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衣探员要擅长消除记忆 第106章

这孩子似乎不能相信自己看到的,呆板的问:“马特,是你吗?”

“不要害怕,”马特安慰道,“我带你回家了,你知道我肯定会回来找你的。”

“我根本没有害怕。”小约翰困惑的说。

马特微笑着说:“你连声音都沙哑了,这时候不要逞强……”

“去你的!”小约翰嗤道,“我在变声期,混蛋!”

马特眨了眨眼睛,没反应过来,反问:“变声期?”

小约翰咬牙切齿的问:“贝卡斯在哪?”

“呃……他一样担心你,”马特强调道,“他不能来……但他确实很担心你。”

小约翰却嗤之以鼻的说:“太可惜了,你是人类,我不能揍你,我原本以为如果贝卡斯来了,我可以揍他,起码他不怕被揍——而且把他揍死了,他也不需要在乎。”

马特无言以对:依然是约翰,依然是这样熟悉的脾气。

他跟着小约翰走进这个杂乱的玩具小作坊,又问了这孩子几句才明白:

虽然玩具公司成立在1885年,但小约翰留下的时间是1882年。

中间建立公司用的三年时间,被马特等人漏算了。

导致小约翰在西部时代一等就是苦等三年,不仅人长高了不少,连嗓音都进入了“变声期”。

“我真的很抱歉,”马特诚心诚意的说,“作为监护人,我们太不够格了。你在这里过的好吗?”

小约翰余怒未消的说:“为这个问题,我就该再揍你们一顿。见鬼!为什么贝卡斯没过来?”

他一拳打穿了一旁的木桌,在作坊里工作的另外两个人却见怪不怪,连眼皮都没有颤抖一下。

马特反倒被吓一跳,问:“这两个人是……?”

小约翰从桌子的破洞里拔出手,语出惊人的说:“哦,他们是我的朋友。”

“你的朋友?”马特仿佛听不懂话般的重复。

于是,小约翰肩负起介绍朋友的责任,说:“这是爱德华,这是露丝,他们是恋人。”

这两人,一男一女,对马特微笑着摆摆手。

爱德华是个文雅的年轻人,说起话来轻声细语,仿佛是被小约翰绑架的人质。

但他的女朋友露丝却很活泼伶俐,从而消除了马特的疑心:

初见这两人时,他是真担心他们是被小约翰挟持的,此刻,又为自己一直过于警戒而羞愧。

等他们打完招呼,小约翰继续说起他被遗落到西部时代之后的事。

当时,小约翰没等赶上搭乘“时空返航车”,只能继续留在小镇上。

1882年的米国西部是个贫瘠荒凉,疾病肆虐,毒虫遍地的蛮荒之地。

尤其是这个边陲小镇,更是将“贫瘠”这个特点发挥的淋漓尽致。

这里没有什么农作物,一部分人在放羊,一部分人在淘金,剩下的都在忙着死亡和避免死亡。

爱德华和露丝有个共同的朋友,艾伯特,在养羊。

其中一只羊经常跑到屋顶上去。

凑巧,小约翰也呆坐在屋顶上等待有谁来接他。

所以准确的说,他先和他们养的羊成为“可以在深夜一起看星星的朋友”,接着又认识了其他人。

经过一段时间,小约翰发现,在西部时代,任何人,随时随地都可能因为任何因素死掉:

被亡命徒打死,被愤怒的醉汉扔出去摔死,被饥饿的动物咬死,被疾病夺走生命……

受重伤受轻伤,被医生治死,被恶劣的天气害死,上个厕所都能看见被响尾蛇咬死的人……

简直就像是在玩《模拟人生·死神来了》,周围所有人都在有理有据的横死。

“在这样恶劣的环境里,当个反社会魔王毫无乐趣可言,”小约翰抱怨的说,“即便我真的杀了人,人们也无所谓,没人会怕我,更没人为我喝彩,他们淡漠的看一眼尸体,然后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马特的眼神警觉起来。

小约翰意识到了,瞪着马特,气冲冲的问:“看我干什么?难道你敢说,你从没担心我留在这里会成为祖国人?”

马特干咳一声,问:“你真的杀了……人?”

“我没有,”小约翰控诉道,“如果周围人都在杀人,周围人都在死亡,我凭什么要随大流?我想帮他们避免死亡。”

“所以,呃……”

马特都不敢相信自己接下来要提的问题,“你成为超级英雄了?”

