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记忆迷宫
一
也许是因为和魔仆与祝清散同处在一个狭小空间的缘故,冯斯在这长长的一觉里所做的梦也分外诡异。在梦里,他又进入了之前曾经体验过的那种无所不知的幻境,仿佛地球上所发生的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他的眼睛和耳朵无限延伸,能够关注到世上的任何一个角落,可以听到任何微小的声音。
然而,这一次,他的耳朵里总有某些细微的杂音,就像是有细如牛毛的尖针在耳膜里刺来刺去一样,让他十分不爽。他努力捕捉着这些声音的来源,最后终于找到了,它们来自于一团黑色的浓雾,雾气十分浓重,根本看不清里面有什么。
冯斯让自己无所不在的“视线”伸入了这团浓雾,却发现浓雾的内部也是一片漆黑。他能感觉到有许多生物藏在这片黑暗中,叽叽喳喳的仿佛是在嘲笑他。他很不甘心,追寻着那些声音,却总是扑一个空。
这样全知全能无所不能的力量,为什么也会受到抗拒?冯斯很恼火,大声怒吼着:“你们是谁?你们是什么?”
没有回答。黑暗中传来一阵又一阵近似讥嘲声的杂音。冯斯十分不甘心,却始终无法在那一团墨一样的黑暗中搜寻到任何有用的信息,这个世界好像被挖空了一块,一块不属于他的领地。
这是一个巨大的威胁,冯斯想,竟然会有我无法掌控的东西,不可饶恕。
不可饶恕……
醒来时,他不愿意睁开眼睛,仍然沉浸在先前的梦境中。用魔王的思维去思考是很有趣的,他一下子就抓住了其中的要点:魔仆之所以要把祝清散抓到这里来,就是因为他在梦里所感受到的那种威胁。守卫人再厉害,势力再大,终究使用的也是来自于魔王的力量,可以被参透,可以被针对;但祝清散所代表的这股势力,就像梦中的黑洞一样,难以捉摸,无法把握到实质。这一块小小的浓雾,或许就隐藏着足以杀死魔王的力量,对魔仆而言,决不能掉以轻心。
他慢慢睁开眼睛,看了看躺在一边的祝清散。祝清散早已毒发身亡,身体都已经冰凉,但面容却格外平静,唇边仿佛还带着微笑。他不禁想到,自己其实一直在和一个套着假面具的祝清散打交道,那是一个网络红人,巧妙地利用了年轻一代对宗教的好奇,以自己俊朗的外表和活泼的个性吸引了大群粉丝,并借此发了财。而其他的道教人士往往对他很看不惯,觉得他举止轻佻,不符合道门之风。
然而,这一切都只是表象,只是一种伪装。冯斯回想着自己过去认识的许多人,仿佛都带着各种各样的面具,似乎天选者的宿命就是只能和假面人打交道——其中甚至包括他的父母。
就好像整个生活都只是楚门的世界,就是为了捉弄我一个人而存在的。冯斯感到一阵阵说不出的倦怠。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注意到魔仆走到了他身边。魔仆虽然身材高大,但脚步声却很轻,一直走到很近他才察觉。
“祝道长已经死了,你准备拿我怎么办?”冯斯问。
“我早就说过了,送你回去。”魔仆说。
“真的不打算吃掉我或者把我关起来当小白鼠解剖什么的?”
“那个想要吃掉你的魔仆,并不了解现在的状况,而我不同,”魔仆说,“虽然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无法施展力量,但我的意志很清醒,也一直了解着世界的变化。我决定赌一把。”
“赌什么?”冯斯问。
“赌你到底是守卫人的天选者,还是魔王的天选者。”魔仆说。
又来了,冯斯想,其实我心里也从来没有停止过这方面的疑惑。我到底是守卫人的希望,还是魔王的希望?我到底能帮助拯救这个世界,还是会加速毁灭这个世界?
“随你的便吧,”他疲惫不堪地呼出一口气,“如果你既不杀我也不关我,那就麻烦放了我,我饿了。另外,祝道长的尸体……”
“留给我吧。我还是有些不大相信他真的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普通人,想要再仔细查验一下。”魔仆说。
冯斯被送回了地面。在地下时一直没顾得上看时间,这时候他才发现已经是第二天的清晨了,燕郊人民正排出黑压压的阵势抢着往公交车里挤。冯斯也无心去欣赏这独特的燕郊一景,找了家早点铺子,一口气喝下两碗豆腐脑,吃了五个包子,这才觉得饥饿感被压了下去。
他也没有精力去和如狼似虎的燕郊人民争抢早班车位,索性慢慢溜达到前一天出事的那个建筑工地。工地依然封闭着,没有开工的迹象,他找了一家附近的小卖部买了瓶饮料,顺道问老板:“听说昨天这个工地出事了?”
“是啊,听人说,好像是两帮黑社会的在里面火并。”老板做出神秘兮兮的样子,“据说两边人都带刀带枪的,死了有好几十个人呢!而且他们挺有背景的,现在记者都被警告了,一律不许报道……”
看来守卫人的能量果然是不小,硬生生把消息压下去了,没有传到民间,冯斯想。他稍微放心了一些,等到早高峰过去,跳上一辆公车坐回了北京市区,再打的回到家里。路上他向张圣垠请了半天假,因为现在这一身又脏又臭的实在不适合去上班。
“我说过,你想来坐班就来,不想来就不来,不必请假。”张圣垠说。
冯斯洗了个热水澡,换好衣服,登录邮箱处理了一些公司的商业文件和网站管理事务,不知不觉到了中午。冰箱里空空如也,他又懒得出门,索性用手机app叫了一份外卖。
四十分钟后,门被敲响了,冯斯打开门,发现门外送外卖的是一个瘦瘦小小的小男孩,看样子也就十岁左右。他也不以为意,以为这是自己配送的商家临时缺人手了,伸左手接过装着打包碗的塑料袋,道了声谢,然后准备用右手握住门把手关门。
小男孩礼貌地回答了一声不用谢,脸上还带着客气的笑容。但就在冯斯的两只手都被占用的那一刹那,他突然间从衣兜里掏出一样亮晃晃的东西,直刺冯斯的胸口。
那是一把弹簧刀!
