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满堂 第87章

“姆妈,你炖的汤也太香了吧!元宝家的伙食太差了,我都快馋死你做的菜了。”沈满棠见着芦荟就开始撒娇,挂在她的身后左晃右晃的不肯走。

“少爷!”芦荟急得低声喝止道,“你别这么叫,让别人听到还得了。”

“知道啦,我私下偷偷叫。姆妈姆妈姆妈。”沈满棠贴着芦荟的耳朵,喊得一声比一声亲热。

“唉,你呀你。”芦荟无奈地笑着,也只能随沈满棠去了。“对了,怎么就你俩回来了,元宝呢?”芦荟检查完砂锅中的炖汤,才想起还没见到她的宝贝大儿子。

“他还在公司呢,这阵子就没回过家,也不知道今晚还能不能脱身了。他要实在来不了的话,我就舀两碗,带去福臻陪他一起吃。”沈满棠闻着香味,情不自禁地咽了咽口水,心想他和元宝今晚可算是有口福了。

陶园昌塞的佣人,大多都是路上随手捡来的,有的头一遭上人家里做工,手脚甚至还不如金朝麻利。而他塞来的厨子也是,饭菜总是做得没滋没味,沈满棠嘴这么叼的人,自然是吃不下几口的,因此常常需要金朝半夜起来给他下厨打牙祭。可这么久过去了,无论是他还是金朝,都没有要赶走厨子的意思,也只有偶尔来芦荟这儿才能解解嘴馋。

“你们要是忙的话就不用特意回来了,跟我说一声,我给你们送去。”芦荟摸着沈满棠瘦了一圈的脸,心疼道。

“谢谢姆妈,姆妈最好了。”沈满棠热情似火地亲了口芦荟的侧脸,嘴甜得像是掺了蜜。

“都说了,私下喊。”芦荟警惕地四处张望,见没人路过,才半是埋怨半是羞怯地推了把沈满棠的肩,“听话。”

“遵命遵命。”沈满棠开玩笑地同芦荟敬了个礼,顽皮得像是回到了小时候。

“好啦,二爷‘新丧’,我们欢声笑语的不像话,当心隔墙有耳。”芦荟谨慎地摆出了一个没落大宅中的忠仆应有的态度,捂着沈满棠的嘴不让他说了。

“姆妈,我觉得有时候你和元宝真是像极了。”沈满棠撅着嘴,自知理亏地小声埋怨。

“我们是母子,自然像啊。”

“那我跟你也像。”

“行,你也像。”芦荟笑着摇摇头,想到元宝刚来沈家时沈满棠霸着她争宠的模样。这么多年过去了,沈满棠人都长得和门框一样高了,但这性子却还是和从前一个样。

她打量着沈满棠的五官,轻声喟叹道:“你打小就跟个瓷娃娃似的,带出去人家都以为你是小姑娘呢,还问我怎么给孩子养的,这么水灵。喔唷,我当时心里说不出的骄傲,就想着,这要也是我的孩子该有多好,没想到这愿望十多年后竟成真了。”

“那你怎么都没跟我说过?”沈满棠嗫嚅道,“我小时候就偷偷喊你姆妈,可你非不让。后来元宝来了,我才知道你已经有小孩了,他还管你叫姆妈,气得我一脚就把他给踹翻了。”

“你是少爷,哪有少爷管下人叫姆妈的,这不是乱套了吗?”芦荟温柔地睨他一眼,又掐了把他粉雕玉琢的脸道,“那会儿你还和元宝争我争得起劲,结果没多久就连‘芦姐姐’是谁都忘了,澡也不用我洗了,觉也不用我哄了,两个人好的跟一个人似的,插也插不进去。”

“哪有那么夸张啊?”沈满棠瞧着嘴咕哝着,“我怎么记得我经常被他气哭呢?他小时候管我管得也太严了,我都要恨死他了,哪还会跟他这么好。”

“是嘛?可我怎么记得有个小孩跑过来跟我说,他和元宝世界第一好呢?”芦荟憋着笑,揶揄道。

“啊啊啊,姆妈!你快忘了吧,求你了。”沈满棠害臊地捂住芦荟的嘴,想想便觉得自己丢人。

“害羞什么啊?”芦荟撇开他的手,轻笑道,“你们两小无猜的情谊,旁人羡慕都羡慕不来,多宝贵啊!我可得帮你们记牢了。”

