个回合下来,他便对各家的牌胸有成竹,从此他的每张牌都出得恰到好处,仿佛同桌人的牌都摆在桌面上了似的。
分析能力不可与单纯的足智多谋混为一谈,因为虽说善分析者必然足智多谋,但足智多谋的人往往出人意料地不具有分析能力。足智多谋通常借以表现的、被骨相学家(错误地)归诸某一独立器官,并认为是一种原始的推断能力或归纳能力,历来是经常地见之于那些其智力在别的方面几乎等于白痴的人身上,以至这一现象已引起了心理学者的普遍注意。在足智多谋和分析能力之间,实际上存在着一种比幻想和想象之间的差别还大得多的差异,不过,两者之间有一个非常类似的特征。其实可以看出,足智多谋的人总是沉湎于奇思异想,而真正富于想象力的人必善分析。
下面这个故事在读者看来,多少可以说是上文一番议论的注解。
我在18××年春夏寓居巴黎期间,结识了一位名叫C.奥古斯特·迪潘的法国人。这位年轻绅士出身于一个高贵的,实际上颇有名望的家庭,但由于一系列不幸的变故,他当时已身陷贫困,以致意志消沉,不思振作,也无意重整家业。多亏债主留情,给他留下了一小部分财物,他就凭来自那份薄产的收入,精打细算地维持起码的生活,除此倒也别无他求。实际上,书便是他唯一的奢移,而在巴黎,书是很容易到手的东西。
我与他初次相遇是在蒙马特尔街一家偏僻的图书馆里,当时我们都在寻找同一本珍奇的书,这一巧合使我俩一见如故。此后我们就频频会面。他以法国人那种一谈起自己的家庭就少不了的坦率,把自己的一段家史讲得很详细,我则怀着极大的兴趣听得津津有味。我对他的阅读面之广大为惊讶,更重要的是,我感到他炽烈的热情和生动新奇的想象在我的心中燃起了一把火。当时,我正在巴黎追求我自己的目标,我觉得与他那样的人交往对我来说是一笔无价的财富。我真诚地向他袒露了我的这一感觉。最后我俩商定,在我逗留巴黎期间,我俩将住在一起。由于我当时的境况多少不像他那般窘迫,他同意由我出钱在圣热尔曼区一个僻静的角落,租下了一幢式样古怪、年久失修、摇摇欲坠的房子。那房子因某些迷信而长期闲置,我俩对那些迷信并未深究,只是把房子装饰了一番,以适应我俩共有的那种古怪的忧郁。
倘若我俩在这幢房子里的日常生活为世人所知,那我俩一定会被人视为疯子,尽管也许被视为于人无害的疯子。我们完全离群索居,从不接纳任何来客。实际上,我一直小心翼翼地没把我俩的隐居处告诉我以前的朋友,而迪潘多年前就停止了交友,在巴黎一直默默无闻。我俩就这样避世蛰居。
我的朋友有一个怪诞的习性(除了怪诞我还能称为什么呢),他仅仅因为黑夜的缘故而迷恋黑夜,而我也不知不觉地染上了他这个怪癖,就像染上他其他的怪癖一样,我完全放任自己心甘情愿地服从他的奇思狂想。夜神不可能总是伴随我们,可我们能够伪造黑夜。每当东方露出第一抹曙光,我们就把那幢老屋宽大的百叶窗统统关上,再点上两支散发出浓烈香味、放射出幽幽微光的小蜡烛。借着那点儿微光,我们各自沉浸于自己的梦幻——阅读、书写,或交谈,直到时钟预报真正的黑夜降临。这时,我俩便手挽手出门上街,继续着白天讨论的话题,或尽兴漫步到深更半夜,在那座繁华都市的万家灯火与阴影之中,寻求唯有冷眼静观方能领略到的心灵之无限激动。
每当这样的时候,我就不能不觉察并赞叹迪潘所独具的一种分析能力(尽管我早就从他丰富的想象力中料到他具有这种能力)。他似乎也非常乐意对其加以运用——如果恰好不是炫耀的话,他毫不含糊地向我承认这为他带来了乐趣。他常嬉笑着向我夸口,说大多数人在他看来胸前都开着一扇窗户,他还惯于随即说出我当时的所思所想,作为他那个断言直接而惊人的证据。这种时候,他显得冷冰冰、高深莫测,两眼露出心不在焉的神情;而他那素来洪亮的男高音会提到最高音,若不是他言辞的审慎和阐释之清晰,那声音听起来真像在发火。看到他心绪这般变化,我常常会想到那门有关双重灵魂的古老哲学,并觉得十分有趣地幻想有一个双重迪潘——有想象力的迪潘和有分析能力的迪潘。
别以为我刚才所说的是在讲什么《天方夜谭》,或在写什么浪漫传奇。我笔下已经写出的这位法国人的言行,纯然是一种兴奋的才智,或说一种病态的才智之结果。不过,我最好举一个例子来说明他在那一时期的观察特点。
一天晚上,我俩在王宫附近一条又长又脏的街上漫步。显然当时我俩都在思考问题,至少已有十五分钟谁也没吭一声。突然,迪潘开口说了这句话:“他是个非常矮小的家伙,这一点没错,他更适合去杂耍剧院。”
“那当然,”我随口应答,一开始并没有意识到迪潘所言与我心中所思完全不谋而合这一蹊跷之处(因为我正想得那么出神)。转眼工夫,我回过神来,不由得感到大吃一惊。
“迪潘,”我正色道,“这真让我难以理解。不瞒你说,我都被弄糊涂了,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感觉。你怎么可能知道我正……”我故意留下半句话,想弄清他是否真的知道我正在想谁。
“想到尚蒂耶,”他说,“干吗说半句话?你刚才正在想,他矮小的个子不宜演悲剧。”
这正是我刚才心中所想到的问题。尚蒂耶原来是圣德尼街的一个修鞋匠,后来痴迷于舞台,曾试演克雷比雍的悲剧《泽尔士王》44中泽尔士一角,结果一番苦心换来冷嘲热讽,弄得自己声名狼藉。
“看在上帝的分儿上,”我失声嚷道,“请告诉我诀窍,如果有诀窍的话。告诉我你能看透我心思的诀窍。”说实话,我当时竭力想掩饰自己的惊奇,反倒比刚才更显诧异。
“诀窍就是那个卖水果的,”我朋友答道,“是他使你得出结论,认为那个修鞋匠个子太矮,不配演泽尔士王和诸如此类的角色。”
“卖水果的!你可真让我吃惊。我并不认识什么卖水果的。”
“就是我们走上这条街时与你相撞的那个人,这大约是十五分钟之前的事。”
这下我记起来了,刚才我俩从C街拐上这条大街时,的确有个头上顶着一大筐苹果的水果贩子冷不防地差点儿把我撞倒;可我不能理解的是,这与尚蒂耶有什么关系。
迪潘脸上没有丝毫糊弄人的神情。“我给你解释一下,”他说,“听完解释,你也许就完全清楚了。我们先来回顾一下你刚才的思路,从我开口说话追溯到那卖水果的与你相撞。这段时间,你思维的主要环节是——尚蒂耶、猎户星座、伊壁鸠鲁、石头切割术、铺路石和那个卖水果的。”
