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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4 结婚礼物

天还没有放晴,但是雨暂时停了。火堆都像烟熏罐那样冒着烟,人们利用这个短暂的机会小心翼翼地添加囤积的木炭,将受潮的木柴推到引火柴的火焰里,匆忙地想要烘干潮湿的衣服和毯子。但是,空气仍然不安分,一团团烧火形成的浓烟像鬼魂那样在树林里飘动。
一缕烟雾飘在罗杰前面的小路上,他转身避开,穿过潮湿的草丛和低垂的松枝,袜子被打湿,外套的肩膀上也留下了一些湿印记。他没有在意被打湿,专心地思索着今天要做的任务。
先去几个补锅匠的马车那里,买个小东西当作结婚礼物送给布丽安娜。她会喜欢什么东西呢?他心想。小珠宝,或者丝带?他的钱很少,但是觉得有必要用某种礼物纪念婚礼。
在他们发誓的时候,罗杰本来想把自己的那枚戒指戴到她的手指上,但是她坚持说戴祖父传下来的那枚圆形红宝石戒指就足够了。那枚戒指在她的手指上特别合适,没有必要花钱再买戒指。她是个务实的人,有些时候甚至务实得令人诧异,与罗杰浪漫的性格截然不同。
那就买点儿好看但也实际的东西,比如说彩绘夜壶。想到这里,罗杰微笑起来,但是要务实的念头还在脑中,混杂着一丝疑虑。
他清晰地记得阿伯克龙比夫人,是韦克菲尔德牧师的一位会众,一位古板、务实的已婚妇女。有天晚上,她在大家吃晚饭的时候歇斯底里地来到牧师住宅,说自己杀死了丈夫,该怎么办。牧师让管家暂时照看阿伯克龙比夫人,然后和当时才十几岁的罗杰匆匆去阿伯克龙比家,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们在厨房的地板上找到了阿伯克龙比先生,幸好还活着,尽管他眩晕无力,而且头皮上的一个小伤口流着许多血。他在俩人第二十三个结婚纪念日,送给妻子一个全新的蒸汽电熨斗当礼物,结果妻子却用那个熨斗在他的脑袋上砸了个伤口。
“可是,她说那个旧熨斗把茶巾烫坏了啊。”阿伯克龙比先生断断续续地哀怨道,牧师则熟练地用绷带把他的头部包扎起来,罗杰将厨房地板擦干净。
正是清晰地回忆起阿伯克龙比家厨房油地毡上的血污,才让罗杰做了决定。布丽安娜尽管务实,但是这可是他们的婚礼,不管好坏,俩人至死才会分离。他决定选择浪漫,或者说,用一先令三便士尽可能做到浪漫。
旁边的云杉针叶里闪过一抹红色,好像是一只红雀闪过。但是,那抹红色比普通的鸟更大。他停下来,弯腰朝树枝的一个缝隙里看去。
“邓肯?”他说道,“是你吗?”
邓肯·英尼斯从树林里出来,害羞地点了点头。他仍然穿着卡梅伦氏族的猩红格子呢,但是没有穿那件华丽的外套,而是像旧式的高地人那样,将长披肩舒适地围在肩膀上。
“能说两句话吗?”他说道。
“当然可以。我正要去找补锅匠呢,和我一起走走吧。”罗杰转身回到小路上——现在路上没有了烟——他们并排,友好地朝山坡的那边走去。
罗杰没有说话,礼貌地等邓肯开口。邓肯缺乏自信、性情羞涩,但是善于观察、反应敏锐,而且特别固执。如果他有话想说,那么加以时间,他肯定会说出来。最终他深呼吸,开口说话了。
“詹米跟我说过,说你爸是牧师,真的吗?”
