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我回房间打电话,没看到我妈。我听见亚伦在楼下,正在呵斥盖拉剁鱼的方式错了。
“我知道看起来这只是芝麻小事,但是,盖拉,你换个角度想想看,这些芝麻小事,决定了一顿饭的好坏:是飨宴美食,还是只是用来填饱肚子。”盖拉出声表示赞同。她连嗯哼都带着鼻音。
我拨了理查德的手机,落后的风谷镇民没几个会用手机的,不过批评别人就是在批评自己,我自己也是芝加哥仅存的老古板。我不想那么容易被找到。
“劳尔警探。”我听见他那一头有人在广播他的名字。
“这么忙,警探?”我羞红了脸,觉得自己的轻浮就像是在暧昧,就像是在犯傻。
“嗨,是你。”电话里传来他的声音。“我还在处理事情,晚点打给你?”
“好啊,我的……”
“你的号码屏幕上有显示。”
“真先进。”
“那还用说。”
二十分钟后。
“对不起,我刚刚跟维克里在伍德贝瑞的医院。”
“有进展吗?”
“算吧。”
“说说你的看法?”
“我昨天晚上玩得很愉快。”我把理查德在大腿上写了十二遍,我制止自己再写下去,我已经手痒到想要用刮胡刀片了。
“我也是。喂,我要问你几个问题,我需要你坦白回答我。不算在采访里面。然后我还需要听听你的意见,下次报道要用。”
“好吧,只要能帮忙的我就尽量帮,卡蜜儿。你要问什么?”
“我可以跟你约在我们第一次见面的破酒吧吗?我需要当面问你,我需要离开这间房子,我需要,好吧,我承认:我需要喝一杯。”
我在“感应酒吧”遇到三个同班男同学,他们人都很好,其中一个还赢过全州猪公比赛冠军,他那年养的母猪胖到简直不能看,乳头胀到一直滴奶。典型的乡下人,理查德一定喜欢。他们请我喝了两轮,大家互相客套了几句,传阅彼此小孩的照片,他们三个的小孩加起来一共有八个。图保还是跟小时候一样,金色的头发,圆圆的脸庞。他的舌头露在嘴边,红着脸,一边聊天,一边用圆圆的蓝眼珠在我的脸蛋和胸部之间扫来扫去。不过,我一拿出录音机说要采访,他马上就停止动作。大家想到要上报都精神为之一振,上报是活着的证明。我想象一群鬼魂七嘴八舌,拿着一叠报纸扯来扯去,指着报纸上的名字说:看我在这里,就跟你说我活过吧,就跟你说那是我了嘛。
“小时候谁知道,我们有一天会坐在这里,讨论风谷镇的杀人事件?”汤米·林捷惊呼道,他留着满头黑发,蓄着纠结的胡子。
“我懂。我的意思是,老子一天到晚在超市里卖命呐。”荣恩·莱尔说;他心地善良,有一张老鼠脸,说起话来声音洪亮。他们三个脸上放光,显得与有荣焉。这两桩谋杀案让风谷镇蒙羞,但他们三个倒是洋洋得意,就算下半辈子都得待在超市、药妆店、养猪场工作也甘之如饴;他们上过报纸这件事,外加结婚生子,就是他们死后唯一可供后人凭吊的两件事。而这只不过是碰巧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不对,如果要再深究,应该说是碰巧发生在他们镇上的事。我不确定玛芮斯说的话对不对。应该有人巴不得凶手是土生土长的风谷镇人,曾经跟他一起钓鱼,一起参加童子军。有个朋友是杀人凶手,这样的人生比较有谈资。
店门被猛地推开,门口站着理查德。那扇门看起来很笨重,但实际却很轻,除非是常客,不然一般人都会推得太用力,每隔几分钟,都可以听到店门碰撞墙壁,别有情趣地为谈话断句。
理查德走进店里,顺手把外套搭在肩上,三个大男人发出哀号。
“又是这个家伙。”
“我真是被他打败了。”
“省省你们的脑细胞吧,否则一会儿要用找不到。”我跳下椅凳,舔舔嘴唇,扬起嘴角。
“好了大家,开工啦。采访时间到了。谢谢你们请我喝酒。”
“我们就待在这里,无聊就回来找我们。”杰森对着我的背影大叫。理查德对他笑了笑,龇牙低声骂了声“白痴”。
我咕噜咕噜喝下第三杯波旁酒,随便找个女侍者帮我们带位。侍者送酒过来,我托着腮,心想能不能不要办正事。理查德右眉毛上面有一道疤,下巴中间有一条缝。在没人看见的地方,他偷偷踩了我脚背两下。
“怎么啦,包打听?”
“嗯,我有点事想问你,我真的很想知道答案。如果你不能说,那就不要说,但请你好好考虑我的问题。”他点点头。
“关于这两起杀人案的凶手,你心里有设定嫌犯了吗?”
“有几个。”
“男的还是女的?”
“你怎么突然那么急着想知道答案,卡蜜儿?”
“我就是要知道。”他顿了一下,自顾自地喝酒,摸一摸下巴上的胡茬儿。
“我不相信女人会对小女孩下这种毒手。”他又踩了一下我的脚背。“嘿,到底怎么了?跟我说实话。”
“我不知道,我吓坏了。我只想知道我应该把力气用在什么地方。”
“我可以帮你。”
“你听说那两个小女生会咬人吗?据说这件事大家都知道。”
“我只从校方那边打听到,安曾经不小心伤害了邻居家的鸟。”他说,“至于娜塔莉,因为之前的剪刀意外,所以她爸妈对她的管教非常严格。”
“娜塔莉曾经咬掉熟人的耳垂。”
“不可能。我这里没有任何娜塔莉搬家后的犯罪记录。”
“那表示他们没有报警。我看到那只耳朵了,理查德,上面真的少了一块耳垂,而且那个人完全没有理由说谎。而且安也曾经攻击人,也咬过人。我越来越怀疑她们是跟不该起争执的人起了争执,结果像不听话的动物那样遭到处罚,所以她们的牙齿才会被拔掉。”
“让我们从头慢慢梳理。第一,这两个女生咬了谁?”
“我不能说。”
“他妈的,卡蜜儿,我没时间跟你耗。快说。”
“不要。”我很诧异他居然暴怒。我原本以为他会笑一笑,说我叛逆的样子好迷人。
“去你妈的,这可是谋杀案!如果你有线索,我需要你帮我。”
“我也需要你帮我啊。”
“我在帮你啊,卡蜜儿,但你这样跟我兜圈子,对我们两个人都没有好处。”
“这下你知道我的感受了。”我幼稚地咕哝道。
“随你便。”他揉一揉眼睛。“这一整天下来够我受的了,那么……晚安。希望有帮到你。”他起身,把剩下那半杯酒推给我。
“我需要采访你的看法。”
“以后再说。我需要稍微调整一下心态。你说的可能没错,我们的确不适合。”他离开后,那群男人要我过去跟他们坐。我摇摇头,把酒喝完,假装在记笔记,写到他们三个都离开了才停笔。我反复写着“烂地方、烂地方、烂地方……”整整写了十二页。
我回到家,这次是亚伦在等我。他坐在那张维多利亚双人沙发上,黑色的胡桃木,搭配白色的织锦缎;他穿着白色长裤,披一件蚕丝衬衫,脚上是一双绫罗拖鞋。如果他是照片里的人物,你根本猜不出来他是哪个时代的人。是维多利亚时代的绅士?还是英王爱德华七世时期的贵公子?或是20世纪50年代的雅痞?答案是21世纪的家庭主夫,不用上班,成天品酒,偶尔跟我妈做做爱。
只要我妈不在场,亚伦几乎不会找我说话。小时候有一次我在走廊上撞见他,他僵硬地弯下腰,平视着我,说:“哈啰,你好不好啊。”我们已经在同一间房子里生活了五年了,他却只挤得出这一句话。
“很好,谢谢。”我想破头也想不出其他回答。
不过,亚伦现在好像准备好要训我一顿。他没有叫住我,只是拍一拍身旁的沙发。他在膝上顶着一只蛋糕盘,盘子里摆着五六条硕大的银色沙丁鱼。我一进门就闻到了。
“卡蜜儿。”他一边说,一边用小叉子叉鱼尾。“你把你妈气出病来了。如果接下来情况还是没有改善,我必须请你离开。”
“我怎么会把她气出病呢?”
“你折磨她。你动不动就跟她提起玛丽安。你明明知道她的孩子死了,怎么还刺激她去想象那孩子在地底下是什么模样。我不知道你对死亡的态度怎么能那么超然,我只知道爱多拉没办法像你那么冷血。”一块鱼肉从他的衬衫上滚下去,留下一行纽扣大小的油渍。
“你不能跟她讨论那两个小女孩的尸体,或是帮她们拔牙的时候流了多少血,或是勒死那两个小女孩要多长时间。”
“亚伦,我从来没有跟我妈说过这些事,类似的事情也没有。我完全不知道她在说什么。”我一点也不愤怒,只觉得很疲惫。
“好吧,卡蜜儿,你们母女关系有多紧张,难道我还不知道吗?我知道你向来见不得别人好。这是真的,你自己也知道,你跟爱多拉她妈真的很像。她妈一直监视着这个家,跟一个……跟一个巫婆一样,人又老、脾气又坏,连别人笑也会惹到她。我唯一一次看到她笑,就是你拒绝爱多拉喂你喝母乳的时候。你说什么也不肯吸你妈的奶头。”最后两个字从亚伦油腻腻的嘴里蹦出来,往我身上十几处喷火。吮吸,贱人,橡胶,通通都烧了起来。
“这些是你从我妈那里听来的吧?”我激他。
他点头,得意地噘着嘴。
“还有我怎么说玛丽安,怎么说那两个小女孩,也都是我妈告诉你的?”
“完全正确。”他咬字清晰地说。
“我妈很爱说谎。如果你连这一点都不知道,那你简直是白痴。”
“爱多拉的遭遇很悲惨。”
我假惺惺地哈哈大笑。亚伦不动声色。“小时候,爱多拉她妈妈会趁半夜跑到她房间里捏她。”他怜悯地看着最后一条沙丁鱼。“她说她担心爱多拉会在睡梦中死掉,但我觉得她只是喜欢伤害爱多拉。”回忆仿佛金属碰撞,发出刺耳的声响:玛丽安睡在我隔壁的隔壁的病房,房间里摆满仪器,一抽一吸,一抽一吸。我的手臂突然一阵刺痛。妈妈穿着白云般轻软的睡衣,居高临下地俯视我,问我没事吧,她亲亲那圈粉红色的印记,叫我继续睡。
“我只是觉得有些事应该要让你知道。”亚伦说,“知道了以后,说不定你会对你妈好一点。”
我并不打算要对我妈好一点,我只希望这段对话赶快结束。“我会尽量早点离开的。”
“那也好,如果你没办法修补这段母女关系的话。”亚伦说,“但如果你愿意试试看,你会比较容易释怀,你的创伤也能获得平复。我是指你心灵的创伤。”亚伦抓起那条软绵绵的沙丁鱼,一把塞进嘴巴里。我想象他一边咀嚼,细小的鱼刺一边啪啪断裂。
我在厨房盛了一杯冰块,偷了一瓶波旁威士忌,上楼回房间痛饮。可能因为我灌得很急,所以酒劲来得非常迅猛。我的耳根子发烫,皮肤也镇静下来。我想着我颈背上的字。灭。灭,快赶走我的苦痛!
