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鬼市人头案
【上】
以前南开一带有个早市,摆摊贩卖的东西,大多来路不正,比如偷抢蒙骗来的,也有挖棺掘墓盗来的,还有以次充好的,要趁天没亮看不清的时候出手。那些爱贪便宜捡洋落儿的主顾,特意摸着黑来逛。买卖双方不喊不叫,不嚷不闹,讨价还价拿手比划,一个个来去匆匆,好像阴间集市,因此俗称“鬼市”,这个民间自发形成的旧货市场至今仍有。
上述景象是解放前,近几年鬼市搬来转去,人越来越少了,也淘不到什么好东西了。前几年鬼市还在西市大街的时候,我和一个哥们儿去那转悠,哥们儿瞅上一个玉制小挂件,青绿通透的一只蟾蜍,额顶有块天然的红斑。卖东西的小老爷们儿说这东西不是好来的,俗话说江湖财江湖散,不散有灾难,真是这么回事,打他爷爷那辈儿得着,家里就没好过,所以拿出来想卖掉。
当时我那哥们儿认为鬼市上没真话,也不想听那小老爷们儿说故事抬价,直接讨价还价,反正是买的贬卖的抬,到最后二百二十块钱成交。买到家这玉蟾就没了,大概是他老娘收拾屋子给放到哪了,转过年来他家老爷子出了车祸,家里的底商也被合伙人占了,打官司把积蓄掏个精光,真不好说这些倒霉事是不是巧合。
以前鬼市上发生过很多古怪的事情,比如人卖了东西,等天亮一数钱,发现全是烧给死人的冥币,还有天津卫民国八大奇案的第一件大案——鬼市人头案,也正是在此发生的,先给诸位大致说一下这个案子的经过:
解放前有个住在南市的老头,每天天不亮就去鬼市摆摊儿,无非是卖些破东烂西,偶尔也收一些别人卖的物品。有一天他出摊儿出得早了,大街上黑咕隆咚地还没什么人,那时也没有路灯,有一些摆摊儿早的人,坐在摊位后边抽烟,那烟头上的烟火在黑暗中看来忽明忽暗,不时移动,就像一点点的鬼火,这也是鬼市名称的另一个由来。
老头刚把摊儿摆好了,坐下来等着主顾上门,顺便摸出烟袋,拿洋火点上。洋火就是火柴,我记得我小时候老人们就习惯将火柴称为洋火。清末那会儿从西洋引进的东西,甭管什么都加个洋字,黄包车叫洋车,油叫洋油,烟卷叫洋烟,洋枪洋炮那就甭提了。旧时天津卫是八国租借通商码头,洋物尤多。北京就不这样,老北京管火柴叫取灯,现在北京还有“取灯胡同”,曾经是存火柴的仓库,不过读出来要念成“起灯胡同”,写成字还是取。以前北京专门有种职业是叫“换取灯的”,晚清时期,朝廷禄米养了许多代的旗人,没了俸禄沦落为穷人,先前的日子过得太好了,一个个养尊处优,早已丧失了劳动技能,满清通过骑射得天下,等到了清末民初,八旗子弟连老祖宗射兔子的手艺都没了,有些旗人妇女为了谋生,没办法只能以换取灯儿为业,一边吆喝一边走街串巷,用火柴交换一些日用品。
别看北京天津挨得近,文化背景却截然不同。一个是传统味道浓厚的皇城文化,一个是东西方新旧交融的市井码头文化,所以旧天津没有过“取灯”这种名称,火柴就叫洋火。老头找个背风的地方划着洋火想抽烟,火柴这么一亮,就发现脚旁有一个包袱,周围没别的人了,放在这肯定是没主儿的东西,看那包袱皮儿是上好的面料,估计要卖也能值几个钱,估计里边裹着的东西自然也不会差,但是鼓鼓囊囊的不知道装着什么。
这老头一时贪心发作,唯恐有旁人看到见面分一半,他趁着天黑没人注意,拎起包袱来匆匆跑回家中,摊儿上东西也不要了,跑到家连口水都顾不得喝,指着包袱告诉老伴儿:“咱捡着宝贝了!”他老伴儿也是财迷,见状大喜,赶紧关上房门,把包袱摆到桌上,解开看看里面有什么好东西。老两口上岁数了眼神不济,还特意点了盏油灯凑到近处看,谁知打开来一看,那包袱里裹的竟是血淋淋一颗女子的人头,披头散发两眼圆整,当场就把老头老太太吓瘫了。
