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偏执傻子后 第74章

林暮当即愣住,强撑的微笑破碎,他近乎呆滞地问:“你说……什么?”

陈淮哂笑一声,转身离去。

第75章

林暮下意识追上去,慌张解释:“不是,我不知道……”

陈淮脚步未停,反问:“不知道?”

林暮立刻点头,但他发现陈淮一直目视前方,自己的动作他根本看不见。

他刚想张嘴,陈淮停下来,又问:“你是不知道自己在替顾昭举牌,还是不知道对面是我?”

“我……”

林暮面对陈淮的目光,支支吾吾地只开了个头,再也说不下去。

他能怎么解释呢,是,他是不知道对面的人是陈淮,可现在竞拍已经结束了,他解释这些还有意义吗?

他刚跟陈淮说完自己不认识顾昭,不到二十四小时就出现在这里替顾昭办事,他说的话还能有什么可信度?

“对不起。”林暮说。

陈淮看着眼前这人单薄的肩,低下去的头,终究还是叹了口气,放轻语气:“不必道歉,今天不是你也会是别人,三千万不算什么。回去等消息吧,林暮,这里不适合你。”

林暮一直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陈淮忍不住抬手,想要替他理顺额前一绺散乱的发。

可这动作终究在林暮抬起头,露出泛红眼圈的那一刻顿住,于空中紧握收回。

此时手机提示音响起,林暮垂头看了一眼,是他成功抢到候补票的提示短信,不禁捏紧了手机。

王助在陈淮身侧小声提示:“陈总,技术部的人还在等您回去开会。”

“知道了。”陈淮说。

助理还想说些什么,陈淮看到林暮似有话说,随即抬手制止。

“陈总日理万机,不打扰了,您去忙吧。”林暮后退几步,与他拉开距离。

陈淮原地未动,盯着林暮的脸,直到林暮不堪地将头转过去闪躲,也没听到他说话,这才转身朝外走。

“陈淮€€€€”身后忽然传来声音,陈淮站定,回了头。

林暮嗓音有点哑,他说:“再见。”

陈淮心脏又突然出现那种刺痛的感觉,他愣了两秒,轻轻回了句“嗯”。

€€

返程路上的人还是那么多,林暮依旧选择硬座回去,上车的时间在晚上,窗外一片漆黑。

他对面坐着一个中年女人,带着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

“小宝,京北好不好玩啊?等你回去之后好好学习,到时候考上这边的大学,能天天在这玩。”

小孩听了妈妈的话摇摇头:“不要,我不喜欢这!空气一点都不好,而且卖的东西太贵啦,我还是喜欢家里,以后我要考家里的大学,在家陪妈妈。”

女人哭笑不得,点了点男孩的头:“不知道好赖,你才多大点,大城市多好啊,人多机会多,比在家里长的见识也多,爸爸在这边工作,就是因为这边比家里赚的钱多呀。”

小男孩把耳朵捂住,嘴里重复念叨着“我听不见”,“我听不见”。

林暮笑笑,看向窗外,黑色的车窗倒映出他灰蒙蒙的影子。

火车启动,嘎达嘎达的车轮声响起,带着他走向熟悉的,距离陈淮越来越远的地方。

思绪万千,意外与遗憾都太多,林暮睡不着,打开手机,他的屏保是一张手写字的照片,照片上写着[不回去,跟你一起。]

他后知后觉想起自己的手机可能被陈淮碰过,不知道陈淮有没有见到这张照片€€€€或者说,不知道陈淮有没有认出这是他写的字。

这些都不再重要了。

林暮靠在窗帘上,嘴角挂着淡淡的笑,看着这张屏保看了很久。

陈淮那些偏执的疯狂的都保存在他的记忆里,从未随着时间褪色,倒是在一次又一次得反复回忆里逐渐清晰。

假如现在问林暮“得到后又失去”与“从未得到”两个选项里面他会选择哪个,他还是会坚定不移的选择拥有陈淮的那个选项,哪怕会很痛。

所以在“再次见到陈淮”与“永远不见”的两个选项里面,林暮依旧倾向于前者,痛苦与快乐都好,这些都是生命附赠给他额外的礼物。

深夜车厢中传来此起彼伏的呼噜声,林暮一直没有困意,他想了想,还是决定按照陈淮说的,把资料发送到王助提供的那个邮箱。个人私情与孩子们的事相比,他要拎得清,无论是多么小的机会,他都不能放弃。

