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但是开始发疯 第25章

很不明显的,一根小小的白色绒毛。

又立马移开。

“先……”

一位佣人刚开口,立马又改了称呼:“小夫人,早安!”

阮榛笑了笑,没纠正,转身离开。

他平静地走上三楼,洗漱,换衣服,以及拿起昨晚那个,故意丢在屋内的窃听器。

不知道昨晚发生的一切,宋书灵有没有听到。

兄弟俩发生这样的事,多么感人至深的亲情!没有观众的话,太可惜。

他总感觉,宋书灵身上,也是有点变态的。

不然,谁家好人会给屋里安装窃听器,还特意找人给自己送来呀。

恶人自有恶人磨,让他们内部消化处理,再合适不过。

阮榛洗完脸,慢条斯理地咬住发圈,下巴上的水珠将落未落€€€€

浴室门被推开了。

传来男人冰冷的声音。

“球球在哪儿?”

阮榛不动声色地扎好头发,抬起头,看向镜子中的自己。

以及角落处的宋书灵。

带着金丝眼镜,穿着得体,一副优雅的体面模样,却散发着隐隐的压迫感。

很好,是他想要合作的大佬。

但是……大佬会给自己的宠物起名叫球球吗?

“你说的是谁,”

阮榛转过身,后腰硌在洗脸池的边缘:“那只鸟,还是……”

“鹦鹉,白凤头鹦鹉。”

宋书灵眉头轻轻皱着,表情有些不耐:“我的鸟为什么在你这里?”

这话说的。

阮榛突然有些想笑。

一方面是因为,之前宋书灵这三个字,代表的就是刻薄寡恩,冷漠无情的形象,所以从他嘴里出现这样的话,就感觉有了点说不出的味道。

原来他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冰块。

也会像自己和黄狗一样,拥有这样的朋友,无论是小猫,小狗,小鸟,甚至可能是一株植物,都是生命中的陪伴。

而另一方面则是……

“你抓了我的鸟?”

宋书灵站在门口,没锁门,没朝阮榛走过来,隔着点不远不近的距离,声线微哑地继续:“它现在在哪儿?”

“三爷,我觉得这话听起来,有些怪怪的。”

阮雀沉默了下,委婉道:“或许,我们可以不称呼它为鸟,还是叫名字就好,什么来着?”

“球球。”

“哦,”

阮榛恍然大悟地点头:“我明白了,你发现球球不见了,然后通过什么监控或者线人,知道了它在我这里,所以坐不住,大早上跑过来交赎金……啊不,我不是那个意思。”

他笑了起来。

似乎为自己讲了一个拙劣的笑话,却并没有得到对方的回应,而不好意思地扬起嘴角。

宋书灵紧紧抿着嘴。

“阮榛,”

他第一次叫这个名字。

不是什么小妈,嫂子,或者先生等任何称呼,只是单纯的名字。

“告诉我,球球现在在哪里?”

阮榛仰起脸,很安静地看着他。

“宋先生,”

他也换了称呼:“我想给您一个建议,就是孩子大了,可以让它做自己喜欢的事,吃喜欢的东西,不要太过限制。”

宋书灵睁大了眼睛。

阮榛掀开身上披着的毯子,格子图案,缀着浅色的流苏€€€€

睡衣口袋里,一只鹦哥儿正呼呼大睡,露出个雪白的小脑袋。

发酵的苹果吃多了,醉了一宿还没醒。

宋书灵明显地松了一口气,可又紧接着:“它怎么回事,生病了?”

“没有,”

阮榛放下毛毯:“如果球球会回答,我想它的答案应该是……”

他略微歪了下脑袋,笑了起来,眼睛亮晶晶的。

“嘎?”

第16章

宋书灵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眼眸里没有一丝起伏,那叫一个古井无波,心如止水。

很显然,他此时此刻并不觉得阮榛可爱。

心灵全被一只鹦鹉所占据。

宋书灵只是想要自己的鸟,想知道球球为什么生病了。

“吃了发酵的苹果,”阮榛解释道:“放的时间有点长,所以就吃醉了。”

他太熟悉这种醉倒的小鸟。

巷子里有高大的桑葚树,每当成熟的季节,总会有鸟雀过来,盘旋在枝桠上,久久不肯离开,那么后果往往是傍晚时分,刷洗干净的石板路上,七零八落地躺着贪嘴的扁毛醉鬼。

阮榛写完了作业,就和黄狗一起坐在树下,拍拍皮球,玩会跳绳,以及提醒偶来的过路人,不要踩到睡着的小鸟。

这条巷道老旧而偏僻,来往的人并不多,所以对于阮榛而言,也不算什么麻烦事,在小鸟迷迷瞪瞪醒来的时候,他会笑着挥挥手,说一声再见。

“醉了?”

宋书灵还是不可置信:“你给球球吃了烂果子?”

也不算烂,就是稍微有点熟过头,在阮榛的观念里,稍微削去一点就能吃,还带着淡淡的酒香味。

“它自己吃的,”阮榛解释道,“吃了小米,还有苹果……”

宋书灵沉着脸伸出手:“把它给我。”

阮榛爽快地点头:“行。”

他小心翼翼地把鹦鹉从兜里掏出来,放在宋书灵的掌心,雪白的小家伙丝毫未觉,睡得那叫一个香。

指尖都没有碰到,彼此间也保持着距离,特公事公办。

宋书灵的拇指揩过鹦鹉的绒毛,垂着眼眸,神色居然显得有些温柔。

但是抬起头,看向阮榛的时候,立马恢复成了之前的冰冷。

呵,男人。

不过,阮榛也不在乎这两幅面孔。

毕竟他也这样。

曾经上学那会,阮榛被一个陌生的学长追求,在明确表达拒绝之后,对方依然死缠烂打,甚至各处疯狂打听,想要投其所好,在知道对方很喜欢小猫小狗这种毛茸茸的动物后,他像是开窍似的,滋溜一下蹿阮榛面前了。

“你喜欢狗对吗?”

学长的眼神闪着兴奋的光,震声道:“来,你可以把我当狗看,来啊!”

话音落下,周围包括阮榛在内的所有人,不由自主地后退半步。

以免被这突发恶疾的神经病缠上。

没错,这人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告白的,觉得这样的高调热烈,才更能表达出自己深沉的爱。

阮榛其实,犹豫了那么一下。

他本来想说的是,把你当成狗,你配吗?

狗狗多可爱啊!

想想怕伤了对方的心,于是换了话题:“不行,我养狗的话是要绝育的。”

他微笑着看向呆愣的学长,声音柔和。

“要不,你先考虑一下?”

真好。

善良的心灵果然会有好报。

那个学长再也没有纠缠过自己。

“阮榛,”

宋书灵又叫他的名字:“你可以继续。”

他在外面这些年,对宋家的事也是有所耳闻,但传到耳朵里的,基本上也都是些花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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