很少有人在其一生中没有过这样的消遣,那就是回顾自己的思路是怎样一步步地到达那个特殊的结论。这样的回顾往往非常有趣,而初次进行这种回顾的人常常会惊异于发现自己最初的念头和思路的最后终点竟会相差十万八千里,完全风马牛不相及。所以,当听完迪潘那番话并不得不承认他所言句句是真之时,我心中当然是万分惊讶。
他继续道:“如果我没记错,我们走出C街之前一直在谈马。那是我们刚才谈论的最后一个话题。当我们拐上这条街时,一个头顶大筐的水果贩子从我俩身边匆匆擦过,把你撞倒在一堆因修人行道而堆起来的铺路石块上。你踩上了一块松动的石块,滑了一下,稍稍扭了脚脖子,你显得有点儿生气或不高兴,嘴里嘀咕了几声,回头看了看那堆石块,然后不声不响地继续行走。我并非特意要留神你的举动,只是近来观察于我已成了一种必然。
“后来你两眼一直盯着地面,面带怒容地看那些坑洼和车辙(结果我看出你还在想那些石块),这样一直走到那条实验着用交搭铆接的砌石铺地面的名叫拉马丁的小巷。这时,你脸上露出了喜色,我还看见你嘴唇动了一动,我毫不怀疑你念叨的是‘石头切割术’,一个非常适用于那种铺砌法的术语。我知道,你不可能在念叨‘石头切割术’这个词的时候不联想到原子这个同根词,从而进一步想到伊壁鸠鲁的原子说;因为在我俩不久前讨论这个题目时,我曾向你说起那个杰出的希腊人那些模糊的推测是多么奇妙但又多么不为人所知,直到在后来的宇宙进化星云学说中得到了证实,我觉得你免不了会抬眼去望望猎户星座中那团大星云,我当然料到你会那样做。你果然抬眼望了。这下,我确信自己摸清了你的思路。而在昨天的《博物馆报》上发表的那篇针对尚蒂耶的讽刺长文中,那位挖苦修鞋匠一穿上厚底戏靴就改了名的讽刺家,引用了一句我俩经常爱提到的拉丁诗句:
第一个字母已失去它原来的发音。
“我曾告诉过你这句诗说的是猎户星座,现在拼作Orion,但从前拼作Urion;由于我解释时也有几分挖苦,我想你对此不会轻易忘记。所以这非常清楚,你不会不把猎户星座和尚蒂耶这两个概念连在一起。从你嘴角掠过的那种微笑我看出,你的确把它们合二为一。你想到那个怪可怜的鞋匠成了牺牲品。在此之前,你一直弯着腰在走路,可那会儿我看见你挺直了腰板。这下我肯定,你想到了尚蒂耶矮小的身材,于是我打断了你的思路,说他——那个尚蒂耶是个非常很矮小的家伙,他更适合去杂耍剧院。”
那件事发生不久后的一天,当我俩在读《法庭公报》的一份黄昏版时,下面一则短讯吸引了我们的注意力。
“离奇血案——今晨三点左右,圣罗克区的居民被一阵可怕的尖叫声惊醒,声音明显是从莫格街一幢房子的四楼发出的,人们知道那幢楼房里只住着一位姓莱斯巴拉叶的夫人和她的女儿卡米耶·莱斯巴拉叶小姐。邻人试图以正常途径进门未果,稍后用一根撬棍撬开大门,八九位邻居在两名警察陪同下入内。此时尖叫声已停,当众人冲上一楼楼梯时,听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粗野的声音在争吵,争吵声似乎从楼上传出。当人们登上二楼时,那些声音也听不见了,这时整座楼房一片沉寂。人们分头匆匆搜寻一个个房间。当搜寻者进入四楼一个朝后的大套间时(该套间房门反锁,人们是破门而入),室内的景象令每一个人都又惊又怕。
“房间里乱七八糟,家具全被砸碎,并被扔得满地都是。屋里只有一个床架,床垫早被拉开,抛在了屋子中央。一张椅子上搁着一把沾满血迹的剃刀。壁炉前的地板上有两三把又长又密的灰白头发,头发也沾满鲜血,仿佛是被连着头皮一块扯下的。人们在地上找到四枚金币、一只黄玉耳环、三把大银匙、三把小铜匙,另外还发现两只袋子,里面大约装有四千金法郎。屋角一个衣柜的抽屉全被拉开,虽说抽屉里仍有许多衣物,但显然已经遭到过搜劫。在床垫下(不是在床架下)发现一只小铁箱。铁箱开着,钥匙还搜在箱盖上。箱里只有几封旧信和一些无关紧要的票据。
“屋里不见莱斯巴拉叶夫人的踪迹,但壁炉里异乎寻常的大量烟灰使人们搜查了烟囱,(说来可怕)从烟囱里拖出了卡米耶的尸体,她原来头下脚上地硬被人往那狭窄的烟道里塞进去一大截。尸体尚有体温。细看可见遍体擦伤,这无疑是被塞进和拉出烟道所致。死者面部有许多严重的抓伤,喉部有深紫色瘀痕,并有深凹的指甲印,似乎受害人是被掐死的。
“在对该楼各处的彻底搜寻均无进一步发现之后,搜寻者来到了屋后一个石块铺地的小院。院内躺着老夫人的尸体,她的喉部被完全割断,当搜寻者试图抬起尸体时,头与尸体分离。老夫人的身体和头部均血肉模糊,尤其是身体早已不成人形。
“本报认为,这桩可怕的疑案目前尚无丝毫头绪。”
第二天的报纸登载了如下详情。
“莫格街悲剧。就这个离奇而恐怖的事件(‘事件’一词在法国尚不含我们已赋予该词的轻薄之意),许多相关人士已被传讯,但传讯结果仍未使案情明朗。现将重要证词摘引如下:
“波利娜·迪布尔。洗衣女工,证实她认识两位死者已有三年,其间一直为她们洗衣。那位老夫人和她的女儿似乎相处和睦,非常相亲相爱。她们信用很好。说不出她们的生活方式或生活来源。认为莱夫人靠算命谋生。据说有储蓄。每次取衣送衣,从不曾见过房子里有旁人。确信她们未雇有用人。除了四楼之外,其他各楼好像都没有家具。
“皮埃尔·莫罗,烟草零售商,证实他将近四年来一直向莱斯巴拉叶夫人零售烟草和鼻烟。出生在该城区,并一直居于附近。死者母女俩住进那幢其尸体被发现的楼房已逾六年。此前房子被一名珠宝商租用,他曾把楼上房间转租给三教九流。那房子是莱夫人的财产。她后来不满意房客如此糟蹋房屋,便不再出租,自己住了进去。老夫人很傻气。证人在六年中只见过她女儿五六次。母女俩过着一种离群索居的生活,传闻很有钱。听邻里说莱夫人算命,但不相信。从不见任何外人出入那幢房子,除了那母女俩,只有一个搬运工来过一两回,一名大夫去过七八次。
“众证人,均为邻居,提供了同上相似的证词。都说不见有人常去那房子。莱夫人及其女儿是否有什么亲朋好友不得而知。房子正面的百叶窗很少打开。屋后的窗户则总是关着,除了四楼那个大套间例外。那房子是幢好房子,不算太旧。
