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血色的平安夜 二
冯斯考完试后忐忑不安,文潇岚同样忐忑。不同的是,她是在担心自己可能会上不了90分。直到和班上另外几位成绩优秀的同学对过答案,她才稍微松了口气。
“加上平时成绩,应该差不多了吧?”文潇岚自言自语着,收拾好书包,却发现冯斯已经消失无踪。这倒没什么奇怪的,自从她和周宇玮谈恋爱之后,即便两人已经分手,冯斯也总是有意无意在公开场合和她尽量保持距离。
她叹了一口气,独自回到宁章闻家里,关雪樱已经在厨房里忙碌了。而宁章闻和刘岂凡两人都坐在房间里,一个对着电脑,一个捧着书,默默地做着自己的事情,假如文潇岚不进门,他们大概可以一整天不说一句话。
“两个闷蛋!都起来干活啦!”文潇岚一声大喝,吓得刘岂凡手里的书掉到了地上。
“我们能干什么活?”宁章闻很是困惑,“只能添乱吧?”
“哪怕是添乱你们也得给我做出点样子来!”文潇岚的领导风范展露无遗,“这是小樱第一次过圣诞节,怎么也要有点全民喜庆的气氛!”
宁章闻唉声叹气地来到客厅,开始装点圣诞树。刘岂凡则默默地抄起抹布开始打扫卫生。文潇岚走进厨房,给关雪樱打了一阵子下手,这才忽然意识到:冯斯一直没回来。
她拨通了冯斯的手机,对方却一直没有接电话。可能是考试的时候调到静音了?文潇岚试图这样自我安慰,但内心的不安却像滚雪球一样飞速膨胀。
在这个充满危机的时代,不能心存任何侥幸,文潇岚想,但悲剧在于,即便不心存侥幸,却也没有应对的方法。只能瞪着眼干等了。
烤火鸡的肉香味儿已经开始从厨房飘散出来,令人垂涎三尺。
“我第一次被绑架,或者说记忆里第一次被绑架,是被我爹塞进了一辆大概年纪比我还大的金杯面包车。”冯斯说,“后来又坐过各种各样的破车,全都带着后现代的颓废和狂野,所以我总希望有一天,绑架我的盖世英雄能开着劳斯莱斯来接我。不过您老……又一次刷新了我的下限。”
“清洁车挺好的,一般人想坐还没机会呢。”驾驶座上的曾炜说。“何况这一次我可没绑架你,是你自愿跟我走的。”
“嗯,的确不是强迫,用诱拐可能更恰当。”冯斯回答。
说话的时候,这辆布满灰尘的道路清扫车发出“世上只有妈妈好”的电子音乐,慢吞吞地在马路上爬行。速度虽慢,两人还是一点点地离开了学校,驶向学校附近一处冯斯曾经到过的地方——哈德利教授毙命的那一片平房区。
冯斯敏感地意识到了些什么:“你把我带到这里来,不光是为了故地重游吧?”
“下车。”曾炜并没有回答。
冯斯跟着曾炜,来到了平房区里的另一座小院——并不是哈德利曾经住过的那一座,但相隔并不远。他有些疑惑,但明白曾炜把他带到这里来一定有特殊的用意。
两人走进了院里的一个房间,房间并不大,里面有一张床和一个已经掉漆不少的木制衣柜,倒是比哈德利的简易衣柜略有升级。土暖气烧得很足,冯斯一进屋就脱掉了外衣,一屁股坐在床上:“曾警官,现在你应该多多少少告诉我一些事情了吧?”
曾炜小心地别上门,也跟着坐在床边的椅子上,目光望向冯斯。在过去的日子里,曾炜每次见面都会这样上上下下地打量冯斯,总给他一种屠夫看着一头猪挑选下刀部位的感觉,令他浑身不自在。但今天,曾炜的目光里多了一些别样的东西——冯斯想了很久,从自己的词库里挑出了“慈祥”两个字。
太他妈违和了,他想。这样的眼神简直比屠夫挑猪更让我不自在。
过了好几分钟,曾炜才收回那让冯斯不舒服的眼光,重新开了口:“我的确有很多事情想要告诉你,但现在有更要紧的事情需要你帮忙。”
“什么要紧事?”冯斯问。
“这些日子我并没有闲着,已经把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大致摸清了,”曾炜说,“虽然什么魔王、什么守卫人听上去像是胡编乱造的网络小说,但我亲眼目睹和亲身经历了其中的怪诞,不得不接受它们。所以,现在我需要你的帮助。”
“既然你已经了解了那么多,那你应该知道,我这个所谓的天选者基本就是个沙袋,守卫人世界里随便一个九流货色就能秒杀我。”冯斯说。
“不只是沙袋,某些时候,也可以成为重要的催化剂。”曾炜说。
冯斯一怔:“催化?你想让我做什么?”
