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第二天是1月12日,原本今天晚上才是绑匪电话里通知的最后期限,谁知昨天就发现了尸体。
一早,陈法医告诉高栋,车上五名被害人的准确死亡时间是在1月10日晚上11点到12点之间,那时正是大晚上,并且事发点是荒废多年且用路障封闭的老公路,所以一个目击者也没有。
详细尸检已经做过,确认直接致死原因是颈椎被扭断,手法很专业。
另外体内经过毒化检测,判断至少被害时,死者体内并没有中毒。人质是1月9号中午失去联系的,而被害时间是在1月10号的晚上11点后,将近间隔36个小时,大部分常见毒物都会在24小时内代谢完成,也就是说,无法判断人质被绑架时,是否中毒。
通过凶手遗留的脚印判断,此人大概身高173,正负误差两公分,体重135斤,正负误差5斤。
这是成年男子很普遍的身高体重,对确认凶手身份显然是不够的。
综合各项目前已知的线索,高栋先把整件事的时间顺序排了一遍。
1月9日早上,工商所五男一女六名正式工连同一名男司机,共七人,乘坐工商所自有的一辆银灰色的经典款别克GL8商务车离开县城,驶上高速,前往杭州方向。
1月9日中午大约12点,车辆的GPS装置失去信号,最后显示地点在离杭州半个小时车程的绍市服务区内。手机运营商提供的线索显示,在车辆GPS信号中断的差不多时间,七个人的手机先后关机了。也就是说,1月9号中午12点,一车人遭遇了某种事情。GPS的行驶记录还显示,车辆是从白象县收费口直接上的高速,中间没有停留,一直开到了绍市服务区,此后无信号。
1月9日傍晚,工商所家属发现失去联系,晚上手机依旧拨不通,相互一问,才知道七个人手机都关了。
1月10日早上,工商所家属来报警,说失去联系,当天警方压根没想到出了大事,没有做出实质性的调查举措。
1月10日晚上11点到12点间,凶手在白象县老公路杀死五名被害人,烧毁车辆,同时另有一男一女不知所踪。至此,距车辆前一天中午出事,刚好过去一天半。
1月11日早上,凶手打了个报警电话,用电脑合成的机械声威胁政府登报道歉,否则扬言杀死人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