她低下头,开始着手切笋丝下锅,嘴上却还在念叨着:“能从小便相遇,一定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要珍惜。”

沈满棠歪歪头,提出不同看法:“也可能是我上辈子过得太苦,老天爷才派你和元宝来补偿我呢。”

在和金朝分别后,他便常常做一些怪梦,抑或是出现幻觉,总仿佛看到了另一个自己,在他熟悉的环境里苦苦煎熬着,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可自打金朝回到他身边后,他便再也看不到那些恐怖怪诞的画面了。金朝就像一道开了光的护身符,牢牢庇护着他,让他不再会被恶鬼缠身。

“瞎说什么呢,我们小满这么心善,不管哪一世必定都有福星高照。”芦荟不准他说这些不吉利的话,干脆将他轰了出去,眼不见为净。

到了饭点,等沈家人都坐齐了,金朝才姗姗来迟,并且还不能免俗地提来了几箱福臻的糖果当年货。傅君佩没摆架子,热情地招呼他坐到沈满棠边上,又喊厨房中的芦荟别再忙活,一起出来吃饭。

沈家的佣人今日已经遣散了许多,没那么多人站桌边伺候,他们说话也自在了些,只剩金朝一人拘谨地坐得笔直,权把这顿饭当作是对他的考验。

可他预期中的“一年挣多少”“在爪哇有几套房”之类的问题统统没有出现,反倒还收获了傅君佩和沈攸一人夹给他的一只鸭腿。金朝受宠若惊,就差没站起来给她们鞠躬致谢了。

“你别紧张,我姆妈和小姑你又不是没见过。”沈满棠在桌下偷偷握住金朝的手,和他耳语道。

“我没紧张。”金朝话虽这么说着,腿却又不受控制地抖了起来。他敢说,哪怕在枪林弹雨里,他都没有像此刻这般惊心动魄过。

好在还有沈满棣这个活宝活跃气氛,挑挑拣拣地和金朝反馈哪款糖好吃,哪款糖还有待改进,总算是勾得金朝多说了几句话。

一餐饭就这么其乐融融地过去了,大家虽没有明说,但也都彼此默认,从此金朝便作为沈满棠的伴侣,成为沈家的一份子了。芦荟看着大家很给面子地吃完了她准备了一天的饭菜,为金朝捏了把汗的心才总算是放下了,这才后知后觉地吃出了饭菜的味道。

金朝本以为这场算不上是考验的会面已经结束了,可没想到沈攸却意外地在饭后叫住了他。“元宝,我能单独和你说会儿话吗?”

金朝定在原地,僵硬地点了点头,跟随沈攸去了书房。比起被他拐了儿子的傅君佩,他更不敢面对的,其实是因他才失了母亲和爱人的沈攸。

“四小姐。”金朝站在沈攸面前,明明比她高出了一大截,却像是犯了错的孩子,把头埋到了衣领里。

“别这么见外,你既然和小满在一块了,就随他叫我一声‘姑姑’吧。”沈攸指了指沙发,示意他坐下,“我喊你来,其实是为了陶园昌的事。”

二月的天,金朝却出了一身冷汗,把他的里衣都浸湿了。

“我也是后来从小满口中得知,是你和他一起创办了福臻。我想你们的关系一定非常好,所以才冒昧地请你来同我聊聊。”

“好,四小姐想知道什么,我一定知无不言。”

“园昌以前同我提过,他身边有一位很厉害的小友,为他出了许多生意点子,还独自一人去爪哇闯出了一片天来。我想,这位小友应该就是你。只可惜我从前对他很是不好,从来不耐烦听他讲话,不然今日我也能与你分享许多他的独家秘事了。”沈攸仰头靠在沙发上,眼睛茫然地瞟着,却无能为力地发现,自己真的再想不出更多陶园昌对她说过的话了。

