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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行的前一天,吴蔚和柳翠微拥在一起说了整夜的话,互相嘱咐着彼此,吴蔚恨不得将柳翠微变小了,贴着胸口藏在内怀,带着她一起去扶桑。
柳翠微心疼吴蔚天亮之后就要赶路,催着吴蔚睡了好几次,离别在即,这一分开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再见面,吴蔚哪里肯睡呢?
她的手指,她的眼睛,不舍地在柳翠微的娟丽的脸上流连,一寸寸勾勒着柳翠微的轮廓,明明早就深深地刻在心底了,却是一副害怕忘记了的模样。
吴蔚对柳翠微说道:“我连你脸上有几两肉都记在心里了,我不在的日子里,只许你胖,不许你瘦一点儿,不然我回来以后定要和你生气。”
“你也是,你的身量我也记着呢,你要是瘦了,我也不依。”
言毕,二人紧紧地抱在了一起。
还未分别,却已成相思。
纵有再多的不舍,天也亮了。
柳翠微再次检查了一遍行李,这里面装了柳翠微给吴蔚做的几套新衣服和新鞋子,盘缠倒是没带,但柳翠微学着张水生的样子,给吴蔚兑换了几吊铜板,就算有宜王府的好手护卫,吴蔚也不能处处都使银子,出门在外的要学会藏富。
宜王给吴蔚派了四个人随行,两男两女,都是宜王府一等一的好手,以一敌十也不为过的那种,不过吴蔚拗不过柳翠微,就和宜王商量,减一人,换上小梅。
宜王想了想,同意了。
柳翠微的想法很简单,小梅跟在她们身边时日长,了解吴蔚的性格和习惯,能更好的照顾吴蔚,而且小梅的身手柳翠微也是见识过的,有小梅跟着她才放心。
而吴蔚觉得,如今的吴宅有王府的侍卫把守,宅子周围每隔半个时辰就有巡防营的巡逻队走过,家中的安全自是无虞,才答应带上了小梅。
到了约定的时辰,柳翠微送吴蔚出了宅门,四人已经整装待发,等在门口了。
小梅牵着缰绳迎了上来,对吴蔚说道:“小姐,请上马。”
此时的吴蔚还穿着平日里的衣裳,等到出了泰州城,再找个隐秘的地方扮上男装。
小梅牵着的这匹马通体玄黑,四肢修长,膘肥体壮,高额大眼,通身的皮毛油光锃亮,一看就是价值数百两的宝马良驹,可不是吴蔚家里那几匹黄鬃马可以比拟的。
剩下几人的马也不错,但比不上吴蔚的这匹。
吴蔚翻身上马,李翠微忍不住跟着向前走了几步,反应过来后硬生生地停住了脚步,分离已然注定,柳翠微不想再让吴蔚再多牵挂,强自扯出一抹笑意,说道:“小梅,替我照顾好蔚蔚,出去以后别让她乱吃东西。”
“是,三小姐。”
“蔚蔚,一路平安。”
“嗯。”吴蔚的眼眶一热,她的脖子上挂着一道平安符,是临行的前两天,柳翠微在寺庙里一步一叩首,磕足了一百零八个长头求来的。
拿到平安符时,吴蔚这个坚定的唯物主义拥护者,毫不犹豫地戴上了。
“三娘,等我回来。”
“嗯。”
……
吴蔚一勒缰绳,马儿自主调转马头,吴蔚不敢回头,她害怕自己再看一眼,就会失去远行的勇气。
柳翠微还是没控制住自己,追出去数步才缓缓停下,目送吴蔚带着四人渐行渐远,直至消失。
吴蔚侧头对身旁的男子说道:“前面引路。”
“是。”
男子名唤张嵩,得了命令一夹马肚,行到了前面,来到城门口张嵩从怀中掏出一方令牌,不知使了怎样一个手法,令牌“嗖”的一声便稳稳落在了守城士兵的手上,士兵验看无误,态度恭敬地开了城门,将令牌还了。
一行人策马出了泰州城,却并不走官道,而是往泰州城外的青山方向赶去,吴蔚也不多言,一行人策马扬鞭用了大半日的功夫绕了一个远道。
在一处亭外,看到了在那边接应的人。
一共是四辆马车,其中一辆装着他们此行所需的辎重,另外三辆则是名品茶叶,丝绸,锦缎,以及上好的瓷器。
瓷器易碎,不好运输,可越是这样,就越没有人怀疑吴蔚商贾的身份。
宜王命人用稻草将每一个瓷器牢牢包裹,放在了一个个箱子里,倒也不用太担心。