冯斯大惊,身体拼命向后一仰,嗤啦一声,胸前的衣服被割破了,皮肉也被划伤,但所幸躲得及时,小孩子的力量、速度也都不够,刀锋没有刺到肌肉里。他踉踉跄跄地一跤坐倒在地上,小男孩不依不饶,紧跟着扑过来,再次扬起弹簧刀,直插向冯斯的咽喉。
冯斯不由得怒从心起,看准时机狠狠一脚蹬出去,正踹在男孩的腰间。男孩瘦弱的身躯一下子被踹飞了出去,从门洞里摔出门外,晕了过去。
妈的,老子堂堂天选者,居然差点被这么个小破孩杀死,冯斯又是吃惊又是后怕。他费力地站起身来,看见那一袋子外卖因为自己刚才做后仰躲避动作时放手了,在地上摔得汤汁四溢,心里更加恼火。但他毕竟经过这一年的磨砺,遇事比以前冷静多了,很快想到,这么一个小屁孩竟然会在光天化日之下刺杀自己,而且出手如此凶狠,其中多半有重大缘由。他探头看看,楼道里暂时没有人,连忙把摔晕过去的男孩抱进屋子里,然后关上门。
他把男孩放在客厅的沙发上,检查了一下伤口。男孩毕竟身体没有长大,力量和速度都不足,虽然出手挺狠的,冯斯还是躲得比较及时,只是被划伤了表皮,流血不多,对于经常打架打得鼻青脸肿的他实在不算什么,涂点药水贴块创可贴就没事了。
冯斯把地面上的狼藉打扫干净,然后唉声叹气地给自己泡了一包方便面。吃完面,男孩也醒了,他从沙发上坐起来,毫不避让地和冯斯对视着,目光中充满了仇恨。从面部肌肉的微微扭曲可以看出,被冯斯踢到的腰部还是很疼,但他倔强地强忍着,没有喊一声痛。他的长相还算清秀,但是脸上黑黑的,好像是很久没洗脸了,衣服上也有几个破洞。
这可有些奇怪,冯斯想,想杀我的人倒也不少,但大都是因为自己天选者的特殊身份,不涉及到个人私怨。但眼下的这个小男孩,分明就是恨自己入骨的态势——他干什么要这么恨我?
但这个孩子挨打后强忍痛楚不吭声的模样,却让冯斯有些会想起了自己小时候。他虽然打架很厉害,挨打的时候却也不少,但每次挨打,他总是咬紧了牙关,既不喊痛也不求饶。眼前的这个男孩,让他莫名觉得有一种熟悉的亲切感。
“说说吧,我哪里得罪你了,你非要杀我不可?”冯斯手里把玩着那把弹簧刀,“这可是管制刀具,真能杀死人的,刚才我要不是躲得快一点,就被你开膛破肚了。”
男孩不吭声,还是狠狠地瞪着他,忽然之间,肚子里响起了清晰的咕咕声。他脸上微微一红,冯斯已经笑起来了:“肚子饿了吧?看你这样子,也没力气杀人了,要不要先吃点东西?”
男孩抿着嘴唇,最终还是轻轻点了点头。
冯斯随手把弹簧刀扔到桌上,转身进厨房泡了一包方便面,又拿出两个方便卤蛋。他注意到,桌上的弹簧刀比先前有些移位,说明男孩曾重新拿起这把刀,试图再次袭击他,但最后还是放弃了。
“来,吃吧。”冯斯说着,递给男孩一双筷子。男孩接过筷子,一言不发地大口大口吃起来,他看样子真的是饿坏了,连方便面的油汤都喝干净了。最后他放下空碗,虽然脸依然绷得很紧,但冯斯能感受到对方的敌意减少了许多。
“好了,我也请你吃过饭了,你能不能告诉我,你是谁,为什么要杀我?”冯斯问。
男孩迟疑了许久,慢慢地开口说话:“我要为我的哥哥报仇。”
“你哥哥?报仇?”冯斯一愣,“我好像从来没有杀过人,谈何报仇?你哥哥是谁?”
“你没有亲手杀死我哥哥,但他是因为你而死的。”男孩说。
“我更糊涂了,”冯斯摇摇头,“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还记得去年你们学校的体育馆出过事儿么?”男孩问。
冯斯当然记得。那次是一场校内的篮球友谊赛,在比赛的下半场开始之前,一个来自西藏的黑暗者封闭了整个篮球馆,打算抓住刘岂凡。这个欧洲人由于其特殊的修炼方式,脑子有些不太正常,一时兴起试图毁掉整个篮球馆,最后冯斯和刘岂凡合力制住了他。
“还记得,怎么了?那个黑暗者是欧洲人啊,难道也会是你的哥哥?”冯斯看着男孩再明显不过的中国人的面孔。
“不是那个黑暗家族的,”男孩摇摇头,“当时有一个突然出现的守卫人。你还记得吗?”
冯斯回忆了一下,忽然间恍然大悟:“啊,你是说那个姓丁的……叫什么名字来着?丁小……丁小什么?”
“丁小齐。”
“对!丁小齐!”
二
手背上被血滴过的地方一直在发烫,而且似乎越接近范量宇温度越高,文潇岚凭着这唯一的一点指示,离开整容医院,在医院背后的小巷里穿行着。
她想要拨打范量宇的手机,这才想起根本不知道手机号码。好像和范量宇认识以来,一直都是这个怪物莫名其妙地一次次出现在自己面前,事先也从来不打任何招呼。而自己好像也习惯了那两颗大头突如其来地现身。
我大概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不害怕他的人,文潇岚自嘲地想,却也隐隐有些自豪。
但是现在,似乎轮到自己第一次去主动寻找范量宇了。她不知道范量宇到底遇到了什么样的麻烦,但内心深处的直觉告诉她,双头怪物现在的处境一定十分险恶。这是一个罕逢敌手的强人,正因为如此,一旦遇到敌手,就绝对不是一般的角色。
她越来越着急,但现在好像是来到了距离范量宇很近的区域,血点的温度不再改变了。她只能凭着眼睛和耳朵去寻找。这里是一片拆迁过后的空地,却不知因为什么原因,并没有开始兴建新的项目,于是成为了附近居民的临时停车点。现在空地上停满了各种各样的不同价位不同大小的汽车,有如一座钢铁迷宫。
文潇岚穿行于迷宫中。她猜想范量宇如果像上次那样受了重伤的话,多半会藏匿于汽车车底,于是打开手机上的手电筒,一辆车一辆车地检查着。当经过一辆smart的时候,车厢里忽然传出一个声音:“别看下面了。我在这儿。”
是范量宇的声音!文潇岚急忙直起腰来扭头看去,果然看见范量宇坐在副驾驶位上。她忙问:“你怎么样?受伤了吗?”