“我很后悔,他活着时我为什么不对他好一点,非要等他死了才摆出这副惺惺作态的样子,做给谁看呢?”沈攸将手覆在眼皮上,似是终于找到了出口,将这半年多来积压的情绪统统宣泄了出来。

“我从来不信这世上有什么劳什子爱情。你看我爸妈、我大哥和三哥、还有我兄嫂,为了点朝更夕改的爱情把自己搞得死去活来,把家弄得支离破碎,值得吗?所以我从小就想着,我不需要爱人,我也不会爱上任何人,我只需要借结婚这个由头,帮我逃离这个家不像家的地方,哪怕这么做的代价是往后余生我都将和某个人不咸不淡地度过,但这也好过爱上一个人后把自己折磨到发疯。”

“可等我多次病急乱投医后才发现,原来婚姻并不是女子的第二次投胎,”沈攸指了指自己的太阳穴,“这儿觉醒才是。

“所以我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我嗤笑鄙夷所有对恋爱和婚姻还抱有幻想的蠢货,并对向我示爱的人展现我能表达的、最极端的恶意,哪怕他们什么都没做错。也就是在我最扭曲的时候,陶园昌出现了。他像是听不懂人话一样,每天傻呵呵地出现在我身边,嬉皮笑脸的真让人讨厌。有时还占用我们的热线电话,只为跟我说今日黄历上写不宜出行,叫我不要外出采风。你说他可不可笑?”

“直到我负责了一篇他的个人报道,才算是对这个人有所改观。但多可笑啊,他越是好,我却越是不敢要了。我这样一块永远捂不热的石头,哪里回馈的了他的期待。他这样至诚至善之人,该当有更好的女子爱他。”

“他死后,我一直在后悔,不是后悔没能和他在一起过,我只是后悔为什么非要口出恶言来贬低他的感情,让他至死都以为是自己还不够好,才没能打动我。”

“这话我没人能说,也说不出口,谢谢你还能坐在这里听我把话说完。你是他最亲近的兄弟,我这般辜负他,你就是恨我也是应该的。我欠他一句抱歉,今天也要对你说声抱歉。若是没遇到我,他最后的人生还能快活许多。”

沈攸说完,便真的站起身向金朝深鞠一躬,吓得金朝连忙将她扶起,又将内袋中常年为沈满棠备着的帕子扯出,塞给沈攸拭泪。

“四小姐,据我所知,陶哥遇上你后一直觉得很幸福,他前年还买了栋小洋楼,说是日后要当作你与他的婚房,就是现在我和沈满棠住的那栋!其实我早该把这房子还给你了,这是陶哥想着你才买的。你要想去看的话,我们现在就能出发。”

沈攸蒙着脸,微微摇了摇头:“不去了,我这样的人,不配去他的婚房。”

金朝有些着急,语气也变得冲了些:“四小姐,你今日同我说的话,陶哥泉下有知,也必定是笑着的。我了解他,他不是那般心胸狭隘之人,相反,他只会比任何人都更能理解你的苦衷。你若这般妄自菲薄,才当真是寒了他的心!他活着时都是一心为你,死了又怎会回过头来埋怨你?”

“你说你要跟我道歉……其实一直以来欠你一句道歉的人是我。没有我提前出现在他的生命里,又野心勃勃地跑去爪哇,最后还带着一艘船的货来让他押往关东,他就不会死。所以真正欠他的不是你,是我,是我害死的他!”金朝说到最后,音量已经接近于嘶吼,震得沈攸连泪都忘了流,怔怔地看着眼前这个年轻人从劝说她,到哭得比她还要崩溃难看。

“你别,别这样,世事难料,这哪是你能决定的了的。”沈攸哽咽地扶着金朝的肩,与他抱头痛哭起来。两个并不相熟的人怀着对陶园昌的愧意,痛痛快快地发泄了一场。只是到最后他们也没争出个胜负,到底是谁欠陶园昌更多。

沈攸已经哭到没力气站着了,却还不忘沙哑着嗓子嘱咐道:“我对不起他,也无法再补偿他了,只能拜托你守好福臻,照拂好他帮助过的人。这样他在九泉之下,也能够心安了。”