有人在鬼市上捡了个包袱,里面裹着一颗人头——这件事轰动了津门,那些天大街小巷男女老少间没别的话题,议论的全是“鬼市人头案”,各种各样的谣言也跟着出现。当局对这个案子很重视,安排了最有经验的一位探长专门负责此案。其实案情并不复杂,以这颗人头为线索,很快就破了案,但里面的一些细节,是巧合还是有某种别的原因,事隔多年仍是人们议论纷纷的焦点。
破案之后各家报纸上都刊登了详情,让民众得以知晓来龙去脉,原来死的这个女人是谁呢?她生前是天津卫一个富商的小妾,这位富商买卖做得很大,但为人迷信道术,经常去道观里烧香上供,但是生意上的事很忙,有时外出做生意没空去道观,就让家里这小妾代替自己去做这些事。天津卫最有名的道观叫吕祖堂,顾名思义里面供着上洞八仙吕洞宾祖师的神像。清朝末年闹义和团,那时这座吕祖堂曾是义和团聚集的坛口,正因为义和团在此设过坛,吕祖堂得以保留至今。您现在去小西关还能瞧见,旧天津寺庙道观多不可数,留到今天的却屈指可数,吕祖堂便是其中之一。
民国鬼市人头案发生的时候,这吕祖堂观中有个道士,那人俗家姓宋,年纪三十出头,长得挺帅,一派仙风道骨仪表不凡。这小妾水性杨花,嫁给富商图个衣食无忧,但过得并不幸福,第一次到吕祖堂烧香时就看中了姓宋的道士。当然这道士也不是吃素的,除了通晓道门里的法事,也很懂得风情。什么叫风情?男欢女爱谓之风情。宋道士跟这小妾两个人,那算是王八瞪绿豆对上眼儿了,一来二去勾搭成奸,经常利用富商出门做买卖的机会苟合。
都说女人是感性动物,这话当真不假,有一天小妾来到吕祖堂,找道士关上房门云雨一番之后,忽然泪如雨下,声称实在忍受不住这种偷偷摸摸的日子,从家中卷了些金银细软,要跟道士私奔,逃到外地结为夫妻,好好过几年恩爱的日子。道士不肯,觉得为这女人犯不上,那小妾便以揭出奸情相逼,到最后二人越说气越大,竟然争执起来,道士一怒之下杀了这个小妾,又怕惹上官司。那时的侦破手段还比较落后,如果死者没了脑袋,无法确认身份,这案件就没法破,所以道士狠了狠心,一不做二不休,去卖羊杂碎的店里借了把刀,连夜把小妾大卸八块了,吕祖堂平日里只有他一人主持,在后堂分尸杀人,外边完全没人知道。
道士将小妾分尸,当晚一趟一趟出门,这趟包上一个条胳膊,下趟包上半条大腿,全部扔到了荒郊野地,郊外野狗很多,等不到天亮就把尸块啃没了。姓宋的道士杀人抛尸,整整忙活了一个通宵,眼瞅着天光破晓,却还剩下一颗人头,当天只好停手,托病闭门不见外客,等到天黑之后,他拿包袱皮儿裹了人头,想趁夜带出吕祖堂外找个偏僻地方给埋掉。这件事从此死无对证,神也不知鬼也不觉,富商肯定以为小妾跟某个小白脸跑了,绝不会想到跟这道士有关,因为小妾和他是偷奸,家里上下人等都要瞒着,来吕祖堂只告诉下人是回娘家,回到娘家晚上再出来,路上换两次黄包车。因此除了宋道士,谁都不知道这小娘们儿的行踪,做梦都想不到死在吕祖堂了。
道士想得挺好,但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刚出门没走多远,就有一个小贼趁他不备,拎起包袱飞也似的跑了,深更半夜追赶不上,道士就知道这是冤魂不散,多半要牵出事了。果不其然,小贼抢走了包袱,可能也想看看里面是什么,一瞧是个人头,顿时被吓个半死,就近扔到了鬼市街角,让那个摆摊儿的老头给捡了。侦缉队通过人头确认出死者的身份,顺藤摸瓜抓住了吕祖堂的道士,宋道士见这事阴差阳错,心知冤魂缠腿,也没必要再抵赖了,当堂对杀人分尸之事供认不讳,审讯后被判处了极刑,押到刑场执行了枪决,这就是“鬼市人头案”的完整始末。
