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疤 The Scar
于是我就这样像一袋肉似的被交给了奥德修斯。请注意,是一袋金子包装的肉。一种镀金血布丁。
但是这个比喻对你来说可能太拙劣了。得补充一点,肉在我们那里是极受重视的——贵族吃得很多,吃了一块又一块,而且只有烤肉一种做法:我们那个年代可没什么高级烹饪术。哦,我忘了:也有面包,就是面包片,吃了一片又一片;还有酒,喝了一杯又一杯。我们确实也吃些奇蔬异果,但大概是你闻所未闻的,因为谁都没有把它们写进歌里。
众神也和我们一样爱吃肉,但他们从我们这儿仅能得到骨头和油脂,这要归功于普罗米修斯略施小技:只有傻瓜受骗上当,将牛的不好吃的部位当作最好的,而宙斯就上当了;这表明神也并非总像他们要我们相信的那样聪明(这个典故是:普罗米修斯为帮助人类减少供神的祭品,把牛的胴体剁切成块,分成两堆,一堆全是可吃的牛肉,上面盖着牛皮和牛肚;另一堆是骨头,上面盖着成块的牛油。宙斯看中牛油,挑了后一堆。——译注) 。
我现在可以说出这些,是因为我已经死了。先前我是不敢说的。神要是扮成乞丐或老友或陌生人来听你说话,你永远也觉察不了。的确我有时也怀疑他们是否存在,这些神。可在活着的时候我觉得还是少说为妙。
我的婚筵上应有尽有——大块油光光的肉,大片香喷喷的面包,大瓶甜滋滋的酒。令我惊讶的是,食客们的肚皮塞得那么满竟没有撑破。吃饭不用自己掏腰包时,什么也阻止不了暴饮暴食,在以后的经历中我懂得了这一点。
那时候我们用手吃东西,也得很辛苦地大吃大嚼,不过这样更好——要是同桌的哪位惹恼了你,你也找不到尖利的餐具去捅他。每一场经过竞技定下的婚事上总有几个愤愤不平的输者,但在我的酒席上倒没有败下阵来的人发脾气。更像是他们在出售马匹的拍卖会上没能得手而已。
酒调制得很烈,因而很多人烂醉如泥。甚至我的父王伊卡里俄斯也醉醺醺的,他怀疑自己被廷达瑞俄斯和奥德修斯耍了,他几乎能肯定他们作了弊,但他没弄明白他们是怎么干的;这让他恼怒,而他恼怒时喝得就更多,还辱骂别人的祖宗八代。不过他是国王,所以也就不会有决斗。
奥德修斯本人没喝醉。他有本事使他看起来喝高了实则没有。后来他告诉我,如果一个人凭头脑活着,就像他,便需要始终让头脑保持清醒、锐利,如同利斧利剑一般。他说只有傻子才沉溺于杯中物,吹嘘自己如何海量。这样必然使众人较着劲儿狂饮,然后便疏于防范,给了敌人可乘之机。
而我什么也吃不下。我太紧张了。我蒙着新娘盖头坐在那儿,几乎不敢看奥德修斯一眼。一旦他掀起盖头,当他摸索着解开我的外衣、腰带,以及我裹的那件闪着微光的长袍时,我肯定他会失望的。然而他并没有在看我,其他人也都没有。他们全盯着海伦,后者正左顾右盼,抛出炫目的微笑,不漏掉一个男人。她的微笑能使每个男人都觉得她唯独暗恋他。
我想海伦转移了大家的注意力,该是我的福分,因为这样他们便不会注意到我,注意到我的颤抖和笨拙了。我不仅紧张,而且真的很害怕。女仆们的说法灌满了我的耳朵:我一进洞房会怎样被撕扯开,就像土地被犁过一样,而那将是如何痛苦和羞耻。
至于我那像海豚般游泳的母亲,此时总算从百忙中腾出了足够的时间来出席我的婚礼,我本该为此更为感激才是。她就在那儿,坐在父亲一旁的宝座上,身着冷淡的蓝色长袍,足边聚集起一个小小的旋涡。当女仆们又开始给我更换服装时她竟也和我说了些话,可我觉得那一点儿用处都没有,言辞空洞,或者说其意若稳若现;不过话说回来,水仙的语言都是那么若隐若现的。
她是这么说的:
水从不反抗,水流动不息。把手插入水中,你只感受到爱抚。水不是固态的墙,不会拦住你。可水总能去它想去的地方,任何东西都无法阻挡。水很有耐心。滴水穿石。记住这些,我的孩子。记住你有一半是水,倘若你克服不了障碍,就绕过它。水便是如此。
庆典和酒宴过后照例是闹洞房,照例有通明的火把、粗俗的笑话和醉醺醺的叫嚷声。床上花团锦簇,门槛洒过了水,祭酒也准备停当。守门人立于门外以防惊恐的新娘夺门而逃,同时也阻止她的亲友闻其尖叫时破门而入。所有这些只是在演戏:仿佛新娘是被拐骗来的,而婚姻的美满就该是一种被认可的掳掠。应该是一种征服,一种对敌人的蹂躏,一次戏仿的杀戮。是应该见血的。