“伊西多尔·米塞,警察,证实他于当日凌晨三点左右应召到现场,发现有二三十人正在设法进入那幢楼房。最后终于用一把刺刀——不是用撬棍,撬开了大门。撬门并不太难,因为那是一道折门或说双扇门,上下都没有加闩。楼上的尖叫声直到撬门时还在继续,随后戛然而止。声音听起来像某个人(或某些人)极度痛苦的惨叫——又响又长,不是又短又急。证人率众上楼。在一楼楼梯平台听到两个发怒的声音在大声争吵,一个声音粗哑,另一个非常尖厉——一种十分奇怪的声音。粗哑声讲的是法语,能听出个别字眼,确信不是女人的声音。能听清的字眼是‘该死’和‘见鬼’。尖厉声讲的是一种外国话。不能肯定是男人还是女人的声音。不能分辨声音内容,但认为讲的是西班牙语。该证人对那个房间和死者尸体的描述与本报昨日描述相同。
“亨利·迪瓦尔,邻居,职业为银匠,证实他是最先进屋者之一。总体上确证了米塞的证词,他们一进楼房就重新关闭了大门,以免围观者进入,因为虽是深更半夜,观者仍蜂拥而至。这名证人认为那个尖厉之声是一个意大利人的声音,认定讲的不是法语。不能肯定那是男人的声音,说不定是女人的声音。证人不谙意大利语。不能分辨词义,而是凭语调确信说话者乃意大利人。认识莱夫人及其女儿。曾与二位死者多次交谈。确信那个尖厉的声音不是受害的母女俩的声音。
“奥登赫梅尔,饭店老板。该证人自愿提供证词。不会讲法语,通过译员接受讯问。阿姆斯特丹人。尖叫声传出时正经过那幢楼房。尖叫声持续了好几分钟——恐怕有十分钟。声音拖得很长而且大声,非常可怕,非常凄惨。是最先进楼的一员。除一点不同外,其他各方面均确证了原有证词。确信那个尖厉之声是男人的声音——法国男人。不能辨别词义。声音很大而且急促,发音长短不均匀,说话时显然是又怒又怕。那声音刺耳,与其说是尖厉不如说是刺耳。不能称之为尖厉的声音。那个粗哑的声音不住地说‘sacré’‘diable’,还叫了一声‘mon Dieu’45。
“朱尔·米尼亚尔,银行家,在德洛兰街开有米尼亚尔父子银行。证人系老米尼亚尔。莱斯巴拉叶夫人有些财产。有年春天在他银行开了个账户(是八年前)。经常存入小笔款子。八年间从未取款,直到遇害前三天才亲自来银行提清全部存款,共计四千法郎。这笔钱付的是金币,由一名银行职员送去她家。
“阿道夫·勒邦,米尼亚尔父子银行职员,证实那天中午时分,由他提着分装成两袋的四千法郎送莱斯巴拉叶夫人回家。门开后,莱斯巴拉叶小姐出来,从他手中接过一只钱袋,而老夫人则接过了另一只。于是他鞠了一躬就告辞了。当时未见街上有旁人。那是条背街——很僻静。
“威廉·伯德,裁缝,证实他为进入楼房的人之一。他是英国人。在巴黎已居住两年。最先冲上楼梯的就有他。听到了吵架的声音。粗哑的声音是一个法国人的声音。当时听懂一些字句,但现在全忘了。只记得清楚地听见‘该死’和‘我的天哪’。当时似乎有一种几个人搏斗的声音,一种厮打格斗的声音。那个尖厉声嗓门很大,比粗哑声更大。确信那声音不是英国人的声音,像德国人的声音。很可能是女人的声音。证人不懂德语。
“上述四名证人又经传讯,证实发现莱小姐尸体那个套间的门当时是反锁着的。他们到达门边时屋内静寂,没听见呻吟或其他任何声音。破门而入后未见任何人影。套间内外间的窗都关着并从里面牢牢拴上。两个房间之间那道门关着,但未上锁。外间通往走道的门锁着,钥匙挂在门内锁孔。四楼走道尽头临街的一面的一个小房间开着,门是半开半掩。那里面堆满了旧床破箱和诸如此类的杂物。那些东西都经过仔细的搬动和搜查。整幢楼没有一个角落不被小心翼翼地搜过。所有烟囱也都上上下下扫过。那是一幢四层楼的房子,外加阁楼(屋顶室)。屋顶上一扇天窗被钉得很死,看上去多年未曾开过。从听到争吵声到撞开四楼套间门有多久,证人们众说不一。说短者是三分钟,说长者有五分钟。开房门花了不少工夫。
“阿方索·加西奥,棺材店老板,证实他居住在莫格街。西班牙人。进入楼房的人之一。未上楼。胆小,怕吓出毛病。听到了吵架声。粗哑声是法国人的声音,未能听清说些什么。尖厉声是英国人的声音——确信这点。证人不懂英语,而是凭语调断定。
“阿尔贝托·蒙塔尼,糖果店老板,证实他当时在最先上楼梯的人当中。听到了那两个声音。粗哑声是个法国人的声音,听清了几个字眼,说话人好像在劝告什么人。未能听清尖厉声说些什么。说得急促而且音调起伏不匀。认为是一个俄国人的声音。大体上确证其他证词。证人是意大利人,从未与俄国人交谈过。
“几名证人再经传讯,证实四楼各房间的烟囱都很窄小,人体不可能穿过。他们扫烟道用的是柱形扫帚,和扫烟囱人专用的扫帚一样,该楼每一个烟囱都用这种扫帚扫过。该楼房没有后楼梯,他们上楼时不可能有任何人下楼。莱斯巴拉叶小姐的尸体在烟囱里塞得太紧,以至他们四五个人一齐用劲儿才拖下来。
“保罗·迪马,医生,证实当天清晨被请去验尸。当时两具尸体都躺在发现莱斯巴拉叶小姐的那个房间的床架的麻布底垫上。那位年轻小姐遍体瘀痕和擦伤。她被塞进烟囱这一事实足以说明伤痕的原因。咽喉严重掐伤。颏下有几处深度抓伤,并有一串显然是指印的青黑色斑点。死者面部完全变色,眼珠突出。舌头被部分咬穿。胸部发现一大片瘀痕,显然是由膝盖压迫所致。依照迪马先生的看法。莱斯巴拉叶小姐是被一人或数人掐死。那位老夫人的尸体支离破碎,右腿和右臂的全部骨骼都或轻或重碎裂;左胫骨和左侧全部肋骨均粉碎性折断。整具尸体可怕地瘀血变色。很难解释这些伤害是如何造成。除非有一臂力过人之壮汉双手挥动大木棒、粗铁棍,或抡起一把椅子或任何又大又沉的钝器,方能对人体造成如此伤害。女人使用任何凶器都不可能造成这种重伤。证人见到死者时,死者头部与身体已完全分离,头颅严重破损。咽喉显然是被某种利器割断,大概是一把剃刀。
“亚历山大·艾蒂安,外科医生,和迪马先生一道被请去验尸。与迪马先生陈述相同,见解一样。
“尽管还传讯了其他几名证人,但没有任何进一步的重要发现。一桩案情如此神秘莫测、扑朔迷离的凶杀案,在巴黎可谓史无前例——如果这真是一桩凶杀的话。面对这一异乎寻常的奇案,巴黎警方正不知所措,处境尴尬。然而,此案目前尚无任何明显的线索。”
该报黄昏版又发消息,说圣罗克区依然人心惶惶。那幢房子再次被仔细搜查,有关证人再次被警方传讯,仍旧徒劳。然而消息后附加的短讯提到,阿道夫·勒邦已被逮捕入狱,除了报上已详载过的事实之外,并未有任何证据说明他有罪。