这事都说出来了还有什么可讲的?其实“鬼市人头案”在解放前的报纸上多次披露,被人们谈及的太多了,说这个没意思,咱说的是另一桩“鬼市人头案”。如果说吕祖堂老道杀人是1号案,那么咱要讲的就是2号案,2号案也是出在鬼市,也是和人头有关,但这案子为什么知道的人少,大报小报上很少提及,我说到最后您就明白了。
【中】
鬼市是个买卖旧货的早市,拿天津话讲得加儿化音,要说成“鬼市儿”才对。旧时天津卫的风俗是“晚上不睡,早晨不起”,做买卖的商户每天开板营业,通常是在日过三竿太阳晒屁股之后。唯独鬼市儿天不亮就开,一般天光大亮即散,因为来这地方做买做卖的不只是人,还有些很可怕的东西。
鬼市儿上真能淘着好东西,谁赶上算是谁的运气。不过好东西大多不是好来的,不乏偷抢盗墓得来的贼赃,也有祖上家传的宝贝,落到后世败家子孙手里,拿到鬼市儿变卖,再有就是蒙人的假货趁天黑出手。反正有一条,不管是好是歹,只要是拿到鬼市儿上卖的东西,价钱肯定便宜,所以穷人和爱捡便宜的主儿,最爱逛鬼市儿。
贪小便宜吃大亏,捡不着便宜捡着麻烦的事儿也不少。解放前有这么一位庄大哥,家里很穷,三十来岁光棍一条,没老婆没孩子,以在码头上“扛大个儿”为生,自己吃饱了全家不饿。天津是水陆码头,往来通商的地方,码头火车站各个仓库,每天进出的货物众多,有一些人通过替商家搬运货物挣饭吃,这就叫抗大个儿,当然这活儿并不是谁都能干,搬不动累吐血了甚至活活压死都没人可怜你。庄大哥体格过人,有一膀子傻力气,每天去河边码头干半天活儿,赚一块钱,下午就歇着,再有钱也不赚了。庄大哥跟那个年代的很多劳动者一样,不想今后怎么办,也不知道该存点钱,赚多少花多少,所以别看赚的不少,却总是那么穷,家里没有隔夜之粮。
那时候还没通货膨胀,一块钱可真叫钱。每天上午赚了这一块钱怎么花呢?中午收了工先去澡堂子里泡个澡,把身上的泥和汗都洗干净了,溜达到饭馆要一个肉菜一碗面二两酒,吃饱喝足到茶馆听评书听相声。庄大哥听说书先生讲《刘秀走国》听上瘾了,晚上做梦都是刘秀跟王莽打仗,少听一段就觉得心里没着没落,听够了书吃完晚饭回家睡觉,转天再去河边码头干活,日子过得很有规律。这一块钱不多不少,刚好够他这么活着。
庄大哥家徒四壁,米缸里一粒粮食没有,他倒满不在乎,因为白天根本不着家,这只是个晚上睡觉的地方,家里没家当不要紧,你出门干活得穿衣服啊,庄大哥屋里屋外仅有一身衣服,洗了穿穿了洗,缝得补丁摞补丁,到后来补丁都没地方补了,拿胶水黏上也能凑合穿。夏天还好说,眼瞅着天气越来越冷,到最后都快漏成渔网了,实在对付不过去,再出门就要光屁股了。只好找哥们儿先借了套衣服穿上,省下一天喝茶听书泡澡的一块钱,四更天起来前往鬼市儿,想要踅摸一件合适衣服。
说鬼市儿这地方是个早市儿不太准确,因为太早了,四更起就开始有摆摊儿的人了,您想鸡鸣五更,五更公鸡才报晓,四更天相当于后半夜两三点,正是一天当中最黑的时候。庄大哥溜达到鬼市儿,一看人来人往,烟头烟锅在黑茫茫的夜雾中晃动,但是说话的很少,地上摊位一个挨着一个,老怀表老钟表、各种瓷器玉器、书籍画册、桌椅家具、耳挖眼镜、旧衣服旧鞋,卖什么的都有。他本身是老天津卫,打小就知道鬼市儿,可很少来逛,也不懂规矩,看上什么扯开嗓门就问,人家买主儿都躲得远远的不愿意搭理他。庄大哥心里有气,一路溜达过去,不知不觉走到街巷深处。这边人少冷清,摆摊儿的也不多,但那墙根底下蹲着一个小老爷们儿,可不是开头咱说的那位,同样是个瘦小枯干的小汉子,姑且也叫他“小老爷们儿”。这个人不声不响,浑身上下跟那蔫黄瓜似的,天冷戴了顶大皮帽子,裹得严严实实,上半身又在月影之中,看不到脸长什么样,只有他嘴里的烟火儿忽明忽灭地亮着,他手里抱着一件衣服,叠得方方正正,摆明是要卖的。
