坝底的湿润空气中夹杂了张老头的笑声, 青山绿水之间, 黄狗于小溪涧边打盹,这样美好的日子,他希望阮榛能快快乐乐,心无旁骛。
那在阮榛看不到的地方, 一切的阻碍,由自己来扫除就好。
宋书灵没闲着。
他彻底回到了宋家这里,处理一切曾经遗留的问题,过去的事端太过冗杂,棘手的问题接二连三出现,宋书灵甚至庆幸, 幸好阮榛此刻不在他的身边,不必见到许许多多的人性丑恶, 可终究矛盾,无比思念,多想阮榛能在身边。
这个时候,球球就会站在他的肩膀上,亲昵地用脸颊去蹭他。
他想那个小汤圆似的阮榛,看似懒洋洋的,实际很有主见,那么可爱。
在所有的阻碍都涤荡一清后,宋书灵松了一口气。
他再次驱车,前往那个遥远的山间小村。
但这次没有直接去见阮榛,而是在不远的农户家里住下,吃着当地的饭,走过崎岖的山路,坐着三轮车去往镇上,然后徒步于绵延的青山里,看向阮榛所在的方向。
他知道,自己是个有耐心的人。
“我想看看这里的情况,尽点绵薄之力,给路修一下,建立一条农产品运输的渠道。”
宋书灵继续道:“这儿的水果和鱼都很好吃,物流打通了,之后就会方便许多……对不起,我本来打算明天再来看你和爷爷的……”
淡淡的消毒水味儿中,阮榛终于抬头。
宋书灵叹了口气。
他用拇指揩拭着对方的眼尾:“放心,爷爷不会有事的。”
镇上的医院相对而言,条件会简陋一些,但地处山区,大夫对于这种摔伤的病患很有经验,目前也没有通知说要转院,可能情况没那么严重。
可张老头毕竟年龄大了。
“我没想过有一天,爷爷会离开我。”
阮榛轻声道:“不太敢去想,也本能地会排斥这些东西,我……太软弱了。”
曾经他和爷爷遇见过一只小狗,主人正在找领养,黄毛黑眼睛,圆鼓鼓的小肚皮,憨态可掬。
非常像黄狗。
主人问他们要不要,说可以带回家,做个伴。
心有灵犀一般,阮榛和张老头都选择了拒绝。
长得再像,也不是黄狗。
就仿佛在生命中,没有人能取代另一个人的位置。
他过去的全部情感,都寄托在那个小小的巷子里,老屋的庭院中,爷爷坐在院子里剥花生,黄狗就卧在他脚下打盹。
“没关系,”宋书灵的手按着他的后背,“想排斥很正常,不是你的错,软弱也没关系,不是所有人都必须要勇敢。”
并且在他心中,阮榛已经足够勇敢。
“软弱没关系……”
阮榛苦笑了下:“那要是接下来,就一蹶不振呢?”
“那我就一直陪着你。”
周围好安静。
阮榛一口气道:“我逃避,软弱,一蹶不振,破罐子破摔€€€€”
“有没有跟你讲过?”
宋书灵还保持着这个半跪的姿势,眼眸很平和:“我很有耐心。”
因为爱,本身就值得去等待。
无论是亲情,还是他内心里悄然振翅的千万只蝴蝶。
都愿意安静等待,永不离开。
手术室的大门推开了。
阮榛心尖抖了下,不知所措地望向那个穿白大褂的医生,与此同时,楼梯间的黄洋和村医也一同围了上来。
“手术很成功。”
医生擦着额上的汗:“腰椎骨折,那个位置还蛮凶险的……所以现在需要观察,家属是谁?过来签一下字。”
阮榛还是呆呆地眨着眼。
他反应不过来后面那句话。
脑海里反复咀嚼着成功这两个字。
手术成功了。
爷爷不会有事了。
事到如今才明白,虚惊一场,是多么幸运的一个词。
他感觉自己被轻轻推了一下。
宋书灵的声音从后面传来。
“去吧,这里有我。”
-
张老头是个暴脾气。
躺在床上看天花板实在太没劲儿了,吃饭睡觉都被阮榛盯着,想要下床溜达都不行。
“听医嘱。”
阮榛推着个轮椅过来:“想散心的话,咱一块去楼下转转。”
张老头没办法,扭头瞅宋书灵:“我想钓鱼!”
