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窗外,传来与收音机中一模一样的旋律。
并不是一家人在听,也不是几家人在听,整个伦敦,整个英格兰,整个大不列颠,几乎家家户户都开着收音机。
他们的电台声音透过空气传递,在呼啸的风中,千家万户的乐声汇聚在一起,最终从窗户钻进来,闯入他们的耳朵。
此时此刻,整个英国都被《公路骑士》占领了。
他们可能还是小瞧了BBC广播电台的能量。这国民电台的宣传能力,会让失败都找不到客观的理由。
威廉感到自己的眼球变得湿润,他说:“听啊,大不列颠听到了我们的声音。”
第30章 谁是青鸟乐队?
玛丽和她的弟弟托尼都是流行音乐迷。他们会听海盗电台,也从不错过BBC每晚的流行音乐栏目。
时间一到,托尼就跑去开收音机。玛丽则坐在沙发上给一块手帕绣花边。
电台先是放了几首正流行的歌,有爵士,有节奏布鲁斯,还有电影配乐。
电台主持报幕:“下一首歌曲,是劳伦€€菲尔德的最新单曲《我的甜心》。”
“啊,是劳伦的新歌!”玛丽把手里绣了一半的手帕放下,“托尼,把音量再调大点!”
托尼翻着白眼转动旋钮。他知道他姐迷这个劳伦€€菲尔德迷得要命。
劳伦是老一代歌手,长得还算英俊,靠翻唱叮砰巷起家。最近他转型芭乐风格,唱些情情爱爱的小曲。托尼瞧不上他的音乐,不过这话他可不敢跟他姐说。
歌曲放完,玛丽托着腮帮叹气:“真好听。不知道劳伦什么时候巡演,我好想现场听他唱歌。”
托尼充耳不闻:“好了,下一首歌要开始了。”
收音机里传来主持人的声音:“……下面播放的这首原创歌曲刚刚发行,是来自伦敦的青鸟乐队的首支单曲,让我一起听这首《公路骑士》!”
“公路骑士?”玛丽嘟哝一声,“还有什么布鲁斯鸟,现在的乐队名字真是越来越奇怪。”
“当当当当当!”与众不同的粗野吉他声响起,这前所未有的音色让托尼一个激灵。
“哇!”玛丽吓了一跳。她刚刚才指使托尼调高了音量。
“……别盯着我的女孩看!”高亢的嗓音响起,没有任何铺垫,将热血沸腾的高潮蛮横地塞给听众。
震耳欲聋的鼓声铺天盖地,吉他的和弦又重又响,音色特别“脏”,有一种金属般的质感。
“……别盯着我的女孩看,你小子是哪根葱。皮夹克和铬机车,我是这公路上的霸主……”
“这……这是什么歌啊?”玛丽目瞪口呆。
“嘘!”托尼示意玛丽安静。
收音机里威廉的声音继续唱着:“油门踩到底,这就是我战斗的方式。速度提到一百迈,我比雷鸣还要快……”
“这不是小混混吗?”玛丽小声说。
主歌和副歌重复两遍后,歌曲进入一个新的桥段,调性一变,威廉的声音也变得温柔低沉:“咖啡厅和点唱机,宝贝等我一分钟……我永远都会拥你入怀。就像个该死的骑士……”
那声音中饱含的深情比之劳伦毫不逊色,让玛丽不由自主地脸红心跳。
歌曲的结尾,又恢复了野性的本色,乐队所有人合唱:“我是公路骑士,速度的大师。在街道上留下年轻的足迹,永不言败。Oh~公路骑士~Oh~公路骑士……”
区区两分半的歌曲很快结束,DJ继续放下一首歌,但是玛丽和托尼还是深陷在震撼中无法自拔。
“这首歌……”玛丽捂着脸,她的脸已经通红。她口不对心地说:“太下流了吧。”
