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写了,此等秘法,有一定的失败率,如果身体的原主人拼命的抵抗,自己不一定能够争的赢。
江云飞坚信自己的神魂一定比江云霄这个没什么脑子的弟弟强,但是他也有几分担心。
所以他藏着瞒着,只在这段时间悄悄的给江云霄的饮食中下了一些特殊的药。
他恨自己得到那秘法的时间太短,药物起不了太多作用。
江云霄很爱在外面跑,一张嘴对食物又很挑剔,江云飞虽是禹城的少城主,却也不可能收买所有的饮食摊子。
做这种事情,要隐秘,他只敢驱使自己的心腹,牵扯的人越少越好。
他用病,用兄弟情谊和母子情谊,在这段时间内将江云霄这阵风困在了城主府,但是也不可能强硬的囚禁对方,至少在婚礼举办之前,最好还是不要撕破脸。
病弱的青年沉下了一张脸,他的神情如同鬼魅,让房间内的气氛比之前更加压抑:“盯着他,不要让他出城。”
前来汇报的人又问:“若是二公子非要出城呢?”
江云飞轻描淡写道:“那就断了他的腿,不要撞的太重,养几日就能行。”
他捂住自己缓慢跳动的心脏,今日这颗羸弱的心脏比往常跳的更快了一些,听到江云霄骑着马出去,它又不舒服了。
不知道为什么,他隐隐有些不安,就好像有什么东西脱离了自己的计划和掌控。
马上就要成亲了,一切都不能出乱子。那具身体将来是自己要用,所以只要暂时撞断腿,等到成婚之夜养一养,他总要给玉郎一场完美的婚礼。
但是等到当天夜里,快到宵禁的时候,江云飞并没有等到江云霄回来。
那种失控的不安感加剧了,江云飞唤来盯梢的人:“二公子呢,怎么到这个时辰他还没回府。”
“二公子和梁公子一起去了红袖招喝酒。”
红袖招,就是禹城最大的青楼,这座青楼背后的主人,正是江云飞这个少城主。
是自己主子的地盘,所以盯梢的人没有看得很紧。
按理来说,江云霄就待在自己的产业上,他不用担心,可江云飞就是控制不住。
“想办法让他从红袖招出来,把二公子带回来!”
“他马上都要成亲的人,去这种地方,是堕了我们江家的名声。”这本应该如明月般皎洁郎君的声音听上去有几分凄厉,狰狞的模样像极了张牙舞爪的恶鬼,“若是他不配合,现在就打断他的腿!”
红袖招作为禹城最大的销金窟,有很多公子哥都会去这里寻欢作乐。这地方不仅有温柔的解语花,还有曼妙的歌舞,出众的美食。
二公子年纪轻轻,去这种地方也不会真做什么,不过是听听小曲解解闷。
再说了,二公子马上就要为了给兄长娶个男人冲喜,在大部分人看来,那宋知玉再漂亮,也是个不能生养的男人。
娶男妻,名声也不比进红袖招好吧。
虽然不解为什么少城主对二公子如此狠心,但是仆从还是毫不犹豫的应了下来:“是。”
毕竟他们都知道,少城主并不是真正品性高洁的明月郎,如果违抗他的命令,死的就是他们这些命贱的奴隶了。
但是等红袖招的人收到消息,他们强行闯进江云霄所在的包厢,却发现对方叫来陪同的姑娘被打昏塞在了床上。
梁志梁公子后脑勺更是一个鼓起的大包,整个人被那位不着调的江二公子绑在了床上,嘴里还塞着一块抹布。
“快看,这里有一封信。”
闯进来的人心里咯噔一声,小心的拆开了被火漆封好的信,这信看起来是蓄谋已久。
阿爹阿娘:
孩儿不孝,多谢这些年来你们对孩儿的照顾,古有削肉还母,削肉还父。孩儿实在是对自己狠不下心,就拿这一缕断发算是了结。
这段时间我想了又想,我还是不喜欢宋知玉。两个不相爱的人在一起,注定是怨偶一对。冲喜这种事情,不能够勉强。
要是兄长实在喜欢,还是让他自己上吧,他要是没力气,就用大公鸡拜堂,或者父亲您老人家自己上。
世界很大,孩儿想出去看看——不孝子,江云霄留。
江云霄其实是个心善的人,但是他想到自己的结局,对这些要害自己的手足血亲。那是半点善心都挤不出来了。
至于跑路地点放在红袖招,一方面是这地方三教九流出入较多,是跑路的好地方,另外一方面是他从剧情中知道,这破地方也是他哥江云飞的人。
后来江云飞成了恶鬼,这楼里的姑娘可没少帮着江云飞骗人。
至于他那个友人梁志,两个人交情不深,对方早就被江云飞收买,为利益做了他身边的奸细。
这些家伙,没有一个人无辜,所以江云霄坑他们的时候,一点都不手软。写这封信的时候,年轻俊美的少年郎还在口中怨气十足的念叨:“辜负真情的人要吞一千根针!”