“没错。”罗杰说道,对于这个话题感到很惊讶,“或者这么说——我的生父在战争中去世,我母亲的叔叔收养了我,他才是牧师。”即使在说话时,罗杰也在心想为什么他会觉得有必要解释这件事。在他这辈子的大多数时间里,他在心里和口头都把牧师当成父亲。当然了,这对邓肯来说没有什么区别。
邓肯点了点头,同情地舔了舔舌头。
“但是,你是长老派成员?我听詹米说过。”尽管邓肯平时举止端庄,但是从他那芜杂的胡须下,还是露出了短暂的咧嘴微笑。
“是,想来你也听说了。”罗杰干巴巴地说道。要是来参加聚会的人没听詹米说过这件事,罗杰才会觉得奇怪。
“嗯,其实我也是长老派成员。”邓肯说道,听上去充满了歉意。
罗杰惊讶地看着他,说:“你?我以为你是天主教徒呢!”
邓肯尴尬地发出低弱的声音,耸了耸断臂的那只肩膀。
“不是的。我外曾祖父就是长老派,信仰特别强烈。”他有些羞涩地微笑,“传到我这里的时候就没有那么热烈了。我妈很虔诚,我爸和我就对教会没有太大兴趣。然后,在我遇到詹米的时候……呃,詹米显然也不会让我和他去做星期天的弥撒,是吧?”
罗杰点点头,短暂地哼了一声,表示理解。起义过后,邓肯与詹米在阿兹缪尔监狱相遇。尽管詹姆斯党军队里的大多数人是天主教徒,但是他知道其中也有各类新教徒,而且大多数新教徒都没有表明身份,毕竟身边的天主教徒太多。而且,在詹米和邓肯做走私生意的后期,他们也很少有机会就宗教问题进行交流。
“是的,是这样。然后,你今天晚上与卡梅伦夫人结婚的事情……”
邓肯点了点头,吸吮着嘴角,若有所思地咬着小胡子的边沿。
“就是这个事情。你觉得,我需要说什么吗?”
“卡梅伦夫人不知道?詹米也不知道?”
邓肯摇头不语,盯着被踩实的泥巴小路。
罗杰意识到,在这件事情上有分量的当然是詹米的意见,而不是乔卡斯塔·卡梅伦的意见。宗教信仰不同的问题,对于邓肯来说显然不重要——而且罗杰也没有听说乔卡斯塔有多么虔诚——但是在听到詹米评论罗杰的宗教信仰后,邓肯惊慌起来了。
“詹米说你去看神父了。”邓肯侧眼看了看他,“他有没有……”他清了清嗓子,脸红起来,“我的意思是,他有没有逼你……受洗成天主教徒?”
这种可能性对于虔诚的新教徒来说,简直是骇人听闻,显然也让邓肯十分不安。罗杰意识到,这种想法也让自己感觉不舒服。如果没办法,他会为了和布丽安娜结婚而那样做吗?他想自己最终会那样做,但是他承认,神父没有坚持让他正式改变宗教信仰,对此他还是感觉特别欣慰的。
“哦……没有。”罗杰说道。一阵烟雾突然从他们身上吹过,让他咳嗽起来,“没有。”他重复道,擦了擦流泪的双眼,“你知道的,如果你受洗过,那么他们就不会给你洗礼了。你受洗过吧?”
“哦,受洗过。”邓肯似乎振奋起来,“是的,那时我……也就是……”脸上露出些许阴郁,但是无论他想到了什么,他都只是耸了耸肩,将记忆撇开了,“我受洗过。”
“嗯,那就好。让我想想,好吗?”