迪潘似乎对这一事件的进展特别感兴趣,至少我从他的神态中这么判断,因为他对此事一直未加评论。直到勒邦被捕的消息公布之后,他才问我对这桩谋杀案的看法。
我只能附和整个巴黎的见解,认为这是一个不解之谜。我看不出有任何可能找到凶手的办法。
“我们绝不能凭调查的表象来判定方法,”迪潘说,“素来因聪明而被交口称誉的巴黎警察确实干练,但也仅仅是干练而已。除了目前所用的方法,他们在破案中毫无绝招。他们大肆炫耀有许多锦囊妙计,但并非不是常常用得驴唇不对马嘴,以至使人想到儒尔丹先生要睡衣,以便更清楚地听音乐。46他们破案的成绩常常令公众惊讶,但那多半都是单凭不辞劳瘁的苦干。而当尽职尽责不奏效时,他们的方略也就宣告失败。譬如,维多克47是个推测的能手,也是个百折不挠的男人,但由于缺乏受过教育的头脑,所以不断地因过分的调查而一错再错。他看事物靠得太近,反而有损于他的想象力。他也许能把一两个方面看得特别清楚,与此同时必然会忽略事物的全面。这样,事情在他看来就显得太深邃。真相并非总是在井里。其实对于越是重要的真知,我越认为它一定浅显易得。其深邃在于我们去寻它的那些幽谷,而不在它被找到的那些山顶。这种错误的模式和原因在对天体的注视中显得最为典型。斜眼看一颗星星——斜着眼看,即朝向星星的是视网膜的外侧(比内侧对弱光更敏感)——最能够欣赏到它的璀璨,一种我们正眼看它时会相应变暗的璀璨。正眼看星星时,大部分星光实际上落在了眼睛上,可斜眼看星星,则会有一个更精确的领略。过分的深究会搅乱并削弱我们的思想。一种过于持久、过于专注、过于直接的凝视,甚至有可能使金星也从夜空黯然消失。
“至于那桩谋杀案,在我们形成看法之前,先让我们自己来调查一番。一种能为我们提供消遣的调查。”(我认为消遣这个词用得很怪,但没吱声)“再说,勒邦曾经帮过我一个忙,对此我不能忘恩负义。我们应该去亲眼看看那幢房子。我认识警察局长G,得到必要的允许不成问题。”
得到允许之后,我俩立即前往莫格街。那是里舍利厄街和圣罗克街之间的一条糟糕的街道。我们到达那里已是下午较晚的时候,因为那个区离我们住的区相隔很远。那幢房子很容易就找到了,因为在它的街对面还有许多人怀着没有目的的好奇心在凝望它那些紧闭的窗户。那是一幢普通的巴黎式楼房,有一个门道,门道一侧是一间装有玻璃的小屋,小屋窗上的一个滑动窗格说明那是间门房。进楼之前我们沿街而行,拐进一条小巷,然后再转弯经过房子的后面,其间迪潘十分仔细地把那房子和四邻周围都查看了一遍,我看不出这番细查有什么目的。
我们原路折回,再次来到楼前,揿响了门铃,出示了证件,警方的守卫人员让我们进了房子。我们径直上楼,来到发现莱斯巴拉叶小姐尸体的那个套间,两名死者的尸体还放在那里。按常规做法,屋里仍保持着那副乱七八糟的模样。我看到的和《法庭公报》上所描述的没什么出入。迪潘仔细检查了每一样东西,连受害人的尸体也没漏掉。然后我们查看了其他房间,最后来到屋后那个小院,整个过程一直有一名警察陪着我们。我们查完现场离开时,已经天黑。回家途中,我那位朋友进一家报馆耽误了片刻。
我已经说过,我那位朋友突发的奇思异想真是层出不穷,对他那些怪念头,Je les ménageais 48——我在英文中找不到合适的说法。他回家后拒绝谈论那桩谋杀就是他的脾性。直到第二天中午他才突然问我,在凶杀现场是否观察到什么特别情况。
他对“特别”二字的强调中有某种意味,竟使我莫名其妙地猛然一抖。
“没有,没有什么特别的,”我说,“至少跟咱们从报上看到的情况差不多。”
“恐怕那份《公报》还没有领略到这桩惨案中那种异乎寻常的恐怖性,”他应答说,“不过别去管那份报纸的无稽之谈。在我看来,这个谜之所以被认为无法解开,正是因为那本该使它被认为容易解开的理由,我指的是因为其特征所具有的超越常规的特性。警方感到尴尬,因为表面上毫无动机——不是说凶杀本身的动机,而是指杀人手段那么残忍的动机。他们还大惑不解,因为从表面上看来,楼上除了莱斯巴拉叶小姐再没发现旁人是个事实,凶手逃离现场必然被上楼者看见也是事实,而这两个事实与众人听见了争吵声这一事实无论如何都不可能统一。那个房间被折腾得乱七八糟,姑娘的尸体被倒塞进烟囱,老夫人的尸首支离破碎,这一切加上我刚才提到的事实以及其他我无须提及的事实,已足以使警方夸耀的聪明无法施展,使他们那份干练不能奏效。他们已陷入那个严重但寻常的谬误,错把异常混同于深奥。可正是要凭着那些超越常规的异常,理性方能摸索出探明真相之途径,假若那途径果真存在的话。例如在我们眼下进行的调查中,该问的与其说是‘出了什么事’,不如说是‘出了什么从未出过的事’。实际上,我将解开此谜或已经解开此谜的那种轻而易举,与警方眼中此谜显然不可解的看法刚好成正比。”
我盯着迪潘,暗自惊讶。
“我此刻正在等候,”他两眼望着房门继续说道,“我在等一个人,尽管此人也许并非本案的凶手,但他肯定与这场凶杀有几分牵连。他可能对这场残杀中最令人发指的那部分一无所知。我期待我的推测完全正确,因为我揭开整个谜底的希望就建立在这一推测之上。我期待那个人来这儿,来这个房间,随时随刻。当然,他有可能不来,但他多半会来。若是他来了,就有必要把他稳住。这儿是手枪,如果必要的话,咱俩都知道如何使用。”
我取了手枪,几乎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或是几乎不相信自己听到的,而迪潘还在继续往下说,很像在自言自语。我已经谈到过,他在这种时候那副心不在焉的神态。他说话的对象是我,说话的声音也不大,但他所用的是那种通常跟老远的人说话时所用的高音调。他的眼睛只茫然地盯着墙壁。
他说:“上楼的人所听到的争吵声不是那两个女人的声音,这一点已被证人充分证实。这就排除了我们对是否那位老夫人先杀死女儿,然后再自杀的怀疑。我提到这一点主要是为了探讨作案的手段,因为莱斯巴拉叶夫人的力气完全不可能把她的女儿的尸体塞进烟囱并塞成其被发现时的那个样子,而她自己身上的那种伤势也完全排除了她自杀的可能。所以,凶杀是由第三者所为,而这个第三者的声音便是人们所听到的争吵声。现在让我来谈谈有关争吵声的证词,不是全部证词,而只谈证词中的特别之处。你注意到什么特别之处没有?”
