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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二章 他的眼睛(上)

他的眼睛,一直在盯着那一朵花儿,那是多么迷人的眼睛啊,那时的我单纯的以为,这就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东西,以致从那之后,使我一生都无法自拔。

张是非和李兰英二人本来对那燃西老妖是恨之入骨的,因为它竟然绑架了梁韵儿,即使是拆它的筋,扒它的皮,也难消张是非的心头之恨,但是等到刘雨迪将那燃西的身世说出之后,张是非不知道为何,竟再也没有办法憎恨了,有的,也许只是悲伤。

或许,这本就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吧。

原来,燃西的本性,并不邪恶,起码,最开始的时候确实是这样的。

燃西说,它第一次看到这个世界原来是那么大,原来,一年之中气候都不尽相同,有炎热的夏天,也有飘雪的冬天。

第一年的冬天,它险些被冻死,只因为大雪封山,千里一片银白,皑皑白雪覆盖万物,燃西的那一个小小的树洞,也被白雪所覆盖。

当时的燃西,还没有变成人形,尽管终日吸收太岁皮之灵气,但是也只余一掌来寛,巴掌大小,对于这等寒气,自是无法抵挡,而且大雪将树洞掩埋,使它无法外出重新寻找暖和的巢穴过冬,只能无助的等待即将面对的死亡来临。

那是燃西第一次学会思考,也许是太岁皮的妖气已经将它改造,它不再是漫无目的的生存,它开始尝试着去观察这个世界,理解这个世界,那时的它,就像是一个初生的婴儿一般,不过才刚刚出生,就要面对这严峻的寒冷,寒冷所带来的,会是死亡么?

但是死亡,却并没有到来,那一天来到树洞之前的,只是一个孩童。

哗啦哗啦,树洞之中的蜘蛛感觉到掩盖着洞口的白雪似乎被什么东西挖开,当时的它又饿又冷,害怕极了,只能下意识的爬到了树洞顶端,然后静静的观察着洞口。

果然,只见那书洞口的白雪被一双手拔开,燃西认的这东西,想想它的思想还在浑浊不堪的时候,似乎就同一个‘怪物’一起来到了这里。

那个怪物,就是人,当然了,这也是它以后才知道的。

那双手没有带手套,因为挖了冰冷的白雪,所以被冻的通红通红,洞口被挖开,一阵欢喜的童音传来:“嘿嘿,我就说有个树洞嘛,藏在这里,应该没人发现了吧。”

很奇怪,当时的蜘蛛竟然能够听明白这话语,似乎这就是因为太岁皮的力量吧,这让当时的蜘蛛很是惊慌,但是尽管能够听懂这语言,它却出于动物的本能儿依旧不敢动,就在这时,只见那洞口处忽然塞进来了一团东西。

那是一张卷成了一团的羊毛毯子,那团东西被塞进来了以后,燃西就听到外面传来了一阵咯吱咯吱的声音,像是什么东西从雪上碾过一样,同时一阵轻快的歌儿传来,声音在寒冷的空气之中越来越远。

看来,外面的‘东西’是已经走了吧,蜘蛛壮着胆子爬了出去,只见到一个身着破烂的孩童正向远处蹦蹦跳跳的跑着,歌声就是从他的嘴巴里面发出的,蜘蛛头一次听到歌声,它觉得很舒服。

它立在洞口,望着那个孩童,只见那个孩童跑了一会儿后,树林之中飞过了一群麻雀,发出叽叽喳喳的叫声,孩童站立了脚步,转头看去。

蜘蛛的视力很好,它望见了那个孩童的眼睛,那是多么美丽的眼睛啊,就好像是天上的星星一样,也不知道是为什么,蜘蛛竟然看得痴了,以至于此时都感觉不出寒冷的滋味,那是它见过的最迷人的东西,一双孩童的眸子,那样的清澈,闪亮,以至于让它暂时的忘记了一切,包括痛苦,包括迷茫,包括饥饿,全都不见了。

