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6章 于凡
“哦,他就不怕朱霞知道有地道?”
“朱霞住进了来之后,地道是封闭了的。她怎么也不会想到,屋里的地道是通往停尸房。在朱霞出现在医院,也让游放着实惊讶了一把。按照他的估算,朱霞应该在那一晚出事才对,可为什么会在消失几天后,完好无损的出现在医院?他事后也有怀疑小兰和小芳办事不牢靠。”
“嗯,对。朱霞再次出现在医院,游放心里没底,可是后来发现,朱霞好像完全不认识他似的,却给……咳咳……文根打得火热,就暗地里进入地道监视她,发现她居然诱惑医院的男病人在租住屋里干苟且之事。心里犯疑,却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直到朱霞自动辞职,然后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动送上门去告诉他发生在朱霞身上的诡异事件,他才恍然大悟。”
“哦,这样啊!那这间屋子,是谁收拾的?”香草好奇的问道。
冉琴点头表示也同样感到好奇。
一旁的文根自顾自的低下头,一声不吭,面色忽而变得绯红,忽而凝重,变换不定。
罗小明眼珠子一眨不眨的盯着师父,听得入神。
“游放基本忽略了这间屋子的存在,不知道是他忘记了,还是什么觉得这间屋子没有什么好顾忌的。直到我们去找他,告诉这间屋里的秘密后,惊动了他,他就慌慌忙忙的收拾,销毁一切证据,并且及时的把房子租聘给那位上海人。”
“真的是,够狡猾的。”香草低语道。
钟奎淡然一笑道:“他深藏不露,连陈叔都不了解他的为人,我们又怎么知道?唉!以后都不知道怎么给他提起这件事。”
“这有什么,实话实说。”文根气愤填膺道。
“师父,以后再遇上这好事,你就带我去尝试一下。”罗小明笑嘻嘻说道。
“小屁孩,别逞能,要学的东西多了去。慢慢来,你别害怕就是。”
“嗯。”罗小明懂事的点点头,答复着,端起茶壶挨个把茶水斟上。
事后,钟奎让李书豪把小兰的尸体以及王琳,还有小芳的尸体,一并送到寺庙去诵经焚烧。至于朱霞,他想法找到她生前穿过的衣物,特意做了一座衣冠坟,一番吊唁诵经,让她们在天之灵可以安息,不要在人世间暴虐下去。
李书豪面庞溃烂的部位,经过钟奎给他敷的土方(土方,缸脚泥糯米粉,祛除邪气活血化瘀),慢慢痊愈中。医院事件告一段落,钟奎打算去志庆那看看,他心里很好奇那座无人荒岛究竟是什么样子,为什么会成为无人荒岛的?
可是他没有想到的事情还多了去,比如徐倩回家之后,发生的事情。
还有陈志庆去了无人荒岛之后,又发生了是什么事情?这些他都还不知道。
罗小明在师父忙碌期间,还不能帮上什么忙,就只能在香草和文根的陪伴下,四处逛街。在农村看见了这里没有,在农村没有的,在这里看见,可以说是大饱眼福口福。他不但把A市的各个名胜景点都游逛个遍,哪些美食店,他也去光顾了几家。
为了庆祝,医院事件的告破。文根准备去附近一家新开张的餐馆去品尝一番,据说这家餐馆最拿手的就是白切肉和夫妻肺片。
一路上,一大家子是其乐融融,看着香草和文根重归于好,钟奎高兴,暗自决定尽快给他们俩把婚事办了。
钟奎也有想到文根父母,不知道他们二老对香草还有什么不好的看法。在言谈之际,他从二老的语气里感觉,他们二老殷切期望早日抱上孙子,对他们俩的婚事没有意见。
冉琴告诉香草,去办结婚证还得去什么学习班,学习的内容是关于生理知识的课程。如何优生,优育下一代,在计划生育法实施之后。控制人口增长人们的素质有待提高,得从最根本做起。
一路谈笑风生,来到这家新开张的餐馆。餐馆名字“明圆饭店”店堂看起来,不宽,却很干净整洁。只是店堂里,门可罗雀没有顾客,就只是有两三个身穿餐馆标志的服务员,无所事事在那闲话呆着。
墙壁上挂着的大钟指针指正的时间是11.30,服务员看见有客人来,急忙送上热情自然不带一丝职业性质的微笑,迎接钟奎他们这一批来得较早的顾客。
在进入店堂后,一位身着中山服的男子,来到钟奎他们面前。
文根介绍说这位是老板,姓毛,叫毛雨生。
当时钟奎等人还在想,这家餐馆经营方式还够独特的,有客人来就餐,老板还要亲自来迎接。后来文根才告诉他们,这家餐馆是他老同学开的,带他们来的目的是想捧场,帮助老同学把人气提升起来。
因为在餐馆开张一个礼拜以来,他们算是首批客人。
看这么好的环境,菜肴也很有特色,为什么会生意清淡?
毛雨生告诉钟奎,在他盘下这家餐馆时,他不知道这里发生了一件诡异的事件。
究竟是什么诡异事件?钟奎让毛雨生仔细的讲来。
毛雨生说详细细节他不知道,还得麻烦店员来讲述。
听说又有奇怪的事情发生,罗小明兴奋得跟什么似的,东张西望期待那位服务员来讲述餐馆发生的灵异事件。
冉琴和香草以及文根,看着这个初出茅庐的孩子,暗自好笑。他到底是没有经历过可怕的灵异场面,一旦经历过,他可能就不会显得如此的幼稚懵懂了。
于凡是一个其貌不扬的农村小伙,二十出头。由于家里贫困,不得已早早辍学。原本是想来大城市打工,积攒一点钱来也开一家餐馆。不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而只是为了能挣到更多的钱,能够帮补家用,负担起家里弟弟妹妹的学杂费。
可是在打工期间却屡遭到老板的哄骗,工资少拿不说,还不小心给划伤了手。
因此,他失去了工作,没有钱回家,就只能在城市各个角落流浪。白天在街道上眼巴巴看着川流不息的人流车流,晚上就忍饥挨饿睡桥洞,别人的屋檐下。
后来幸得一位老板的可怜,就让他来餐馆打工。这餐馆原址就是这家“明圆饭店”,餐馆原来的生意很好,于凡来了之后,不能切菜,只能做一些杂务。
杂务也就是洗碗,打扫店堂,倾倒垃圾的重量级活路。既繁琐,也杂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