庄大哥走他跟前过,半夜里借着暗淡的月光,看这小老爷们儿手里的衣服式样还行,估摸着是八成新,顶多洗过两水,能瞧得过眼,就过去问:“爷们儿,这衣服怎么卖?”
那小老爷们儿一见来了主顾,忙把衣服托起来,说话声音又尖又细,跟掐着脖子似的:“您先瞧瞧,瞧着合适了咱再说价儿。”
庄大哥心里明白,早听闻鬼市儿上净是以次充好的东西,自己省吃俭用置办一套行头,可别打眼让人给蒙了,必须好好看看,瞧仔细了,这衣服好不好,主要在布料。他伸手去一摸觉得还行,使了七分劲儿拽了拽,不敢使足了劲儿,他也清楚自己力气大,铆足了劲再好的布料都得给扯裂了,所以只用七分劲儿,一扯扯不动,就知道这衣料错不了。
庄大哥有心要这衣服了,问价儿吧,人家说要两块钱,他兜儿里只揣着一块钱,鬼市儿的买卖向来没有一口价,都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但庄大哥不懂那套,就跟那小老爷们儿直接说,今天出门就带了一块钱。
那位小老爷们儿有点犹豫,想了想说:“行啊,我看出来您也是真有心想买,我就当交个朋友,一块钱卖给您了。”
庄大哥挺高兴,摸出钱来,买卖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抱着衣服离开鬼市儿,到家天还没亮,躺床上又睡了个回笼觉,等鸡鸣天亮,该去三岔河口码头干活儿了。这屋里连盏油灯都没有,外边天亮了,屋里可还黑着,庄大哥这样过也习惯了,伸手摸到新买的衣服,迷迷糊糊地穿在身上,开门出屋伸个懒腰,跟同院子早起的邻居打声招呼。正是秋风起树叶黄的季节,一阵秋风刮过,庄大哥不由自主打了个寒战,身上怎么凉飕飕的,低头一看傻眼了,那衣服让风一吹就散了。
大杂院里免不了有大姑娘小媳妇,看庄大哥赤身站在屋前,都臊得满脸通红,赶紧把身子转过去,这时庄大哥也醒过味儿来了,哎呀一声大叫,“嗖”地一下倒蹿回屋中,兔子也没有蹦得这么快的。
庄大哥回到自己屋里,又是羞愧又是恼恨,羞愧的是三十多岁大老爷们儿,身上这点儿零碎全让同院的看走了,今后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该如何相处?恼恨的是这衣服买打眼了,鬼市儿上蒙人的东西多,可没想到看得好好的,拿到手里让人家给掉包了,他越想越是不平,当时就要找那小老爷们儿算账去。
庄大哥出去之前,得跟院里的街坊邻居解释清楚了,刚才不是成心光着腚跑到屋外,只因在鬼市儿买了件衣服,谁曾想让人家给蒙了,那个卖衣服的小老爷们儿太可恨了,不找回去把钱要回来再狠狠揍他一顿,难消心头之恨。
街坊邻居们就劝庄大哥,这事怪你当初自己不带眼,鬼市儿那地方有很多地痞无赖,你去了不但要不回钱,没准还得让他们给揍了,就当吃傻子亏算了。
庄大哥不听,一门心思要去找那卖衣服的,就算不动手,至少得把那一块钱退回来,不过当时天已大亮,鬼市儿早已散了,现在去也找不着人了,只得先忍下这口气。穿上借来的衣服,仍去河边抗大个儿,中午出来洗澡吃饭,下午到茶馆听书,以前一天不听睡不着的《刘秀走国》,当天都没心思听了。晚上早早睡觉,等到四更天爬起来,到院里看人家有劈柴的斧子,拎起来揣到怀里,去鬼市儿找那个小老爷们儿算账,寻思:“对方好生将钱退回也就罢了,否则就拿这把斧子说话,庄爷这膀子力气,什么时候怕过地痞流氓?”
