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饭吃完,林诗音与李寻欢见了一面。
她交给李寻欢一样东西,是由王怜花托付给她保管的一本秘籍,名为《怜花宝鉴》。
“前辈是想要你替他保存,并要你替他寻找一位天资高、且心术好的弟子。”
“但你离开中原出关,这本秘籍我便一直没有给你,现在,物归原主。”
林诗音将这本秘籍交到了李寻欢手上,算是了却此事。
李寻欢接过,指腹触及纸张,神情复杂。
他道:“诗音,你过得好吗?”
他回到李园多时,直到此刻才问出这一句话。
林诗音笑道:“我很好,现在过得很幸福,龙大哥对我很好,对小云也是。”
龙啸云几乎对林诗音有求必应、呵护备至,更何况他们现在还有一个可爱的儿子,一个没有任何忧愁的家。
一个人过得好与不好,从眉梢就能看出。
而林诗音的眉梢眼角、甚至面容确实是放松、幸福的。
李寻欢便笑道:“那就好。”
那他就能放心了。
林诗音道:“表哥,我到三年前才明白,人不能太执着于过去,有时候一味的沉浸在过去里,却容易错失眼前的幸福。”
“你既然回到中原,就不要再去关外那等苦寒之地了,这李园我还给你,你我都该放下过往。”
她自房间里走出,龙啸云就等在门外,替她披上一件斗篷。
林诗音对着龙啸云笑了笑,两人相携离去。
李寻欢站在窗边看着这一幕。
这时,有声音突然响起:“你心里还念着诗音姐吗?”
李寻欢回头,原来是月笙不知何时出现在了房间的另一边。
那边的窗户打开,而他则坐在窗沿上慢慢晃着腿。
“……我也不晓得。”半晌,李寻欢才道。
他确实不知道,他本以为在瞧见诗音与大哥幸福的模样时,他会痛苦、会回忆过往。
可直到刚刚那一刻,他才恍然惊觉,见到诗音幸福,他替她感到高兴。他在关外的前几年一直在思念着诗音,在折磨着自己的身体,可三年前,那蓦然一吻却扰乱了他的思绪。
从那时起,他再拿起酒杯痛饮时,脑海中不由自主、不受控制想到的却是冰天雪地、惊心动魄。
龙月笙,是一个很难令他遗忘的人。
所以昨晚,他才觉得自己是一个罪无可恕的人。
月笙对着李寻欢伸出手道:“这时不晓得,不代表以后也不知晓,李寻欢,从此你的心里会只有我。”
“过来,把我抱下去。”
他明明脚尖就能点触到地,却偏偏要李寻欢来抱他。
李寻欢走了过去,揽住月笙的腰身。
他的腰几乎两只手就能够掐住,昨晚他已经深有体会。
想必现在,那腰上还留着青紫的痕迹,是他一时未曾控制好力气,在那上面烙印下了手印。
月笙的腿环绕在他腰间,他垂头道:“去床上。”
“你还受得住?”李寻欢蹙眉。
“你脑子里怎么尽想那种事,只是单纯的睡觉而已。”
月笙方才故意话不说全,明显是在逗他。
李寻欢摇摇头,无奈道:“是,我的错,龙少爷。”
月笙顿时笑道:“那还不伺候少爷就寝。”
第59章 龙弟弟X小李(12)
月笙住在兴云庄,李寻欢住在隔壁的李园。
但一到了晚上,月笙就会进入李寻欢的房间里与他厮缠。
李寻欢从小便是这李园的少爷,养尊处优、学富五车,曾金榜题名得中探花,要不然也不会有小李探花这一称号,只是他厌倦官场的尔虞我诈、贪官横行,这才辞官入了江湖。
而他这人真是得天独厚,在江湖上也能闯出一番名声,小李飞刀,飞刀绝技,例无虚发。
他在江湖上人人尊敬,即便离开中原十年去关外,这江湖上也仍旧有他的传说。
他这人是风雅的、也是温柔的,琴棋书画可谓无一不通。
更何况他长相俊美,风姿脱俗,不怪乎小李飞刀出现在江湖上,引得众多女子倾慕。
但现在,李寻欢是属于龙月笙的。
他未曾想自己竟这么快就沉溺其中。
龙月笙是一个完美的人。
他的长相无可挑剔,武功独步天下。
他本以为他的性格是霸道的。
可相处下来,龙月笙却细心又善解人意。
偶尔他会恶作剧、逗弄他,却更显得可爱有趣。
一个男人,令李寻欢认为可爱且有趣……那是不是说明这个男人在李寻欢的心中已然不同了?
