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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各怀鬼胎

路晗衣站在巨大的试衣镜前面,一丝不苟地调整着身上的黑色西装。这套剪裁合体的新郎装更加衬托得他英俊迷人。

“很不错,就定这套了。”路晗衣说。

“你不是说过,和林家的这场婚姻只是一个交易吗?为什么还要那么认真?”身后的女人问他。

“即便只是一场交易,也必须认真对待,”路晗衣转过身来,“不能丢了路家的脸面。”

“这可真不像是能从我弟弟嘴里说出来的话。”女人笑了起来,“你不是一向都对家族脸面之类的事情全不在意么?”

“也许我只是不想让我的姐姐失望而已。”路晗衣说,“这么多年来,我在她面前都太任性了,偶尔也想做点事情让她开心开心。”

“其实我也开心不起来,”女人温柔地叹了口气,“我知道你并不爱林静橦,也并不想娶她,但是,和林家的联姻是必须的。林静橦现在的力量已经可以和你们四个相提并论了,家族在欧洲和西藏的势力也没有外人想象中那么弱小。至少,如果你能和林静橦联手,即便对上范量宇也不吃亏了。”

“更何况,我们要对付的不只是范量宇王璐他们,”路晗衣接口说,“世界各地的魔仆开始连续觉醒,那群奇怪的凡人也钻出来捣乱。这种情况下,能多一分力量就算一分。”

“有时候我真的觉得我看不透你,”女人摇摇头,“你对身边的所有事情都显得那么淡然而无所谓,但是我求你做的事,你总是能比任何人都做得好。”

“有一个让你失望的兄弟就已经够了,我不会做第二个的。”路晗衣说。

“你不该这样说你的大哥,”女人说,“他虽然没有你能干,要不如你坚强冷静,但终归……还是一个好人。”

“在这个魔王的世界里,最没用的就是所谓的好人了。”路晗衣的语调忽然变得有些冷酷。

“你对他的偏见还是太深了,”女人的话语里透出一丝悲伤,“大哥他……只是一个可怜的人而已。他原本就不该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不应该生而成为守卫人。”

“但是他已经生在这里了,无从选择。”路晗衣说,“世上原本就不存在什么自由意志。”

“可他已经死了啊,”女人好像是在哀求路晗衣,“对于一个死人,还有什么不可以原谅的呢?”

“好吧,我不说了,我不说了。”路晗衣耸耸肩,“很晚了,你早点回去休息吧,明天还有无数家族事务等着你呢。”

女人凝视着路晗衣,似乎很想再说些什么,但到了最后,她还是什么都没有说,只是默默地抚摸了一下路晗衣的面庞,快步走出门去。

女人离开之后,路晗衣不紧不慢地换回了日常服装,离开了这家专门为路家服务的私人西装店。

“这次剪裁得非常好,腰也不显松了,你的手艺毕竟还是顶级的,雷蒙叔叔。”路晗衣对金发碧眼的老裁缝站在门边说。

名叫雷蒙的裁缝眯缝着眼睛,满脸都是笑意:“我已经活不了多长时间啦,能够在死之前亲眼看到小少爷的婚礼,我就没有什么遗憾啦。”

“你可不能那么早死,”路晗衣亲昵地拍拍雷蒙的肩膀,“你还得替我未来的姐夫做衣服呢。”

雷蒙的目光里掠过一丝阴云:“小姐啊……我不能保证上帝能让我活到那个时候。小姐的心里,装着的事情太多太多,也许已经装不下一个男人了。”

路晗衣笑了笑,没有回答。雷蒙弯着腰替他拉开门,他走了出去。

四十分钟之后,路晗衣的跑车停在了一栋楼房的地下停车场里。他搭乘电梯来到了这栋楼的四楼,直接进入了挂着经理室铭牌的房间。坐在房间里的男人看到他走进来,立即站了起来。

“三少爷。”经理毕恭毕敬地鞠了一躬,“您还是去老地方吗?”

路晗衣点点头。经理快速收拾好一些文件和钥匙,离开了经理室。

路晗衣反锁好门,来到经理的办公桌前,拉开抽屉,在抽屉的上沿某一角按了一下。他身后的一堵墙忽然无声地分裂开来,滑向左右两侧,露出中间的一部电梯。路晗衣跨入电梯,按下了地下三层的按钮。

而这栋楼里其他的所有电梯,都只能到地下二层。

电梯来到地下三层,路晗衣走出电梯,沿着电梯外的走廊向前方,走廊尽头是一扇黑色的大门,门口站着一个皮肤苍白得近乎透明的中年女人。她看到路晗衣走过来,一声不吭地起身鞠躬,伸手在门上轻抚一下,身上的蠹痕闪烁了一下,门随即打开。

这道大门的背后,是另外一道门,同样有一个人守卫着。一直开启了三道门之后,路晗衣才终于来到了他的目的地:第四扇门。和前三扇门不同,这道门外并没有人守护,路晗衣来到门前,激发出了他自己的蠹痕。

门开了。路晗衣走进这扇用厚重的钢板铸成的大门,门也随之关闭。出现在他眼前的,是一个四面和天花板、地板也都由结实的钢板打造而成的房间。房间并不大,也并没有多余的陈设,中央很醒目地摆放着一个大约三米长、一米多宽高的透明玻璃匣子,乍一看好像是一口棺材。

棺材的中央躺着一个人,或者确切地说,躺着一个怪物。这个怪物赤身裸体,浑身的皮肤都呈现出奇特的血红色,像大旱过后的土地一样寸寸龟裂。他的身体肌肉纠结,但肌肉的形状十分不正常,比之世界健美冠军还要饱绽凸出,乍一看有点像搞笑影片里故意做出来的假肌肉。肌肉的下方,一根根粗大的血管像有生命一样起伏扭动,看来十分令人恶心。

与强壮得不正常的肌肉相反的,是他的头颅。他的头小得就像婴儿的头颅,面颊深深凹陷,整张脸上几乎没有一点肉,状若骷髅。他的四肢关节都被用一种看不出材质的漆黑的金属锁链死死锁住,无法动弹,脖颈处也缠绕着两圈颈圈,全身上下只有两只眼珠子可以转动。

而在他的双手手腕、脖子和心脏部位,连接着四根塑料长管,另一头则延伸到天花板之上。墨汁一样的黑色液体通过管道源源不断地流入他的身体。

听到开门的声音,这个棺材里的怪物眼珠微微转了一下,用嘶哑难听的声音说:“你已经很久没有来看过我了。”

“忙啊,忙得团团转,”路晗衣慢慢走到棺材前,“最近这一段日子以来,世界各地的魔仆活动突然频繁起来了,已经有好几个家族被血洗。另外一件事,倒是和你有些关系。”

“和我?和我能有什么关系?”怪物问。

“是那群科学家。”路晗衣说到“科学家”三个字的时候,语气格外讽刺。

但这句话对怪物的刺激却是巨大的。他的身体猛地剧烈颤抖起来,肌肉绷得更紧,好像是想要挣脱锁链的束缚。但这些锁链镣铐材质相当特殊,无论他怎么用力,也无法挪动分毫。最后他终于放弃了挣扎,但眼神里充满了不甘。

“他们……他们从日本到中国来了?”怪物喘着粗气说,“他们来做什么?”

