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不要離別 第3頁

「現在見面?」

現在?她敢保證,朱洙尚未動作,將先被一群女粉絲K到暴斃。

「當然不是現在,再等二十分鐘,屆時他會趕走女粉絲,等他把琴收入琴盒時,妳再動手。」她老神在在。

動手?說得好像搶劫似的,朱洙不解瞄她一眼,問︰「可不可以明天?我沒心理準備。」

「可以啊,後天、大後天,或者下個星期、下個月都行。只不過,昨天有個經紀人拿名片給他,邀他去當偶像明星,等他成名後,妳想見他,大概排隊要排到下個世紀。」艾情涼涼誆她。

「好吧,我先看黃歷。」

朱洙從包包里面找出小冊子,確定今天是適合婚嫁、動土開工的「萬事皆宜日」後,鄭重點頭。

「等一下,妳慢慢走近他,在他收拾琴盒時,迅速彎腰,把地上的紙盒搶走。」艾情詳述計畫。

「紙盒?」朱洙不懂。

「里面是觀眾給的錢,妳把錢拿走,他非得追著妳跑不可。」

「萬一他不追呢?」

「那是他工作一整天的收入,妳說他追不追?」

昨晚艾情跟蹤他,發覺窮「音樂家」居然把賺到的錢拿去住旅館、吃排餐。很「了不起」的理財觀是不?若台灣人花錢都像他這般不怕死,還怕台灣的經濟不蓬飛?

「等他追上我,我要怎麼說?」

說「要錢要人」跟「不要錢、不要人」當中選一個!?這種丟臉話,她怎講得出口?

「妳要很正經的說︰『你想要拿回自己的錢,就必須跟我做朋友,否則……對不起,我和你一樣窮。』然後態度從容地,把所有錢倒進妳的包包里。」

「這是威脅?」

「這種說法不是太正確。」正確的說法是--搶劫。

「我……會被帶進派出所,解釋何謂『一樣窮』。」

事情擴大,他們鬧上電視,她將是史上第一個,因逼迫男性和自己交往而入獄的女生,而他,成為不用經紀人就紅透半邊天的偶像明星。

「妳想太多,誰會把漂亮女生送進派出所?」

艾情拍拍朱洙的肩膀,用她的漂亮賭男人的色心。

「妳確定?」

「如果妳貌比東施,我自然不敢確定,但妳的長相,讓我確定極了。」她用專家的專業語氣,說服朱洙。

「好。」

鄭重點頭,她把手放在胸前,捏捏胸前的護身符,朱洙默念三句「南無大慈大悲觀世音菩薩」,有了神仙加持,她信心滿滿地看住前方男人。

「有信心嗎?」艾情問。

「沒有。」她搖頭,實話實說,不過,眼光充滿堅定。

她要他!距離年底沒幾個月好混了,她不當人家的情婦,不做第三者,也不要家門前插上彩虹旗,表達自己有異性戀癖。她要找個正正當當的男人嫁出去,過平平凡凡、正正確確的人生。

「如果失敗,一萬塊,我是不退還的,要不要努力隨便妳。」她用威脅口吻,增加朱洙的警戒心。

「我會努力。」再把男人盯仔細,她要記住他的形貌模樣。

他的眉毛很濃,兩道粗粗的線條,從老遠處就看得清楚。他半瞇眼楮,沒分神看台下女性,他單為音樂專心。

他的提琴拉得極好,每個音符、每個旋律、每個起音落音都勾動人心,不管今日他的音樂是否成名,朱洙都相信,他有才氣。

「這才對,他是難得一見的美男子,相信我,追上他,妳會得到莫大的成就感。雖然他窮了一點點。」

「我不介意養他。」話沖出口,別說艾情,連朱洙自己都訝異。

「妳願意養老公?」

時代奇跡啊,這年頭的男性,有一大半不願意養妻子小孩了,更何況要女人養男人。

「這、這……這是投資啊,那麼有才氣的男人,假以時日,一定可以站上世界舞台,成為國際知名的音樂家。何況成功的男人背後,絕對有雙溫柔的女人手。」朱洙試著解釋自己沖動。