“算不上受伤,不过可能比受伤更糟糕,”范量宇咧嘴一笑,“我的附脑可能暂时失去作用了,什么时候能恢复不知道。”
“附脑?失去作用了?”文潇岚目瞪口呆,“那你现在……”
“现在我就是个废人,”范量宇说的很轻松,“而且因为大脑多多少少也会被附脑所影响,我已经连开车的力气都没有了。你会开车吗?”
“寒假刚拿到驾照,没有正式上路过,”文潇岚一边说着,一边拉开车门坐在了驾驶位上,“今晚就算是第一次吧。”
好在深夜的马路上车并不多,北京的马路也足够宽,文潇岚虽然有些新手的小紧张,还是始终沉住气,顺顺当当地把范量宇载到了他的一处秘密藏身之所。
“这家酒店是范氏家族经营的,所以住在这里一般情况下不会泄露行踪。”范量宇说。
“你平时在北京一直就住在这里的?”文潇岚费力地把范量宇扶出电梯,扶进这间商务套间。房间原本应当陈设豪华,但范量宇好像是故意撤去了其中的沙发、地毯、茶几、电视、带有席梦思的大床等等物件。如今宽大的房间里,只有一张单人的硬板床,床前放了一张斑驳掉漆的木桌,连椅子都没有,一台笔记本电脑放在床脚的地板上。一个破旧的木头衣柜里叠着一些样式和颜色都差不多的衣物,比如文潇岚见得最多的那种宽大的可以藏起他骇人头颅的套头衫。整个房间显得空空荡荡很不协调,就像是欠债跑路的富商留下的空房子。
“还有另外一两处地方,不过那些地方接收信息不够方便,多数时候我还是住在这儿。”范量宇说。他在文潇岚的搀扶下勉强坐在了床上,仍然显得浑身虚弱无力,抬一下手都很勉强。
文潇岚环顾四周,在套间的屋角发现了一个装矿泉水的箱子,取出两瓶来,把其中一瓶拧开盖子,再把瓶口凑到范量宇的嘴唇边。
“看来你可以做一个合格的老妈子。”范量宇怪笑一声,由文潇岚喂着咕嘟咕嘟喝下去小半瓶水。
“看来你一时半会儿还死不了。”文潇岚板着脸。她也渴了,顺手举起这瓶范量宇刚刚喝过的矿泉水,也喝了几口。
“到底是怎么回事?”文潇岚问,“是黑暗者么?他们能厉害到把你伤成这样?”
“不是,不是黑暗家族,也不是守卫人,”范量宇说,“是普通人。”
“普通人?”文潇岚瞪大了眼睛,“就是你在车上时跟我说的那个……第四股势力?”
“是的,第四股势力,和你一样的普通的人。”范量宇说。
“真的能有那么厉害吗?”文潇岚不解,“我记得你说过,就算是被子弹打成重伤,你的附脑也可以帮助身体迅速痊愈。”
“但是他们直接攻击了我的附脑,”范量宇说,“只是一个一钱不值的小把戏,居然能让我着道。不过,我确实也是第一次见识到这种能让附脑瞬间失去作用的药剂,比我们守卫人用来镇静附脑的‘酒’强出何止百倍。”
文潇岚想了想:“我有点明白了,估计是对方用什么涂抹了毒药的武器攻击你,你故意挨了一下,原本是想吓唬一下敌人,却没有想到这种药剂连你都扛不住。”
“我还以为你会取笑我一顿,说我故作张狂结果阴沟里翻船什么的。”范量宇说。
“不,你并不是故作张狂,”文潇岚说,“那只是你摧毁敌人战斗意志的心理战术。我们认识很久了,我觉得我对你稍微有了那么一丁点了解,你只是每一战都务求胜利,所以把一切手段都用到极致,以便让敌人未战先怯,以保证你在气势上永远占上风。这一次,只不过是意外。”
范量宇盯着文潇岚看了一会儿,忽然间哑然失笑:“我还真是小看你了,以为你只有啤酒瓶的智商呢。”
文潇岚毫不客气地在范量宇头上凿了一下:“滚蛋!”
她接着又现出愁容:“可是小樱现在到底怎么样了呢?你的伤又什么时候才会好呢?”
“我进去之后,根本就没有听到小哑巴的声音,”范量宇说,“不过,至少在我的附脑失效之前,我能感知到她还活着。至于我,恐怕比小哑巴的状况要麻烦得多,这是一种我从来没有遇到过的药剂,而且攻击我的人身上没有丝毫附脑的气息,很有可能就是曾经在日本出现过一次的第四股势力。”
“可是……你不是说,他们以前一直都尽量隐匿行踪,不在外界公开活动么?”文潇岚问,“这次怎么会又拐走小樱又向你发动袭击?”
“说明他们有了非现身不可的理由,”范量宇说,“这一次,或许守卫人、黑暗家族、魔仆和这第四股势力取得了共识:魔王准备苏醒了。”
“是因为冯斯的蠹痕被唤醒的缘故吗?”文潇岚又问。
“这是唯一的可能性,”范量宇说,“天选者的力量和魔王的觉醒息息相关。他既然初步唤醒了蠹痕,魔王的归来恐怕也快了。”
“在这种时候,你偏偏失去了力量……不过你看起来并不担心?”
“担心有什么用?”范量宇耸耸肩,“最多不过是个死。你应该知道,我对于地球的命运什么的,从来不是那么在乎。”
“因为你也从来不在乎自己的死,是和给你送车的那个女孩也有关吗?”文潇岚说完,又摆了摆手,“算了,这个问题你不想说,我不多问。我有另外一个问题,今天一见到那家整形医院,你就着着急急赶我走,是为了什么?”