“是不是从日本来的还说不定呢,因为你什么都不肯告诉我。”路晗衣说。

怪物轻笑一声:“我如果把一切都告诉了你,恐怕你会马上杀死我。我保留着这群‘科学家’的秘密,就是为了留住这条命,虽然它压根就不值什么钱。”

“那当然了,”路晗衣冷笑着,“你什么时候在乎过自己的生死?你只不过是个天字第一号情圣,想要留着这条命去见你心爱的女人而已。可是,你如果真的那么爱她,当初为什么又要放弃她、背叛她呢?”

状若骷髅的怪物咬牙切齿,看得出来十分愤怒,却不吭声了,好像是被路晗衣说到了痛处而无法反驳。路晗衣继续说:“因为出现了这双重的威胁,各个守卫人家族也各自在酝酿着大动作。据我所知,梁氏家族和王氏家族都在加紧对附脑移植技术的研究,即便明知道这些来自黑暗家族的技术可能是饮鸩止渴,甚至于是圈套陷阱,也顾不了那么多了;至于我,正在筹备和林家小姐的婚礼。”

听到“林家小姐”四个字,怪物的脸上又是一阵奇怪的扭曲。路晗衣看着他:“怎么了?又想起了一个你对不起的人?你还真是风流呢。”

“我……我并没有有意欺骗她。”怪物一声长叹,“那些都是在家族操纵下的身不由己。可是,你真的就这么心甘情愿和她结婚?”

“家族利益为重,个人的心甘情愿与否并不重要。”路晗衣冷冷地回答。

怪物报以一声和路晗衣差不多的冷笑:“你的确是一个了不起的家族中坚力量,但是你所做的一切,真的只是为了家族吗?”

路晗衣脸上浮现出一丝残酷的笑容:“如果只是为了家族,我何必像现在这样让你不生不死、对你恨之入骨呢,我亲爱的哥哥?”

“我早就知道。”怪物闭上了眼睛,“我犯下的罪孽,我来承担,包括你的仇恨,弟弟。我虽有悔,但无怨。”

路晗衣不再多说,转身离开了这个密室,但走到门口的时候,他的脚步又停了下来。

“顺便告诉你,姐姐安排好了我的婚礼的场地,很凑巧,就在这栋楼。”路晗衣说,“虽然我们之间隔了很多层钢筋水泥,不过,也算是邀请你参加婚礼了吧。”

他离开了。身后的铁门沉重地合拢,把怪物粗重的喘息声关在了地下。

“我好像听到了水声。”刘岂凡说。

“不是好像,是真的有水声,”姜米说,“难道是地下河倒灌了?”

“说不定,我们还是赶紧往地势高一点的地方转移吧。”冯斯说。

此时震动比先前要轻得多了,虽然脚底下还略微有一些震颤,也不过相当于飞机上的一点小颠簸。只是电力系统坏掉了,周围漆黑一片。冯斯伸出手,催动蠹痕,手上接二连三出现了三个微型野外用照明灯。

“啧啧,你这超能力还真好使!能变钱不?能变金子不?”姜米很是兴奋。

“你真是见钱眼开到不分时间场合……”冯斯瞪了她一眼,“我们现在被地震困到地下了好吗大姐!”

“朝闻钱夕死可矣!”姜米反瞪他一眼。

冯斯无奈地叹口气:“好吧。钱我试过,虽然看起来很像,但是通不过验钞机,不知道哪儿还有缺陷。金子可以变出一丁点,但贵重金属好像特别耗费力量,我变出金子之后晕过去小半天,后来不敢试了。”

“那可以勤加练习嘛,说不定下次晕半天就能变出一大坨了,那样也很赚啊!”姜米依然兴致勃勃。

“滚!你以为牛粪啊一大坨?”

有姜米插科打诨,冯斯觉得自己的紧张情绪缓解了不少。三人举着照明灯走向出口处,发现水电站的出口已经被几块堵住了,留下的缝隙估计只有老鼠才能钻行。冯斯尝试着推了推,几块磐石纹丝不动。

“丰站长!丰站长你在吗?”冯斯高声喊道。他喊了几遍,却没有得到任何回音,也不知道丰华明是故意装聋作哑还是被砸晕了甚至死了。

比较不妙的是,丰华明没有回应,流水声却越来越响,这让刘岂凡感觉到了不对劲。他侧耳倾听了一会儿,皱着眉头说:“这个水流很奇怪,不像是自然的水流,不然按照这个声音推算流速,我们好几分钟之前就应该被淹了。”

“不是自然的水流?”姜米很吃惊,“那会是什么?”

刘岂凡还没来得及回答,仿佛是为了印证他的话,电站的一侧墙壁——其实就是经过修葺的天然溶洞壁——承受不住压力而轰然倒塌,混合着泥沙的黑色水流瞬间灌了进来。冯斯心里大叫糟糕,正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

水流灌了进来,却并没有按照常态从低到高地灌满整个地道把三人淹没在其中,正相反,这些水流收束成了一股,盘绕在三人身畔,就好像一条有生命的黑色巨蛇。冯斯心里一凛,仔细观察,果然发现空气里有淡青色的蠹痕的光芒。

“这里藏着魔王世界的生物,不是黑暗者就是魔仆,小心点。”冯斯提醒看呆了的姜米和刘岂凡,随即提高了声调,“请出来吧,我们投降。”

水流继续在三人身边如巨蛇般翻滚,慢慢收拢,接触到他们的身体。更加怪诞的事情发生了,水分子完全没有渗透进入三人的衣物,反而像凝胶一样,把他们牢牢地束缚起来。然后,这些凝胶一样的水流卷着三人的身体,从倒塌的墙体处钻了出去,“正常”的河水随即迅猛地淹没了他们先前站立的地方。

这座地下水电站看来已经被彻底毁掉了,整体都被地下河所吞没,丰华明也不见踪影,只有三人所经过的每一处,水体会向两边分开,就像是给他们让道一样。

“害怕吗?”冯斯问姜米,“这就是魔王的世界,日常经验完全行不通。”

“害怕嘛,当然是害怕的,”姜米老老实实地说,“但是也很刺激啊。我这次跟着你过来,不就是为了了解一下你身处的世界吗?现在我看到了。不过,我们这是要被带到哪儿去?”