鬼市儿四更天就有人摆摊儿了,这时候是又冷又黑,冻得鬼都龇牙,和上次来没什么区别。庄大哥怀里揣着斧头,一路走一路找,就看那小老爷们儿抱着一件衣服,仍蹲在路旁抽烟,大帽子压得很低,遮住了脸,看不到长什么样,但是连地方都没换,是这个人绝对错不了。
庄大哥火撞顶梁门,心说:“你小子居然还在这骗人,敢拿穷哥们儿打嚓,我绝饶不了你!”想到这大踏步走上前去质问,还没等开口,那小老爷们儿也发现上当的买主找回来了,赶紧站起身掉头开溜。庄大哥哪容他逃脱,加快脚步从后边追。俩人一前一后你追我逃,鬼市儿这地方本来也不在城里,往南走不出多远就是片没有人烟的漫洼野地。
当晚阴天,庄大哥在一片漆黑的野地里,看那小老爷们儿嘴里叼的烟锅子里烟火儿忽明忽暗,就盯准了这点亮儿。荒野里没有道路,天又黑,想追追不上,心急也没用,只好深一脚浅一脚地跟着。说话这时候远处传来鸡鸣报晓之声,天光渐渐放亮,庄大哥就看那烟锅停住不动了,走到近前一看,顿时吓得心里好一阵哆嗦,竟是追到了一片坟地当中,也不见那小老爷们儿踪迹,只有根残香插在一个坟头上,周围坟头起起伏伏,一座连着一座,无数荒坟野冢,一眼望不到头。
【下】
庄大哥一看这片坟地,立时醒悟那小老爷们儿不是人,总听传言鬼市儿上有孤魂野鬼出没,没想到让自己给遇上了,当时吃这一惊非同小可,回去接连几天高烧不退。自古是穷帮穷富帮富,全仗着大杂院里的街坊邻居好心照顾,这条命才算保住,好了之后不敢再去鬼市儿了,要真这样也就没事了。
庄大哥吃傻子亏认倒霉,但这件事不吐不快,在码头干活儿或是到茶馆听书,遇上熟人便讲。有一次碰上了大腮帮子,那是以前的老街坊,虽然前些年搬走了,却没离开天津卫,隔三差五还能见着。
大腮帮子脑袋大脖子粗,腮帮子尤其大,得了这么个绰号,也是天津卫有名的一个混混,对道儿上的特别熟。听庄大哥说了经过,急得直拍大腿,告诉庄大哥:“哥哥你太实在了,这根本不是鬼。听说鬼市儿上专门有那么一伙人,趁天黑拿假衣服掉包蒙人。你要去找他算账,他就把你引进城郊坟地,让你以为遇上鬼了,一害怕就不敢再去找他的麻烦了,其实是躲到坟丘后头去了,这小子是吃这碗饭的,肯定离不开鬼市儿。我大腮帮子非给你出这口气不可,今天四更咱哥儿俩就奔鬼市儿,我不信他真能跑坟包子里去。”
庄大哥一听原来还有这种事,也是气炸了肺,心想:“我堂堂五尺多高的汉子,让那瘦得跟小鸡子似的毛贼给耍了,传出去好说不好听,要不把这事儿给平了,今后还怎么在天津卫混?”