它就这样傻傻的看着,直到在也看不见那个孩子的身影,蜘蛛这才回过了神儿来,它发觉,自己险些没有被冻僵,于是它慌忙撤出了树洞之中。

此时的树洞里面,俨然已经多了一件事物,柔软的羊绒毯子,燃西怯生生的爬到了羊毛毯子下,它忽然觉得风似乎消失了,这真是一件很神奇的东西,此时对于蜘蛛来说,也许这条破旧的羊毛毯子,反而要比那太岁皮还要重要,因为它感觉到了一阵温暖。

他救了自己,那个孩子救了自己。当时的蜘蛛心里面想着,他真好,给自己带来了温暖,不知何时自己还能再见到他呢?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蜘蛛才知道,原来那天,就是一场阴错阳差的误会,那个男孩儿,名为冯天养,就住在那山下的小村庄内。

乡下人没有什么文化,特别是在那个陌生的年月,冯家是庄稼人,晚年得子,老两口乐的不行,可奈何目不识丁,不知该给这小孩起个什么样的名字好,幸好他出生那一天,碰巧村子里面来了一个云游的年轻道士,老道这种职业,当时和和尚一样,是受到大家尊敬的职业,那个小道士只说了自己姓韩,一路云游到此。

唔,道士嘛,应该和和尚一样,都是会念经的吧,会念经就会识字,能识字那就是明白人了,于是,老冯便求那小道士为自己的孩子起一个名字,小道士似乎第一次遇到这种事,但是也不好推辞,只好望着那襁褓中小孩说道,天生天养,福禄皆全,这孩子,就叫做冯天养吧。

这个名字大家都很喜欢,因为在那个年月里面,人们生活的十分艰难,小孩的成活率也是相当之低,由于迷信,名字在他们眼中基本上就决定一切,这也正是为啥以前农村里的百姓们都爱起一些比如‘发’‘财’‘有’之类的名字了。

你别说,这还真有些人如其名,冯天养还真的度过了那个冬天,从小无病无灾,十分的健康,冯家夫妇相当开心,看着自己的孩子一天天长大,当真是不想让他受半点儿的委屈,可奈何他们是穷苦人家,在村子里面大多数都是如此,只有一户地主有钱,春夏之时,他们租借地主的田地耕种,只求一年平安度过,到了冬天,在给地主家打打零活儿,换取一些油盐以备过年是用。

讲的是日复一日年复年,冯天养已经是七岁半的孩子了,正所谓里里外外一把手,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小冯天养这个年纪,已经能够帮地主放牛放羊了,他的手脚很麻利,嘴巴也很甜,很讨人喜欢,可是奈何那地主刻薄尖酸,总是没事找事儿,希望能够克扣一些工钱。

这一日,正是发工钱的日子,小冯天养特意早早的将牛从后山拽回,要知道这阵子大雪封山,哪儿还有什么枯草可以给牛吃,可是地主吝啬,冯天养没有办法,只好照办,幸好他从小到大就在这山上玩耍,知道哪里牧草丰富,即使天寒地冻,但是拂去积雪,下面依旧会有枯草,好容易喂了会儿牛,等回到地主家领工钱的时候,不想那地主婆竟然再次刁难,说这个月放牛,把牛都弄瘦了,一定是平常偷懒,结果只给了他一半儿的工钱。

对于地主的刻薄尖酸,村子里面的百姓全都敢怒不敢言,但是冯天养却觉得自己是在没办法咽下这口恶气,要知道现在是冬天啊,你不喂牛饲料当然会瘦,没饿死就很不错了,要知道他整日挖学,一双小手已经冻伤,即便是这样,却也连应得的工钱都没有得到,这怎能不让人感到气愤?