“这有什么。”托尼装作很老练的样子,但是也脸红了,“这个叫摇滚客,隔壁的汤姆买了辆摩托车,把皮衣一穿,确实迷住了很多女孩子。”
玛丽装作生气的样子:“要我说这首歌可不好,你不要跟着学坏,那些都是小混混。”
虽然教育了弟弟,但是玛丽晚上躺在床上,又想起了那首歌,她不由又是一阵脸红心跳。
她想着歌曲里的歌词,如果真有这样一个骑着机车穿着皮衣的男孩子邀请她一起去兜风,她一定不会拒绝……
玛丽在心里念了两遍“公路骑士……公路骑士……”心里想着明天去唱片店找找有没有这张唱片。
此时此刻,理查德的公关开始发力。多家海盗电台都开始轮播这首《公路骑士》,让它的旋律在每个音乐爱好者的耳边轮番轰炸,无人能逃。
千千万万个听到这首歌的女孩都有着和玛丽相似的反应。坏小子的魅力总是惊人,许多姑娘听了这歌,一边骂,一边脸红。
而那些男孩们呢?他们都疯狂地爱上了这首歌。歌曲里男主角的狂野和潇洒让他们非常羡慕。
这首歌里的乐器都听起来非常“重”。虽然大多数人说不出所以然,但是都感觉这歌和以前的歌不一样,听起来很爽很带感,有种热血沸腾的激情。
一时间,大街小巷里多了不少穿着皮衣骑着机车的男孩。每当他们路过,街边的女孩就会一边偷偷地看一边捂着嘴笑。
那些摇滚客更不必说,他们认为这就是写给他们的歌,而这支青鸟乐队肯定是他们的同道中人。
一时间,这首歌甚至成了这些飙车党比试时的专用曲目。每台点唱机所在的街角都整日响彻发动机的轰鸣。
没人能预想到这首歌在青少年中的风靡程度。这张唱片彻底卖疯了。
有些迟钝的唱片店还没反应过来,库存就被买空,只能赶紧打电话订购。工厂加班加点生产,但是缺货依然是普遍现象。
唱片店将《公路骑士》从角落里挪到唱片架的最中心。劳伦€€菲尔德的唱片也在中间,但是随着摆放《公路骑士》的货架总是卖空又补货,那几张一直摆在那里的《我的甜心》显得异常尴尬。
随着歌曲的广泛传播,它终于得到了大众传媒的注意。
一些保守的杂志和报纸痛斥这首歌:“道德沦丧,鼓吹那些游手好闲的街头混混。”
但是批评的声音绕来绕去都在道德批判上打转,而歌曲的受众正是那些对传统道德不屑一顾的青少年。他们就需要这种歌曲来发泄他们无处安放的荷尔蒙。
此时,也许是理查德的那些乐评人朋友开始发挥作用,诸多有关《公路骑士》的乐评开始涌现。
乐评人对这首歌给予了很高评价:“歌曲的结构安排精妙,作曲编曲水平非常高超,吉他独特的音色令人耳目一新。我很惊讶这支乐队居然一直默默无闻。”
还有人称赞:“对和弦的使用非常大胆!在节奏布鲁斯的道路上走出了新意。”
甚至有人对他们给出了极高期待:“青鸟乐队来势汹汹,他们的歌曲带来年轻和新锐的气息。他们会是下一个流行偶像吗?”
突然间,报纸、杂志、广播,似乎人人都在谈论《公路骑士》,“青鸟乐队”这个词组在每个人口中频繁出现。似乎一夜之间青鸟乐队就家喻户晓。
即使还有许多人怀疑,《公路骑士》的成功会不会只是一次偶然的狗屎运。但是不可否认,青鸟乐队现在确确实实火了。
记者总是拥有灵敏的嗅觉,他们追逐着新闻热点。而在流行音乐界,现在最大的热点就是横空出世的“青鸟乐队”。
乐迷发现他们对青鸟乐队一无所知,他们渴望获得这支乐队的资讯,所以记者也对青鸟乐队的消息如饥似渴。
他们的心中孕育着共同的疑问:“青鸟乐队是谁?”
