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一具木乃伊的谈话
前一天晚上的讨论会,对我的神经来说稍稍有点儿过分。我感到头痛得厉害,而且非常困倦。因此,我没有按原计划出门去消磨夜晚,而是想到了最好在家吃点儿东西,然后立即上床睡觉。
当然是一顿分量很少的晚餐。我总是特别爱吃威尔士调味乳酪。虽说一次超过一磅在任何时候都不可取,不过,来上两磅并不会有实质性的妨害,而二与三之间其实只差一位数。或许我冒险尝试过四。我妻子会允许五,但她显然混淆了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东西。我乐于接受五这个抽象的数,但具体说它指的是黑啤酒的瓶数,说到调味食品,没有黑啤酒最好别尝威尔士乳酪。
就这样吃过一顿节约的晚餐,我怀着平静的希望戴上睡帽,唯愿能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我把头放上了枕头,由于问心无愧,我眨眼间就进入了一种酣睡状态。
可人类的愿望何时得到过满足?我还未能打完第三个呼噜,大门外就传来吵闹的铃声,接着有人性急地敲打门环,声音顿时把我惊醒。一分钟后,当我还在揉眼睛时,我妻子劈头丢给我一张便条,便条是我的老朋友庞隆勒医生写来的。其内容如下:
我亲爱的好朋友,收到此条后请务必尽快来我处。来吧,来增添我们的快乐。经过锲而不舍的周旋,我终于征得了市博物馆理事会的同意,开棺检查那具木乃伊,你知道我说的哪一具。我还获得允许,如果需要,可解开缠裹物并进行解剖。只有几位朋友到场,你当然是其中之一。木乃伊现已在我家,我们将于今晚十一点开棺。
你忠实的庞隆勒
待我读到庞隆勒的签名时,我方觉被猛击了一掌,顿时完全清醒。我欣喜若狂地从床上一跃而起,撞翻了所有挡道的东西,以惊人的麻利穿好衣服,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出门直奔医生家。
我发现迫不及待的朋友们已集聚在那里。他们等我已经等得不耐烦,那具木乃伊早已被放上餐桌,我一进屋,对它的考察就马上开始。
这具木乃伊是庞隆勒的表兄阿瑟·萨布雷塔什船长几年前带回来的两具中的一具,发掘出它的那座陵墓位于远离尼罗河岸底比斯古城的利比亚山区中埃勒斯亚斯附近,这一地区的墓穴虽不如底比斯那些石墓壮观,但由于它们能提供更大量的关于古埃及民间生活的实证,因而引起了世人更大的兴趣。据说发掘出我们这具标本的那个墓室就有许许多多那样的实证,墓室的墙壁完全被壁画和浮雕覆盖,而墓中的雕像、花瓶以及图案精美的镶嵌工艺品,则显示出死者生前的富有。
这件珍宝一直按萨布雷塔什船长发现它时的原样、丝毫未动地存放在博物馆里,也就是说,棺材迄今尚未开过。八年来它就这样放置,只让公众参观其外表。所以,现在由我们支配的是一具完整的木乃伊。而凡是知道这种未遭洗劫的古代瑰宝到达我们的海岸是多么难得的人,都能一眼就看出我们有充分的理由为我们的好运而感到庆幸。
走近桌边,我看到放在上面的是一只大盒子,或者说大箱子,差不多有七英尺长,大概有三英尺宽,高度约为两英尺半。箱子是长方形,不是棺材形状。我们开始以为其质地是埃及榕木(白杨),但经切割发现是人造木板,或更正确地说,是用纸莎草为原料造的混凝纸浆板。棺材上密密麻麻地绘着表现葬礼场面和其他一些悲哀主题的图画,其间在每一个不同的方位都有一串象形文字,这些字符无疑是代表死者的姓名。幸亏格利登先生是我们中的一员,他能毫不费力地翻译那些字符,那些发音简单的字符所代表的名字读作阿拉密斯塔科。
