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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太岁 二

  长假结束后,大学校园的气氛渐渐趋于沉闷,因为马上到来的六月将进入考试的季节。每到这个时候,学霸们安之若素,处变不惊,学渣们却惶惶不可终日,唯恐一不小心挂科。而即便是心里揣着这样的“唯恐”,不到最后两星期他们也不会开始看书。   冯斯则连“唯恐”二字也扔到一边,照旧逃课,照旧网游挣钱,照旧经营营销微博。只是他的生活中多了两件事:一件是经常往杨绍芬家跑,询问宁章闻查找的进度;另一件则是在学校附近乱逛,试图寻找到那只猴子和它的主人。   第一件事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进展,因为涉及神话志怪的资料过多,大多数都只是讲述视肉的传说而已。但冯斯可以肯定,照片上的东西不可能只是普普通通的视肉,因为这种传说中延年益寿的肉灵芝,还不值得那么多股不同的势力兴师动众。尤其是发生在翟建国诊所里的血案,是无论如何都无法用视肉的特性去解释的,好在他的心态摆得比较正。   “这种埋藏了千百年的秘密,要真能一下子就挖出来,那不跟游戏开挂一样吗?”冯斯对宁章闻说,“现实生活中是没有外挂这种东西的,慢慢来吧。”   第二件事也一无所获。自从被文潇岚目击到一次之后,那只猴子就再也没有在附近亮过相,也没有再像在老家时那样来对冯斯进行袭扰。冯斯仔细想想,觉得这帮人不可能穷到需要卖艺赚钱的份儿上,那一次街头卖艺,其实应该理解为一种发给他的信号:“我们来了,你悠着点,不该打听的不要去打听,我们随时都盯着你。”   因此冯斯可以肯定,猴子、少女和那个大个子一定离他很近,还无时无刻不在监视着他。   除此之外,他还在担心着那六个杀手所从属的势力。按理说,这起杀人案虽然出于社会和谐的考虑一直被遮遮掩掩,但还是有消息放出去,网络上更是有很多传言,对方能找到他,就不可能不注意到这六人的死,但奇怪的是,从那一夜之后,除去猴子及其主人,再也没有其他人来找他麻烦。   他不禁又想起了那天晚上父亲说的话:“他根本不是你们有能力掌控的,不如顺其自然的好。”   难道这帮人改变主意,打算“顺其自然”了?   此外,生活中还发生了一个乍看似乎无关紧要的变化:学校来了一个新老师。冯斯在这学期选修了学校的特色选修课:外教口语。这门课颇为热门,每次都是选课系统刚一放出课程就被选个精光,他不得不依靠万能的宁章闻侵入系统来加上自己的名字。   “你这样做是挤掉了别人的公平机会!”文潇岚十分生气。   “人生就是不公平的,得让他们从起跑线就开始受教育。”冯斯振振有词,“要不要也帮你选上?”   “我才不像你那样拿无耻当饭吃!”文潇岚大声说,接着声音忽然变得很小,“要不然……让宁哥帮我选一下古代诗词鉴赏?这门课最好过……”   外教口语受欢迎不是没有原因的,毕竟在这个全球化时代,精通外语的人才更容易找工作,大学生们也都不笨。系里流传着一位学长的传奇,此人号九门提督,原因是上学时一共挂了九科,差一点儿就没法毕业和拿到学位证。但这厮别无所长,独擅英语,尤其口语十分出色,大学四年跟随赏识他的外教,在若干北京举办的国际性会议里捞到接待工作。这份履历往简历上一放,再在面试时秀一秀口语,居然成为全系第一个签约的人。这样的故事一传开,谁不心动?   然而本学期选课的学生却十分失望。外教口语是一个教师人员流动性很大的课程,基本每学期都换老师。这学期来上课的是一个古板的英国老女人,满脸严肃,看见女生穿露腰的吊带背心,眼睛里都要飞出不屑与批判。她上课也按部就班,无比乏味,听得大家昏昏欲睡。更重要的在于,贵族味儿十足的牛津腔是有钱有身份的人才去追求的,对于广大在盗版美剧熏陶下成长起来的大学生们来说,还是更加喜欢活泼而流行的美式英语。   冯斯照例上完前两节课后就开始逃课,不过五一之后传来消息,英国老女人因故提前回国了,但这学期还剩了三堂课,得临时找人来顶一顶——这也是这门外教课时常发生的幺蛾子。他倒是来了兴趣,想要看看这位新来的老师是什么样的。   不过这一天他还是睡过头了,醒来的时候已经接近晚上6点。他骑着自行车飞速冲到教学楼下,刚刚锁好车,上课铃声已经响起。好在教室就在一楼,他三步并作两步跑进教室,铃声才刚刚止息。   他喘着粗气找到个空位坐下,这才顾得上抬头看向讲台,那里站着一个年轻女性,应该就是新来的外教。