“好像已经远离了水电站了,”刘岂凡说,“现在我们应该是正在被带往地下河的深处。”

的确,三人已经处在地下河的深处,除了凝胶状的水带为三人隔离出的那一小片空间外,他们的头顶、脚底、四周全部都是汹涌奔流的水声,河水和河道撞击,发出震耳欲聋的声响,席卷着这片地下世界里的一切事物。

“难怪不得国家要在工程难度那么大的地方修建水电站,”冯斯喃喃地说,“这么大的水量,不利用怪可惜的。”

然而,说完这句话之后没有多久,他发现前方的河水流速减缓了。确切地说,并不是整条河流速变缓,而是位于河流中央地带的一片水域起了变化,而且越往前,这片水域的水流流动越慢,仿佛是河中出现了一座孤立的岛屿。

只是,这座岛屿也是由水构成的。

几分钟之后,包裹着三人的这一层水流完全停止下来,慢慢沉到地下河底部,三人的脚都踩到了河底的硬地。四周的河水仍然在高速流动,只有三人所在的这一块静止不动,这让冯斯产生了某种错觉,觉得他们就像是被关进了一艘透明的潜水艇里。

这时候,束缚住三人的凝胶状水流也不声不响的地松开,水体融入旁边的河流里,化为无形。冯斯活动了一下手脚,大着胆子向周围走了几步,发现走不了几步就被一层同样呈胶状的液体阻挡住,无论怎么用力也无法破坏。他又产生了另外一种联想,觉得他们就像被囚禁在了一所四壁透明的囚牢中。

“那……那是什么?”姜米忽然伸手向前一指,声音里满是紧张。

冯斯顺着姜米所指抬眼看过去,只见前方十多米处的地方,河水的颜色起了一些微妙的变化。某些区域的水色忽浅忽深,变化不定中,最后逐渐形成一种近似透明的蓝色,汇聚在一起,慢慢组合出一个轮廓,既不能说是液体,也不像纯粹的固体,大致上还是属于接近胶体的状态。

“我的妈呀……”姜米捂着嘴看着这个逐渐成型的胶状物,“这玩意儿得有多大啊?”

的确,这一团物体虽然形状还没有固定,体积已经相当惊人了,冯斯粗略目测,它的高度应该超过了三层楼房,宽度也有好几个房间,几乎就是一座透明的小山。它的外表形状极不规则,而且始终处于动态变化中。

“像不像一只巨型水母?”冯斯说。

“你这么一说,还真挺像的,这是什么玩意儿啊到底?”姜米问。

“没猜错的话,这就是这里的主人了,”冯斯说,“看这个气势,看它任意操纵水流的能力,绝不是妖兽的力量能达到的,这也该是一只魔仆了。”

“我的蠹痕失灵了。”刘岂凡突然说。

“啊什么?怎么会?”冯斯吃了一惊。他连忙尝试了一下自己身上的蠹痕,几秒钟后,手心里变出来一个色彩鲜艳的小面猴——正是数月前促成他和姜米川西之行的重要物件。

“送给你。”他把面猴随手塞给姜米,回过身问刘岂凡,“怎么回事?”

“我刚才想让时间静止一下,然后试试能不能找到这堵水墙的弱点,”刘岂凡说,“但是我发现怎么催动附脑都没有用,好像有一股更强大的力量在压制着我的附脑。”

“压制着你的附脑?”冯斯皱起眉头,“可是它并没有压制我的附脑啊。”

“也许是因为你的天选者体质吧。”刘岂凡猜测说。

不像那么简单,冯斯想,不过刘岂凡的蠹痕失效对三人而言着实不妙。姜米是个普通女孩,他自己的蠹痕虽然奇妙,实战中充其量也就是变出把刀子,连手枪都还无法创造。真要遇到什么状况,最可靠的武器可能还是刘大少操控时间的能力。然而,这个最可靠的武器已经失效了。

只能硬着头皮面对一切了。冯斯深吸一口气,对着前方大声说:“魔仆先生,我们来了。”

那一团被他戏称为水母的不规则物体仿佛真的听到了冯斯的呼唤,开始蠕动起来。它的身体不断地拉伸延展,变得越来越薄,面积也越来越大,恍如一张巨大的幕布。

姜米拉了拉冯斯的胳膊:“喂,这个家伙……看起来像是要吞掉我们的样子。”

果然,水母的身体还在不断延展,虽然仿佛薄如蝉翼,在周围湍急的流水中却没有受到任何损坏,甚至方向都不曾被干扰。很快的,三人所在的这块静止水域就被水母完完全全包裹起来,就像是加了一道透明的穹顶。

当包围完成时,穹顶的色彩忽然发生了变化,色泽越来越深,最终变成了一片漆黑。好在三人手里都有冯斯利用天选者之力创造出来的照明灯,在灯光的照耀下,可以看到半圆形穹顶的覆盖几乎严丝合缝,有如一座宏伟的球幕电影院。与此同时,围绕着三人的水域也逐渐消散,慢慢流向穹顶壁,然后被吸收殆尽,一滴不剩,连地面都变得干燥。

“我们有点像是被扣在菜碗里的三块红烧肉。”姜米说。

“可能比红烧肉稍微好些,”冯斯说,“如果是红烧肉的话,人家不会准备那些玩意儿来招待我们吧?”

姜米拿着照明灯,朝球幕的中央照去,只见那里不知何时出现了一张宽大的红木书桌,一张红木太师椅,桌面上还放着几个酒瓶和一个酒杯。冯斯注意到,每一个酒瓶都不满。

“说是招待,为什么只有一张椅子和一个杯子?太小气了嘛。”姜米撇撇嘴。

“有可能是它早就习惯了只招待一个人。”刘岂凡说。

姜米一怔:“什么意思?”

刘岂凡摇摇头:“我也说不清楚,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这里的一切,好像带有某种熟悉感觉。我觉得它在等人。”

“它?它是什么?它是谁?”冯斯问。

“我一时也说不清楚,”刘岂凡苦恼地敲敲头,“我明明没有来过这儿,为什么会感觉似曾相识呢?”

“马上就会知道了。”冯斯努努嘴,“主人来了。”

只见从黑色穹顶的顶端慢慢坠下一团水滴状的黑色胶体,浑似没有重量一般轻飘飘地落到了地面上。刚落下时,它的大小近似于一头健壮的公牛,但紧跟着,整个身体开始缓缓地膨胀,就像正在充气的热气球一样越变越大,最后几乎占据了半个穹顶下的空间,体型也接近一个椭圆。

随着形状的基本固定,这个奇怪的物体的前端上方打开了两条缝,两道令人毛骨悚然的绿光从里面射出来。

“那是眼睛吧?”姜米小声问。

“多半是了,”冯斯说,“这是我所见过的最大的一只魔仆,不过看它老人家的身段,好像有点虚胖。”

“虚胖?什么意思?”

“说不清楚,但总感觉它这个形态不太正常,一种直觉吧。”冯斯说。

两人说话的功夫,那对绿色的眼球转了转,像是看清了三个不速之客的形貌,微微流露出一丝惊诧。

“你们是什么人?”魔仆用苍老而沉闷的声音问道,声音好像是直接从它的体内响起的。

冯斯犹豫了一下,决定实话实说:“我是天选者。”

“哦,是吗,天选者?”魔仆的语调听起来有些恍惚,“为什么不是小安?”