我们费了点儿力气,才弄开那只箱子而没有对它造成损坏,但完成这一工作后,我们又遇到了第二只木箱,这一只是棺材形状,尺寸比外边的一只小得多,但在其他方面都一模一样。两只箱子之间的空隙填满了树脂,这在某种程度上毁损了里面一个的色彩。
打开这第二只木箱(这次开得很容易),我们又发现了第三只,又是棺材形状,与第二只没什么不同,只是它的质地是杉木,还散发出那种木料特有的芳香。第二只箱子与第三只之间没有填充物,两只箱子紧紧相扣。
打开第三只箱子,我们发现并取出了木乃伊本身。我们本以为会像通常一样发现它被包裹在一层层亚麻布带或绷带之中,可结果我们看到了一种纸莎草做的缠裹物,外面涂有一层镀金描画的熟石膏。石膏上的绘画主题表现了所想象的该灵魂的各种义务,它被引见给诸神的场景,以及许多完全相同的人物形象,后者很有可能就是为制成木乃伊的人所画的像。包裹着的木乃伊从头到脚就是一块柱形或竖形的碑,上面铭刻着表音象形文字,再次给出了死者的姓名头衔以及他亲属的姓名头衔。
在这样缠裹着的脖子上,套着一只柱形玻璃珠项圏,玻璃珠五光十色,排列形式构成诸神和圣甲虫等的化身,伴着那个有翅膀的太阳。腰部也有一个和项圈一样的,或者说腰圈。
剥掉那层纸莎草,我们发现尸体保存得完好无损,没有丝毫异味。尸体表面呈红色。皮肤结实、平滑而富有光泽。牙齿和头发完好如初。眼睛(似乎)被剜去,代之以玻璃眼珠,显得非常漂亮并逼真得令人惊叹,只是目光之凝视多少显得过于坚毅。手指和脚趾的指甲都被镀了亮晃晃的金。
格利登先生认为尸体表层的红色完全是由沥青所致,但用一钢具轻刮表层并将刮下的一点儿粉末投入火中,樟脑味和另一些树脂的芳香味清晰可闻。
我们非常仔细地在尸体上寻找通常取出内脏的开口,但令我们吃惊的是竟然未能找到。而当时在场的没有一个人知道完整的或没有开口的木乃伊并不常遇见。制作木乃伊的惯例是从鼻孔取出脑髓,在体侧切一开口掏去内脏,接着剃须,洗净,浸以盐;然后放上几个星期,最后才开始那种被严格地称为“香存”的涂油填香处理。
由于没找到任何切口的痕迹,庞隆勒医生开始摆弄器具准备实施解剖,这时,我注意到时间已是深夜两点。于是大家一致同意把体内考察推迟到第二天晚上进行。当我们正要分手离去,有人突然提议用伏打电堆来进行一两次实验。
为一具至少已有三四千年历史的木乃伊通电,这主意即使说不上聪明绝顶也足够新鲜,我们大家顿时都想一试。怀着一分认真九分玩笑的心情,我们在医生的书房里准备好了电池组,并把那个埃及人搬进了书房。
我们费了好一番手脚,终于将尸体的太阳穴肌肉裸露,那里的肌肉显得不像尸体的其他部分那么僵硬。正如我们所料,通电之后,尸体对电流理所当然地没有任何感应的迹象。这第一次实验的结果的确显得非常明确,随着一阵对这种荒唐行为的自我嘲笑,我们互道晚安准备回家,这时我的目光无意中落在了那具木乃伊的眼睛上,并立即在惊奇中被吸引住了。其实,我最初短短的一瞥已足以使我确信,那双我们都以为是玻璃珠的眼睛,那双刚才显而易见是大睁着的眼睛,现在已基本上被眼皮遮住,只剩下很少一点儿白膜还可被看见。
我高声提请大家注意,大伙儿马上就注意到了这个明显的事实。
我不能说我当时因那种现象而感到了惊恐,因为“惊恐”二字于我当时的情形并不精确。不过要不是有黑啤酒垫底,我很可能当场发神经病。至于其他诸位,他们当时的确没有试图掩饰其明白无误的失魂落魄。庞隆勒医生的惊骇状实在让人可怜。格利登先生以一种奇特的步伐逃得无影无踪。而我相信,西尔克·白金汉先生还不至于无耻到否认下列事实的地步,他当时手脚并用地爬到了桌子下边。