范量宇沉默了一会儿,缓缓地回答说:“这家医院的前身,是一家属于范家的私人诊所,后来出于种种原因被放弃了。在我还小的时候,力量被唤醒之前,曾经被人带到过这里。照片上的那个女孩,就是为了我而死在这里的。”
你总算又跟我多说了一点儿,文潇岚欣慰地想。
一提到项坠里的女孩,气氛陡然变得沉重,自己附脑被遏制都显得满不在乎的范量宇,此刻双目凝视着墙外的远方,好像是沉浸在往事里难以自拔。文潇岚忽然禁不住想,在这间空旷如荒野的房间里,这个外人眼里的杀人狂魔,是否就一天复一天、一夜复一夜地陷在旧事的纠缠中,孤独地度过他的人生呢?她觉得鼻子有点微微发酸。
两个人长久地没有说话,直到文潇岚感到一阵倦意涌上来,忍不住打了个呵欠。范量宇看了看她,说话了:“我让人给你安排一个房间,你先去睡觉,天亮之后回学校吧。”
文潇岚还没有答话,范量宇忽然脸色一变。他挣扎着跳下床,趴在地上,耳朵紧贴地板,仔细倾听着。
“怎么了?”文潇岚忙问。
“外面有动静,”范量宇说,“但是我现在附脑不能起作用,没有办法感受别人的蠹痕。”
“这里不是你们范氏家族的地盘吗?”文潇岚问,“还有别人能闯进来?”
“范家在四大家族里本来是最弱的,因为有了我,才成为最能打的,”范量宇说,“但现在我不能打,这里的防御就不算什么了——你干嘛?又想找啤酒瓶吗?”
“那总不能等死吧?”文潇岚说着,真的在套间里窜来窜去,最后她从卫生间里拿出一根金属管子,原来是用来晾毛巾的金属架。
“总算比啤酒瓶好一点,不过还是屁用没有。”范量宇哼了一声,“这里楼层虽然高,外墙装满了空调,落脚的地方不少。你小心一点,从窗口爬出去,找个地方躲起来,不会有人注意到的——你的运动能力在普通人里还算将就。”
“你刚刚赶了我一次,现在又想赶我?”文潇岚狠狠瞪了他一眼,“以前你还可以找借口说我是累赘,现在你走路都得我扶着,还不是得靠老娘来保护你?”
她想起了之前那个女子嘲讽她的话,立即照搬了出来:“弱鸡!”
范量宇仰天大笑起来,笑毕,轻轻摇了摇头:“他娘的,老子还真拿你没办法,那你就呆着吧。”
文潇岚虽然嘴上强硬,心里还是难免有些打鼓。她也能听到外面传来的隐约的战斗声和呼喝声,以及伤者垂死的惨叫声,听上去敌人越来越接近这个房间。侧头看看范量宇,仍然是毫不慌乱,她不禁有些佩服:不愧是杀人狂魔,遇到自己可能被杀的时候,还是镇定自若。
她握紧了手里的金属架,盘算着万一真有人冲进来的话,自己第一下应该往哪儿打。当然,其实她也清楚,别说凭这根破管子,就算发给她一把冲锋枪,她也无力照护范量宇的周全,自己逃命或许是当前的最优抉择。然而,她就是不愿意在这种时刻把全然无助的范量宇扔下不管。这个男人在旁人眼里或许是凶徒,是恶魔,是杀戮机器,是人见人畏的怪物,但在她的心里,却不过是一个内心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痛苦的凡人。
那个一本正经地陪她上课、陪她坐在池塘边喂麻雀、陪她参加变装舞会的凡人。
我不能扔下她,大不了就是个死,她紧握着金属架,发狠地想着。
门外的喧哗声越来越大,步步逼近,突然之间,文潇岚的眼前一黑,周围的一切都陷入了黑暗里。已经有过一次经验的她马上反应过来,这是敌人又施展开了幻域。
“喂!大头!你在哪儿?”文潇岚喊了起来。
一只粗糙的大手伸过来,握住了她的手:“别慌,那么大惊小怪干什么。”
文潇岚吁了一口气:“你怎么能理解大人找孩子的心情……啊,亮起来了。这是什么地方?”
她睁大了眼睛,看着眼前这一片奇特的幻域,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三
丁小齐。
这是一个在守卫人世界里毫无名气、甚至可以说默默无闻的名字,但冯斯碰巧知道他,而且还和他见过两次面。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贵州的山村里,那是冯斯作为天选者第一次出现在守卫人们的公开视线中。在一大群守卫人当中,丁小齐穿着民警的服饰,显得多少有些与众不同。
第二次见到他,则是在那场惊心动魄的篮球馆事件中。丁小齐作为第一个到达现场的守卫人,告诉了冯斯敌人的目的是刘岂凡,并且告诉了他对付欧洲人的方法。不过在此之前,冯斯狠狠一头撞在他身上,把他的肋骨都撞断了好几根。事件平息后,丁小齐也不知所踪,冯斯很快忘记了这个比他大不了几岁的瘦瘦的年轻人。
“我还记得他,丁小齐,”冯斯说,“他好像和我说过,你们家族也是一个势力并不大的小家族,而且碰巧就在‘老祖宗’所在的那片贵州山区。可是,你说我害死了他,是因为什么?难道是他被我撞伤之后……”
男孩轻轻地点了点头:“受伤之后的第三天,我哥哥离开北京,飞回贵州,但是回到家的时候,却已经受了很重很重的致命伤。他中了别人的埋伏。”
“所以你怪在我身上?”冯斯问。
“不怪你还能怪谁?”男孩突然激动起来,提高了声音,“我哥哥的蠹痕能让他自个儿到处乱闪,虽然不如那个叫王璐的可以让其他东西也动起来那么厉害,但是用来逃命最好用不过。如果不是因为你让他受了重伤,他怎么会逃不掉?你明明知道的,你当时完全可以不去伤他,而且他如果不是为了保护你,也根本不会受伤。”
男孩嘴里的“到处乱闪”“让其他东西也动起来”,指的是丁小齐和王璐的蠹痕。丁小齐可以在蠹痕范围内瞬间移动自身,王璐则强得多,可以移动蠹痕内所有的物体。
冯斯的目光黯淡了下去:“你说得对,其实他并不算是有恶意,只是我当时……心情不太好,也看出他不想要我死,所以想拿他出出气。对不起,他原本不应该受伤,那是我的错,确确实实是我的错。”
冯斯双手抱着头,心里一阵阵地后悔。丁小齐在守卫人世界里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人物,他的死,对于范量宇王璐等人来说,或许还不如死一只蚂蚁。但对冯斯而言,这是一个活生生的和他打过交道的人,却因为他一时的冲动戾气而失去了生命。
失去生命。无论已经在魔王的世界里见到过多少次血腥的死亡,这种事还是始终让冯斯感到不舒服,更别提自己是造成丁小齐死亡的重要间接原因。那个和和气气的、喜欢说两句笑话的年轻人,以后再也不会出现在他的亲人面前了。
过了好半天,他才回过神来,看着一直站在一旁默不作声的小男孩,轻声问:“你叫什么名字?”