知道手足兄弟如此算计自己,他不是不心寒,不过信写完了,江云霄便也没那么气了。
反正千错万错,他这个受害者从来都没有错。
他趁着黄昏夜色,楼里客人渐多,偷偷打开窗户跑了,逃跑的时候,他顺着风,奔着自由的方向,无比惬意。
看了信,这些人反应过来:“二公子跑了!”
“赶紧去追!”
但是这些人来的似乎有些晚了,他们追了出去,消息传到城主府,向来喜怒不形于色的男人脸色如同墨汁一般阴沉,他立马给了最高的权限:“封锁城门,把他给我追回来!”
说话的时候,他的手指紧紧的扣着床板,身体都在隐隐发抖。
找了一日一夜,江家都没能在城中找出江云霄,只能战战兢兢的把江云霄留下的信送到城主府手里:“二少爷应该是早就做了准备,这会儿出城去了,暂时不知道他去哪个方向。”
凭借强大意志力扛了一日的江云飞闻此噩耗,哇的一声吐出一口有些发暗的血,血迹模糊了江云霄那一手张扬无比的字。
运筹帷幄,自认掌控一切的执棋者怒极攻心,硬生生给气晕了过去。
第03章 003
虽然窗户大开,但是江云霄并不是跳窗走的,而是扮成红袖招外出采购的龟公,大摇大摆的走的正门。
窗户是他利用自己做的延迟机关开的,单纯是为了误导江云飞的人。
为了避免出城的时候被认出来,他甚至及时换掉了龟公身上扒下来的旧衣服,并且把脏衣服扔进护城河里,转身一变,成了脸色蜡黄的乡下小娘子。
他会选择红袖招,一是因为青楼是他哥开的,灯下黑,好跑路,二是为了获取女子服饰和化妆工具。
兴许是上天眷顾,江云霄的运气还算不错,他的误导很成功,江云飞的人发觉他逃跑的时候,他早就混在人群之中,裹着头巾,穿着厚厚的衣服,坐在牛车上离开禹城,悄无声息的出了城。
出城后,江云霄就骑上了早就转移到城外小树林的追风,一路驾马狂奔,中途都不敢在驿站停留,跑了一段,他就忍痛将追风放归了山林。
追风是他的爱马,长得又很有特点,自己骑着它,迟早会露馅。
年轻女子孤身一人在外,也算不上安全。所以逃跑的过程中,江云霄尽可能打扮老糙一些,出了城,就在林子里换掉女装,改成了壮硕的乡下汉子:涂黑脸蛋和手,贴了假胡子,胸脯里塞了干饼子当肌肉,还加了厚厚鞋垫增高。
曾经的江家二少爷,花钱起来大手大脚,就算是逃婚,也会因为娇生惯养惯了,去那种昂贵的客栈和酒楼。
为了躲避追查,他吃得是粗茶淡饭,睡的是庙宇道观,一路有惊无险的来到了第五日。
江家虽是禹城的大家族,可出了禹城就算不了什么,或许是因为自己跑的足够远,早就超出了他哥的抓捕范围。
但他并没有因此放松,更没有解除伪装,因为今日是梦中的第一个死日。
一大清早,江云霄停止了赶路,提前敲开了他目前所在府城中,香火最为旺盛的清泉寺的大门。
憨厚脸汉子江云霄粗声粗气道:“寺庙中可有香房,我要为家中老人祈福,想要在寺中暂住七日。”
房间本没有空余的,江云霄捐了一千两银子就有了。
七日后,是江云霄第二个死日,也就是头七那天,他怕恶鬼头七跨越千万里来追踪自己。虽然可能性不大,但是谨慎一点,以防万一。
七日后,江云霄掏出了两千两银子,请了十八个得道高僧陪着,十八个结实的和尚,围着他凑成一圈,念了整整一晚上的《金刚经》。
在这样充满安全感的环境下,江云霄安然度过了梦境中被活埋进土里的那个日子。
“喔喔喔!”
