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族男校的路人炮灰突然变美后 第14章

乔侨说完立马给他妈妈打电话。

宁颂拉住他:“这个我知道,你不用问,我现在吃的都是高热量的!”

他和乔侨到了楼下药店,称了一下体重。

短短一周的海吃狂补还是有用的,他体重涨了两斤!

“104了诶。”他欣喜地说。

乔侨:“好吓人的体重。”

“一口吃个胖子对身体不好。”宁颂站到体重计上,心满意足地拍了一张照片发给了宁妈。

变强指日可待!

不过他光吃还是不够的。

他打算再去运动一下。

“那下午我们去游泳吧。”乔侨说,“我教你。”

上周游泳课宁颂净在水边玩了,还被人偷拍了照片发论坛,被那群长舌妇从干瘪的身材嘲笑到泳技。

他们俩在学校的二餐厅吃了午饭,结果回去的路上,就被秦异他们用车给拦住了。

敞篷的跑车,阳光下,秦异身边陆微清纯的不像话,像剥了皮的鸡蛋一样,只是这回看得清了,觉得他眼神很麻木,好像要碎掉了。

宁颂最先老老实实喊了声“学长好”。

乔侨紧跟着不情不愿地喊了一声。

上东公学高年级凌驾于低年级之上,这个约定俗成的规矩大部分时间甚至凌驾于铭牌颜色之上。

周日了,学校里的人比周六的时候多了一点,有些同学已经提前返校。春日阳光和煦,照在人身上暖暖的,宁颂的头发在阳光下看着更黄,白日里一切都无所遁形,他的脸瘦的更为夸张。

“新同学这么不给面子。”秦异说。

乔侨把宁颂拉到身后,说:“你包的餐厅谁敢进。”

秦异额头的疤痕在白日下看着也更吓人,人依旧是高大生猛的,只是白日里看的清,不像迎新夜那晚阴狠。

反倒有一种躁郁的感觉,眼下乌青。

秦异看向宁颂问:“你叫什么来着?”

“宁颂。”

“哪班的?”

“高二三班。”

乔侨很够义气,壮着胆子说:“秦异,你要干嘛?”

“学长名字也敢直接叫,这位学弟很拽啊。”秦异旁边的男生说。

“学长,”宁颂忙开口,“我们是怕打扰到你们呀,而且那家餐厅太贵了,今天我请乔侨吃饭,那家餐厅我消费不起的。”

大概一个瘦不拉几的贫民区出身的穷小子说出这种话来实在是太合理又太可怜,秦异颇有些觉得好笑的样子,说:“我也没做什么啊,小学弟干嘛这么怕我。李猷的朋友也是我的朋友。下次叫上李猷,我们一起吃饭。小学弟这次不会拒绝我了吧?”

宁颂立马嗅到了这话后面的意思,忙说:“我和李猷不熟。”

他觉得秦异可能把他当成李猷的小弟了。这俩大哥不对付,所以秦异这才瞄上了他。

难道当初迎新夜他有忽略掉什么吗?

就把我当做你们这群主角人生里乏善可陈的小透明好吗!

秦异就对身边人说:“真不给面子了。”

话是玩笑的语气,神色却冷了。

乔侨说:“我们跟李猷真的不熟。他都跟谁玩,你们又不是不知道。宁颂才来的,话都没跟他说过几句。他那天去迎新会,也不可能是为了宁颂去的,他们之前都没见过。”

末了了,乔侨又加一句:“李猷就不会欺负我们这种。”

拿他和李猷比,显然算是重拳出击了,秦异当下神色就变了。

宁颂察觉气氛不对,把乔侨往后拉,自己略往前站了一点。

乔侨性子急,看着像个小霸王,其实是被邓旬他们保护的很好的小白兔,咬人也不会疼。真要起冲突,还是得他来。

他是野狗崽子,自损八百也能咬下对方一块肉。

秦异哂笑:“这就算欺负了么?”

