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怪小媳婦 第3頁

拜托,他和那個什麼簡汀穎的,早在八百年前就沒聯絡了,老媽竟然要他把她找回來,再跟她結婚!?

炳哈,太好笑了,這是不、可、能的事!

別說他從來沒有想過要跟哪個女人結婚,從小他就很討厭她這個童養媳,她不僅是個男人婆,還是只母老虎,拳頭打不過他就咬他,咬得他手臂、肩膀都是她的牙痕,有次還往他那張俊臉咬,害他毀容了好幾天,不敢去上學。

雖然那是十幾年的事了,而且,老是以挑釁她為樂的自己也有錯,但當時她惡狠狠地痛咬過他,他可是記恨在心底,直想動手掐死他!

不過,幸好後來他們一家人移民到美國,她自願留在台灣,他才徹底擺月兌了她這個恥辱。

直到二年前,他和大哥把事業移轉回台灣,並定居在台灣,但這並不代表他和她必須有什麼瓜葛才行。

老媽真是太雞婆了,偏要插手管他的婚事,還要他娶她。還有大哥,明明知道了這件事,居然沒通知他一聲,真是不夠義氣,

文熙軍不悅的埋怨著,卻忘了他手機關機了好幾天,而且,在工作進度報告完後,他就馬上下線了,文熙言哪有機會告知他一聲。

電話答錄機繼續播放著文母那魔音傳腦的嘮叨聲——

「阿軍,你這小子是怎麼搞的啊,蹺班就算了,還一連失蹤了好幾天,讓我找不到你的人!你爸老是要我別太管你,天曉得我不管不行啊!

我怎麼會那麼命苦啊,只是要你們兄弟結婚,就被你們嫌煩,早知道你們會那麼不孝,我就該在你們出生的時候把你們掐死,省得我心煩,嗚嗚……」

接下來是長達十幾分鐘的哭聲,哭訴著兒子有多麼不孝,聲音尖銳的像是在殺雞。

文熙軍蹙起居。再听下去,他耳朵可能會爆掉,按下了停止鍵,直到四周安靜了下來,他才松了口氣。

他真慶幸自己溜得快,否則要是被老媽當面訓話,他肯定會口吐白沫。

唉,不是他不孝,故意要躲老媽,而是老媽總是在越洋電話里,一把眼淚一把鼻涕的催他結婚,他真的怕了。

這回她忽然從美國飛回台灣,想也知道準沒好事,他才會警鈐大響的趕緊溜走!

可是,他能逃多久呢?他總不可能永遠都不回家,也不到公司上班吧?老媽遲早會遠到他的。

文熙軍頭痛地搜尋著手機內的簡訊,發現老媽傳的簡訊居然高達了二十幾則,內容就跟她電話答錄機內的留言一模一樣。

唉!明天他就回公司上班,好和他同病相憐的難兄商量商量,怎麼打消老媽的爛主意。

******

天啊,眼皮一直狂跳!

所謂左眼跳財,右眼跳災,她跳的是右眼,所以她心神不寧。

簡汀穎揉了揉眼,想說一定是她這幾天太累了,才會眼皮跳,但不知怎地,她就是莫名的感到不安。

不是她信邪,她曾經因為眼皮跳,連續倒楣了三天,這次跳得那麼厲害,她總覺得好像有什麼事要發生了。

不,今天可是她的幸運日耶!而且,老板今天要來詢視分公司的狀況,她這個組長可不能遲到啊!