不过,待我们从第一阵惊吓中回过神来,我们理所当然地决定马上着手进一步实验。这一次我们把接线点选在木乃伊右脚大拇指上。我们在拇指籽骨外切开一道口子,把电线接到扩展肌深处。然后我们调整了电池组,直接对分叉神经通电。这时,随着一阵颇似生命迹象的运动,那具木乃伊先是蜷曲起右膝,蜷得差一点儿碰到腹部,然后以惊人的力量猛一伸腿,一脚踢中庞隆勒医生,竟踢得那位绅士像离弦之箭飞出窗口,掉在了窗下的大街上。
我们蜂拥而出,想去收回那位牺牲者血肉模糊的尸骨,却幸运地在楼梯口碰见了他,他正以一种令人莫名其妙的仓促劲儿匆匆上楼,洋溢着一种最热烈的镇静,并且比刚才更加认识到了严谨而热情地进行实验之必要性。
因此,我们依照他的建议,当即在被实验者的鼻尖切开了一道深口,医生本人下手最狠,他使劲儿地拉扯鼻子,接上电线。
无论以精神而论还是就肉体而言,不管从比喻上说还是照字面上讲,实验的结果都可谓惊心动魄。其一是尸体睁开了眼睛,并且一连飞快地眨动了好几分钟,就像巴恩斯先生在哑剧里表演的那样;其二是它打了一个喷嚏;其三是它坐了起来;其四是它迎面给了庞隆勒医生一拳;其五是它转向格利登和白金汉两位先生,用最地道的古埃及语对他俩说道:“我必须说,先生们,我对你们的行为既非常诧异又感到屈辱。对庞隆勒医生,我本来就没指望他干出什么好事来。他是个不知好歹的可怜的小小的胖胖的白痴,因此我怜悯他并且原谅他。而你,格利登先生,还有你,西尔克,你们一直在埃及旅行和居住,别人也许会以为你们在那儿土生土长——你,正如我刚才所说,在我们当中生活了那么长时间,以至于我认为你讲埃及语之流利就像你用自己的母语写作那么流畅;而你,我从来就看作木乃伊之忠实朋友的你,我本来真指望你的行为能更像一名绅士。可你们见我受到这等无礼对待袖手旁观,这叫我做何感想?在这样冷的鬼天气,你们却允许汤姆·迪克和哈里打开我的棺材,脱掉我的衣服,这又叫我做何感想?(说关键的一点)你们唆使并帮助那个可怜的小恶棍庞隆勒医生拉扯我的鼻子,这究竟要我以什么眼光来看待你们?”
读者肯定会理所当然地认为,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听见这番话,我们要么夺门而逃,要么歇斯底里发作,要么干脆当场晕倒。我所说的这三种行为都可以被料到,实际上它们似乎都很有可能发生。可我发誓,我迄今尚不明白怎么或为什么,这三种行为中的任何一种都没有被我们当中的任何一人采用。不过,这真正的原因也许该从时代精神中去寻找,这种精神完全按反向判断的规律发展,而且现在通常被认为是所有自相矛盾和不可能的事情之解答。或许那原因仅仅在于木乃伊那种非常自然和注重事实的神态,那种神态使他的话听起来并不可怕。无论原因是什么,事实非常清楚,当时我们中没有一人表现出特别异常的惊恐,或看上去好像认为事情出了什么特别异常的差错。
至于我自己,我确信事情完全正常,因而只往旁边挪动了一下,避开那位埃及人拳头所及的范围。庞隆勒医生把双手插进裤兜,紧紧地盯着木乃伊,脸上臊得面红耳赤。格利登先生捋了捋他的连鬓胡,并竖起了他的衬衫衣领。白金汉先生耷拉下脑袋,而且把右手拇指放进了嘴巴左角。
那位埃及人表情严肃地将他打量了几分钟,最后冷笑了一声说:“你干吗不说话,白金汉先生?你听没听见我刚才问你什么?请把你的拇指从嘴里拿出来!”
