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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后记

从任何角度来讲,《时光之轮》都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鸿篇史诗。第11部也是《时光之轮》的第一位作者罗伯特·乔丹在去世前完成的最后一部作品。随后的三部终结篇,则是新锐作家布兰登·桑德森依照他留下的情节线索最终完成的。而从故事内容上来讲,《时光之轮》系列大概可以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主人公的冒险和成长(以及整个《时光之轮》世界的逐步展开);第二部分则是末世之战。也许是出于某种机缘巧合,第11部《迷梦之刃》可以被看作第一部分内容的结束。

我从十年前开始翻译《时光之轮》,那时我刚刚离开大学校园99lib?net不久,为朱学恒先生的《龙枪》与《魔戒》网站和台湾的出版社翻译了一些奇幻资料与小说。因此才有幸得到了翻译《时光之轮》的机会。从某种角度说,当我伴随伊蒙村的少年们离开家乡,走进广阔的《时光之轮》世界时,我自己也刚刚离开相对单纯的大学生活,逐渐步入社会。这十年里,我也像书中的主人公一样逐步成长,看清自己的人生轨迹,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受。在故事里,主人公经常会以发牢骚的方式说出一些“人生感悟”,我在翻译到这些小细节的时候尤其会感到有趣,这大概也是因为感同身受吧。

李镭

相对而言,据田土而生的中国人因为本身生活的稳定和单纯,对于故事往往缺乏兴趣。我们的祖先为我们创建了一套义理,随后的中国人便心安理得地守着这套义理,度过了几千年的岁月,甚至让自己相信“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但我们现在的生活却又和我们的先辈完全不同了。我们生活在城市里,再没有土地可以凭依,没有了稳定的食物来源,也就不再能守着一成不变的岁月安然度日。现在的我们,变得像那些游牧和航海的人一样,流徙漂泊,今岁不知明岁在何方。也许正因为如此,我们开始对故事感兴趣,越努努书坊来越多的人在幻想与传奇中寻找心灵的慰藉。

有时,我很好奇,为什么今天的我们会喜欢看这些来自西方的奇幻故事。英国和美国人的祖先是维京人(维京的意思是“离家之人”),更往前推是雅利安人。这个民族在离开他们中亚草原的故乡之后,就一直过着游牧和航海的漂泊生活。人总是缺少什么,就会格外渴望什么。动荡不安的生活让这个民族特别需要一种可以凭依,让内心感到安定的因素。正因为如此,他们对信仰和文化的传承显得格外重视。而对于没有文字的他们,进行这种传承的唯一工具便是说书人娓娓道来的故事。我们都认为荷马是一位盲诗人。但不少学者认为实际并非如此。这种传闻的观念来自雅利安部落的一个古老传统:部落首领会刺瞎部落中说书人的眼睛,这样他们就会一直留在部落里,不会再离开。一个如此重视故事的民族,又在漫长的流浪途中见识了这个世界中各种奇观,听说了各种轶闻,经历过各种跌宕起伏的变故。所有这些因素让他们成为了也许是这个世界上最会讲故事的民族。

在这一部的故事中,艾雯开始逐步成为真正的玉座;佩林终于救出菲儿,彻底击溃了沙度艾伊尔;伊兰登上安多王位;麦特确立了和图昂的关系,成为霄辰帝国的群鸦王子。《时光之轮》刚开始时的那几个毛糙莽撞、青涩无知的少年终于成为了掌控整个世界未来的强者。这其中只有兰德还在光与影中摇摆不定。他内心中的战斗会一直持续到第12部,也将为末世之战的最终到来拉开序幕。

两千年以前,异域来的僧人第一次向因为灾荒战乱而漂泊转徙的中国人讲述佛经中的故事,那些中国人因之热泪盈眶。后来,越来越多的中国人离开土地,在城市森林中游走,并开始编写自己的故事。直到今天,我们这些城市中的游牧者,在读到情节跌宕起伏,感情真挚动人的故事时,也都会像几千年前我们的祖辈一样,在不期然间感动,甚至落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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