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男人怎麼如此小心眼?! 她只不過是「不小心」,加「習慣性」, 給了他一個小小的過肩摔, 他有必要這麼整她嗎? 不但強迫她當他的什麼私人保鏢, 還威脅她如果拒絕,就要告她傷害罪?! 害她只好忍辱負重外加不甘不願,接下了 這個月薪三十萬還包吃包住的工作 ……等等!!不是說好, 只要「單純」地保護他的安全, 怎麼這會不但要二十四小時跟這家伙形影不離, 還要跟他同睡一個房間……GOD! 這男人……竟然還給她裸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