于是,白金汉先生略为一惊,从他嘴巴的左角抽出了右手拇指,同时作为补偿,又将左手拇指塞进了上述那个缝隙的右角。
见不能从白金汉先生口中得到回答,那埃及人愤然转向格利登先生,以一种命令的口气,要他大体上解释一下我们的用意是什么。
格利登先生用古埃及语做了极为详细的回答,若不是美国缺乏印刷象形文字的条件,我会非常乐意用原文一字不漏地记录下他那番非常精彩的讲话。
我最好趁这个机会说明,以下有那位木乃伊参加的谈话全部用的是古埃及语(就我自己和其他几位未曾远行过的人而论),由格利登先生和白金汉先生充当翻译。这两位先生讲那位木乃伊的母语真是无与伦比的优雅流利,但我不能不注意到(无疑是为了向那位异乡人介绍一些完全现代,当然也就完全新颖的概念),这两位旅行家有时也被迫采用一些切合实际的方式来传达一个特殊的意思。比如说,格利登先生一时间无法让那位埃及人明白“政治生活”一词的含义,于是只好用炭笔在墙上画出一个衣冠不整、有酒糟鼻的小个子绅士,那绅士左腿朝前、右臂甩后站在一个讲坛上,紧握拳头,眼望苍天,嘴巴张成一个九十度角。同样,白金汉先生也无法用语言传达“假发”这一绝对现代的概念,最后(在庞隆勒医生的建议下)脸色发白地同意揭下自己头上的实物。
不难理解,格利登先生的那番演说,主要是在论述发掘和解开木乃伊给科学带来的极大好处,同时为这样做有可能给他——具体说,就是给这位名叫阿拉密斯塔科的木乃伊所带来的任何骚扰表示歉意。结束时,他给出了一个暗示(因为这几乎只能被视为暗示),由于这些无关紧要的小事已经解释清楚,最好是按原计划继续进行调查研究。这时,庞隆勒医生准备好了他的器械。
对那位雄辩家最后提出的暗示,阿拉密斯塔科似乎感到了某种良心上的不安,这种不安的性质我不甚清楚;不过,他表示他本人对刚才的正式道歉感到满意,然后他跳下桌子,同在场的各位一一握手。
握手仪式一结束,我们立刻就忙着修补刚才解剖刀在我们的被实验者身上留下的创伤。我们缝合了他太阳穴上的伤口,用绷带包扎好他的右脚,并在他的鼻尖上贴了一块一英寸见方的黑膏药。
这时大家才注意到伯爵(这似乎是阿拉密斯塔科的头衔)微微有点儿发抖——这无疑是天冷的缘故。医生马上奔向他的衣柜,并很快取来了一件詹宁斯服装店最佳式样的黑色燕尾服、一条天蓝色加条纹的方格花呢裤子、一件方格花布的粉红色女式衬衫、一件宽大的花缎背心、一件白色的男式短外套、一根带钩的手杖、一顶无檐的帽子、一双漆皮高筒靴、一双淡黄色小山羊皮手套、一副眼镜、一部胡须,外加一条长长的领带。由于伯爵和医生的身材尺寸不同(两者的比例为二比一),把那堆服饰穿到埃及人身上还有一点儿小小的困难;不过当一切拉扯停当,他可以说是被打扮了一番。所以,格利登先生让他挽住自己的胳膊,把他领向壁炉边一张舒适的椅子,而医生则当即摇铃叫仆人马上送来了雪茄和葡萄酒。
谈话很快就变得轻松活跃。当然,大家对阿拉密斯塔科还活着这一多少有点儿惊人的事实,表现出了强烈的好奇心。
“我本来以为,”白金汉先生说,“你早已经死了。”
“哦,”伯爵非常惊讶地答道,“我才七百岁出头!我父亲活了一千岁,而且死的时候一点儿也没老糊涂。”
伯爵的话引起了一连串活跃的提问和推算,结果证明以前对这具木乃伊年龄的估计是大大错了。原来自从他被放入埃勒斯亚斯附近的墓穴,已经过去了五千零五十年零几个月。
“可我的话,”白金汉先生重提话头,“与你被埋葬时的年龄无关(事实上,我乐于承认你现在仍然是个年轻人),我的意思是说那段时间之漫长,就是由你自己所陈述的那段你肯定是被包裹在沥青里的时间。”
“在什么里?”伯爵问。
“在沥青里。”白先生重复道。
“啊,原来如此。我多少明白了你想说什么。这问题无疑值得一答。在我那个时代,我们除了二氯化汞,几乎不用别的东西。”
“可我们最弄不懂的问题,”庞隆勒医生说,“就是五千年前你就已经死亡并被埋葬在埃及,怎么会今天在这儿复活,而且看上去精神这么好?”