我疯狂地想着:灭快赶走我的烦忧!如果玛丽安还活着,我们还会那么卑鄙吗?其他家庭都熬得过,他们哀悼完后,日子还是照样过下去;但玛丽安仍在我们身边阴魂不散,美丽的金发,可爱的脸蛋,也许她坏就坏在太得宠了一点,太过可爱了一些。不过这都是她生重病以前的事了。她有一个秘密朋友叫班恩,是一只很大的玩具熊。怎么会有小孩子跟动物玩偶交朋友呢?她还会搜集五彩缤纷的缎带,按照颜色的笔画顺序排列,将各个颜色分开排好。她常常仗着自己可爱吃尽甜头,但一看到她赚甜头赚得那么高兴,你想眼红也没办法。她的眼睛眨巴眨巴,卷发弹来弹去。她叫我妈咪咪,叫亚伦……就叫他亚伦吧,我的这段回忆,容不下他的身影。她会自己洗盘子,保持房间干净整洁,此外,除了连衣裙和娃娃鞋,其他衣服她一概不穿。她叫我蜜儿,一天到晚黏在我身边。
我很心疼她。
我醉了但我还要喝。我拿着一杯酒,沿着走廊漫步到玛丽安的房间。隔壁是艾玛的房间,房门关着,已经好几个小时了。从小就睡在未曾谋面的姐姐的房间隔壁是什么滋味?我忽然为艾玛感到悲哀。亚伦和我妈睡在走廊转角的主卧,灯熄了,只听见吊扇呼呼地转。在维多利亚古宅里,哪有中央空调这种东西,要装分离式空调我妈又嫌小家子气,我们只能汗流浃背,熬过一个又一个的溽暑。今天高温三十二摄氏度,但郁郁蒸蒸的热气让我感到安全,仿佛行走在水底世界。
玛丽安床铺的枕头中央凹了一个小洞。床上摆着好几套衣服,衣服底下好像还盖着活生生的孩子。紫罗兰连衣裙,白色裤袜,擦得锃亮的黑色皮鞋。是谁放在这里的?我妈?艾玛?那支点滴架不离不弃,陪伴玛丽安走完最后一年,至今依旧昂然矗立,小心戒备,闪烁着光芒;点滴架旁边堆着各式各样的医疗设备,其中包括比标准尺寸高六十厘米的特制病床,方便小病人使用,心电图机和便盆也都还在。妈居然连这个也没处理掉,真恶心!这是一间毫无生气的病房。玛丽安最心爱的娃娃陪着她一起下葬,那是一只超大的布娃娃,有着毛线做的金色卷发,跟我妹妹很搭,忘记是叫艾芙琳?还是艾莲诺?剩下的娃娃排排站靠在墙上,恰似看台上的歌迷,大概有二十几只,白瓷做的细致脸蛋,玻璃镶的深邃眼珠。
站在这里,我一下子就记起了她的声情样貌:她盘腿坐在床上,好小,眼眶发紫,浑身是汗;她要不就在洗牌,要不就在帮娃娃梳头发,要不就是在生气地涂鸦。我可以听见她着色的声音:唰唰唰唰。蜡笔画过白纸,留下厚实的笔触、浓重的色彩,有时她用力过猛,把纸张都画破了。她抬头望着我,呼吸短促又沉重。
“怎么还没死,好烦。”我拔腿狂奔回房间,仿佛有人在后面追赶。
电话响了六声,艾琳才接起来。柯瑞家很多东西都没有:没有微波炉,没有洗碗机,没有录像机,没有电话录音机。她的“哈啰”说得很流畅,但是嗓子没开。应该很少有人十一点过后还给他们家打电话。她骗我说他们还没睡,只是没听到电话响,但过了整整两分钟,柯瑞才接起电话。我想象他拿起眼镜,在睡衣上擦一擦,穿上老旧的皮革拖鞋,看一看发亮的钟面。多么安抚人心的画面!
突然间,我会意过来,刚才脑海里闪过的影像,其实是芝加哥二十四小时药妆店里播放的广告片段。
我已经三天没跟柯瑞联络了。我在风谷镇也待了快两周了。换做是平常,他一定一天三次打电话来问进度。但他不好意思打电话到别人家里叨扰,尤其那个“别人”还是我妈,而且那个“别人”还住在密苏里州最南端;在芝加哥人眼中,这里简直就是乡下中的乡下。换做是平常,他一定会对着电话大吼大叫,怪我怎么没有按时汇报进度,但今天晚上例外。
“小菜鸟,你没事吧?有最新状况吗?”
“呃,警方依然不肯接受采访,但他们私下承认凶手百分之百是男性,而且是风谷镇人,他们还没拿到嫌疑人的DNA,也还没查到死者的遇害地点。他们手上的线索非常有限。凶手要不就是犯罪集团的首脑,要不就是天生的犯罪奇才。大家似乎一致认为,凶手就是娜塔莉的哥哥约翰。我采访了他的女朋友,她坚持捍卫男友的清白。”
“很好,这个好,但我刚刚……我问的是你的状况。你在那里还好吗?你要说实话,因为我看不到你的脸。少跟我来故作坚强那一套。”
“我不太好,但那又怎样?”我的语调比我预期的还要恶毒、高亢。“这个报道很棒,我想我就快挖到宝了。只要再给我几天或是一周,到底要多久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这两个小女孩会咬人。这是我今天问到的,而跟我合作的警察却毫不知情。”
“那你告诉他了吗?他有什么看法?”
“没有。”
“你干吗不问他看法啊,小妞?”
你看嘛,柯瑞,劳尔警探觉得我有事情瞒着他,结果就生气了,全世界的男人都这样,跟女人讨不到东西就乱发脾气。
“我搞砸了,但我会问出来的。柯瑞,我还要晚几天才能交稿。我想多问问当地人的看法,从警察嘴里多套出一点话。我想我就快说服他们小报社也能立大功了,虽然这里的人不看我们的报纸。”跟你那里的人一样,我把下半句咽了回去。
“他们迟早会看的。你这篇报道一定会引起大众的关注,小菜鸟。你写的已经很不错了,再加把劲。找你的老朋友聊聊天,她们可能比较愿意分享。找她们聊天对你这篇报道也有帮助,还记得荣获普利策奖的得州水灾系列报道吧,其中有一篇就是写作者在灾难中返家和朋友团聚的心情。再说,跟朋友喝几杯啤酒,对你也有好处。不过听声音,你已经喝了不少了?”
“一点点而已。”
“你觉得……你待在那里好吗?你还在恢复期?”我听到打火机点燃,椅脚刮过厨房的地毯,柯瑞呻吟着坐了下来。
“哦,这不用你操心。”
“我当然要操心。少在那边扮什么烈女,小菜鸟。如果你要退出,我不会责怪你的。你要好好照顾自己。我以为回家对你来说是有百利而无一害,只是……我忘了有些父母对小孩只有百害而无一利。”
“每次回来这里,”我停了一下,想一口气把话说完。“每次回来这里,我都觉得自己很坏。”说着我哭了起来,我抽抽咽咽,听着柯瑞结结巴巴说不出话来。我想他吓坏了,会挥手叫艾琳来安抚这个哭泣的小女孩,但我猜错了。
“卡蜜儿,”他低声地说,“我认识的人里面就你人最好。世界上的好人不多,你知道吗?尤其我爸妈过世后,就只剩下你和艾琳了。”
“我一点也不好。”我在大腿上乱涂乱写,笔尖在我的皮肤上留下深深的字痕。错,女,齿。
“卡蜜儿,你很好很好。你对大家都很恭敬,就连对人渣中的人渣也很有礼貌。你给了他们……尊严和包容。你以为我干吗留你在公司?你该不会自以为是一流的记者吧。”一阵沉默,我的眼泪如溃堤一般。错,女,齿。
“不好笑吗?我是在开玩笑。”
“不好笑。”
“我爷爷以前是歌厅里的大红人,我大概没有遗传到他的搞笑天分。”
“歌厅?”
“对呀,他当年搭船从爱尔兰跑到纽约来讨生活。他很会搞笑,还会演奏四种乐器……”打火机再度点燃。我盖上夏被,闭上眼睛,听柯瑞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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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是周三清早。雷雨云依旧低低地笼罩着镇上。燠热,多风,天色跟小便一样黄。我带着一瓶波旁威士忌,用酒瓶敲他家的门。礼多人不怪。我没穿裙子。对想乱来的人来说,穿裙子太方便了。但他还想对我乱来吗?
他打开门,散发着浓浓的睡意。凌乱的头发,穿反的T恤,搭上一条四角裤。没有笑容。他家里冷的跟冰库一样,我站在外面都可以感受得到里面的寒气。
“你要进来,还是我出去?”他一边问,一边搔下巴。他看到我手上拿着酒。“啊,进来吧。看来你是不醉不归了?”
屋子里面乱七八糟,让我非常诧异。裤子凌乱地堆在椅子上,垃圾桶里的垃圾满到快要溢出来了,走廊上堆着一箱一箱的资料,逼得你非得侧身通过。他招呼我坐在一张裂开的真皮沙发上,接着拿了一盘冰块和两个杯子回来,斟了满满的两杯酒。
“嗯,我昨天晚上实在不应该对你那么凶。”他说。
“对啊。而且我提供给你那么多情报,你却一点消息也不透露给我知道。”
“我是在侦查凶杀案,你是在报道凶杀案,所以应该我比较伟大吧。而且有些事,卡蜜儿,我是真的不能让你知道。”
“我也是——我有权利保护我的线人。”
“你这么做就等于是在保护犯下这两桩案子的杀人魔。”
“你猜得到的,理查德。我能说的几乎都说了。你好歹也自己努力看看吧。”我们互相凝视对方。
“我喜欢看你化身为刁钻的记者来对付我。”理查德笑一笑,摇摇头,光着脚丫戳一戳我。“我是说真的,我是真的很喜欢。”他又帮我们添酒。再这样下去,还没到中午我们就会不省人事了。他把我拉过去,吻我的耳垂,把舌头伸进我的耳洞里。
“嗯,风谷镇女孩,让我看看你到底有多坏?”他在我耳边呢喃。
“告诉我你觉得是谁干的?”我说。他似乎一脸错愕。不然他以为我要说什么?我爱你吗?他用手指缠我的头发,舌头伸进我耳朵里面探索,逗弄了一分钟。男人只要找不到地方碰,就会变得对耳朵死心塌地起来。这是我过去十年的心得分享。虽然理查德不能碰我的胸部、我的屁股、我的手臂、我的腿,但他(目前)似乎舔舔耳朵就满足了。
“这件事我只告诉你:我认为是约翰·肯尼。这孩子跟他妹妹非常亲密,亲密到近乎病态。他没有不在场证明。我认为他对小女孩有一种特殊情感,但他一直压抑着,压抑到后来受不了,就一举把她们杀了,甚至还拔牙过瘾。事情一定会愈演愈烈。我们正在追查他在宾州的档案,看有没有任何怪异的举止。他们搬家说不定不只是为了娜塔莉。”
“我需要可以报道出来的消息。”
“是谁告诉你咬人的事?那两个女孩子咬了谁?”他对着我的耳朵哈热气。外头下起了雨,雨水打在人行道上,听起来像有人在尿尿。
“玛芮斯·惠勒说娜塔莉咬掉了她的耳垂。”
“还有呢?”
