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就知道?」不會吧?畢竟她不是怕的直屬學妹,不同科系,又不同教學大樓,一所學校那麼大,更是八百年踫不到一次。
他淡淡地回答她。「略有印象。」
「「略」到什麼程度?」
「校園里見過幾次,還有跨年晚會。」頓了頓,他補充︰「你很亮眼。」
哇哩咧,還真的咧!她怎麼都沒印象?
「這句話很沒誠意。」她悶悶地道。金光閃閃的風雲人物口中說「她亮眼」,怎不覺得諷刺十足?
不過很受用就是了。
送她回到宿舍,她不曉得哪根筋不對,突然喊道︰「任牧禹!」
「嗯?」
「明天早上,陪我看日出,好嗎?」好欄的借口,爛到連她都想唾棄自己。
天曉得,她八百年沒看過日出了,早上沒課時,她通常是讓太陽曬到快著火才爬出巢外覓食。
他沉吟了一下,不曉得是真的為難,還是拒絕的表面功夫,然後她听到他說︰
「恐怕不行,早上有個手術,我必須要到,可能會來不及。」
「那,淡水夕陽很美,我一直想……」
「改天,好嗎?我明天行程很滿,真的走不開。」他口氣很抱歉。
再說下去,會變成看夜景了。她臉皮不夠厚,禁不起一磨再磨。
很明顯了,不是嗎?
他拒絕了她。
不需明說,她不笨,听得出這種婉轉的暗示。
才剛萌芽的愛苗,硬生生的連根拔起,她一整晚難過得整晚失眠。
棒天,她打定主意,埋葬不被歡迎的初生情愫,去醫院時,也刻意避開他的值班時段,減少踫面機會,免得一見到他又想入非非,心術不正。
本來就是任牧禹忠實愛慕者的室友,出院後對他更是迷戀不已,成日任牧禹長、任牧禹短的,說他有多體貼細心、脾氣溫和,對病人有耐心、又有愛心極了……
看吧,他果然對所有人都好得沒得挑,是她想太多了,才會白痴地以為他對她多少有一點點不同。
自作多情,活該啦!
但是人在倒楣時,真的什麼事都有可能發生!
她又一次印證了這句話。
最近天氣不穩定,一不小心,患了點小靶冒,她鐵齒地不當一回事,想等它自然痊愈;從小就是健康寶寶的她,這招一向有效。
但是她不曉得失戀連身體的免疫系統都會受影響,小靶冒拖到昏昏欲睡、鼻水直流、外加發燒「失聲」,眼看是拗不過去了,只好認命地去看醫生。
原本只是想到附近診所拿點藥回來,沒想到過馬路時,白目司機眼楮放在口袋里,害她為了避開他,摔跌在馬路上,最不爽的是──她、扭、傷、腳、了!
她今年一定犯太歲,才會諸事不順。
這下可好,寸步難行了。
順手招了輛計程車,為了省錢,只好到最近的一家醫院,而,那可能得冒著踫到任牧禹的可能性。
她已經很努力在避免與他踫面了,沒想到會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她發誓,她真的不是存心卑鄙地要來博取他的同情,但還是看到了他皺著眉頭的模樣。
「我知道我現在的樣子不怎麼美妙,你用不著一副生不如死的表情。」唉,真糟糕,連聲音都像垂死鴨子的悲歌。
「Miss張,麻煩掛內科王醫師的診,她是我朋友。」他直接由她手中抽走健保卡,交代起來。
什麼態度!好歹也理她一下吧?有夠藐視人。
看完診,剛好听到前頭的他低聲交代︰「我先送朋友回去。」
她假裝沒听到,快步離開──雖然胺著腳快不起來,可好歹她盡力了。
「心影!」
咦?喊她嗎?
她還是很想繼續假裝失聰狀態,可是那句呼喚──
這是他第一次喊她的名字,喊得還挺順口的嘛,而且該死地──好听極了!