这个回答十分出乎冯斯的意料之外。听口气,魔仆是在等待一个叫“小安”的人,那些桌椅和酒杯酒瓶大概也是为小安预备的,但这并不是重点。关键在于,他已经报出了自己天选者的身份,而魔仆听上去浑不在意,依然只是关心着为什么小安没来。

这可真是离奇。到现在为止,冯斯也遇上过好几位魔仆了,这些魔仆性格各异。比如张献忠地宫里的蛇身魔仆,颇带有几分狂狷的气质;相比较而言贵州山区的老祖宗就比较木讷。介于魔仆和妖兽之间的西藏巨鼠虽不能说话却十分奸诈,而前几天在燕郊出现的那位显然是在努力向着更像人的方向进化,已经能喜怒不形于色,甚至于——冯斯自作多情地猜测——如果她的身量不是那么巨大,搞不好还可以和冯斯调调情。然而它们都有着共同的特点:都对冯斯的天选者身份十分重视。不管是想要联通他和魔王的精神,还是尝试吃掉他,还是想方设法试图唤醒他的蠹痕,只有要冯斯出现了,立即就会成为魔仆眼中的焦点。

但是眼前这位胖得像个巨型热气球的魔仆大爷,竟然在明明白白听清楚了冯斯天选者的身份之后,并没有表现出对他有任何特别兴趣。这可真是太古怪了,冯斯甚至隐隐感到有一点失落。

“你是谁?小安又是谁?”刘岂凡发问。

“我?我是魔王的奴仆。小安就是小安,他应该来陪我喝酒。”魔仆说。

“这张桌子就是为小安预备的吗?”冯斯问,“他经常来陪你喝酒?”

“是啊,也只有他来陪我,不过其实是他一个人喝,我看着。我不能喝酒。我也不知道酒是什么味道。他带了好多酒到这里来,说是存在我这里,来的时候就能直接喝。他有时候喝白酒,有时候喝红酒,最近一年特别喜欢红酒,说他心情好,但是我也不明白为什么心情好就要喝红酒。人类为什么爱喝酒呢?好奇怪……”

魔仆絮絮叨叨地说个没完,听得三个人目瞪口呆。姜米轻声问冯斯:“你跟我形容过的那些又凶残又狡猾又邪恶的魔仆,就是这样的?我怎么觉得这像个神经病呢?”

“作为一个在精神病院度过假的人,我必须纠正你,这是精神病,不是神经病。”冯斯一本正经地纠正她,“确实很奇怪,这个魔仆真的是相当不正常,有点像那些唠唠叨叨的孤寡老人。”

“也许他本来就很老了,而且离死不远了。”刘岂凡说。

冯斯看了刘岂凡一眼:“刘公子,奇怪的不只是这只魔仆,我感觉它出现之后,你也有点不对劲。”

刘岂凡点点头:“不知道为什么,从一到这儿,我就总觉得能感觉到一种熟悉的气息,魔仆出现后,这种感觉更强烈。”

冯斯想了想:“要不然,你走近它身边试试?不然它现在这个状态,根本就没办法交流。”

刘岂凡深呼吸了一下,迈步来到书桌前。魔仆好像丝毫也没有注意到它的存在,仍然在嘴里颠三倒四地说着呓语。但当刘岂凡大着胆子伸手拿起酒杯的时候,它还是停下来,斗大的双目转动了一下,把视线放到刘岂凡身上。

“这是小安的酒,你为什么要喝?”魔仆问。

刘岂凡被问住了:“我……那我不喝了。”

他正准备把酒杯放下,魔仆却已经说话了:“那倒也不必。反正酒多得很,你喝几瓶也没问题。”

这个魔仆倒还挺大方,冯斯想。

刘岂凡真的拿起一个红酒瓶,往杯子里倒了满满一杯,咕嘟咕嘟一口气喝下去一大半。

“第一次喝酒,没想到那么难喝……真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喝酒。难喝死了。”他咂着舌说。

他原本极少喝酒,这一大口红酒下肚,很快脑子就有点晕晕乎乎,身子也摇晃了一下,冯斯连忙帮他接过酒杯。不过,在酒精的刺激之下,刘岂凡的胆子似乎更大了点。他抬起头,和魔仆的绿色巨眼直视着,发问道:“小安经常这样陪你喝这些猫尿一样的酒么?”

“不算经常,有时候好几年都不来,有时候来得频繁点。”魔仆一说起小安,又是那种絮絮叨叨的语气,“但其实也可能是我的错觉。自从那一年之后,我的感觉就很错乱,老是感觉不到时间到底是在往前走还是在往后退。”

这话挺有意思的,冯斯想,它为什么会单独提到时间?“那一年”又是哪一年?

刘岂凡似乎比冯斯更加敏感:“时间?你也对时间感觉更敏锐对吗?我还没有告诉你,我是有附脑的人,我的蠹痕可以让时间停止。”

“哦?原来是你啊。”魔仆说。

刘岂凡一愣:“什么叫‘原来是我’?”

“有那么几年,小安常来看我,每次都要从我身上取走一些体液,说是要去培养一个人才,”魔仆说,“他说他发现了一个天赋异禀的少年,对时间的敏感度远远超越常人,如果能注入我的体液去刺激他,他或许会变得很强。”

“没错,就是我,经过了几次手术后,我逐渐掌握了让时间停止的能力。”刘岂凡说,“看来,那个把我带人家族的人,就是你的朋友小安了。他是不是姓冯?是不是一个看上去四五十岁的中年人?”

魔仆显得有些迷茫:“姓什么?我没有在意过。可能姓冯,可能姓李,可能姓刘,但姓什么一点也不重要,他首先是小安,是一个具体的唯一的存在,姓什么都不能改变这一点……”

它就像一个发了疯的哲学家,表述了一大通小安的唯一性之后,才想起回答刘岂凡的第二个问题:“长相有什么关系呢?小安跟我讲过一个人类的谜语,说有一个人,早上四条腿,中午两条腿……”

真他妈活见鬼了,冯斯想,怎么会遇上这么一个疯疯癫癫的魔仆。一只魔仆不顾着对付守卫人,不着急唤醒魔王,对天选者的出现都无动于衷,居然躲在幽深的地下河里当起了哲学家,简直是乱七八糟岂有此理。当然,还是有收获的,从刚才魔仆的话语里,仍然可以提炼出一些关键信息。

那个名叫小安的人,无疑就是祖父了,从魔仆的描述来推测,祖父会时不时地来到这条地下河里,和魔仆聊聊天,甚至还为此专门准备了酒。很显然,这只魔仆就是丰华明三十年来始终坚守在这座条件异常艰苦的地下水电站的原因。

不过另一方面,该魔仆也相当的与众不同,它既不把人类当成仇敌,也不把人类当成奴隶去驱使,至少,它是把祖父当成一个可以平等交流的对象,一个朋友。它似乎还挺盼望着祖父来到这里看望它,虽然自己不喝酒,却一直为祖父保藏着各种好酒。

大概也是在这里待得太久了,有些寂寞了吧?冯斯猜想。不过,祖父把魔仆藏在这里,是为了什么呢?这只魔仆又有什么样的能耐呢?

另一个重要信息是,刘岂凡能获得现在的停止时间的蠹痕,和他吸取了魔仆的体液有很大关系,所以刘岂凡会隐隐觉得这里似曾相识。那么,它的能力难道也和时间有关?