小孩子毕竟是小孩子,冯天养决定不能就这么算了,即使得不到工钱,但是也要顺点什么走,他走出地主大院儿后,便摸到了院子后面,然后悄悄的翻过了墙,只见到那院子里面挂着一条羊毛毯子,年幼的冯天养心里面想着,这玩意儿不错,应该很御寒,于是他便快步上前,将那羊毛毯子抱在了怀里,然后飞速的翻过了高高的土墙。

他虽然年纪小,但是心里面却有很多鬼主意,他明白,这玩意不能够拿回家里,一是对爹妈不好交代,二是如果被地主发现的话,那地主真的敢打断他的腿的。

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山村,地主就代表着法律,外表王法。

于是冯天养便又上了山,这座山它是从小玩儿到大,一草一木都很熟悉,他记得,自己夏天的时候在一棵树下发现了个洞,从里面掏过鸟蛋,现在把这羊毛毯子放到那树洞里面,除了他自己以外,绝对不会有人发现,要知道地主家丢了东西,一定不能不了了事,还是先等等,等风头过了,自己再来取这毯子,于是他便凭着记忆找到了那棵树,挖开了雪后,将羊毛毯子卷了卷,便整个塞了进去。

作罢了一切,他觉得心情十分的舒畅,哼着山里面放牛时唱的歌儿一路小跑跑下了山,冯天养根本就不要知道,自己的这一举动,竟然改变了两个人的命运。

一个是他,一个是蜘蛛。

他到底还是小孩子,想的事情都十分简单,那地主吝啬,家里的羊毛毯丢了是小,但是他明白,这贼心养成了可就是大事儿了,不是有那么一句话么,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着,多少年没有丢过东西了,况且,村子外的狐仙庙前一阵子也总是丢贡品,而且居然还不知道是谁干的,最开始的时候地主还以为是狐仙显灵,但是现在想想却不是这么回事儿了,一定是有损贼干的,地主觉得这件事相当严重,于是竟然兴师动众,大晚上的召集了全村的老少爷们儿们开了个大会,说什么都要查出来到底是谁偷的。

隔墙有耳,冯天养一直觉得自己做的滴水不漏,可是哪料想他的行动,竟然被本村的一个二流子给看在了眼里,那‘流子’(闲汉)终日好吃懒做,平日里就靠着东家借西家还来维持生计,这天他刚从家出来,正为自己的晚饭发愁,却见到那冯天养大老远捧着什么跑出了村外,当时他也没有注意,但是晚上听那地主说,谁要是揪出这个贼,就赏半袋玉米面,当时这个二流子就不行了,激动的屁颠屁颠儿的上前,一把扛起玉米面儿,一边指着那冯天养说道:“我看见了,他,这小崽子偷的。”

这下可当真不好了。

那一晚,冯天养受了一晚上的毒打,地主明显是杀鸡儆猴,就连小孩子都不放过,竟然狠心将他的腿个打断了,幸好冯天养命大,这才捡回了一命,后来那地主问了冯天养毯子在哪儿,问清楚了之后,就叫那个二流子拿了回来,毕竟那流子拿了地主的粮食,不能这么轻易的就放过他,那流子拿着毯子回来了,可是他一直捂着手,面色惨白,地主问他怎么了,他苦笑着说,好像是被那树洞里面的虫子给咬了一口,手都肿了。

他的手却是肿了,而且一直没有消,那个咬他的虫子似乎有剧毒,二流子回到了家以后就开始发烧,也没人管他,两天以后他死在了自己的家的草房里面,从地主家得来的粮食一口还都没有动。

而冯天养大难不死,却也断了一条腿,休养了将近半年的光景,总算可以行走,但是却也跛了,这一年里面,冯家夫妻照顾孩子之外还要养家糊口,压力巨大,好容易熬到那冯天养可以走路后,两夫妻竟然积劳成疾,先后离世。

冯天养就此成了孤儿,而且村子里面的百姓看他的眼神都变了,闲言碎语之间,都道他是个灾星,克父克母,还把那个二流子给克死了,而且他手脚不干净,有‘前科’,地主家自然是不会给事他做了,他只能咬着牙挺着,夏天的时候上山摘果,冬天的时候上山劈柴,再步行十多里路,来到一个小集市上变卖,以此糊口。

如此这般,有过了十年。

冯天养已经是十八岁的小伙子,正是谈婚论嫁的年龄,他的体格壮实,模样也很是俊俏,一双漆黑的大眼睛炯炯有神,只可惜是个瘸子,而且家境不好,穿的就跟个要饭的叫花子差不多,平时村子里面的人不欺负他就很不错了,谁家的姑娘愿意嫁给他跟着记忆顿饱一顿的受穷啊?