李寻欢这个人温柔,在床上便也是温柔的。
除了第一晚,他被月笙刺激的放肆许多,再加上那样的、不是做房中事的正经地方,所以那一夜极近疯狂。
之后,李寻欢和月笙都是在房间里,红烛/暖被,翻云覆雨,白蜡滴尽,再也流不出什么。
李园除了他们两人以外再无旁人,下人在远离院落的别处,因此他们闹出的动静再大都不会有人听见、知晓。
月笙有时候喜欢极了李寻欢的温柔,这又是一番滋味。
有时却会怀念小李飞刀的疯狂,毕竟连那池水都激荡不已。
所以他会坏心眼的在关键时刻凑在李寻欢的耳边轻喊哥哥,好一哥。
每每这时,李寻欢便再也控制不住自己,飞刀简直要杀人于无形。
他的飞刀可快可慢,可柔和可锋利,更可极尽缠磨。月笙在逞一时口舌之快后,心里不由得后悔,他高估了自己的承受能力,也低估了小李飞刀的厉害程度。
因此在他想要求饶后,李寻欢却以嘴封缄,吞掉他的口舌,吮吸他的甜蜜……
直至天亮,月笙才疲惫的睡去。
他们着实在李园中度过了一段欢快的时光。
直到龙啸云发觉他的弟弟似乎每天都要去李园一趟,阿笙什么时候和李寻欢的关系这么好了?
不行,作为一个深度弟控,龙啸云不禁产生了浓浓的危机感。
不过他能够发现月笙白天经常去李园,还一待就是老半天的时间,多半是靠龙小云提醒。
毕竟有妻有子,幸福美满,龙啸云很少会关注旁的事情。
但到底是最亲爱的弟弟,白天见面次数一减少,龙啸云本身也觉得奇怪。
于是,他抽空去了李园一趟。
恰巧,月笙和李寻欢正待在房间里。
龙啸云的人未到,声先行。
“阿笙,寻欢,你们可叫我好找。”龙啸云直接推门进去。
屋内,月笙和李寻欢皆立于桌后,抬起头看他。
月笙道:“哥,你怎么来了?”
龙啸云:“当然是来看看寻欢,他一个人在李园,万一下仆照顾不周,吃不好也穿不好怎么办。”
他自然不会说是因为弟弟老往李园这边跑,他心中吃味。
明明他才是阿笙的亲哥哥,怎么阿笙不去找他,反而经常来找李寻欢?
“寻欢,你若缺什么一定要和大哥说。”
李寻欢点点头:“谢谢大哥。”
“你我还需客气什么。”龙啸云笑道。
倏地,他的目光落在月笙胸前的衣襟上,道:“阿笙,你的衣服怎么脏了?”
那里沾染了一些墨水,因为穿着白色衣服,便显得格外醒目。
月笙低头瞅了眼:“方才我和李一哥在屋里作画,可能是不小心沾上的吧。”
画画怎么会沾在衣领上?龙啸云虽然纳闷,但还是点头笑道:“是寻欢的画作吗?他一向擅长此道,我来看看……”
“大哥,方才墨打翻在了画作上,怕是看不了。”李寻欢道。
“哦,那就算了。”
龙啸云往桌前瞄了一眼,确实,墨被打翻,桌上画纸都被染黑。
“寻欢,今晚来兴云庄吃饭吧。”龙啸云邀请道。
他本来防备着李寻欢和诗音经常见面,但这么久,诗音对李寻欢都未曾表现出特殊的感情。
她一如既往的对待自己和小云,龙啸云便放心很多,不过就是一顿饭而已,请他来便也没什么。
待李寻欢道好后,龙啸云就先走了。
等龙啸云的身影彻底不见,月笙摸了摸衣服说:“我得沐浴一下,再换身衣服。”
他的后背也沾染了墨迹,刚才他哥突然到来,幸好他和李寻欢两人的耳力都很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