刘岂凡仍然在继续和魔仆对话,但魔仆说起话来始终颠三倒四,而且思维发散性极广,总在一些无关的直接问题上绕来绕去。而冯斯等人最关心的几个问题——它到底有什么能力?它和祖父“小安”之间是什么关系?小安究竟是什么人?——它却始终没有回答。

“我怎么觉得,它是在故意装傻呢?”姜米有些疑惑地说。

“我也这么想,”冯斯说,“有点不大对劲。”

他用照明灯四处照射了一下,瞪大眼睛仔细观察,他终于发现,四周那个原本漆黑如墨的穹顶上,隐隐闪烁着一些亮晶晶的色泽。再细细一看,这些亮泽来自于一层极薄如蝉翼的透明薄膜,这些薄膜已经覆盖遍了穹顶的全部表面,而它们的来源是一些蛛丝一样的细线。

——这些细线都是从魔仆背对着三人的那一面射出来的。就在魔仆像患了老年痴呆的老年人一样不停逻辑不清地唠叨的时候,它已经悄悄地释放出这些细丝,然后覆盖在穹顶壁上形成了这一层薄膜。

冯斯陡然间遍体生寒。他大喊一声:“刘公子!快跑!”

刘岂凡懵懵懂懂地回头看了他一眼:“怎么了?”

“这个死胖子在扮猪吃老虎!”冯斯觉得自己的嗓子里快喷出火来了,“快跑!”

然而“快跑”两个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不知道怎么下手。这里是在地下河的底部,周围还被穹顶状的罩子封住,实在不知道该往哪儿跑。

冯斯果断地用蠹痕创造出一把匕首——他现在的能力所能变化出的防身武器的极限,然后扑向穹顶,用尽全力一刀刺了下去。但这一刀刚一刺到那层薄膜上,就有一股巨大的力量反弹出来,把这把匕首弹飞了。

紧跟着,整片薄膜从穹顶上剥落下来,猛然向中间收拢,把三个人以及魔仆都收在其中。一阵天翻地覆的碰撞中,冯斯紧紧抓住姜米的手不敢放松。他感到姜米也伸出另一只手来,搂住了他的腰。两人滚做一团,然后一起撞到了魔仆的身上。他没有料到,魔仆看起来山一样的庞大身躯竟然和纸做的一样一碰就破,刘岂凡也在魔仆身上撞出了另外一个洞,三人都滚进了魔仆的体内。

王璐一丝不苟地在来访人员登记簿上填写下自己的姓名和职业,放下笔,冲着保安露出一个甜美的笑容。她穿着一身黑色的职业套装,显得精神而干练,而跟在她身后的是一个穿着没有剪掉商标的名牌西装的中年人,浑身上下散发出暴发户的嘴脸。

“谢谢你了,大叔。”王璐说。

“你是刚上班的吧?”保安似乎也很乐意和这个虽然不漂亮、但是十分可爱的姑娘聊两句天,“以前没见你来过。”

“是啊,我们中介行业人员流动挺大的,我以前在别的区域,那边的门店关掉了,才转到这儿来的。”王璐脸上露出发愁的表情,“这两年房子不好卖啊。”

“可不是,前几年天天看见你们带人来看房子,这两年看房的都少了,”保安点点头,“我认识的几个房产中介都兼职送快递了。不过你们苦虽然苦点,毕竟还是有机会赚到大钱,不像我们只能吃死工资。”

“这就是围城了,城里城外互相看着羡慕。”王璐说。

“你说的真深奥。”

王璐带着身后看房人模样的中年男人走进小区。然而,她在门口登记带看的是该小区15栋的某套房子,此刻和中年人却径直走向了7栋,然后乘电梯上到9楼。王璐看看走廊里没有人,催动蠹痕,瞬移进入房间,然后打开门放中年男人进入。

这是混迹网络的当红摩登道士祝清散在北京的三套房子之一。

“前两套房子都找过了,什么都没找到,还让那个聪明的老头溜掉了,”王璐说,“如果这套还是什么都找不到,唯一的线索也就断啦。”

“你好像对那个姓魏的老头还挺佩服的。”男人说。

“一个普通人,年纪那么大了,身体那么弱,居然能够三番五次地从守卫人的追捕中逃脱,也算是很有头脑啦,”王璐说,“我最佩服聪明人。”

男人不再多说,在祝清散装修豪华的客厅中央席地而坐,闭上双眼,一圈墨绿色的蠹痕扩散出去,充斥了整套房子。王璐在沙发上坐下,听着男人每隔几分钟的汇报:“入户花园里没有异常物品。”“客厅里没有异常物品。”“主卧里没有异常物品。”“次卧里没有异常物品。”

二十分钟后,男人收回蠹痕,睁开眼睛。他的额头上都是汗水,嘴里微微喘息,看上去甚为疲惫。

“我已经检查过屋子里所有的文字,包括书籍、报纸、杂志、电器说明书等等。”男人对王璐说,“没有任何文字和魔王有关,甚至于几乎没有与日本有关的东西。他显然是个很谨慎的人。”

“那就只能把电脑硬盘拆回去让技术部门分析一下了,”王璐说,“这倒是没什么意外的。这群人如果不是足够谨慎的话,也不至于直到现在我们都还对他们几乎一无所知。”

男人点点头,手脚麻利地把祝清散放在桌上的笔记本拆开,取出硬盘,又把屋里所能找到的几块移动硬盘和优盘都拿走,装进手提包。

“我们走吧。”王璐说着,从沙发上站起来。她看似不经意地迈动步子,突然之间,身上的蠹痕由发动到暴涨,随即祝清散家里无数的大大小小的物件:空气净化器、挂钟、机顶盒、笔记本电脑、茶杯、果盘、水果刀、三清祖师神像、香炉……全都像有生命一样飞了起来,以飞快的速度撞向了入户花园处。

紧跟着,从入户花园的方向传来一股灼热的气浪,王璐用蠹痕操纵着飞过去的这一堆东西,不管成分是金属、塑料还是陶瓷,统统在转瞬之间化为了灰烬。等到这一片狼藉落地后,一个人影踏着沉稳的步伐走入了客厅。

“梁野哥哥,你是决定了这辈子都要跟我作对到底,不死不休?”王璐轻叹了一口气,目光中杀机迸现。

“我还是来晚了一步,”梁野四下里看了几眼,“看来你和我都在燕郊注意到了这个道士的出现,而且都很快锁定了他的身份。不过,你的手脚比我麻利。”

“我打架打不过你们,只好在这些旁门左道上多下些功夫了,”王璐说,“我可以告诉你,我在这个道士的三处住宅都找过了,并没有找到任何能表明他和那帮‘科学家’有联系的证据。倒是发现了你一直在找的那个姓魏的老头,但被他溜掉了。现在我手里只有几块等待检验的电子存储设备,估计里面能找到有用信息的几率还是很低,但是,我仍然不能交给你。”

说完,她把蠹痕收到了自己身畔,这是准备积蓄力量大打一架的态势。中年男人默默地退到了主卧里,显然是明白自己在这场一触即发的火星撞地球大战中根本不可能帮得上什么忙。

但出乎王璐意料的,梁野却只是摇了摇头:“我今天不是来找你打架的,也不想从你手里抢什么东西。”

“哦?那你想要做什么?”王璐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

“最近的形势有了很大的变化,已经不需要我再多说什么了。”梁野说,“现在路家和林家已经在准备婚事了,他们的势力会继续壮大。至于范家,你我都应该清楚,范量宇的真正力量还没有完全发挥呢。而且包括四大家族在内,再也没有人提‘猴子’的可笑话题了,所有人都不再执着于原生的附脑,而都在研究附脑移植和改进的技术。”

“所以……你想要表达什么?”王璐问。

“我们合作。”梁野说。

王璐轻轻地摸了一下自己脖子上的伤疤:“合作?这两个字说出来倒是轻巧,但你已经从我手里抢过一次东西了,我该怎么信任你呢,梁野哥哥?”