“丁骞,张骞出使西域的骞。”男孩回答。
冯斯走到丁骞身前,双手按在他的肩膀上,诚恳地说:“丁骞,你听我说,这件事确实是我的错,我对不起丁小齐,对不起你和你的家人。但是我不能因为这件事就让你杀死我,抱歉我做不到这一点。”
“我明白的,”丁骞咬着嘴唇说,“其实我也并不是真正想要杀你,我以为你是天选者,我的刀肯定伤不了你,就是想吓吓你,没想到你那么……那么……”
“那么没用是吧?”冯斯说,“我本来就是个没用的天选者。不过你那一刀的确够狠的,要不是我打架经验还算丰富,说不定真被你一刀开膛了。话说回来了,我也不太了解一个守卫人家族里的成员应当有什么样的生活,但你看起来也不过就十岁上下吧?不需要上学或者练武什么的吗?”
“本来是需要的,但我的家族已经没有了。”丁骞低声回答。
“没有了?怎么回事?”
“我的家族原本就很弱,一直悄悄躲在大山里,过着山里人种田砍柴的生活,很少和其他守卫人打交道。就是自从去年你被发现之后,族长、就是家族里的一位叔公开始不甘心就这样一直躲着,他也想要出去做点事,至于是真的想要帮忙还是想要借机捞一把,那就不知道了。我哥哥一直反对,也没有什么用。”丁骞撇撇嘴,显得对这位族长颇为不屑。
“你们家族原本就一直在贵州山区吗?”冯斯问。
“不是,听说最早是得罪了另外一个家族,因为惹不起,从北京逃到贵州的。”
“难怪你的口音不像西南那一片的,倒像是北方人。所以,这位族长让你们的家族重新出山,然后……你们遇到麻烦了?是守卫人还是黑暗家族?”冯斯问。
“我也不知道,我的附脑到现在还没有觉醒过,没法儿注意到别人的力量,”丁骞说,“总之是在一天晚上……一天晚上……一天晚上……”
丁骞的神情又是愤恨又是恐惧,看来情绪似乎又要激动起来,冯斯连忙按住他的肩膀,扶着他在沙发上坐下:“别想那天晚上的事了。放松点儿,放松。深呼吸。”
丁骞深深地吸了几口气,慢慢平静下来。冯斯看着他:“如果不是因为我,你们家族不会出山,也就不会招致灭族。所以你把这笔账也算到我头上了,是么?”
“我也知道这么想不大对,但是……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该做什么,”丁骞低垂着头,“我什么也不会,附脑也从来用不上。现在家族只剩我一个人了,那一天正好我翻山去另一个村子上学,遇上大雨没法回来,在校长家留宿了一夜,结果捡了一条命。”
“你已经无家可归了?”冯斯问。
“差不多算吧,”丁骞竭力让自己的语气显得轻松,“我们家族的那起案子被做成了山体滑坡的样子,整个村子都被毁了,政府的福利院收养了我。我在里面呆不惯,就跑出来啦。”
“然后你就跑来杀我出气……”冯斯苦笑一声。总算弄明白了这个孩子的来龙去脉,他却仍然不知道该拿对方如何是好。他并不喜欢孩子,也不熟悉应当如何与小孩交流,如果是在过去,假如有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孩跑来找他的麻烦,他说不定会一脚把对方踢出门去拉倒。
然而,他对丁小齐的死的确抱有深深的内疚。伤害丁小齐是一个毫无必要、完全只是用来泄愤的行为,但这样的泄愤却导致了对方的死亡。他不能欺骗自己说这件事与他无关。那么,面对着整个丁氏家族唯一的幸存者,他该怎么办呢?
“你还打算杀我吗?”冯斯问。
丁骞眼神有些呆滞地摇摇头:“杀了你,死掉的那些人也回不来。算了。我走了。”
他站起身来,走向门口,冯斯伸手拦住了他:“你去哪儿?”
“不知道,到处乱走吧,”丁骞说,“我虽然还小,怎么也是个守卫人,死不了。”
“我知道,你居然能孤身一人从贵州来到北京,并且找到我的住处,确实比很多成年人都强得多。但是,你毕竟还是个孩子,你没有身份证,连住旅馆都不行,离开这里也只能流落街头。”冯斯说。
“那倒是无所谓,习惯了。”丁骞极力做出年少老成的样子。
冯斯喉头蠕动了一下。他想要留下丁骞,让丁骞就在这里暂住,如同将近一年前收留关雪樱时那样。然而,关雪樱是住在宁章闻家,原本不会和他朝夕相处;何况关雪樱已经接近成年,性情也文静,和一个十岁的有本事独自一人从贵州流浪到北京的小男孩还是有着巨大的差别。稍一犹豫间,丁骞已经打开门走了出去。但他的脚踩到了地上一块冯斯刚才没有清理干净的油渍上,身子失去平衡,差点摔倒。就在丁骞伸手扶住门框的一瞬间,从他的裤兜里掉出来一样东西。
冯斯走上前,替他捡起这样东西,目光无意中瞟了一眼,然后就像过电一样浑身一颤:“这张照片……这张照片从哪儿来的?为什么会在你身上?”
“这是从我哥哥身上找到的遗物,我不明白是什么意思,所以一直留着的。”丁骞说。
“遗物?”冯斯目不转睛地看着这张照片,“你哥哥身上为什么会带着我祖父的照片?”
“你祖父?”丁骞大吃一惊,“照片上的这个人……是你爷爷?”