俩人约定好了,转天四更在大腮帮子家碰头,一路直奔鬼市儿。去得太早了,天黑咕隆咚,路上稀稀落落还没几个人,哥儿俩也不声张,就蹲在最黑的墙根底下,等着那个小老爷们儿出现。
庄大哥来之前心里还有些嘀咕,毕竟那次眼睁睁看着小老爷们儿走到坟地就没影了,万一真有鬼怎么办?
俗传黑狗血能辟邪,庄大哥多了个心眼儿,不再拿劈柴的斧头了,头天晚上找了点狗血,拿块破布蘸了揣到怀中防身,此刻蹲在大腮帮子旁边,俩人一边看着过来过去的人,一边商量只要那小老爷们儿现身,不能打草惊蛇,得给这家伙来个出其不意,二话不说直接按到地上。大腮帮子是混混儿,平日里专以讹人敲竹杠为业,抄手拿佣平地抠饼,没理的时候还要讹人,何况眼下占着理,理所当然要逮着蛤蟆攥出尿儿来,不让这小老爷们儿掏钱了事不算完,得了钱哥儿俩一人一半。
庄大哥连说不行,他就要自己那一块钱,剩下的全给大腮帮子,要不是大腮帮子这么仗义,把这鬼市儿上的门道儿给说破了,自己现在还蒙在鼓里呢。大腮帮子也不推辞:“那就这么地了,等会儿完了事,咱哥儿俩吃早点去,想吃什么都算我的。”
旧天津卫,不管多困难的人家,哪怕晚上回去吃混合面儿,早晨这顿早点也得吃好了,就讲究这个。管油条叫果子,来两根棒槌果子,外边包上刚摊好的绿豆面煎饼,抹上面酱腐乳,再撒点儿葱花辣椒,这就是煎饼果子,据说是打山东那边传过来的,山东人习惯用煎饼卷大葱,百多年前传到天津给改良了。除了煎饼果子,还有锅巴菜。锅巴切成碎块,浇上卤汁儿和调料,配烧饼吃。天津卫回民多,回民两把刀,一把卖切糕,一把卖牛肉,做得烧饼也是一绝。这要早点那可有的是,天天换着样吃也吃不过来。庄大哥和大腮帮子起得早,这时候都已经饿了,蹲在墙根下商量着吃什么早点,就看周围的人开始多了起来,但是天太黑,还起了雾,也分不清是人是鬼。
哥儿俩睁大了眼,仔细分辨过往之人的形貌,等了很久,终于看见那小老爷们儿从跟前走过,戴个大皮帽子,走起路来鬼鬼祟祟,庄大哥一眼就认出来了,用胳膊肘轻轻撞了一下大腮帮子,提醒他就是此人,等那人走到近前,俩人同时伸手将对方拽住。
小老爷们儿一见庄大哥,立时明白了,忙解释自己也是穷人,上次是急等着钱用,实在没办法了,要是有对不住二位的地方,还请多担待,现在立马奉还,说着话掏出几张钱币。
大腮帮子一把夺过钱,把小老爷们儿推到墙根死角,天黑看不清,用手摸了摸,估计这一沓子钱有整有零,大概是五六块,他觉得差不多了,问庄大哥怎么样,这事算了吗?要是不算了,那么等到下次什么时候没钱了,再来鬼市儿敲这家伙的竹杠。
庄大哥说这钱是太够了,可万一……万一这小老爷们儿不是人,它身上的钱到天亮就变成冥币鬼票子了,却该如何理会?
大腮帮子是个混混儿,自认为神鬼都怕恶人,一龇牙说不要紧,咱就在这等到天亮,看看这钱到底是不是鬼票子。
庄大哥一听也对,俩人就把那小老爷们儿堵在墙角,大腮帮子得了钱高兴,跟庄大哥说:“你今天也别去河边码头干活儿了,吃过早点咱哥儿俩回家睡觉,中午我做东,登瀛楼饭庄好好喝一顿。”庄大哥说:“那敢情好,要是下馆子那还吃什么煎饼果子,吃了早点占地方,登瀛楼的九转大肠、罾蹦鲤鱼、清炒虾仁儿多解馋呐……”
刚说到这刮起一阵大风,将雾气吹散了,天也蒙蒙亮了,脸对脸能看清人了,这时就听有人喊了一嗓子:“哎哟!出人命了!”