但她并不是金发碧眼,也不是卷发黑肤,竟然是一个黄皮肤黑头发的亚洲人。   长得真不错,这是冯斯的第一反应。她的面容有一种颇具东方韵味的古典之美,一头乌黑的长发随意地披在肩上,仿佛刚刚从画卷上走下来一般。此外,她还很年轻,看起来也不过二十出头,与其说她是老师,不如说更像一个学生。   怪不得教室里的一众男生都带有一点莫名的兴奋。在这所男女比例七比一的学校里,漂亮姑娘就像藏羚羊一样珍稀,至于身份到底是老师还是学生,反而不重要了。   “为什么这学期只剩下三节课了……”冯斯身边一个满脸青春痘的男生低声抱怨着。   “那么,我们开始上课吧。”女外教用标准的美式英语说道。她的声音听起来也十分柔和动听,让坐在讲台下的男生们好感倍增。   女外教简单地介绍了一下自己。她名叫索尼娅?林,是一个美籍华裔,祖上移民美国已经许多辈,却始终固执地只和华人通婚。所以她虽在美国文化中长大,却有着纯正的华人血统,是一个标准的“香蕉人”。   “当然,我的中文也说得不错,”她换成字正腔圆的播音腔普通话说,“你们也可以叫我的中文名字:林静橦。橦字在古书上是木棉树的意思。”   “我知道,按照惯例,应该到你们做自我介绍的时间了,所有的外教课都喜欢这样,不过我决定略去这个环节,”林静橦说,“我们只有三节课而已,我不认为我有可能通过这三节课就记住你们,与其这样,不如抓紧时间让你们练习一些有趣的东西。所以这堂课的主题是:我最喜欢的美剧和美剧角色,英剧也可以。假如有完全没看过英美剧的,不妨讲讲你为什么不爱看。大家分组讨论,我会分别参与每一组。”   如前所述,这个年代的大学生,基本是看着各种网络盗版影视剧长大的,这个话题立刻引起了广泛的共鸣,课堂里讨论得热火朝天。林静橦则走到每一个组里,倾听学生们的讨论,她走到哪一个组,组里男生的声音都会提高十分贝。   而冯斯则是“基本”之外的人,他偏偏就不喜欢看电视剧,总觉得天下的电视剧无非是又臭又长拖时间,狗血桥段翻过来覆过去地编,而且属于被动式的低级娱乐,爱看电视剧的人大抵智商都有点问题。但这些话又不能直说出来,不然全教室智商有问题的同学们,大概会把他撕成碎片。所以轮到他发言的时候,他只能根据平时网上看到的文字信息信口胡诌几句,想来猥琐男们见到漂亮女教师都会很亢奋,就让他们多说好了。   但没想到,林静橦静静地听完他说的“我最喜欢《越狱》,因为剧情很紧凑,人物很有魅力”之后,居然向他发问:“你最喜欢里面的哪个角色?”   冯斯愣了愣:“那个……弟弟。”他还略微记得里面的一点点人物关系,似乎是一个弟弟舍命救哥哥的故事。   “那你觉得他好在哪儿呢?”林静橦继续问,“你最欣赏的关于他的剧情是哪一段?”   冯斯觉得自己额头的汗珠滚滚而下,就好像小学三年级偷偷跑进电子游戏室被老师抓住时那样。   林静橦笑了笑,也不再追问,只是拍拍他的肩膀,转身走向另一组。但和他擦肩而过的时候,她以旁人听不见的声音悄悄说了一句话,这句话让冯斯好似监狱里的哥哥乍见到弟弟时那样,陷入了一种不可名状的恐惧。   “冯琦州。”林静橦只说了这三个字。   在男生们遗憾的叹息中,这堂课飞快地结束了,紧接着他们的眼神由遗憾转为嫉妒:冯斯居然和林静橦一起并肩走出了教室,就像是两个老熟人。还有人隐隐记得,这厮似乎就是常和某个漂亮的长腿妹子在一起吃饭的那个家伙。   “好白菜都让猪拱了……”他们恨恨地自言自语。   与此同时,猪跟在这棵好白菜身边,脑子里乱哄哄的,一时理不出头绪。之前他已经遭遇了两拨冲着他来的人,这个美籍华裔到底是这两拨之一呢,还是新出现的第三股势力?   最糟糕的是,倘若是那一夜见到的那个故作妖媚的女人,他是不会有丝毫怜香惜玉之情的,但林静橦偏偏看起来温婉文静,对这样的年轻姑娘,他很难下得去狠手。   “你在想什么?是不是在想怎么和我动手?”林静橦忽然问。   “还没想到那么远,”冯斯也跟着一笑,“我现在想的是,我还没吃晚饭呢,就算要死也得做个饱鬼吧?”   林静橦嫣然一笑:“放心,你一时半会儿还死不了。既然是我打上门来的,那就我请客吧。大爷烤串?南门鸡公煲?傻子肥肠粉?”   林静橦所说的,是校园里几处著名的价廉物美的小饭馆或者小摊,冯斯时常去光顾。他很快领会到了这位美女教师的意思:你身边的一切,我都了如指掌,所以别试图耍花招。   不过,最后两人没有去那些地方,林静橦带着冯斯去了一家校外著名的连锁比萨店,这里多年前曾经是低收入阶层的小白领们表现逼格的好去处,而现在连低收入阶层都嫌弃它了,只好成天在电视上和网络上做一些“我们好便宜快来我家吃,不想出门我们还管送外卖”的毫无节操的广告。