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首辅大人的渣前妻 第4章

“若是嫌钱少,明日我把这些书卖了。”祁枕书眉头蹙了一下,视线扫过屋里的书,“应该可以再添二十两给你。”

鹿笙:……

她是发现了,原主在祁枕书眼里就是个见钱眼开、言而无信的人。

鹿笙一时半会也想不出办法,只能先拖一拖,跟她说:“你让我考虑两天?”

祁枕书眉心微敛,脸上带上寒气。

“不是钱的事。”鹿笙怕她想歪了,只能再把鹿里正搬出来,“我们和离,姑婆那边要怎么说?我怕她知道了会打我。”

她缩着脖子,看着倒像是真的害怕鹿里正。

祁枕书面色一松,“等过些日子,我自会告诉她。”

这话说的,摆明了就是觉得她拿了钱就会跑路。

“让我再想想吧。”

鹿笙暂时可不想跟她和离。

她的记忆不全,本就人生地不熟,与其拿着钱去别的地方,还不如暂时先熟悉一下情况再做打算。

再说,祁枕书颜好智商高,就这么和离了,鹿笙心里有那么点不舍。

寡了二十多年,鹿笙还是头一次对别人产生好感。

从书房出来,鹿笙去了南房的东侧间。

跟别的屋子不同,这个屋里面家具摆设要多一些,除了桌子衣柜,竟然还有个梳妆台。

家具用料虽然不是昂贵的木材,但造型和做工也算精致。

看着屋内的摆设,鹿笙脑海里又显现出一些画面。

原主的爹爹鹿华诚能力还不错,在族里的酒铺里做管事,家里的生活还算富裕。

鹿华诚妻子前几年得病死了,后面也没再娶,原主从小被娇惯着长大,性格娇蛮,又好吃懒做。

祁枕书十二岁被卖来鹿家,鹿华诚发现她有读书的天赋,就送了她去读书,要求便是要她入赘鹿家。

在凉国,婚配自由,同性也能通婚,还能通过药物孕育后代。

西凉律法规定,不论男女十六以后皆可立户,只有立户者可参加科举,但参加科举之人只能娶妻或是入赘,且不能亲自生子,如果违反就要革除功名。

在鹿笙的时代,同性也可结婚生子,但却没有生育一方无法考公的限制。

凉国这套法律,真是即先进又封建味十足。

原主瞧不上祁枕书的出身,只因不敢忤逆亲爹才与她成了亲。

祁枕书性格孤傲也不特意讨好她,原主就越来越不待见这个‘赘婿’,连带着对女儿也不太喜欢。

半个月前,他意外去世还欠下一笔债,为了偿还债务原主和祁枕书变卖了家具、首饰和部分田地。

鹿华诚死后原主就想过和离,不过那时候祁枕书并没同意,这一点鹿笙觉得有点奇怪。

另外有一点引起了鹿笙的关注,原主卖房子卖女儿的事好像有些蹊跷。

想到这,鹿笙走到墙角的木箱子前,打开盖子往下掏了掏,抓出一个袋子。

袋子里装着四十五两银子,是原主典房子得了银子。

至于少的那五两,已经在拿到钱的那天被原主吃了二两,另外三两换了两盒胭脂。

家里穷的卖家具卖地,原主有了钱第一反应是吃喝和臭美,鹿笙不知道该说什么。

不过一个能卖房卖女儿的人渣,也不能指望她有正常人的脑子。

记起一些事情,鹿笙也放开了手脚,她打开一旁的柜子,里面基本都是原主的衣服。

原主的喜好大红大绿,鹿笙挑了一身相对素净的浅粉色襦裙,把那些花花绿绿的衣服打包在一起。

趁着天色还早,鹿笙想把这些衣服拿去典当了,换些银子回来。

她背着包袱出门,刚跨出门口,就看到祁枕书正在院子里晾衣服。

祁枕书看向她,眼中的诧异一闪而过,随即是一副了然的神情。

“我不是要走,就去一趟县里。”鹿笙镇定自若地对她解释。

“嗯。”祁枕书的声音极轻。

鹿笙步子不疾不徐,到门口后又特意说了一句:“我一会就回来。”

到了县城,鹿笙找了一家专门收旧衣服的铺子。

原主的衣服布料还不错,只是样式太过‘出挑’,十几身旧衣服只卖了五两银子,基本是买来时的半价了。

那两盒胭脂原主没用过,鹿笙也给退了回去,同样折了价格,只换了二两银子。

手里所有的银子加起来才五十二两,鹿笙决定明天还是先去鹿里正那里先借上十两。

回去之前鹿笙又去买了点肉和菜,猪肉十文一两,鹿笙没敢多买,只割了半斤,小白菜比较便宜,一文钱两大把。

出城的路上鹿笙碰到一个买糖葫芦的小贩,顺手买了三串,又花了三文钱。

好久没吃过这东西,鹿笙有点怀念,她边走边吃,还没到家就吃了一串。

她到家的时候,祁枕书正在生火。

鹿笙笑着举了一下手里的东西,“我买了肉和菜。”