“安咬过我妈,咬在手腕上。没了。”
“看吧,没那么难嘛,小乖乖。”他哈着气说。
“轮到你提供我新闻素材了。”
“不行。”他朝我咧了咧嘴。“照我的来。”
那天下午,理查德又跟我亲热一番,这才勉为其难地告诉我案情有最新突破,可能会逮捕一名嫌犯归案。我留他在床上呼呼大睡,自己冒雨跑回车上。我脑子里胡乱冒出一个想法:如果我是艾玛,一定可以套出更多话。
我开车到雅各布阿瑟纪念公园,看着车窗外的大雨发呆,因为我还不想回家。到了明天,这里就会到处都是小孩,开始他们懒洋洋的漫长暑假。现在这里只有我,又黏又蠢。我在想这算不算虐待?被理查德虐待,被夺走我初夜的男生虐待,被所有人虐待。我喜欢《圣经·旧约》里那句轻蔑的话:“她罪有应得。”有时候,女人确实是罪有应得。
原本安静的公园响起嘈杂声。一辆黄色跑车轰隆轰隆地从我旁边驶过,艾玛和凯莉挤在前座,隔壁驾驶座上坐着一个满头乱发的男生,戴着从路边摊买的太阳眼镜,穿着一件污渍斑斑的衬衫。后座坐着一个瘦巴巴的男生,像是他的分身。车子里飘出袅袅的烟霭,混着柑橘调酒的清香。
“上车,我们要去派对上玩一下。”艾玛说着,亮出一瓶便宜的伏特加调酒,柳橙口味。她伸出舌头,让雨水在舌面上溅开来。她的头发和背心都在滴水。
“我想要一个人待着,谢谢。”
“看起来一点也不好。来嘛,警察在附近巡逻。你一定会被开酒驾罚单,我都闻到了。”
“来嘛,大美女。”凯莉说,“有你在,这些男生会守规矩一点。”我想一想我手上的选择:回家喝闷酒,到酒吧随便找个人喝酒,跟这些孩子走,至少可以听到一些有趣的八卦。去一个小时,然后回家睡一觉忘掉烦恼。再说,艾玛也在,她今天又莫名其妙对我友善起来。
虽然我不想承认,但我确实开始对她着迷了。
我钻进后座,大家一阵欢呼。艾玛拿出另一瓶酒,让大家传着喝,这次是热莱姆,味道很像防晒油。我担心他们会央求我帮忙买酒。不是因为我不想,只是觉得很悲哀,我竟然那么希望他们找我玩,好像我又变回从前那个受欢迎的女孩,受到学校的大姐大认可,证明自己不是怪胎。光想到这里,我就想跳车走路回家,但艾玛又把酒传过来,瓶口一圈都是粉红色唇蜜。
坐在我旁边的男生,自我介绍说他叫诺兰,他跟我点个头,擦一擦人中附近的汗。他脸上狂冒青春痘,骨瘦如柴的手臂上长满疥癣。诺兰用手指沿着驾驶座椅背的绲边划上划下,然后抬头望着我,看了一会儿,说:“你跟我妈年纪差不多。我喜欢。”
“我很怀疑我这年纪可以当你妈。”
“她大概三十三、三十四。”很接近。
“她叫什么名字?”
“凯西·道格。”我认识她。她比我大几岁,住在养猪场附近。她老是抹太多发胶,而且对阿肯色州界那些墨西哥屠夫情有独钟。有一次教会出游,她跟同队的小队员说自己曾经自杀过。后来学校的女同学都叫她凯西·刀割。
“她比我大几届。”我说。
“傻瓜,这女人那么酷,哪会跟你那嗑药的婊子娘混。”开车的男孩说。
“你娘咧。”诺兰压着嗓子说。
我们停在风谷镇上一幢维多利亚古宅前面,这栋古宅经过全面翻修,漆得红红蓝蓝绿绿,本来是想打造前卫感,但成品看起来非常可笑,好像卖冰激凌的疯子家。一个男孩光着上身,在洋房旁边的草丛里狂吐;两个男孩在衰颓的花园里摔跤;另一对两小无猜的情侣在秋千上抱得紧紧的。诺兰被留在车上,负责开车的戴蒙把他锁在里面。“这样就不会有人来欺负他了。”我觉得他这场面话说得很漂亮。
步入洋房后,我发现自己四处寻觅儿时的面孔:男生理着平头,运动外套上写着英文字;女生烫了一头弹簧似的卷发,耳朵上招摇地挂着大大的金耳环。我一面用眼睛搜寻,一面用鼻子嗅闻黑色达卡尔、阿玛尼等记忆中的男香。
他们全都不在。屋里的男孩都还只是小朋友,清一色穿着宽松的滑板短裤配球鞋;女孩子穿着绕颈小可爱搭配迷你裙,露出一截腰秀出肚环。他们全都瞪着我,好像担心我是警察。我不是,但我刚跟警察上过床。我微笑,点头。我的心情未免也太好了,我心不在焉地想着。
进入大如洞窟的饭厅里,我看见饭桌被推到房间一角,腾出空间来供大家跳舞、摆放冰箱。艾玛一边跳一边扭到人群中央,跟一个男生贴身热舞,跳得男生的颈背都红了。她附在他耳边低语,男生点点头,她打开其中一台冰箱,从里面抽出四瓶啤酒,把啤酒抱在汗涔涔的胸前,一边假装拿不稳,一边扭腰摆臀走过一群仰慕者身边。
她的跟班就没这个本事。恶毒的炮轰像鞭炮声一样此起彼伏,女生们纷纷要这几个小鬼滚出去。不过她们比场上大部分的女生都漂亮,也就是说,男生绝对不会想撵她们出去;而这场派对的主办人恰巧是男生,客厅的壁炉架上就有几张他的照片,他戴着帽子,发色很深,帅,但没有特色。我没看到他高中以后的照片。男孩的照片旁边立着他父母的照片,父母脸上流露出骄傲的神色。我认得照片里的母亲:她是我高中同学的姐姐。我一想到自己竟然参加她儿子的派对,不免坐立难安起来。
“天啊天啊天啊。”一个棕发女生从我们身边跑过去,她长着一对青蛙眼,T恤上骄傲地写着大大的“沟”字,她一把抓住她的两栖类朋友。“他们来了,他们真的来了。”
“靠。”两栖类朋友说,“这真是太好啦。要跟他们打招呼吗?”
“我们先看看情况再说,如果主办人JC不想要他们来,那我们就不要插手多管闲事。”
“也是。”
我看都没看就知道是谁来了。玛芮斯·惠勒走进客厅,使劲拉着走在后面的约翰·肯尼。几个男生朝他点点头,几个男生拍拍他的背;其他人则故意转身背对着他,一圈一圈的小圈子越缩越小。约翰和玛芮斯都没注意到我,让我松了一口气。玛芮斯的眼神扫到一群干巴巴的O型腿女孩,是她昔日的啦啦队友吧,我猜。她看到她们站在厨房门口,开心地尖叫一声,蹦跳过去找她们,让约翰一个人搁浅在客厅。女生的反应比男生更冷漠。“嗨。”其中一个说,连笑也没笑一下。“我以为你们不来了。”
“不来实在太蠢了。任何有脑袋的人都知道约翰很酷,我们才不想因为这种……鸟事……被排挤。”
“玛芮斯,这一点也不酷。JC看不出来这整件事酷在哪里。”一个红头发的女生说,她要不就是JC的女朋友,要不就是备胎。
“我去跟他说。”玛芮斯像个孩子一样抱怨,“让我去跟他说。”
“我看你最好赶快离开。”
“他们真的把约翰的衣服拿走了吗?”一个娇小的女生说,她有慈母的气质,大家在吐的时候,八成都是她在背后帮忙拢着头发。
“没错,但那是为了洗刷他的冤屈,不是因为他有嫌疑。”
“随你怎么说吧。”红发女孩说。我讨厌她。
玛芮斯环视房间,搜寻和善的面孔,她看到我也在,表情一阵困惑,接着看到妹妹凯尔西也在,眼睛里喷出怒火。
约翰被扔在门口,不时看表、绑鞋带,假装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里头的人群已经叫嚣沸腾到最高点,玛芮斯迈开步伐朝我们走过来。
“你来这里做什么?”她眼里噙着泪水,额头上挂着豆大的汗珠。她这个问题的矛头不知是指向谁,可能是在反问自己吧。
“戴蒙带我们来的。”艾玛喜滋滋地说,脚尖踮了两下。“我简直不敢相信会在这里碰到你,更不敢相信他居然还好意思露脸。”
“天啊,你这贱女人。你根本什么都不知道,你这婊子。”玛芮斯的声音在颤抖,像一颗陀螺在桌沿打转。
“那你自己又是谁的婊子呢?”艾玛说,“嗨,杀人魔。”她冲约翰挥挥手,约翰刚才好像都没注意到她,这时表情突然大变,好像被人赏了一记耳光。
他正准备走过去,刚好JC从另外一个房间走出来,把约翰拉到旁边去。两个高高的男生说他死定了,竟敢到人家的地盘上搞鬼。整间客厅耳语声嗡嗡响着,大家看着JC拍一拍约翰的背,要他从大门离开。约翰朝玛芮斯点个头,向她示意要走了。她急忙跟上前去,头低低的,用手捂着脸。就在约翰快走到门口的时候,有个男生终于憋不住了,故意尖着嗓子调侃了一声:“女童杀手!”接着是一串神经质的爆笑,顺带不屑地看了他们几眼。玛芮斯发疯似的“啊”了一声,转过身,龇牙咧嘴,撂下一句脏话,把大门摔上。那个男生故意把她骂脏话的样子学给大家看,他歪嘴噘唇,嗲声嗲气地骂了一句。
凯尔西和凯莉跟着我们走到门口,艾玛转过去,放肆地大笑。“谁让你们跟来的?”
凯莉看到艾玛的手搂着我腰,转头跟凯尔西面面相觑。凯尔西黏到艾玛身上,搂着她的肩膀。
“我们不想待在这里,我们想跟你一起去嘛。”她撒娇道。
艾玛耸肩,把她的手抖开,然后微笑看着她,当她是一头蠢驴。
“乖乖听话滚开,可以吗?”艾玛说,“你们几个我已经玩腻了,无聊死了。”
凯尔西退后几步,一时反应不过来,忘了要把伸出去的手放下来。凯莉耸耸肩,踩着舞步回到人堆里,从一个男孩子手上夺下啤酒,对着他舔嘴唇,回头看艾玛有没有在看。没有。
与此同时,艾玛像一个殷勤的男朋友,带着我走出大门、下楼梯,走上人行道。小小的黄色酢浆草花,从人行道的裂缝里钻出来。
我指着说:“好美。”
艾玛指着我,点点头。我们从路灯下走过,艾玛的脸忽明忽暗,游泳的事早已被抛到九霄云外,我们的双腿自动导航,往家的方向前进。夜色披在我身上,像一件柔软、濡湿的睡衣。
艾玛把小手钻进我手里。“你觉得……妈怎么样?”
