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做的是对的吗?”沈满棠都有些迷糊了。
Louis恐吓他时说过的,他一旦把这件事告诉别人,所有人都会厌弃他,连家人都会不要他。久而久之,他开始草木皆兵,害怕除二叔以外所有成年男性的接触。
可现在金朝又说,这是正常的,他可以有自己害怕的东西。
“你还这么小,有防备心是好事。”金朝拍拍他的脑袋安慰道,“但恐惧是棵小树,你越害怕,他就会扎根得越深。像今天赵叔抱你,就只是单纯的想帮你,并没有不好的举动是不是?但你下意识就把他当坏人了。”
他注视着沈满棠的眼睛,严肃郑重地说道:“小满,不是所有人都和Louis一样的,我们不该因为一个恶人的行为否定一个群体,也不该用别人的错误折磨自己。你要是愿意,我们就一起克服它,好不好?
“好。”沈满棠哽咽着说道,一激动还冒了个鼻涕泡。他偷偷把鼻涕水蹭到金朝酱紫色的马甲上,又道:“那你要陪我,我一个人就害怕。”
“嗯,一言为定。”金朝主动和沈满棠勾了勾手,又蹲到他面前说道,“楼梯上太危险了不能背你,平地上应该可以,你上来试试看。”
“不要。”沈满棠干脆拒绝。
“又怎么了?”金朝被他折腾的都没脾气了。
沈满棠默默指了指金朝肩头洇湿的一滩水渍,有他的眼泪,也有他刚擦上去的鼻涕。
金朝第一次明目张胆地当着沈满棠的面,给他翻了个大大的白眼。“矫情。”他骂道,却又不得不妥协,继续搀扶起沈满棠。
等到了楼梯口,金朝不放心沈满棠单脚跳台阶,便架着他的嘎吱窝,一级一级地托举他。有些先生路过时也想要帮忙,但都被沈满棠拒绝了。
第一次拒绝时,惊吓过度的他紧紧抓着栏杆,瑟瑟发抖地躲着:“不用了,我自己走。”
第三次拒绝时,他礼貌地鞠了个躬,像金朝说的那样,直视对方眼睛说道:“多谢先生好意,我自己可以的。”
每进步一次,金朝就会许诺给他做一种糖。小孩子非常好骗,金朝说什么就信什么,还惊讶怎么会有这样的糖。
其实金朝说的这些糖果都是几年后才会陆续风靡沪上的新式糖果,可惜金朝也不能完全记得配方和制作工序,而他现在又是个需要踩着板凳才能够到灶台的年纪,完全没有能力独立研发一款新式糖果再将其批量生产。
可上一世芦荟死时他才十二岁,若是按照前世的步调走,他根本无力破解芦荟的死局。他只有再快一些,到时才会有保下芦荟和沈满棠的能力。
金朝的思绪很快就被一个大嗓门打断了。
“你们两个堵在这里干嘛呢?”常遇青抱紧双臂,站在楼梯口不耐烦地看着两人。他上下扫视一眼沈满棠,又道:“你脚怎么了?”
沈满棠居高临下地看着常遇青,瞬间的惊讶甚至大过于他潜意识里对常遇青的厌恶。他惊叹道:“你怎么这么瘦了!”说完又有些不安地问道:“你姆妈真不给你吃肉了?”
短短半个月里,常遇青从圆头圆脑圆肚皮的大胖小子变成了个压缩版的小胖子。胖倒还是胖的,只是终于不再是走起路来肉都要抖三抖的程度。甚至他瘦下来后连鼻子都立体了,眼睛也大了些,五官不再被一团肉局促地挤在面中,也是个有鼻子有眼的清秀小孩了。
常遇青没好气地走上来,呛声道:“我一直这么瘦。”
金朝翻了他一个白眼,继续挪着沈满棠。
“都要迟到了,一起抬吧。”常遇青直接抓过沈满棠的一只胳膊就要把他举起来。
“别别别,你放手!”沈满棠才在金朝的训练下摆脱了些对肢体接触的恐惧,就被常遇青的粗暴动作吓回了原型。常遇青虽然瘦了些,但胳膊照样结实粗壮,体型也明显大于其他小孩。沈满棠见了还是害怕,更何况常遇青又是强来。
“我和他一起架着你走,怕什么?又不会吃了你。”常遇青我行我素,直接架着沈满棠的胳膊上了个台阶。
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金朝无奈,只得架起沈满棠的另一只胳膊往上走。总不能把他撕成两半吧。
两个人合作确实快很多,沈满棠都没回过神,人就到座位上了。
常遇青一甩头,潇洒地扔下句“要帮忙就吱一声”,就回了自己座位。
沈满棠被常遇青的这种剧变吓了一跳。他好像把暴脾气和身上的肉一起减掉了?