冯天养倒也没觉得什么,十年前的变故让他的心性发生了剧烈的变化,特别是父母死了之后,那些村里人的眼神,那是多么厌恶的眼神啊,好像冯天养就不该存活在这个世界上一般,从那以后,村子里再没有人跟他说过话,也没人帮他,那些村民心知肚明,这孩子死了爹妈,没人招呼,这么大点儿,一定活不了多久的。

可是他们哪里知道,这冯天养可真是天生天养,竟然挺了过来,十多年过去了,他的性格变得有些孤僻,不敢跟别人说话,只是上山的时候,有的时候气闷,还是会唱那以前学过的歌谣。

可是他虽然性格孤僻,心中却有一腔热诚,如果他看见那家需要帮助,都会上前伸一把手,尽管那些村民多半不会叫他近前,但是他却依旧如此,因为他父母对他说过的话,他已经忘了七七八八,只有一句没有往,那就是谁都有困难的时候,帮别人就是帮自己。

尽管那些人不领情,更有甚者,还对他大骂,那地主家的儿子跟他差不多大,终日欺负他,可是别人欺他,他却也不恼,每到这时,只是默默的走开,在以前这个岁数,村子里面同龄的男女都已经成亲了,地主家的那小子已经娶了两个。

只有冯天养依旧只身一人,虽然他平时沉默寡言,但是他的心中的孤独却越来越强烈,这种日子,他真的是过怕了,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只能求自己积攒一些钱财,做些小买卖,等到家境缓和了一些后,再做打算吧。

十八岁的冯天养,已经是十分健壮的小伙子,这是一个夏天,他上山采药,毕竟草药要比果子值钱多了,这是镇子里面的药店老板教他的,有一日那老板上街,见到他卖的水果之上竟然盖了一层药叶子,原来他是怕果子被晒到,所以才随手摘了几片叶子,不想竟然是中药,那药店老板得知他的情况后,便对他说,你以后不要卖果子了,替我采药吧,比你现在挣钱。

只要挣钱的事情,他都干,那老板给了他一本草药的图录,上面的药材那老板都收,从此冯天养便成为了一名药农,毕竟比以前好多了,他心里面想着,如果运气好的话,还能猜到一些比较名贵的药材,听那药店的老板说,这山上似乎还有年长的人参,虽然他从未见过,但是那老板答应过他,如果他采摘到‘两扎’(将近三十厘米)的人参的话,就会给他一大笔钱,足够娶媳妇儿的钱。

一想到这里,冯天养的心中便充满了奔头儿,这不,这一日天还没微亮,这个时候,就连种地的农民还没起身,他就背着一个大竹筐,手里拿着破锄头出门了,他轻车熟路的摸上了山,一路先采摘了一些野果充当今天的干粮,然后便向着山里面走去。

他现在已经很有经验,知道那些值钱的草药都生长在一些僻静的地方,越危险的地方,越有好的草药,想想这山,那时候相传有凶猛的野兽,冯天养依稀记得,自己小的时候还听说这山上出现了一只神鸟,村民有人见过,便四下相传,什么那只鸟比老鹞鹰还要大上四五圈儿,飞的老高老高,尾巴相当漂亮,就跟那年画上的凤凰差不多,就是颜色不一样,瓦蓝瓦蓝的,只不过,貌似这神鸟没显过几次灵,但是那些年长的老人有时候还总是提起此事。

于是,从此这山就被称之为‘凤凰山’了,直到很久很久以后,才被改成‘聚宝山’,因为有人在这山上挖到了一件大宝贝,但这都是后话,按照惯例,后话都是要等后文再说。

大虫到没有,但是野猪狐狼倒是不少,不过冯天养到不怕它们,因为人要是穷到一定的份儿上,碰到落单儿的狼都敢上前拼命,那颗都是肉啊!