「我送你回去。」
「謝了,我沒殘廢。」
「是沒殘廢,只是發燒三十八度半外加跌傷骨模。」他附加說明。
她听得咬牙切齒。
「呵呵!」女人最擅長的絕技之一,就是笑里藏刀。「當醫生的都像你這麼閑嗎?」
「我只是實習醫生。」他認真糾正。
那不是重點好不好?她簡直想昏倒了。
「好,那「未來」的醫生也沒義務對病人服務到家吧?」
「是沒有,但我們是朋友,關心朋友是應該的吧?」
真的是她講一句,他項一句耶!
「誰理你啊!」
「我不放心。」他低低地,送出這一句。
她瞪著他,再也說不出話來。
混蛋男人,別濫用你的同情心好不好?這會讓我愈陷愈深耶!不喜歡人家就不要讓我胡思亂想嘛!
「腳還痛嗎?要不要我抱你?」
「有人想練臂力,我怎好太不識相?」本是隨口應應,沒想到他還當真俐落地將她打橫抱起。
她目瞪口呆。
飛走的兩魂六魄,直到他將她送回宿舍門口都還找不回來。
「三餐飯後感冒藥要記得吃,腳上的傷兩天要回醫院換一次藥,我把手機號碼留給你,有事就call我,知道嗎?」說完,比起她的手寫下一串數字。
「快點好起來,看看哪一天有空,不管你想看日出還是夕陽,找陪你。」
她冉一次肯定,這人心腸有夠軟,想倒追他的女人,用苦肉計絕對奏效。
但她不是花痴,她拒絕用毫無人格、丟人現眼的方式來釣男人。
「要看也不是和你看啦!」她用力抽回手。
這和小朋友乖乖吃藥,給你一根棒棒糖有什麼差別?
有夠羞恥!
好吧,她是可恥。
事實勝于雄辯,從日出到夕陽,再由淡水到陽明山的夜景,廝混了一整天之後,她為自己的沉醉忘返而羞愧不已。
活了十九年,現在才知道自己是這麼沒原則的人。
看來,她低估了自己對他的痴迷。
「你的腳還沒完全好,明天記得要再來換藥。」
送她回去時,一句破壞氣氛的話,完全敲碎她的自我陶醉,教她泄氣得無言以對。
好一根棒棒糖啊!
懊死的任牧禹,他非得這麼有愛心,時時不忘懸壺濟世的偉大理念嗎?
說歸說,每次唾棄完自己後,對他的迷戀卻更加無法自拔。
他與她,突然熟了起來。
就是三天兩頭可以約了一起吃碗米粉湯,逛逛夜市,再聊聊近日瑣事的那種交情。
她神通廣大地弄末了他的值班表,為了陪她吃早餐,她調了鬧鐘,在清晨六點鐘痛苦萬分地拿牙簽撐住眼皮,然後撥電話給他,用最甜美的聲音說︰「我今天要隨堂考,起來抱抱佛腳,你呢?還在睡?」
「這麼巧?我今天上早班。」
巧個鬼!我牙簽快撐斷了!
「哦。可是人家肚子好餓,沒心情K書耶!」惡!她覺得自己好假!
然後,她听到了他的輕笑聲。「你想吃什麼?我過去陪你吃。」
「永和的燒餅豆漿吧!」她隨口說。只要陪她共享早餐的是他,石頭她都照吞!
「好,你等我。」
這樣的「巧合」多了,只要他值早班,就會在大清早陪她吃早餐,而且每回都是沒創意的燒餅豆漿,害她從今以後,誰敢在她面前提到豆漿或燒餅她就翻臉,偏偏面對他,只敢含淚而吞,吭都不敢吭一聲,誰教她自己說愛吃燒餅豆漿,為了暗戀的男人,吃到想吐都認了。
比較值得安慰的是,他開始會打電話給她了,雖然只是很沒情調的說聲︰「晚安,太晚睡對身體不好。」
不管他這句話,是基于醫生觀點,還是朋友關懷,她都覺得窩心。
室友知道他們走得近,大驚小敝地喳呼︰「你真的把他弄上手啦?」
什麼弄上手?真難听。
「哪是?人家對我根本沒那感覺好不好?他只當我是普通朋友啦!」就是這點讓她郁卒到內傷,還要假裝沒事的陪笑,感覺有夠窩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