“如果我真像你所说的已经死亡,”伯爵回答,“那我现在很可能仍是一具僵尸。因为我发现你们还处在流电疗法的初级阶段,用这玩意儿,在我们那个时代连件普通的事也做不成。实际情况是,我当时陷入了强直性昏厥,而我最好的朋友们认为,我已死去或可能会死去,因此他们立刻把我香存了起来。我相信,你们都知道香存作用的基本原理。”
“这个,并不完全知道。”
“啊,我明白了——多么可悲可叹的愚昧状态!好吧,我现在也没法详细讲解,但有必要说明,在埃及,香存(严格地说)就是让全部肉体功能在其作用下无限期中止。我是在最广泛的意义上使用‘肉体’一词,它包括除了精神和生命存在之外的生理存在。我再重复一遍,对我们来说,香存的主要原理就在于让全部肉体功能在其作用下立即暂停,并保持无限期的中止。简言之,被香存者当时处于什么状态,那他就保持什么状态。而我有幸具有圣甲虫的血缘,所以我被香存时仍然活着,就像你们现在所看见的我一样。”
“圣甲虫的血缘!”庞隆勒医生失声道。
“是的。圣甲虫是一个显赫但人丁不旺的贵族世家的标志,或者说‘纹章’。具有‘圣甲虫的血缘’不过是说属于那个家族的一员。我刚才是用的象征说法。”
“可这与你现在还活着有什么关系?”
“对啦,按照埃及的一般习俗,尸体被香存之前得掏去内脏和脑髓,唯有圣甲虫家族不依从这一习俗。所以,我若不是圣甲虫家族的一员,那我早就没有了内脏和脑髓;而没有这两样东西,活下去将有诸多不便。”
“这下我明白了,”白金汉先生说,“而且我猜想,所有到手的完整木乃伊都属于圣甲虫家族。”
“这毋庸置疑。”
“我想,”格利登先生非常温和地说,“圣甲虫是埃及诸神之一。”
“埃及诸什么之一?”那位木乃伊突然站起身来惊问道。
“诸神!”旅行家重说了一遍。
“格利登先生,听你这么说我都感到害臊,”伯爵说着话重新坐回椅子,“这星球上没有哪个民族不是从来就承认只有一个神。圣甲虫、灵鸟之类于我们(就像类似的生物于其他民族),只是一些象征,或者说通神媒介,我们通过它们向一位创造者奉献我们的崇拜,那位创造者太伟大,不容更直接地崇敬。”
这下出现了一阵沉默。最后庞隆勒医生重新提起了话头。
“据你刚才的一番解释,”他说,“那在尼罗河畔的那些墓穴里,还有其他活着的圣甲虫家族的木乃伊,这并不是不可能的事。”
“这一点毫无疑问,”伯爵回答,“所有尚活着便被偶然香存的圣甲虫家族成员,现在都还活着。甚至有些故意被香存者,也有可能被他们指定的解存者忽略,因而现在还躺在坟墓里。”
“请你解释一下好吗?”我说,“你说的‘故意被香存’是什么意思?”
