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哥谭开万事屋 第13章

“乔伊斯先生,我只是来了解情况……这不算什么,‘有权保持沉默’?哈,这也不是审讯,随您怎么想。”布莱雷利说:“随便聊聊,什么都可以,比如您喜欢什么牌子的啤酒?”

他东拉西扯,从啤酒到天气再到历史建筑,布莱雷利确实是很擅长交谈的那类人,好像无论你提出什么话题,他都能接上一嘴,对付这种人最好的办法大概还是那句话€€€€保持沉默。他聪明地绕开关键话题,又偶尔在闲谈中穿插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比如他对医院怎么看,或者是对从前的医生怎么看。

乔伊斯本来对此十分轻蔑。

这异常漂亮(实际上,直到后来,亚当也不是太记得清楚这小伙子具体的样貌,只记住了他是个异常漂亮的家伙)的年轻人看上去并不专业,套话也套得漫不经心,他始终警惕的是靠在门口的男人。他大概低估了孤独对一个人的侵蚀……是的,一个鳏夫,一个独自生活在人群之外的老人,在打发般回答第一个问题开始,就已经掉入了陷阱,索群离居意味着给死神打扫客房,可亚当乔伊斯还尚未走到那一步哪!

等他回过神,已经不知不觉地絮絮叨叨了一些事情,大部分是他的自言自语,诸如“我就知道那些人……”之类的呓语,他讲着讲着会突然陷入回忆,老年人的通病,于是就无形中凸显出了眼前这年轻人的可怕之处€€€€不仅善于谈论,更善于倾听,他把话柄交出去,并不像个毛头小子一样占有一切先机。

他故作担忧地、鼓励地、又审视地望着老人,蓝色的眼睛在并不明亮的屋子里闪烁,好像在说,嗨,把秘密都交出来吧,我这儿保守着数以千计的秘密,你的秘密会被海洋淹没,世界上不会有任何人察觉到它,直到沧海桑田、直到末日降临……

他猛地回过神,由怀念转为惊恐€€€€

“€€€€是吗,您认为,韦恩医生是个受人尊敬的人。”

布莱雷利交叉手指,温声说:“乔伊斯先生,您很关注韦恩医生,作为一位清洁工。假使,医生的确是令人尊敬,在很多人心里也象征着一定的社会地位,加上他的儿子布鲁斯韦恩在哥谭的名人效应,这无可厚非……”

“我假设,”他说:“您确实对他有着一种奇怪的崇拜,因为他做了什么,是你没做到的€€€€我从不认为您是什么……恶徒。”他斟酌着,试探着,布莱雷利露出一个微笑:“……只可惜,您也做不到无可指摘,作为一个普通人。”

埃尔顿挠了挠头发,沉默地给谈话当背景板。

就如这小子说的,亚当乔伊斯,说到底也只是个……普通人。也许在别的城市来说,哥谭意味着层出不穷的混乱,所有人都应当知道的一点:哥谭人只不过是在稍微差劲一点环境下生活的普通人,矛盾放大了某种特点,然而人嘛,还是老样子。这里活着热衷越狱的疯子、爱穿紧身衣执法队怪人、毒酒般的上层和腐肉般的下层,以及既做不到完全邪恶,也称不上清白无辜的普通人。他,埃尔顿警探,更擅长用拳头对付暴徒和违法者,却对一个闭口不谈的老头没办法(他甚至在想,当初或许他应该学学当好警察,而不是把事情都推给詹姆斯),你看,他只是闭口不谈,甚至都没有编造谎言。

对于有的人来说,平凡意味着侮辱,没办法成事,像烂泥一样浑浑噩噩,可在一些人眼里,普通反而是脱罪的理由叻!布莱雷利漫不经心地想到。他套话的速度很快,不错,毕竟他们这不算正规审问,对此类情况,保持沉是沉默做法,可惜他技高一筹。

“我只是……”亚当说,他脸上松弛的皮肤好像有点轻微的颤动,大概是要说什么,他被布莱雷利逮到一个破绽开始,源源不断的破绽就被一个个揪出来……他想要么干脆发火把人赶出去,要么就再也不张口了,他死死藏着一个秘密,出于恐惧,出于羞愧,可年轻人€€€€有着漂亮蓝眼睛的小伙子,他突然记起来这双眼睛了,这是分明托马斯医生的眼睛,在三十多年后,透过一个年轻人的目光,看向了他……

嘿,老伙计。他的眼睛好像在说,反正你也快死啦!把一切都交待出来,那又有什么不好呢?