小约翰丧气的撇嘴,“我尽力帮镇上的人活下去,效果不大。”

作坊的灵感源自于一次小约翰和爱德华他们去参加镇上的集会。

在赶集的时候,人们的死法会更加丰富:

他们拍张照片会被照相机炸死,站在围栏旁会被发狂的牛冲撞致死,发生口角后会火拼而死……

那天的集会上死了六个人,小约翰突然认识到这是做‘活死人娃娃’的大好素材。

在西部有一百万种死法。

小约翰把这些死法一一复刻在娃娃上,做出毫不重样的“活死人娃娃”,再卖给尚且活着的人,让他们获得快乐。

出于某种显而易见、根本不需要说明的私心,他把“活死人娃娃”设计成贝卡斯的样子。

“总归他迟早也会是个死人。”这孩子说。

马特反驳道:“贝卡斯可能会改变主意,再不济,我们还有一个阻止他被外星人咬死的机会……”

“你不明白,”小约翰不耐烦的说,“人类太脆弱了,老天,我算是明白贝卡斯为什么心心念念想要加强他们。西部时代和现代有什么区别?现代人同样可能横死,区别在于……”

他做了个手势,继续说:“古代人被牛创死,现代人被车创死,古代人被响尾蛇咬死,现代人被外星人咬死,古代人被淘金者打死,现代人因加班猝死——之类的。”

最后,他哼道:“反正你没有贝卡斯看的清楚。”

马特恍然大悟:’人类社会的演进历史就是一部人类死亡主因的变迁史’。

即便小约翰是超能力者,也被人类的花样死亡史吓到了。

他没有和孩子进一步讨论这么复杂的事,只是了然的说:“这就是为什么你一直在提贝卡斯,你想他了。”

“不是!”小约翰断然否认。

“不是也好,”马特逗乐的说,“我们可以直接去伦敦,别忘了,我们的目的是阻止莫里亚蒂。”

“我以为你把莫里亚蒂忘了,”小约翰说,“因为你忙着和贝卡斯乱搞。”

马特被呛住了。

“除了千奇百怪的死法,我在西部还学到了很多。”小约翰幸灾乐祸的嘲笑。

马特同时持有“时间机器”和“时间加速器”,这让他可以回到过去,或者快速到达未来。

可在马特回到过去的西部后,贝卡斯的时间却只能按部就班的过。

他的日常生活主要是留在昆扬人的地盘,研究昆扬人的那些远远超出人类知识范畴的高科技。

偶尔,他会去银河图书馆看看。

贝卡斯尽力让自己的生活维持在没有遇见马特之前的步调,可凡事都有例外。

一个平静的夜晚,经过一次无意识的高等数学公式计算后,他发现自己已经站在马修家附近。

垃圾桶上,一只野猫对突然出现的他“喵”的叫了一声。

“对,我过来了,”贝卡斯对它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等等,这里怎么了?”

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疑问,是他发现眼前的建筑肉眼可见的发生了改变:

马修的老屋子,原本险些被金并炸坏。

现在,它被重建成了一幢堡垒式的建筑,屋檐上铺着砖瓦,和纽约的高楼大厦完全格格不入。

建筑物上挂着旗帜,旗面上只有一个粗暴的中文字“手”作为图案,看起来压抑中又带点微妙的滑稽。

贝卡斯正在发呆,一把刀从侧面平滑的出现,锐利的刀锋横在他的脖子上。

他扫眼看去,拿着刀的人正是穿着夜魔侠制服的马修。

夜魔侠目光锐利,透着猩红色的眼睛让贝卡斯感到一种不加掩饰的敌视。

原本夜魔侠的制服是红色的,现在也成了黑色,只有胸口的重叠的两个大写字母“D”仍是红色。

贝卡斯歪着头去看拿刀抵着自己的夜魔侠,终于决定若无其事的打招呼,“你好,马修。”

他干笑着,继续说:“马特让我来看看你,向你学习…人类的希望、光明击败黑暗什么的……”

“没有那种东西,”夜魔侠冷冰冰的说,“要么加入,要么别干涉我。”

贝卡斯沉默良久,不确定的问:“所以,马修,你现在是……黑化了?”

亏他还以为自己重回地狱厨房会面对青春电影的剧本,两个人互相鼓励,分享生命中的痛苦时刻,共同战胜风暴,迎接明媚阳光,顺便再伤痛一把什么的。

看地狱厨房如今这幅和夜魔侠一样乌漆嘛黑的样子,他实在是想多了。

而且这不对吧!

难道不是他一心要变成探员B,善良的马特为了扭转他的观念,于是想尽办法、联合过去的马修一起感化、扭转他疯狂的想法吗?

结果,马修居然抢先一步进化成了冷酷无情的大魔王啦?啊?

世事竟是这样难料的吗?

贝卡斯无声的凌乱着。

马修已经不耐烦了,握着刀的拳头一转,打在贝卡斯的颈侧,贝卡斯顿时眼前一黑,悄无声息的倒在马修的臂弯中。

马修将他横抱起来,在他们的身后出现了许多忍者。

“把他丢进牢房?”其中一个问。

马修狠狠的扫了手下一眼,领地意识十足的强调:“不,他应该和我在一起。”

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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