我的酒劲稍微退去,但过了不久又晕眩起来。
“我觉得她是一个非常不快乐的女人。”我说,“而且问题很多。”
“我听见她睡午觉的时候说梦话,她在梦里大喊:妈妈、玛丽安,还有……你。”
“还好我都听不到。”我说着,拍拍艾玛的手。
“你好可怜,要听她这些梦话。”
“她很喜欢照顾我。”
“那很好啊。”
“但很奇怪。”艾玛说。
“我觉得你不应该让男生对你为所欲为,艾玛。”
“我喜欢我们家的房子。”艾玛打断我说,“我喜欢妈的房间。那间房间的地板很有名。我有一次还在杂志上看到,标题写着《向象牙举杯致敬:流金岁月风华再现》。现在已经买不到象牙了。好可惜,真的好可惜!”她把棒棒糖塞进嘴里,伸手往空中一扑,抓到一只萤火虫,她把萤火虫夹在两根手指中间,掰开它尾端的发光器,把荧光涂在手指上,做成一枚发光的戒指。她把虫尸扔到草堆里,欣赏自己的手。
“你小时候女同学喜欢你吗?”她问,“我的同学都对我很坏。”
艾玛那么跋扈,又那么爱对别人颐指气使,有时候还可怕得要命(譬如在公园里踩我的脚后跟,哪有十三岁的小孩敢这么戏谑大人的?),居然会被其他女生欺负?她一看我的表情,就猜到我在想什么。
“我不是说她们真的对我很坏。我要她们做什么她们就做什么,但她们不喜欢我。我哪天做了什么蠢事,我哪天不酷了,她们就会立刻联合起来对付我。有时候上床睡觉前,我会坐在房间里,写下我当天做的每一件事,说过的每一句话,然后一个一个评分,A表示做得漂亮,F表示非常丢脸,死了算了。”我高中的时候有一本日记本,专门用来记录每天穿的衣服,同样的衣服每个月只能穿一次。
“像今天晚上,戴夫·雷德——一个超猛的高一男生——跟我说:他不知道还有没有办法再等我,等到我上高中,才跟我在一起。我就回了一句‘别等了’,然后掉头离开,其他男生看了就‘哇呜哇呜’叫;像这样就是A。但像昨天,我当着我朋友的面在大街上绊倒,她们全都哈哈大笑;这就是F,或者是D。我后来整天都对她们耍狠,凯尔西和凯莉都哭了,小焦本来就爱哭,所以没什么挑战性。”
“与其受人爱戴,被人害怕更为安全。”我说。
“马基雅维利。”她大声欢呼,然后又跳又笑,不知道是装出十三岁少女的天真活泼,还是真的活力四射、青春洋溢。我分不出来。
“你怎么知道?”我好佩服她,对她的爱每分每秒都在增加。聪明又堕落的女孩,听起来很熟悉。
“我知道一大堆我不应该知道的事。”她说,我也开始跟着她又跑又跳。酒精让我飘飘欲仙,明明知道在清醒的情况下我绝对做不出这种事,但我因为心情太好,一时管不了这么多。我全身上下的肌肉都在唱歌。
“我其实比大部分的老师都还要聪明。我做过智力测验,我应该跳级念高一的,但妈要我跟同年龄的同学在一起。随便啦,反正我就要离家去念高中了。我要去新英格兰。”她说到新英格兰的时候,语气带着微微的惊叹,好像只看过新英格兰的风景照,或是就像个怀抱着常春藤名校梦想的女孩:聪明的人都去新英格兰。这我不予置评,因为我没去过新英格兰。
“我一定要离开这里。”艾玛说这句话的时候,活像被老公宠坏的娇妻,做作到了极致。“我每天都觉得好无聊,所以我才会这么放肆。我知道我可能有点……乱来。”
“你是指跟男生吗?”我顿了一下,我的心在胸腔里大跳伦巴舞。空气里弥漫着紫色鸢尾花的花香,我感觉香气飘进我的鼻子、我的肺、我的血液,连血管都散发着紫色的浓郁。
“只是小打小闹而已,你知道的。我知道你知道的。”她牵起我的手,给了我一个纯真甜美的微笑,摸摸我的掌心,我从来没被别人摸得那么舒服过。我左小腿上的怪胎突然叹了一口气。
我们快到家了,我的头发像温水流泻在我的肩头,我的身体左摇右摆,没有音乐照样起舞。人行道上有一个蜗牛壳,我的眼睛顺着壳上的涡旋打转。
“你知道的。你知道有时候人需要一点伤害。”她说得好像在推销新上市的美发产品。
“你觉得无聊、窒息的时候,有很多方法可以解决,不一定要伤害自己。”我说。
“你是个聪明的女孩,你知道的。”我发现她把手指伸进我的袖口,摸那些高低起伏的疤。我没有制止她。
艾玛一直转一直转,突然摔倒在柏油路上,倒地时一只银色手环掉下来,像喝醉般踉踉跄跄,顺着街道滚下去。
我把她从地上拉起来(她的手肘被撞破开始流血,但她还在哈哈大笑),我们面对面手拉着手转圈,一路往家的方向旋转过去。她咧嘴大笑,笑容占去脸的一半,长长的牙齿晶莹湿润,我突然明白,对杀人魔而言,这样的牙齿有多诱人。一颗颗方方正正、闪闪发亮的牙齿,门牙美得像马赛克砖,可以镶嵌在桌上做装饰。
“跟你在一起好开心,”艾玛笑着说,她的气息喷在我脸上,热热的,带着香甜的酒香。“你就像我的知己。”
“你就像我的妹妹。”我说。这样会不会亵渎了妹妺两个字?我不在乎。
“我爱你。”艾玛尖叫着说。
我们转得好快好快,快到我脸颊的肉上下颤动,又麻又痒。我笑得像个孩子一样。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快乐过,我心想。街上的灯红艳如玫瑰。艾玛的长发像羽毛,搔着我的肩膀。她的颧骨高高耸起,配上小麦色的肌肤,在街灯的照射下,像两块黄澄澄的奶油。我想伸手去摸,不知不觉就松开了她的手,这样一来,圆圈断裂,我们两个旋转飞出去,跌倒在地上。
我的脚踝撞在马路的缘上,骨头“啪”一声裂开,鲜血如注,喷到我的腿上。艾玛像扑垒一样摔在柏油路上,胸口擦伤的地方,血泡汩汩冒了出来。她低头看着我,蓝蓝的眼珠闪耀着慑人的光芒,她伸手去摸胸口那片血网,发出一声尖叫,然后枕在我的腿上哈哈大笑。
她竖起手指抹过胸口,把一颗血珠沾在指尖上,我还来不及出手制止,她已经把手指点在我的嘴唇上。我尝到鲜血的味道,像涂了蜂蜜的铁。她抬头凝视着我,伸手摩挲我的脸颊。
“我知道你以为妈比较喜欢我,但这不是真的。”她一说完,我们那栋矗立在山顶的家就像听到暗号一样,门廊的灯突然亮了起来。
“想到我房间跟我一起睡吗?”艾玛提议,她比之前稍微安静了一点。
我想象我们躺在她床上,盖着圆点点的棉被说悄悄话,说着说着,两个人手挽着手、脚勾着脚,沉沉睡去……我会意过来,我脑海中想象的是我和玛丽安的回忆。玛丽安从病房里逃出来,跟我挤在同一张床铺上。她蜷着身体,头朝着我的肚子,哈出热气,发出呼噜呼噜的呼声。隔天一早,我必须趁我妈起床前,偷偷把她带回房间;那短短五秒钟,是那幢静谧古宅里最惊险刺激的时刻。我牵着她走过走廊,走到我妈房间附近时,我心里既害怕又希望房门会忽然打开。妈,她没有病。我计划一旦被逮到,就要这样喊出来。让她下床走一走又不会怎样,她没有病得那么严重。我都忘了我那时候多坚持玛丽安没有生病。
感谢酒精,现在想起这些,竟然都变成快乐的回忆,就像小孩子的图画书,一页一页从我脑海里迅速翻过。回忆里的玛丽安变得像一只小兔子,戴着毛茸茸的圆尾巴。我仿佛可以感觉到她身上的兔毛,我抬起上半身,发现是艾玛的长发在搔我的腿。
“可以吗?”
“今晚不行,艾玛。我累死了,我想睡在自己的床铺上。”我觉得我再过十分钟就要清醒过来了,我不希望跌到谷底的时候,艾玛睡在我身边。
“那我可以睡在你房间吗?”她站在街灯底下,牛仔裙卡在她窄小的骨盆上,背心绑带歪斜断裂,她嘴唇附近有一抹血,眼睛里满满都是希望。
“不要啦,我们分开睡吧。明天再一起出去玩。”她没说话,只是转过身,用最快的速度冲回家去,两条腿在身后飞踢起来,像卡通里的小马。
“艾玛!”我从后面叫住她。“等等,我们一起睡,可以吗?”透过昏暗的夜色看她,就好像透过镜子看某人远去的身影。我没有发现那团蹦蹦跳跳的剪影已经转向,直直朝着我冲过来。她一头撞在我身上,额头撞击我的下巴,我们再度跌倒,这次是摔在人行道上。我的后脑勺撞上水泥地,发出尖锐的破裂声,我的下排牙齿痛得像火在烧。我在地上躺了一秒,拳头里揪着艾玛的头发,一只萤火虫在我头顶飞,随着我血液的鼓动一明一灭。艾玛咯咯咯地笑了起来,手扶着额头,揉了揉上面一块跟蜜饯一样大的乌青。
“你把我的脸撞凹了。”
“我的后脑勺才被你撞凹了呢。”我低声说。我坐起来,只觉得天旋地转。刚刚躺在人行道上还没感觉,现在才发现鲜血慢慢渗流到颈背上。“天啊,艾玛。你怎么那么粗暴!”
“我以为你喜欢别人对你粗暴。”她伸出手,把我从地上拉起来,后脑勺的血从背后流到前面来。她从中指上拔下一枚金戒指,上面镶着一颗翠绿色的橄榄石,接着把戒指套在我通红的手指上。“拿去。这是我给你的。”
我摇摇头。“送你的人会希望你留着。”
“这算是妈送我的吧。她不在乎的,相信我。她本来是要送给安的,不过……安现在走了,所以戒指就被搁在那里。很丑,对吧?我以前都假装是妈送我的,但这是不可能的事,因为她讨厌死我了。”
“她不讨厌你。”我们开始朝家的方向走,山顶上,门廊的灯亮得刺眼。
“她不喜欢你。”艾玛大着胆子说。
“对,她不喜欢我。”
“嗯,她也不喜欢我。只是她讨厌我的方式不一样。”我们开始爬楼梯,把脚下的桑葚踩得喷出汁。空气闻起来像小朋友蛋糕上的糖霜。
“玛丽安死掉以后,她是更爱你,还是更不爱你?”她一边问,一边挽起我的手。
“更不爱我。”
“所以没用?”
“什么?”
“就算她死了也没用。”
“对。现在保持安静,到我房间之前都不准说话,知道吗?”我们蹑手蹑脚地爬上楼梯,我一手放在颈窝旁边接血,艾玛险象环生地跟在后面,一会儿闻一闻花瓶里的玫瑰,一会儿看着镜子咧嘴而笑。妈的房间跟平常一样安静。紧闭的房门后,吊扇在黑暗里呼呼打转。
进了房间,我关上房门,扒下湿透的球鞋(鞋底的纹路里塞满新刈的草),擦掉腿上的桑葚汁,正准备要脱上衣,这才意识到艾玛注视的目光。我把上衣拉好,假装摇摇晃晃地倒在床上,太累,不想换睡衣了。我把棉被盖好,侧身蜷着,离艾玛远远的,嘟哝了一句“晚安”。我听见她把衣服脱在地上,一秒后,灯熄了,她爬上床铺,侧身贴着我,身上脱到只剩一件内衣。我一想到可以脱光衣服睡在别人旁边,不用担心哪个字会从袖口、裤管溜出来,就揪心到想哭。
“卡蜜儿?”她的声音很轻,充满了不确定。“你有没有听过有人说,他们伤害自己,是因为他们已经麻木到毫无感觉?”
“嗯哼。”
“但如果反过来呢?”艾玛小声地说,“如果有人是喜欢伤害别人,而且觉得伤害别人很棒呢?这种想伤人的欲望就像一阵刺痛,好像有人在你身上设了一个开关,除非你去伤害人,否则怎么样都关不掉?这又表示什么?”