随即他打了个冷战,痛苦地仿佛在将即将吐出来的胃袋生生咽进去,咬紧牙齿,撑开喉咙,地狱就是这样被装进凡人的肚子里去的。往事席卷而来,走马灯拨转时间,回到1983年的某个沉寂的春夜。

然而,在他嘴唇颤抖的下一秒,另一队不速之客叩开了他家的大门。

变故顶着在场所有人的目光,被人叫出了名字€€€€“赫博凯勒?”埃尔顿鬼叫道:“你来干什么?”

穿着警服的男人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埃尔顿:“……你又为什么在这里?”他说:“你有什么事情等会再说€€€€”

“亚当乔伊斯先生,我们需要您和我们去一趟警局。”他说,布莱雷利转过头去的瞬间,看到了从赫博凯勒身后还有个年轻警察。“这位是布鲁德海文的格雷森警官,长话短说€€€€我们需要您配合我们调查一起发生在布鲁德海文的谋杀案。”

“€€€€在您卖掉的那栋房子里。”

这是迪克格雷森与布莱雷利兰钦的第一次见面€€€€一个昏暗的客厅里,一场漩涡的中央。

……

夔娥在超市里接到的电话。

她正推着购物车在仓库一样的超市里乱逛,她是个不太爱逛超市的人€€€€比起在柜子里挑速冻肉食和菜,她更习惯闹哄哄的菜市场。后来跟着其他两个人满世界乱跑的时候,但凡不在家做饭的日子,不是吃自助就是点外卖(即使是采购,也很少由她去,都怪这该死的太阳过敏症,还有外国人晴天不打伞的文化差异)€€€€还有伪装成学生去蹭其他国家的大学食堂。

天晓得布莱雷利怎么做到的,考虑到如果没有意外,他们确实也是在上大学的年纪。好吧,话归正传,难得身处一个常年阴云的地方,她还是乐意多出来走走的。货架上堆叠着各种各样的商品,宽阔的通道足够十来人并排通行,她随手拿起一包薯片,就连包装也是超规格。

……不愧是美国。她想,她好像理解为什么这个国度的肥胖率为何如此超前,超规格的高热量食品和阶级差异……反正就是那么回事。

对我来说倒是刚刚好。女青年掂了掂手里的牛奶,准备赶紧买完东西赶紧回……

她的手机铃声响了。

戏谑、漫不经心的男声哼唱着不成词的歌,语调欢快。

布莱雷利在录这首歌的时候,中文还不够好,于是就挑了一首全程也没几句话的歌。歪歪倒倒的声调,含糊不清的句子,除了根本听不清唱了些什么之外,一切还好。

她的铃声录制来自布莱雷利……当然,录铃声这种事,另外两个人也参与过,他们三个总会在这种奇奇怪怪的地方达成共识。夔娥接了电话:“€€€€阿尔塔蒙?”

“阿莱现在在哥谭警局。”阿尔塔蒙开面见山:“我等会去接他,不确定什么时候回来,如果你回来得早就不用等我们吃饭了。”

“哈?”夔娥又拿了几份牛排:“我还以为这次还是不留功与名呢,怎么又到明面去了。”

“好像是扯进了别的案子。”阿尔塔蒙说,他站在街边,在思考是坐车还是乘地铁。他握着手机,回想着先前布莱雷利简短的报信。

€€€€这似乎成了个案中案。

布莱雷利说,他好像笑了一声,但电话那头是嘈杂的声音,远远的,却足够盖住交谈之外的细微声响。

有意思、有意思啊!

