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战神掳走后 第4章

这种人村民们自然能远着就远着,但到底乡里乡亲,完全不来往也不现实,比如今天张保顺三婚,尤其房子距离张家比较近的人家不愿意也得来道句恭喜。

天尚未大亮,凌息迷迷糊糊间被人解开绳子,睁开眼睛,之前给他送饭的女人将红色的衣服和鞋子放下,指了指衣服又指了指他,估计是叫他换上。

女人离开后,凌息发现除去红色衣物,桌子上还有盆子和水。

这么多天总算记得给他换洗衣物。

视线落在红彤彤的衣服鞋子上,凌息笃定这是喜服,虽然颜色红得不正宗,款式很一般,素得连朵花都没有,但结合当地情况八九不离十。

窗外逐渐人声嘈杂,凌息洗漱干净换好衣服,体温同正在烧的热水一般缓缓升高。

新人类皮糙肉厚,其实这点热度对他构不成威胁,但除了发热,他还易燃易爆炸,懒散嗜睡。

“前菜”持续多少天,热潮会正式来临呢?

凌息绞尽脑汁搜寻答案,怪他上相关课程时不是逃课去帮研究院尝试新品,就是在老师眼皮子底下研究菜谱,结果一无所获。

三天?五天?还是一周?

希望永远别来。

“呼——”凌息感觉自己手心能煎熟鸡蛋。

扯了扯衣领,凌息克制住心底的破坏欲,他仿若一头嗜血的野兽,恨不得冲出去捕捉猎物,然后一口咬断对方的脖子。

“哎哟,今儿可是小哥儿你的好日子,怎么还赖床呢?”体态丰腴,头戴红花的妇人嗔怪地走近凌息。

紧跟在她身后进来的赵冬枝张嘴要骂人,猝不及防听媒婆失声尖叫,惊恐万状地连连后退,脚步慌乱间摔倒在地。

哪怕铺了厚厚几层粉,涂着喜庆的胭脂水粉,仍可见媒婆面如死灰,肝胆俱裂。

她刚才伸手推了推床上的哥儿,对方转过头露出一双绝不似人类的眼睛,更像是野兽,叫人遍体深寒。

而……而且……媒婆缓缓举起自己方才碰过对方臂膀的手,惊人的灼烫感使她手心通红,若非她清楚自己碰的是个人,她简直怀疑自己碰到了火炉。

人类怎么可能拥有那么高的体温,更无可能在那样高温的情况下活着。

“妖……妖怪啊!!!”

媒婆面无人色,连滚带爬地朝外扑去。

屋内动静太大,没逃过外面人的耳朵,村里基本没有秘密,消息长腿一般传遍全村,村长聚集草药郎中和德高望重的老人们商量处置办法。

“此种怪病老夫闻所未闻。”草药郎中摸摸胡子摇头。

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若有所思:“我曾听我爹讲过,他幼时村中有人得了疫病便会全身高热。”

屋子里霎时静得落针可闻,若是疫病,哪回不是整个村,整个城的人病死。

“不不不,兴许只是某种怪病。”另一位老人摸着砰砰乱跳的心脏自我安慰。

半个时辰后,村民们终于等到村长他们面色沉重地走出来,那个来历不明的哥儿无论得了什么怪病都不能留,关系到整村人的生死,实在大意不得,如今只能求老天保佑没传染给村中任何人。

“常安,常胜,五子,大勇,你们几个年轻力壮,拿上家伙事,老吴你们几个进山经验老道,多看着点他们年轻人,尽快把这哥儿送进深山里去。”村长井井有条安排完,转头严肃告诫张家人:“你们家接触过那哥儿的人别出门,村里会安排人给你们送吃的。”

“什么意思!?村长你要我们全家死啊!”赵冬枝大喊大叫疯狂拍门。

张保顺推开他娘朝外面撕心裂肺地嚎:“把我夫郎还给我!老子还没睡过呢!”