“非常乐意,”那木乃伊从眼镜后面从容不迫地把我打量了一番,然后才回答,因为这是我第一次冒昧地直接向他提问。
“非常乐意,”他说,“我那个时代人的平均寿命是八百岁左右。若非特别的意外事故,很少有人在六百岁之前死去;极少数人也能活上一千年;但八百岁被视为自然期限。在发现我已经给你们讲过的香存原理之后,我们的哲学家认为一种值得称赞的好奇心可以被满足,与此同时,用分期生活的方式来过完这一自然期限,对科学也会大有益处。其实就历史而论,经验也证明这种方式必不可少。比如说一名五百岁的历史学家,他可以呕心沥血地写成一本书,然后让自己被小心地香存;事先给他的解存人留下指示,他们应该在多少年之后使他复活——比如说五百年之后或六百年之后。而待他到期复活过来,他一定会发现他那部巨著早已变成了一个杂乱无章的笔记本,也就是说,变成了一个文学竞技场,一群群怒冲冲的评注家正在上面争吵,他们那些相互矛盾的推测和哑谜正在上面倾轧。那位历史学家会发现,这些打着注解旗号或借以校勘名义的猜测臆断已完全歪曲、遮掩和淹没了正文,以至于作者本人不得不打着灯笼去寻找他自己的书。待把书找到,这时才发现该书已毫无费心去搜寻的价值。鉴于该书已被彻底歪曲,人们会认为那位历史学家有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那就是根据他个人的知识和经验,立即着手纠正当代人关于他原来生活的那个时代的传说。正是凭着几位不同时期的哲人所进行的这种重新和亲自校订,我们的历史才免于堕落为纯粹的《天方夜谭》。”
“对不起,”这时,庞隆勒医生用手轻轻地拍了拍埃及人的胳臂,说道,“请原谅,先生,我能打断你一下吗?”
“当然可以,先生。”伯爵一边回答,一边挺直了身子。
“我只想问你一个问题,”医生说,“你刚才讲那位历史学家亲自纠正关于他那个时代的传说。那请问先生,按平均数计算,这些神秘经正确的部分通常占多大比例?”
“神秘经,正如先生你恰当的称呼,通常被发现与未经重写的史书本身所记载的内容完全一致。也就是说,迄今所知的这两者中之任何一种的任何一点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完全彻底的大错特错。”
“可是,”医生继续道,“既然你在陵墓中至少过了五千年这一点非常清楚,那我当然认为你们那个时期的历史,如果不说是传说,在世人普遍感兴趣的一个题目上也是足够清楚的。正如我敢说你也知道的一样,这个世界的创造仅仅发生在你们那个时代大约一千年前。”
“你说什么,先生?”阿拉密斯塔科伯爵问。
医生把他的话又复述了一遍,但只是在加了大量解释之后,那位异乡人总算明白了这番话的意思,最后吞吞吐吐地说:“我承认,你提到的那些概念,对我来说是完全新颖的。在我那个时代,我从不知道任何人怀有这么新奇的怪念头,竟认为宇宙(或者说这个世界,如果你们愿意这么说)有一个开端。我记得有一次,而且只有那么一次,我听一位智者隐隐约约地暗示过有关人类起源的事。这位智者使用了你们所使用的亚当(或者说红土)这个字眼。但他是从广义上使用这个字,与从沃土中的自然萌发有关(就正如上千种低等生物自然萌发那样)——我是说,五大群人类自然萌发在这个星球上的五个几乎相等的不同区域,并同时发展。”
这时在场的所有人几乎都耸了耸肩,其中一两位还带着意味深长的神情触了触他们的额顶。西尔克·白金汉先生先是轻蔑地看了阿拉密斯塔科的后脑勺一眼,接着又看了他前额一眼,最后发表议论如下:“你们那个时代寿命的长度,加之你所解释的那种分期生存的偶然实施,肯定都非常有助于知识的全面发展和积累。因此我敢说,与现代人相比,尤其是与新英格兰人相比,我们应该把古埃及人在所有科学项目方面的不发达,完全归因于他们头盖骨较大的体积。”
“我再次承认,”伯爵非常谦和地说,“我对你的话又有点儿不知所谓。请问,你说的科学项目指的是什么?”