我假装睡着了。我假装感觉不到她的手指在我的颈背,来来回回、来来回回描着灭。
是梦。是玛丽安。她的白色睡衣黏黏的,沾满了汗;一团金色卷发黏在她脸颊上。她牵着我的手,想把我从床上拉起来。“这里不安全。”她低声说,“你在这里不安全。”不安全就不安全吧,我叫她别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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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西杰克逊》系列合集
《猎魔人》合集
“我知道看起来这只是芝麻小事,但是,盖拉,你换个角度想想看,这些芝麻小事,决定了一顿饭的好坏:是飨宴美食,还是只是用来填饱肚子。”盖拉出声表示赞同。她连嗯哼都带着鼻音。
我拨了理查德的手机,落后的风谷镇民没几个会用手机的,不过批评别人就是在批评自己,我自己也是芝加哥仅存的老古板。我不想那么容易被找到。
“劳尔警探。”我听见他那一头有人在广播他的名字。
“这么忙,警探?”我羞红了脸,觉得自己的轻浮就像是在暧昧,就像是在犯傻。
“嗨,是你。”电话里传来他的声音。“我还在处理事情,晚点打给你?”
“好啊,我的……”
“你的号码屏幕上有显示。”
“真先进。”
“那还用说。”
二十分钟后。
“对不起,我刚刚跟维克里在伍德贝瑞的医院。”
“有进展吗?”
“算吧。”
“说说你的看法?”
“我昨天晚上玩得很愉快。”我把理查德在大腿上写了十二遍,我制止自己再写下去,我已经手痒到想要用刮胡刀片了。
“我也是。喂,我要问你几个问题,我需要你坦白回答我。不算在采访里面。然后我还需要听听你的意见,下次报道要用。”
“好吧,只要能帮忙的我就尽量帮,卡蜜儿。你要问什么?”
“我可以跟你约在我们第一次见面的破酒吧吗?我需要当面问你,我需要离开这间房子,我需要,好吧,我承认:我需要喝一杯。”
我在“感应酒吧”遇到三个同班男同学,他们人都很好,其中一个还赢过全州猪公比赛冠军,他那年养的母猪胖到简直不能看,乳头胀到一直滴奶。典型的乡下人,理查德一定喜欢。他们请我喝了两轮,大家互相客套了几句,传阅彼此小孩的照片,他们三个的小孩加起来一共有八个。图保还是跟小时候一样,金色的头发,圆圆的脸庞。他的舌头露在嘴边,红着脸,一边聊天,一边用圆圆的蓝眼珠在我的脸蛋和胸部之间扫来扫去。不过,我一拿出录音机说要采访,他马上就停止动作。大家想到要上报都精神为之一振,上报是活着的证明。我想象一群鬼魂七嘴八舌,拿着一叠报纸扯来扯去,指着报纸上的名字说:看我在这里,就跟你说我活过吧,就跟你说那是我了嘛。
“小时候谁知道,我们有一天会坐在这里,讨论风谷镇的杀人事件?”汤米·林捷惊呼道,他留着满头黑发,蓄着纠结的胡子。
“我懂。我的意思是,老子一天到晚在超市里卖命呐。”荣恩·莱尔说;他心地善良,有一张老鼠脸,说起话来声音洪亮。他们三个脸上放光,显得与有荣焉。这两桩谋杀案让风谷镇蒙羞,但他们三个倒是洋洋得意,就算下半辈子都得待在超市、药妆店、养猪场工作也甘之如饴;他们上过报纸这件事,外加结婚生子,就是他们死后唯一可供后人凭吊的两件事。而这只不过是碰巧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不对,如果要再深究,应该说是碰巧发生在他们镇上的事。我不确定玛芮斯说的话对不对。应该有人巴不得凶手是土生土长的风谷镇人,曾经跟他一起钓鱼,一起参加童子军。有个朋友是杀人凶手,这样的人生比较有谈资。
店门被猛地推开,门口站着理查德。那扇门看起来很笨重,但实际却很轻,除非是常客,不然一般人都会推得太用力,每隔几分钟,都可以听到店门碰撞墙壁,别有情趣地为谈话断句。
理查德走进店里,顺手把外套搭在肩上,三个大男人发出哀号。
“又是这个家伙。”
“我真是被他打败了。”
“省省你们的脑细胞吧,否则一会儿要用找不到。”我跳下椅凳,舔舔嘴唇,扬起嘴角。
“好了大家,开工啦。采访时间到了。谢谢你们请我喝酒。”
“我们就待在这里,无聊就回来找我们。”杰森对着我的背影大叫。理查德对他笑了笑,龇牙低声骂了声“白痴”。
我咕噜咕噜喝下第三杯波旁酒,随便找个女侍者帮我们带位。侍者送酒过来,我托着腮,心想能不能不要办正事。理查德右眉毛上面有一道疤,下巴中间有一条缝。在没人看见的地方,他偷偷踩了我脚背两下。
“怎么啦,包打听?”
“嗯,我有点事想问你,我真的很想知道答案。如果你不能说,那就不要说,但请你好好考虑我的问题。”他点点头。
“关于这两起杀人案的凶手,你心里有设定嫌犯了吗?”
“有几个。”
“男的还是女的?”
“你怎么突然那么急着想知道答案,卡蜜儿?”
“我就是要知道。”他顿了一下,自顾自地喝酒,摸一摸下巴上的胡茬儿。
“我不相信女人会对小女孩下这种毒手。”他又踩了一下我的脚背。“嘿,到底怎么了?跟我说实话。”
“我不知道,我吓坏了。我只想知道我应该把力气用在什么地方。”
“我可以帮你。”
“你听说那两个小女生会咬人吗?据说这件事大家都知道。”
“我只从校方那边打听到,安曾经不小心伤害了邻居家的鸟。”他说,“至于娜塔莉,因为之前的剪刀意外,所以她爸妈对她的管教非常严格。”
“娜塔莉曾经咬掉熟人的耳垂。”
“不可能。我这里没有任何娜塔莉搬家后的犯罪记录。”
“那表示他们没有报警。我看到那只耳朵了,理查德,上面真的少了一块耳垂,而且那个人完全没有理由说谎。而且安也曾经攻击人,也咬过人。我越来越怀疑她们是跟不该起争执的人起了争执,结果像不听话的动物那样遭到处罚,所以她们的牙齿才会被拔掉。”
“让我们从头慢慢梳理。第一,这两个女生咬了谁?”
“我不能说。”
“他妈的,卡蜜儿,我没时间跟你耗。快说。”
“不要。”我很诧异他居然暴怒。我原本以为他会笑一笑,说我叛逆的样子好迷人。
“去你妈的,这可是谋杀案!如果你有线索,我需要你帮我。”
“我也需要你帮我啊。”
“我在帮你啊,卡蜜儿,但你这样跟我兜圈子,对我们两个人都没有好处。”
“这下你知道我的感受了。”我幼稚地咕哝道。
“随你便。”他揉一揉眼睛。“这一整天下来够我受的了,那么……晚安。希望有帮到你。”他起身,把剩下那半杯酒推给我。
“我需要采访你的看法。”
“以后再说。我需要稍微调整一下心态。你说的可能没错,我们的确不适合。”他离开后,那群男人要我过去跟他们坐。我摇摇头,把酒喝完,假装在记笔记,写到他们三个都离开了才停笔。我反复写着“烂地方、烂地方、烂地方……”整整写了十二页。
我回到家,这次是亚伦在等我。他坐在那张维多利亚双人沙发上,黑色的胡桃木,搭配白色的织锦缎;他穿着白色长裤,披一件蚕丝衬衫,脚上是一双绫罗拖鞋。如果他是照片里的人物,你根本猜不出来他是哪个时代的人。是维多利亚时代的绅士?还是英王爱德华七世时期的贵公子?或是20世纪50年代的雅痞?答案是21世纪的家庭主夫,不用上班,成天品酒,偶尔跟我妈做做爱。
只要我妈不在场,亚伦几乎不会找我说话。小时候有一次我在走廊上撞见他,他僵硬地弯下腰,平视着我,说:“哈啰,你好不好啊。”我们已经在同一间房子里生活了五年了,他却只挤得出这一句话。
“很好,谢谢。”我想破头也想不出其他回答。
不过,亚伦现在好像准备好要训我一顿。他没有叫住我,只是拍一拍身旁的沙发。他在膝上顶着一只蛋糕盘,盘子里摆着五六条硕大的银色沙丁鱼。我一进门就闻到了。
“卡蜜儿。”他一边说,一边用小叉子叉鱼尾。“你把你妈气出病来了。如果接下来情况还是没有改善,我必须请你离开。”
“我怎么会把她气出病呢?”
“你折磨她。你动不动就跟她提起玛丽安。你明明知道她的孩子死了,怎么还刺激她去想象那孩子在地底下是什么模样。我不知道你对死亡的态度怎么能那么超然,我只知道爱多拉没办法像你那么冷血。”一块鱼肉从他的衬衫上滚下去,留下一行纽扣大小的油渍。
“你不能跟她讨论那两个小女孩的尸体,或是帮她们拔牙的时候流了多少血,或是勒死那两个小女孩要多长时间。”
“亚伦,我从来没有跟我妈说过这些事,类似的事情也没有。我完全不知道她在说什么。”我一点也不愤怒,只觉得很疲惫。
“好吧,卡蜜儿,你们母女关系有多紧张,难道我还不知道吗?我知道你向来见不得别人好。这是真的,你自己也知道,你跟爱多拉她妈真的很像。她妈一直监视着这个家,跟一个……跟一个巫婆一样,人又老、脾气又坏,连别人笑也会惹到她。我唯一一次看到她笑,就是你拒绝爱多拉喂你喝母乳的时候。你说什么也不肯吸你妈的奶头。”最后两个字从亚伦油腻腻的嘴里蹦出来,往我身上十几处喷火。吮吸,贱人,橡胶,通通都烧了起来。
“这些是你从我妈那里听来的吧?”我激他。
他点头,得意地噘着嘴。
“还有我怎么说玛丽安,怎么说那两个小女孩,也都是我妈告诉你的?”
“完全正确。”他咬字清晰地说。
“我妈很爱说谎。如果你连这一点都不知道,那你简直是白痴。”
“爱多拉的遭遇很悲惨。”
我假惺惺地哈哈大笑。亚伦不动声色。“小时候,爱多拉她妈妈会趁半夜跑到她房间里捏她。”他怜悯地看着最后一条沙丁鱼。“她说她担心爱多拉会在睡梦中死掉,但我觉得她只是喜欢伤害爱多拉。”回忆仿佛金属碰撞,发出刺耳的声响:玛丽安睡在我隔壁的隔壁的病房,房间里摆满仪器,一抽一吸,一抽一吸。我的手臂突然一阵刺痛。妈妈穿着白云般轻软的睡衣,居高临下地俯视我,问我没事吧,她亲亲那圈粉红色的印记,叫我继续睡。
“我只是觉得有些事应该要让你知道。”亚伦说,“知道了以后,说不定你会对你妈好一点。”
我并不打算要对我妈好一点,我只希望这段对话赶快结束。“我会尽量早点离开的。”
“那也好,如果你没办法修补这段母女关系的话。”亚伦说,“但如果你愿意试试看,你会比较容易释怀,你的创伤也能获得平复。我是指你心灵的创伤。”亚伦抓起那条软绵绵的沙丁鱼,一把塞进嘴巴里。我想象他一边咀嚼,细小的鱼刺一边啪啪断裂。
我在厨房盛了一杯冰块,偷了一瓶波旁威士忌,上楼回房间痛饮。可能因为我灌得很急,所以酒劲来得非常迅猛。我的耳根子发烫,皮肤也镇静下来。我想着我颈背上的字。灭。灭,快赶走我的苦痛!