天下间的事物,无非都是欺善怕恶,人如此,野兽也是如此,全都怕恶人,这冯天养穷的一清二白,反而天不怕地不怕,所以野兽之类的东西,竟然全都绕着他走,而且有的时候,有野鹿獐子之类的动物,见到他之后竟然还会吓晕在他的眼前,冯天养一直以为可能是自己的穿着太过破烂,所以连野兽都怕他,但是日后他才发现,其实并不是这回事儿。

冯天养用锄头扒拉着过腰的野草,艰难的向前走着,他已经三天没有好的收获了,家中的草药只有那么可怜的一点儿,都不够在药铺换一次钱的,所以他今天发了狠心,向从来没有去过的山谷深处走去。

这个山谷没有人经过,因为这里面的毒蛇很多,所以村民都不愿意接近,冯天养今天也是被逼的急了,才冒险前来,希望能从这没人来过的山谷之中捞到一些好处。

树叶遮挡了前路,十分不好走,冯天养咬着牙向前摸索着,你还真别说,这山谷里面由于常年没人来,里面的东西倒是相当的丰富,刚进入了山谷不就,冯天养就看见了远处有三四棵桃树,今年的雨水很大,桃子长势喜人,枝繁叶茂的桃树上挂满了桃子,将好些树枝儿都压弯了腰,冯天养心中大喜,看来即使自己这些天什么都不做,也饿不死了。

于是他便走上前去,由于腿脚不方便不好爬树,便使得锄头打下了一枝,摘了小半筐野桃后,继续前行,桃子很甜,汁水很多,让冯天养高兴的是,原来这山谷里面别有洞天,只有外围长满了树木,山谷之中倒是好走了起来。

微风吹过,还夹杂着淡淡的果香,冯天养心情大好,因为不仅是野果,还让他发现了大片大片上好的药材,比那山的外围要多的多,可能是从来没有人采摘过的原因吧,没过多久,冯天养便采摘了一竹筐的草药,他擦了一把汗,心想着今天应该能够挣上一笔钱了,挣钱用来干什么呢?买吃的吧,恩,不了,这么多桃子还没吃完,自己的衣服快不能穿了,卖件旧衣服吧,冯天养又摇了摇头,不行,这不还没漏肚脐眼儿呢么,还是再等等吧,挣钱还是什么都不买,留着娶媳妇儿。

一提到娶媳妇儿,冯天养便羞涩的笑了,他很是开心,便又开口唱起了歌儿,可是没唱两句,他就停下了,因为他好像注意到那边的树下似乎有什么东西,一丛一丛,红彤彤的,于是他便叼着桃子走上了前去,用锄头拨开杂草,他顿时愣住了。

只见那腰高的杂草后面,竟然是一片小小的空地,土壤漆黑,而那空地之上,竟然没有一丝的杂草,偌大的地方,只有一株植物,花朵开得茂盛,一阵药香扑面而来,冯天养的心开始扑通扑通的狂跳起来。

这,这是难道就是一株‘胖小子’!!??

胖小子,或者是山娃娃,全都是山里人对有年头儿的人参的称呼,老一辈人都将,人参这种植物是有灵性的,如果不去采摘的话,它们就会吸取天地之灵气而常年不死,到最后就能够长成人形,有成了气候的,甚至还可以分出两腿,破开土壤满山乱跑,也可以说是成精了吧,这种人参极为罕见,如果能够抓来吃掉的话,可以延年益寿,甚至可以让将死之人续命还阳,实在是一件极大的富贵。

冯天养一颗心开始狂跳起来,嘴巴里面的桃子掉了都没发觉,他只是在心中不断的想着,自己现在是不是在做梦?难道真有这天大的运气,让自己碰到了一株这么大的人身,见那人身顶端的红果比寻常的山里红还要大,这人参岂不是成了气候?

冯天养愣在了那里,他下意识的想上去采摘,但是却又止住了,他心里想到,老人都说,成了气候的人参是有腿的,如果让它知道你要取它的性命的话,它就会一溜烟儿跑掉,就好像动物一般,除非是事先用红头绳儿将它系住,要不然的话,根本不可能抓到他。

冯天养舔了舔嘴唇,他摸了摸自己那四处钻风的口袋,心想着,为啥我就不能事先准备一根红绳儿呢?现在这该如何是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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