宋书灵正在削苹果:“出院后就去,我知道坝底南边有个湖,里面的鱼多得往外蹦。”
他一边说,一遍小心地转动水果刀,看得阮榛心惊肉跳,生怕这人一不留神,给自己的手指头削掉。
瞪了一眼,宋书灵就默默地给苹果放下了,转而开始剥橙子。
张老头正心烦,也没留意这俩人之间的眼神交错,自个儿嘟嘟囔囔,说想吃辣子鸡,想喝白酒,这马上都要过年了,躺在医院里算怎么回事啊。
阮榛就拿他当老小孩哄,说等出院了,我也拿筷子蘸酒给您喝。
张老头就骂他小兔崽子。
医院的事宋书灵出了不少力,他细心妥帖地打理好所有的细节,请了两位护工过来帮忙,阮榛一开始还推辞,没多久看到张老头已经跟人开始斗地主,笑得整个人都要咳嗽。
“别担心,”宋书灵对他讲,“心情最重要,并且你也要注意休息,不能太劳累。”
家里还有黄狗呢。
宋书灵在旁边盯着,阮榛不必陷入疲于奔命的境地,居然也有时间,根据张老头的交代,给那小小的屋子贴上年画和门神。
“过年的时候,我必须得回家,都弄得喜气点!”
连学校的俩大铁门上面,都贴了燕颔虎须的尉迟恭和秦叔宝。
阮榛踩着凳子,宋书灵就在下面给他扶着,仰着脸看阮榛伸出手臂,细细抚平年画的边缘。
贴好了。
阮榛却没下来。
他低头看宋书灵:“行了,你放手吧。”
宋书灵果真放开了扶着凳子的手,却朝对方展开双臂。
“不会放手的,跳吧。”
他笑笑,还是一股子斯文败类的模样,西装革履,体面矜贵,却在山坳坳里面耍流氓,趁着别人都不在家,威胁阮老师往自个儿怀里跳。
阮榛挑起眉毛:“早就看出来了,您这是别有用心啊。”
这些天他干什么,宋书灵都冲在前面替他做了,事事亲力亲为,殷勤又体贴,只有这贴门神的活计不张口,原来是在这儿憋着坏水,等着阮榛自投罗网。
半米高的距离,吓唬谁呢。
宋书灵仰着脸,眉梢眼角都在笑:“是,我别有用心。”
“趁火打劫?”
“不,我只给喜欢的人雪中送炭,锦上添花。”
阮榛沉默了下,仓促地移开目光:“黄狗,咬他!”
黄狗摇着尾巴过来,蹭了蹭宋书灵的裤腿。
这小没良心的!
“来吧,”宋书灵还在笑:“多高我都接着你。”
阮榛垂着睫毛,咬住自己的嘴唇。
宋书灵没有撒谎,他的确不做趁火打劫的事,不然在抵达坝底的第一天,早就按捺不住来见自己,而不是选择坐在飘渺的蓝天下,离得那么远,喝着心上人饮过的茶。
他其实,还是把选择权,全部交给了阮榛。
纵使骨子里再怎么强势的一个男人,做出的姿态倒是很温和,就这样微笑着看着他,展开双臂,不发一言。
日落金山,光影给世间万物都泼洒出了朦胧的边,黄狗摇了会尾巴,又被一只啄草籽的小鸟吸引了注意力,歪着头看过去,有些好奇。
而阮榛终于抬起头,和宋书灵对视。
他轻轻地叹了口气。
凳子腿儿随着动作晃了下,很快又恢复平稳,连黄狗都没有发觉,因为那个怀抱,实在是太稳。
宋书灵接住了他。
心跳声中,阮榛的脸埋在对方的肩膀上,耳朵发烫,想说话又觉得害臊。
可宋书灵来劲儿了。
他就这样一手托着阮榛,另只手扯过对方的手腕,搭住自己的脖颈,同时凑过去,就要亲吻心上人€€€€
阮榛躲开了。
“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