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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埃莉斯·德·拉·塞尔的日记:1789年1月12日

“已宰之牛”酒馆里光线昏暗,烟气弥漫,这点和我想象的一样。酒馆里十分喧闹,但这里黑暗仍旧令人压抑。知道我想起了哪儿吗?加莱的鹿角酒馆。只是把加莱换成了居住环境更加恶劣的鲁昂而已。

我没猜错。这个冬天的确很冷。前所未有地冷。

麦酒的气味飘荡在潮湿的地板上方,就像一团雾气:它扎根于墙壁和木制品里,就连酒客们面前的桌子都散发着酒味——虽然他们并不在乎。有些人朝酒杯弓着身子,帽檐几乎碰到桌面,他们低声交谈,用抱怨和闲话打发夜晚的时间。另一些人三五成群,他们玩着骰子,有说有笑。这些酒客会把空杯子敲在桌上,叫人再端酒来。酒馆里唯一的女性会为他们端上麦酒——那位女招待面带微笑地穿行于男人之间,老练地躲开他们的咸猪手,同时把更多的麦酒洒在地板上。

我走进这家酒馆,逃离在我身边呼啸打转的寒风,用力关上酒馆的门,然后在门口逗留了一会儿,努力甩掉靴子上的雪。

我穿着几乎及地的长袍,用兜帽遮住面孔。吵闹的酒馆突然安静下来,取而代之的是窃窃私语声。有些人压低了帽檐,另一些人盯着站在门口的我。

我穿过酒馆大堂,靴底敲打着地板,来到酒馆老板和女招待所在的吧台边。两个常客站在吧台前,手里攥着酒杯,其中之一看着地板,另一个用冷酷的眼神看着我。

靠近吧台的时候,我掀开兜帽,甩了甩我的一头红发。女招待抿了抿嘴,几乎条件反射式地双手叉腰,晃了晃胸部。

我仔细打量整个大堂,让他们明白,我一点也不害怕周围的环境。那些酒客以警惕的眼神看着我,不再凝视桌面,他们的注意力纷纷被初来乍到的我吸引过去。有些人舔起了嘴唇,另一些人做着推搡的小动作,还有些人开始窃笑。他们用下流的字眼低声交谈。

我把这些全部看在眼里,然后我转过身去,朝着吧台走去,其中一位常客向旁边挪了几步,给我让出了位置。但另一个没有动弹,他就这么站在近处,故意上下打量我。

“晚上好,”我对酒馆老板说,“希望你能帮我个忙——我在找一个人。”我说话的声音很响,整个酒馆都能听见。

“看起来你还真是来对地方了。”我旁边那个鼻子像土豆的酒客粗声粗气地说。他的话引来了哄堂大笑。

我笑了笑,没理睬他。“他的名字是伯纳德,”我补充道,“他有我需要的信息。我听说在这儿能找到他。”

每一双眼睛都转向了酒馆的一角,伯纳德坐在那儿,瞪大了眼睛。

“谢谢你们,”我说,“伯纳德,或许我们可以到外面去谈谈。”

伯纳德紧盯着我,但没有动弹。

“别怕啊,伯纳德,我又不咬人。”

这时土豆鼻男人离开吧台,站到我的前方,面对着我。他的眼神看起来更冷酷了,但他的笑容带着醉意,身子也微微摇晃。

“你给我等等,小丫头,”他用讽刺的语气说,“伯纳德哪儿也不会去的,除非你先告诉我们你想干什么。”

我皱起眉头,打量了他一番。“请问你和伯纳德是什么关系?”我礼貌地问。

“噢,看起来我刚刚当上了他的监护人,”土豆鼻答道,“保护他不被某个有点自以为是的红发娘们伤害,希望你不介意我这么说。”

酒馆里传来一阵咯咯的笑声。

“我是凡尔赛的埃莉斯·德·拉·塞尔,”我笑着说,“说实话,自以为是的人是你才对,希望你不介意我这么说。”

他哼了一声。“我可不信。而且在我看来,你和你那些同类很快就要完蛋了。”他最后那几个字是转过头去说的,发音也有点含混不清。

“你会大吃一惊的,”我不紧不慢地说,“我们这些红发娘们习惯做事有始有终。我要做的这件事就是跟伯纳德谈谈。我希望把这件事办完,所以我建议你回去喝你的麦酒,让我办我的事。”

“你要办的又是什么事?在我看来,女人在酒馆里能干的活就是端酒而已,恐怕那份活儿已经有人干了。”又一阵窃笑声,这次先笑出声的是那个女招待。

“也没准你是来表演的。对不对啊,伯纳德?你是不是自掏腰包请了个歌手来?”土豆鼻舔着早就湿乎乎的嘴唇,“还是说是另一种表演?”

