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金十萬元!? 她沒听錯吧?只要她當七天的平面模特兒,這筆鉅款就入她口袋真可惡!這迷人卻不近人情的總裁猛攻她的「罩門」——錢好,為著十萬元,她就「下海賣身」吧! 反正,七天後她就走人,再不用被那自大的男人頤指氣使了不會吧?他居然從日本追到台灣來找她上演「逼婚記」 這甩不掉的麻煩想找她當女主角,還得看看劇本她中不中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