我注意到,虽然所有证人都一致认定那个粗哑声是一个法国人的声音,但说到那个尖厉声,或按其中一名证人的说法是刺耳声,他们的认定就莫衷一是。
“那本身就是证据,”迪潘说,“但并不是证据的特异之处。你还没有注意到奇特的地方,可这里有一点值得注意。如你所言,证人们对那个粗哑声意见相同,在这一点他们众口一词。但说到那个尖厉声,特异之处不在于他们莫衷一是,而在于当一个意大利人、一个英国人、一个西班牙人、一个荷兰人和一个法国人试图形容那声音时,每个人都说那是一个外国人的声音。每个人都确信那不是他一名同胞的声音。每个人都没有把那个声音比拟成他所熟悉的任何语言的声音,而是恰恰相反。那名法国警察认为那是一个西班牙人的声音,而‘要是他懂西班牙语就会分辨出几个字眼’。那个荷兰人确信那是一个法国人的声音,可我们发现证词说他‘不会讲法语,通过译员接受讯问’。那个英国人认为那是一个德国人的声音,可他‘不懂德语’。那个西班牙人‘确信’那是一个英国人的声音,但他完全‘凭语调断定,因为他压根儿不懂英语’。那个意大利人认为那是一个俄国人的声音,但他‘从未与俄国人交谈过’。此外,另一名法国人与那位法国警察的说法不同,他肯定那是一个意大利人的声音,但他不谙意大利语,而像那个西班牙人一样‘凭语调确信’。瞧,那个声音该有多么稀奇古怪,连欧洲五大区域的人都没法从它的声调中听出点儿熟悉的东西!你可以说,那也许是一个亚洲人或非洲人的声音。巴黎的亚洲人或非洲人都不多,但我们先不去否定这种推断,我现在只想要你注意三点。有一位证人说那声音‘与其说是尖厉不如说是刺耳’。有两名证人描述那声音‘急促而不均匀’。没有一个证人提到从那声音里听出了什么字眼,像什么字眼的声音。
“到此为止,”迪潘继续说,“我不知道我刚才所言对你自己的理解有何影响;但我毫不犹豫地说,正是从证词的这一部分——关于粗哑声和尖厉声的部分所做出的合理推断,其本身就足以引发出一种怀疑,而这怀疑将指明进一步调查这桩疑案的方向。我说‘合理推断’,但这并没有充分表达我的意思。我想说的是,这种推断是唯一恰当的推断,而那种怀疑则是这推断必然引出的唯一结果。但那种怀疑是什么,我暂且不表。我只要你记住,在我自己看来,那种怀疑足以使人信服地使我在调查那个套间时有一个明确的方式,一个确定的倾向。
“现在让我们想象又回到了那个套间。我们首先该探寻什么呢?凶手逃离现场的途径。咱俩谁也不相信超自然的怪事,这样说一点儿也不过分,莱斯巴拉叶母女俩不会被幽灵杀害。凶手是有血有肉的,其逃离也是有形有迹的。那如何逃走的呢?幸运的是,这问题只有一种推论方法,而这种方法必然把我们引向一个明确的结论。让我们来逐一审视凶手可能的逃路。非常清楚,人们上楼时凶手正在后来发现莱斯巴拉叶小姐的那个房间,或至少在那个套间里的另一个房间。所以,我们只需从这两个房间去寻找凶手的逃路。警方已经全面彻底地检查过那两个房间的地板、天花板和墙壁。没有什么秘密出口能逃过他们的检查。但我信不过他们的眼睛,自己又查了一遍。所以,绝对没有秘密出口。两个房间通往过道的门都锁得严严实实,钥匙都插在房内。我们再看那些烟囱,虽然壁炉上方的烟道口也有通常的八九英尺长,但整个烟道连一只个头稍大一点儿的猫也钻不过去。这样,上面所说的地方都绝对不可能成为逃路,那我们就只好来看看窗户了。从前面那个房间的窗户逃走不可能不被街上的人群看见。因此,凶手一定是从后面那个房间的窗户逃走的。现在,既然我们已经如此毫不含糊地得出了这个结论,那作为推论者,我们就不应该因为看上去不可能而对它予以否定。我们只能去证明那些看上去的‘不可能’实际上并非不可能。
“那个房间有两扇窗户。其中一扇未被家具遮掩,整体均可被看见。另一扇的下半部分被紧靠它的床架的一头挡住。前一扇窗户被发现从里边拴得牢牢实实,任何人使尽浑身力气也休想把它提起49。它窗框的左沿被钻有一个大孔,一颗粗实的长钉十分吻合地横插在孔内,孔外几乎只露出钉头。打量另一扇窗户,可见同样的一颗铁钉同样严丝合缝地横插于孔内,即便用力也同样提不起那扇窗户。这就使警察完全相信凶手不是从窗口逃走的。所以,他们认为拔出插钉开一下窗户是多此一举。
“我的检查则多少更为挑剔,这挑剔的理由我刚才已谈过,因为我知道,那所有看上去的不可能必须被证明为实际上未必不可能。
“我开始沿着这思路琢磨,由果溯因。凶手准是从这两扇窗户中的一扇逃走的。因此,他们不可能从里边重新拴上窗框,像后来我们所发现的那样,由于这一事实显而易见,警方停止了往这方面继续追究。然而,窗框既然被拴上,那它们必有能拴上的动力。这个结论没有漏洞。于是我走到那个没被遮掩的窗口,稍稍用力拔出了插钉,然后试图推上窗框。不出我所料,我用尽力气也推不上。我这才知道窗户肯定暗装有一道弹簧。不管插钉的情况显得有多么神秘,但关窗自有动力这一想法的证实,至少使我确信我的前提是正确的。一番仔细的搜寻使我很快就找到了那个暗装的弹簧。我按了按弹簧并满足于这一发现,便忍住了没有去提起窗框。
“我重新插上钉子并把它仔细观察了一番。一个人出窗之后可以再把窗户关上,那弹簧也会自动碰上,不过这钉子不可能重新插好,这结论很清楚,我的侦察范围再次缩小。凶手一定是从另一扇窗户逃走的。那么,假定两扇窗户的弹簧可能相同,那两扇窗户的插钉就一定有不同之处,至少在插法上有不同之处。我踏上那个床架的麻布底垫,仔细地看了看第二扇窗户露在床头板上方的部分。我把手伸到床头板后面,很容易就发现并按动了弹簧,如我所料,那弹簧与前一扇窗户的弹簧完全相同。我再看插钉,它和另一颗一样粗实,插法看上去也没什么不同,孔外几乎只露出钉头。
“你会说我这下迷惑了,可要是你这么认为,那你就肯定误解了归纳推理的性质。借用一个打猎术语,我从来没有‘失却嗅迹’。猎物的嗅迹片刻也没有丢失。整根链子不少一个环节。我已经追到这个秘密的终点,这终点就是那颗插钉。我说它在各方面看上去都与另一颗插钉没什么不同,这是事实,但与线索就要在此终结这一重要性相比,这个事实绝对毫无意义(尽管它也许显得非常明确)。我说‘这颗插钉肯定不对劲儿’。我伸手一拔,那钉头连着一小截钉身随着我的手指被拔出了钻孔,而另一截钉身仍在孔内,原来这颗钉断成了两截。断口是旧的(因为表面已经生锈),断开显然是由一柄榔头的一击造成的,那一击也把钉头部分嵌在了底窗窗框上。于是我小心地把钉头重新插入我刚才抽出的孔内,它看上去又像一颗完好的钉子,看不出裂缝。我按了一下弹簧,轻轻把窗往上提开几寸,钉头随着窗框上升,同时仍牢牢地嵌在孔内。我放下窗户,那颗钉又显得完好无损。
