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但老婆是鬼王 第6章

遇事不决,量子力学。玄学的世界,当然就要依靠问卦的力量决定了。

江云霄先把背上的秦槐放下来,借着墙上火把的光,他从怀里取出两块爻杯,虔诚的在心中默念:“穿越大神在上,求给信徒指一条生路,眼前有三条道,要是朝左边,就全部向上,中间就是一正一反,要是右边,那就两个都是反面。”

“信徒若是能够顺利逃生,定然立长生牌还愿!”

除了带自己来的穿越大神,他也没忘把本地的神明全部都恭恭敬敬的请了一遍,哪个听到了就哪个庇佑他吧。

江云霄念完,随即闭着眼睛,把桃木做的爻杯往地上那么一摔,等他睁开眼睛,地上刚好一正一反。

他果断道:“我们走中间。”

看了看中间十分昏暗的小道,江云霄干脆从墙上把一个火把拿了下来,之前他迷路到秦槐所在的时候,在迷雾之中丢了一个火把,希望这个能坚持久一些。

“我来拿着这个火把吧。”因为江云霄要背自己,秦槐便十分主动的要接过照明的责任。

不过江云霄拒绝了他的主动分担:“没事,你很轻,我可以单手背你。”

倒不是江云霄想要万事包办,他主要是不放心秦槐的体力,毕竟火把很重,一个健康正常的人举着都会觉得手酸,更何况是虚弱不堪,连路都走不动的秦槐。

要是对方举着火把,坚持没多久脱了力,到时候不受控制的手一松,那可就直接酿成火烧江云霄的悲剧了,惜命的他绝对不可能允许这样的场景发生!

就算没被火烧伤,他也很可能被对方不小心用火燎了头发。

要是真的发生了这种意外,江云霄总不可能把秦槐脑袋上头发剪了安在自己头上吧,主要是这个世界也没有这么好的接发技术啊。

秦槐便露出一副十分低落内疚的模样:“我只是想帮上一点忙,对不起,我真是一点用都没有……”

江云霄是他的救命恩人,可是他带给救命恩人的,却似乎只有拖累。

“谁说你一点用都没有了。”江云霄就不喜欢听这种自轻自贱的话,“你可以帮我守着后背呀,我在前面走,你就帮忙看着路,要是有什么鬼怪冒出来,就赶紧提醒我。”

他把之前放在怀里只剩下一点余温的馕全部吃完,又仰着脖子,把羊肉汤灌了大半,擦了擦,确保体力充足,这一次直接单手就把秦槐背了起来。

江云霄的姿态和神情都相当轻松,仿佛他背的不是一个成年男人,而是一只没什么分量的小猫小狗。

少年人并没有那种高大汉子鼓鼓的壮硕肌肉,甚至看起来还有些单薄,宽大的道袍下,是较为平坦的胸膛和小腹,还有相当纤细的腰身。

但是他的瘦,不是秦槐这种体弱无力的瘦,实际上是精瘦,该有的腹肌,他也有,只是并不夸张,看起来薄薄一层,形状很漂亮。

精瘦的意思是,单纯看着单薄,实际每一块肌肉蕴含的能量都极大。他的爆发力强,持久耐力也很好,背着秦槐走了这么久,额头上一点汗都没出。

这就是纯阳之体,天生气血充沛、精力旺盛。

秦槐被江云霄背着,一人一鬼贴在一块,作为鬼怪的秦槐,身体的温度很低,他能感受到,那种源源不断的热意,透过那薄薄的黑白色道袍,传递到他的体内,把他这冰冷的的鬼躯都捂得有些温热。

“好香……”

