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车是凌息自己赶工做的,仿照现代的小推车,因为运的都是酒水,酒坛容易摔碎,所以四周刻意以木板加高。
霍琚见到成品后来来回回观摩许久,“道路颠簸使起来应该不太方便吧。”
凌息摊摊手,没办法谁叫他当下尚未发现橡胶,许多减震措施都无法实现,不过比起村里独轮推车,还是他自己做的安全性更高。
前往贵妃岭的路程不短,刘枝提议和凌息换着推车,凌息哪需要他出力,“不必,我力气很大,刘阿叔你和吴阿奶要是走累了就坐上来,我推你们。”
两人脑袋摇成拨浪鼓,他俩今天跟着凌息去贵妃岭的目的是帮忙,哪能叫凌息操劳。
“不累,这点儿路我们早走惯了。”吴阿奶生怕他瞧不起自己一把老骨头,别看她上了年纪,腿脚可利索着呢。
刘枝没租她房子前,她一直独自生活,村里人嫌她晦气不爱搭理她,无论什么事都得亲力亲为,可不是曹家那两个懒货能比的。
吴阿奶倒没夸张,附近村的村民全靠一双腿来来回回,毕竟买得起家畜的是少部分人,舍得花银钱坐车的也不多,家家户户都得精打细算着过日子,忍饥挨饿,疲惫辛苦早已成为他们生活的常态。
一年一度的诗会,何况今年又搞了个新奇的评选荔枝娘娘的活动,吸引了许许多多的男女老少前去凑热闹,一路上除了凌息三人,也有不少打算趁人多赚点散碎银子的人。
哪怕特意起了个早,三人抵达贵妃岭时,能够摆摊的位置基本被占去了,一个货郎挑着货物经过他们身边,见他们三脸茫然,好心说了句:“好位置早在昨晚就被人占去了,咱们这些后来的,只能往前头走咯。”
越朝着前头走,距离举办诗会的地方越远,人自然少些,不利于摆摊做生意。
“天啦,昨晚上就来了,他们不睡觉的吗!?”刘枝震惊地睁大眼睛。
吴阿奶回过神说:“岂不是跟地主老爷们抢头柱香一样,前一天晚上就派人去排着。”
刘枝豁然开朗,“还真是这个理,那这些人多半也是遣人过来占的位置,咱们人单力薄,只能往前走看看有没有合适的位置。”
凌息半点不丧气,推着车挤过人群向前走,吴阿奶和刘枝选了好几个地方他都不满意,嫌地方太小,等他终于找到一块满意的空地,周围人稀稀拉拉,冷冷清清。
刘枝犹豫询问:“人太少了吧,要不我们再找找,万一有更好的位置呢?”
“这儿挺好的。”凌息一句话落下就开始动作,半点不给刘枝二人继续游说的时间。
刘枝与吴阿奶面色为难地看着彼此,再看向凌息,一咬牙只能先听凌息的,上前帮忙搬东西。
凌息的东西装得井井有条,所有酒坛全放在一个木箱子里,底部和四周垫了许多稻草减震,为了预防酒坛相互碰撞碎裂,他特意将木箱做成九宫格的形状,一个格子放一坛酒,这样清点数目也很方便。
他将推车四周挡板的插销松开,挡板向四方垂落,方便凌息直接把木箱子端下来放到旁边,旋即他从木板底部拉出抽屉,里面放着一块布料,凌息将布料抖开,白色的布料上绘着墨色的竹子,惟妙惟肖,十分生动。
把布料铺盖在板车上,垂落下去的布料遮挡住轮子,一眼看上去叫人误以为是方桌案。
简单的布置,极致的美学。
简陋的板车瞬间变得雅致起来,一旁目睹全程的刘枝两人目瞪口呆。
凌息不知从哪儿掏出一块木牌子,上面写了两行字,刘枝和吴阿奶不识字,好奇问了凌息一嘴。
少年唇角上扬,眉眼生动,意气风发,“酒逢知己千杯少,以酒会友。”
刘枝二人听不懂,茫然地面面相觑,他们不是来卖酒的吗?凌息咋跑来交朋友了?