“我从来没见过他,大概不会使用‘爷爷’这种亲切的称呼。还是叫他祖父吧。没有血缘关系,户口本意义上的祖父而已。”冯斯说。
照片上的画面虽然模糊,位于画面中央的中年人的脸还是能马虎看清楚。这正是曾经与年少的冯琦州合影的祖父的面容。
但是这一次,照片上没有了冯琦州,地点也不再是能清晰看出形状的大山,而是一个既像是天然形成、又带有人工斧凿痕迹的山洞,冯斯的祖父就站在山洞口,脸上带着暧昧不明的笑容。山洞两边还挂着一幅锈迹斑斑的对联,可以隐隐看到上面的字迹:战天斗地征服自然千军辟易,开山发电造福百姓万民景仰。
这是一幅充满了革命老干部体韵味的“对联”,显然带有非常特殊的时代印记。而“开山发电”这四个字更是让冯斯想到了些什么。
“你先别走行么?”冯斯说,“这张照片很重要,非常重要,拜托你多留一会儿,把照片借我多看几分钟,让我想一想。”
丁骞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重新走回屋内。冯斯关上房门,对他说:“桌上有零食,牛肉干巧克力花生米什么的,你随便拿。”
丁骞咽了一口唾沫,最终还是来到桌旁,拆开一袋牛肉干吃了起来。冯斯笑了笑,靠在沙发上,看着这张照片出神。这仅仅是是他第二次见到祖父的照片,再加上之前在刘岂凡那里听到一些片段式的描述,总体而言,他还是对祖父几乎一无所知。这是个什么人,有着怎么样的身世和家族背景,想要利用天选者干什么,最重要的是,现在在哪里在做什么,冯斯都无法得到答案。他甚至连对方的姓名——无论真假——都不知晓。
然而,这个名叫丁骞的小男孩身上的照片,却给他带来了意外的线索。如果这张照片是丁小齐的遗物的话,说明丁小齐生前曾经和祖父打过交道,最低限度也曾经见过他。那么,如果能弄明白丁小齐或者丁氏家族在灭亡前的最后时段做过些什么,也许就能顺藤摸瓜发现一些祖父的蛛丝马迹。
“你还知道你哥哥临死前最后几次执行任务是做什么吗?”冯斯问丁骞。
丁骞摇摇头:“我年纪太小,他们什么都不告诉我。不过,我哥哥有时候会和我聊聊天。在那一次去北京之前,他好像连着去了几次云南,具体做什么我就真的不知道了。”
“云南?”冯斯琢磨着,“听上去更熟了。云南……山洞……开山发电……发电?”
丁骞有些好奇地看着冯斯一个人喃喃自语。突然之间,冯斯拍了拍脑袋,抓起手机,打开了搜索引擎,输入关键词“地下河+水电站”,结果很快出来了。
“我的记性还不错,果然是这里。”冯斯的脸上露出一丝喜色。
这确实是一条他很久以前见到过的新闻,讲述一位全国劳模的故事。冯斯自然不会对劳模什么的感兴趣,当时注意到那条新闻,纯粹是因为新闻所配的关键词:地下水电站、坚守三十年。
这条新闻的主人公名叫丰华明,已经在云南的一座水电站里工作了三十年的时间。这座水电站非常与众不同,是依托一条地下河修建而成的,整个工作环境都在深深的地下,不但工程难度大,在其后几十年里,运行维护也非常艰苦。根据报道里的说法,由于交通不便,水电站实行轮流值班制,每班三人乘坐电车深入地下,一次必须要呆足二十四小时。地下潮湿、闷热、噪音极大,长期工作会带来包括风湿、神经衰弱、皮肤病、胃肠功能紊乱等多种疾病。
再加上待遇很低,这座水电站向来留不住人。但有一个名叫丰华明的男人,却在这里坚持了三十年,让这座地下发电站可以正常运转三十年,为周边的矿区和相关的几万人提供生产生活用电。所以,他终于被当成典型公开报道了一次,并且获选全国劳模。
照片上的那个山洞,就是水电站的入口。
这条新闻冯斯看过一次也就抛在了脑后,当时只是在心里感慨两句在那样恶劣的条件下坚持工作真不容易,但现在,发现祖父出现在水电站的入口,发现丁小齐生前在追查这件事,他却一下子明白过来:这座水电站绝对不一般,里面多半隐藏着什么秘密,而且是和祖父有关的秘密。
不要患得患失。不要犹豫不决。冯斯默默念叨着这十二个字,马上做出了决定:去云南走一趟。
“我要去一趟云南,也许能帮你的家族找到杀害他们的凶手,”他对丁骞说,“不过我是没有能力替他们报仇的,只能看看其他守卫人能不能出手——假如凶手是黑暗家族的话。”
丁骞瞪大了眼睛,看了冯斯好一阵子,忽然低下头,咕哝了一句什么。冯斯没听清楚:“你说什么?”
丁骞看上去很不情愿,但还是提高了声音,含含混混地说:“对不起。谢谢。”
冯斯笑了起来。他发现眼前的这个小屁孩其实和他很相像:硬骨头,倔强却又不会无理取闹,有错还是会认——尽管认错方式很别扭。他恍恍惚惚从丁骞身上看到了自己小时候的影子。
“我给你留一把钥匙,你要是不介意,可以住在这儿。”冯斯说,“如果你实在不想住这儿,我也不勉强,不过我可以借你些钱——别先摆出一副‘老子不受人恩惠’的臭脸,以后要还的啊,可不是白给你。”
丁骞左右打量了一下,想了一会儿,用蚊子一样的声音说:“好,我住。”
冯斯把备用钥匙放到丁骞手里,又掏出两张钞票递给他:“自个儿去买点洗漱用品什么的。要记账啊,以后你能赚钱了,都是要还的。”
丁骞还没答话,冯斯的电话响了起来,他看了一眼电话号码,脸色微微一变,想了想,还是接了起来:“喂,姜米,找我有事吗?”