她等這天已經等很久了,當初她會到紅線網路徵友社上班,也是因為老板是「他」的關系啊……

簡汀穎興奮的開著車,真想一口氣飛馳到公司,可惜紅燈了。

隨著前方的車輛停下,她也緩緩的煞車,趁著這個空檔,拿出化妝鏡整理儀容、頭發,然後取出一條未開封的口紅。

要擦口紅嗎?簡汀穎猶豫不決。

這條口紅是她昨天一時興起買的,但她怎樣都沒有勇氣涂上,總覺得涂上了就和她一身的打扮不合,怪里怪氣的……

暗忖著,她低頭看了看自己的衣著。

她和平常一樣穿著簡單的T恤、牛仔褲,只差她身上穿的這件衣服是昨天特別買的名牌貨,質料好得不得了。

「他」看到這樣中性的她,會不會把她當成男的啊?畢竟她蓄著短發,又有一百七十公分高,確實會有年輕美眉把她當成男的,對她投懷送抱……

當然她也有想過乾脆換洋裝算了,把自己打扮成美美的女生,但她光想就覺得做作無比,雞皮疙瘩掉了一地。

簡汀穎嘆了口氣,把口紅收好。

反正,被當成男生她也習慣了。再說,她的個人資料上就有注明性別了,「他」不至於從頭到尾都把她當成男的吧?

其實簡汀穎的五官很精致秀氣,只因為她蓄著短發,眉宇間有股渾然天成的英氣,加上她那中性的打扮,所以第一眼總是被人當成俊秀的美少年。

「綠燈了……」

她等著前方的車往前開,無料車輛一動也不動,塞了近十分鐘之久。

「搞什麼鬼,我從沒在這條路踫上塞車……」

她等得不耐煩了,探了探窗外,想說前面是不是發生什麼意外,恰好听到有人七嘴八舌的說著八卦。

「听說前面有對情侶在吵架,女的揚言要自殺。」

「不會吧,我正趕著上班耶!」

她也正趕著上班啊!

簡汀穎氣急敗壞的看了看手表。

她時間都拿捏好了,原本能提前抵達公司的,這下子全被這突如其來的塞車給害慘了。

可惡,情侶吵架不會回家吵啊,反正床頭吵床尾和,在大馬路上吵算什麼!?真是丟人現眼!

警察呢?

遇到這種事,一定有人會報警處理的,怎麼到現在警察都還沒來?

老天,剩下五分鐘,她就遲到了。

簡汀穎受不了了,她火大的下了車,邁開長腿向前步去。

她絕不允許有人那麼囂張的擋了她的路!

幾百公尺前,正有一對男女正如火如荼的吵著——

「嗚嗚,不要管我,讓我死吧,讓我被車子撞死吧!」長相艷麗的女人賴在馬路中央不肯走,鬧得丑態百出,氣質全無。

「麗莎,別鬧了。」文熙軍臉色不太好。

他原本還有耐性哄她的,但十幾分過去了,她還是那麼我行我素,他只好報警,請熟識的警察過來處理。

事實上,他根本不知道她在發什麼瘋,今天早上出門時,他剛好接到她的電話,因為順路,所以他就接她去上班。

豈知她喝得醉茫茫的,一上車,聞到他車上有別的女人的香水味,就猛吃醋,還質問他這幾天跟哪個女人來往、他到底愛不愛她等。

愛?

要他念成日文、英文,或任何語言都沒問題,但他字典里就是沒有這個字。

他明明把游戲規則說得很清楚了,她的解讀能力有那麼差嗎?

要不是他知道她喝了不少酒,剛剛還歇斯底里的跳了車,他早就把她扔下了。

「我偏要鬧!我要你跟我結婚,我要當文家的少女乃女乃,听到了沒?」麗莎在馬路上跳著,以為這樣她就能美夢成真。

「走!」

她鬧了十幾分鐘,他也好言相勸了十幾分鐘了,文熙軍不想再遷就她了,硬是想把她拉入車內。

但麗莎用力的推開了他,瘋瘋癲癲的在車陣前跑來跑去的,還好,沒有一輛車敢動,就怕一不小心撞上她,鬧出人命。

「我不走,我要你現在跟我去公證結婚,不然我就死給你看!來啊,來撞死我啊,哈哈哈……」

瘋女人!她真以為他搞不定她嗎?

文熙軍決定把她打暈,再交給警方處理,不然再任她吵下去,不僅駕駛們會捉狂,媒體記者要是聞風一來,那就有得瞧了。

他的風流情史一直是媒體記者最愛的八卦,但他不需要被報導這筆爛桃花!

「麗莎,過來……」他放柔語氣,想哄她松下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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