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座桥被校长起名为“状元桥”,但是私下里,大家都爱叫“情人桥”,因为附近有假山和灌木丛的遮挡,早恋的同学胆子大一点,会偷偷地在这里牵手。
也有人说看到亲嘴的了,陈驹没见过,还挺好奇。
经过桥,就是宿舍门口的一片小花园,裴敬川突然开口,指给他看,“瞧,好胖的猫。”
话音落下,台阶上的一只橘猫立刻斜睨过来,眼神霸气,高贵冷艳。
“别听他瞎说,”陈驹笑了,“你是最可爱的小猫咪,一点也不胖。”
他很喜欢毛茸茸的小动物,但是由于容易过敏,没法儿养,都别说在一个屋檐下同吃同住了,只要离得近一点,陈驹的呼吸和皮肤都会出问题,所以只能远远地看着,过个眼瘾。
“不过€€€€”
陈驹转身,惊讶地看向裴敬川,双手比划了一个很大的圈:“这么远的距离,你怎么看到这只猫的?”
裴敬川即使在窗边坐着,也看不了这么远吧?
对方低低地笑了起来,他这人平日里总是冷着张脸,都说像是冰川,但陈驹觉得裴敬川很爱笑,笑起来也很可爱,会先垂下眼睛,然后嘴角上扬出一个好看的弧度,有时候也会用手挡一下,不让别人看到他眼里的笑意。
裴敬川眼睛生的漂亮,不是陈驹那种乌溜溜的圆形,偏狭长,瞳仁又漆黑,所以这样视线相接的时候,总是会忍不住地被吸引进去,连陈驹都不由自主地多看两眼,感慨道,不愧是能收到很多情书的人呀。
不像他,只在开学的时候收到过一封。
当然,用情书数量来判断受欢迎程度,也不是很合适,更何况陈驹也不是那种会攀比异性缘的人,他就是好奇,新鲜,对这个世界抱着温和的善意。
“就是看到了,”裴敬川半蹲下去,冲着橘猫打招呼,“咪咪,要过来玩吗?”
陈驹也跟着蹲下:“它叫咪咪?”
“世界上的所有猫都叫咪咪。”
陈驹大笑起来。
而与此同时,旁边的路灯全部亮起,夏夜的风好温柔,一点儿也不喧嚣,只是轻轻地吹动少年额前的发,露出清澈的眉眼。
真的太清澈了,空灵得像是透明一般,包括裴敬川也是,他全部的目的就是想让陈驹看看小猫,看看路灯亮起的瞬间。
他觉得很美。
陈驹掏出手机:“我给小猫拍张照吧,真的好可爱!”
那时用的还是翻盖手机,像素也不够清晰,屏幕中出现了橘猫霸气的脸,却没注意到右下角那里,有人偷偷出现,还很中二地伸手,比了个耶。
时光荏苒,那张照片后来被裴敬川据为己有,当做头像,用了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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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吗?”
陈驹摇了摇头,没说话。
裴敬川仔细地用棉签擦掉多余的药膏,然后仰起脸,很平静地看着他:“那你在想什么?”
“没有。”
陈驹的指甲掐着掌心:“我只是……想起了一些高中的事。”
那些梦一般美好的曾经。
刚才发现自己被烫伤,裴敬川坚持要再给他抹一次药,还用的是半跪的姿势,客厅里亮着柔黄的灯光,对方没换睡衣,衬衫和笔挺的西装裤由于动作,绷出漂亮的弧线,袖子倒是挽了上去,露出强劲有力的小臂€€€€
的确很有劲,毕竟陈驹反抗了,没赢。
几分钟前,裴敬川给他按在沙发上,不容抗拒:“我来。”
药膏涂抹好了,对方也洗完手回来,陈驹终于鼓足勇气:“……裴敬川。”
“嗯?”
身边的沙发微微凹陷,浅淡的男士香水味传来,陈驹的喉结滚动了下,没敢抬头。
裴敬川似乎短促地笑了下,但是太快了,陈驹没有注意到,只听到那微哑又充满磁性的声音。
“有问题想问我吗?”
他悠然地坐在陈驹旁边,单手扯松了领带。
“今天只要你问,我全部都会告诉你。”
第14章
陈驹的确有很多的东西想问。
为什么决定出国读书,为什么悄无声息地失去联系,为什么又突然回来,以及€€€€今天上下班的路上,没有被报复吧?
他还惦记着裴敬川借住的原因。
至于别的,目前不在陈驹的考虑范围内。
因为他已经喜欢了裴敬川这么久,暗恋于他而言,已经算不上苦涩,而是种和一日三餐,按时吃药一样的习惯。
“你准备待多久呢?”
陈驹袖子放下去了,遮住了腕部的那点伤,双手老老实实地叠在自己膝盖上:“啊……我的意思是说,你这次回来,是不是就不用再出国了呀。”
余光中,他感觉裴敬川似乎顿了下。
随着一声叹息,修长的手指从领结中抽出,裴敬川声音很低:“留下了。”
陈驹由衷道:“真好。”
他知道裴敬川家庭关系不太融洽,此番从国外回来,应该也是要接手父亲的公司,但具体的细节陈驹不甚清楚,也不打算再问,因为此时灯光昏暗,裴敬川正微笑着注视自己。
心跳,瞬间乱了节拍。
“别的没了,”陈驹兀地站起来,“早点休息吧?”