四
两人正身处一座巨大的建筑物之中。通过透明得玻璃长廊和墙体,可以看出,这座建筑物的内部构造就是由无数的房间组成的。它们就像是蜂巢里那成千上万的六角形的巢房,组成了这个看不见边际的建筑物。
“这是什么鬼地方?监狱?艺术中心?”文潇岚左右上下地打量着,“好像以前有一部恐怖片,叫什么什么立方体的,也是这样类似的玩意儿。但是这里的一切都是透明的,而且,每一个房间里看上去什么都没有。”
“不,里面有,只要推门进去就能看到。”范量宇开口说。
“推门进去就能看到?你怎么知道?”文潇岚问。
“你现在走进的,是一座大脑迷宫。”范量宇回答
“大脑迷宫?什么意思?”文潇岚问。
“这是一种很高深的幻域,直接截取被攻击者的记忆幻化形成,”范量宇说,“这样的蠹痕以前我听说过,不过从没遇到过。”
“被攻击者?那到底是你的还是我的?”
“都有可能,打开一扇门进去看看就清楚了。”范量宇说,“不过我猜测,很有可能是我的。这个袭击者正好赶上了我的附脑失效的时候,机会难得啊。”
“你的记忆或是我的记忆,有什么区别呢?”文潇岚不解。
“你的记忆里能有些什么?被爹娘骂了?被同学欺负了?考试的时候猜错了一道选择题没能上90分?在学生会里和别的小婊子勾心斗角了?”范量宇嗤笑一声,“我的记忆才有足够恐怖的东西,可以用来对我们造成伤害。”
文潇岚脸上一红,却无法反驳:“你才小婊子!那……我们要怎么才能离开这里?那些房间……好像无穷无尽呢。”
“我也不清楚,”范量宇说,“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你跟在我后面。”
他迈步走向离他最近的一个房间,伸手推开门,两人一同走了进去。进门之前,文潇岚留意看了一眼,房间里确实是空的,与其说这是一个房间,倒不如说是一个巨大的透明玻璃柜子。然而,随着范量宇走进了房门,房间的中央无中生有地出现了一个黑色的漩涡。漩涡迅速扩散,化为一团多彩的光晕,瞬间填满了整个房间。文潇岚想要躲闪都来不及,却发现这些光线并无实体,从两人身上“穿过”后,四周的环境陡然变化。
房间消失了,文潇岚发现自己正站在一个烟雾缭绕的地方,鼻端却闻不到任何烟味。她试图伸手挥散身边的烟雾,但自己的手臂穿过了这些烟雾,并不能干扰到它们升腾的轨迹。
“这里是我的记忆,你是一个旁观者,”范量宇说,“除了看和听,你什么也不能做。”
文潇岚点点头:“这是哪儿?看上去好像是……寺院?”
“这是一座寺院的禅房,”范量宇说,“是我第一次杀人的地方。”
文潇岚一怔。她逐渐适应了眼前的烟雾,看清楚这里果然是一间禅房。五个穿着僧袍的和尚正聚在一起商议着什么,个个显得神色焦躁、坐立不安。文潇岚走到他们身旁,听清楚了他们的对话。
“范家居然能找到这个地方来,真是没想到。”一个和尚说,“我们在这儿躲了十多年都没人能找到。”
“现在该怎么办?和他们拼了吗?”另一个和尚说,“要不还是逃跑吧?”
“没必要,我们未必会输,”第三个和尚说,“范氏家族看起来势力很大,这些年来其实没什么真正的人才,人虽然多,不过是外强中干。凭我们五个,如果能一口气干掉他们的中坚力量,说不定就能摧垮范家。”
听到这里,文潇岚已经大致明白这里将要发生什么。她在心里叹息了一声,想道,没错,在这一时刻到来之前,或许范家真的是人才凋敝,但是马上,一个几十年一遇的凶神恶煞就要横空出世了。
她也懒得再听这些人的商议,目光盯住了禅房的门。她知道,既然这一段场景是范量宇的记忆,就说明那些人商议的时候,范量宇就在现场,看到了他们的身影也听到了他们所有的对话。而禅房的木门上,正好有一个洞。
果然,没过几分钟,一声巨响传来,禅房的门被掀翻在地上。范量宇迈着不紧不慢的步子走了进来,那张狰狞的面容和一大一小两颗头颅让和尚们都感受到了来者的不同寻常,有一个胆小的甚至悄悄向后退出几步。
“你第一次出道的时候多大?”文潇岚问,“怎么看起来和你现在也差不多呢?”
“我天生老相。”范量宇一本正经地说,“再过二十年,如果没被人砍死的话,估计看起来还这样。”
在文潇岚嗤嗤嗤的笑声中,记忆片段里的范量宇已经释放出了他的蠹痕,五个和尚急忙也用蠹痕对抗,但范量宇的力量有如排山倒海,瞬间压倒了对方五个人的力量,把他们卷入自己的灰色蠹痕中。五个人的脸上立即现出了极度痛苦的神色,瘫软在地上,几声骨骼和肌肉撕裂的声音后,他们的身体骤然间四分五裂,化为无数碎块。
四散飞溅的血肉有如血雨,充满了整个记忆空间,文潇岚下意识地用手挡住自己的脸,过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自己根本不会被沾染到。尽管如此,这一幕还是让她止不住地感到恶心。她意识到,虽然和范量宇认识了有很长时间了,这还是她第一次亲眼目睹范量宇杀死活人。上一次和这个双头怪人并肩作战的时候,消灭的都是幻域里的骷髅,那些骷髅战士并没有血肉,反倒给人一种玩网游似的刺激感觉。但这一次,被杀的是真人,那种血肉横飞的视觉效果实在是过于震撼,她几乎忍不住要吐出来了。
“这就是杀人的真实场景,”范量宇说,“并不好看。”
周围的一切颜色开始变淡,逐渐变得透明,最终消失。这一段记忆消失了,房间的四壁不再透明,变得灰暗有如石砌。
“这就算是走完了一段记忆了吧……但我们到底需要干什么才能离开这座迷宫?难道要把所有的记忆都看一遍?那要不了多久我们就饿死渴死在这里了。”文潇岚说。
“我也不清楚。刚才我说了,这种幻域很高深,能使用的人很少,而且它本身对于使用者也有危险,难于操纵,因此真正遇到过它的人极少。”范量宇说,“只能继续往前走,看看会遇到什么样的变化。不过你不必担心饿死什么的,这个幻域的时间流逝比真实时间慢得多,你也并不会感到饥渴或者肉体上的疲累,真正的危险来自于对精神的影响。”
“精神的影响?”