在江云霄眼睛看不到的后方,被他视作无害小可怜的瘦弱青年不受控制的被眼前这充沛的气血吸引。

他无声的吐出两个字,意识到自己无意识的发出感慨,文弱书生又紧紧的抿着有些泛紫的薄唇。

对鬼怪而言,人类的食物直接吃,并不能真正的让他饱腹,能让他吃饱的,是另外一种东西——人类的血肉。

在见到江云霄的第一面的时候,他就意识到,眼前之人是纯阳之体。

他只是一个柔弱可怜的小鬼而已,也怕纯阳之人的血肉太补,伤到了自己。

而且秦槐还能感知到,这穿着道袍的俊俏小道士,身上携带了一大堆道家法器,又是驱鬼的符咒,又是桃木剑,又是铜镜。

鬼怪天生就惧怕这些东西,秦槐生前死得这样惨,硬生生饿死在那一小方地牢里,当然也是畏惧这些东西的。

为了避免自己被小道士打得魂飞魄散,在江云霄出现的时候,他便下意识示弱以对,以求跟在对方身边,趁其不备,悄悄的吸几口阳气。

毕竟他也不是什么吃人的恶鬼,只是单纯想要填饱肚子而已。

事实证明,自己做的这个决定很正确,这个年轻俊俏的小道士到底是太年轻,尽管谨慎,却也心善,不仅没有发现他是鬼,还很是好心的弄断了锁链,甚至背着自己出去。

说不知道怎么出去,秦槐当然是诓江云霄的,他生前确实被困在地牢里,可是死后就成了侍奉圣母娘娘的鬼,自然能到处飘荡。

在和江云霄交流的时候,他说了一些真话,但也说了一些假话。

秦槐的确是进京赶考的书生,可是他不是两年前就被抓来,而是二十年前就被放血死的。

他只在真话里模糊了一些细节,九分真,一分假,谁听了都会全然信以为真。

生前,秦槐可是个说谎都会脸红的人,但是他现在是鬼。

鬼话连篇,他说的话本来就不可信,自己说话不过才一分假,已经是个地地道道的好鬼了。

秦槐被江云霄背着,他们挨的这样近,一低头,他就能闻到少年身上独有的气息。

和那些满身汗臭味的乡下汉子不一样,俊俏小道士很清爽,身上香香的,有那种淡淡的兰花香气,还有隐隐约约的檀香。

那种道观中的檀香,对人类来说挺好闻的,但是对恶鬼来说,却能让他们十分厌恶。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虽然秦槐觉得自己是个很弱小的鬼,这种令鬼憎恶的檀香气息却对他没什么影响。

或许是因为江云霄的气血太香了,香到他见到小道士的第一面,口中的鬼牙就很想冒出来,狠狠地刺进对方的身体里,贪婪地吮吸那散发着浓郁香气的血肉。

自己确实是阴年阴月阴日阴时生的鬼,这种命格对人而言,简直就是大衰命,命格太轻,容易吸引魑魅魍魉。

而且身体还虚,比不了江云霄这样健康强壮。但是当他死了,变成了鬼,这样的命格就是极为尊贵的好命格了。

自己有影子,会呼吸,能够像人一样吃东西,还能模拟出心跳,应该就是托这种至阴命格的福。

只是在见到了江云霄之后,秦槐就觉得自己这个命格很讨厌,这个活人,对他来说,拥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以至于他失去了自己引以为傲的控制力,险些快要控制不住自己。

自诩有底线还很弱小的鬼叨叨说:“我不吃血肉,就吸吸阳气,就吸一口……”

想着江云霄看不见,佯装成人的恶鬼控制不住,靠近少年那露出细节的雪白脖颈,书生形状姣好的薄唇微张,很克制的轻轻吸了一口阳气。

第07章 007

江云霄只觉得脖子处吹来微微的凉气,他扭过头,但是什么都没看到。

“怎么了?”

“没什么,我就是感觉好像有股凉风,不知道是不是附近有鬼,冷飕飕的。”

附近当然有鬼了,而且就被你背在身后,刚刚吸了你的一口阳气。

秦槐吸了阳气,过分苍白的脸就有了更加明显的血色,不是之前变幻出来的,而是真正的血色。

作为一个死去多年的鬼,他非常迷恋这种鲜活的感觉,胸腔里并不存在的心脏,仿佛也恢复了正常的跳动。

秦槐脸色潮红,眼睛湿漉漉的看着这个行走的阳气制造机:“是吗,我什么都没感觉到。”