做完这一切,林暮才在火车行驶声中缓慢睡过去,半梦半醒的他在每一次到站中醒来,又在每一次出发后合上眼睛。

直到窗外景色越来越熟悉,北城终点站的提示音响起,林暮感觉仿佛重新被注入了血液。

他随着人流下车,看见熟悉的摊贩,周围的人们操着一口听了二十几年的口音,林暮迟来地发现,原来他也有着名为“故乡”的东西,这是一种只有远行后才能体会到的归属感。

他先去县城医院看了团宝,小小的一团躺在氧气舱中,跟普通小孩不一样,睡眠与昏迷是团宝的常态。

医生说她的状态还算稳定,这让林暮的疲惫减少很多,他弯下腰,将额头抵在舱外,小声呢喃:“对不起呀团宝,是我不好。”

想了想,他又说:“其实还是有好消息的,我们有钱了……虽然不多,但很快就可以凑够费用了。等团宝健康长大,就能跟着哥哥姐姐们一起玩,一起念书读大学了。”

看完团宝以后,林暮去医院附近的水果店卖了一些水果送到护士站,她们都很喜欢也特别心疼团宝这个小可怜,林暮能收到团宝的日常状态,全靠她们热心分享。

把这些事情做完,林暮坐上公交,回到了那条他熟悉的春花胡同。

胡同的变化不是很明显,干净整洁不少,拐角处的垃圾堆不见了,换成了两个大的绿色垃圾箱,似乎还装上了路灯。

进院的路上,林暮遇到了同个院子的婶婶,大抵是她年纪大了,见到熟悉的小孩长大成人,也没了从前那么强的偏见与攻击性。

她朝院子一角泼了盆水,跟林暮笑笑:“诶呀,这不小一嘛,多少年没见了,长成大孩子了!”

林暮有些意外于她的热情,停下转动钥匙的手,转身轻轻回了句“嗯”。

对方爽朗一笑:“哈哈,还是这么不愿意吱声,晚上吃了没,没吃来婶家吃一口?”

刚刚还能淡定相处的林暮立即红了脸,他摆摆手,说“不用”,逃似的打开门冲进去。

哪怕是已经长成大人林小一,还是学不会面对他人的关心与热情,因此总是显得如此局促不安。

他几乎能想象到,外面的婶婶这时候嘴里一定是用着以前熟悉的语气,不停念叨他“没礼貌”,“晦气”,“不懂事”了。

大概是跟孩子们相处久了,又出去一趟,心态不知不觉发生变化,他不再对世界充满敌意,反倒觉得这种听了好多年的埋怨都变得亲切起来。

小屋拉着窗帘,微弱的光线透进来,整个房间跟他当年离开的时候一模一样。

他走的时候只带了陈淮的被子跟换洗的衣服。

放下书包走进去,林暮摸摸桌子,摸摸床头,想到马上就要把房子卖掉,不舍的情绪逐渐浓厚。

床上已经没了褥子跟床单,只剩一层木板,他直接穿鞋踩上去,一把拉开窗帘。

今天是个好天气,太阳光很足,攒了许久的灰尘在阳光下不停飞舞,林暮没忍住打了好几个喷嚏。

他打开窗户通风,又去拧开水龙头,太久没用的龙头生了锈,哗啦啦的水流混着红锈,在几分钟后才悠悠转清。

林暮将屋里灰尘打扫擦洗干净,从柜子里翻出之前洗好装进袋子密封的床单被子,拿到院子里抖落开晾上。

最近几天需要联系中介,办理手续,在回山里之前,不免还要住上几天。

把所有东西收拾好,时间过去大半,林暮坐在床上,后知后觉有点饿,恰巧此时有人敲门。

想不到会有谁来找他,林暮纳闷地推开门,外面是刚刚闲谈两句的那个婶婶,她手里端着小盆和碗,掌心里还攥着一双筷子。

“诶呀,你瞅你这孩子,我一寻思你刚回来家里就没吃的,普通家常饭菜,别嫌弃,吃完把盆给婶送回去就行。”

林暮几乎梦游一样接过饭菜放在桌子上,婶婶站在门口好奇地朝里张望:“诶妈呀,还有你这小的屋呐,收拾挺干净啊,我儿子那屋有你这两个大,造的跟猪圈似的。”

他跟着婶婶的目光环视一圈,不好意思的说:“没有没有,我东西少。”

女人搓搓手,忽然变得有些局促,她说:“小一呀,当年吧,咋说呢,是婶不好,你说看到那新闻,难免觉得那啥,你说是不?你上大学以后,有时候婶看着你家这门也忍不住寻思,小孩能懂啥呢?”