我疯狂地想着:灭快赶走我的烦忧!如果玛丽安还活着,我们还会那么卑鄙吗?其他家庭都熬得过,他们哀悼完后,日子还是照样过下去;但玛丽安仍在我们身边阴魂不散,美丽的金发,可爱的脸蛋,也许她坏就坏在太得宠了一点,太过可爱了一些。不过这都是她生重病以前的事了。她有一个秘密朋友叫班恩,是一只很大的玩具熊。怎么会有小孩子跟动物玩偶交朋友呢?她还会搜集五彩缤纷的缎带,按照颜色的笔画顺序排列,将各个颜色分开排好。她常常仗着自己可爱吃尽甜头,但一看到她赚甜头赚得那么高兴,你想眼红也没办法。她的眼睛眨巴眨巴,卷发弹来弹去。她叫我妈咪咪,叫亚伦……就叫他亚伦吧,我的这段回忆,容不下他的身影。她会自己洗盘子,保持房间干净整洁,此外,除了连衣裙和娃娃鞋,其他衣服她一概不穿。她叫我蜜儿,一天到晚黏在我身边。
我很心疼她。
我醉了但我还要喝。我拿着一杯酒,沿着走廊漫步到玛丽安的房间。隔壁是艾玛的房间,房门关着,已经好几个小时了。从小就睡在未曾谋面的姐姐的房间隔壁是什么滋味?我忽然为艾玛感到悲哀。亚伦和我妈睡在走廊转角的主卧,灯熄了,只听见吊扇呼呼地转。在维多利亚古宅里,哪有中央空调这种东西,要装分离式空调我妈又嫌小家子气,我们只能汗流浃背,熬过一个又一个的溽暑。今天高温三十二摄氏度,但郁郁蒸蒸的热气让我感到安全,仿佛行走在水底世界。
玛丽安床铺的枕头中央凹了一个小洞。床上摆着好几套衣服,衣服底下好像还盖着活生生的孩子。紫罗兰连衣裙,白色裤袜,擦得锃亮的黑色皮鞋。是谁放在这里的?我妈?艾玛?那支点滴架不离不弃,陪伴玛丽安走完最后一年,至今依旧昂然矗立,小心戒备,闪烁着光芒;点滴架旁边堆着各式各样的医疗设备,其中包括比标准尺寸高六十厘米的特制病床,方便小病人使用,心电图机和便盆也都还在。妈居然连这个也没处理掉,真恶心!这是一间毫无生气的病房。玛丽安最心爱的娃娃陪着她一起下葬,那是一只超大的布娃娃,有着毛线做的金色卷发,跟我妹妹很搭,忘记是叫艾芙琳?还是艾莲诺?剩下的娃娃排排站靠在墙上,恰似看台上的歌迷,大概有二十几只,白瓷做的细致脸蛋,玻璃镶的深邃眼珠。
站在这里,我一下子就记起了她的声情样貌:她盘腿坐在床上,好小,眼眶发紫,浑身是汗;她要不就在洗牌,要不就在帮娃娃梳头发,要不就是在生气地涂鸦。我可以听见她着色的声音:唰唰唰唰。蜡笔画过白纸,留下厚实的笔触、浓重的色彩,有时她用力过猛,把纸张都画破了。她抬头望着我,呼吸短促又沉重。
“怎么还没死,好烦。”我拔腿狂奔回房间,仿佛有人在后面追赶。
电话响了六声,艾琳才接起来。柯瑞家很多东西都没有:没有微波炉,没有洗碗机,没有录像机,没有电话录音机。她的“哈啰”说得很流畅,但是嗓子没开。应该很少有人十一点过后还给他们家打电话。她骗我说他们还没睡,只是没听到电话响,但过了整整两分钟,柯瑞才接起电话。我想象他拿起眼镜,在睡衣上擦一擦,穿上老旧的皮革拖鞋,看一看发亮的钟面。多么安抚人心的画面!
突然间,我会意过来,刚才脑海里闪过的影像,其实是芝加哥二十四小时药妆店里播放的广告片段。
我已经三天没跟柯瑞联络了。我在风谷镇也待了快两周了。换做是平常,他一定一天三次打电话来问进度。但他不好意思打电话到别人家里叨扰,尤其那个“别人”还是我妈,而且那个“别人”还住在密苏里州最南端;在芝加哥人眼中,这里简直就是乡下中的乡下。换做是平常,他一定会对着电话大吼大叫,怪我怎么没有按时汇报进度,但今天晚上例外。
“小菜鸟,你没事吧?有最新状况吗?”
“呃,警方依然不肯接受采访,但他们私下承认凶手百分之百是男性,而且是风谷镇人,他们还没拿到嫌疑人的DNA,也还没查到死者的遇害地点。他们手上的线索非常有限。凶手要不就是犯罪集团的首脑,要不就是天生的犯罪奇才。大家似乎一致认为,凶手就是娜塔莉的哥哥约翰。我采访了他的女朋友,她坚持捍卫男友的清白。”
“很好,这个好,但我刚刚……我问的是你的状况。你在那里还好吗?你要说实话,因为我看不到你的脸。少跟我来故作坚强那一套。”
“我不太好,但那又怎样?”我的语调比我预期的还要恶毒、高亢。“这个报道很棒,我想我就快挖到宝了。只要再给我几天或是一周,到底要多久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这两个小女孩会咬人。这是我今天问到的,而跟我合作的警察却毫不知情。”
“那你告诉他了吗?他有什么看法?”
“没有。”
“你干吗不问他看法啊,小妞?”
你看嘛,柯瑞,劳尔警探觉得我有事情瞒着他,结果就生气了,全世界的男人都这样,跟女人讨不到东西就乱发脾气。
“我搞砸了,但我会问出来的。柯瑞,我还要晚几天才能交稿。我想多问问当地人的看法,从警察嘴里多套出一点话。我想我就快说服他们小报社也能立大功了,虽然这里的人不看我们的报纸。”跟你那里的人一样,我把下半句咽了回去。
“他们迟早会看的。你这篇报道一定会引起大众的关注,小菜鸟。你写的已经很不错了,再加把劲。找你的老朋友聊聊天,她们可能比较愿意分享。找她们聊天对你这篇报道也有帮助,还记得荣获普利策奖的得州水灾系列报道吧,其中有一篇就是写作者在灾难中返家和朋友团聚的心情。再说,跟朋友喝几杯啤酒,对你也有好处。不过听声音,你已经喝了不少了?”
“一点点而已。”
“你觉得……你待在那里好吗?你还在恢复期?”我听到打火机点燃,椅脚刮过厨房的地毯,柯瑞呻吟着坐了下来。
“哦,这不用你操心。”
“我当然要操心。少在那边扮什么烈女,小菜鸟。如果你要退出,我不会责怪你的。你要好好照顾自己。我以为回家对你来说是有百利而无一害,只是……我忘了有些父母对小孩只有百害而无一利。”
“每次回来这里,”我停了一下,想一口气把话说完。“每次回来这里,我都觉得自己很坏。”说着我哭了起来,我抽抽咽咽,听着柯瑞结结巴巴说不出话来。我想他吓坏了,会挥手叫艾琳来安抚这个哭泣的小女孩,但我猜错了。
“卡蜜儿,”他低声地说,“我认识的人里面就你人最好。世界上的好人不多,你知道吗?尤其我爸妈过世后,就只剩下你和艾琳了。”
“我一点也不好。”我在大腿上乱涂乱写,笔尖在我的皮肤上留下深深的字痕。错,女,齿。
“卡蜜儿,你很好很好。你对大家都很恭敬,就连对人渣中的人渣也很有礼貌。你给了他们……尊严和包容。你以为我干吗留你在公司?你该不会自以为是一流的记者吧。”一阵沉默,我的眼泪如溃堤一般。错,女,齿。
“不好笑吗?我是在开玩笑。”
“不好笑。”
“我爷爷以前是歌厅里的大红人,我大概没有遗传到他的搞笑天分。”
“歌厅?”
“对呀,他当年搭船从爱尔兰跑到纽约来讨生活。他很会搞笑,还会演奏四种乐器……”打火机再度点燃。我盖上夏被,闭上眼睛,听柯瑞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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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理查德住在风谷镇唯一的一栋公寓里,那是一栋单调的集体住宅楼,里面共有四间房,只有两间有住人。公寓旁边有个停车棚,架高棚顶的四根矮柱上,被人用红色喷漆喷了一排字:阻止民主党,阻止民主党,阻止民主党。然后随兴地加上一句:我喜欢路易。此刻是周三清早。雷雨云依旧低低地笼罩着镇上。燠热,多风,天色跟小便一样黄。我带着一瓶波旁威士忌,用酒瓶敲他家的门。礼多人不怪。我没穿裙子。对想乱来的人来说,穿裙子太方便了。但他还想对我乱来吗?
他打开门,散发着浓浓的睡意。凌乱的头发,穿反的T恤,搭上一条四角裤。没有笑容。他家里冷的跟冰库一样,我站在外面都可以感受得到里面的寒气。
“你要进来,还是我出去?”他一边问,一边搔下巴。他看到我手上拿着酒。“啊,进来吧。看来你是不醉不归了?”
屋子里面乱七八糟,让我非常诧异。裤子凌乱地堆在椅子上,垃圾桶里的垃圾满到快要溢出来了,走廊上堆着一箱一箱的资料,逼得你非得侧身通过。他招呼我坐在一张裂开的真皮沙发上,接着拿了一盘冰块和两个杯子回来,斟了满满的两杯酒。
“嗯,我昨天晚上实在不应该对你那么凶。”他说。
“对啊。而且我提供给你那么多情报,你却一点消息也不透露给我知道。”
“我是在侦查凶杀案,你是在报道凶杀案,所以应该我比较伟大吧。而且有些事,卡蜜儿,我是真的不能让你知道。”
“我也是——我有权利保护我的线人。”
“你这么做就等于是在保护犯下这两桩案子的杀人魔。”
“你猜得到的,理查德。我能说的几乎都说了。你好歹也自己努力看看吧。”我们互相凝视对方。
“我喜欢看你化身为刁钻的记者来对付我。”理查德笑一笑,摇摇头,光着脚丫戳一戳我。“我是说真的,我是真的很喜欢。”他又帮我们添酒。再这样下去,还没到中午我们就会不省人事了。他把我拉过去,吻我的耳垂,把舌头伸进我的耳洞里。
“嗯,风谷镇女孩,让我看看你到底有多坏?”他在我耳边呢喃。
“告诉我你觉得是谁干的?”我说。他似乎一脸错愕。不然他以为我要说什么?我爱你吗?他用手指缠我的头发,舌头伸进我耳朵里面探索,逗弄了一分钟。男人只要找不到地方碰,就会变得对耳朵死心塌地起来。这是我过去十年的心得分享。虽然理查德不能碰我的胸部、我的屁股、我的手臂、我的腿,但他(目前)似乎舔舔耳朵就满足了。
“这件事我只告诉你:我认为是约翰·肯尼。这孩子跟他妹妹非常亲密,亲密到近乎病态。他没有不在场证明。我认为他对小女孩有一种特殊情感,但他一直压抑着,压抑到后来受不了,就一举把她们杀了,甚至还拔牙过瘾。事情一定会愈演愈烈。我们正在追查他在宾州的档案,看有没有任何怪异的举止。他们搬家说不定不只是为了娜塔莉。”
“我需要可以报道出来的消息。”
“是谁告诉你咬人的事?那两个女孩子咬了谁?”他对着我的耳朵哈热气。外头下起了雨,雨水打在人行道上,听起来像有人在尿尿。
“玛芮斯·惠勒说娜塔莉咬掉了她的耳垂。”
“还有呢?”