“到此为止,这个谜总算解开了,凶手是从床头那扇窗户逃走的。窗户在凶手逃出后自动落下(或许是凶手故意关上),并由那道弹簧牢牢固定;窗户推不上去是因为那道弹簧,警察却误以为是因为那颗插钉,于是认为没必要进一步探究。
“接下来是凶手如何下楼的问题。对这个问题,我在和你一道绕那幢房子转悠时就已经心中有数。离我们所说的那扇窗户大约五英尺半的地方竖着一根避雷针。任何人从这根避雷针都不可能够着窗口,更不用说进入窗口。但我注意到四楼的百叶窗式样特别,巴黎木匠称之为‘火印窗’——这种式样现在很少采用,但常见于里昂和波尔多的一些老式建筑。这种窗样子像普通的门(单门,而不是双扇门),只是窗的上半部被做成花格式样,这就可以被人当作绝妙的把手。我们所谈论的那些百叶窗宽度足有三英尺半。当我们从屋后望去时,它们正半开着,这就是说,它们与墙面恰好成直角。除我之外,警方可能也查看过房子的背面,若是这样,那他们在看那些宽宽的火印窗时(他们肯定会看),没有注意到我说的那个宽度,或者无论如何都没有把它作为应当考虑的因素。事实上,由于他们已先入为主地认为那窗口不可能成为凶手的逃路,他们的查看自然而然就非常草率了。然而,在我看来非常清楚,床头那扇窗户的百叶窗如果打开到足以与墙面成直角的程度,那它离那根避雷针的距离就不足两英尺。还有一点也非常清楚,凭着异常的矫捷和足够的勇气,从避雷针进入那个窗口是可以办到的。要越过那两英尺半的空中距离(我们现在假定那扇百叶窗完全敞开),盗贼可以用一只手先紧紧抓住窗上花格,然后松开抓避雷针的另一只手,再用脚稳稳地顶住墙,大着胆子用力一蹬,这样他就可以使那扇百叶窗转动并关上。如果我们假定当时内窗也开着,那他甚至可以顺势跳进房间。
“希望你特别记住,我刚才说要完成那么危险而困难的一跳需要异常的矫捷。我的意图是想让你明白,第一,从窗口进入房间也许是可能的;第二,但这是主要的,我希望你能牢记并领悟能够完成这一动作的几乎不可思议的敏捷。
“毫无疑问,你会用法律语言说,‘为了证明我的案例,’我应该宁可低估凶手的能力,也不该充分强调他所需要的敏捷。这在法律上是惯例,但不是推理的习惯。我的最终目标只是弄清真相。我的直接目的则是要你把下列事实并列起来:我刚才所说的异乎寻常的敏捷、那个特别尖厉(或刺耳)而且不均匀的声音、关于那声音的国籍众证人莫衷一是,以及从那个声音中辨不出一个音节。”
迪潘最后这段话使我脑子里倏地掠过一个模糊的概念,我好像隐隐约约明白了他的意思。我似乎差点儿就要恍然大悟,但最终还是无力完全理解,就像人们有时觉得自己马上就会回忆起某事,可结果还是未能记起来。我的朋友继续他的推理。
“你一定注意到了,”他说,“我已经把话题从逃出去的方式转移到了溜进去的方法。我这是故意向你暗示,进出都是以同一方式,在同一地方。现在让我们来看看室内,让我们来看看房间里的情况。报上说那个衣柜的抽屉遭到过搜查,尽管许多衣物还留在里边。这是一个悖理的结论。它只是一种猜测,一种非常愚蠢的猜测,仅此而已。我们怎么会知道抽屉里发现的衣物不是抽屉里本来装的全部东西呢?莱斯巴拉叶夫人和她的女儿过着一种离群索居的生活,不会见客人,很少外出,用不着许多衣装。抽屉里的那些衣装至少像那母女俩所有的最好的衣装。如果盗贼偷了衣服,那他干吗不偷最好的?干吗不全都偷走?简言之,他干吗对四千金法郎弃置不顾,却劳神费力地去偷一堆衣裳?金币被弃置不顾。银行家米尼亚尔先生所提到的那笔钱,几乎是原封不动地被发现在地板上的那两只钱袋里。所以,我希望你从你的思维中排除动机这个错误的概念,即警方根据证词中送钱上门那一部分所产生的关于动机的概念(送钱上门,收款人在收到钱三天内被谋杀),比这蹊跷十倍的巧合在生活中随时都悄悄地发生在我们每一个人的头上。一般说来,巧合是那种受过教育却不懂概率论的思维者思路上的障碍。而多亏有了概率论,人类对一些最辉煌的目标之探究才获得了最辉煌的例证。就眼下这个实例而言,假如金币丢了,那三天前送去金币之事实就不仅仅是一个巧合。它就可以用来证实我们所说的动机。但是,面对这个实例的真实情况,如果我们还认为金币是杀人动机,那我们也必须想象凶手是一个踌躇不定的白痴,他居然把他的金币连同动机一并抛弃。
“现在请牢牢记住我提醒你注意的几点——那个奇怪的声音、那种异常的矫捷,还有就是那么格外残忍的凶杀却令人吃惊地没有动机。现在就让我们来看看这残杀本身。一个女人被一双手掐死,然后头下脚上地被塞进烟囱。一般的凶手不采用这种手段杀人,尤其是不会这样处理尸体。单凭尸体被向上塞进烟囱的做法,你就得承认这里边有超越常规的蹊跷。即便我们把凶手视为一名最卑劣的歹徒,其做法也超越了我们对人类行为的一般概念。再想想,把尸体往一个狭窄的烟道里向上塞那么紧,以至几个人合力才勉强拖下,这需要多大的力量才能做到!
“且让我们来看看那股最不可思议的力量的其他迹象。壁炉前的地板上有两三把——密密的两三把灰白头发。头发是被连着头皮一块儿扯下的。你知道要从头上连根拔掉二三十根头发也得费很大的劲儿。你和我都亲眼见到了那几把头发,它们的发根还粘着头皮上的碎肉片(惨不忍睹)——由此可见那股劲儿有多大,说不定能一次扯掉五十万根头发。那位老夫人不仅仅是咽喉被割断,而是整个头部与身体分离,凶器却不过是把剃刀。我希望你也注意到这暴行中残酷的兽性。至于莱斯巴拉叶夫人身上的瘀伤,我就不多说了。迪马先生和他那位可敬的助手艾蒂安先生已经宣布那些伤是由某种钝器造成的,而在这一点上,那两位先生完全正确。钝器显然就是铺在后院的那些石块,死者正是从床头那扇窗户被扔下后院的。不管这一点现在看来有多简单,但警方像忽略百叶窗宽度那样把它给忽略了,因为他们的思路已被那两颗插钉牢牢钉死,认为窗户绝不会有打开过的可能性。
“除了以上所说的情况,如果你现在又适当地想到了那个房间的异常零乱,那我们就已经可以把下列概念连起来了:惊人的矫捷、超人的力量、残酷的兽性、毫无动机的残杀、绝对不符合人性的恐怖手段,再加上一个分不清音节、辨不出意义、在几个国家的人听来都像外国话的声音。这下产生什么结论了呢?我的话对你的想象力产生了什么作用呢?”