“我跟院里别的阿姨我们闲聊,大家也都觉得你挺不容易的,主要咱们都是大人,从一开始就习惯了那么看你,大家都这样,最后就算改观了,也拉不下来脸。”

林暮张了张嘴,呆住了那样,片刻后咬了咬下嘴唇,像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女人看到他的表情,只当他难受,劝慰道:“孩子,也别记仇。听水水说你当老师了是不,真想不到哇!以后好好的开始新生活,总记着这些也都是惩罚自己,你说呢?好了,不说了,你叔他们还等我吃饭呢,婶先回去了啊。”说完像丢了面子,女人着急忙慌的想走。

林暮这才反应过来,在屋里瞄了一圈,发现家里什么都没有。

忽然想起来书包里剩了几个水果,那是他临走前护士硬给他拿袋子装了几个塞进去的,林暮连忙掏出来追出去,塞到女人手里。

他小声说了句:“谢谢。”说完没等回复,转身就跑。

临进家门之前还能听到女人在背后小声叨咕:“你瞅你这孩子……”

第76章

林暮刚把信息发给中介不到两天,那边就打来电话,说有买家看中了。

他没想到能有这么快,接到电话的时候感觉被闪了一下,沉默许久后,问那边什么时候签合同,他好提前准备一下,把东西搬出去。

那边说不急,买家在异地,过几天回来。但临挂之前也嘱咐林暮一句,让他别落东西,说这种非异地买家收了钥匙再想往出拿东西不好拿,林暮道了声谢。

挂断电话,林暮靠在床头环视四周,如果之前不舍的情绪只有一半,现在算是达到了顶峰,不考虑现实因素,他甚至有种把电话打过去反悔说不卖了的冲动。

嘎吱嘎吱响的床,布满划痕的简易木桌,转不开身的洗手间,每一处都有他们两个生活过的影子。

算了,决定了就没什么好后悔的,反正他也后也不见得会回来生活。

林暮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转身好几次,最后小憩一会,睡醒开始收拾东西。

他的东西其实很少,就床底还剩几箱旧物,大部分是他妈妈的,是他原来被继父那边亲戚赶出来之后扔在门口的那包行李。

原本没有打开的必要,直接搬走就好了,因为林暮过去一直不愿看到里面的东西,怕睹物思人想起母亲。

但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今天突然生出想要看看的想法。

快十年了,过去太久,久到他都忘了里面有什么,趁着这次机会,没用的东西扔掉好了,留着也没什么用。

擦去箱体表面厚厚的灰尘,林暮找来刀将胶带划开,最先露出来的是一盒未拆封的五彩积木,他放到床上,继续往下翻。这个箱子里面一半是玩具,一半是当年妈妈跟继父给弟弟买的衣服,有好些连标签都没拆,里面掺杂着一些婴儿用品。

林暮看着床上那堆东西,合上眼睛仔细想了想,发现自己完全忘记那个弟弟长什么样了。

想了一会他才反应过来,原来当年妈妈根本没让他看弟弟,他不是忘了,只是单纯的没见过。

继父有一次偷偷带他去看,半路被正在削水果的妈妈发现,她发了疯一样,嘴里不停念叨着“别想丢走我的孩子”,冲过来就捅了他一刀,当时在场的谁都没反应过来。

妈妈看到他的衣服染红,当即尖叫一声晕了过去,林暮也呆住了,他只感觉有什么凉凉的东西,钻进了肚子,痛感过一会才传到脑子里,冷汗刷地就从身上冒出来,继父按着伤口,告诉他别怕,后面发生了什么林暮失去意识,全都不记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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