祁枕书看着她的手并没说话。

“怎么了”鹿笙疑惑道。

祁枕书看了一眼灶台下的竹筐,淡淡道:“后院的菜园有小白菜。”

竹筐里有小白菜、青蒜、小葱和姜。

鹿笙:……

这她哪里知道,她压根没这记忆。

原主这个四体不勤的人,压根没去过菜园。

鹿笙把肉和菜放到灶台上,把糖葫芦递了一串给祁枕书,“这个糖葫芦还挺好吃的。”

祁枕书神色古怪地看了她一眼,摇了摇头,“留给糖糖吃吧。”

鹿笙猜到了她会拒绝,也没强求,找了一个盘子放好,“那我先放这,一会吃完饭再给她吃吧。”

鹿笙把肉洗了洗,放在案板上切成小块,装作随意地问道:“糖糖在屋里吗”

“在睡觉。”祁枕书把烧好的柴火移了一部分放到另一个灶眼。

用青蒜段呛了呛锅,鹿笙下肉翻炒了一会,就倒上水焖煮。

一人炒菜,一人烧火,谁也没说话。

锅里咕嘟咕嘟冒着热气,烧断的柴火偶尔发出一声噼啪声,窗外橙红色的霞光点缀了半边天。

时光似水,惬意悠然。

扑棱棱,扑棱棱。

‘想抓到小爷,下辈子吧!死猫!’

一抹极快的白影从窜外进来,这会直直撞到了鹿笙胸上。

这一幕还真是说似曾相识。

鹿笙揪着脚爪把它拎起来,鹦鹉倒挂着身子用翅膀抱着鹿笙的手,兴奋的叫着,‘姐姐,半日不见如隔三秋,小羽好想你啊。’

“时间掐的挺准嘛?”鹿笙眯着眼看它。

对于这只一到饭点就准时出现的鸟,怎么看都像是来吃白食的。

羽翎扑棱了两下翅膀,站在鹿笙腕上,‘姐姐,我跟你说,村里有一只长得巨丑的肥猫……’

鹿笙嫌弃的甩开它,“边儿去。”

“你说什么?”听到鹿笙的话,祁枕书从灶台前站起来。

鹿笙正揪着羽翎要扔出去,跟祁枕书突然出声,吓了她一跳。

“我在赶鸟呢。”她双指扣着鹦鹉,递到祁枕书跟前,撇着嘴告状,“就是它,天天上咱家蹭饭。”

‘人家明明只吃了中午一顿。’羽翎不服气叫着。

祁枕书头一次见到这样的鸟,鸟身是白色,鸟头是黄色,头顶长着长长的冠羽,还有那腮边的橙色圆点,看起来分外有趣。

“这鸟倒是特别。”

羽翎用鸟嘴啄了着鹿笙的手指,鹿笙稍微松开手,它就飞到祁枕书身边的灶台上。

祁枕书伸出手,羽翎又落到她手心。

‘美人就是聪明,小爷就是天底下最特别的鸟。’羽翎骄傲的抬起小胸脯。

祁枕书并不能听懂它的话,但能看察觉出它的得意,有些诧异地问道,“这鸟能听懂人话?”

‘区区人类的语言怎么能难倒小爷。’羽翎抖着翅膀,头上的冠羽也立了起来。

“嗯,这是玄凤鹦鹉,通人性的。”

鹿笙手腕一扫,把这只€€瑟的鹦鹉丢进竹筐。

鹦鹉‘哎呦’一声,两爪朝天地扑闪着翅膀。

鹿笙眉毛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祁枕书将她的小动作看在眼里,嘴角也勾了一下,眸光带上探寻,“鹦鹉?”

“嗯。”

祁枕书想起一件事,她的同窗姜子斌曾吹嘘家中重金买过一只鸟,那鸟的品种便是鹦鹉。

据说这鹦鹉鸟是舶来品,价格昂贵,百金一只。

祁枕书凝眸看着鹿笙的眼睛问道:“你是如何知晓的?”

鹿笙顿了一下,找了一个合理的解释,“我听爹爹说起过。”

鹿华诚年少走商去过不少地方,见过鹦鹉也没什么奇怪。

“嗯。”祁枕书转头看向窗外,见天色已擦黑,开口道,“我去喊糖糖起来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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