“大不了把我的命赔给你。”梁野语气平淡地说。

王璐的眼睛又眯了一下:“把命赔给我?你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大方了?你又打算怎么把你的命赔给我呢?”

“只要打败了魔王,我的命任你处置。”梁野说。

王璐冷笑一声:“打败魔王?你还不如干脆说等到你的第八十代曾孙娶媳妇儿的时候再死。”

“你我都心知肚明,等不到那个时候了。你觉得我们还能剩下多少准备时间?”梁野目光炯炯地看着王璐。

王璐不再笑了。她托着下巴,思索了两分钟,最后缓缓地开口说:“你打算怎么合作?”

“相信你也已经看出来了,当魔仆和妖兽大规模觉醒的时候,我们的力量还是不够的。”梁野说,“还记得我从你手里抢走的黑暗家族的实验品么?”

“记得,后来各大家族不是又陆陆续续找到了一些其他的实验品么?”王璐又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包括我们在燕郊压制魔仆的时候,也取得了一些妖兽样本。不过,据我所知,最近两个月,你们家族又有几位医学博士归来效力。论到医学和生理学方面的研究能力,你们是最强的,尤其在大脑机能方面。”

“但是,单纯说起对附脑本身的研究,尤其是对蠹痕功效的研究,你们王氏家族却最有心得。”梁野说,“我建议我们的科研机构合并,掌控权交给你。”

王璐很是意外:“掌控权交给我?这有点铁公鸡拔毛的味道呢。你想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制造出更加强大的蠹痕吗?”

“单独的人类个体身上能够激发出的蠹痕是有极限的,”梁野说,“人力毕竟是人力,不能逆天。先天上的差距难以弥补,还是无法和魔仆抗衡,而魔王一旦苏醒,能够达到怎么样的程度,我们都还不知道。也许会是像卡车从蜗牛身上开过一样,完全彻底的碾压。”

“那我就不明白了,既然你觉得意义大不,为什么还要继续研究呢?”王璐问。

“一个人的蠹痕或许不够强,但如果不同的人的蠹痕可以叠加在一起呢?”梁野反问。

王璐愣住了。她在客厅里转了个圈,脸色变得有点难看:“我懂你的意思了。从冯斯那个傻小子误打误撞揭破了川东玄化道院的真相之后,你就一直在动这个念头。你想要弄清楚那些黑色魔花是怎么作用于玄化道院的道士们,以至于那股力量打开了一个新的空间,你觉得,只有那种能撕裂空间的力量,才可能对抗魔王。而黑色魔花的秘密,偏偏被林静橦带走了。所以你才要和我合作,不仅仅只是为了合并科技力量,还想要从路家和林家手里拿走黑色魔花。”

“你只说对了一半,”梁野说,“我不想拿走黑色魔花,只是想要四大家族和其他家族共享。”

王璐又是一阵沉默。她随手捡起刚才飞出果盘时掉落在地上的一个橘子,长出了一口气:“我还是低估了你。那么多年来,我早已经习惯了各个家族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争斗,一面对抗着魔仆妖兽一面自己打得死去活来,我以为所有人都会先想着压倒别人,再去考虑其余。但现在我发现,你好像是个例外。诚实地说,你真的让我开始佩服你了,不过……”

“不过什么?”梁野说。

“不过有一件事我不知道你想过没有。”王璐说,“我们这些守卫人家族千百年打来打去打来打去,虽然自身折损了不少,却有另外一个好处,那就是让守卫人世界无暇去扩张。”

“扩张?”

“对,向凡人的世界扩张。”王璐说,“我们不是生存在小说里的世界,魔法师和麻瓜各自固守着自己的领域,井水不犯河水;我们也不是小说里的魔法师,对现代科技一窍不通。事实是,我们手里既拥有凡人的科技,又拥有他们永远无法比拟的附脑的力量。一旦解决了内部的纷乱,我们是注定不会安分守己的——因为我们比他们强。”

“是的,我们比他们强,如果变得更强可能会带来麻烦,”梁野说,“但是火烧眉毛且顾眼下吧。”

王璐慢慢地靠到沙发上坐下,双手揉着太阳穴,满脸都是疲惫:“是啊,我们永远都被困在当下,永远都看不清未来。”

“你在害怕?”梁野看着她。

“从天选者真的出现之后,我就一直都在害怕啊。”王璐双目微闭,“我以前总以为,魔王什么的,应该是很遥远的事情了,我就成天和你们一会儿打架一会儿联手打魔仆妖兽,这么样慢慢消磨完一生,也就是了。但是,天选者出现后,一切都在飞快加速了。你刚才说的没错,骗自己是没有意义的,大家都心知肚明,魔王很快就会复苏,一场把所有人都卷入其中的生死血战已经是无法避免的了。我无法想象那会是怎么样的一个场面,也无法想象,如果守卫人战败了,世界会变成什么样。”

“所以我们不能败。”梁野目光炯炯。

刚刚撞进魔仆的体内,冯斯就感觉到了不对劲。他感受到一种难以清楚形容的空间的变更,就好像是一个人突然间从河水里落入了海水一样,很接近,但感觉不太对。紧跟着,手上一空,腰间也一松,明明紧紧搂着的姜米一下子消失了,就像是溶化在空气中了一样。

冯斯很是吃惊,伸手捞了几把,手里什么都没能碰到。他连忙睁大眼睛向四处张望,只见身边是一片看不见深浅的淡淡的灰色云气,没有气味,运气中也没有传出什么声音,而他的身体就轻巧地悬浮在半空中,被某些无形的力量托着。

估计又是进入了一片异空间,冯斯想,没有想到这个魔仆的体内本身就是一片异空间。他大声喊了几声姜米和刘岂凡的名字,也始终没有得到回应。再尝试着在半空中移动,也完全不得要领。别无他法,他只能呆立在原地,等待变化。

好在虽然他自己并不能自主移动,但这团云气就像洋流一样,一直在带动着他的身体缓缓移动。也不知过了多久,身前的云雾逐渐散开,他的脚底也踩到了硬地。他四处看了看,不由得搔了搔头皮。

“这他妈又是个什么鬼地方?”冯斯嘟囔着,“果然魔王世界里没有什么玩意儿是正常的。”

眼前是一片深灰色的土地,光秃秃的没有任何植被、建筑或者其他物体,一望无垠。然而,在这片土地的上方,却悬浮着蓝色的水域,看上去像是海水。但这些海水凭空漂浮着,没有一滴掉落下来。