那些补锅匠的马车已经在视野之内——它们像去势的公牛一样挤在一起,商品裹在帆布和毯子里,以免被雨淋湿——但是邓肯停了下来,显然想要把事情解决了再去其他地方。
罗杰思索着,伸手揉了揉脖颈。
“不用。”他最终说道,“我觉得你不用说什么。你看,这不是弥撒,只是婚礼仪式而已。仪式都是一样的——你愿不愿意娶这个女人,愿不愿意嫁给这个男人,不论贫富之类的。”
邓肯认真地点了点头。
“那些话我能说,没事。”他说道,“尽管要说无论贫富那部分,确实有点儿困难。你到时候就知道了。”
他并没有讽刺的意思,只是想陈述事实,然后看到罗杰脸上的表情,他显然吃了一惊。
“我并没有恶意。”邓肯匆忙说道,“我的意思只是……”
罗杰挥了挥手,试着撇开这件事。
“没关系的。”他说道,声音就像邓肯刚才那样干巴巴的,“你说的也是实话。”
邓肯说的确实是事实,尽管罗杰始终设法忽视它,直到这一刻。其实,他低落地意识到,自己的境况简直和邓肯一模一样:没有地产的穷困男人,迎娶富裕——或者可能富裕——的女人。
他从来没有觉得詹米·弗雷泽富裕,或许是因为詹米天生很朴素,或许只是因为他暂时还不富裕。但是,詹米确实拥有着上万英亩土地。那些土地有很大一部分现在仍然是荒野,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以后不会被开发。土地上已经有佃户了,而且很快会有更多。等到佃户开始交租,等到小溪边上有了锯木厂和磨坊,等到有了聚居点、商店和酒馆,等到奶牛、猪、马等牲口在詹米的精心照看下繁衍壮大……詹米·弗雷泽会成为特别富有的人,而布丽安娜又是詹米仅有的亲生女儿。
还有乔卡斯塔,她本来就特别富有,也有意将布丽安娜立为继承人。布丽安娜曾拒绝,但是乔卡斯塔和詹米一样天生固执,而且固执得更有经验。此外,无论布丽安娜说什么、做什么,人们都会觉得……
这才是真正压在他心底的那块石头——不仅仅是意识到他的未婚妻财富和地位都比自己高,还意识到整个殖民地的人早在很久之前就知道了这点,所以或许他们都愤世嫉俗地将他视为投机分子,都在背后说他的闲话。
烟雾在罗杰嘴里留下了灰烬的苦味。他将苦味吞下,然后不自然地朝邓肯微笑。
“没错。”他说道,“嗯,无论贫富嘛。我想,乔卡斯塔和布丽安娜,她们肯定看中了我们身上的什么,是吧?”
邓肯微笑起来,显得有些懊悔。
“是的,肯定看中了什么。那么,宗教信仰的事情,你觉得没事了?我不想让乔夫人和詹米觉得我不告诉他们肯定是有什么问题。但是我也不想把事情弄得太复杂,没必要。”
“是的,当然没必要。”罗杰同意道。他深呼吸,把脸上的湿头发抹开,“是的,我觉得没事。我和神父交谈的时候,他提出的唯一条件就是要我的孩子受洗成天主教徒。但是你和卡梅伦夫人都不用考虑孩子的事情,所以我觉得……”他的声音越来越小,但是这个想法似乎让邓肯松了口气。
“哦,是的。”他说道,然后有点儿紧张地大笑起来,“没错,我觉得我不用担心这件事。”
“那就好。”罗杰努力微笑起来,然后拍了拍邓肯的后背,“先祝你好运了。”
邓肯伸手指擦了擦小胡子,然后点了点头。
“也祝你好运。”
罗杰本来希望邓肯说完就会离开,结果他却跟着自己,慢慢地沿着那排马车晃悠,皱着眉头打量那些展示的商品。
经过了一个星期的讨价还价和以物易物,那些马车现在和刚来时一样装得满满的,或者说装得更满了,堆满了一袋袋粮食和羊毛、一桶桶苹果酒、一袋袋苹果、一摞摞兽皮,以及其他交易的杂物。剩下的好东西已经没有那么多了,但仍然有东西可以买,毕竟马车四周还围着许多人,密密麻麻地,就像玫瑰花上的小蚜虫。
