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常遇春
鬼差勾魂,最忌讳活人碰见,几个鬼差并不知道林麒能看见他们,见他疯疯傻傻的,还以为是村子里请来唱鬼戏的,林麒唱的难听之极,也没什么看头,勾了魂也就离开。
林麒看了勾魂,觉得也就那样,也没什么稀奇的,但让林麒觉得奇怪的是,那个马脸汉子是谁?竟然如此威风,能让众鬼差服侍?莫非是十大阴帅其中的一个,想了想又觉得不像,也就不在去想。
这会已经是深夜,林麒又唱了会,觉得没意思起来,四处寻了寻,找了背风的地方靠着休息,一夜好睡,直到被一阵哭声喊醒,抬头去看,见一群人披麻戴孝的拆了白事的棚子,吹吹打打的出殡,孝子贤孙后面哭号,浩浩荡荡朝着县城外面去了。
棚子拆了,贡品也撤了下去,几个乞丐围聚上来,各个伸手,一般来说贡品过了夜第二天都施舍给要饭的,这也是积阴德,林麒看见乞丐,眼睛就是一亮,感觉到莫名的亲切,上前去伸手拽住一个十六七的乞丐,问道:“你知道佘铃铛吗?”
小乞丐年纪不大,却是粗眉大眼,长得甚是端正,这会正大口吃上完贡的包子,闻听林麒问他,愣了下道:“你怎么认识俺们帮主?”
“我叫林麒,跟你们帮主是好兄弟。”
小乞丐不信的上下看了看林麒道:“俺们帮主发下话来了,有蛇笛的才是他兄弟,没有的一概不认,你有蛇笛吗?”
林麒暗暗好笑,没想到佘铃铛还搞了这么一手,他又不是什么有名的人,谁还来冒充自己了?却还是拿出短笛递给那小乞丐道:“这回你信了吧?”
“呀,真是林大侠,小的常二二,给林大侠见礼了。”说着扑身就拜,搞得林麒很是摸不着头脑,心中道:怎地就成了大侠了?若是依照他以往的性子,别人叫他一声大侠能美上半天,如今经历了这么多,也知道儿时看到的那些唐传奇故事,不过就是场梦,人生是残酷的,绝不是书中写的那么浪漫多彩。
林麒急忙将他拽起来道:“什么大侠不大侠的,佘铃铛是我兄弟,你是他帮众弟子,那也是我兄弟,我比你大上几岁,叫我一声林大哥就好,你要再叫我大侠,我可不认你。铃铛有什么话让你带给我吗?”
小乞丐嘿嘿笑道:“前些日子有几个帮里的前辈到了俺们这县,收了俺做丐帮弟子,说是若有人敢欺负俺,就报丐帮的名字,自从俺入了帮,县里还真没人敢欺负俺了,林大哥,俺可听帮中几位前辈说了,说帮中的莲花大阵都困不住你,当真是有真本事的,对了,他们跟俺说,若是见到你,就替他们传话,帮主还在追那蛇灵,让你不用担心,周颠还是没有消息,等有消息了就让帮中弟子给你传话,以后你要找帮中兄弟只需要拿出蛇笛来,帮中弟子自然就认得你……”
小乞丐说的又快又急,林麒却是听明白了,笑道:“这可多谢你了。”
“谢我做什么?你是帮主的兄弟,又是大侠,俺最是羡慕,林大哥你到我的地头来,本该请你好吃好喝,但俺却是个穷的,嘿嘿……不过粗茶淡饭总是有的,走走走,随俺回家。”小乞丐兴奋的脸色潮红,真是把个林麒当做大侠了。
林麒被他拽着走,本想挣脱了,但见他兴奋异常,想起自己小时候来,生怕伤了这孩子心,无奈摇头任由他拽着朝前,两人拐了几个弯,又钻了几个巷子,到了一处底矮的屋子面前,这屋子破烂不堪,半边都塌了,稀疏的篱笆,院子里还有棵树。
眼见屋子这模样,林麒眼中却是一湿,小乞丐这家真跟自己槐树村中的家差不多少,不由得脚步就慢了下来,还没等到屋门,小乞丐大声呼喊:“娘,娘!家里来客人了……”随着他的喊声,屋子里出来一个四十多岁身穿粗布衣衫的妇人,这妇人脸色蜡黄,带有病态,见了儿子脸上露出笑容,道:“遇春,一大早刚出去就回来了?你又带什么客人回来了,为娘看看……”
小乞丐的娘并不漂亮,模样很是一般,但林麒就是看呆了,恍惚中觉得这妇人与他娘亲简直一样,当年娘亲不也是这样微笑着,出来迎自己,当年娘亲也是这种宠爱的眼神,当年娘亲也是这个年纪……
小乞丐是个豪爽果敢的性子,平时就爱结交一些与他差不多大小的孩子,也尽带回家来让母亲看看,她以为今日如同往常一样,带回来个跟儿子差不多大小的孩子,却没想到,带回来的却是一位比自己儿子大了几岁,年轻英俊的少年回来。
何况林麒年纪虽然比儿子大步了多少,却是长身玉立,气度沉稳,穿的不好,却难以掩饰他身上的那一份从容自信,妇人曾在大户人家当过丫鬟,也算是见过世面的,知道林麒不是普通人,开口道:“这位公子是?”
林麒本来就是个爱感动的性子,眼见这妇人神情作态与母亲一般,不由得伤心感怀,他却不知,这世上任何一个母亲,看儿子的时候,都是如此,都是一样。闻听得妇人叫他,回过神来,道:“什么公子啊,大娘,我叫林麒,与你儿子刚认识的,他却是个好客的,非要拉着我来。”
“我们常家虽穷,家风却是一直没变,来来……林公子快请进来坐。”妇人闪开身,林麒朝他笑笑进了院子,那小乞丐见林麒不嫌自己家穷,进了院子,更是高兴,对那妇人道:“娘,俺去山上砍些柴来,卖了晚上请林大哥吃饭。”
“去吧,慢着点。”妇人大声吩咐,小乞丐应了声,拎起把短斧,别再腰间朝着外面去了。
他一走,妇人给林麒烧了壶热水,也没茶,陪着林麒聊天,林麒这才知道,那个小乞丐叫做常遇春,常家宋朝南渡时常氏迁来怀远,到常遇春已经是第七世。其父常六六,母高氏。父亲几年前去世,扔下娘俩相依为命,靠着高氏替人家洗漱衣服,缝缝补补的拉扯了常遇春长大,这几年却因劳累过度得了肺痨,已是活不了几年了,高氏倒是觉得没什么,就是怕苦了自家孩子,说到这也是唏嘘不已。
高氏豪迈,男人般的性子,也不隐瞒什么,许是这些年过得有些压抑,也没个人说话,又或者觉得林麒不是普通人,若是自己去了,总能照顾儿子一二,这才将这些个事情说了出来。
林麒总觉得高氏身上有母亲的影子,感受到他对常遇春的那份爱,与母亲对自己并无二致,就觉得这家虽破却是温暖,想起自己父母死时候的无助,若那时有人帮上自己一把,该有多好,眼前这母子跟自己当初,那也差不多少,自己能伸把手,就绝不会袖手旁观,拿定了主意,就陪着高氏聊天,帮着干些重活,那高氏也不与他客气,当他如自家子侄一般,林麒待的倒也自然。
两个时辰后,常遇春背着一捆柴回来,林麒笑着接了过去,轻声问道:“是不是给你娘亲治病没钱?”
常遇春神情黯然,低下头去,林麒笑道:“跟我走,我带你挣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