他没有继续说下去,威胁的意味却更足。

宁颂说:“学长,我和李猷真的不熟,也没他联系方式。”

有路过的同学都绕着他们走,远远地回头看着他们。

秦异身边那几个人搁平时肯定是要帮腔的,但今天都没说话,其实他们也觉得秦异只是太讨厌李猷了,所以才来逗弄这个其貌不扬的豆芽菜。但他们觉得秦异是过于敏感,因为这新来的豆芽菜怎么看怎么不像和李猷有什么关系。

虽然他们也搞不懂李猷迎新夜抽什么风跑过去了。

秦异忽然像是泄了气:“操,真没劲。”

车上一个男生说:“哎呀,走了秦哥,咱们去九道湾溜一圈去,跟他们两个鸡崽子废什么话。”

秦异回身上车,没有在说什么,开着他的阿斯顿马丁跑车走了。

但感觉他更生气了,嗡嗡嗡开的飞快。

上东公学是严禁学生开车进校的。

这个无法无天的二世祖,早晚被主角团收拾了!

宁颂后背都湿了。

他实在不想被秦异注意到,惹上麻烦,他也不是天真小男孩,知道自己现在是完全没能力和财阀家的公子抗衡的。

他没有任何靠山,也没有太多命运眷顾。

“谢谢你啊。”他对乔侨说。

乔侨还在警惕地看着秦异他们那帮人的背影,说:“谢什么。我就看不惯他仗势欺人。”

“你这样没事么?”他问。

乔侨的出身好像跟秦异没法比。

乔侨冷哼一声,说:“他知道我和邓旬关系很好。”

说完他又补一句:“他以为。”

哦哦哦,有靠山。

宁颂就问:“你和邓哥关系不好么?”

乔侨瞪大了眼睛:“烦都烦死他了,跟我老妈一样€€嗦!”

宁颂就笑了,这一笑,身上的不安都散了。

下午两点,他和乔侨去学校的游泳馆游泳。

路过音乐楼的时候,看到湖边的草坪上聚集了好多人,今天是周末,允许校外人进入,男校里多了好多女孩子,人群乌压压一片,气氛热烈,有很好听的电吉他声传过来。

乔侨就拉了他过去看。

还没靠近人群,他就看到了盛焱。

他身上的绿衬衫拢在斑驳的春光里,配一头浓郁的白发,耀目青春的仿佛整个人都在发光,唱:

【做浪漫宇宙里的一束光火,

一束光火,

一束光火,

飞驰而过,给你一瞬的快乐,

抵得过宇宙里的漫漫银河。】

他弹电吉他唱歌的时候有一种松弛又懒散的感觉,那个劲儿很招人,就好像他这人都不需要用力,就能光芒万丈,他自己也知道这一点,所以有点不屑,因此更增加了他的肆意张扬。

周围的少男少女们望着他的眼睛又亮又热。

像永远都不会落幕的碧绿的夏天。

“今年的春日会看来又是他的主场。”乔侨说,“可恶的大帅哥,估计得等他毕了业,上东公学才会出现新的风云人物。”

春日会。

校园里的白荆木花已经快进入盛花期了。白荆木的花期特别长,断断续续会持续到三月,三月最后一波白荆木花凋谢的时候,上东各大中学都会举办春日会,各个学校都会有演出。

想到这个宁颂就头疼,他下周就要参加排练了。

乔侨也知道他要演舞台剧的事,看到盛焱,就告诉宁颂:“盛焱是这次舞台剧的男主角哦。你加入的那个舞台剧是我们和四班一起合作的。”

舞台剧是个非常基情的剧,讲的是两个从小就分开的兄弟俩长大以后成为死敌的故事。成了刺客的弟弟去刺杀继承为王的哥哥。

盛焱演的是哥哥,据说他们两班同学都在争着演弟弟。

他们这是把兄弟情当什么啊!

不过目前还不知道另一个主角弟弟谁演,好多人在抢。

反正肯定不是他。

他的角色已经定了。

负责写剧本的陈墨给他添了一个角色,是哥哥身边的随从,连名字都没有。

俗称路人甲。

【作者有话说】

变美第一步,先胖十斤。

第10章 一个平平无奇的特招生

但他不是一般的路人甲。

他是待机时间很长的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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