他下意识的舔了舔嘴唇,是在回味方才吸到的一小口阳气的味道,那种感觉,就仿佛是小猫咪第一次吸到了猫薄荷,而且还是那种打磨成粉做成高浓度的猫薄荷。

以至于他险些就要控制不住自己,说好的只吸一口,就要变成吸两口,吸十口……

少年郎的阳气非常纯净,显然元阳尚在,明明长了一张英俊多情的脸,却意外是个童子身。

尽管穿着简简单单的黑白道袍,但是在这短短时间的相处中,秦槐可以看出来,江云霄举手投足之间都带着世家子弟的浑然风流,自有一番遮掩不住的贵气。

对方的肤色细腻,领口下的肌肤是羊脂玉一般的暖白,显然没吃过风吹日晒的苦。虽然贫家子一样也能是白色肌肤,可江云霄这样的身段和身手,穷人家可养不出来。

江云霄手上有很明显的茧子,但看位置,主要是握笔和骑马产生的茧子,手背的肌肤仍然光滑细腻。

更别说江云霄身上那些精致挂饰,他腰间佩戴的暖玉,领口处的玉佛吊坠,样样都是值钱货,肯定是富贵人家出身。

江云霄如今十八,家里有钱,还长了一张祸害人的俊俏脸蛋。大部分男人有他这个条件,基本上十六就已经娶妻纳妾,早早做了父亲。有的没成亲,身边也有不少丫鬟通房。

身边没人的,也有其他方式通晓人事。在这个时代,读书人进花楼赏美很常见,毕竟官员不能在明面上呷妓,大家要光明正大的长见识,基本都是在做官之前。

要不然哪来那么多故事写花魁投资穷书生,指望他们功成名就,为自己赎身。

在秦槐为数不多的生前记忆里,他是没去过那种烟花之地寻欢作乐,主要是讨厌那种浓烈廉价的脂粉气。

但是小书生的同窗之中,不管穷的富的,都有烟花之地的常客。

富家子弟请客吃饭,享受旁人对自己的吹捧,部分穷酸书生,仗着自己有个读书人的身份,还有一张还算是年轻的脸,甚至吃女人的软饭。

躺在女人的肚皮上,拿人家卖身子的银钱,却打心眼里瞧不起女人。

这种垃圾货色,秦槐没少见过,他十分鄙夷,在他看来,这些所谓的读书人,比那些不幸流落风尘女子要龌龊多了,不过是一群禽兽不如的狗东西,只是投胎的时候运气好,多长了二两肉罢了。

那些骗男人吸阳气和精气的艳鬼说,天底下的男人没有一个是好东西,百分之九十九都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剩下那个能管住的,那就是不行。

在这样子的大环境下,江云霄这种的便显得少见。特别是江云霄是纯阳之体,听说这种体质,对那种事情的渴望,会比寻常男人强一些。

秦槐虽是男鬼,还不是艳鬼,可也喜欢干干净净的,毕竟甭管是不是纯阳之体,这种童子的阳气,就是比那种破了身的脏男人要纯净好吃许多。

在秦槐的记忆里,他其实好像也没吃过其他人的阳气,反正那些在圣母娘娘下伺候的女鬼一个个都这么说。

江云霄可不知道只是一口阳气,就暴露了他守了十八年的处男的身份。他瞧着秦槐的脸,只觉得对方的气色比之前好了许多,心下不由松了一口气:“秦兄,你方才有替我看着后面吗?”

秦槐点点头,导致了江云霄感知凉气的罪魁祸首一脸无辜道:“有看着呢,但是什么都没有。”

他头都没有回过,完全就是睁着眼睛说瞎话。鬼话连篇,说瞎话才是鬼的本性嘛。

江云霄也没什么不舒服的地方,只是因为脖子比较敏感,所以才下意识动作,这会儿对上秦槐纯净清澈的眼神,还当真信了秦槐的鬼话。

不过他加快了脚步朝前走,这种闹鬼的地方还是太危险了,必须尽快离开。

朝前走的时候,江云霄突然就听到了动静,是有人说话的声音,有男声,有女声。

这些声音听起来还很熟悉,虽然并不怎么好听,可因为这份熟悉感,于江云霄而言,简直就是天籁之音。

他顺着声音的方向看过去,本来就如星辰一般闪亮的眼眸更是熠熠生辉:这不是被那些官差一起抓下来的倒霉蛋嘛,那个凶巴巴,特别高大壮硕的衙役也在其中,那强壮威武的身躯,洪亮的大嗓门,结实的肌肉,还有闪亮亮的配刀,顿时让他充满了安全感。

人,到底是社会性动物。俗话说的好,一个人胆小如鼠,两个人胆大包天,见到这么多人,江云霄安全感倍增。

他正张口准备打招呼,然后和大部队会合,却被身后人拽了拽衣服。

“等等。”

秦槐靠过来,贴在江云霄耳侧,把声音压得低低的:“江弟,你看他们鞋子。”

江云霄方才心急,一时间看到了熟人,所以放松警惕,现在顺着秦槐的话往下看,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

只见那身材高大的汉子,脚上穿的却是一双粉色的绣花鞋,而且好几个人虽然没露出什么马脚,可他们的鞋子,分明和地面有将近一个手指的空隙。

不仅如此,这些在那里吵闹的“熟人”,一个都没有影子!

只是没有影子,可能是光影造成的巧合,可是再加上其他细节,他怎么都不能说服自己眼前的这些不是鬼。

穿越大神坑他,这条路上怎么这么多鬼,要不是有秦槐,他差一点点就要上了鬼当。

“多谢秦兄。”江云霄道,“那咱们赶紧往回走,到岔路那里重新选一条路。”

秦槐却摇了摇头:“等一下,这条路没错。”

江云霄难以理解:这么多鬼,还叫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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