当真是色胆包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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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年纪轻轻染了怪病,真可怜,下辈子投个好胎吧。”隔着层层草席老吴叔也能感受到少年滚烫的体温,他家中有个年纪相仿的哥儿,不落忍地叫几人轻手轻脚把人放进坑中。

“快走吧,天要黑了。”一个汉子仰头望了眼沉声催促。

紧赶慢赶进入深山,将人放进坑中天已经麻麻黑,夜里山中多凶兽,哪怕他们一群大老爷们儿心中也打鼓,老吴叔给人盖上草席,由着这孩子自生自灭,他其实明白,小哥儿见不着明天的太阳,野兽哪会放过这样的美味。

“下山吧。”老吴叔点燃火把走在最前头脚步飞快。

火光渐渐消失,山林重归黑暗,风吹过树叶发出渗人的沙沙声,万籁俱寂,月亮绕过丛林爬至树梢。

一对对幽绿的光亮起,悄无声息靠近,越来越多密密麻麻。

“嗷呜——”

狼嚎声此起彼伏,高亢嘹亮,仿佛要撕碎夜空。

“砰。”

什么东西从树上震落,掉到凌息胸口,借着月色举起来观察,粉白的,表皮带点小茸毛,轻轻一嗅飘散出酸甜的香气。

凌息双眸亮度瞬间堪比电灯泡,洗也不洗,直接咬下一口。

“咔嚓!”

汁水迸溅,酸酸甜甜,青脆爽口。

真正的桃子!

凌息嘴角含笑,安详地躺回坑里,数个毛茸茸的狼脑袋凑上前居高临下围观他。

第4章

风和日丽的下午,吃过午饭的村民继续着上午的忙碌,小孩子们你追我赶地玩闹,大榕树下的妇人、夫郎们谈论着东家长西家短,邻水村一片祥和,似乎无事发生。

“两天过去了,张家人还活着呢,真是命大哟。”

“阿弥陀佛,幸好他们家没染上怪病,今天轮到我家汉子给他家送饭,我这心都快跳出来了。”

“草药郎中不是说还得等几日才能判断张家人是否染了怪病吗?”

“挨千刀的赵冬枝,来路不明的小哥儿也敢胡乱捡回家,若是因为她村里遭了祸事,她肯定得下十八层地狱!”

提到如今村里人心惶惶的源头,所有人开始骂骂咧咧,一个碎嘴子的妇人小声告诉她们:“之前赵冬枝想请我婆母去掌勺,我小姑子好奇问了嘴张保顺娶的哪家姑娘。”

“你们猜怎么着?”

众人聚精会神地盯着她,妇人也不卖关子,直接说:“那没脸没皮的赵冬枝竟说她家顺子要娶她娘家远房亲戚的哥儿,亲上加亲。”

“呸!”大家齐齐啐了口。

要不是事情闹大赵冬枝不想摊上责任,还紧咬着小哥儿身份呢。

张保顺这下估计真得打光棍了,赵冬枝花大价钱请来的媒婆因着近距离接触过小哥儿,现在跟张家人关一起呢,昨天负责守门的汉子听里面骂战了大半天,后来甚至打了起来。

媒婆之间会相互联系交换手中资源,张保顺本就不是良配,如今张家彻底得罪媒人,以后恐怕会上十里八乡媒人们的黑名单。

“那不是常安吗。”手里摘着菜的妇人抬了抬下巴,示意大家看。

田间小路上一个身材高大,皮肤黝黑的汉子背着个竹篓,沉默地低头朝大山的方向走,由于他身材过于壮实,背上的背篓莫名显得小巧。

他五官周正,称得上英俊,不过常年因为劳作皮肤又黑又糙,一身打满补丁的粗布褐衫,放在年轻小伙子里实在不出挑。

“常安,上哪儿去啊?”