但沈满棠被金朝洗脑得很彻底,他和金朝耳语道:“常遇青蔫儿坏,突然帮我一定又是在打什么坏主意。”
金朝完全没有自己荼毒了沈满棠单纯心灵的罪恶感,十分认同地点了点头。
作者有话说
公主请看文!
第23章 三面之缘
第一场考的是国语。对金朝来说,这种等级的试卷堪比描红,不用动脑,两刻钟的时间便写完了。他看着身旁啃着指甲琢磨试题的沈满棠,转着笔,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事。
前世他与沈满棠只见过三面。第一面即是他在沈家门口拦车那次,他也不知自己哪来的自信,觉得这个小少爷既是由母亲抚养长大的,又生得这般温柔可亲,定会告诉他母亲的死因。
虽然挨了顿打,但当沈家司机扔下那袋药后,他还是重燃起了希望。此事还需从长计议,当务之急是要活下来。
他饥寒交迫,又受着伤,只觉头脑昏沉。再这样下去他恐怕撑不过今晚了。他只能在街头随便找了个外观豪华的饭店,不顾尊严地跪在了门口。为了能走到上海,从未穿过鞋子的他偷拿了婶子的绣花鞋,就这么走了两天两夜才到了沈家,中间只吃了一个家里拿的窝窝头。他感觉自己快要撑不住了,只能赌一把。
门外的小厮一脚踹了过来:“死叫花子,滚别处要饭去。”
金朝被踢翻在地,又虚弱地爬起,使尽浑身力气磕头道:“求你了,我已经三天没吃饭了。你让我讨口饭吃吧。”
“你知道这是哪吗,找死呢?滚!”小厮粗暴地扯住他的后衣领将他拖走,他手指插进领口抵抗着,险些窒息。
“放开他!”一个男人从饭店的旋转门走了出来,看到保安的行为制止道。
小厮立刻松手,赔笑道:“对不住啊,先生,惊扰到您了。这小孩刚刚挡路了,我就给他这么一挪……”
那位先生没理会小厮的话,抬手示意他噤声。他弯下腰,上下打量着金朝。上海的雪天里,这个少年衣着单薄且肮脏,脚上还穿着双不合脚的绣花鞋。脸上倒是干净,身上也没异味,只是浑身瘦得厉害,看着吓人。
他问道:“你跪在门口做什么?是有什么难处吗?”
金朝瞧着这人通体一身玄缎夹棉长衫,一看就知面料昂贵,是个有钱人。他极力忍住眩晕想吐的感觉,跪起身子磕头道:“我父亲过世,母亲在上海惨死,我想来讨个公道却被主人家无理殴打,如今只能流落街头。若先生不嫌弃,我可以给您洗衣做饭、洒扫砍柴,只求您给个住处收留我。先生,您行行好,我日后一定做牛做马报答您。”
小厮在一旁不屑地嗤了一声。要饭的人他见多了,要住处的他是第一次见。
“你起来,我们好好说。我这里是有份工能让你做,只是对你这个年纪来说可能辛苦些……”那位先生话音未落,金朝便晕了过去。
晕之前他只想着,这下不会死了。
醒来后他发现自己躺在一间有些阴暗的仓库里,周边堆满了货架和一袋袋小麦。他挣扎着坐起,床在他的动作下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引来了外面的人。
是饭店遇到的那位先生。先生见他要起,制止道:“别下来了,盖着被子吧。把这碗粥喝了再吃药。”
“多谢先生。”金朝接过碗,不顾粥还滚烫就狼吞虎咽地舀进嘴里。几口热气腾腾的白粥下肚,他的身体终于热起来了,饿了太久的胃像是抱怨般的发出几声响亮的腹鸣。
“慢点吃,没人跟你抢。”男人说道,“你也别叫我先生了,我叫陶园昌,你就和厂子里的小弟们一样,叫我陶哥吧。”
金朝有些叫不出口,只能折中叫了句“陶老板”。
“嗯,你还记得昏过去之前许诺过要给我当牛做马吧?”陶园昌调笑道。
“是,我记得的。”金朝现在才觉出尴尬。可若不是他潜意识里还知道去有钱人出入的场所讨饭,他现在恐怕已经死了。
“那我跟你说说你的工作内容。你要是听了觉得累、不想干,也没事,我就当随手做好事了,不用你回报。”陶园昌娓娓道来,“我这儿是家糖果厂,叫福臻糖果,去年才刚开张的。底下有四十来号人,都比你大些。你刚进来呢就当个学徒,先从搅糖浆、装盒、搬东西这种活做起,等上手了我再安排师傅教你做糖。”
“好的陶老板,我能行。”金朝暗道,他五岁就下田帮着插秧了,金家可不养闲人。别看他瘦,干体力活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陶老板点点头,咳了咳,又不好意思道:“别看我穿的还行,我冬天也就这一身好衣服,多的钱都投厂子里了,所以现在工资还开不了太高。比你年纪大的兄弟们干的多些,拿的自然也要多些。他们是一日十五文,我呢先给你十文,等你大些再涨上来。”