于是,我们七嘴八舌地为他详细讲述了骨相学之假定和动物磁性说之奇妙。
听完我们的介绍,伯爵谈起了几件逸事,这些鲜为人知的往事证明,加尔和施普尔茨海姆31的骨相学在早得几乎已被人遗忘的年代就曾经在埃及兴盛并衰落,而与创造了寄生虫和其他许多类似之物的底比斯学者们那些实实在在的奇迹相比,梅斯墨尔32那套动物磁性说真是不足挂齿的雕虫小技。
于是,我问伯爵,他那个时代的人是否能计算出日食、月食。他非常傲慢地一笑,回答说能。
这使我有点儿难堪,我又接着问他一些有关天文学知识方面的问题。这时,我们当中一位还没开过口的成员把嘴凑近我耳边低声说道,关于这个话题,我最好去查阅托勒密的书(托勒密是谁),另外再读读普鲁塔克的《月相说》。
于是,我问木乃伊关于凸透镜和凹透镜,并大体上问他关于透镜的制造,可不待我把问题问完,那位寡言先生又悄悄地碰了碰我的胳膊肘。求我看在上帝的面上,务必翻一翻狄奥多罗斯的书。至于伯爵,他只是以问代答,反问我们现代人是否拥有能使我们雕出埃及风格贝雕的显微镜。我正在思考该如何作答,小个子庞隆勒医生突然以一种令人惊奇的方式插了进来。
“请看看我们的建筑!”他高声嚷道,即使两位怒不可遏的旅行家拧得他身上青一块紫一块,也没能制止住他丢人现眼。
“请看,”他热情洋溢地高喊,“请看看纽约的鲍林格林喷泉!如果这看起来太大,那就先看看华盛顿的国会大厦!”接着,这位好心的小个子大夫便详细谈论起他所提到的那座建筑之宏大。他解释说,单是那门廊就装饰有整整二十四根大圆柱,圆柱直径为五英尺,间距为十英尺。
伯爵说他遗憾的是,一时间记不起阿佐纳克古城那些建于史前时代的主要建筑中任何一座的精确尺寸,只记得他进入陵墓之前,那些建筑的废墟依然耸立在底比斯城西面辽阔的沙土平原上。不过(说到圆柱门廊),他想起了底比斯郊外一个叫卡纳克的地方有一座小小的神殿,该殿的门廊由一百四十四根圆柱构成,每根圆柱的周长为三十七英尺,柱与柱之间相距二十五英尺。从尼罗河边到那个门廊要经过一条两英里长的通道,通道两旁建有二十英尺高的狮身羊头像、六十英尺高的各类雕像和一百英尺高的方尖塔(像他所能记清楚的那样)。神殿本身的一个侧面有两英里长,而神殿方圆大概共有七个侧面。其墙壁内外都绘满了艳丽的图画,其间描有难解的字符。他不愿妄自断言那些墙内能建下五十座还是六十座医生所说的国会大厦,但他说要塞进两三百座那样的大厦肯定会碰上点儿麻烦,因为卡纳克神殿毕竟是一座微不足道的小建筑。然而,他(伯爵)不能昧着良心拒绝承认医生所描述的鲍林格林那座喷泉之精巧、之壮观、之超凡绝伦。他被迫承认,无论在埃及还是在其他地方,都不曾见过类似的建筑。
这时,我问伯爵,他对我们的铁路想说点儿什么。
“没什么特别要说的。”他回答,“它们很不结实,设计相当不合理,结构也粗陋笨拙。它们当然不能比拟古埃及那种庞大的、水平的、笔直的凹沟铁道,古埃及人曾在上面运送过整座整座的神庙和一百五十英尺高的完整的方尖塔。”
我谈到了我们强大的机械动力。
他承认我们对机械略有所知,但又问我,该用什么方法在拱墩放上哪怕是小小的卡纳克神殿的过梁。