“安咬过我妈,咬在手腕上。没了。”
“看吧,没那么难嘛,小乖乖。”他哈着气说。
“轮到你提供我新闻素材了。”
“不行。”他朝我咧了咧嘴。“照我的来。”
那天下午,理查德又跟我亲热一番,这才勉为其难地告诉我案情有最新突破,可能会逮捕一名嫌犯归案。我留他在床上呼呼大睡,自己冒雨跑回车上。我脑子里胡乱冒出一个想法:如果我是艾玛,一定可以套出更多话。
我开车到雅各布阿瑟纪念公园,看着车窗外的大雨发呆,因为我还不想回家。到了明天,这里就会到处都是小孩,开始他们懒洋洋的漫长暑假。现在这里只有我,又黏又蠢。我在想这算不算虐待?被理查德虐待,被夺走我初夜的男生虐待,被所有人虐待。我喜欢《圣经·旧约》里那句轻蔑的话:“她罪有应得。”有时候,女人确实是罪有应得。
原本安静的公园响起嘈杂声。一辆黄色跑车轰隆轰隆地从我旁边驶过,艾玛和凯莉挤在前座,隔壁驾驶座上坐着一个满头乱发的男生,戴着从路边摊买的太阳眼镜,穿着一件污渍斑斑的衬衫。后座坐着一个瘦巴巴的男生,像是他的分身。车子里飘出袅袅的烟霭,混着柑橘调酒的清香。
“上车,我们要去派对上玩一下。”艾玛说着,亮出一瓶便宜的伏特加调酒,柳橙口味。她伸出舌头,让雨水在舌面上溅开来。她的头发和背心都在滴水。
“我想要一个人待着,谢谢。”
“看起来一点也不好。来嘛,警察在附近巡逻。你一定会被开酒驾罚单,我都闻到了。”
“来嘛,大美女。”凯莉说,“有你在,这些男生会守规矩一点。”我想一想我手上的选择:回家喝闷酒,到酒吧随便找个人喝酒,跟这些孩子走,至少可以听到一些有趣的八卦。去一个小时,然后回家睡一觉忘掉烦恼。再说,艾玛也在,她今天又莫名其妙对我友善起来。
虽然我不想承认,但我确实开始对她着迷了。
我钻进后座,大家一阵欢呼。艾玛拿出另一瓶酒,让大家传着喝,这次是热莱姆,味道很像防晒油。我担心他们会央求我帮忙买酒。不是因为我不想,只是觉得很悲哀,我竟然那么希望他们找我玩,好像我又变回从前那个受欢迎的女孩,受到学校的大姐大认可,证明自己不是怪胎。光想到这里,我就想跳车走路回家,但艾玛又把酒传过来,瓶口一圈都是粉红色唇蜜。
坐在我旁边的男生,自我介绍说他叫诺兰,他跟我点个头,擦一擦人中附近的汗。他脸上狂冒青春痘,骨瘦如柴的手臂上长满疥癣。诺兰用手指沿着驾驶座椅背的绲边划上划下,然后抬头望着我,看了一会儿,说:“你跟我妈年纪差不多。我喜欢。”
“我很怀疑我这年纪可以当你妈。”
“她大概三十三、三十四。”很接近。
“她叫什么名字?”
“凯西·道格。”我认识她。她比我大几岁,住在养猪场附近。她老是抹太多发胶,而且对阿肯色州界那些墨西哥屠夫情有独钟。有一次教会出游,她跟同队的小队员说自己曾经自杀过。后来学校的女同学都叫她凯西·刀割。
“她比我大几届。”我说。
“傻瓜,这女人那么酷,哪会跟你那嗑药的婊子娘混。”开车的男孩说。
“你娘咧。”诺兰压着嗓子说。
我们停在风谷镇上一幢维多利亚古宅前面,这栋古宅经过全面翻修,漆得红红蓝蓝绿绿,本来是想打造前卫感,但成品看起来非常可笑,好像卖冰激凌的疯子家。一个男孩光着上身,在洋房旁边的草丛里狂吐;两个男孩在衰颓的花园里摔跤;另一对两小无猜的情侣在秋千上抱得紧紧的。诺兰被留在车上,负责开车的戴蒙把他锁在里面。“这样就不会有人来欺负他了。”我觉得他这场面话说得很漂亮。
步入洋房后,我发现自己四处寻觅儿时的面孔:男生理着平头,运动外套上写着英文字;女生烫了一头弹簧似的卷发,耳朵上招摇地挂着大大的金耳环。我一面用眼睛搜寻,一面用鼻子嗅闻黑色达卡尔、阿玛尼等记忆中的男香。
他们全都不在。屋里的男孩都还只是小朋友,清一色穿着宽松的滑板短裤配球鞋;女孩子穿着绕颈小可爱搭配迷你裙,露出一截腰秀出肚环。他们全都瞪着我,好像担心我是警察。我不是,但我刚跟警察上过床。我微笑,点头。我的心情未免也太好了,我心不在焉地想着。
进入大如洞窟的饭厅里,我看见饭桌被推到房间一角,腾出空间来供大家跳舞、摆放冰箱。艾玛一边跳一边扭到人群中央,跟一个男生贴身热舞,跳得男生的颈背都红了。她附在他耳边低语,男生点点头,她打开其中一台冰箱,从里面抽出四瓶啤酒,把啤酒抱在汗涔涔的胸前,一边假装拿不稳,一边扭腰摆臀走过一群仰慕者身边。
她的跟班就没这个本事。恶毒的炮轰像鞭炮声一样此起彼伏,女生们纷纷要这几个小鬼滚出去。不过她们比场上大部分的女生都漂亮,也就是说,男生绝对不会想撵她们出去;而这场派对的主办人恰巧是男生,客厅的壁炉架上就有几张他的照片,他戴着帽子,发色很深,帅,但没有特色。我没看到他高中以后的照片。男孩的照片旁边立着他父母的照片,父母脸上流露出骄傲的神色。我认得照片里的母亲:她是我高中同学的姐姐。我一想到自己竟然参加她儿子的派对,不免坐立难安起来。
“天啊天啊天啊。”一个棕发女生从我们身边跑过去,她长着一对青蛙眼,T恤上骄傲地写着大大的“沟”字,她一把抓住她的两栖类朋友。“他们来了,他们真的来了。”
“靠。”两栖类朋友说,“这真是太好啦。要跟他们打招呼吗?”
“我们先看看情况再说,如果主办人JC不想要他们来,那我们就不要插手多管闲事。”
“也是。”
我看都没看就知道是谁来了。玛芮斯·惠勒走进客厅,使劲拉着走在后面的约翰·肯尼。几个男生朝他点点头,几个男生拍拍他的背;其他人则故意转身背对着他,一圈一圈的小圈子越缩越小。约翰和玛芮斯都没注意到我,让我松了一口气。玛芮斯的眼神扫到一群干巴巴的O型腿女孩,是她昔日的啦啦队友吧,我猜。她看到她们站在厨房门口,开心地尖叫一声,蹦跳过去找她们,让约翰一个人搁浅在客厅。女生的反应比男生更冷漠。“嗨。”其中一个说,连笑也没笑一下。“我以为你们不来了。”
“不来实在太蠢了。任何有脑袋的人都知道约翰很酷,我们才不想因为这种……鸟事……被排挤。”
“玛芮斯,这一点也不酷。JC看不出来这整件事酷在哪里。”一个红头发的女生说,她要不就是JC的女朋友,要不就是备胎。
“我去跟他说。”玛芮斯像个孩子一样抱怨,“让我去跟他说。”
“我看你最好赶快离开。”
“他们真的把约翰的衣服拿走了吗?”一个娇小的女生说,她有慈母的气质,大家在吐的时候,八成都是她在背后帮忙拢着头发。
“没错,但那是为了洗刷他的冤屈,不是因为他有嫌疑。”
“随你怎么说吧。”红发女孩说。我讨厌她。
玛芮斯环视房间,搜寻和善的面孔,她看到我也在,表情一阵困惑,接着看到妹妹凯尔西也在,眼睛里喷出怒火。
约翰被扔在门口,不时看表、绑鞋带,假装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里头的人群已经叫嚣沸腾到最高点,玛芮斯迈开步伐朝我们走过来。
“你来这里做什么?”她眼里噙着泪水,额头上挂着豆大的汗珠。她这个问题的矛头不知是指向谁,可能是在反问自己吧。
“戴蒙带我们来的。”艾玛喜滋滋地说,脚尖踮了两下。“我简直不敢相信会在这里碰到你,更不敢相信他居然还好意思露脸。”
“天啊,你这贱女人。你根本什么都不知道,你这婊子。”玛芮斯的声音在颤抖,像一颗陀螺在桌沿打转。
“那你自己又是谁的婊子呢?”艾玛说,“嗨,杀人魔。”她冲约翰挥挥手,约翰刚才好像都没注意到她,这时表情突然大变,好像被人赏了一记耳光。
他正准备走过去,刚好JC从另外一个房间走出来,把约翰拉到旁边去。两个高高的男生说他死定了,竟敢到人家的地盘上搞鬼。整间客厅耳语声嗡嗡响着,大家看着JC拍一拍约翰的背,要他从大门离开。约翰朝玛芮斯点个头,向她示意要走了。她急忙跟上前去,头低低的,用手捂着脸。就在约翰快走到门口的时候,有个男生终于憋不住了,故意尖着嗓子调侃了一声:“女童杀手!”接着是一串神经质的爆笑,顺带不屑地看了他们几眼。玛芮斯发疯似的“啊”了一声,转过身,龇牙咧嘴,撂下一句脏话,把大门摔上。那个男生故意把她骂脏话的样子学给大家看,他歪嘴噘唇,嗲声嗲气地骂了一句。
凯尔西和凯莉跟着我们走到门口,艾玛转过去,放肆地大笑。“谁让你们跟来的?”
凯莉看到艾玛的手搂着我腰,转头跟凯尔西面面相觑。凯尔西黏到艾玛身上,搂着她的肩膀。
“我们不想待在这里,我们想跟你一起去嘛。”她撒娇道。
艾玛耸肩,把她的手抖开,然后微笑看着她,当她是一头蠢驴。
“乖乖听话滚开,可以吗?”艾玛说,“你们几个我已经玩腻了,无聊死了。”
凯尔西退后几步,一时反应不过来,忘了要把伸出去的手放下来。凯莉耸耸肩,踩着舞步回到人堆里,从一个男孩子手上夺下啤酒,对着他舔嘴唇,回头看艾玛有没有在看。没有。
与此同时,艾玛像一个殷勤的男朋友,带着我走出大门、下楼梯,走上人行道。小小的黄色酢浆草花,从人行道的裂缝里钻出来。
我指着说:“好美。”
艾玛指着我,点点头。我们从路灯下走过,艾玛的脸忽明忽暗,游泳的事早已被抛到九霄云外,我们的双腿自动导航,往家的方向前进。夜色披在我身上,像一件柔软、濡湿的睡衣。
艾玛把小手钻进我手里。“你觉得……妈怎么样?”