他们不明白,也不好多问,默默等在旁边,日头越来越大,人越来越多,此处却门可罗雀,二人不禁开始着急,脑门儿上汗水直流。
凌息倒是闲得住,坐在霍琚给他做的小马扎上,头顶绿树成荫,太阳晒不到他。
“你们若是无聊就四处去逛逛吧,总归这会儿没人,我一个人忙活得过来。”
刘枝和吴阿奶决定去别的摊位上打探打探情况,点点头很快融入人群。
“好热的天,方才我闻到糖油煎炸的味道别提多难受了。”
“是啊,咱们举办诗会,讨论学问,如此风雅之事怎能与厨灶之事摆放到一块儿,有辱斯文有辱斯文!”
“君子性洁,自当食些高雅之物,比如这荔枝,珠圆玉润,果肉皎洁而味美。”
“李兄说得是,我家夫人以荔枝泡酒,别有一番风味,可惜被我贪杯喝了个精光,否则便可叫诸位哥哥品尝一番哈哈哈哈。”嘴上说着可惜,男人脸上的笑容却透露着炫耀。
“荔枝酒我家年年泡,家中只有母亲和妹妹爱喝,我与父亲还是更偏好黄酒。”黄袍男子摆摆手,不以为意。
“黄兄,你可莫要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荔枝酒的味道喝过之人都说好。”方才炫耀自家妻子酿的酒的男人面上流露一丝不愉。
其他人嗅到空气中的火药味,急忙开口劝解,“大家都是同窗好友,莫要为一两句话拌嘴坏了今日的好心情。”
此时,他们中一绿衫公子托着下巴开口,“提到喝酒,我想起一个人。”
几人不约而同转头看向他,“谁?”
绿山公子吓了跳,稳定心神道:“咱们书院的传奇人物,陆相百。”
他一提名字,其他人纷纷有了反应,“他呀,他不是又落榜了吗,传闻下次再考不上书院就要将他撵出去了。”
“年年考,年年落第,也不知谁给他传出的文曲星名声,故意让人看他笑话的吧。”
绿衫公子摇摇手指头道:“你们不晓得了吧,陆相百的的确确是文曲星下凡,他的文章连山长见了都连连称好。”
几人越听越糊涂,“那他咋还接连落榜?”
绿衫公子叹了口气,道:“陆相百有个习性,喝不到好酒,写不出好文章,我曾遇到一回他在合宴酒楼喝醉的场景,手指沾了酒水就在桌面上洋洋洒洒写了一首诗,震惊得现场所有人拍案叫绝。”
黄兄突然瞪圆眼睛,扇子合拢在手心一拍,“这事儿我听过!我还当是街头巷尾编造的故事呢,居然是真事!?”
绿衫公子连连点头,“真的,我就在二楼坐着,亲眼目睹全场,把我的诗文衬得像稚儿所写,臊得我没敢再逃学。”
几人视线齐刷刷落到他身上,“怪不得你莫名其妙变老实了,原来是被人比得太狠,伤到自尊心了。”
绿衫公子捂住胸口,“往事不堪回首。”
炫耀妻子酿酒手艺的男人叹了口气,问:“陆相百屡试不中,该不会就是因为在考场上没美酒,他写不出好文章吧?”
绿衫公子颔首,“对,前些日子我偶遇他从书院出来,形容憔悴,再不见往日的意气风发,据说他喝遍了各种酒,再没任何一种酒能激发他的文思。”
黄兄神情尴尬地说:“不会是江郎才尽了吧。”
众人摇摇头,谁知道事实究竟如何呢。
不知不觉走出了人群聚集的地方,几人顿感呼吸畅通,决定逛逛人少的地方。
“那,那不是陆相百吗!”黄兄早睡早起,目力很好。
大家闻言陆续向他指的方向张望,高高瘦瘦的背影站在一个小摊前。
不太像小摊,陆相百刚好遮挡住卖家,他们无法看清对方模样,却能看清台面上啥也没有。
“不,上面有字!”黄兄依靠自己卓越的视力辨认出牌子上写了两行字。
他慢慢念给几人听。
“酒逢知己千杯少。”
众人细细品味着这句诗,眼睛遽然放光,“好诗啊!”