第一次进到哥谭警局的布莱雷利如此想到,他就知道盲鸦不会搞什么轻松的活过来给他!

“抱歉。”迪克格雷森€€€€那个来自布鲁德海文的警察对他说。迪克注意到他似乎一直低着头。

“只是例行询问,实际上,这……”迪克想说,这应该不关你的事,如果不考虑别的,眼前这个看上去还在上大学的年轻人仿佛只是被卷进来一桩杀人案子的倒霉鬼,因为去拜访了一个老人,然后就被带进来警局€€€€可他到底还是收了声。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不是那么回事!

“您好,格雷森警官。”布莱雷利伸出手,同迪克握了握:“我想,有什么事情我们可以等会再谈。”

确实需要等会再谈。

埃尔顿警探的眉头紧紧皱起,好像要夹死一只苍蝇,他咳嗽了一声,又在犯咳的下一刻硬生生憋了回去,他和赶来的戈登局长据理力争着什么:“我说过。詹姆斯……!一切压根没结束,当年她的感觉是对的……我们忽视了……”

“不,这不是一码事!总之……我们……”

椅子被拉开,布莱雷利看了一眼黑发眼的警官。

“先坐着等一下吧。”他说,态度很和缓,没有半分不耐烦。“说起来,我是不是在什么地方见过你?”

……这套路也太老了。布莱雷利咂舌,再说他又不是什么小姑娘,于是他假惺惺地摊手:“也许,梦里?”

迪克格雷森没介意这个,他笑了笑,在警察赫博凯勒过来叫他的时候冲布莱雷利摆了摆手。

这家伙很熟悉这里。在别人还没想起他之前,他的注意力在游了一圈哥谭警局内部后就干脆全部放到了理查德身上。是以前在这里任职?或者是跨城市办案的组员?……他的眼珠子转了一圈,最后停留在那个背影。

下盘很稳,走路的姿势也略有不同……和一般接受过训练的警察不一样,一般的执法者需要经过一定的体能考察,而他的情况明显更超过……军人?不、不……至少是个练家子。

他没办法看出更多,除非他能逼这位长相英俊的警官出手。

布莱雷利兴致缺缺,啊说起来他根本对打架没兴趣啊!他又不是夔娥。

“阿嚏。”

采购回来的夔娥打开电灯,奇了怪了,夜兔的体质不会那么容易感冒吧?

在拎着食材去厨房之前,她突然间转身后退一气呵成,并瞬间抄过了一个水瓶横在身前€€€€她的动态视力极其优秀,几乎可以在瞬间捕捉到微小飞虫的轨迹,所以她绝对不会看错€€€€刚刚一定有什么东西掠过去了!

……客厅什么都没有,一切如常,灯光将温暖遗失在了白色的地毯上,桌上还摆着一本翻到一半的书,大概是阿尔塔蒙的,雨停了又下,蒙蒙中看得到窗外模糊的灯火。

与世无争。

夔娥警惕了一番,收起了拉开的架势,走了过去,她的脊背还是紧绷的。越是温馨,这一切仿佛越在常理之中……突然,她想起来了什么,抬头望向某个房间的方向……那儿的大门依旧紧闭,在温暖灯光无法顾及的地方,独自成为一道阴影。

……之前一直没动静,好像这里根本不是死过两任屋主的凶宅,他们都以为是阿尔塔蒙的阵法起效了……

为什么是现在?