这也是宜王府准备的,用作伪装吴蔚富商身份的道具,他们需要将这些东西一直拉到海州,上船带到扶桑去。
赶车的车夫也是宜王府的好手,见吴蔚来了,纷纷跳下马车行礼,吴蔚并不多言,上了装满辎重的马车,换上了一袭男装。
吴蔚身材修长,气质洒脱,眉宇间带着一丝英气,换上男装之后丝毫不见违和,原本姣好的身材隐在男装之下,看起来更像是一位带着几分柔弱的贵公子。
由于天气尚寒,吴蔚身披一件玄黑色狐裘大氅,给她增添了几许沉稳,持重。
一行人并不走出泰州的常规路线,他们会绕过这座山,一是为了隐蔽行踪,二是因为如此正好可以绕过清庐,清河两县,避开时疫重灾区。
众人对吴蔚的称呼也从“小姐”变成了“公子”。
吴蔚重新跨上马背,如此气质,引得张嵩,张阳,小梅和芦荟,忍不住多看了吴蔚几眼。
原本小梅还有些担心,吴蔚难以扮出男子气魄,若是通身的女儿姿态,反而容易遭人惦记,可见到吴蔚如此,小梅的心彻底落了。
“出发!”吴蔚一抬手,马蹄声,车轮碌碌声,响起。
第267章 途中小事
一行人目标明确, 直奔海州。
这一路上并非坦途,吴蔚一行人阵容豪华,虽然不知道马车里拉了什么东西, 可看着马车过处留下的那些深深的车辙, 一些懂行的人就能判断出马车里装了好东西。
而且吴蔚这一行人,有男有女, 当家为首的又是个年轻粉面的, 还不见有人带了兵器,难免被强人惦记上。
攻击遭遇了七次小偷,一次劫道。
这样的遭遇令吴蔚暗暗心惊, 因为就在数月之前, 吴蔚曾被迫走过梁朝许多地方, 虽然也并非一路太平,但也只发生过葫芦娃们那一次, 似偷似抢的事情。
后来在京畿一带虽然被人惦记上了,也只是点到即止,可从来都没有遇到过劫道的事情啊!
上一次, 吴蔚她们一行人全部都是女眷,而这一次, 明面上只有小梅,芦荟两名女子,剩下的……除了吴蔚看起来比较柔弱外, 其余的可都是精壮男子啊!
这世道到底怎么了?吴蔚曾不止一次思考着。
……
宜王给的资金充足,得益于此吴蔚也第一次住进了传说中的“天字一号房”, 那个电视剧里主角专属的房间, 吴蔚也得以体验了一次。
说句良心话,这天字一号房还真有它贵的道理, 房间宽敞又明亮,而且还是套间,屋内有一间小书房,一间卧房,还有一个小小的耳房,什么文房四宝,围炉煮茶或者泡茶的器具一应俱全,书房里还摆了几本供消遣的书。
天字一号房的门窗都与其他客房的不同,窗子是用所谓的“金刚木”做成的,异常沉重,想从外面破开几乎是不可能的。住在天字一号房的客人,每日的热水是必备的,还有随叫随到的餐食服务,可以说这是吴蔚出过的最舒服的差,连带着对宜王的怨气都小了不少。县猪夫
一路上小梅和芦荟轮流宿在天字一号房的耳房里,吴蔚劝了好几次都没用。
至于那次被劫道的经历,是吴蔚一行人走在一段人迹罕至的驿道上,两边都是绵延不绝的青山,驿道穿过山谷,大概持续数十里路。
在进山谷之前,吴蔚看了看周围的地形,还笑道:“此地可真是打家劫舍的风水宝地啊!”吴蔚说完以后,自顾自地笑了一阵,一转头却发现众人都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她,吴蔚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行至山谷中段,吴蔚一语成谶了……
从两边的密林里,冲出许多穿着粗布麻衣的蒙面男子,有手持扁担的,手持菜刀,哨棒的,少说也有二十几号。
他们挥舞着手中的家伙,命令吴蔚将所有的辎重,车马,钱财,都留下,就可以放他们所有人过去。
吴蔚仔细品味了一下这些人的诉求,暗道:看来这些人只是单纯的想劫财,对色和人都不感兴趣,无论是从他们的手中业余的家伙,身上的穿着,还有话术来看,都不像是专业的强盗。
吴蔚骑在马背上,单手拉着缰绳,对身边的四人说道:“我看这些人都不像是落草为寇的强人,只是图财,并没有要我们命的意思,你们手下也收着些。”
“是,公子!”