“以酒会友,能写出这样的诗,又能说出这样的话,必定是位豪气干云的壮士。”
“我觉得会是一位心胸豁达的前辈。”
“对方说以酒会友,难不成他有酒?”
这个问题令几人神情一顿,然后不约而同望向陆相百的方向,抓耳挠腮想知道摊主是谁,他们在谈论什么,以酒会友,他们也可以!
他们对视一眼,互相传递信号:要不我们也过去?
毫不犹豫的他们得到了统一答案:去!
待几人走近,竟发现被陆相百遮挡住的是位年轻貌美的小哥儿,身量颀长,比他们中大半人还要高上一些,饶是高高瘦瘦的陆相百在他面前也只高了一个头盖骨。
震惊之余,二人的对话传入他们耳朵里。
“以酒会友,自然得拿出诚意,我这里有最好的酒,公子你有千杯不醉的酒量吗?”凌息唇角带着丝浅笑,眸中情绪水平如镜。
陆相百心脏重重一跳,他鲜少与小哥儿来往,而且还是相貌如此出众的哥儿,读书人的礼节一时令他眼睛不知该往哪儿放,可内心对好酒的渴望又叫他无法挪动步伐。
他尝遍了当地的好酒,甚至托人从外地带回传闻中的美酒,结果大差不差,他恍如干涸的田地再也长不出新鲜的嫩芽,他亟需一种酒,解除他的困境,否则他大概活不久了。
“咕咚!”陆相百喉结滚动,眼睛对上少年清澈的双眸,手指竟在发颤。
独自坐在路边卖酒的绝色小哥儿,说他有世上最好的酒,怎么听怎么像画本子里骗人性命的狐妖,现实点想也是个骗子,但对上这双极度纯粹的眼睛,陆相百生不出半丝怀疑。
他笃定地开口:“我有。”
第47章
凌息莞尔一笑,伸出修长的手,掌心向上,“好,诚惠一两银子。”
陆相百垂眸看了看凌息洁白的掌心,缓缓睁大眼睛。
旁边凑热闹的几人,“???”
头一次听说交朋友需要花钱的。
凌息眉毛一挑,理直气壮地反问:“你该不会想白嫖我的酒吧,亲兄弟明算账,何况我们还没正式交上朋友呢。”
“白……白嫖?”陆相百结巴了,学富五车的大脑突然一片空白。
那几位公子哥可不是多纯良的主儿,花街柳巷也是去过的,猝不及防从一位小哥儿嘴里听到“嫖”字,纷纷不可置信,瞠目结舌,仿佛被嫖的是他们,脸一个比一个红。
凌息弯腰拿起一坛酒,他装酒的坛子不大,物以稀为贵,既然文人雅士喜欢附庸风雅,他自然乐得宰肥羊。
酒坛上龙飞凤舞写着三个字“妃子笑”。
“好字!”陆相百脱口而出,他起先就是被木牌子上的字吸引,而后被内容牵动全副心神。
走近了再看,处处有乾坤,连小摊布上的画技艺也格外精湛,如今拿出的酒坛,上面所书三字苍劲有力,笔走龙蛇。
光从字迹就能推断出,书写之人胸中有沟壑,必定不是凡人。
“这字是你写的?”陆相百迫不及待追问,其实他内心基本断定不会是眼前人写的,一个小哥儿写不出这样大气的字。
凌息摇头,陆相百心中一喜,果不其然。
“是我丈夫写的。”
陆相百脸上笑容僵硬,原来小哥儿已经嫁人了。
也是,相貌生得如此出挑的小哥儿怎会仍待字闺中。
心中说不上来的落寞。
他看向台面上的酒坛,从怀里掏出一两银子,“里面装的应当是荔枝酒吧。”
取名妃子笑,便是与荔枝有关。
陆相百伸手去拿酒坛,即便一两银子有点贵,但瞧一眼卖酒的夫郎,再瞧瞧摊上的墨宝,也算值了。
凌息用酒杯挡住陆相百的手,阻止他的动作,“公子你弄错了,一两银子是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