我的酒劲稍微退去,但过了不久又晕眩起来。
“我觉得她是一个非常不快乐的女人。”我说,“而且问题很多。”
“我听见她睡午觉的时候说梦话,她在梦里大喊:妈妈、玛丽安,还有……你。”
“还好我都听不到。”我说着,拍拍艾玛的手。
“你好可怜,要听她这些梦话。”
“她很喜欢照顾我。”
“那很好啊。”
“但很奇怪。”艾玛说。
“我觉得你不应该让男生对你为所欲为,艾玛。”
“我喜欢我们家的房子。”艾玛打断我说,“我喜欢妈的房间。那间房间的地板很有名。我有一次还在杂志上看到,标题写着《向象牙举杯致敬:流金岁月风华再现》。现在已经买不到象牙了。好可惜,真的好可惜!”她把棒棒糖塞进嘴里,伸手往空中一扑,抓到一只萤火虫,她把萤火虫夹在两根手指中间,掰开它尾端的发光器,把荧光涂在手指上,做成一枚发光的戒指。她把虫尸扔到草堆里,欣赏自己的手。
“你小时候女同学喜欢你吗?”她问,“我的同学都对我很坏。”
艾玛那么跋扈,又那么爱对别人颐指气使,有时候还可怕得要命(譬如在公园里踩我的脚后跟,哪有十三岁的小孩敢这么戏谑大人的?),居然会被其他女生欺负?她一看我的表情,就猜到我在想什么。
“我不是说她们真的对我很坏。我要她们做什么她们就做什么,但她们不喜欢我。我哪天做了什么蠢事,我哪天不酷了,她们就会立刻联合起来对付我。有时候上床睡觉前,我会坐在房间里,写下我当天做的每一件事,说过的每一句话,然后一个一个评分,A表示做得漂亮,F表示非常丢脸,死了算了。”我高中的时候有一本日记本,专门用来记录每天穿的衣服,同样的衣服每个月只能穿一次。
“像今天晚上,戴夫·雷德——一个超猛的高一男生——跟我说:他不知道还有没有办法再等我,等到我上高中,才跟我在一起。我就回了一句‘别等了’,然后掉头离开,其他男生看了就‘哇呜哇呜’叫;像这样就是A。但像昨天,我当着我朋友的面在大街上绊倒,她们全都哈哈大笑;这就是F,或者是D。我后来整天都对她们耍狠,凯尔西和凯莉都哭了,小焦本来就爱哭,所以没什么挑战性。”
“与其受人爱戴,被人害怕更为安全。”我说。
“马基雅维利。”她大声欢呼,然后又跳又笑,不知道是装出十三岁少女的天真活泼,还是真的活力四射、青春洋溢。我分不出来。
“你怎么知道?”我好佩服她,对她的爱每分每秒都在增加。聪明又堕落的女孩,听起来很熟悉。
“我知道一大堆我不应该知道的事。”她说,我也开始跟着她又跑又跳。酒精让我飘飘欲仙,明明知道在清醒的情况下我绝对做不出这种事,但我因为心情太好,一时管不了这么多。我全身上下的肌肉都在唱歌。
“我其实比大部分的老师都还要聪明。我做过智力测验,我应该跳级念高一的,但妈要我跟同年龄的同学在一起。随便啦,反正我就要离家去念高中了。我要去新英格兰。”她说到新英格兰的时候,语气带着微微的惊叹,好像只看过新英格兰的风景照,或是就像个怀抱着常春藤名校梦想的女孩:聪明的人都去新英格兰。这我不予置评,因为我没去过新英格兰。
“我一定要离开这里。”艾玛说这句话的时候,活像被老公宠坏的娇妻,做作到了极致。“我每天都觉得好无聊,所以我才会这么放肆。我知道我可能有点……乱来。”
“你是指跟男生吗?”我顿了一下,我的心在胸腔里大跳伦巴舞。空气里弥漫着紫色鸢尾花的花香,我感觉香气飘进我的鼻子、我的肺、我的血液,连血管都散发着紫色的浓郁。
“只是小打小闹而已,你知道的。我知道你知道的。”她牵起我的手,给了我一个纯真甜美的微笑,摸摸我的掌心,我从来没被别人摸得那么舒服过。我左小腿上的怪胎突然叹了一口气。
我们快到家了,我的头发像温水流泻在我的肩头,我的身体左摇右摆,没有音乐照样起舞。人行道上有一个蜗牛壳,我的眼睛顺着壳上的涡旋打转。
“你知道的。你知道有时候人需要一点伤害。”她说得好像在推销新上市的美发产品。
“你觉得无聊、窒息的时候,有很多方法可以解决,不一定要伤害自己。”我说。
“你是个聪明的女孩,你知道的。”我发现她把手指伸进我的袖口,摸那些高低起伏的疤。我没有制止她。
艾玛一直转一直转,突然摔倒在柏油路上,倒地时一只银色手环掉下来,像喝醉般踉踉跄跄,顺着街道滚下去。
我把她从地上拉起来(她的手肘被撞破开始流血,但她还在哈哈大笑),我们面对面手拉着手转圈,一路往家的方向旋转过去。她咧嘴大笑,笑容占去脸的一半,长长的牙齿晶莹湿润,我突然明白,对杀人魔而言,这样的牙齿有多诱人。一颗颗方方正正、闪闪发亮的牙齿,门牙美得像马赛克砖,可以镶嵌在桌上做装饰。
“跟你在一起好开心,”艾玛笑着说,她的气息喷在我脸上,热热的,带着香甜的酒香。“你就像我的知己。”
“你就像我的妹妹。”我说。这样会不会亵渎了妹妺两个字?我不在乎。
“我爱你。”艾玛尖叫着说。
我们转得好快好快,快到我脸颊的肉上下颤动,又麻又痒。我笑得像个孩子一样。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快乐过,我心想。街上的灯红艳如玫瑰。艾玛的长发像羽毛,搔着我的肩膀。她的颧骨高高耸起,配上小麦色的肌肤,在街灯的照射下,像两块黄澄澄的奶油。我想伸手去摸,不知不觉就松开了她的手,这样一来,圆圈断裂,我们两个旋转飞出去,跌倒在地上。
我的脚踝撞在马路的缘上,骨头“啪”一声裂开,鲜血如注,喷到我的腿上。艾玛像扑垒一样摔在柏油路上,胸口擦伤的地方,血泡汩汩冒了出来。她低头看着我,蓝蓝的眼珠闪耀着慑人的光芒,她伸手去摸胸口那片血网,发出一声尖叫,然后枕在我的腿上哈哈大笑。
她竖起手指抹过胸口,把一颗血珠沾在指尖上,我还来不及出手制止,她已经把手指点在我的嘴唇上。我尝到鲜血的味道,像涂了蜂蜜的铁。她抬头凝视着我,伸手摩挲我的脸颊。
“我知道你以为妈比较喜欢我,但这不是真的。”她一说完,我们那栋矗立在山顶的家就像听到暗号一样,门廊的灯突然亮了起来。
“想到我房间跟我一起睡吗?”艾玛提议,她比之前稍微安静了一点。
我想象我们躺在她床上,盖着圆点点的棉被说悄悄话,说着说着,两个人手挽着手、脚勾着脚,沉沉睡去……我会意过来,我脑海中想象的是我和玛丽安的回忆。玛丽安从病房里逃出来,跟我挤在同一张床铺上。她蜷着身体,头朝着我的肚子,哈出热气,发出呼噜呼噜的呼声。隔天一早,我必须趁我妈起床前,偷偷把她带回房间;那短短五秒钟,是那幢静谧古宅里最惊险刺激的时刻。我牵着她走过走廊,走到我妈房间附近时,我心里既害怕又希望房门会忽然打开。妈,她没有病。我计划一旦被逮到,就要这样喊出来。让她下床走一走又不会怎样,她没有病得那么严重。我都忘了我那时候多坚持玛丽安没有生病。
感谢酒精,现在想起这些,竟然都变成快乐的回忆,就像小孩子的图画书,一页一页从我脑海里迅速翻过。回忆里的玛丽安变得像一只小兔子,戴着毛茸茸的圆尾巴。我仿佛可以感觉到她身上的兔毛,我抬起上半身,发现是艾玛的长发在搔我的腿。
“可以吗?”
“今晚不行,艾玛。我累死了,我想睡在自己的床铺上。”我觉得我再过十分钟就要清醒过来了,我不希望跌到谷底的时候,艾玛睡在我身边。
“那我可以睡在你房间吗?”她站在街灯底下,牛仔裙卡在她窄小的骨盆上,背心绑带歪斜断裂,她嘴唇附近有一抹血,眼睛里满满都是希望。
“不要啦,我们分开睡吧。明天再一起出去玩。”她没说话,只是转过身,用最快的速度冲回家去,两条腿在身后飞踢起来,像卡通里的小马。
“艾玛!”我从后面叫住她。“等等,我们一起睡,可以吗?”透过昏暗的夜色看她,就好像透过镜子看某人远去的身影。我没有发现那团蹦蹦跳跳的剪影已经转向,直直朝着我冲过来。她一头撞在我身上,额头撞击我的下巴,我们再度跌倒,这次是摔在人行道上。我的后脑勺撞上水泥地,发出尖锐的破裂声,我的下排牙齿痛得像火在烧。我在地上躺了一秒,拳头里揪着艾玛的头发,一只萤火虫在我头顶飞,随着我血液的鼓动一明一灭。艾玛咯咯咯地笑了起来,手扶着额头,揉了揉上面一块跟蜜饯一样大的乌青。
“你把我的脸撞凹了。”
“我的后脑勺才被你撞凹了呢。”我低声说。我坐起来,只觉得天旋地转。刚刚躺在人行道上还没感觉,现在才发现鲜血慢慢渗流到颈背上。“天啊,艾玛。你怎么那么粗暴!”
“我以为你喜欢别人对你粗暴。”她伸出手,把我从地上拉起来,后脑勺的血从背后流到前面来。她从中指上拔下一枚金戒指,上面镶着一颗翠绿色的橄榄石,接着把戒指套在我通红的手指上。“拿去。这是我给你的。”
我摇摇头。“送你的人会希望你留着。”
“这算是妈送我的吧。她不在乎的,相信我。她本来是要送给安的,不过……安现在走了,所以戒指就被搁在那里。很丑,对吧?我以前都假装是妈送我的,但这是不可能的事,因为她讨厌死我了。”
“她不讨厌你。”我们开始朝家的方向走,山顶上,门廊的灯亮得刺眼。
“她不喜欢你。”艾玛大着胆子说。
“对,她不喜欢我。”
“嗯,她也不喜欢我。只是她讨厌我的方式不一样。”我们开始爬楼梯,把脚下的桑葚踩得喷出汁。空气闻起来像小朋友蛋糕上的糖霜。
“玛丽安死掉以后,她是更爱你,还是更不爱你?”她一边问,一边挽起我的手。
“更不爱我。”
“所以没用?”
“什么?”
“就算她死了也没用。”
“对。现在保持安静,到我房间之前都不准说话,知道吗?”我们蹑手蹑脚地爬上楼梯,我一手放在颈窝旁边接血,艾玛险象环生地跟在后面,一会儿闻一闻花瓶里的玫瑰,一会儿看着镜子咧嘴而笑。妈的房间跟平常一样安静。紧闭的房门后,吊扇在黑暗里呼呼打转。
进了房间,我关上房门,扒下湿透的球鞋(鞋底的纹路里塞满新刈的草),擦掉腿上的桑葚汁,正准备要脱上衣,这才意识到艾玛注视的目光。我把上衣拉好,假装摇摇晃晃地倒在床上,太累,不想换睡衣了。我把棉被盖好,侧身蜷着,离艾玛远远的,嘟哝了一句“晚安”。我听见她把衣服脱在地上,一秒后,灯熄了,她爬上床铺,侧身贴着我,身上脱到只剩一件内衣。我一想到可以脱光衣服睡在别人旁边,不用担心哪个字会从袖口、裤管溜出来,就揪心到想哭。
“卡蜜儿?”她的声音很轻,充满了不确定。“你有没有听过有人说,他们伤害自己,是因为他们已经麻木到毫无感觉?”
“嗯哼。”
“但如果反过来呢?”艾玛小声地说,“如果有人是喜欢伤害别人,而且觉得伤害别人很棒呢?这种想伤人的欲望就像一阵刺痛,好像有人在你身上设了一个开关,除非你去伤害人,否则怎么样都关不掉?这又表示什么?”
我假装睡着了。我假装感觉不到她的手指在我的颈背,来来回回、来来回回描着灭。
是梦。是玛丽安。她的白色睡衣黏黏的,沾满了汗;一团金色卷发黏在她脸颊上。她牵着我的手,想把我从床上拉起来。“这里不安全。”她低声说,“你在这里不安全。”不安全就不安全吧,我叫她别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