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走那个白月光 第27章

感应大门自动打开,他在门口站了片刻,不知为何有些紧张。

深吸一口气,许知礼道了声谢,走进去。

室内一片漆黑,唯有从落地窗透射进来的暖黄色灯光让他勉强看清楚前进的路——那是条通往后庭院的路,唯一的灯光明晃晃地在引诱着他前往。

许知礼也没犹豫,跟随灯光的指引,推开玻璃门,走进寂静又空旷的庭院。

刚一出去,一阵不甚浓烈又难以忽视的花香气就将他席卷包裹住,是栀子花的味道。

蜿蜒曲折的石子径将庭院分割成几个部分,大部分位置都种着造型各异的花,看得出来被照料得很好;木质的栅栏上挂着几盏小巧精致的罩灯,穿插在路边,偶尔一阵剧烈的风刮过,会发出轻微的碰撞噼啪声。

许知礼扫视一圈,忽然涌上一种莫名的熟悉感——这里的格局,似乎和他从前家里的后花园很像,连花的品种都很相似。

春天开花的时候,他会在花丛中支一架折叠摇椅,躺在上面睡午觉;冬天的时候,他会叫上韩封偷偷在花园空地做户外烧烤,两个笨蛋弄得浓烟直冒,最后以被许知言臭骂一顿作为结尾;夏夜时,他会拿着童话书在藤椅秋千上一边摇一边慢悠悠地看蓦地,伴着一声掉落的轻响,打断了他逐渐走神的思绪——声源来自庭院的尽头,许知礼抬眼,看了过去。

尽头角落处,是一架秋千。

男人手里的玻璃杯掉了下来,里面的酒顺着地面流入草坪,红色的液体在夜晚中泛着淫靡的光泽,在昏暗的灯光下格外触目惊心。

杯口的玻璃似乎碎了几块,四散在地上。

他垂下眼,盯了几秒地上的玻璃残渣,忽然就弯下身,伸手去捡。

好的红酒杯为了追求更好的色泽度,一般都会选择水晶材质,它的凹凸面比玻璃多,锋利度自然也比玻璃高,像他这样去捡,很容易划破手。

许知礼边皱着眉去叫他的名字,边大步往尽头走:“宋砚珩!”

听见声音,男人的动作顿了顿,然后缓慢地抬起头,对上他的目光。

不知是不是灯光的原因,男人的脸此刻透着点不正常的红,连眼尾都染上了些许,望向他的眼像是含了泪,亮晶晶的样子,看起来很像一只漂亮脆弱的小鹿。

许知礼忽然有种他是王子,来解救落难公主的即视感。

许知礼上前一把扯住宋砚珩的袖子,将他的手翻过来,确认了下没有伤口,才松开紧握着的衣袖,不太高兴地训他:“不知道碎渣很危险的吗,万一割到手了怎么办?”

宋砚珩没说话,也没反应,只坐在秋千上,兀自垂下眼,目光沉沉地看着蹲在他身前的许知礼。

在夜色下,他的视线带着浓烈的侵略色彩,像是翻滚的墨色,让许知礼不禁有点发毛。

忽然,他倾身过来,将两人的距离拉近,然后伸出手指,轻轻点在许知礼的下巴上。

滚烫的温度始终停留在皮肤上,宋砚珩并没像前几次那样一触即离。

彼时许知礼以落于下风的姿势蹲在他面前,而宋砚珩轻倚在秋千上,双腿交叠,俯下身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下巴处的手指暧昧又放肆地摩挲了几下,然后屈握,慢慢将他的下巴抬了起来,和男人全然无阻碍地对视在一起。

许是刚从名利场里走出,他腕上都散发出淡淡的香水气息,混合着霞多丽的酒香,让许知礼有点头脑不清。

——所以许知礼才忘了第一时间推开他。

刚刚还被许知礼想象成被拯救公主的男人,此时像欢场上游刃有余的老手一般,语气亲昵暧昧,像是情人缠绵悱恻的爱语。

“哥哥,”宋砚珩轻声唤他,“你好漂亮。”