夔娥叹了口气。

算了,她也去接布莱雷利好了,今天就出去吃吧。

第17章

飞鸟不止能带来春讯,这在哥谭是一句近乎叹息的暗语。

偶尔迪克自己都觉得奇怪,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罗宾鸟的诸多含义里已经不再……鲜亮€€€€不是指制服颜色,而是蕴含着心灵层次的。是的,从前的人们都知道,那是紧坠在黑暗骑士衣袍身后的一抹光,温暖、正直、勇敢。迪克不是对继任者有什么看法(至于以前的那几档子事,他愿意承认自己有诸多没做好的地方),他们有他们的作风,没人规定罗宾得是什么样。

迪克只是突然在猎猎寒风中想起来……就连蝙蝠侠,那个老谋深算、做事滴水不漏的正联顾问,在很早以前似乎也不是现在这样。

在送走一个游子后,阿尔弗雷德替另一个没走几天的游子开了门。

迪克穿着警服回来的,所以得走正门。他在转了一圈后,在小客厅里抓到了一只睡得横七竖八的提姆。

“杰森刚走,”提姆此刻睡眼惺忪€€€€也不能全怪他总是一副十年都没睡过觉的样子,最近实在很忙:“你又来了,如果布鲁斯不在家能让你们回来的几率变高,那阿福得把他扫出去睡酒店。”

“我是因为正事。”迪克从盘子里拿了一块饼干:“……你不然去床上睡?”

提姆拒绝了。

他有一万种借口说自己在忙,反正大家伙都知道他在忙而且他也真的很忙。

只是走了一个又来一个,他盯着小丑一连好几天,生怕下一秒就收到什么惊喜礼物€€€€但什么都没有,于是这事就更让人提心吊胆了。

但流程还是得走走的。

“什么事?”

于是迪克给他大致地讲了他手头的案子€€€€关于他是如何在探查地下室的时候被一具……尸体给砸中这回事。这不是什么好的体验,但考虑到别的方面……起码这事没给一个期待狗狗归来的小孩造成童年阴影。

……遗憾的是,狗到底还是没有找到。

死者是一名工程师,被藏在那个地洞的上方€€€€等其他警察赶到后,他们在房子外围找了一圈,发现迪克发现尸体的地面位置早就已经从花园中延伸了出去。

“准确的说,那都不叫尸体了。”

迪克说,他回忆起那种毛骨悚然的触感,先是胳膊,然后是腿。等他抬头用手电筒往上下一打,脚边是一些骨头,上边是一堆人体部件正悬插在他头顶的泥土里,其中还能看到半张脸……

“那声音是怎么回事?”提姆打断了迪克的即兴恐怖故事。

“死者是穿着衣物的时候被分尸的。”迪克说:“他胸前携带的怀表在……晃动的时候,撞击到墙面。”

“有风?”

“有的,那里原本的功能之一就是用于逃生……顺便悬挂尸体的地方本来应该是个出口,但是被人从上门堵住了。”

据勘测,正上方原本有个洞口,但是比地面更低,大概是为了方便隐藏,凶手将尸体和土壤一起埋入洞中。

“准确地说,他想把尸体塞在地面和地洞顶部中间的位置,上下都是封死的,尸体就卡在正中间的的通道里,但是应该是下雨或者地壳运动又或者单纯的土壤松动,下边兜底的部分脱落……尸块就掉下来了。”

没想到找个狗都能找出一桩凶杀案。迪克感叹道。

两人聊了聊一些疑点,又吃了晚饭,没过多久就又到了夜间活动的时刻。蝙蝠侠归期未定,好在没出什么岔子€€€€

“……”

“……”

史蒂芬妮率先打量了一眼正处于生长期的……罗宾,摇了摇头:“罗宾制服都快塞不下他了。”

迪克很想说一句别这么说,但他现在套着蝙蝠侠的制服,而且周围还有人。

达米安淡淡地扫了她一眼,冷哼一声。

天晓得这小子是怎么长的€€€€自从过了十四岁,达米安的身高就像一刻没停过似的往上拔。原本比她还矮一头的小孩已经被拉扯成了仅比迪克低了半个头的少年,他甚至还在生长期。

“好吧,分工?”她转了转手里的匕首,刺客联盟同款,锋利好用但无毒,卡珊德拉倾情赞助的。她准备等会绕到后边去救几个给帮派成员吊起来的倒霉鬼。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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