门一关上奥德修斯就拉住我的手,让我坐在床上。“别理他们告诉你的话,”他耳语道,“我不会弄疼你的,或说不会很疼:不过要是你假装喊痛对我们都有好处,我听说你是个聪明姑娘。你能装出几声叫唤吗?那会让他们满意的——他们都在听房呢——这样他们就会放过我们,我们就有了自己的时间来做好朋友。”
这便是他作为一个说服者的成功秘诀之一——他能让别人相信,双方正面对着共同的困难,并需要同心协力才能克服它。他差不多可使任何听者与他合作,加入他一手制造出的小小阴谋中。在这一点上他无人能及:有关传言这一回他倒是没说假话。而且他的嗓音很好听,深沉而洪亮。所以我当然照着做了。
之后我发现奥德修斯并不是那种完事了就翻身沉沉睡去的男人。我并非从自己的经验中知道男人这种通病的;而是如我说过的,我从女仆那儿听到了很多。不,奥德修斯想讲话,而且由于他能言善辩,我也很乐于听。我想这是他最看重我的地方:我懂得欣赏他的故事。这是一种在女人当中被低估了的禀赋。
有一次我注意到了他大腿上长长的伤疤,于是他就讲起了关于它的故事。我曾提到过,他的外祖父奥托吕科斯声称赫耳墨斯神是他父亲。这也许是换着法儿在说他是个诡计多端的惯偷、骗子、说谎者,而他干那些勾当时幸运之神也一再垂青于他。
奥托吕科斯的女儿便是奥德修斯的母亲安提克勒亚,她嫁给了伊塔刻国王莱耳忒斯,因此现在成了我的婆婆。关于安提克勒亚有一种恶意的传言——她受到了西绪福斯的诱惑,后者才是奥德修斯的生父——不过我认为这令人难以置信,谁会去勾引安提克勒亚?就好比去勾引一条船。可是姑妄信之吧。
西绪福斯狡猾异常,据说曾骗过死神两次:一次是花言巧语说得死神戴上了手铐,却拒绝为他打开;还有一次是哄骗死神之妻珀尔塞福涅将他带出冥府,因为他没有得到妥善安葬,所以不该属于冥河的地狱之侧。假如我们承认关于安提克勒亚失贞的传闻,那么奥德修斯家族里的父系、母系可都不缺胆大妄为且狡诈善骗之辈了。
不管真相到底如何,反正他外祖父奥托吕科斯——是他为外孙起的名——邀奥德修斯上帕耳那索斯山去取他所允诺的生日礼物。奥德修斯就真的去了,还在那里与奥托吕科斯的儿子们打野猪。正是一头格外凶悍的野猪刺伤了他的大腿,并留下了那块伤疤。
奥德修斯讲故事的方式中有什么东西让我怀疑事情没那么简单。为什么野猪袭击的是奥德修斯而非他人?他们知道野猪的藏身之处么,是要暗算他么?是不是骗子奥托吕科斯蓄意要奥德修斯的命,这样就可以赖着不给礼物了?也许。
我很愿意这样想。我很愿意去想我和丈夫有某种共同点:我们俩在年幼时都险遭家庭成员的毒手。这样我们更有理由抱成一团,并且不去轻信别人。
作为对他讲述伤疤来历的回报,我告诉了奥德修斯自己差点儿被淹死、后被鸭子搭救的故事。他很感兴趣,向我问了问题,并表示了同情——一切你希望听者有的反应。“我可怜的小鸭子,”他抚摸着我说道,“别担心,我绝不会把这样的宝贝姑娘扔进海里的。”我闻言又止不住泫然涕下,并得到了与一个新婚之夜十分般配的安慰。
因而黎明来临时,奥德修斯和我确实成了朋友,正如奥德修斯所承诺的那样。或者换一种说法吧:是我自己对他萌生了情谊——不仅如此,还产生了热烈的爱情——而他仿佛是在酬答我。这可不是一回事。
过了些日子,奥德修斯宣布要将我和我的嫁妆一同带回伊塔刻。我父亲十分不快——他希望遵遁传统,他说,这意味着他想让我们俩以及我们新近得到的财富完全处于他的掌控之下。可是我们有伯父廷达瑞俄斯撑腰,他的女婿是海伦的丈夫、强大的墨涅拉俄斯,因此我父亲只得让步。
你大概听说了我父亲追在我们离去的马车之后,央求我和他待在一起,而奥德修斯则问我是否出于自愿随他去伊塔刻,还是更想留下来陪父亲?据说我放下了面纱作为回答,因为我是那么地端庄,无法用言语来表达对丈夫的想望。后来人们还为我竖立了雕像以颂扬端庄之美德。
此说并非无稽之谈。不过我放下面纱是为了掩盖我的笑容。你得承认这样一个父亲是颇有幽默感的:曾几何时他将亲生骨肉抛进大海,如今又跌跌撞撞地在路上追着这个孩子高呼:“别离开我!”
我不想留下。此刻,我迫不及待地要走出斯巴达宫廷。我在那儿没有多少快乐,我渴望开始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