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5章 皇陵
我皱了皱眉,心里有一种预感,吴非想表达的可能会让人难以接受,可能会让人产生不适。就像小蝶刚才的述说,听起来很是邪乎,我现在还无法回过神来,一个死了十年的人,忽然间从棺材里爬了出来,简直诡异到颠覆三观的境地。
果然,吴非一开口我就知道了,接下来他要讲的又是一件邪乎到不能理解的事情。
他说:“兵马俑大家应该都听说过了,据说兵马俑出土的时候是彩色的,跟活人一样。有谣传说,秦始皇当年知道自己气数已尽,国运也到了尽头,便带着自己的士兵进入了提早挖好的皇陵,准备有朝一日重新破土而出,统一天下。”
“当然这只是谣言而已,不足为信,权当是茶余饭后消遣的话题。我要说的不是这件事,而是秦皇陵被发现那么多年,为什么一直没有打开?”
“有人流传,帝王陵不能轻易打开,否则会大祸临头,帝王动怒,生灵涂炭!曾有真实案例发生,或巧合,或真是应了那句不科学的话。还有人流传,之所以不开皇陵是为了保护里面的文物,皇陵太大,文物数不胜数,一旦挖开皇陵,将会打乱正常秩序,且耗时耗力!”
“就这些吗?”小蝶问。
吴非补充了一句:“还有,的确有关于秦始皇有真龙护体的传说,但我认为那只是传说罢了,不可信。”
“那我父亲告诉我的可信吗?”小蝶质问道。
吴非哑口无言,不知怎样辩解。我知道他心里想什么,相处这么长时间了,我还不了解他。他只是一时间难以接受,虽然是干这一行的,牛鬼蛇神见过很多,可是这件事绝对会颠覆人的想象。
说实话,其实我刚才听小蝶说了她那一世的经历,我也不大愿意相信,我宁愿相信那只是她做的一场梦,至于死了十年又复活,可能真是她父亲帮了她。方士会一些常人无法理解的法术,要把自己来世的寿命转给自己的女儿,应该不会很难吧,谁知道呢!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再争论下去也毫无意义,真想知道真相,干脆去秦皇陵一探究竟好了,可我认为没那个必要!
小蝶跟我们说:“为今之计只有等石一凡主动出现了,只要他有计划,早晚都会现身。”
吴非说:“我忽然又想起一件事,还记得屡次出现在孟兰身上的血字吗?”
他一提醒,我也想起来了,怎么可能不记得,那件事绝对比见鬼还要诡异,莫名其妙的一个人身上忽然间出现血字,而且出现了三次。我似乎想到了吴非想说什么,或许真有那个可能!
就连小蝶都想到了,吴非要是不提醒,我们根本没往那方面去想,现在仔细一分析,孟兰身上出现的血字一共有三个,分别是:亡、口、月,我们分析过,最有可能的一个文字,就是“赢”字。
当时没有线索,不知道这个猜测是否正确,现在已经可以基本断定,我们猜的八九不离十。
吴非跟我们说:“秦始皇出生于赵国,先秦时有姓、氏之分,男用氏,女用姓,秦始皇出生于赵氏家族,故名赵政。而大家只知道他叫嬴政,很少有人知道他叫赵政,如果孟兰身上的血字是孟浩的一种暗示,那么有极大可能指的就是嬴政!”
吴非的分析和我想的一样,非常有道理,可究竟事实是不是这样,谁也说不准,一切还是要等到真相浮出水面才能知道。
总之我觉得这一切都跟石一凡似乎有关,尤其是石一凡不惜一切代价去月球找妖魄,更是让人怀疑,是不是他在暗中捣鬼?
在回去的路上,我想了很多问题,难道老鳖精暗示的妖龙就是秦始皇,他会复活吗?
我不敢继续想下去,已经过去了两千多年,秦始皇纵然对中国做了伟大的贡献,如今这个时代却不再属于他了,已经尘归尘土归土,死去的人应该安息。
如果他真的活了过来,会是个什么样子,我越想越害怕。一将功成万骨枯,哪一个帝王不是踩着无数人的尸骨打天下,帝王复活先不说科学不科学,玄乎不玄乎,万一真的成了事实,我想对全人类来说,都不是一件好事,人们已经不需要他了!
告别了小蝶和吴非,我一个人走在回村的路上,月黑风高,依然是那熟悉的小路,我却忽然间感到害怕,连呼吸都变的困难起来。
回到家已经是凌晨两点多了,我偷偷爬进了被窝,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清晨大家都来了,吴非昨晚上就跟她们商量好了,我们必须立刻赶往北京,不管猜测是否正确,那里需要我们,或许那里也会有我们想要的答案。
我本来以为可以在家住上几天,可以好好陪陪外婆,没想到又要走了!
这次颜如玉和孟兰非要跟着我们一起去,吴非昨晚上跟她们俩做了很久思想工作,最终还是没能说服她们。她俩只是保证,不给我们添麻烦,一切听从我们的安排,反正颜如玉想一直陪着吴非,至于孟兰,她是怎样想的,我心里不清楚。
有了孟兰的加入,我们不需要再买票了,直接坐她的车去,为了减轻分量,小蝶没上车就变成了一条蛇。
这诡异的一幕吓坏了颜如玉和孟兰,她俩传来了如杀猪一般的叫喊。我招呼她们上车,这才跟她们俩解释清楚,并且告诉她们不要在人前声张这件事,否则别人会把她俩当神经病的!
这是个现实的社会,事实不一定有人相信,反而那些胡编乱造的瞎话容易得人心。你非要告诉别人,你认识一个妖怪,那么你自己就成了妖怪。
当天晚上我们就到了北京,依然还是那家酒店,开了两个房间,吴非摆脱了小蝶,和颜如玉住进了一间房。而我就苦了,小蝶死活要缠着我,孟兰不介意和我们住一间,反正是双人床,于是我们三个就住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