迪潘问我这个问题时,我感到一阵毛骨悚然。“一个疯子,”我说,“是一个疯子干的,是一个从附近疗养院逃出来的发了狂的疯子。”
“从某些方面来看,”他答道,“你的猜测也不无道理。但疯子即便在最疯狂的时候,其声音也和人们上楼时所听到的那种声音不相符。疯人们也有国籍,不管他们的言辞多么不连贯,但通常都有连贯的音节。再说,疯子的毛发也不像我现在手中的这种。这一小撮毛发,我是从莱斯巴拉叶夫人捏紧的手指间发现的。告诉我,你对此如何理解。”
“迪潘!”我大惊失色地说,“这种毛发太少见,这不是人的毛发。”
“我也没说它是,”他说,“不过,在我们确认它是什么之前,我希望你看看我描出的这幅草图。这幅草图摹画的就是证词中有一部分所说的‘深紫色瘀痕和深凹的指甲印’,也就是(迪马先生和艾蒂安先生在证词)另一部分所说的‘一串显然是指印的青黑色斑点’。”
“你会发现,”我的朋友一边说一边把那幅草图推在我们面前的桌子上,“这幅草图说明那双手掐得多么牢实,没有一点儿滑动过的痕迹。每个指头都一直——可能一直到受害者死亡——保持在它最初嵌进肉里的位置。现在你来试试把你的手指同时摁在你所见的这些指印上。”
我试了试,可我的指头对不上那些指印。
“我们这样试验也许不公平,”他说,“这张纸被摊成了平面,但人的脖子是柱形。这儿有根木柴,跟人脖子差不多粗细。把草图包在上面,再试试。”
我又试了试,可这次甚至比刚才更显困难。“这,”我说,“这不是人的手印。”
“那现在就来读读居维叶50教授的这段文字吧。”迪潘答道。
那是一段从一般习性和解剖学上对东印度洋群岛的褐色大猩猩的详细描述。那种哺乳动物以其巨大的体格、惊人的力量、非凡的灵敏、异常的凶残和爱模仿的嗜好而为世人所知。我突然间明白了那桩凶杀的恐怖所在。
我读完那段文章后说:“这里对足趾的描述与这张草图完全吻合。我看除了这儿提到的那种大猩猩外,再没有什么动物的趾印能合上你画下的指印。这撮深褐色毛发也与居维叶描述的那种动物的毛发相同。但是,我仍然不能理解这可怕之谜的一些细节。另外,证人们所听见的争吵声是两个,而其中一个被无可争议地确认为是一个法国人的声音。”
“不错,那你一定记得证人们几乎异口同声地说那声音里有句话是‘我的天哪!’证人之一(糖果店老板蒙塔尼)已经正确地认为那句话在当时的情况下好像是一种劝告或告诫。所以,我已经把解开此谜的希望主要寄托在了这句话上。一个法国人知晓这一惨案。可能——实际上远远不止可能——他在这场血腥的残杀中是无罪的。那只猩猩说不定就是从他那里逃出的。他说不定一直追到了那个房间窗下,但由于随后发生的使人不安的事情,他绝不可能重新捕获那只猩猩。猩猩现在还逍遥自在。这不能再猜下去了——除了猜测,我现在还没权利用别的名称——因为我这些想法所依据的思考,尚未深刻到可以由我自己的理智做出估价的程度,因为我还不能自称可以让别人了解我的想法。所以我们就把这些想法称作猜测,把它们作为猜测来谈论。假若那个法国人真像我所猜测的在那桩暴行中无罪的话,那我昨晚在回家路上去《世界报》报馆登的这则启事,就会把他引到我们这儿来(那是一份航运界的报纸,很受水手们欢迎)。”
他递给我一张报纸,我读到了这则启事:
招领——某日清晨(凶杀案当日清晨)在布洛涅树林捕获一体大、褐色婆罗洲猩猩。失主(据悉为一艘马耳他商船上的水手)一经验证无误并偿付少量捕获及留养费用,即可将其领回。认领处为圣热尔曼区×街×号,请上四楼。
“你怎么可能知道那人是一名水手,”我问,“而且属于一条马耳他商船?”
“我并不知道,”迪潘说,“我并不肯定。不过这儿有一小根缎带,从这式样和油腻腻的样子来看,它显然是喜欢蓄长辫的水手们系头发用的。况且这个结除了水手,尤其是马耳他船上的水手,很少有人会打。我是在那根避雷针柱脚下拾到这缎带的。它不可能属于那两位被害人,说到底,即便我凭这根缎带就认定那个法国人是一条马耳他商船上的水手这一推断错了,这对我在报上登的那则启事也仍然没有妨害。如果我真错了,他也只会认为我是被某种表象迷惑,绝不会费神来追究。假若我对了,我的目的也就达到了。那法国人虽知自己在那桩凶杀中是无罪的,但他仍会自然而然地犹豫是否回应那则启事,是否认领那只猩猩。他会这样来说服自己:‘我是无辜的,我穷,我的猩猩值一大笔钱,对我这种处境的人来说,算得上是一笔财产。我干吗要因为毫无根据的危险而失去它呢?它就在这儿,伸手可及。它是在布洛涅树林被人发现的,那地方远离凶杀现场。人们怎么能怀疑那桩凶杀是一头畜生所为呢?警察对此案茫然无知,他们迄今尚未找到一丝线索。就算他们查出了那头畜生,也不可能证明我知道那场凶杀,或因为我知情就定我有罪。最重要的是,我已被人知道。刊登启事那人就认定我是那头畜生的主人。我不清楚他对我到底知道多少。如果我不去认领那份已经知道是属于我而且又值一大笔钱的财产,我至少会使那畜生容易遭人怀疑。我现在既不能让人注意到我,也不能让人注意到那头畜生。我要去应那则启事,认领回那只猩猩,然后把它关起来直到事情过去。’”
这时,我们听见楼梯上响起了脚步声。
“准备好手枪,”迪潘吩咐道,“但没有我的信号不要开枪,也别把枪亮出来。”
房子的大门一直开着,来人没按门铃就进到屋里,然后往楼梯上走了几步。然而,他这时似乎又犹豫起来。接着我们听见他下楼的声音。迪潘正飞快地冲向房间门边,此时我们又听见他朝楼上走来。这一次他没有打退堂鼓,而是毅然决然地上了楼,敲响了我们的房门。
“请进!”迪潘的声音里透出高兴和热情。
进来的是个男人。他显然是名水手——高大、魁梧、健壮,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并不招人讨厌。他那张被太阳晒黑的脸有一大半被他浓密的胡须遮住。他手里拎着根粗实的橡木棍,除此之外好像没带别的武器。他局促地鞠了一躬,用法语问我们“晚上好”,他的法语虽略带几分讷沙泰勒51口音,但仍然足以听出他原籍是巴黎。
“请坐,朋友,”迪潘说,“我想你是为那只猩猩来的。说实话,我真有点儿羡慕你有这只猩猩,一个非常漂亮的家伙,肯定也非常值钱。你看它有几岁了?”
水手长长地松了口气,露出一种如释重负的神情,然后放心大胆地回答:
“我也说不清楚,但它至多四岁或五岁。你们把它关在这儿吗?”
“哦,不,我们这儿没有关猩猩的设备。它现在在迪布尔街一家马车行的马厩里,就在附近。你明天一早就能把它领走。你当然是打算领它回去?”