“这里的一切都来自于我的真实记忆,走在这里面,你也会受到我记忆里情绪的干扰。”范量宇说,“刚才你见到的是我第一次为家族执行任务,即便我对自己的力量再自信,也难免会感觉紧张,见到血肉横飞的场面也会有些不适。你感受到了吗?”
文潇岚点点头:“的确,我刚才不是差点吐出来了么?紧张也是一直都有的。”
“在往后走,你还会遭遇其他不同的情绪,有些微弱,有些强烈,不知不觉中你就会受到感染,很多人因此最终发疯而死,这就是记忆迷宫的可怕之处。”范量宇说,“我现在蠹痕发挥不了作用,帮不了你,只能看你自己的意志力了。”
“我会尽力的,”文潇岚说,“别忘了我们还一起打过骷髅呢。”
两人继续向前走,打开了第二扇玻璃门。这一次,房间很快变化为一片一眼望不到边际的沙漠,头顶烈日当空,四周还有一些很醒目的巨大的仙人掌。
“仙人掌?好像不是中国?”文潇岚问。
“美国和墨西哥的边境,”范量宇说,“我原本是来这里追杀几个黑暗者的,没想到遇到了一只魔仆。然后我单挑干掉了它。”
“单挑干掉了一只魔仆?”文潇岚捂住了嘴,“也只有你这样的怪物才干得出来!”
“你还真说对了,这一战之后,整个守卫人世界都知道范氏家族出了一个怪物。”范量宇淡淡地笑了笑。
看来范量宇刚才说的是真的,文潇岚想,在这里确实感觉不到饥渴或者疲累,在这样酷热的环境里也并不觉得热。然而,她已经感觉到了范量宇的情绪对她的影响。
首先是自信,一股莫名其妙的信心在体内涌动,她很容易猜出来,那是范量宇经过若干次任务的考验后,已经对自己的力量充满了信心。
其次是兴奋,就好像优秀的体育运动员即将踏上赛场时那种恰到好处的兴奋。这样的兴奋让文潇岚有些隐隐的悲哀,她知道,范量宇是真心喜欢上了那种血腥杀戮的感觉,真心享受着把敌人的身体撕得粉碎的乐趣。
他虽然是我的朋友,但毕竟还是一架杀人机器,一个人见人畏的怪物,她想。这一点没法儿改变。
很快的,范量宇所叙述的情节在沙漠中再次重演。那些被追逐的黑暗家族的黑暗者几乎是被范量宇不费吹灰之力就撕成了碎片。在这些杀戮的过程中,范量宇的兴奋感也在不断增长。
而当黑暗者们都化为散落在黄沙里的碎块之后,若干年前的范量宇站在这片记忆的空间里,并没有着急离开,情绪里的兴奋愈发高涨,而且掺杂进入了一种些微的紧张。这样的紧张当然不会来自于已经死去的黑暗者,而是另一个还没有露面的敌人。
就在文潇岚左顾右盼的时候,前方不远处的沙漠地表忽然塌陷下去,黄沙急速旋转,形成一道漩涡。从漩涡的中心如潮水一般涌出一片黑压压蠕动着的生物,文潇岚仔细一看,一时间有一些汗毛倒竖的感觉。
“我算是知道北美沙漠里的蝎子长什么样了,”她摇了摇头,“我还是太幼稚,以为和中医入药的蝎子差不多呢。这些蝎子足够把我拿来入药了……”
“北美的蝎子其实也长不了那么大,”范量宇说,“这些都是被魔仆感染过的,不但个头大,毒性也增强了许多。”
文潇岚一阵毛骨悚然,虽然明知道眼前的一切都是幻境,还是忍不住向后退出了几步。但当时的范量宇完全不在乎,或者说,出现的敌人越是古怪稀奇,他的性致越高。文潇岚看到,那个年轻许多的范量宇——尽管外貌上看不出来——大步走进了魔化毒蝎的包围圈,然后蠹痕发动,把这些剧毒的半妖兽瞬间碾作齑粉,那些噼里啪啦的声响听起来就像是炒豆子。与此同时,文潇岚只觉得自己血液里好像也有什么东西在燃烧,先前的恐慌和恶心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奇特的欲望,似乎想要把什么东西抓到手里捏成碎片,又似乎是想要挥舞着一根大斧或是大棒、随便找个什么倒霉蛋当头一棒挥下去——比如学生会里那个老是和她作对的学姐……
这就是所谓的杀人冲动!她猛然惊觉过来,继而一身的冷汗。那种让人似乎想要爆炸的戾气,真是太可怕了,范量宇难道随时随地都在受着这种戾气的支配?
那他也太可怜了,文潇岚想。
很快地,范量宇把毒蝎也消灭干净,沙子的漩涡里不再涌出新的蝎子。过了一会儿,一大团肉乎乎的东西慢慢从漩涡里钻了出来。
那是一只魔仆!文潇岚的身子微微一颤。虽然已经多次听冯斯形容过魔仆的长相,也在照片上看到过黑白影像,但当真的见到魔仆真容时,她还是无法抑制内心的恐惧。这毕竟是穿越了千万年漫长时光一直活到现在的魔王的仆从,本身所代表的就是来自远古的原始邪恶。
范量宇的情绪里增加了一些紧张,这毕竟也是他第一次和一只魔仆单对单,但先前的兴奋和杀意却也成倍地增加。只见他身上的蠹痕缩到了身畔一米左右,那是他积蓄力量的标志。
“真没想到凡人也能拥有这么强大的蠹痕,”文潇岚的耳边忽然想起一个沉稳的男性声音,“你不变成魔王的追随者真是太可惜了。”
记忆幻境中的范量宇哈哈大笑:“谁也不配让我追随。我要先杀掉魔王,再摧毁守卫人世界。”
文潇岚难以置信地侧过头,看着“真实的”范量宇:“你……这是你内心的真实想法?你真的想要摧毁守卫人世界?”
范量宇面无表情,既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但从他的目光里,文潇岚能看出这是真的。
她噤若寒蝉,说不出话来。身前的幻境中,范量宇的蠹痕和魔仆的蠹痕激烈地碰撞着,范量宇一次次地倒在地上,浑身上下都是鲜血和伤口,但脸上却依然带着狰狞的笑容,一次次重新站起,重新扑上前去。那副模样,真的像一个仿佛连天地都恨不能毁灭掉的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