裴敬川看了眼腕表:“这才几点,你就要睡?”
陈驹硬着头皮:“嗯。”
人一慌,就习惯性地想抓住点什么,他随手拿起手机:“九点多……也不早了,尤其是你还要上班,我暑假能多熬下夜哈哈……”
什么乱七八糟的。
裴敬川没动,略微眯了下眼睛:“手机壳很可爱,自己买的吗,还是别人送的?”
粉红色的云层中,是一只捏脸的玉桂狗。
陈驹还没回答,就听见对方开口:“是……对象送的吗?”
“不是,”陈驹把手机放下:“我没有谈恋爱。”
“我也没有,”裴敬川给自己的领带完全抽出,随意地挂在指间,“走吧,两个单身汉的夜晚不应该这么单调。”
陈驹张着嘴:“啊?”
“你不是最喜欢散步了,”裴敬川已经站了起来,“以前读书那会,每次吃完晚饭,都喜欢绕着操场走很久。”
当时陈驹特老气横秋,一本正经地说饭后百步走,能活九十九。
其实也就是他小时候生病的次数多,去学校的天数少,父母工作忙碌的话会把陈驹放在奶奶家里,老人年纪大了,喜欢晚上摇着蒲扇去公园溜达,当然要给自己的小孙子带上。
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习惯。
陈驹笑了:“也行。”
刚才屋里那股黏着的气息消失,陈驹去卧室换衣服,睡衣扣子都解开一半了,又探出头来:“你不换衣服吗?”
虽然抽走了领带,但是穿着衬衫还是不舒适呀。
裴敬川沉吟了下:“是有点……箍着腿不太舒服。”
嗯?
陈驹竖起了耳朵。
然后,他就眼睁睁看到裴敬川伸手,顺着摸了下被西装裤包裹的大腿€€€€
男人的手指轻微按下,黑色的面料凸显出不易察觉的痕迹,此时此刻,陈驹才注意到,原来裴敬川今天也佩戴了衬衫夹。
就是在阳台上搭着的那个。
很多东西在生活中,可能不会张扬地夺人眼球,比如设计低调的项链或者袖扣,而一旦被吸引目光,那点痕迹就格外清晰,陈驹几乎能想象出来,黑色皮圈是怎么束缚男人紧实的大腿,而银色的卡扣,则又如何在外人看不见的地方,咬住衬衫下摆,显出漂亮挺拔的身体线条。
而此刻,裴敬川恰如其分地扬起脸,有点无奈:“你等一下,我给衬衫夹脱了。”
陈驹木着张脸,“哦”了一声。
关了门,继续解扣子,给睡衣在衣架上挂好,他换了身简单的衣服,浅色短袖和灰色运动裤,又拿了个棒球帽盖在头上,出去的时候还压了下帽檐,声音含糊不清:“……我收拾好了。”
窗帘被风鼓起形状,亚麻色的穗子也在跟着晃动。
陈驹垂着睫毛,喉结滚动了下。
裴敬川坐在沙发上等着自己,应该只是脱掉了衬衫夹,所以一小截衣角往外扯出了点,更显得姿态的漫不经心,他五官的轮廓很深,再加上“生人勿近”的气质,就有种锋利的冷漠感,而此时,这种感觉完全消失,一方面是因为头顶灯光的柔和,另一方面,则是鼻梁上架着的金丝边眼镜。
矜贵,谦和。
陈驹:“……”
他当初为了避免被学生表白,才选择戴眼镜增加威严,却被更加疯狂地讨论,那会儿陈驹还不太明白各中缘由,只认为是中学生的审美比较古怪。
如今,他理解了。
因为经历过岁月沉淀后,成熟的气质和眼镜实在太搭,尤其是裴敬川这样英俊的男人,简直……
太涩了。
陈驹低头看了看自己,突然开始犹豫,要不要回去重新换下衣服,把年初定制的一套西装拿出来穿。
裴敬川语气温和:“想什么呢?”
“在想,我穿这样是不是不合适,”陈驹老实交代,“跟你一比,有点……”
他早就心虚地收回目光,再加上帽檐的遮挡,所以没太注意眼前人的突然靠近,以至于温热的气息拂来时,被吓了一小跳。
“不至于,”裴敬川弯下腰,自下而上地看着陈驹的眼睛,“我们又不是去参加婚礼。”
可能有些人天生气质斐然,仅仅多了个眼镜,就能给范儿端得像是要在慈善晚会发言。
陈驹也就是犹豫了一小下,他对外表是真的不太在意,于是就换了注意力:“我记得你不近视呀?”
说话间,两人已经在门口换好了鞋子,裴敬川伸手开门,很绅士的模样:“我也记得,你不太爱戴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