罗杰足够高,能够在大多数顾客身后看到马车上的商品。他慢慢地沿着那排马车走,眯眼看看这儿、看看那儿,同时在脑袋中设想布丽安娜会有的反应。
布丽安娜是个漂亮女人,但是她并不愿意过分打扮。实际上,她之前嫌弃自己的那头红发太浓密,吊着麻烦,杰米经常伸手去拉扯搞得她很不耐烦,所以想把它们剪掉,罗杰差点儿没能阻止她那样做。或许一条丝巾就很务实,或者一把刷过漆的梳子?给小杰米买副手套或许更务实。
他在卖布料的小贩那里停下来,弯腰到帆布篷下面去看,许多帽子和鲜艳的丝带就挂在里面,完全不担心会被雨打湿。它们在昏暗、凉爽的帆布篷里晃动,就好像明亮水母的触须一样。把披肩拉起来围在耳朵上遮挡寒风的邓肯也靠近看罗杰在看的东西。
“两位先生,需要什么东西吗?”一个女小贩向前倾身,乳房靠在抱着的双臂上,特别职业地朝他们俩微笑。
“是啊。”邓肯意外地说道,“要一码天鹅绒。你有天鹅绒吗?要质量好的,什么颜色不重要。”
那个女人扬起了眉毛——即使穿着最好的衣服,邓肯也不会让人觉得他是富家公子——但是她没有说话,转身开始在已经变少的库存里翻找。
“你觉得克莱尔夫人还有剩下的薰衣草吗?”邓肯转身问罗杰。
“有,我知道她还有。”罗杰回答道。他的困惑肯定表现在脸上了,因为邓肯微笑起来,不自信地点了点头。
“我有个想法。”他说道,“乔夫人最近不开心,睡得不好。我记得妈妈有个薰衣草枕头,每次把头枕上去就睡得像个孩子。所以我就想,或许可以在枕头上加点儿天鹅绒——那样她的脸就可以感觉到,是吧?然后,或许丽琦夫人能够帮我缝上去……”
无论生老病死……
罗杰点头表示赞同,邓肯的体贴让他有些感动,也有些羞愧。他之前觉得,邓肯和乔卡斯塔结为夫妻,主要是为了生活方便、做好生意——或许确实也是这样。但是,狂热的爱意并不是温柔体贴的必要先决条件,是吧?
邓肯买好天鹅绒,把它捂在披肩下面,向罗杰告别。现在只留下罗杰慢慢地逛剩余的摊位,在心里挑选、估量和抛弃东西,努力思考到底买什么才能让新娘最高兴。耳环?不行,杰米会伸手去拉耳环。项链也不行——现在他想到了,束发丝带也不行。
他的心思还是停留在珠宝上面。布丽安娜平时很少佩戴珠宝,但是她在整个集会期间,都戴着她父亲的红宝石戒指——那枚戒指是詹米给自己的,然后自己又在布丽安娜接受他的时候送给了她。小杰米有时会把口水流到戒指上面,但是并不会弄坏。
罗杰突然停下来,任由人群在身边流动。他能够清晰地看到那枚金戒指戴在布丽安娜那修长、苍白的手指上,能够看到戒指上那颗浑圆宝石的深粉红色。那是她父亲的戒指。没错,他之前为什么没有明白这点呢?
没错,詹米是把那枚戒指给了自己,但是那并不意味着他能够把戒指当作自己的东西送给布丽安娜。他特别突然、特别强烈地想要送给布丽安娜某种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
他果断地转身,朝一辆马车走过去。即使在雨里,那辆马车上的金属制品也在闪闪发光。他之前试过,布丽安娜的无名指刚好和他的小指一样粗。
“这个……”他拿起一枚戒指说道。那枚戒指并不贵,是由铜丝编织而成,很快就会在她的手指上染上绿色。那样就更好了,他心想着,把钱递给了摊主。无论布丽安娜会不会永远戴着这枚戒指,她身上都会留下属于他的印记。
因此,女人要离开她的父亲,与丈夫结合,二人合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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