对这个问题我决定充耳不闻,并继续问他是否对自流井有任何概念,可他只是扬了扬眉毛;而格利登先生则使劲朝我眨眼睛,并悄声告诉我,受雇在大绿洲钻井找水的工程师们最近已经发现了一口。
于是我提到了我们的钢,但那位异乡人翘起他的鼻子,问我们的钢是否能雕刻方尖塔上那种全凭铜制利器雕刻出的线条清晰的浮雕。
这一下把我们问得张口结舌,于是我们认为最好是把话题转向形而上学。我们派人取来一本名叫《日晷》的刊物,选读了一两章关于某种不甚明了但被波士顿人称为“伟大运动”或“进步”的东西。
伯爵仅仅说,那种伟大运动在他那个时代是糟糕透顶的平凡之事,至于说进步,它一度也是件令人讨厌的事,但它从来没有进步。
于是,我们谈起了民主的美妙无比和极其重要,挖空心思地要给伯爵留下一个适当的印象,让他意识到我们生活在一个有自由参政权,而没有国王的地方所享受到的诸多好处。
他听得津津有味,而且实际上显出了极大的兴趣。待我们讲完,他说很久以前,他们那儿曾发生过非常相似的事。埃及的十三个州一致决定实行自由,从而为全人类树立一个极好的榜样。他们集中了所有的智者,编出了所能构想出的最精巧的法典。一时间他们也应付得相当成功;只是他们吹牛说大话的习性根深蒂固。结果,那十三州与另外十五或二十个州的合并,使自由政体变成了地球上所听到过的最令人作呕、最不能容忍的专制制度。
我问,篡权的专制暴君叫什么名字。
据伯爵的回忆,专制暴君叫乌合之众。
对此我不知说什么才好,于是提高嗓门,为埃及人对蒸汽的无知而感到遗憾。
伯爵惊讶分万地盯着我,但没有作答。可那位寡言绅士用手肘狠狠地戳了戳我的肋骨,告诉我这一次我已充分暴露自己,并问我是否真是那样一个白痴,竟然不知道现代蒸汽发动机是由法国工程师所罗门·德科根据希罗33的发明改进得来的。
此时,我们眼看就要陷入狼狈不堪的境地,碰巧庞隆勒医生又重整旗鼓杀回来营救我们,他质问古埃及人是否真的痴心妄想,在所有重要的服装项目上与现代人一决雌雄。
听完这话,伯爵低头看了看他裤子上的条纹,随后又撩起他那件燕尾服的一边后摆,凑到眼前打量了好几分钟。最后他丢开那条燕尾,嘴巴慢慢张开到最大程度,但我不记得他回答了任何只言片语。
于是,我们又恢复了元气,医生神态庄重地走到木乃伊跟前,希望他以一名绅士的名誉担保,老老实实地说出,埃及人在任何时期是否知道庞隆勒片剂或布兰德雷斯药丸的加工制造方法。
我们非常急切地期待他的回答,结果却是白等一阵。那答案并非唾手可得。埃及人终于面红耳赤地耷拉下了脑袋。从不曾有过比这更尽善尽美的胜利,也从不曾有过比这更不甘心的失败。实际上,我简直不忍心去看那位可怜的木乃伊脸上的屈辱和羞愧。我伸手触了触帽子,礼节性地朝他点了点头,然后告辞离去。
回到家,我发现已过凌晨四点,于是立刻上床睡觉。现在是上午十点,我七点起床后就一直在为家庭和人类的利益写下这些备忘录。我是再也不想看见这个家了。我妻子是个泼妇。实际上,我打心眼儿里厌倦了这种生活,也基本上厌倦了十九世纪。我确信这世道事事都在出毛病。再说,我急于想知道2045年谁当美国总统。所以,待我一刮完胡子并喝上一杯咖啡后,我就走出家门去找庞隆勒医生,请他把我制成木乃伊,香存二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