“的确如此,先生。”
“让它走我还真有点儿舍不得。”迪潘说。
“我并不想让你白辛苦一场,先生,”水手说,“我也不能那么奢望。我是诚心诚意要付一笔酬金以感谢你替我找到那家伙。这么说吧,只要合情合理,你要什么都行。”
“那好,”我朋友答道,“这当然非常公平。让我想想!我该要什么呢?哦!我会告诉你。我要的报酬是这个。我只要你尽可能地告诉我莫格街凶杀案的全部经过。”
迪潘说最后一句话时声音很低,很平静。他也以同样的平静走到门边,锁上房门,把钥匙放进衣袋。然后他从怀里掏出手枪,不慌不忙地放在桌上。
那位水手的脸骤然间涨得通红,好像憋得透不过气来。他惊得一跃而起,双手紧握木棍,但很快又颓丧地坐下,浑身发抖,面如死灰。看他一声不吭地坐在那儿,我对他不由得生出恻隐之心。
“我的朋友,”这时迪潘用温和的口气说,“你不用害怕,实在不用害怕。我们丝毫没有伤害你的意思。我用一名绅士和法国人的名誉向你担保,我们并不想伤害你。我清楚地知道在莫格街惨案中,你是无罪的。但也不可否认,你与此案多少有些牵连。从我所说的你肯定已经明白,对此案的真相我早已有了了解的渠道,你做梦也不可能想到的渠道。事情就是这样。你没有犯任何你能避免的错,你当然也就无可指责。虽然你当时尽可神不知鬼不觉地盗走那些金币,可你分文未取。你没有什么值得隐瞒,你也没有理由隐瞒什么。反之,你在道义上有责任把你所知道的全部和盘托出。一个无辜的人现在因被控犯有那桩凶杀罪而遭关押,只有你才能说清那桩凶杀的真正凶手。”
那水手听完迪潘的这番话,在很大程度上定下神来,只是不再像刚才那样大胆。
“老天做证,”他略为踌躇了一下说,“我一定把我所知道的全都告诉你们,不过,我并不指望你们能完全相信我的话,如果我那么指望,那我一定是个大傻瓜。但我是无罪的,我即便为此而送命也要说出全部真相。”
他的叙述大致如下:他不久前曾航行到东印度群岛。包括他在内的一伙人在婆罗洲登陆,远足到密林深处游览。他与一位伙伴共同捕获了那只猩猩。伙伴死了,猩猩就归他一人所有。返航途中,那猩猩难以驯服的野性使他费了不少周折,但他终于成功地把那家伙带到了巴黎,安全地关进了自己家里。为了不招惹邻居们讨厌的好奇心,他一直小心翼翼地没让猩猩露过面,想等到猩猩脚上一处在甲板上被碎片扎破的伤口愈合后再作打算。他的最终目的是要卖掉猩猩。
就在血案发生的那天晚上,准确地说是那天清晨,当他与一些水手玩了一通回家时,他发现那畜生已闯出了与他卧室相邻的小房间,正待在他的卧室里,在此之前,那家伙一直如他想象的那样,十分安全地被关在那个小房间里。那猩猩拿着一把剃刀,满脸肥皂泡,正坐在一面镜子前试着要刮脸,毫无疑问,它曾从小房间的钥匙孔里窥视它主人刮脸的动作。看见那么凶猛的动物拿着那么危险的武器并且能那么熟练地使用,他一时间吓得不知如何是好。不过,他已经习惯于用鞭子驯服那畜生,即便在它兽性大发的时候,于是他又取出鞭子。那猩猩一见鞭子便猛然跳出卧室,冲下楼梯,从一扇偏巧开着的窗户蹿到了街上。
这名法国水手绝望地紧追不舍,那只还握着剃刀的猩猩不时停下来回头看看,朝着追赶它的主人手舞足蹈,待主人快追上时,它掉头又跑。他们就这样追追停停持续了好一阵。当时大街上阒无一人,因为时间已将近凌晨三点。当那只猩猩顺着莫格街后面的一条小巷逃窜时,从莱斯巴拉叶夫人家四楼卧室开着的窗户射出的灯光吸引了它的注意力。冲到那幢房子背后,它看见了那根避雷针,于是它异常敏捷地顺杆而上,抓住了当时完全敞开的百叶窗,凭借百叶窗的旋转,趁势跃上了窗边的床头。整个过程前后还不到一分钟。猩猩跃进房间时,又顺势把百叶窗给踢开了。
当时那名水手是又高兴又担心。高兴的是,他这下很有希望抓住那只猩猩,因为它除了原路退回,几乎不可能逃出它自己钻进的那个陷坑,而它再顺着避雷针杆下来则会被截获。担心的是,那家伙很有可能在那个房间里胡作非为。这种担心促使那水手一直追到楼下。爬上一根避雷针柱本来不难,对一名水手来说更是轻而易举,但当他爬到与那窗户一般高时,才发现窗户还隔着老远,他根本跃不过那段距离,他所能做的就是尽量探出身子去看一看房间里的情形。这一看差点儿吓得他从避雷针杆上摔下来。就是在那个时候,可怕的尖叫声划破了黑夜,把莫格街的居民从睡梦中惊醒。身着睡衣的莱斯巴拉叶夫人和她的女儿当时显然正在整理上文提到过的那只铁箱里的票据,铁箱当时被推到了房间中央,打开着,里面的东西全摊在地板上。被害人肯定是背朝着那扇窗户而坐,从那只猩猩进入房间到屋里传出尖叫声之间这段时间来看,母女俩当时大概并没有立即发现猩猩,她们自然而然地以为百叶窗的响动是由于风吹的缘故。
当水手朝里看时,那只猩猩已抓住莱斯巴拉叶夫人的头发(头发披散着,因为她刚梳过头),正模仿着刮脸的动作,在她面前挥舞着那把剃刀。莱斯巴拉叶小姐躺在地板上一动不动,早已吓昏过去。老夫人的尖叫和挣扎(其间她的头发被扯下)使也许本无恶意的猩猩勃然大怒。它有力的臂膀使劲一挥,差点儿没完全割下她的脑袋。喉腔喷出的鲜血使猩猩的大怒变成了疯狂。它龇牙咧嘴,眼冒凶光,扑到那位姑娘的身上,用它可怕的双爪掐住她的脖子,直到那姑娘窒息而死。这时它疯狂而错乱的目光扫向床头,认出了它主人那张几乎吓变形的脸,毫无疑问它还记得鞭子可怕的滋味,它的疯狂顿时变为恐惧。自知难逃鞭子的惩罚,它似乎想掩盖它血腥的罪行,紧张不安地在屋里跳来蹿去;这下房间被弄得乱七八糟,家具被摔得七零八落,床垫也被拖离了床架。最后它先抓起那姑娘的尸体,塞进了后来发现尸体的壁炉烟囱,然后抓起老夫人的尸体,从那个窗口扔了下去。
就在猩猩拖着那具支离破碎的尸体走向窗口时,那水手吓得缩回身子,连爬带滑下到底,一溜烟跑回了家,生怕被那桩血案牵连。他心安理得地不再关心那只猩猩的下落。证人们在楼梯上听见的只言片语,就是那个法国人惊吓时发出的声音,其间混杂着那只猩猩凶猛的叫声。
我几乎没有什么可补充的了。那只猩猩肯定是在人们破门而入之前又利用那根避雷针逃出了房间。它肯定是在逃出时又把窗户给关上了。它的主人后来把它重新捕获,以一个很高的价钱卖给了巴黎植物园。在我们去那位警察局长的办公室讲述了事情真相(加上迪潘的一些评注)之后,勒邦随即获得了释放。不管那位局长对迪潘多么有好感,他也未能完全掩饰住情况的急转直下使他产生的懊恼,忍不住冷嘲热讽了两句,说什么任何人都搅和进他的公务不甚妥帖。
“让他说去吧,”迪潘说,他认为没有必要搭理,“让他发发议论,这样他心里好受些。我在他的城堡里赢了他,这我就满足了。话说回来,他未能解开这个谜一点儿也不奇怪,绝非他所想象的不可思议,因为我们这个当局长的朋友其实多少有点儿狡诈过分而造诣不足。他的智慧之花没有雄蕊。就像拉威耳娜女神52像有头无身,或至多像一条鳕鱼只有头和肩膀。不过,他毕竟是个不错的家伙。我尤其喜欢他的能言善辩。他正是凭这点赢得了足智多谋的声名。我说的是他那种否认事实、强词夺理的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