托尼手里拿着刚从唱片店货架上“抢”下来的最后一张唱片,他也在思考这个问题。
托尼就是玛丽的弟弟。自从青鸟乐队“击败”了劳伦的《我的甜心》,他就成了青鸟乐队的忠实乐迷。
而他恰好具备“乐迷”和“记者”的双重身份€€€€他在NME(新音乐快递杂志)实习,以成为正式记者为目标而努力。
如果他能拿到青鸟乐队的第一个采访……
托尼怀抱着这样的希望,他仔细地观察目前唯一的线索,这张名为《公路骑士》的唱片。
封面上没有厂牌标志,这居然是一张独立发行的唱片?在什么情况下新人乐队会选择独立发行?托尼将这个疑问记在心里。
封面图是炭笔速写的骑机车的男人形象。这男人戴着头盔,看不清面容,身上的皮衣敞着,能看到他胸膛发达的肌肉。车前轮朝着左下角,姿势充满动感,仿佛下一秒就要冲出封面。
封面上简单印刷着“青鸟乐队-公路骑士”的字样,这就是封面上仅有的文字。托尼翻来覆去,居然没有看到半个乐队成员的名字。
这样藏头露尾究竟是为什么?托尼十分疑惑。
托尼开始在街头巷尾打听,最终在一位“午夜”的常客嘴里听到了“青鸟乐队”的名字。
但是线索到这里又断了,青鸟乐队在发行单曲后就辞去了酒吧工作,让所有找到这里的记者都扑了个空。
由于乐队一直不露面,渐渐谣言开始横行。许多娱乐记者既然拿不到真实的素材,索性就开始胡编乱造。
有记者根据酒吧常客的证言,把四人描述成一个盲人组合,而四人一直不露面的行为,“疑似被唱片公司控制”。
有人翻来覆去研究专辑的封套,指出:“专辑上青鸟乐队的署名,没有个人署名。这支乐队可能根本不存在,是专业制作人包装出来的。”
甚至有人揣测,青鸟乐队四个人都不敢露出真面目,会不会是没有身份的偷渡客,或是什么潜藏多年的逃犯。
“你们都猜错了!”更有记者语不惊人死不休,“他们只是长得都非常丑!”
托尼是少数依然在寻求真相的记者,尽管他的老板不停地暗示他也编造一些读者爱看的“故事”。
理查德将一打报纸扔在桌子上:“你们看看现在的舆论,我就说不露面不可能。你们至少要去接受一个采访,不然就是把话语权拱手让人。”
威廉倒是兴致勃勃地翻着报纸,看到那些离谱的猜测,他咯咯直笑,还拿给乔尼和迈克尔分享。
爱德华在考虑理查德的建议:“如果真的要接受采访,保险起见,采访我们的人要签订保密协议。不能留下影像资料,不能描述我们的形象特征……你觉得哪一家媒体,或者哪一个记者会接受这样苛刻的条件?”
理查德无言,于是此事被按下不提。
第二天,理查德接到一位朋友的电话,那名地下DJ没少在私人电台宣传他们的歌曲。
那DJ说:“有一名NME的实习记者找到我这里。放心,我没提你的名字。我只是帮忙传个话,他愿意同意一切条件,只要能获得一个采访机会。”
理查德在纸条上记下那名记者的联系方式:“托尼€€福勒是吗?我知道了,谢谢。”
“嘿,瑞克,我口风很紧的,能不能偷偷告诉我这只‘青鸟’究竟是从哪里飞来的?看在我们关系这么铁的份上。”
“你很快就会知道。”理查德滴水不漏地挡回去。
他将纸条揣进兜里,拎着公文包走出律师事务所。
“理查德,你去哪儿?”他刚好和父亲擦肩而过,长者严厉地盯着他看。
他不动声色地扬起嘴角:“去见客户。”
第31章 Chocker
威廉趴在沙发上,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公路骑士》的成功带给他自信,他的灵感源源不断。
“我又写了两首歌。”威廉说,“埃迪你帮我看看?”
爱德华正在书桌前计算账单,听闻威廉的话,他立刻放下手里的工作走过来。
他接过乐谱翻看,果然是两首新歌,一首叫《彻夜狂欢》,一首叫《与我共舞》。
“《彻夜狂欢》的风格和《公路骑士》很像,是吧?”爱德华立刻看出这点,“而《与我共舞》不太一样,是一首温柔的情歌,甚至不太摇滚。”
“是的,”威廉说:“这两首歌曲的灵感都来自‘午夜’的客人。我想为他们写首歌。”
爱德华立刻联想到商业上的意义:“这样适合跳舞的歌很好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