林静橦选择这里的原因只有一个,她吃不惯中餐。   冯斯足足吃下了三盘肉酱意面外加两碟鸡翅,这才算吃饱。看着林静橦切割比萨的优雅姿态,他不由得叹了口气:“看起来,至少你是在外国长大的这一点是真的——蛮夷不懂我天朝上国的精致饮食。”   “我的名字也是真的,”林静橦说,“而且我确实是美籍华裔,只不过我的血统并没有那么纯。往上数个三四百年,我的某位不知道得加几个曾的祖母是德国人。”   “完全看不出来,”冯斯盯着林静橦的眼睛,“连小清新最爱的‘眸子里一丝若有若无的湛蓝’都看不出来。”   “混血太多代了,又一直都是和华人通婚,要是还能剩下那么一丁点儿白种人的影子,而倒是奇怪了。你就把我当成一个纯粹的中国人好了。”林静橦倒是毫不避讳。   “你那位不知道多少个曾的祖母是德国人,为什么会嫁给中国人呢?”冯斯问。他知道,此刻的局势由对方掌控,既然对方不着急进入正题,那就索性东拉西扯闲聊一会儿,没准能有些意外的收获。   “我的这位先辈,是个女巫。”林静橦说。   “女巫?”冯斯先是一呆,继而反应过来。林静橦所说的,不是《哈利?波特》中骑着扫帚乱飞的美女,而应该是指欧洲中世纪的女巫迫害。在那个黑暗的年代,无数普通女性在酷刑的折磨下被迫承认自己是会巫术的女巫,然后被活活烧死。   “一位来自中国的道士救了她,后来他们就成婚了,并且为了逃避抓捕,躲到了美洲,再后来世世代代留在了那里。”林静橦说。   “还是道士好啊,”冯斯感慨着,“出家了也能结婚。这要是和尚,搞不好你就不存在了。”   “我真想回答你一句‘命运安排我存在,我就一定会存在’,”林静橦一笑,“但我知道你不会相信这些话,命运什么的玩意儿,在你眼里都是骗人的鬼话,唯一的作用就是在微博上替你增加转发率。”   “看来我的底都被你摸透了,”冯斯叹了口气,“而且除了你,还有很多人也很了解我,甚至比我自己还了解。如果命运就是那么奇怪,我还真是不甘心呢。”   “如果你不怕被我肢解了做成人肉包子的话,就到我家去一趟?”林静橦看着他,目光中闪过一丝狡黠,“只需要五秒钟,我就能让你明白命运究竟是什么,当然也可能让你更加糊涂。”   冯斯毫不躲闪地和她对视:“无所谓,我已经足够糊涂了。”   林静橦就住在学校附近的一个小区里,走路只需要五六分钟。她走在路上时告诉冯斯,房子是她买下的。冯斯估算了一下,成本不小,即便这里并不是黄金地段,但帝都房价高昂,这里的房价也并不便宜。不过,冯斯已经习惯了这些与他作对的人的排场。为了接近他,在寸土寸金的北京买下一套房,乍一看太过夸张,但想想为了这件事连人命都已经付出了那么多,似乎人民币也就不算什么了。   “来点咖啡吗?”林静橦问,“我这儿有不少好咖啡。”   “白水就行了,别糟践东西,极品蓝山喝到我嘴里也就是巧克力汤加白糖。”冯斯打量着这套四室两厅的大房子,发现不只是装修精致,各种各样的家具、电器甚至装饰物也都齐备,实在不像是临时居所。   “买的时候太仓促了,没太多选择余地,也没有多余的时间留给房主搬家,所以干脆把房里的一切一块儿都买下了,省得麻烦。”林静橦看出了冯斯的心思。   冯斯自嘲地一笑:“如果我告诉我的朋友们,有一个漂亮女人为了接近我,不惜在我身边买下一套房,还是北京的房,他们一定会取笑我小说读多了。现实永远比小说更加富有戏剧性啊。”   “戏剧性?”林静橦倒了一杯冰水给冯斯,“我让你看看真正的戏剧性吧。”   她转身走进厨房,出来时手里拿着一把雪亮的长柄剔肉刀。这种刀虽然是厨具,但是三十多厘米长的刀刃薄而锋利,完全可以用作凶器。   冯斯站在原地,并没有动,但林静橦已经注意到了他的目光:“别看了,那个花瓶不是仿古的,是真货,用它来打架敲碎了的话,你得卖几千个网游账号才赔得起。何况你不用担心,这把刀不是用来对付你的。”   “那这个屋子里除了我,还有什么玩意儿值得劳动他老人家的大驾?”冯斯被看穿了心事,只能耸耸肩。   “还有一个,”林静橦的笑容妩媚温柔,令人心动,“那就是我。”   她双手握着刀,高高地把刀举在半空中,然后突然之间,她仿佛用尽了最大的力气,双臂下落,把这把尖刀狠狠捅进了自己的小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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