“多些陶老板,我一定会好好干的。”金朝听了工资数目,喜出望外。在金家他再怎么干活可都不会有一文钱进他口袋。
“嗯……还有件事,”陶老板更加不好意思了,“我平常一般都住厂子里,你现在睡的就是我的床。工人们没成家的一般都住在工棚里,有时候挤不下还得睡地上。总之住的环境不算太好,我先带你看看去。”
金朝没懂陶老板的难堪。他一个大老板都睡在工厂杂物间里,为何还会因为工人住的不好而羞愧?他以为像他们这种人,只会尽可能把工人榨干。
之后的一年里,他每天都过得很充实。他们厂子日夜工作,每日两班倒,他几乎干完活便倒头就睡,没有力气去想别的什么。他要学的东西也很多,短短一年他就学了梨膏糖、雪花糖、红枣糖等十余种糖果的制作方法。
当时的糖果厂还未引进机器,所有工序都是手工操作的,但他们厂的月产量却能达到两万多斤。这样的成绩离不开陶园昌的领导。他几乎日日都与工人同吃同睡,不用外出谈生意时也会和他们一起做糖。
他还十分鼓励工人们识字念书。换班间隙、用餐期间……只要有空,他便会给大家读报念诗,甚至自费购买一批识字簿教大伙儿认字描红。从前金朝只在镇上的私塾外偷听过课,从不敢奢望有一日能够读书写字,因此对陶园昌,他是发自内心的感激,工作上也更加尽心卖力。
极高的工作强度与更高的精神追求填满了金朝的每分每秒,可他并没有忘记自己是为什么来的上海。他要再见小少爷一眼,问清母亲的死因。
每个月里工人们只放半天假,这半天里金朝都会候在沈家附近,想要有机会和小少爷说上话。
或许这就是天意,他苦苦等待,终于拦下了几次沈家的车,却从未见过小少爷的身影。每回他都做好了见不到他就挨打的准备,可是工厂的工作不等人,每次被打后他都无法跟上出活的速度,只好放弃了盲目拦车的蠢办法。
就在金朝几乎要放弃守株待兔时,他在一张用来擦玻璃的旧报纸上看到了一则去年的报道。报道称昨夜沈小少爷生日宴临时取消,宾客哗然。据沈家解释,取消的原因是沈老太太突发疾病,需要静养。
小报记者还在文章末尾调侃,沈家小少爷每年生日都大操大办,牵线了不知多少桩生意。昨晚宴会没办成,最伤心的恐怕不是沈小少爷,而是想要借机谈合作的各路权贵。
金朝第一次知道了沈小少爷的名字,原来他叫沈满棠。他又记下了沈满棠的生日,公历十二月十五日。
他开始留意各类报刊中关于沈家的报道,遇上不认识的字他就翻字典去查。可报道多数围绕隆€€商行和沈沧,并没有沈满棠的影子。那年十二月十五日,他特意请了一天的假蹲守在沈家门口,虽未见有宾客上门,却终于蹲到了沈满棠。
当天下午,一辆陌生的庞蒂亚克轿车驶到了沈家门口,不一会儿沈满棠便从家里走了出来。只见一个高个少年从轿车上下来,走到另一侧给沈满棠拉开了车门。此人正是常遇青。
金朝激动又急切地冲上前去拽住沈满棠的手:“沈小少爷,您还记得我吗?我是芦荟的儿子,我来是想……”
话未说完,霎那间,他被常遇青一拳打倒在地。他没有防备,呆愣看向沈满棠。他觉得沈满棠会如同初见时那般,阻拦别人对他的暴行。
可沈满棠没有。他像是见了鬼一般浑身颤抖,崩溃地用双臂紧紧抱住自己,目光涣散地看向远方,根本没给金朝一点眼神。
“沈小少爷,您是我姆妈带大的,求您看在往日的情份上,告诉我真相好吗?”金朝爬起身,又试着上前叫醒慌乱中的沈满棠,让他回答自己的问题。
“滚,你是什么东西,沈小少爷是你能碰的人吗?”常遇青两世都是一副霸道脾气,见他又想来拉沈满棠,便一脚踹了过去,又对下人吼道,“你们都是吃白饭的吗?还不把他轰出去。”
沈家门卫一拥而上,将金朝拖进了草丛里,像他第一次来沈家时一样拳打脚踢。
金朝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他一声声大喊着“沈小少爷”,却只听见了车子驶走的声音。
殴打中有人趁火打劫,拿走了金朝的挎包。里面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只有一盒金朝亲手做的巧克力。当晚金朝还是忍着疼痛躲在了沈家不远处,却并未等到沈满棠回来。
十二月十六日,他翻遍了所有报刊,却没看到一篇报道沈满棠生日宴的文章。可照那位记者所说,沈满棠生日宴是上海滩一大盛事,去年也是临时取消的,那今年为何也没操办?难道就是那日的变故害得母亲去世?