“听着,你这醉鬼,你把礼貌都忘光了。我会忘掉你在这种情况下说过的话,只要你让开就好。”

我的语气透出坚定,酒馆里的那些人也都注意到了。

但土豆鼻除外:他对突如其来的气氛转变毫无察觉,显然正为自己那番话洋洋得意。“也许你是来给我们表演舞蹈的,”他大声地说,“你在这下面藏了些什么?”说完,他伸出手,拽了拽我的长袍。

他愣住了。我的手伸向他的手,同时眯起了眼睛。接着土豆鼻向后退去,同时从腰带上取下一把匕首。

“哎呀哎呀,”他续道,“看起来这个红发娘们还带着剑,”他晃了晃刀子,“这位小姐,你要剑做什么呢?”

我叹了口气。“噢,我不知道。也许需要切奶酪?这跟你又有什么关系?”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把剑给我,”他说,“然后你就可以走了。”

其他酒客瞪大眼睛看着我们。其中几个开始轻手轻脚地离开酒馆,他们察觉到这位访客不太可能自愿放弃她的武器。

而我装作思考了一会儿,然后把一只手伸向长袍。土豆鼻用匕首做了个威胁式的戳刺动作,但我摊开双手,然后缓缓地拉开长袍。

我在长袍下穿着一件皮革束腰外衣,腰间是我的佩剑的剑柄。我把手伸向剑柄,目光不离土豆鼻的双眼。

“用另一只手。”土豆鼻说着,为自己的机智咧嘴一笑,匕首继续做着威胁的动作。

我照做了。我用另一只手的食指和拇指轻轻捏住剑柄,剑身缓缓地滑出剑鞘。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然后我的手腕飞快地一动,将整把剑抽出鞘来。剑柄前一刻还在我左手的两指之间,下一刻就不见了踪影。

一切都发生在眨眼之间。在几分之一秒的时间里,土豆鼻瞠目结舌地看着那把剑原本所在之处,然后目光急转,看向落向他握住匕首的那只手的剑刃。他连忙抽回手臂,剑刃在沉闷的响声中嵌进木板,在那儿微微摇晃。

土豆鼻的嘴角浮现出胜利的笑容,但他随即意识到自己放松了警惕,匕首也指着错误的方向,给了我足够的空间迈步向前,扭转身体,将前臂狠狠砸在他的鼻子上。

鲜血从他的鼻子泉涌而出,他也双眼翻白。他的膝盖撞到了地板,然后倒在地上,又摇摇晃晃地想要起身。我走上前,用靴子踩住他的胸口,本打算轻轻把他推开。但转念一想,我又改了主意:我后退半步,然后照准他的脸踢了一脚。

他脸朝下倒在地上,仍有呼吸,但已经不省人事。

酒馆里一片沉默,而我向伯纳德招招手,又取回了我的剑。我把剑收回鞘里的时候,伯纳德已经连滚带爬地跑了过来。

“别担心,”我对站在几英尺外、一脸紧张的他说,“我不会伤害你的——除非你打算叫我红发娘们。”我看着他,又说:“你打算叫我红发娘们么?”

和土豆鼻相比,伯纳德更年轻,个子更高,身材也更加瘦削。他猛地摇了摇头。

“很好,那我们就出去谈吧。”

我扫视周围,确认没有其他挑战者——顾客、老板和女招待显然都饶有兴趣地打量脚边的地面——然后我领着伯纳德走出酒馆。

“很好,”到了酒馆外面以后,我说,“我听说你可能知道我的一位朋友的下落——他的名字是毛尔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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