许知礼感觉眉心重重跳了两下。

几秒后,他伸出手,重重将下巴处的指尖拍落,这一下没留力气,男人白皙匀称的手背很快浮现出淡淡的红色印记。

许知礼冷着脸,语气很不客气:“宋砚珩,你突然发什么疯。”

站起身来时,他刻意往后退了一步,避免男人的膝盖触碰到他。

宋砚珩垂着眼,看了几秒还残存着痛感的手背,感觉刚才昏昏沉沉的脑袋好似清醒了一些,视线却更模糊了。

“抱歉,”他抬起眼,睫羽轻颤,摆出平时最拿手的无辜表情,“刚刚喝了点酒,好像有点醉了。”

许知礼神情缓和了下,最终还是没打算和醉鬼计较——毕竟当时宋砚珩还照顾过同样喝醉的他,就当是一报还一报。

他将玻璃碎屑聚到一边,避免误伤,然后坐到了秋千的另一半。

秋千并不算大,两人之间只隔着不到半米的距离,稍微动一下腿都会挨在一起,所以许知礼尽量坐得很规矩。

“到底喝了多少,”许知礼给刚刚的暧昧场景找了个很好的理由,“都神智不清了。”

宋砚珩闻言,轻轻笑了下,没答话。

气愤一时陷入僵持。

过了一会儿,许知礼叹了口气,想着宋砚珩这种状态估计也谈不了什么正事,就打算扶他回去休息。

只是还没来得及说话,宋砚珩先他一步开了口:“这个庭院,你觉得漂亮吗?”

许知礼顿了下,再次环顾四周,最后由衷地赞叹道:“漂亮,很像我家从前的房子。”

“是吗,”宋砚珩伸出手,慢慢攀上秋千的扶手,无意识地摩挲着,“你家从前住在哪?”

“苏河湾,”许知礼回忆着,“我从出生起就住在那里,十岁的时候才搬出来。”

宋砚珩的指尖压住秋千上缠绕着的藤叶,留下一道道凌乱又用力的痕迹。

他问,“那为什么又搬走了?”

“记不太清了,”许知礼沉默片刻,“只记得当年生了一场大病,找了很多医生来都治不好,差点把人烧傻,后来病终于好了,我爸说这里风水不好,就离开了。”

“我哥说是因为当时我有个好朋友,约定好了要一起去玩,结果我在冷风里等了他几个小时,他都没来,后来好像说是搬走了,然后我就生病了,病了很久。”

“”

身边的男人沉默了很久,片刻才艰涩道:“那你身体还好吗?”

许知礼失笑:“如果不好也不能站在这了。”

——确实是个很傻的问题。

宋砚珩垂下眼,又问:“你的那个朋友,你还记得是谁吗?”

“病好后就记不太清了。”

“也是,”宋砚珩笑笑,“放你鸽子,又害你生那么严重的病,你肯定很讨厌他。”

许知礼靠在秋千上,有一搭没一搭地晃着座位,低下头,没回应他湳沨的问题,不知道在想什么。

沉思片刻,他才回答。

“或许是他忘了,又或许是有什么急事吧,”许知礼说,“但我不会讨厌他。”

“毕竟当初搬走,我也没来得及和他说一声再见。”

月光透过稀疏的枝叶,洒在青石板上,形成斑驳的光影。四周围墙上爬满的藤蔓植物,它们的叶子在秋风中轻轻摇曳,发出沙沙的声响,与远处秋蝉的鸣叫声交织起伏。

“没关系,”宋砚珩轻声说,“会再见的。”

【作者有话说】

男人三分醉,演到你流泪…

第32章

好不容易把宋砚珩哄进室内,不用在庭院外吹冷风,许知礼顺了口气,垂下眼睛,看见沙发上懒懒倚靠着的男人伸出手将领口的纽扣解了两颗,露出一片白皙漂亮的锁骨。

他顿了下,像被烫了似地移开目光,深觉此地不宜久留:“你喝醉了,还是冲个澡早点休息吧,我的事情之后再说。”