周围的人闻声都跑过来看热闹,庄大哥和大腮帮子还纳闷儿呢,哪出人命了?瞅见附近的人都往自己这看,想起身后还有个小老爷们儿,俩人转头一看,惊见身后是具无头的尸体,脖子上没血,毡帽掉在一旁,脑袋却不见了。
有巡逻队的人闻讯赶过来,当场把庄大哥和大腮帮子扣下了,又从庄大哥身上搜出一块满是血污的破布,这回俩人浑身是嘴也说不清楚了,审讯的时候,说夜里遇上一具没脑袋的行尸走肉,谁能相信啊?
警察一开始认定是这两人谋财害命,在某地杀了人,身上有带血的破布,又有钱,这两样全是证据,还有许多目击证人看见这俩人在尸体旁边,看来是想趁着天黑起雾,要把尸体抬出城去毁尸灭迹。
开始说那个1号案,是在鬼市上捡了颗血淋淋的女子人头,这2号案则是在鬼市儿上发现了一具无头男尸,都和人头有关,所以同样被称为“鬼市人头案”。1号案的案情很简单,就是一件凶杀分尸案,线索也都对得上,等到2号案,却让破案的人员犯难了,办了这么多年案,从没遇上这么离奇的事。
2号案初看并不复杂,可证据全都对不上,尤其是这俩嫌犯,在热堂上熬刑,打也不承认,问题是那两位想认也认不了,即便是屈打成招,总得把死者的身份搞清楚,还有犯人在哪做的案,使用的何种凶器,人头究竟藏到什么地方去了,庄大哥和大腮帮子本身就毫不知情,又哪里编得出这些口供?
再进一步调查,庄大哥怀里揣的破布,确实是狗血不是人血,其余的线索全查不出来,把这俩人在狱里关了多半年,一直没有确凿的证据能定罪,只好让他们取保候审。庄大哥在狱中饱受折磨,放出来的时候人已经废了,丧失了劳动能力,没过多久便冻饿而死。大腮帮子是混混儿,身上伤越多越吃得开,残废了也不要紧,据说活到了解放之后,60年代才去世。
由于呈报上去的案件不能涉及鬼怪之说,就悬为疑案了。那时的警察局是报喜不报忧,破了案大肆宣扬,破不了的案子对外只字不提,所以前后两件鬼市人头案,各家报馆争相报道的都是1号案,仅有几家不起眼的小报提到了2号案,也是报馆花钱从内部买来的消息。这件耸人听闻的案子在当时也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民国时期破案的技术手段还比较落后,这件奇案始终悬而未解,时至今日仍是一桩悬案。解放后破除迷信,鬼市人头案的2号案几乎没人再提了,只有从以前留下的旧报纸上,还能找到一些踪迹。
基于此案引出了不少民间传说,更为诡异惊悚。比如说没头的死尸到鬼市儿买火柴,要照个亮找自己的脑袋,还有说这地方以前有怪物,明朝刚建卫的时候,鬼市儿一带很荒凉,有夫妻两人深夜时分从这经过,途中又饥又渴停下歇息,遇到一个好心的老太太,给了这对夫妻一些干粮,两口子吃完就全身麻木动弹不得了,只见那老太太露出毛茸茸一张狸猫的脸,抱着丈夫的脑袋啃,连皮带肉骨头吃了个个干干净净,要吃那妻子的时候,天亮有马队经过,把这妇人救了起来。人们得知此处有怪物,便埋了尊石佛镇压,从那倒是没再有过妖怪吃人的事,但很多年后,石佛毁于兵火,夜里总有人哭泣,甚至能看到一个没头的人在附近徘徊,这地方就是后来的鬼市儿。
最离奇的传言说那无头尸体,是被老魅所附,死人本身不能说话,何况是没头的尸体,跟庄大哥等人说话的是老狸猫,附在死尸身上戴着个大皮帽子,拿假衣服蒙人钱财,得了钱买香火买肉吃,天亮后怪物跑了,只剩下一具无头的死尸,那就指不定是从哪来的了。这些事情大多是以讹传讹,不足以为信。随着时间的推移,第二桩“鬼市人头案”的真相已经永远无解,前些年偶尔还能听老人们提起,但知道的人也是越来越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