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多人喜欢卫廷宵,又怎会偏偏轮到他这个山间小子呢?
卫廷宵的家里,该是讲究门当户对的吧?
有权有势的家庭,对子女配偶的要求想必是极高的。
彦疏走到镜子前,突觉自己除了这张皮囊,再无拿得出手的东西了。
这个时代的人,大抵是不需要一个只会刺绣的花瓶。
想到这儿,彦疏的情绪有些失落。
他不能想到未来会发生的结果,只能把握当前短暂的温存。
彦疏对喜欢的事物从来不敢奢求太多,每当他有执念的时候,那些东西都会从身边一点点失去。
对卫廷宵的情感,如此这般,就够了。
他该停在这个边界之外,不能再继续踏足那个不属于他的圈层。
……
“卫廷宵!你住这么好的房子啊!”
洛修一整个酸了,他现在是超级无敌大柠檬。
他一开始还在寻求环境优越的房子,结果那些屋主人要么不接受拍摄,要么家里没有空房,无法借住。
好不容易在山下找到一家愿意接纳他的村民,进去发现里面的条件十分艰苦。
他的卧室窗户正对着后院,而村民家的后院有个奇臭无比的猪圈。
找好房子后,他立马就来找卫廷宵,他倒要看看好兄弟的房子长啥样。
他想着山上的房子应该比山下的好不到哪儿去吧?
结果进了院门以后,不仅没有各种奇怪的臭味,还能闻到一阵花香。
小院干净,瓦房别致,还有两层楼。
“干嘛?觊觎我找的房子啊?”卫廷宵看洛修那个酸溜溜的表情,神情稍显嘚瑟。
“你住的这家还有空余房间吗?能不能也收留收留我。”
洛修搓搓手,用一副可怜兮兮的表情盯着卫廷宵。
卫廷宵站起身,拍掉满手的泥巴,伸出一根手指,摇了摇,“不可以同住一家,余导没跟你说吗?”
洛修很会抓重点,突然嗷嗷直叫唤:“也就是说这家还有多余房间!啊啊啊啊!卫廷宵,你犯规,你提前过来占房!”
都是综艺小白,为什么这家伙如此贼精。
这像是从来没参加过真人秀的人吗?
“对啊,我就是提前来占房的,而且,这家屋主我认识,我之前在这山里拍过戏,那个时候就来他们家做过客了。”
“你你你——”
洛修恍然觉悟。
他只知道卫廷宵上部戏是在山里拍的,没想到就是这座山?
洛修隐约察觉了点什么,作为多年朋友,两人之间还是有点默契的。
他偷偷掐了麦,凑过去小声问:“你是故意接这个综艺的?你有什么目的?”
卫廷宵笑而不语,过了一会儿神秘地道:“为了终身大事而来。”
“草!”洛修激动地骂了一句,又赶紧捂住嘴。
“你、你认真的?”洛修脑回路清奇,一脸怪异地看着卫廷宵,“你要入赘这山村?你家里同意吗?”
“滚!”卫廷宵翻了个白眼,把洛修凑过来的脸拍开,“你不懂。”
说罢就扛着锄头离开了菜地,去水龙头下洗手。
洛修摸着脑袋开始发懵。
他确实不懂,他该怎么懂啊?
虽然不能理解,但是兄弟的决定,他得支持。
于是快步追了上去,嬉笑道:“老卫,你在玩一种很新的脱单方式,所以人呢?长啥样?是……这家的?”
洛修对着卫廷宵问了半天,卫廷宵爱搭不理。
过了一会儿,工作人员提醒道:“两位老师的麦要重新调整一下,刚刚完全没收到声音。”
两人齐齐:“哦。”
这种私密事,怎能让节目组听到?
事关老卫的终身大事,洛修也很重视。
他现在无比好奇,快三十年了,这株铁树是怎么开花的。
调整好麦以后,两人又恢复了正常话题的交流。
突然间,洛修看到卫廷宵对他露出了温柔的笑容。
他打了个寒战,好tm诡异啊!
不对,这目光好像不是对着他的。
洛修顺着卫廷宵的视线看过去,转身扭头,就见一个穿着质朴的年轻男孩站在门廊处。
“哥,可以吃饭了。”男孩声音清澈,眼神干净,还冲这边挥了挥手。
“好的,这就来!”卫廷宵放置好手中的工具,屁颠屁颠地就跑过去了。
像条撒欢的舔狗。
洛修:“……”
我嘞个去!
这个男孩就是老卫所说的“终身大事”吧?
简直不要太明显!
节目播出去后,真的不会被观众发现端倪吗?
等等,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老卫喜欢男的???
他父母能接受男媳妇吗?
卫廷宵可是他们家的独子!
洛修深知豪门子弟的婚姻没几个真正谈爱情的。
兄弟能找到真爱,他表示祝福。
老卫和他家那个爹关系不太好,还不知道到时候能不能过他家里那一关,洛修不由又为兄弟感到担忧。
“洛修!一起吃点呗!屋主人的邀请,过了这村可没这店!来不来?”
没过一会儿,卫廷宵去而复返,冲还站在原地傻傻发愣的洛修大声招呼道。
“来来来!”
这怎么能不来!他正愁午饭的事呢!
因为多加了一个人,今天的餐桌稍显拥挤。
洛修在屋主人的面前收敛了个性,吃饭也斯斯文文的。
他没打算能在这山里吃多好,结果刚尝第一口就震惊到了。
“好好吃,这是什么?”洛修眼睛放光。
周澜笑道:“这是猪头肉,咱家特制做法,是不是很不一般?”
洛修点头:“真好吃,一点都不腻。”
他平时是不会吃这些太荤腥的东西,一是为了保持身材,二则是因为他个人口味很挑剔。
如果不是特别美味的东西,他吃一口就不会再吃了。
周怀秀就爱看年轻人吃他们家的饭菜露出惊叹的表情。
周怀秀:“以后也可以常来呀,听说你和小卫是朋友?”
洛修:“嗯嗯,我们认识得比较早,这次碰巧一起拍综艺,谢谢奶奶的邀请,有空我一定再来。”
洛修和周怀秀说完话,抬头一看,发现他的好兄弟压根没瞅他这边。
一个劲地和他旁边的小男生眉来眼去。
真是见色忘友的家伙……
不过有一说一,卫廷宵的审美还真可以,这男孩的五官确实让人惊艳,很难想象是这大山里的孩子。
这放进娱乐圈里,可以秒杀现在那些胭脂浓厚的小鲜肉了。
饭后,洛修凑过去向卫廷宵小声提议道:“既然你那么喜欢他,他又长得不错,你可以把他签到你的工作室来。”
“你别给我出馊主意了,我家这小孩,去年刚退出娱乐圈,别把人孩子再祸祸进那个大染缸了。”卫廷宵懒得解释太多,说完就不再管洛修的死活。
洛修:“啊?”
啊???
话别说一半啊!喂!
……
彦疏从吃饭的时候就很沉默,家里多了摄像机,还有陌生人,他稍微有些拘谨。
只在卫廷宵面前才会轻声开口。
他没见过洛修,刚刚才知道这个嘉宾是卫廷宵相识多年的好朋友,算是铁哥们了。
洛修长了一双桃花眼,头发半长,前面的刘海用男式发卡固定着,身材颀长,放在娱乐圈里也是一枚大帅哥。
两人站在一起,身高也挺配的。
长得帅的人在一起,可真养眼啊……
彦疏陡然意识到,他连好看的皮囊这最后一点竞争力也要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