“四小姐,你放心,我会的。今后即便我们长居爪哇,我也有能力看顾好福臻,不让那些陶哥庇护过的人再次流离失所。但我想,他死之前哪怕只来得及许下一个遗愿,那个愿望也一定是留给你的。所以照顾好你,才是陶哥留给我的最大嘱托。我真心希望你能随太太他们一起去爪哇。如今沈家已经被盯上了,再留下去凶险万分。”

沈攸坚定地摇头:“我意已决,你不必再劝了。你们走了,却能送更多的物资回来救国,可我是记者,我的笔杆子必须留在这片土地上才能救人。相信我,陶园昌会理解的。他若是连这都反对,就不是我爱的人了。”

沈满棠担忧地候在书房外听墙角,直到看见那扇木门打开后才终于舒了口气。他寸步不离地跟着沈攸回了房,一定要看着她躺下才肯走。而后他又立即将金朝拉进了他房间,把他们刚刚的谈话盘问了个干净。

“你们真是……哭也要悠着点啊。”哪怕陶园昌刚去世那会儿,金朝都没像今日这般宣泄过,沈满棠既高兴他能不再自己舔舐伤痕,将埋藏心底的悔恨说给在这件事上最能听懂他的人,可又实在心疼他肩上所背负的重担。

金朝向后倒去,横躺在沈满棠床上,静静道:“我好久都没有这么痛快过了,小满。哪怕永远无法向陶哥赎罪,我也因为得到四小姐的宽恕,不再罪孽深重了。”

沈满棠依偎着他躺下,用手揉了揉他的心口,疏解道:“等我们走的时候,可以把一批愿意跟去爪哇的员工一起带走,帮他们在那儿安家,就像陶哥从前做的那样。我们还可以学他在工厂办讲坛,教工人们学爪哇语。还有还有,我们还能兴建学校,给侨胞子女们受教育的机会。我们能做的事还有好多好多,你要觉得亏欠陶哥,那我们就一起以他的名义积善行德,向他赎罪,为他祈福。”

金朝把沈满棠的手团在掌心,不轻不重地捏着,心中潺潺流过一阵暖流,无解的题似乎也终于得到了它的最优解。他盯着头顶的吊灯想了许久,最后终于轻快地笑出了声。“嗯,我们努力做好事,让他下一世可以托生在一个和平年代,不用经历战乱和饥荒,只用举手之劳就能帮助他想帮助的人,不会再搭上性命去。”

“一定会有那么一天的。下一世,一定是个太平盛世。”沈满棠笃定道,“现在有这么多人在为了国家的将来努力,等到陶哥降生时,肯定能赶上好时候!”

金朝闷闷地应了声,搂过沈满棠,在他的额头上轻柔地印下一吻。

“还好有你在我身边。”

他越过沈满棠的肩头,这才注意到沈满棠床头常年摆着的一家三口的合影如今却变成了两个人的合照。他微微抬起身,定睛一看,那照片竟是他远赴爪哇之前,在照相馆与沈满棠拍下的唯一一张合影。

合影里的沈满棠还如记忆中那般粉雕玉琢,可爱得紧,而他即便是租了照相馆的衣服,站在沈满棠身边却也显得十分寒酸。可就是这样一张他表现不佳的照片,却被沈满棠摆在床头,日日瞧了这么多年。

他的心脏软乎乎地塌陷了一块,揉着沈满棠的脑袋轻声道:“我不在的时候,你是不是抱着照片偷偷哭呢?”

沈满棠上下摆动着脑袋,用脸颊在金朝胸膛上蹭来蹭去。

“把这照片换了吧,以后我们每年都拍新的。”金朝提议道。

或者不用拍也可以,因为往后的每个清晨,你见到的第一个人都会是我。

作者有话说

给青子留个开放式结局吧(ì _ í)

谢谢大家看到这里,辛苦啦!七个半月的连载终于结束了哈哈哈,好不可思议,元宝和小满居然已经陪伴我这么久啦。

这是我的下一篇文CP1489243,书名待定,什么时候更新也不太确定,感兴趣的话可以收藏一下,不感兴趣的话我们就江湖再见啦!

哦哦最后,如果大家有什么番外的想法可以提给我,因为我毫无想法哈哈哈,没有的话这就是最后一章啦,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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