曾炜示意冯斯从床上站起来,然后弯下腰,从床底下拖出了一个麻袋。他小心地解开扎在麻袋口的绳子,冲冯斯打了个手势。冯斯会意,走上前去,探头望向麻袋里。只看了一眼,他就忍不住惊呼一声。
“这……这是什么玩意儿?”冯斯的脸上现出了极度厌恶的神情,“难得见到这么恶心的东西。”
确实很恶心。
麻袋里所装着的,是一只老鼠,或者说,硕鼠。冯斯活了二十岁,还从来没有见到过那么大的老鼠。它的体型和一只肥壮的兔子差不多,血红的双目有硬币大小,尾部光秃秃的并没有尾巴,很是难看,但这并不是冯斯给出“恶心”评价的理由。相比起这只硕鼠身上另一个骇人的特征,没有尾巴简直微不足道。
——它的腹部有一个巨大的伤口,深可见骨,散发出腐烂的恶臭味。最为诡异的是,伤口边缘有一块肿起的包块,乍一看像是肿瘤,但仔细分辨,可以看出这个“肿瘤”被包裹在一层接近透明的薄膜中,透过薄膜可以隐约看清它的真实形状。
“这是一个……脑子?”冯斯脱口而出。
“是一个脑子,而且不是一般的脑子,”曾炜说,“和你头颅里的星形细胞瘤一样,都是附脑。”
“您就不必背我的病历了……”冯斯哼唧一声,“这只耗子什么来历?”
“它来自西藏,”曾炜的回答让冯斯浑身一震,“是西藏那一支黑暗家族世代守护的圣物。大约两年前,它被美国人霍奇?哈德利得到。”
冯斯下意识地退了一步,过了几秒种,谨慎地开口发问:“当时……哈德利教授死的时候,藏在他衣柜里的,就是这只老鼠?难道说,就是这个鬼东西制造了我的幻觉?”
曾炜点点头:“是的,就是它。那天哈德利教授死后,它也逃走了,但并没有能力逃远,一直藏身于附近,最后还是被我找到了。”
冯斯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那就是它的特殊能力吗?让人陷入快乐的幻想中?”
“那只是一种表象而已,”曾炜回答,“吸毒一样的快乐的幻境,只是它的能力所产生的副作用,真正的秘密只有那些西藏的欧洲人才知道。不过现在,我们首先要做的,是让它活下去。”
“我也看得出来它的状况不大好,但你把我带到这里来有什么用?”冯斯一摊手,“我最多不过对它加以催化,让它更深地沉入幻境,那样就能救它的命么?”
曾炜的神情十分古怪:“恐怕是的。说出来你可能不相信,但这只老鼠和它的配偶……从被人们发现开始,千百年来从未吃过东西。它们似乎是仅仅凭借着那些精神的振奋就可以活命。”
冯斯已经顾不得去琢磨“千百年来从未吃过东西”有多么怪异了,他先注意到了另外一个细节:“配偶?也就是说,这样的硕鼠是一对?那另外一只呢?”
“一雄一雌,这只是雌的。哈德利看来对这两只耗子十分感兴趣,那只雄的早在十多年前就被哈德利从藏区带到了内地,”曾炜说,“不过不知为了什么,后来雄的失踪了,至少是一直不在哈德利身边。时间紧急,我也不是神仙,实在没法子找出那一只的下落了。”
“我还以为你是万能的呢……”冯斯讥诮地说。
“我要是万能的,也不至于变成杀人嫌疑犯被追得到处乱跑了。”曾炜的语气倒还平静,但冯斯能听出其中潜在的焦虑。他连忙发问:“对了,你到底杀人没有?”
“当然没有,”曾炜说,“回头跟你细说,现在你必须赶紧想办法催化这只耗子的精神力量,让它赶快high起来,不然它挂了可能会引发意想不到的麻烦。比如说,那些欧洲人可能会发狂。”
冯斯强忍着胃部的不适,低下头仔细查看这只巨鼠。如曾炜所言,它的状况相当糟糕,已经接近奄奄一息,嘴角挂着新鲜的血沫,沫子里带着黑色。如果再不想办法,它大概真的会死。
“按照你的说法,只需要唤起它的精神力量,它就能恢复生机?”冯斯搔搔头皮,“这也太玄了吧。”
“我没有说一定能,事实上这仅仅是猜测,”曾炜点燃了一支烟,“但却是唯一有点儿希望的猜测。”
“可问题在于,我也并不知道我要如何发挥我的催化作用,”冯斯一脸为难,“我的身上并没有某种开关,可以按一下就给别人打一针鸡血。”
“那你最好想出点办法来,蒙也好,撞大运也好,祈求上帝保佑也好,”曾炜吐出一个烟圈,“不然那些欧洲人集体发起疯来,就不会仅仅是体育馆事件那么简单了。”
冯斯偏头看了曾炜一眼:“你现在难道不是应该担心一些别的事情么?比如说,你身上的杀人嫌疑?”
“顾不上。”曾炜轻松地摇摇头。
“顾不上?那不是你最应该顾的吗?”
“不。我首先是一个警察。”
冯斯僵住了。他再次在曾炜的目光里找到了那种不一样的神采。许久以后,他得出了结论,那种眼神,大概就叫做“正义”吧。
他在守卫人的世界里从来没有见到过的正义。
一种忽然让他感到了那么一丁点儿自惭形秽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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