“海水在上,土地在下面?”冯斯挠挠头皮,“又是新花样了。”

他试探着迈步向前走,还好,地面平整坚实,就像是水泥铺就的,也没有踩到什么陷阱。只是眼前的景象实在是乏味到了极处,什么多余的物件都没有,就连地面上都没有丝毫纹路。

不过,多走了几步路之后,冯斯注意到头顶的海水里有些异样。他抬头一看,发现就在此刻立足的地面所对应的海域里,漂浮着一样东西,然而隔得太远,看不清楚是什么。好在冯斯此刻拥有着能够创造物质的蠹痕,很快创造出一个望远镜。从望远镜放大的图像来看,他判断出那似乎是一团正在高速旋转的漩涡,而且,细细看来,漩涡里好像隐藏着什么东西,而且似乎在动。

然而这个望远镜的放大倍数有限,想要看清楚漩涡里是些什么东西,就有点力不从心了。

他无奈地咒骂了一句,继续前行,发现越往前走,相应头顶的海水里越频繁地出现了这种奇特的漩涡,有的很小,有的相当大,遗憾的是,始终没有大到能用望远镜看清内部的程度。

又走了大概两三公里的路程,他渐渐感到饥渴,天选者的蠹痕又派上了用场,至少可以创造出简单的矿泉水和面包来充饥。但想到姜米此刻不知身在何方,又没法像他这样解决食水,不由得愈发焦虑。而头顶的海水所带来的巨大的压抑感,也让他的心情格外烦躁。

“看来我需要创造出一点抗抑郁药……”冯斯自己跟自己开着玩笑。

又走出几百米,他隐隐看见前方的地面上躺着一个人。他以为是姜米,连忙三步并作两步跑过去,然而到了面前才发现这是刘岂凡。他不觉心里有点鬼鬼祟祟的内疚:光顾着惦念姜米,又把存在感稀薄的刘大少给忘了。

走到跟前,冯斯才发现刘岂凡并没有晕过去。他虽然躺在地上,神智却依然清醒,此刻正瞪大了眼睛,死死盯着天空中那片诡异的蓝色海洋。

“你不会是又从中嗅到了什么熟悉的味道吧?”冯斯问,“容我用文盲们反科学的术语问你一句:你接受了死胖子的体液就被他转基因了吗?”

“不知道,说不清楚,”刘岂凡说,“就是觉得那里面有什么东西在吸引我。”

“你是仰头看累了才躺下来的吧?姜米呢?”

刘岂凡躺在地上,伸手指向他的左侧:“去那边转悠去了。”

冯斯抬眼一看,果然,姜米正在不远处坐在地上发呆。他撇下刘岂凡,跑到姜米身边,看到姜米神色无恙,这才算稍微松了口气。

“来,吃点东西。”冯斯说完才想起,自己光顾着给姜米送吃的,却忘了给刘岂凡哪怕留一瓶水。这不能怪我,他自嘲地想,刘大少的气场太难引起旁人关注了。

他把食水递给姜米,又来回跑了一趟给刘岂凡送吃的,回来时看见姜米已经把他创造出的两大块面包吃了个精光。姜米冲他比了个大拇指:“你以后干脆开个面包店吧,无本万利,这面包味道真不错!”

“这就是天选者的全部力量了,”冯斯叹了口气,一屁股坐在姜米身边,“既不能打也不能挨打,到目前为止只是个变戏法的。”

姜米看了他一眼:“你这辈子都是这么自怨自艾过来的吗?”

冯斯一愣,没有回答。姜米接着说:“前几天我就已经和你说过了,你脑子里想的事情太多太多。当然,我也理解,你是天选者嘛,想要少想一点也不现实。但是对于一些完全在你能力范围之外的东西,你去摆出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也没有任何帮助啊。再说了,此时此刻,对我们最有用的蠹痕就是你的变戏法啊。你就算再能打,困在这里和谁打?反倒是能弄出吃的来我们才能活下去嘛。”

“道理我都懂,如果有必要的话,我可以给你灌几百锅鸡汤下去,”冯斯说,“但是有些东西可能是藏在潜意识里的,想要改变也力不从心。其实我现在已经比过去好很多了。你上一次和我在一块儿的时候,我甚至还一门心思地想要做一个普通人,就像鸵鸟把脑袋埋到沙子里一样。至少现在,我在坚定地追求力量,坚定地想要变强,对抗一切可能的敌人,不再去做过普通人生活的白日梦了。”

“你也确实挺不容易的,”姜米叹息一声,“对不起,我不该那么说你,换了我的话,也许会处理得更糟糕。”

冯斯摆摆手:“你没有错。别说这些了,我们想想怎么能从这里出去吧。你和刘大少发现了什么东西没?”

“刘大少一直瞪着那些漩涡在看,就跟看美女似的,”姜米说,“我倒是发现一点。”

“发现了什么?”

“这里的路好像不是直的。”姜米说。

“我不太明白,”冯斯搔搔头皮,“这里根本就没有路啊。”

“我的意思是说,在这里走路,虽然你感觉像是一直在对直往前走,但是你脚下其实是会不知不觉地拐弯,根本把握不了方向。”姜米说。

冯斯愣了愣,忽然想起了点什么:“对啊,如果这片空间真的像看起来那么辽阔的话,我照着一个方向往前走,居然就遇到了你和刘大少,这个几率也未免太低了。确实不大对劲,等我试一试。”

他伸出手,创造出了一个指南针,把指南针摊平在手里看了一眼,沮丧地摇摇头:“没用。指针四处乱跑,根本不能定向。也不知道是干扰磁场还是怎么回事。”

姜米劈手夺过指南针,扔在地上:“这玩意儿没用。你跟我走就知道了。”

她拉过冯斯,随便朝向一个方向,迈步就走。冯斯有些担心:“我们是不是应该留一个记号什么的?免得一会儿……”

“哎呀不会啦!”姜米说,“跟着我走,我还能卖了你不成?”

冯斯无奈,只能随姜米向前走。神经大条的姜米像是完全没有留意,一直都牵着冯斯的手,但冯斯却不可能不注意。那种温暖而柔软的触感,恍惚间又让他想起了几个月前和姜米在一起时的情景。内心种种纷乱的情绪再次涌了起来,他忽然想,要有多蠢的人才会去放弃这样一个女孩?那绝对是脑子里进硫酸了……

脑子里乱糟糟的,冯斯只是机械地被姜米拉着走路,完全没有看路,直到姜米放下他的手喊了一声“喏,自己看”才回过神来。他定睛一瞧,前面几十米的地方,刘岂凡仰天躺着,仍然执著地观察着海水里的漩涡。

“果然是绕回来了。”冯斯想了想,从手里变出了一根带彩旗的长竹竿,吭哧吭哧插到土里。姜米看得乐不可支:“简直像孙长老给师父画圈。”

“您在美帝也看过孙长老?”冯斯很好奇,“我以为您是看芝麻街和辛普森一家长大的呢。”

“我妈专门从国内带过去的光碟,”姜米说,“那是她的少女记忆。”

冯斯插好了竹竿,带着姜米又随便挑了一个方向向前走。他一路走一路不停地回头往后看,走出一段距离后,忽然发现旗杆从视野里消失了。他停住脚步,往回退了几步,旗杆却并没有在某一瞬间一下子重新出现。

“看来并不是某种突然出现的分割线。”冯斯说。他索性原地转了两圈,另外随机挑了一个方向向前走,没走出几分钟,视线尽头的地平线上出现了彩旗的顶端。

“这里的确是一片混乱的空间,”冯斯对姜米说,“可能整个空间都是扭曲的,完全找不到固定的方向。我估计这片空间其实并不大,但无论怎么绕可能我们都没有办法绕出去。”

姜米思索了一会儿:“其实也还有别的办法可以试试。如果这种插在地面上代表一个点的标志会突然消失,换成一条线行不行?”