寺庙里养的报晓公鸡发出响亮的啼叫声。
佛音停了下来,穿着袈裟的主持,一脸温和地问:“江施主,可还要继续念?”
江云霄只给了两千两银子,要继续的话,得加钱。
江云霄看向外面的天空,一缕金色的阳光刺破天穹,天亮了:“阿弥陀佛,不用了。”
他吃了热气腾腾的斋饭,拿着从清泉寺要来的大师开光过的佛经和其他装备,离开了清泉寺。
江云霄的逃离并非没有目的,主角就是主角,没了他这个合适的容器,肯定也会以其他形式存活。
毕竟这本书叫《我的夫君是恶鬼》,所以江云飞一定能够成功变成恶鬼。
原著剧情对主角受宋知玉而言,是一本霸道恶鬼甜宠文,但对被恶鬼霍霍的普通人来说却不是。
在原本的剧情中,江云飞以江云霄的身份活下来,借助江家唯一继承人的身份,他很快接手了禹城城主府的权势。
事业爱情双丰收的时候,宋知玉却突然病卧在床,原来江云霄的躯体是纯阳之躯,可是恶鬼并不能让死去的躯体源源不断产生阳气。
因为宋知玉被他睡了生病,刚化作恶鬼的江云飞又不想放弃同恋人亲近,他选择用其他方式来解决阴气侵袭的问题。
阴气太重,自然就要补阳气,恶鬼采补的方式,就是取人身上最纯净的精血——心头血。
一开始遭受霍霍的是城主府监牢中些关着的死刑犯,后头小偷小摸的普通犯人也成了补精血的材料。
再到后来,江云飞不仅是要补充精气防止宋知玉生病,还需要增长修为。
这就意味着犯人的数量远远不够,于是开始无辜百姓被屈打成招,大量鲜活的生命悄然消失在城主府的后宅之中。
江云飞活着的时候,对待亲生手足都能如此残忍,他死后变成恶鬼,又怎么可能会放过百姓。
那本书故事的结局,就是江云飞献祭了一整座城池,把曾经繁华无比的禹城变成了一座鬼城。
江云霄有自知之明,他如今没有能力阻止江云飞作乱,留下来就是白送。
但是现在没有,不代表将来没有,书中曾经提到,在极南之处,有蓬莱仙岛,有缘者可求得仙法道术,若是学有所成,就能降妖除魔,诛杀恶鬼妖邪。
江云霄打定主意,自己现在已经改变了枉死的命运,再加上这个由剧情肯定过的纯阳之体,肯定有些仙缘。等到自己求得了降妖除魔的法术,他就立马回去拯救恶鬼祸害的禹城乡亲父老。
跋山涉水的朝着目标方向走了小半个月,江云霄固定了自己的新形象——骑着一头灰色小毛驴,半桶水晃荡的游方道士。
出门在外身份都是自己给的,他现在就是算命很灵,算的不灵退钱的江半仙。
江云霄出示了通关文碟,打算进锦城吃点热乎的东西,再补充些干粮食水。
要是顺利的话,翻过了锦城后头几座大山,他就有机会找到找到传说中的蓬莱仙山。
江云霄对锦城不熟,只听说过这是穷山恶水之地,山民懒惰凶恶,群山还多有瘴气。
但等入了城,江云霄顿觉传言不可信,论起建筑的巍峨,锦城不输于他从小长大的禹城,早知道禹城地处江南,是出了名的繁华之地。
在几十年前,锦城确实就是传记中描写的那样,但凭借着一位有才却被发配的官员的努力,才有了如今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