「對、對啊!」艾情回答得有點內傷。

她很想告訴朱洙,等她做盡所有投資,男人如願攀上地位權勢,那雙背後推手將不再具備價值,屆時,他會離開她,尋找他的幸福。

可是,她怎能這麼有良心?有良心的人賺不到錢吶!嘆氣,她對她的話假裝支持。

「好了,他開始趕人了。」艾情提醒朱洙。

下一步,若是女粉絲不肯離開,他將送人白眼看,再下來……好戲上場!

艾情將朱洙往前推,施舍她一個同情笑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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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音樂家,朱洙的心髒怦怦狂跳,她的肺葉呼呼急喘。

男人,尤其是好看的男人,容易讓女人血管暴張,現下她正處于血流大量沖刷的狀態。

不怕!朱洙,妳行的。

別忘記,高中時期妳是田徑高手,丟鉛球、跳高、跨欄,沒有競賽難得倒妳。還有觀世音菩薩在身後為妳加持,祂會助妳一臂之力。

走入離音樂家兩公尺的近距離範圍時,朱洙看見他收妥琴盒、背上行李,正準備彎腰,拿走今天的豐收。

朱洙加快腳步,運動細胞運作,俯首,彎腰,伸手一撈,哈哈,成功在望。她邁開腳步,快跑……

不能太快,她叮嚀自己,若是跑太快,體弱多病的音樂家會追趕不上,可是……第一次當強盜,誰能不死命逃跑?

她跑得很快,快到差點忘記和身後男子失聯的可能性。不過,短短三十秒後,朱洙了解,是她多慮。

在她頭腦從混沌走入清明時,意識到兩條粗壯的大手臂將她攔腰抱起,逼她瘦弱的兩條腿,不得不暫時離開地球表面。

「把錢還我。」喬豐說。

天吶,他有一雙藝術手,能奏出美妙音樂,還有一副藝術喉,能說出來低醇誘人、夭壽好听的樂音。

醉了、醉了,這個男人她要定,誰敢來跟她搶,她會請三太子與人為敵。

「不還。」朱洙把盒子死命抱在胸前。

「不還就送妳進警察局。」

「我們這樣子,警察會主觀認定,是你搶我,不是我搶你。」朱洙反駁。

有道理,明明就他比較大只,明明是他把人家女生抓到半空中……暫緩氣,放下她,喬豐正眼對她。「妳到底想……」

話問到一半,喬豐眼楮瞠大、鼻翼微張,再說不出口半句話。

是她嗎?是他想過好幾年的女人?

分開十數年,日日夜夜,她的容顏浮在他腦間。她水靈靈的大眼死盯著他,滿面控訴,她的控訴總是招惹出他的好心情。

他喜歡她尖叫大吼發神經,喜歡她無助掉眼淚,喜歡她躲在角落偷偷哭,最喜歡的是--他永遠能夠輕易影響她、控制她。

偶爾,同學湊到她身邊,學自己嘲笑她,總會得到喬豐他一頓飽拳相贈。

為什麼?很簡單,欺負她,是他最快樂的生活經驗,這經驗,很抱歉,只專屬于他一人。

呵呵,撲火飛蛾,不燒燒她,怎麼對得起自己多年思念?

「我沒有惡意,我也能把錢還給你,只要和我結婚,你要什麼都可以。」朱洙迅速把話說齊。

糟糕,話說快了,她把「做朋友」說成「結婚」,一跺腳,好想咬去自己的舌頭。

完啦完啦,她未來夫婿將死于急迫性心髒病。

誰會在第一次見面向男人求婚?時代再進步,都沒听過這種例子啊!下分鐘,他將找來救護車把她送入精神病院。

不行,要挽救頹勢,不讓一時的口誤,造就一生的幸福錯失。

「我的意思不是……不是……朋友……不對,是結……」要命,她越急著解釋,突如其來的大舌癥,就越害她解釋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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