张嵩说道:“你们都歇歇,让我来吧。”说着缓缓地解下了一直背在身后的包袱,只听“哗啦”一声,张嵩从包袱里选了一个袋子在手里掂了掂,剩下的依旧放在包袱里,背在身后。
吴蔚将张嵩的一举一动看在眼里,这一路上张嵩的背后一直背着一个行囊,看起来颇有些分量,起初吴蔚还以为是宜王给准备的盘缠,直到后来芦荟给了吴蔚一沓银票后,吴蔚才否定了这个想法。咸注夫
这个队伍里,管理资金的人是芦荟,她还有一个小箱子,箱子里面都是金子。
吴蔚看着张嵩,只见他将那个布袋托在手掌之中,另一只手伸到了布袋里,搅和了几下,发出“哗啦”声响。
“诸位,若是能就此让出一条路让我们进去,也能免去一场皮肉之苦。”
众人先是沉默了片刻,最终从队伍里走出一个人高马大的男子,挥舞着手中的菜刀,大声道:“我们这么多人,还打不过你们几个?两个娘们,一个小白脸,真打起来他们三个能帮上什么忙?我们二十几个打你们六个,今儿爷还就不信了……”
男子的话还没说完,只见张嵩眯了眯眼,吴蔚的瞳孔一缩,下一瞬就听到那男子发出了一声惨叫,痛苦地捂住了嘴巴,紧接着从嘴里吐出了一块圆润的石子,连着两颗门牙,混着血水吐在了驿道之上。
吴蔚惊呆了,她一直紧紧盯着张嵩,竟然全然没有看清对方出手的动作,只感觉眼前一花,听到一声破空之音,以及那男子的惨叫。
小梅的芦荟都守在吴蔚身边,芦荟娇娇弱弱的声音响起:“公子,张嵩这手‘飞蝗石’的功夫,练了二十年,百步之内指哪打哪,百步之外亦能伤人。”
“哦,厉害!”吴蔚惊呆了,暗器手法她只在武侠小说里读过,没想到今日能亲眼见到!芦荟说张嵩有二十年的功力,可张嵩看起来也就二十出头的年纪。
之前宜王给派的梅兰竹菊里,小菊也有一手暗器功夫,不过那是一天夜里,吴蔚只是听到了马车外的惨叫,也不知道小梅的暗器手法和张嵩的比,谁技高一筹?
只见张嵩又从布袋里捻出一枚石子,不等对方反应过来,吴蔚又感觉张嵩的手抖了一下,再定睛一瞧石子已经不见了!
“啊!”那名男子不知被击中的何处,单膝跪在了地上。
接下来,张嵩再也没给这群人喘息的机会,手中的石子频频射出,有时是一颗,有时是三五颗,每一颗石子都能精准地打在对面那些人的身上,袋子很快瘪了下去,张嵩停了下来,因为对面已经没有能够站立的人了。
他们伤的都不重,但是在发现只要站起来就会挨打时,索性就趴在地上不敢起来了。
见到这一幕,吴蔚忍不住给张嵩鼓掌:“好功夫!”
张嵩朝吴蔚拱了拱手,闪过一丝拘谨之色。
吴蔚又转头对那些劫道的人说道:“刚才的只是小惩大诫,别再逼我们出手,我看你们只是想要些钱财,并没有害我们的心思,所以才让手下人留了手,机会不会再有第二次了。”
对面的人散了,先是匍匐撤退,见没有再遭到石子打击,纷纷爬起来,飞也似地朝两边的林子里跑去,不过几个呼吸的功夫就全部消失不见了。
张嵩翻身下马,来到吴蔚面前行了一礼,说道:“公子,可否容小人将飞蝗石取回?”
“去吧去吧,要不要我帮你一起捡啊?”
“小人不敢!”张嵩向前跑去,将散落在地上的石子全部拾起,还将有些沾了血的石子宝贝地在衣服上擦干净了,才装到袋子里。
张嵩重新上马,吴蔚却来了兴致,问张嵩借来飞蝗石一观。
所谓的飞蝗石,不过是一些铜钱大小的,光洁的鹅卵石,石头上并无玄机,若非要从石头上找,不过是这个大小的石子,捏在指尖很合适,仅此而已。
吴蔚当即来了兴致,问道:“刚才芦荟说你这飞蝗石的功夫已经有二十年了,能给我讲讲嘛?”
张嵩有些不好意思地答道:“小人原本是一位富绅家中佃户之子,五岁时父母双亡,幸得管家可怜,让我小人留在家中帮着放羊。这手丢石子的手段也就是在那时候开始练就的,当时小人年纪尚小,身量不足,追不上乱跑的羊,就捡了地上的石子去打,又怕把羊打伤了,力道上要格外小心,放了三年羊以后小人丢石子的手段小有所成,后来会试着打些浅溪里的鱼,低飞的鸟,林子里的山鸡和野兔,如此也能吃上些肉食。十三岁时,小人误打误撞与殿下同时看中一只飞鸟,殿下一箭射空,小人的石子却打中了,待到小人去寻鸟儿的时候,遇到了殿下,被殿下收入麾下,请来名师指点小人的暗器功夫,转眼又过了十二年。”
“哦,原来是这样啊……这么说芦荟也没有夸大,算一算你正好练了二十年了。”吴蔚虽然说的一本正经,嘴角却在一抽一抽的,好不容易才压了下去。
吴蔚早已在心中发出了大笑:这宜王可真行,连只鸟都射不到,还好意思打猎呢。
从前看武侠小说的时候,吴蔚特别喜欢两种功法,一个是轻功,另外一个就是暗器,吴蔚觉得这两样是游侠必备的,有这两个功夫傍身,便可畅游天下。
但听到张嵩平直的讲述后,吴蔚打消了学习暗器的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