他当时想不通许多事,甚至第二天回想起沈满棠的激烈反应时,还怀疑他就是害死芦荟的凶手。可他又打心底里不愿相信母亲养出的孩子是个恶魔,而这个恶魔还有副安琪儿的面容。
第三次见面,也是他们前世最后一次相见,是在沈满棠二十一岁生日宴上。只是这场宴会并没有设在沈家,而是在华懋饭店的和平厅内举办。到场的宾客也不再是那些跺跺脚就能震慑上海滩的名门富商,而是些与沈满棠一丘之貉的二世祖。
彼时的金朝已经从陶园昌那里接手了福臻糖果厂,算得上是个小有名气的老板了。一个电话的功夫,他就拿到晚宴的邀请函。
距离他上一次遇见沈满棠已经过去了九年。这九年里,无论他找多厉害的侦探调查沈家、跟踪沈满棠,都查不到一点蛛丝马迹,芦荟就像是个从未出现过的人一般蒸发了。案件已经过去太久了,而沈家的发展更是如日中天,以金朝当时的身份地位,想对沈家做什么都可谓是蚍蜉撼树,不自量力。
兜兜转转,他只能再次从沈满棠入手。这些年来,他在传闻、报刊、密信里见证了沈满棠的堕落腐化,仿佛这才是他的本性。金朝觉得自己有理由相信,这样的人是不会念及他母亲的养育之恩的。而他又是芦荟生前接触最多之人。
如果凶手真是他,哪怕一命抵一命,他都要了结了沈满棠。
于是他又一次带着贺礼来到了沈满棠的生日宴。贺礼依旧是一盒巧克力,只是这次他带的是福臻糖果公司出品的高级巧克力,比当年没送出手的那块自是不知精美多少。
金朝随手将巧克力递给了和平厅门外的侍应生。他这份贺礼在公子哥送的大礼面前确实寒酸,就连侍应生都不免多查看了几遍他的邀请函确认身份。
“先生,已经登记好了,里面请。”侍应生为他拉开了宴厅的大门。
宴会已经开始很久了,里面热闹非凡。有举杯寒暄的,有划拳拼酒的,也有和衣着大胆的舞女跳交际舞的。金朝看着这群醉生梦死的浪荡子们,内心满是鄙夷。他游离在人群里,寻找沈满棠的踪影。
大厅里显然没有,盥洗室也没有,就连存衣处都找不到沈满棠这人。金朝越找越急躁,看到存衣处边上还有一扇隐蔽的小门,便一把推开。沈满棠果然在里面!不止有他,他的小女友和常遇青也在里面。
沈满棠斜躺在一张美人榻上,和女星江彩蝶黏糊地交叠着,手里还拿着柄长长的烟枪。两人你一口我一口地吸着,根本没注意到有人进来。而平日里嚣张跋扈的常少爷此时就挤在床榻边沿,贴心地将鸦片灯凑到他的烟葫芦口,防备他平躺着就能吸烟。
常遇青听到了声响,但直到给沈满棠溶完了烟膏才转过身来。他看向金朝,觉得有些眼熟,但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这位先生,怎么称呼?”常遇青打量着金朝。此人一身古板老气的西装,没有佩戴胸针、口袋巾等装饰物,袖扣的材质也十分廉价,实在不像是今日的宾客。
金朝没有理会他,径直走了进来。他看着榻上蜂狂蝶乱的一对男女,失望之情溢于言表。这是他第一次亲眼目睹沈满棠放荡形骸的模样,肮脏的令人作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