说罢,他不等宋砚珩开口,转身想要离开,手腕上却覆上滚烫的温度——是宋砚珩握住了他的手腕。

“刚来就要走么,”宋砚珩抬眼,少见地有点执拗,“我没事,现在就可以说。”

许知礼看了他几眼,觉得喝了酒的宋砚珩和平时有点不一样,心里有个声音告诉他,如果继续留下来绝对没什么好事发生。

于是他毫无留恋地挣开宋砚珩怕弄痛他所以本就没太用力的手,留下一句“之后再说”,就头也不回地径直离开了。

宋砚珩看着那个高挑清瘦的背影像是逃离什么龙潭虎穴似的,几乎是小跑着走到大门,然后很快消失在视线内。

他闭上眼,手指摸索到沙发扶手上,按下总开关,房间瞬间亮如白昼。

眼前还浮现着刚刚挥之不去的身影,和记忆里无数次的背影重合,交错间,让他产生了不知身在何处的错乱感。

或许他是真的喝醉了,需要好好睡一觉,宋砚珩身心俱疲地想。

就在意识模糊之间,身边的手机忽然急促震动起来,在寂静的夜里像是夺命的乐曲。

宋砚珩烦躁地拿起手机,扫了一眼备注,眉头皱得更深。

——是宋城旭。

本来想着挂掉,可今天爷爷在,他实在没必要给那个人留下什么把柄。

于是宋砚珩按下接听键,不说话,只静静等待着,看看那边又打算搞什么事。

“来东楼,”宋城旭开门见山,“老爷子有事要说。”

东楼是议事厅,宋老爷子总喜欢临时喊人过去谈工作,宋砚珩倒也习惯了。

他冷淡地应了一声,挂断电话,无意间扫了眼旁边的衣架,却忽然瞥见了旁边挂着的一件黑色卫衣外套,口袋里掉出半截还在亮着的手机屏幕。

宋砚珩走上前,抽出手机,盯了半天那个印有“我是宇宙第一大帅哥”的手机壳,扯起唇角笑了笑,然后随意揣进了口袋里。

明江楼离东楼不算远,宋砚珩很快走到了门口,拿出卡验证后,铁质大门才缓缓打开,发出轻微的金属摩擦声。

因为东楼是谈工作的地方,老爷子规定了闲杂人等勿进,因此没有四处看守着的保安和佣人,平时都显得冷清寂寥。

一进大门,是一座气派的花园,绕过曲折的回廊和小路,才会到达东楼主落。

宋砚珩坐上电梯,看了眼宋城旭发来的楼层号,伸手按了十三楼的按钮。

电梯门缓缓合上,宋砚珩半靠在电梯旁边的扶手上,阖起眼来休息。

忽然,电梯剧烈摇晃了两下,伴随着一声不轻不重的撞击声,电梯彻底停了下来。

宋砚珩睁开眼,看见屏幕上显示着一楼,门却紧闭着,失效的按钮在不断地闪烁着,像是某种恐怖片的开头。

只是一瞬,他就明白过来,这是宋城旭故意搞的鬼,——真是幼稚至极的把戏,宋砚珩嗤笑一声,懒得搭理,准备直接打给管家。

可惜宋城旭还不算傻得太彻底,电梯里似乎装了屏蔽仪,本就信号极差的密闭空间,此刻更是一点信号都连接不上。

下一秒,伴随着“啪”地一声,灯光全部熄灭,四周陷入一片可怕的四寂。

原来在这儿等着他。

宋砚珩无意识地握紧手机,手背绷得很紧,比起稀薄的氧气,黑暗密闭的空间更让他感觉到迷茫和恐惧。

怪他这些天太放松,竟这么容易就着了宋城旭的道——不过宋城旭怕老爷子,自然不敢真的让自己在衡山出什么事,只能凭这种手段给他一个警告。

宋砚珩攀着墙边的扶手,努力平复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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