“线?”冯斯愣了愣,随即明白过来,“我靠,你真是个天才,我收回对你胸大无脑的评价。”

他的手里很快多出了几个彩色线团和一些钢针。两人用钢针固定住线头,然后拉着线团继续开始探路。

开始的一段路还没有出现任何异常,但走出大约几百米之后,冯斯忽然感到手上一松:“不妙,线断了。”

他伸手把长长的线扯了过来,果然,线从中间断掉了。

这回没有办法了。两人郁郁地走回依然作挺尸状的刘岂凡身边。虽然拜冯斯神奇的“变戏法”能力,他们不至于担心饿死,但到底该找到什么办法出去,现在还完全没谱。

“刘兄,你到底能从这些漩涡里看出些什么来?”冯斯问,“我用望远镜也看不清楚里面都是些什么东西。”

“我并没有看,”刘岂凡说,“我只是在感觉。”

“别搞这些跟魔仆一样的哲学家腔调了,还第六感呢……”冯斯没好气地说,“你感出啥玩意儿了吗?”

“那些漩涡里面,好像有生命。”刘岂凡说,“我能感觉到其中有什么东西在活动,甚至于在说话。可惜我听不清楚到底说些什么。”

冯斯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有人在里面说话?那会不会是……记忆迷宫?”

“记忆迷宫是什么?”姜米问。

“那是一种蠹痕形成的幻域,可以调用被攻击者的记忆,让陷入其中的人重温过去的记忆,受到记忆里的种种情绪的感染,最终失控。”冯斯说,“我也没见过,就是以前听梁野提过一次,不知道是不是这样。”

“听起来好像挺有意思的。”姜米说。

“不,半点意思也没有,”冯斯说,“进入记忆迷宫的人,除非有很强的力量,否则无法控制自身的情绪,每进入一段记忆,都会受到感染,就像一针又一针地给你注射兴奋剂,人很快会疯的。”

“不是,不像是记忆迷宫,”刘岂凡说,“我以前随家族执行任务的时候,也听说过记忆迷宫。记忆迷宫的外在形式或许会有很多变化,但本质上都是诱导人进入记忆中。但我们在这儿呆了好几个小时了吧,都还没有任何办法可以接近这些漩涡。而且,我在这里感受到了某种共鸣。”

“共鸣?什么共鸣?”冯斯问。

“我的蠹痕刚才在河底的时候失效了,但进入这里之后,好像有点复苏的迹象。”刘岂凡说,“所以我还在等,希望能有一些新的变化。”

“我倒是有个主意,就是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做一个吸血鬼。”冯斯说。

“吸血鬼?”刘岂凡愣了愣,随即明白过来,“啊,你是说……你的血?”

“这可能是现在我身上最有用的东西了,”冯斯说,“我的血对妖兽和魔仆都有极大的催化作用,这是过去的很多次实践都证明了的。但是能不能对守卫人起效就得看运气,时灵时不灵的。不过,总得试一试,不然我们只能一辈子蹲在这儿野餐了。”

刘岂凡没有犹豫:“没问题,我可以的。”

“我真是越来越佩服你了,”冯斯说,“几个月不见,你就像是变了一个人。”

“人总是需要变的,”刘岂凡说,“我是这样,你也是这样。只不过你比我聪明,所以某些事总是放不下吧。”

冯斯叹了口气,用蠹痕创造出了一个小杯子,然后用匕首割破手腕,挤出了一些血。姜米看得脸色发白:“这样的事情,过去你干过很多次吗?”

“不算多,有那么几次吧,”冯斯说,“所以早就习惯了,都不觉得疼了,就当是中世纪欧洲流行过的放血疗法。”

“但是喝血我倒是头一次,”刘岂凡说,“不知道兑点果汁味道会不会更好。”

“你居然会讲笑话了,”冯斯一脸惊诧,“这是太阳从南边出来了么?”

刘岂凡把这一小口血吞下了肚子。放下杯子,他又重新躺在了地上,依旧执着地盯着覆盖在头顶上的那片漩涡之海,好似盼望着海里能掉下生鱼片来。

“真的能有用吗?”姜米小声问冯斯。

“我也不确定,但不妨碰碰运气,反正我的人生就是不断地碰运……”冯斯说到这里,忽然脸色微微一变,“好像起效了。我感觉到了刘大少的附脑在觉醒,而且,我也有点明白他所说的共鸣是什么了。你看!”

他伸手指向头顶,姜米也跟着看去,只见原本平静的海水开始不安分地波动起来,海水的颜色变得更深了一些,泛起了许多泡沫。而那些漩涡更是开始在海水里加速旋转,冯斯觉得自己耳边听到了一些奇怪的嗡嗡声,似乎是整片海水都在震动。

“喂喂,你看看,是不是我眼睛花了?”姜米拉了拉冯斯的手,“我怎么觉得那片海……好像……低了一点?”

“你没有看花眼,我也看出来了,”冯斯说,“海水在下降,估计用不了多久就能把我们都淹没在里面了。不过不必太担心,刘大少好像胸有成竹的样子。”

姜米斜眼一瞥,果然,刘岂凡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起来了,抬着头仰望海水,脸上的表情颇为怪异,既期待又紧张。

“刘大少,你已经弄明白这是什么东西了吗?”冯斯问。

“你的血很有用,我已经感知出来了,”刘岂凡说,“那些漩涡里面的确有生命。”

“生命?你是说真正的活着的东西,还是类似幻象之类的玩意儿?”冯斯问。

“活的生命。”刘岂凡很肯定地说,“直到现在这一刻,还活着的生命。不过,不应该说‘直到现在这一刻’。”

“你到底在讲什么?”姜米说,“我已经被你绕糊涂啦。”

“因为不能用我们的时间去衡量那些漩涡里的时间。”刘岂凡说,“我刚才说了,漩涡里藏着的,不是幻象,不是记忆,而是活生生的生命。当然,它们并不是直接生存在漩涡里的,漩涡只是隔离层。”

“隔离层?隔离什么?”姜米问。

“时间。”刘岂凡回答,“那些漩涡,都是时间陷阱。有一些时间被关在了里面。”

“时间被关在里面?什么意思?”冯斯一头雾水。

“你马上就会明白了。”刘岂凡伸手指了指头顶。

海水还在继续下降,马上就要以从上而下的奇特方式把三人浸没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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