霍常安抬头望向声源处,是住在自家附近的几个婶子大娘,老实地指了指西边,“进山里采点药。”

怪说不得霍常安满脸写着心事,几位妇人醍醐灌顶,记起两天前霍常安的大哥回来了,霍大郎十五岁上战场,十年间杳无音信,人家亲爹都默认他死了,何况他们这些左邻右舍。

不过这霍大郎当真命硬,西北战事告捷他便回来了,虽然带了一身伤,需要花费不少银钱,但人回来就好。

“我说最近怎么没见着秀娟,怕是在家中照顾霍大郎吧。”

嘴碎的妇人不看好地开口:“多一个人吃饭可不是多双筷子的事,何况是个壮年汉子,治病吃药,养伤补身体哪样不需要银子,常安迫不得已都自己上山采药去了,可想而知他们家情况捉襟见肘。”

大家回忆方才霍常安愁容满面,乌云罩顶,纷纷叹气。

这事儿搁谁家也不好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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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常安蹲在地上埋头寻找草药,大部分草药找到了,有两种较为稀少的草药不好找,他站起身准备背起背篓再往里走一些,忽然发现自己摘给妹妹的果子少了两个。

疑惑地挠挠头,一张黑脸上写满问号,是他记错个数了吗?

算了,待会儿回去的路上再摘点吧。

全然不知树上坐着个少年,少年趁他背过身蹲地上找草药时,双腿倒挂在树干上,修长的手臂轻松伸进背篓里抓起果子,柔韧精瘦的腰稍一用力便灵敏地重新坐回去。

凌息没打算占人便宜,听男人碎碎念两种草药的名字,动动鼻子快速从味道繁杂的山林中精准找到目标。

“唰唰——”

周围的树木突然晃了晃,头顶树叶纷纷扬扬落了霍常安一脑袋,作为在这片山林里长大的孩子,立马捕捉到危险的气息,整颗心提了起来,用力攥紧手中镰刀。

空气宛如混合了大量胶水,冷汗顺着青年额头滑落,汗水以极快速度打湿身上衣衫。

然而,一分钟过去,无事发生。

神经紧绷过度导致青年疲惫不堪,他相信自己的直觉,不太可能是他疑神疑鬼,趁此时机他赶忙提起背篓大步往山下跑,等回到家中院子里才发现他要找的两味药材不知何时装满了背篓。

注视青年落荒而逃的背影,凌息无奈耸肩,真不禁吓。

毛茸茸的脑袋从一侧走出来,拱了拱凌息的腿,随后第二个毛脑袋,第三个毛脑袋,凌息逐渐被毛脑袋淹没。

狼群争先恐后往他身边凑,恬不知耻地在草地上朝他露出软乎乎的肚皮。

“吼!”一头体型巨大,皮毛夹杂着灰白两色的狼低吼一声,叼住最不要脸的那头露肚皮的狼狠狠丢出去。

“大灰别生气。”凌息伸手揉了揉巨狼的脑袋,巨狼脸上的威严陡然消失不见,化为黏人的大狗狗。

大灰是狼群的狼王,但凌息作为兽类基因改造人,经历无数次基因优化,对它们存在天然压制。

末世遭受异变的动植物在不断进化,使得人类也必须一刻不停地变强,在普通人类眼中他们是疯狂的野兽,也是无情的兵器。

凌息被狼群捡回窝,犹如回了快乐老家,在山里的两天,除去烦人的热潮,其它方面简直是老鼠掉进米缸。

从前只能在书里看见的食物,他在这里吃到了,他的狼小弟们会自发为他寻找各种吃的,大概它们真把他当同类了,凌息偶尔会收到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作为狼王,无论体力,智力皆高出普通狼许多,大灰第一晚便觉察到凌息躁动的气息,“贴心”地为他找来一头小母狼。

凌息:“……”

他能感受到自己身体一天比一天热,理智的丝线正在逐步崩塌,大山里的食物他没吃够,暂时不想死,也不想失去理性后下山屠村,凌息决定赌一把。

他打算赌那百分之一的几率。

找个身强力壮的人陪他度过热潮期。

虽然做了决定,但百分之一的概率实在渺茫,凌息已经蹲了两天,没一个瞧得上眼。

“呜。”大灰朝凌息叫两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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